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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18
《校园接待工作管理规则-学校规章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校园接待工作管理规则/学校规章制度一、接待工作的原则1一切接待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2视客情适度接待。提倡节俭,反对浪费;3严格控制接待标准。4注重思想情感交流。5不用公款进行娱乐性接待和消费。二、接待的主要对象1前来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专家或其他派遣人员;2与学校有友好合作关系的兄弟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人员;3其他有必要接待的来访人员。三、接待工作的程序1各处室、部门要提前向学校办公室汇报申请接待情况。由学校办公室向校长汇报,以确定接待与否、陪餐人员、接待标准等。2经校长批准。组织接待工作。若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接待单,须电话请示,并于事后三日内补齐手续。不履行手续者,费用不予报销
2、。3接待工作完毕后凭“中学工作接待申请单”和由学校办公室主任、陪餐领导、校长签字的发票及时到学校财务部报销。4利用饭堂进行接待时。报财务部销帐。5来访客人住宿费用自理。6学校办公室根据客情提前做好接待室和会议室的准备工作。7学校陪同人员要做到精简。第2页8学校办公室每月统计制表。9财务部应做好每学期的接待经费预算及核算。四、接待标准1省、市级领导以及教育局主要领导由校长负责接待。2市部、办、委、局的主要领导及教育局科室领导。接待标准定为8001000元围。3教育局科级以下干部及镇政府科级以下干部。接待标准拟定为650800元围。4相关业务往来单位、兄弟学校领导。接待标准为500650元围。5学
3、校普通活动与交流安排(包括讲座、业务培训、宣传活动、业余文娱活动、友谊赛等)由负责该项工作联系的部门负责人或者对口管理人员负责。6因公外出或出差又未涉及其他单位接待的人员。早餐10元,教师、职工每餐补助15元,早餐8元。出差归来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五、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校园接待工作管理规则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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