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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解读(初稿供大家学习参考用)2011年H月
1引言31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概念及其推行32《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推行和应用5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1部分:基础管理规范9!范围92规范性引用文件93木语和定义10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682规范性引用文件683术语和定义704烟草企业通用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要求735烟草エ业企业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要求1446烟草商业企业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要求155参考文献1601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综述1602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准则和方法解读161附录:1661安委(2011)4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1662安委办(2011)18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エ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1663国烟办综(2011)261号《进一步加强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166
2YC/T384-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解读引言1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概念及其推行1.1安全生产标准化起源和发展200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ー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国发[2004]2号),第一次提出了“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要求制定和颁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其中对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提法在我国安全工作的历史上,是ー个新的起点:文件明确要求在全国所有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エ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在矿山、危险化学品、机械等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基础ヒ,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0年发布了AQZ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正式明确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定义为“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耍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AQ/T9006标准还规定了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应涵盖的13个核心要求,并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ー级、二级、三级,ー级为最高。AQ/T9006标准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入了全面展开的阶段。2010年国务院23号文《国务院关于进ー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指出,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文件进一步要求企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所谓建设,就是要求企、也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一项长期的、持续改进的基础工作。
3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国务院安委会2011年5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要求冶金、机械、烟草等エ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规模以ド企业要在2015年前实现达标。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国家局《2010年烟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提出了安全标准化、安全信息化和安全文化的“三化建设”要求,其中特别提出:切实加强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冇效运行提供操作层面的技术支撑,保证牛.产经营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作业人员行为处于安全受控状态,促进行业整体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的提升.在2010年烟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局领导特别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国家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开展行业安全标准的制定、完善エ作,并在有条件的企业中试点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评价,使企业逐步将管理和技术标准纳入到安全管理体系,推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促进行业整体安全管理绩效的提升。根据国家局的要求,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运行司组织,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编单位,开始了《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编制工作。1.2《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编制和发布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已历时3年,自2007年开始制定集团安全标准化系列标准,并开展了自我评价活动,得到了国家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领导的好评。为贯彻国家局精神,上海烟草集团冇限责任公司向国家烟草专卖局申请行业安全标准化规范制订项冃,2010年3月,国家局正式将行业安全标准化规范制订项目纳入年度烟草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确定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承担单位。为确保《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在行业内的广泛适用性,由国家局安全运行司牵头成立了《规范》编委会,编委会成员单位包括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运行司、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烟工业公司、福建屮烟工业公司、川渝中烟エ业
4公司、河北中烟工业公司、吉林省公司、云南省公司和协作単位北京寰发启迪认证咨询中心。经过研讨、调研、成员单位评审、专家评审、烟草企业安标委函审等流程,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分技术委员会于2011年3月10日对《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标准项冃进行了审定,形成了审定结论,并高票通过;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审定,并认为该标准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建议予以发布实施。2011年3月25ロ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国烟科(2011)153号文件发布了YC/T384-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三个部分的标准,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2《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推行和应用2.1国家烟草专卖局要求《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发布后,国家局下发了国烟办综(2011)261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进ー步加强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2》(YC/T384—2011)全面规范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方法、途径和标准,为全行业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基础建设水平,提供了管理、技术支撑。烟草行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改善企业生产安全设施设备和工艺水平,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意识和规范生产安全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重要举措。通知要求;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加强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全面推进《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在行业内的全面实施。各单位要在现冇安全管理系统的基础ヒ,重点围绕《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组织开展标准的宣贯和推行实施工作,制订适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方案或实施办法,针对设备设施、岗位操作、作业场所等方面的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技术和现场管理,进ー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逐步建立起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相结合、富冇本企业特点、可操作性强、基层员エ易于理解和接受的企业安全标准,促进职、Iレ健康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行。2.2安全生产标准化与管理体系的关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搭建了先进的、规范的、系统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架构和平
5台,但体系标准并未也不可能对不同类型的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具体技术和管理规范、绩效评价等作出具体要求:如何使烟草企业管理体系架构和平台内的基础管理、安全技术和现场要求具体化、量化和细化,使管理体系具有运行和考核的准则,实现绩效的不断提升,是许多企业在正在探讨的课题。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规范标准作为体系运行的准则,则可对体系运行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支撑,实现体系绩效提升:同样,冇了体系管理架构和平台的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规范要求方可得到持续的执行和改进。正是基于上述需求,《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将GB/T28001《职、ル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17个要素全部纳入其中,实现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机结合,在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同时促进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2.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整体架构及其应用为使用便利,《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标准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YC/T384.1-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1部分:基础管理规范》;YC/T384.2-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YC/T384.3-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3部分;考核评价准则和方法》。标准适用于烟草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含烟叶复烤、卷烟制造、薄片制造、烟草收购、分拣配送、烟草营销等企业及下属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含烟草相关和投资的其他企业,如醋酸纤维、烟草印刷等企业;烟草相关和投资的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涵盖了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危害、食品卫生等安全领域,但未包含治安保卫、专卖稽查等内容;涵盖了烟草企业通用的、主要的风险控制要求;涵盖了基础管理和设备设施、作业活动、作业环境、现场管理等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要求,并突出了安全技术的主导地位。《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包括了基础管理的21个模块及下属67个要素,烟草企业通用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的17个模块及其下属76个要素,工业企业的4个模块及其下属20个要素,商业企业的3个模块及其下属10个要素;共计46个模块,172个要素,15.7万字,涵盖了AQ/T9006规定的所有核心要求,并根据烟草企业特点,补充和增加了相关规范要求。《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并不取代国家、行业的其他标准,而是将其他
6标准的要求转化为操作性规范,同时对国家、行业标准未覆盖的内容补充必要的操作性规范。《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作为标准,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ー种规范性文件”,因此,标准所规范的要求,并不是最高标准,企业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等文件时应对其规范要求加以引用或转化,企业的规范要求可髙于行业标准的要求。《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应用可包括:基层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内部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的依据,并以此进行内部安全检査和安全标准化自我评价:省级工业公司和商业公司对下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査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各省工业和商业企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査的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各省安监部门对烟草企业实施监督的依据。其中,基层生产经营单位的应用是关键,是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核心环节,也是本规范编制和推行的基本目的,生产经营单位是规范实施的主体。依据《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架构和内容,学习和应用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其体现的“过程管理”和“系统管理”理念。所谓过程管理,是指每个要素“将活动和相关的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规范了过程的输入、输出、程序和检查四个基本内容,体现了策划、实施、检查和处置PDCA循环要求;规范中多处要求对法规和上级要求、管理对象、管理依据等进行识别,建立清单或台账,目的是确保输入完整,只用清楚了输入,才能进行策划和实施:多个要素规范了记录、资料的要求,目的是能够对输出进行验证,验证其是否满足了输入的要求;规范中每个要素的核心是规范本要素相关活动的程序,即流程和要求,是策划的结果,也是实施的依据;相关要素还规范了过程前、过程中、过程后的监视和测量要求,即通过检查来确认输入是否完整、程序是否可行,实施是否有效,为改进过程提供依据。所谓“系统管理”,是指规范在设置各个模块和要素时“将相互关联的过程作为系统加以识别、理解和管理”;规范第1部分、第2部分的各个模块和要素,不仅包括了设备设施、作业活动、作业环境和日常管理中风险控制主过程的规范要求,还包括了人力资源、设备管理、采购管理、标识管理等安全工作支持过程的规范要求,也包括了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管理过程的规范要求,以求通过系统管理,提高实现目标的有效性和效率。
7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1部分:基础管理规范【解读】1.1基础管理的概念及其范围本部分规范的是烟草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领导、安全主管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安全基础性管理的要求,也包括了对车间和班组的安全管理要求;基础管理的考评主要是通过查阅文件、资料、记录、与管理人员沟通等方式进行。本部分也设置了设备设施基础管理、消防安全基础管理、交通安全基础管理、职业危害管理等模块,与第2部分的具体设备设施要求、消防设备设施、交通车辆、现场职业危害控制等模块/要素有区别,但具有内在的联系,并相互引用。1.2基础管理规范架构及其与体系的融合本部分共设置了21个模块及下属的67个要素。鉴于烟草企业已经普遍建立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本部分同时以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作为编写依据,涵盖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所有要素,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管理体系融合和兼容。本部分各模块编排顺序,体现了PDCA循环,也考虑了与体系的结合。1.3基础管理规范的应用本部分旨在规范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只有基础管理到位,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方能得以实现,方能实现系统的持续改进:鉴r烟草企业有较好的管理基础,本部分在法规标准的基础上,对烟草企业的基础管理提出了一些具有行业特色的要求,以求对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起到指导作用。企业可按本部分规范的21个模块作为基本分类,结合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的要求,形成各安全专业的系统要求,以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专业达标。!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础管理规范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烟草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含烟叶复烤、卷烟制造、薄片制造、烟草收购、分拣配送、烟草营销等企业及下属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含烟草相关和投资的其他企业,如醋酸纤维、烟草印刷等企业:烟草相关和投资的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GB/T4200髙温作业分级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2企业职エ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8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9011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GB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2942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35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AQ/T900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4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Z!エ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224-2010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9.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GBZ/T229.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JGJ46施I: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TSGR7001压カ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D7004压カ管道定期检验规则一公用管道TSGQ7015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YC/T323卷烟企业安全标识使用规范YC/T384.2-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28001、AQ/T9006和GBZ/T2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AQ/T9006、GBZ/T224的某些术语和定义。3.1安全生产标准化worksafetystandardization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査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AQ/T9006—2010,定义3.1]3.2重点/重要危险源key/importanthazards企业经过风险评价,确定的本企业相对风险较大、需重点加以控制的危险源,包括企业不可接受的风险。3.3设备安全装置devicesafetyfeature(equipmentsafetydevices)设备出厂时附带的和企业增加的,用以进行安全防护或职业危害控制的设备组成部分或附属装置:其中要求统计并建立清单的安全装置包括安全联锁装置、安全报警装置、职业危害现场通风和现场除尘装置等,不包括设备工作平台与走道、设备自身以外的管道、建筑物设施的防护装置,也不包括能直观、目视检査
9的急停开关、防护网、罩、防护栏等。3.4易制毒化学品precursorchemicals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其中第二类包括苯乙酸、醋酸肝、三氯甲烷、乙醜、苯乙酸等;第三类包括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铳酸钾、硫酸、盐酸等。3.5危险作业hazardousoperation企业确定的,作业风险较大的活动,应包括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3.6有限空间作业confinedspaceswork作业人员进入许可性有限空间的作业;其中有限空间是指仅有1个〜2个人孔,即进出口受到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分隔间,或深度大于1.2m封闭或敞口的通风不良空间;许可性有限空间是指存在任何可能造成职业危害、人员伤亡的有限空间场所,此种情况具有如下特点:空间内的气体,具有危害性,空间内存在可能导致进入者身体受限的设备、设施或其它公认的严重的安全或健康风险。3.7职业危害occupationaIhazard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工作有关疾病、职业病和伤害。[GBZ/T224—2010,定义2.5]3.8职业禁忌症occupationaIcontraindication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GBZ/T224—2010,定义2.8]3.9事故隐患accidentpotential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三条]3.10安全信息化safetyinformatization利用电子信息平台建立的安全信息网络系统及其管理、使用:信息系统特指用于电子信息生成、管理、传递、储存的系统,由硬件和软件组成,通常通过网络实现,如ERP系统和0A办公自动化系统等。4.1.1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规划、计划和总结4.1,1.1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符合下列要求:
10一方针应形成文本,内容应结合企业特点,与企业安全风险程度相适应,体现企业安全文化特色:一方针应符合GB/T28001要求,包含对持续改进的承诺和遵守现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承诺,并定期评审,以确保其与企业保持相关和适宜:一方针应传达到全体员エ,使其认识各自的职业健康安全义务,并可为相关方所获取。4.1.1.2安全中长期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安全中长期规划可单独制定,也可在企业中长期规划中单列篇章;均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规划周期宜(3-5)年;规划内容应包括中长期冃标、人力和资金等资源、技术和管理等配套措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等相关内容,并结合实际,针对性强;其中目标宜量化;——规划应下发到各部门,作为制定年度目标指标的依据;如果有修订,应有规划的修改报告。3.1.1.3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应符合下列要求:——企业年初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应包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危害等エ作内容,并包括安全费用预算;可以形成完整的安全年度计划,也可分别制定各管理工作内容的计划;计划应形成文件,经过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下发各部门执行;计划需变更时,应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重点部门或较大的车间,宜单独编制安全工作计划;—企业年度安全计划完成情况,每年至少检查两次,并形成记录。4.1.1.4企业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应符合下列要求:ー企业每年编制年度安全工作总结;由主管安全领导审核后报主要负责人和安委会;总结宜在年底或次年年初完成;总结中应有年度安全费用使用情况、年度计划完成情况、中长期规划的实现情况、年度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等内容;—企业总结应经过安委会审议,提出ド年度的改进意见;—重点部门或较大的车间,宜单独编制安全工作总结。4.1.2目标和方案管理5.1.2.1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方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根据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制定企业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形成文本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企业目标宜每年年初ド达:一目标应根据企业现状和上级要求制定,不仅应包括事故发生率、职业危害控制目标,还应有安全管理、风险控制等过程控制目标,并宜量化:目标应体现持续改进,提出年度内实现的提升性目标:—企业应针对目标制定相应的方案,明确为实现目标所规定的有关职能、层次的职责和权限、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等:一目标及方案完成情况应定期统计分析,并保存相关数据、资料和统计分析结果的记录:应确定各类目标的统计分析周期;ー毎年年底对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方案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或列入年度安全工作总结。5.1.2.2企业下属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确定需制定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ド属部门范围,其中应包括生产车间、动カ部门、仓储部门、物流部门、承担安全相关管理职責的科室及其他现场有重点/重要危险源的部门;ー相关部门依据企业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结合本部门危险源及管理职责实际,制定形成本部门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文本,经过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部门目标中,不仅应包括事故发生率、职业危害控制目标,还应有安全管理、风险控制等过程控制目标,并分解为具体量化目标;同时,制定为保证目标完成所需的相关具体措施;——部门目标及相关方案的完成情况应定期统计分析,并保存相关统计数据、资料和统计结果的记录;统计周期应符合企业的要求。
114.1.2.3目标考核应符合下列要求:——企业建立目标考核体系,对列入考核的目标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符合本部分4.21的具体要求;—考核和奖惩应保存记录。4.1.3安全投入费用管理4.1.3.1安全投入费用应得到保障,符合下列要求:——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并形成文件;ー制度内容应包括:安全投入费用的提取、安全投入费用的使用、安全投入费用使用统计分析、专款专用要求、安全投入费用的审计监督等。4.1.3.2企业年度财务预算中应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安全投入费用的预算应符合以下要求:—年度安全投入费用(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方案需发生的费用),应纳入企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日常维护等财务预算计划,或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预算计划;ー技术改造等较大的安全投入费用应经过技术论证,并有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参加:保存论证记录:一安全投入费用的相关财务预算计划批准后,应制定各项目具体的实施方案或计划,每半年至少应对费用使用情况及方案、计划完成情况进行ー次检查和统计,并保存记录;——各项安全投入费用计划、方案项目,验收时应有安全管理部门参加;——每年年底,安全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相关部门对安全投入费用预算计划的使用情况、效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或列入年度安全工作总结。【解读】(1)模块设置:本模块旨在规范企业的安全方针、规划、目标和计划等中长期和年度基础工作,包括安全投入管理,以建立企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2)适用范围:本模块涵盖的3个要素,从方针计划管理、目标和方案管理、安全投入管理三个层次作出了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企业均适用;其中方针、中长期规划等可由省级公司制定,下属企业贯彻执行;其他要求的执行以各生产经营单位为主。(3)本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2、4.3.3.4.3.4等要素;——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1、5.3;——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ー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4)重点内容解读:一方针是企业的最高层次的安全纲领,规划是企业方针指导下制定的中长期(一般以3-5年为宜)的冃标及其实现目标的计划,冃标是企、ル为实现中长期规划而制定的年度或规定时限内的目标及分解到各职能和层次的ド属部门级目标;方案是为实现目标而制定的计划措施,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型方案,也包括改进性管理型方案;ー关于方案,参照了国际标准0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提法,旨在说明方案不仅仅是管理型的方案,更加应注重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型方案以实现安全目标;-4.1.1.3条款规定重点部门或较大的车间,宜单独编制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关于重点部门或较大车间的确定,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可包括生产性车间、动カ部门、仓储物流部门、运输车队等;-4.1.2.1条款强调了目标的针对性:目标应根据企业现状和上级要求制定,不仅应包括事故发生率、职业危害控制目标,还应有安全管理、风险控制等过程控制目标,并宜
12量化:目标应体现持续改进,包括年度内实现的提升性目标;-4.1.2.2条款要求企业应确定需制定部门级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下属部门范围,其中应包括生产车间、动カ部门、仓储部门、物流部门、承担安全相关管理职责的科室等部门。2.2危险源管理4.2.1危险源管理要求5.2.1.1危险源管理制度和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建立危险源管理的制度,其屮应规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策划的主管部门、范围、流程、方法、更新频次、审批要求;—企'也ド屈各部门组织本部门危险源管理,建立部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清单或台帐;由外来务工人员组成的部门应按本企业部门对待,组织其辨识危险源并形成危险源及控制措施清单:ー在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策划的基础上,形成企业重点/重要危险源及控制措施清单,并经过安全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各部门:—保存企业全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策划资料;—凡依据国家和地方标准确认为重大危险源的,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定期评估和申报,并保存记录。4.2.1.2危险源资料的更新应符合下列要求:——根据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化,设备更新、产品调整、生产エ艺改变、原辅材料变化等情况及时组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正常情况下,企业及下属各部门每年年初应进行一次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内容的评审和更新,并保存更新记录。4.2.1.3危险源资料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危险源控制措施的各类文本应下发到各班组或岗位,并保存发放记录;文本可作为新员エ和转复岗人员班组级安全教育和FT常培训的依据:应确保员エ熟悉本岗位的危险源(特别是重点/重要危险源)及控制方法、作业注意事项及应急措施等内容;——岗位操作规程或其他岗位人员执行文件中应包括岗位主要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的内容,具体执行本部分4.5.3的相关要求:—企业和ド属各部门应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资料,作为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实施安全检查的的依据。4.2.2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要求4.2.2.1危险源辨识覆盖所有场所和活动,并包括现场相关方活动和列入计划的活动,符合GB/T28001的要求。5.2.2.2危险源辨识及其描述应符合下列要求:—辨识时应考虑正常(如设备正常运转的危险、正常清理设备时的粉尘)、异常(如设备安全装置失灵时的危险、通风装置故障时的粉尘)、紧急(如发生事故时的危险、发生泄漏时的危害)三种状态下的危险源;——辨识时应考虑过去(曾经发生过的事故事件)、现在(目前存在的危险)、将来(将来可能发生的危险)三种时态的危险源;ー危险源描述应包括危险发生的根源,即第一类危险源: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危险源描述还应包括危险发生的直接原因和过程,即第二类危险源:可能引发事故或伤害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良因素、管理缺陷等;—宜参照GB/T13861对危险源进行描述;
13ー危险源描述应包括伤害对象和危险导致的后果;宜参照GB6441对后果进行分类。4.2.2.3风险评价的原则和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应规定风险评价的方法和风险分级标准,宜采用定性分析和分值计算相结合的方法;一国家法规标准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及特种设备及其作业、危险作业、烟草制品火灾等风险较大的危险源,应列为企业重点/重要危险源;ー对风险评价实施动态管理,对于目前不符合法规要求、曾经发生过事故但仍然无有效控制措施的、员エ或相关方严重关注的危险源,应直接列为重点/重要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4.2.3危险源控制措施的策划4.2.3.1危险源控制策划和效果评价符合下列要求:一企业重点/重要危险源应列入重点控制对象,形成各重点/重要危险源部位或作业活动的控制措施表;其他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应包含在部门危险源台帐或清单之中;——每年应对重点/重要危险源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效果评价,并形成分析报告,确保重点/重要危险源监控工作的持续改进。4.2.3.2危险源风险控制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ー风险控制措施应以消除、取代、工程控制、标识、警告和(或)管理控制、个体防护用品的顺序进行选择;—控制措施的方法宜包括:现场各类设备、エ艺、检测、防护等技术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等个人防护措施;制定目标和方案、文件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持证上岗等管理措施;应具体、可行、有效。【解读】(1)模块设置:本模块旨在规范企业危险源的基层管理工作,为企业安全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企业安全工作的核心是危险源风险控制,本模块规范的是危险源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所谓策划,就是首先应通过辨识清楚有哪些危险源,然后经过风险评价,确定哪些是需要重点控制的风险;在辨识和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再策划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木模块仅仅是规范了策划的过程,具体现场危险源风险控制的要求在木部分相关模块中分别提出规范要求。(2)适用范围:本模块涵盖的3个要素,从危险源资料、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的策划三个层次作出了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企业均适用;其中;企业在执行时,除了应涵盖企业所冇场所、所冇设备设施、所冇作业活动外,还应包括相关方在企业现场的设备设施、作业活动。(3)本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3.1要素;——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8、5.9;——GB/T13861-200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6441-1986《企业职エ伤亡事故分类标准》。(4)重点内容解读:——规范“3术语和定义”对重点/重要危险源作了定义;“企业经过风险评价,确定的本企业相对风险较大、需重点加以控制的危险源,包括企业不可接受的风险”;这里强调的是相对性,即主要根据企亜的实际确定;定义中提到的不可接受风险,主要指现场风险控制已经出现问题,已经构成“事故隐患”的危险源,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在未得到解决以前,应列入重点/重要危险源加以重点控制,该要求体现了危险源的动态管理原则;“事故隐患”的定义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
14管理上的缺陷”。一对于重点/重要危险源,企业在执行时并非一定使用该称谓,也可称为中高度风险危险源等,但不宜称为重大危险源或重大风险,以免与国家重大危险源的概念混淆;-4.2.1.3条款强调了危险源和风险控制措施清单的运用要求,耍求将危险源控制措施的各类文本下发到各班组或岗位,并保存发放记录;文本可作为新员エ和转复岗人员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口常培训的依据,应确保员エ熟悉本岗位的危险源(特别是重点/重要危险源)及控制方法、作业注意事项及应急措施等内容;——4.2.2.2条款对危险源描述提出了较高要求;首先描述应能体现危险发生的根源,即第一类危险源,所谓第一类危险源,是指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如运动的汽车(动能)、人员高处作业(势能)、承压锅炉(压カ积蓄的能量)等,其次描述应包括危险发生的直接原因和过程,即第二类危险源,包括可能引发事故或伤害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良因素、管理缺陷等。如何实现规范的这一要求,企业可采取不同的危险源辨识表格,可以将作业活动、第一类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后果等単独列出,也可以在作业活动的基础上,直接描述危险源的根源、直接原因和发生过程、结果;但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均需清楚地反映根源是什么,直接原因和过程是什么;-4.1.2.1条款要求重点/重要危险源所在部位或部门单独建立控制措施表,其目的是确保重点/重要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具体、可行,不流于形式;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特点,设计统ー的表格,制定各重点/重要危险源的具体控制措施,一般可包括人员资质要求、设备检修保养要求、现场管理和标识要求、定期检査检测要求、劳动防护用品佩戴要求、应急要求等,并明确管理人、现场责任人等;一般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可在清单内描述,但也不应该仅是原则要求,至少应清楚地描述需执行哪一个文件、现场有那些要求,劳防用品的佩戴要求等;——4.2.3.1条款要求每年应对重点/重要危险源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效果评价,该项工作一般由安全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进行,要求单独形成分析报告。2.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4.3.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和更新4.3.1.1应建立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的制度,其中应明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获取和合规性评价的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和适用性评价的要求,规定更新要求和合规性评价的要求。4.3.1.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及其资料应符合GB/T28001的要求;其中:—应在获取的基础上进行适用性评价,建立企业适用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淸单;企业下属的分厂应单独建立清单;一清单内容应涵盖企业适用的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标准及行业要求等:清单应注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名称(含文号和标准号)、颁布实施时间、颁布部门、适用条款、适用部门等内容:—应及时收集、获取清单所列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文本(含电子文本),并采取可行的方式能够被各部门所获取,并能被在企业内长期工作的相关方或获取。4.3.1.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资料的更新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及时获取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更新信息,并收集更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文本,及时更新法律法规文本资料,确保执行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为现行有效版本:—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更新信息,应及时传达到各部门和有关相关方:——应每年定期修订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及他要求清单,确保其适用性。
154.3.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贯彻和应用5.3.2.1贯彻和应用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应结合企业实际,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具体内容转化为企业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等文件;每年合规性评价中,重点对文件的合规性进行评价;——企业应将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宣传、贯彻列入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每年至少应有一次相关的宣传活动,并保存记录。6.3.2.2学习和培训应符合下列要求:——应将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培训列入培训计划,每个部门每年至少应有一次以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培训,包括参加企业级培训或企业统•安排的部门级培训,并保存记录;——应组织员工学习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宜在车间和班组安全活动中安排ヒ述学习内容。4.3.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5.3.3.1合规性评价频次和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每年应至少进行ー次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评价应组成企业评价组进行,评价组应有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工会代表、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参加;——合规性评价在收集整理年度企业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循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应提供全面有效的证据,以证实合规性要求;—合规性评价应形成合规性评价表或报告;评价人应在合规性评价表或报告上签字,并保存评价记录和资料;ー合规性评价表或报告应由企业安全主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各部门。4.3.3.2合规性评价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应根据企业管理职责和内容,确定需评价的法规及其内容,宜分类列出评价内容:——应对企业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循情况进行具体描述,并对照法规要求进行评价:—应对每・评价内容或对毎类评价内容的合规性作出评价结论;结论宜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基本符合应说明不足点,并提出改进建议,不符合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议。4.3.3.3纠正和预防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对合规性评价提出的不符合和改进建议,应釆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形成文本:——应对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査、跟踪验证,并保存记录。【解读】(1)模块设置:本模块旨在规范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管理,为企业安全工作提供法律、法规、标准以及ヒ级公司、社会、企、也承诺等其他要求依据,并对企业遵循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程度进行合规性评价。(2)适用范围:本模块涵盖的3个要素,从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和更新,贯彻和应用、合规性评价三个层次作出了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企业均适用;其中:法规的概念包括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地方人大通过的地方法规、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其他要求是指企业应遵循的其他非法规标准要求,可包括企业与政府机构的协议、与社区团体或非政府组织的协议、与顾客的协议,以及行业协会和上级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等。(3)依据的法规标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3.2要素一;——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4;(4)重点内容解读:
16一本模块的基本要求,与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3.2法规和其他要求”相同;—4.3.1.2条款规范了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适用性评价的要求,要求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内容应涵盖企业适用的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标准及行业要求等:清单应注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名称(含文号和标准号)、颁布实施时间、颁布部门、适用条款、适用部门等内容;-4.3.1.3条款强调了动态管理,要求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应及时更新,每年至少更新一次;-4.3.2.2条款规范了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学习培训要求;每个部门每年至少应有一次以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培训,包括参加企业级培训或企业统ー安排的部门级培训,并保存记录;一ー职、ル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国际标准已经更新为OHSAS18001-2007,我国GB/T28001标准也在更新的过程之中;国际标准增加了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要求,本模块4.3.3要素也增加了相应的要求,以实现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从识别、遵循、更新到合规性评价的系统闭环管理。所谓合规性评价,与识别阶段的适用性评价相对应,是对适用的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循及符合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应包括对文件的合规性、现场风险控制的合规性、检测检验结果的合规性等。2.4组织机构和职责4.4.!安全生产委员会4.4.1.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立符合下列要求:ー设立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危害管理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和统筹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担任安委会负责人,安全主管领导及其他涉及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委会应确定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工作制度文本,内容应包括安委会职责、议事规程、监督检查及记录要求等:一安委会职责应包括对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批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听取并批准年度安全工作总结等。4.4.1.2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议事规程和监督检査机制,符合以下要求:——安委会议事规程应规定各类安委会会议的频次、主持人、出席利列席人、议事流程、记录等要求,其中每半年应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主任或委托安全主管领导主持:主要负责人每年主持安委会会议不应少于一次:——安委会应建立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和检査机制,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成员定期带班和参加安全检査的频次和要求:—安委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宜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执行:安委会组织或参加的各项安全检査、协商交流等活动均应保存记录。5.4.2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6.4.2.1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ー企业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管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危害管理等工作: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应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满300人的企业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下属职エ超过200人(含外来务工人员)的部门应配备专职安全员:卷烟制造企业的制丝、膨丝、卷包、薄片等车间,动カ部门,仓储部门,烟草配送或物流运输企业的运输乍队等重点部门宜配备专职安全员:其他部门配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专兼职安全员应同
17时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危害管理等具体工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数量应不低于企业职エ总数的3%。:一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应有职责文本,其中应包括对各部门的安全监督考核权、对各部门专兼职安全员的考核权、対事故隐患的现场处置权、对违章人员的处罚权等。4.4.2.2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应根据其管理职责,通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相关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危害管理培训并颁发证书,如当地政府有要求,应获得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一兼职安全员需经过企业内部培训、考试合格,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企业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任职;每年进行一次再培训,并由安全管理部门和所在部门共同进行考核:保存培训、考试、考核记录:―其他安全相关人员的培训取证,具体执行本部分4.6.2的要求。4.4.2.3安全工程师岗位设置和工作制度应符合下列要求:ー企业应至少设置1个专职或兼职安全工程师岗位,由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并有相关安全管理或技术工作经历的人员担任:注册安全工程师应经过国家组织的考试合格,并办理注册登记,由企业聘任:―制定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工作制度,形成文本:应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并签署意见的各项职责及工作流程作出具体规定,其中应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排査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选用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安全事故调査;制定企业重点/重要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4.4.3安全生产责任制5.4.3.I安全职责文本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应形成企业各级部门及相关人员安全职责文本,文本应分级审批后ド发执行;其中企业级文本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中,应明确其是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毎年至少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一次:至少参加安全监督检查活动ー次:——企业主管安全领导职责应明确规定其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危害管理的具体职责和权限:—企业其他领导应规定其协助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管理的安全职责:不同的负责人分管的エ作不同,应根据其具体分管工作,对其在安全方面应承担的具体职责作出规定:ー企业下属各部门及其管理人员涉及的安全职责,应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其危险源控制作出具体规定:其中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每季度参加本部门安全检查一次以上:生产性车间/部门应明确安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全工作,每月参加本部门安全检查一次以上:其他车间/部门领导在其分管业务范围内同时对相关的安全工作负责,参加相关安全检查:ー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应明确其义务和职责,其义务包括: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其权利包括: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ー各级工会的安全职责应明确其对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组织员エ参与和协商重大安全事项的各项具体职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员エ代表的职责应明确其收集反映员エ意见、
18参与和协商的各项具体职责。4.4.3.2安全职责应体现“ー岗双责”的ド列要求:ー企业应针对全体员エ建立岗位规范或岗位说明书,内容应在描述岗位业务职责的同时,明确其岗位安全职责,体现“ー岗双责”的要求:——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应同时对其主管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相关事项管理负责,并参与相关安全监督检査。5.4.3.3安全责任书、承诺书和安全告知应符合下列要求:—应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直至企业下属部门:一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应明确签订双方的安全职责、危险源控制和事故控制目标、考核目标等:——与各级员I: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应告知其安全权利和义务、危险源控制措施和目标、应急处置措施等:不应通过责任书和承诺书减轻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员エ的安全权利和义务、危险源控制措施和目标、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也可通过岗位说明书、操作规程等向员エ予以告知。
19【解读】(1)模块设置:本模块旨在规范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为企业安全工作提供组织、人员及其职责的组织保障;结合烟草企业特点,本模块作出了较多的具体规范要求。(2)适用范围:本模块涵盖的3个要素,从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三个层次作出了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企业均适用;其中;安委会包括省级公司和下属生产经营单位安委会的规范要求,机构人员及责任制规范要求主要适用于ー各生产经营单位。(3)依据的法规标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4.1要素;——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2;一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ー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4)重点内容解读:——4.4.1要素明确了安委会作为安全决策和统筹机构的地位和职能,其职责应包括对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批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听取并批准年度安全工作总结等;-4.4.1.1条款根据行业内企业的经验,提出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工作制度文木的要求,要求文本内容应包括安委会职责、议事规程、监督检査及记录要求等;-4.4.2.1条款明确了企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要求,其中特别强调企业下属职エ超过200人(含外来务工人员)的部门应配备专职安全员;一般情况下,卷烟制造企业的制丝、膨丝、卷包、薄片等车间,动カ部门,仓储部门,烟草配送或物流运输企业的运输车队等重点部门宜配备专职安全员;-4.4.2.2条款明确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的资质要求;兼职安全员是最基层的安全管理人员,其素质直接关系到安全工作的成效;为此,本条款特别规定了兼职安全员的任职流程及培训要求,并在“能力、意识和安全培训教育”模块的4.6.1.1条款中规定“兼职安全员的任职要求应在相关文件制度中规定,宜规定其学历高中或中专以上,并有一年以上生产经营或安全工作经验,且身体健康’’;-4.4.2.3条款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置提出了基本要求;企业应至少设置1个专职或兼职安全工程师岗位,由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并有相关安全管理或技术工作经历的人员担任;注册安全工程师应经过国家组织的考试合格,并办理注册登记,由企业聘任;-4.4.2.3条款还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要求制定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工作制度,形成文本;应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并签署意见的各项职责及工作流程作出具体规定;——4.4.3要素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的安全职责,并体现“一岗双责”;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是告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手段和方法。2.5职业健康安全文件和记录4.5.1职业健康安全文件总体要求企业应编制以下各类职业健康安全文件,形成文件系统清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内容应符合GB/T28001的要求:
20—各类安全管理文件,可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企业规章制度、企业管理标准、部门规章制度等:—各类安全技术文件,可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标准等;——各类应急预案等,可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一需规范受控的职业健康安全相关外来文件,包括上级、相关方等制定的需企业执行的各种文件:一企业根据需要编制的其他类型文件。4.5.2安全管理文件要求企业至少应建立以下各类安全管理文件:——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安全职责:内容应包括企业领导人员、部门及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等各层次安全职责,内容应符合本部分4.k|的要求:批注[U1]:——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内容应具体规定投入的提出、审批流程和权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实施原凭な为2.现一经改为4等,并符合本部分4.1的要求:——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内容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管理,并符合本部分4.2的要求:—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内容应包括获取、识别和更新及合规性评价,并符合本部分4.3的要求:—文件记录管理:内容应符合本部分4.5的要求:一安全培训和教育:内容应包括相关人员任职资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培训管理及要求等,并符合本部分4.6的要求:―安全事项参与、协商和沟通:内容应包括工会、员エ代表的参与和协商的具体要求,并符合本部分4.7的要求: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内容应包括企业内部项目相关要求,并符合本部分4.8的要求:——相关方安全管理:内容应包括相关方管理职责及各类相关方管理要求,并符合本部分4.10的要求:一安全标识管理,内容应符合本部分4.12的要求:—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内容应包括设备安全装置、特种设备、电气设施和防雷系统管理等,并符合本部分4.13的要求:—危险作业审批:内容应包括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审批、监护要求,并符合本部分4.15的要求:-I临时线路审批:内容应包括审批及线路敷设要求等,并符合YC/T384.2中4.9.4的要求:—库房管理:内容应符合YC/T384.2中4.2的要求:—消防管理;应符合本部分4.14和卜CZT384.2中4.16的要求;]批注卬2]:—危险物品管理:内容应包括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剧器品等管理,并符合本部分4.15的要求;一交通安全管理:应符合本部分4.16的要求:―T内机动车辆管理:内容应符合卜C/T384.2中4.10.7的要求:批注[U3]:—职业危害管理:内容应包括职业危片作业点、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及其健康监护等,并符合本部分117的要求;ー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内容应包括发放标准及发放要求等,并符合本部分4.17.4的要求:—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内容应包括应急职责、应急管理要求,还应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相关现场的现场处置方案:并符合本部分4.18的要求;一安全检查和隐患管理:内容应符合本部分4.19的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内容应符合本部分4.19的要求:
21—事件、事故管理:内容应符合本部分4.20的要求:
22一安全绩效考核:内容应符合本部分4.21的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评审:内容应符合本部分4.21的要求。4.5.3安全操作规程要求5.5.3.1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应符合下列要求:—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应依据工艺流程、设备(设施)性能、操作方法及工作环境制定,一般应以作业エ序、作业岗位为基本单元编制:相同设备设施,且作业方式相同,可以合并,否则应单独编制安全操作规程:需编制的作业岗位应包括作业和设备操作岗位、检修岗位、仓储岗位、检验检测岗位等,并形成文本清单:一采用新技术、新エ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在投入使用前应先修订或重新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随工艺或设备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更新,保持有效版本;—安全操作规程可单独制定,也可与设备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整合发布:ド发到现场作业人员;—由外来务工人员组成的部门、班组应按本企业部门、班组对待,组织其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等;K中如派遣机构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应经过企业确认后,方可使用。4.5.3.2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设备和作业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穿戴要求等,内容应符合国家、行业的法规和标准要求,符合YC/T384.2中相关作业要求。4.5.4文件和记录控制要求4.5.4.1文件控制制度和基本要求应符合GB/T28001的要求;其中:——建立文件管理的制度,规定需受控的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文件范围、受控文件的编制、评审、编号、发放、修改和作废等要求,并明确各类各级文件的批准权限、管理职责;其屮应包括对需受控的外来文件的控制职责和要求;ー各类文件应有编制人和批准人,文件发布前应经过评审;并保存评审和批准记录;——各类文件应编号,并标明文本的版本;应有发布和实施日期,其中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以纸质文本发布;—应确定各类各级文件的发放部门,建立各类各级受控文件的发放记录台帐或清单;—文件发放时应编制并记录发放号,以便于以后文件的回收。4.5.4.2文件的评审、更新和作废一应确定各类各级文件的定期评审要求,其中应规定当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评审;——文件评审应针对文件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并保存记录;——文件需更新时,应办理审批手续,按原批准权限重新批准;并保存审批记录;涉及较多内容的更改,宜进行文件审核;——文件如作废,应由主管部门回收,保持回收记录;作废文件如需保身,应对其进行标识。4.5.4.3外来文件的识别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ー需企业跨年度经常执行和长期执行的外来文件,包括上级职业健康安全文件应纳入受控范围;国家和地方的法规和标准等,宜按法规文本管理,具体执行本部分4.3的要求;ー需发放到下属部门使用的受控外来文件,应建立发放记录台帐或清单;发放时应编制并记录发放号,以便于以后文件的回收。4.5.4.4记录控制制度和基本要求应符合GB/T28001的要求;其中:——建立记录管理的制度,规定需受控的记录范围、记录表格的设计、编号、使用要求、记录保存期、记录销毁、记录的归档等要求,并明确各类各级记录的管理职责;ー建立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记录清单,其中应确定各类记录的标识方法,填写部门、保存部门及保存期限等:清单内容应包括记录表格,也包括需要保存的其他书面或电子记录、资料;企业下属各部门宜建立本部门淸单:——对于长期使用,且需规范内容的表格化记录,应设计规范性表格,并经过审批方可下发使用;——记录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电子版记录:但均应保证其利于査阅、使用和保管:涉及安全隐患整改、事故处理或安全检查等内容应建立书面记录;ー记录填写应标明填写人、填写日期等;记录填写应字迹淸晰,填写规范,不应随意涂改;如已经上报归档后需要修改的,应办理更改手续,并在更改处作出明显标识;——计划、评价等需批准的记录应有批准人签名,保存签字记录;或在信息化系统中履行授权批准手续,但均需保存授权批准的相关电子化信息资料。4.5.4.5记录的保存、归档和销毁应符合ド列要求;
23ー企业及下属部门的各类记录应明确保存部门及保存人;记录保存期应大于内容要求的可追溯时间,并符合法规的要求;其中事故调查记录、重大隐患相关记录等,应长期保存;—应将重要的、需长期保存的安全相关资料归档管理,其中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和验收资料、特种设备技术、检验等资料:安全“三同时”资料;职业健康监护资料、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资料;事故调査处理的记录;其他法规或上级要求归档的资料等;并建立归档资料清单;—对已到保存期限的记录,应认真审査,重新评价其保存价值;无保存价值的记录,经过批准,统ー销毁,并保存销毁记录。【解读】(1)模块设置:本模块旨在规范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文件系统及文件、记录的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文件化、系统化,痕迹化。(2)适用范围;本模块涵盖的4个要素,从职业健康安全文件系统,安全管理文件,安全操作规程,文件和记录控制四个层次作出了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企业均适用;企业运用时可结合实际确定文件架构和记录清单。(3)依据的法规标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4.4、4.4.5、4.5.3要素;——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4。(4)重点内容解读:一本模块关于文件编制评审、文件和记录控制等基本要求,与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ゆ的''4.4.4苗牛’和“4.4.5文件和资料控制”、“4.5.3记录和记录管理”相同;——4.5.2条款明确了企业需编制的各类管理文件;其中提到的文件,可以是生产经营单位执行的省级公司的文件,也可以是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文件;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形成省级公司与生产经营单位分层次的文件架构:4.5.2条款规定的各种需编制文件的内容,可以编制体系程序文件,也可以编制管理制度、管理规定、管理办法等文件;可以在ー个文件内包括几个内容,但应分别章节描述;也可以将一个内容细化编制为几个文件;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名称,相关要求在相关文件中应得到具体描述,且内容应符合规范的要求:-4.5.3条款对安全操作规程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需编制安全操作规程的岗位应包括作业和设备操作岗位、检修岗位、仓储岗位、检验检测岗位等,并形成文本清单:明确了安全操作规程可单独制定,也可与设备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整合发布:还要求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设备和作业キ: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劳动防护用品配
24备和穿戴要求等,并可包括应急措施等;-4.5.4.5条款明确了需归档的资料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和验收资料、特种设备技术、检验等资料;安全“三同时”资料;职业健康监护资料、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资料:事故调查处理的记录;其他法规或上级耍求归档的资料等;要求建立归档资料清单,归档的方式一般可包括企业档案部门归档保存书面资料、主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设专柜、专机保存的书面或电子资料,但不包括个人保管的资料。4.6能力、意识和安全培训教育4.6.I各级人员任职要求和安全培训5.6.1.1能力要求和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要求:—应对各级管理人员,含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任职的安全相关能力要求作出规定:规定其在教育、安全培训和安全相关经验方面的要求:其中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的任职要求宜规定其学历大专以上,并有2年以上生产经营或安全工作经验,且身体健康;—兼职安全员的任职要求应在相关文件制度中规定,宜规定其学历高中或中专以上,并有一年以上生产经营或安全工作经验,且身体健康;—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特种岗位人员的任职条件应在相关岗位说明书中作出规定,其中应规定其培训取证要求和职业禁忌症等要求。4.6.1.2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与取证应符合下列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的任职培训应按本部分4.4的要求在任职三个月内进行,并保存记录,如当地政府有要求,应获得由当地政府安全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初次培训学时不应少于32学时:每年应进行再培训,学时不少于12学时:并对取证人员的证书进行登记:—企业其他领导和中层干部任职モ个月内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应少于6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应少于4学时;培训由上级单位或由企业组织,也可委外培训;—兼职安全员任职前,应经过企业内部兼职安全员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各部门兼职安全员的人选应向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宜经过安全管理部门审议或确认;—任职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危害的管理基本知识、技术和专业知识;重点/重要危险源管理、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査处理的有关规定;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6.1.3班组长及员エ安全培训应符合下列要求:ー班组长教育由企业教育培训匕管部门合同安氽】聿部门组织进行,一年医少卜次:批注[U4]:员エ应接受安全知识及意识的教育培训,教育周期是一年至少ー次:笔误遗漏,现ビ增加—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危害管理,包括安全目标:安全常识、新知识、新技术;安全法律法规;所在作业场所和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相关的应急预案;事故案例等。4.6.1.4相关方在ー个服务期内首次到企业现场时,应由相关方主管部门或作业现场所在部门对相关方的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告知或交底,然后由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保存记录;培训内容应包括:—企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规程等要求;——在企业作业可能接触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置要求;——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54.6.2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4.6.2.I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应符合下列要求:——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账或清单,记录其培训取证及上岗时间、证件复审情况等;其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范围应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附件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内容相对应,包括设备操作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过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的培训考试合格,获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作业;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或将证件或复印件放置在作业现场。4.6.2.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应符合卜.列要求:一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或清单,记录其培训取证及上岗时间、证件复审情况等;其中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应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附件中特种作业目录内容相对应;一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的培训考试合格,获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ー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或将证件或复印件放置在作业现场。5.6.2.3企业应根据行业和地方政府要求,确定其他应经外部培训发证后方可持证上岗的人员,形成人员清单,并保存培训取证记录;其中应包括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员、职业机动车驾驶员、加油站工作人员、受电装置或者送电装置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等。6.6.3新员工安全三级教育和转复岗人员安全教育7.6.3.1新员工安全三级教育应符合下列要求:—对新进企业的员エ,包括工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进行企业级、部门(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应少于24小时:每ー级教育应由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在记录中签字;宜一人ー表,并将教育表列入员エ培训档案;ー企业级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员エ的安全职责,包括权利和义务;安全法规常识;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危害管理的基本知识;企业安全文化理念、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行为规范;企业重点/重要危险源、控制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企业应急预案、有关事故案例等;企业级教育培训应有教材,并组织考试,保存试卷和成绩;——部门(车间)级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本部门(车间)安全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现场的危险源、控制措施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应急处置方案;部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部门区域的疏散逃生要求、现场事故案例等;部门(车间)级教育培训应有大纲;——班组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岗位危险源、控制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或方案;作业现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作、业现场疏散逃生路线:岗位事故案例等;班组级教育培训宜以岗位危险源清单、安全操作规程等作为培训教材。4.6.3.2转复岗人员安全教育应符合下列要求:ー企业内转岗人员和涉及新技术、新エ艺或新设备、新材料(四新)的人员,应由新岗位或四新所在部门、班组进组织进行部门(乍间)、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和要求同新员ェ;ー离开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职工重新上岗时,应由所在部门(车间)、班组组织进行部门(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和要求同新员エ。4.6.4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要求4.6.4.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师资、教材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其中内容应包括:安全培训的管理职责、组织要求、各类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周期与学时要求、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记录、培训效果评价要求等;一应建立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内部师资库,并宜建立外部师资库:应根据培训内容需求,建立企业基本安全培训内容的培训教材,宜包括外部选购和内部编制的课本、课件等。4.6.4.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每年年初应按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制定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管理部门应提出企业的安全培训教育需求;
26——计划中应包括内部企业级培训和外部培训的具体组织职责、时间、内容和要求、并对相关部门提出部门级安全培训的时间、内容要求:计划经相关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实施;—生产车间和动カ部门、仓储、物流运输等部门宜制定部门计划。4.6.4.3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及其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各级培训应保持记录,记录屮应有参加人员签到、培训内容、考试或考核方式等内容:——班组级的日常安全教育,宜记录在班组活动内;具体执行本部分4.9.2的要求:—培训完成后,应进行效果评价,一般培训应进行现场直观评价,包括评价参加人数、授课效果、考试情况等,并保存记录;对于大型系统培训,宜采取培训效果调查表、跟踪评价等方式;对未达到培训效果的,应组织补课或再培训;一应对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内容等进行登记,形成培训台账或档案:一安全主管部门应会同培训主管部门对企业及各部门安全培训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与监督,每年进行总结并保存记录,或列入年度安全工作总结。4.6.5外来务工人员的聘用和培训教育4.6.5.1外来务工人员聘用和社会保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台帐或清单,登记其身份证、进入企业时间和离开时间、エ种、内外部安全培训和取证情况、岗位劳动保护要求等;ー企业直接聘用的岗位临时エ、季节エ、治安保卫人员、消防人员等外来务工人员,按企业用Iエ管理:—应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与劳务エ派遣机构签订用工合同:内容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一外来务工人员应具备所从事作业岗位应具备的健康条件,保存其医院健康证明。4.6.5.2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外来务工人员,包括新进人员和转复岗人员,其三级安全教育要求同企业员エ:通过劳务派遣机构选派的人员,企业级教育可由派遣机构组织进行,但应使用企业教材,宜由企业人员进行培训,应保存企业级培训记录;——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要求应与企业员エ相同,由企业、所在部门、班组对K进行各级各类安全教育;对由派遣机构派遣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将安全教育情况向派遣机构反馈。4.6.6安全文化建设4.6.6,1应依据AQ/T9004开展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员エ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エ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企业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4.6.6.2应将安全文化理念教育、安全氛围营造、员エ安全行为培育等纳入企业教育培训计划并实施。【解读】(1)模块设置:本模块旨在规范人カ资源的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能力、意识和安全培训教育等;人的安全素养是安全工作的人力资源保障,而人的安全能力和意识是需要培育的,安全培训教育的规范化是重要的渠道和保障,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具冇决定性的作用。(2)适用范围:本模块涵盖的6个要素,从各级人员任职要求和安全培训,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新员工安全三级教育和转复岗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外来务工人员的聘用和培训教育,安全文化建设六个层次作出了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企业均适用:其中外来务工人员是指由企业聘任或经过劳务机构派遣由企业安排其工作的企业人员,但不包括企业将其业务外包给相关方的相关方人员»(3)依据的法规标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4.2要素;——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2)123号文《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27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ーー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0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ーー公安部令第109号《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一国家电カ监管委员会令第15号《电エ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AQ/T9004-2008《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4)重点内容解读:一本模块涉及六个要素,规范内容较多,考评分值达30分,且结合烟草企业特点提出了较高的管理要求:一4.6.1、4.6.2、4.6.3条款对各级人员、特殊岗位人员和新员エ等分别提出了任职资质和培训的要求,目的是确保各级人员具有安全所需的相应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而培训是提升能力的有效途径;ーー4.6.3规范了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复岗教育要求;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2)123号文《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第9条规定,新员エ初次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应少于-24小时,具体三级教育时间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条款还规定企业级教育培训应有教材,并组织考试,保存试卷和成绩;部门(车间)级教育培训应有大纲;班组级教育培训宜以岗位危险源清单、安全操作规程等作为培训教材;ーー4.6.4.1规范了培训师资和教材的管理;企业应建立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内部师资库,并宜建立外部师资库:应根据培训内容需求,建立企业基本安全培训内容的培训教材,宜包括外部选购和内部编制的课本、课件等;-4.6.4.2规范了培训计划的管理,强调了培训的有效性;要确保有效性,首先应从培训需求和培训计划抓起,为确保培训计划的编制质量,要求每年年初安全管理部门应提出企业的安全培训教育需求;还规定企业培训计划中应包括内部企业级安全培训和外部安全培训的具体组织职责、时间、内容和要求、并对相关部门提出部门级安全培训的时间、内容要求;ーー4.6.4.3规范了培训记录和培训效果评价记录要求;要求培训不仅有签到表,且记录中应培训内容、考试或考核方式等内容:培训完成后,应进行效果评价,一般培训应进行现场直观评价,包括评价参加人数、授课效果、考试情况等,可记录在培训记录表内;一ー-4.6.4.3还规范了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学时统计要求;企业可根据规模,由培训主管部门或分别由各部门建立培训台账或档案,记录各级人员的年度培训内容和学时,以便于进行培训总结和分析,为组织培训和改进培训工作提供依据;-4.6.4.3还规范了安保部门对培训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安全キ:管部门应会同培训主管部门对企业及各部门安全培训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与监督,每年进行总结并保存记录,或列入年度安全工作总结;——根据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5.5的要求,木模块设置了4.6.6安全文化建设要素;本要素的设立并不是安全文化建设本身的规范要求,而仅对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及安全文化相关培训作出了原则要求;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应依据AQ/T9004-2008《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并参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2011年8月印发的《烟草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指南》执行。2.7参与、协商和沟通4.7.1参与、协商和沟通管理制度4.7.1.1参与、协商和沟通管理制度的建立应符合下列要求:——内容应包括工会和员工代表职责、企业内外部安全信息沟通职责,安全信息淘通交流方式、传递渠道,安全重要事项的员工参与和协商,重要安全信息的告知要求、工会员エ代表的安全监督管理等:—应明确内外部安全信息的归ロ管理部门、各类安全信息及时收集、处置、反馈的流程和记录要求等;—应明确工会和员エ代表应参与决策或协商的重要事项,并规定具体流程和方法。4.7.1.2信息沟通应符合下列要求:——各类信息可采用书面文件、ロ头报告、电话、电子信息等形式传递,但其中有关安全隐患等内容的重要信息应以书面方式传递和记录处置结果:
28—应确保安全的重要信息能传达到每个员エ,以提髙全体员エ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应及时与安全的相关方沟通,确保其执行企业的安全要求,具体按本部分4.10的要求执行;—建立安全险患举报制度,涉及安全隐患的重要信息,应由发现部门以书面形式立即向安全主管部门传递或职I:通过举报电话、网络反映: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处置,需报告领导的,应有书面报告:—涉及职エ权益的安全信息,应由接收部门以书面形式立即向安全主管部门和工会报告。4.7.1.3安全事项的员エ参与和协商应符合下列要求:——每年至少应有一次以上协商活动,并保持记录;——重大安全事项形成决议后应以适当的形式告知相关员エ.4.7.1.4参与和协商的内容应包括:—重点/重要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建立与评审;—商讨影响其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一安全管理文件的评审: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会议;ー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节假口和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检査;—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其他需与员エ协商的事项。4.7.1.5资料和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安全管理部门和工会应保存相关安全信息沟通、参与和协商的资料和记录:ー企业下属各部门宜建立安全记事本(或会议、培训记录本等),记录有关口常安全信息协商沟通的会议、培训、处置情况等。1.7.2工会、员エ代表对安全的监督4.7.2.1安全监督职责应符合下列要求:—企业工会组织内应明确负责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督职责的人员,明确规定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名单;——工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督负责人员和员エ代表名单,应向员エ公示。4.7.2.2职代会、工会的监督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ー职代会或工会代表会,应听取、市议安全工作相关报告和安全重大事项,并形成书面意见;―工会代表应监督对女职エ的妇女病体检等保护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要求:ー企业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对职代会或工会代表会的意见,应认真研究,并作出书面报告。【解读】(1)模块设置:本模块旨在规范安全工作中员エ、工会的参与、协商和沟通的管理,通过安全信息的沟通、员エ和工会的参与、协商和监督,为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企业内外部环境。(2)适用范围:本模块涵盖的2个要素,从参与、协商和沟通,工会、员エ代表对安全的监督二个层次作出了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企业均适用;其中员エ代表是指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可包括企业职エ代表、工会代表等,企业可根据实际确定。(3)依据的法规标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4.3要素。(4)重点内容解读:一本模块关于参与、协商和沟通的基本要求,与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4.3协商与沟通”相同:—4.7.1.2规范了重要信息的书面传递要求;各类信息可采用书面文件、口头报告、电话、电子信息等形式
29传递,但其中有关事故隐患等内容的重要信息应以书面方式传递和记录处置结果,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书面传递的重要信息范围,除包括事故隐患外,还可包括外部反馈的安全信息、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安全信息等;4.7.1.3规范了协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每年至少应有一一次以上协商活动,并保持记录;ーー4.7.2.1规范了工会和员エ代表的公示要求;企业工会组织内应明确负责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督职责的人员,明确规定职业健康安全员エ代表名单;工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督负责人员和员エ代表名单,应向员エ公示。2.8建设项目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三同时’‘管理4.8.1建设项目“三同时”总体要求4.8.1.1制定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与主体I:程“同时设计、同时施I:、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法规的要求。4.8.1.2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ー规定新、改、扩建项目的责任部门,项目的安全健康条件评审论证和评价要求、项目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要求,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申报等内容:ー制度中应包括企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三同时”要求。5.8.2可行性分析和设计阶段“三同时”管理6.8.2.I项目可行性分析和设计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在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时,应将安全及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要投资ー并纳入,同时编报:保证建设项H投产后其安全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遵守我国有关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危害的法规、标准,依据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完善初步设计,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施工设计时,应根据《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内容,同时设计相应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和装置等,应对“四新”(新技术、新匚艺、新设备、新材料)项目的安全健康、人机功效管理等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7.8.2.2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安全评价和安全评审应符合下列要求:—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关安全内容及《劳动安全卫生专篇》的审査:ー烟草企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企业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评价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保存记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文件资料:ー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评价等,具体执行本部分4.17.2的要求:—其他新、改、扩建设项目不需由外部具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评价的,应由企业内部进行安全评审:安全评审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评审,评审记录向安全管理部门备案:涉及企业重点/重要危险源的项目安全评审应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人员参加,评审结果报主管领导批准,并保存记录:―安全评价或安全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措施解决后,方可批准设计方案,并保存记录:—项目涉及的建筑物消防设计,应向公安消防机构备案或企业内部审核,执行本部分4.14.2的要求。4.8.3施工阶段的“三同时”管理4.8.3.1应对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和装置的采购、安装和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监控,建立相应的记录,索取相关的档案资料和资质证明: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参与监督:并委托监理单位监督对施工方的“三同时”执行懵况进行监督。企业应对施工方及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保存检查记录。4.8.3.2建设项目在试运行期间,应同时对安全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调试,委托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认可的单位进行劳动条件监测、危害程度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并将试运行中劳动安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记录在案。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应督促建设或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合格达标为止。4.8.4验收阶段的“三同时”管理
304.8.4.1凡需进行预评价的建设项目,在正式验收前应进行安全验收评价:评价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保存记录:对于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按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及验收,具体执行本部分4.17.2的要求:4.8.4.2对于企业内部安全评审的新改扩项目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应依据可行性研究和和施工设计中的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和装間的要求,以及试运行的各种检测和检验数据,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可独立进行,也可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应由安全管理部门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人员参加;验收后,应形成并保存各方签字的验收记录。4.8.5企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管理4.8.5.1企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如涉及建筑物用途改变、场地变更、新エ艺、人机功效变更等带来新的风险等内容时,应组织由安全管理部门参加的安全评审,并制定相应方案后方可实施;其中涉及需向政府部门申报内容的,应按规定申报。4.8.5.2需进行安全评审的企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在竣工验收时应由安全管理部门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人员参加;验收后,应形成并保存各方签字的验收记录。【解读】(1)模块设置:本模块旨在规范新、改、扩建项目的“三同时”管理,并同时规范企业内部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管理: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是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的第一道关口,本模块结合烟草企业项目特点,依据法规要求,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要求。(2)适用范围:本模块涵盖的5个要素,从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可行性分析和设计阶段“三同时”,施工阶段的“三同时”,验收阶段的“三同时”,企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管理五个层次作出了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企业均适用:运用时应结合企业实际,针对省级公司和生产经营单位两个层次的项目管理确定具体的“三同时”管理流程,但基本要求应符合本模块规范要求。(3)依据的法规标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4.6要素;——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6.1、5.7.5;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4)重点内容解读:一本模块主要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包含了对于“三同时”的最新耍求;ーー本模块分可行性分析和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分别规范了各阶段的“三同时”管理要求,便于企业根据三个阶段的要求确定具体的管理流程和要求;ーー可行性分析和设计阶段“三同时”管理要素是本模块的核心,只有本阶段管理到位,方可实行其他阶段的“三同时”管理;其中4.8.2.2中“烟草企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企业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的要求源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八条的要求;“其他新、改、扩建设项目不需由外部具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评价的,应由企业内部进行安全评审”的要求源J:《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要求;一ー4.8.4.1、4.8.4.2条款规范了验收阶段的“三同时”管理;凡是需安全预评价的项目需要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一般项目由企业内部进行安全评审,则需企业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该要求源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要求:ーー本模块根据烟草企业的特点和需求,设置了4.8.5企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管理要素;本要素所称的企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是指涉及建筑物用途改变、场地变更、
31新エ艺、人机功效变更的企业内部项目,通常只需内部立项或不立项,往往会造出安全设施不能同步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为此本要素规定了主管部门组织,安保部门参加安全评审、竣工验收等要求。2.9车间和班组安全管理4.9.1车间安全管理4.9.1.1车间各项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车间确定安全分管领导,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较大的车间宜有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具体执行本部分4.1、4.4的要求:——建立车间安全管理文件系统,执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也包括车间内部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车间需执行的各类文件清单,并保存相关文本;ー建立车间需编制的各类台帐或清单,包括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电动工具、特种设备及K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台帐或清单;ー对新员エ和转复岗人员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具体执行本部分4.6.3的要求;—制定车间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的计划,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专项治理、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安全活动等各项内容;可列入年度计划,也可编制各项专项计划;ー组织各项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包括组织年度危险源更新、目标管理等,具体执行本部分4.1、4.2的要求;—建立车间现场管理的制度,包括现场定置管理、标志管理、作业环境管理等,具体执行YC/T384.2中相关要素的要求;一开展车间安全检查,每半年对本车间安全状况进行ー次总结,并保存检查和总结资料和记录,具体执行本部分4.19的要求;——车间内部建立安全绩效考核机制,包括对班组和员エ的考核、评比等活动中,应包括安全内容,并将违章操作、事件事故等作为否决项。4.9.1.2车间安全活动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车间毎年安全月应根据企业主管部门要求,结合车间特点,制定安全月活动计划;ー每年应针対本车间重点/重要危险源所在部位或班组,组织危险源控制的相关安全活动,内容可包括案例教育、合理化建议、控制措施改进等,每年宜不少于2次;ー每年年初应对本年度班组安全活动内容和方法作出指导性规定,下发各班组;——每年年底,应对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4.9.2班组安全管理4.9.2.I班组各项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有班组长、班组安全员、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文本,且下发各班组;一班组相关设备及其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齐全,其中包括岗位主要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应急措施,现场有版本,员エ熟悉;具体执行本部分4.5.3的要求;ー对新员エ和转复岗人员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具体执行本部分4.6.3的要求;—班组建立安全检查记录本,班组长或安全员每周检査一次;具体执行本部分4.19的要求。4.9.2.2班组安全活动应符合下列要求:——班组每月至少组织二次安全活动,内容可包括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工作;学习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作业规程;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结合本班组的作业特点、生产经营状况和危险源辩识工作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并保存班组活动记录;——应按车间的计划,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活动,宜开展每日的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建立班组安全园地或看板等・4.9.2.3安全合格班组活动应符合下列要求:ー企业或车间应将安全考核作为先进班组评定的必要条件;或开展安全合格班组评定活动:应有班组安全考核的具体要求:ー企业开展先进班组或安全合格班组的安全建设达标验收和考核:工会、安全管理部门应参加验收和考核活动,并具有安全一票否决权:验收和考核的资料和记录应保存。
32【解读】(1)模块设置:本模块旨在规范基层单位车间和班组安全管理:车间是基层单位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者,班组是安全管理的最小细胞,本模块一方面对车间班组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列出了“菜单”,•方面也为其安全活动多样性留F了创新的空间。(2)适用范围:本模块涵盖的2个要素,从车间安全管理、班组安全管理二个层次作出了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企业均适用:其中车间是指生产性车间、动カ设备运行的车间或部门、仓储库房所在的部门等,其他部门可参照执行;班组是指车间下属的生产性エ段、エ班、班组,维修班组,仓储班组等,不包括管理科室;企业运用时可结合实际确定本企业的车间和班组范围。(3)依据的法规标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4.6要素O(4)重点内容解读:一--4.9.1.2规范了车间对班组安全管理的领导和指导要求:车间每年安全月应根据企业主管部门要求,结合车间特点,制定安全月活动计划:每年应针对本车间重点/重要危险源所在部位或班组,组织危险源控制的相关安全活动,每年宜不少于2次;每年年初应对本年度班组安全活动内容和方法作出指导性规定,下发各班组;每年年底,应对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4.9.2.2规范了班组安全活动的基本要求;班组每月至少组织二次安全活动;应按车间的计划,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活动,宜开展每口的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建立班组安全园地或看板等;-4.9.2.3规范了合格班组评定中的安全要求;无论是合格班组评定还是安全班组评定,应有班组安全考核的具体要求,工会、安全管理部门应参加验收和考核活动,并具有安全一票否决权。2.10相关方安全管理4.10.1相关方识别和管理制度4.10.1.1相关方识别应符合ド列要求:一应充分识别为企业提供服务和产品、其产品或活动涉及职业健康安全的相关方,并确定需施加影响和加以监督的重点相关方;重点相关方应包括:工程项目施工方;设备维修保养方;绿化保洁承包方;食堂承包方;污水处理运行方;房屋租赁方;危险物品运输方;杀虫相关方;其他涉及职业健康安全、在企业现场工作的外部单位:——形成企业重点相关方台帐或清单,其中应登记各重点相关方的信息和主管部门。4.10.1.2应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方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ー确定各重点相关方的归ロ管理部门,应遵循谁管理其业务,谁对其施加职业健康安全控制影响的原则:并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相关部门的相关方管理进行监督:ー相关方识别、相关方选择、安全绩效评价等管理和现场控制要求:——对相关方现场和作业活动的监督检查要求:ー各类相关方选择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评价的标准。4.10.2相关方管理要求4.10.2.I相关方的选择、资质资料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应对相关方单位的营业执照、相应的许可证等进行审查,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要求方可选择:收集并保存其资质资料:审查并保存相关方特种设备作业、特种作业、建筑施工、危化品运输、杀虫作业等人员的资质资料:——对于经常或长期到企业现场工作的相关方,应进行选择评价或招投标,评价其风险控制的设施设施及人员等各方面的条件和能力,包括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并保存记录:——对于经常或长期到企业现场工作的相关方,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评价,评价其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并保存记录:评价应有安全管理部门参加,宜每年进行・次。4.10.2.2相关方安全协议应符合下列要求:——对于到企业现场匸作的相关方,与其签订的服务协议中应规定职业健康安全要求,或同时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包括现场管理、消防器材配置、设备安全装置管理、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检查与监督等各种
33职责和管理要求,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要求:ー单项项目的安全管理协议书有效期为ー个施工或服务周期;长期在企业从事零星项目施工或服务的承包方,安全管理协议书签订的有效期不应超过一年:——对于房屋租赁方,应在租赁协议中或单独签订的安全协议中明确房屋日常消防管理、房屋结构、用途变更等事项的各自职责和要求。4.10.2.3相关方安全交底和教育应符合下列要求:ー相关方在・个服务期内首次进场作业前,应对相关方的负责人或安全员进行作业安全知识告知交底,然后由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保存交底和培训记录;交底和培训内容应包括:企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规程等要求;在企业作业可能接触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置要求: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相关方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应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并按规定进行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安全知识告知交底,具体执行本部分4.15.3的要求;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并有相关方参加培训人员签字确认。4.10.3对相关方的监督检查4.10.3.1对相关方监督检査的频次和记录应符合ド列要求:—应包括相关方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査和作业现场所在部门的现场监督;其中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应规定频次并保存记录;ー相关方从事危险作业的,相关方主管部门和作业现场所在部门应对其进行现场监督:一安全管理部门应对相关方管理进行监督检査,在日常安全时,应涵盖相关方现场,并保存记录;4.10.3.2重点相关方的现场应符合下列要求:—绿化保洁承包方执行YC/T384.2中4.14.2的要求;——食堂承包方执行YC/T384.2中4.14.1的要求;—污水处理运行方执行YC/T384.2中4.8.2的要求:—危险物品运输方执行本部分4.15.1的要求;—外墙清洗方执行YC/T384.2中4.6.6的要求;一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方项目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监理人员应有经过培训取得的资质证书;项目部应对施工活动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制定控制措施;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经过批准,并符合JGJ46和YC/T384.2中4.9.4的要求;现场使用的气瓶外观、颜色和标志、储存和使用应符合YC/T384.2中4.10.4的要求;现场焊接作业时,不应在周边堆放易燃物品,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如必须在可燃物附近进行焊接,应制定相应防火方案并实施;其他建筑施工的各项安全要求应符合JGJ59的要求:ー设备维修保养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起重机械应有检验合格标志,并在合格周期内,现场作业时有专人指挥和协调;起重机械吊索具完好,有专人管理,吊钩完好且有保险装置,符合YC/T384.2中4.10.5的要求: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气装备完好,电线无破损,符合YC/T384.2中4.13.4的要求;现场使用的气瓶外观、颜色和标志、储存和使用应符合YC/T384.2中4.10.4的要求;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应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作业,具体执行本部分4.15.3和YC/T384.2中4.9.4的要求;一房屋租赁方应具有合法的工商营业资质:应根据房屋性质、位置及法规要求,确定承租方的条件,一般房屋不应租赁給从事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和经营单位:租赁方不应更改房屋结构,需改变原有装饰应经过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租赁房屋内的消防器材应按双方明确的责任配置,现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的放置、标志、完好有效、检查记录等应符合YC/T384.2中4.16.4的要求:租赁房屋内的电气线路不应更改,使用的电气设施应符合线路的负载容量;需更改线路、更改用电设施时,应经过双方协商确认,现场线路、配电箱柜板等符合YC/T384.2中4.9的要求。4.10.4临时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管理4.10.4.1进厂和接待应符合下列要求:—对厂区内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相关人员应建立相应的进厂、接待等管理规定:—参观等临时性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库区等区域,应由相关人员陪同。4.10.4.2对厂区内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相关人员应以各种形式告知进入厂区的安全注意事项;告知方式可包括张贴外来人员须知、在临时出入证上提示安全须知、重点场所进入前交底教育等。
34【解读】(1)模块设置:本模块旨在规范企业对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由于相关方单位及其人员的生产条件、人员素质不可控的因素较多,他们在企业现场或周边工作、经营时,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往往给企业带来相应的风险,因此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2)适用范围:本模块涵盖的4个要素,从相关方识别和管理制度,相关方管理、对相关方的监督检查、临时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管理四个层次作出了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企业均适用;本模块所指相关方是到企业现场或周边进行工作或租赁房屋的相关方单位及其人员,其中重点控制的是为企业提供服务和产品、其产品或活动涉及职业健康安全的重点相关方。(3)依据的法规标准:——GB/T28001-200I《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4.6要素;——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5.4、5.7.4〇(4)重点内容解读:-4.10.1.1条款规范了重点相关方识别要求;要求企业确定需施加影响和加以监督的重点相关方,结合烟草企业特点明确了重点相关方应至少包括的范围,要求形成企业重点相关方台帐或清单,其中应登记各重点相关方的信息和主管部门,并收集、保存其相关资料:--4.10.1.2条款规范了重点相关方的管理职责,要求企业确定各重点相关方的归ロ管理部门,遵循谁管理其业务,谁对其施加职业健康安全控制影响的原则,并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归ロ管理部门进行监督;一4.10.2要素规范了相关方管理要求:特别应注意的是,4.10.2.2条款强调了与相关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的是双方的安全职责,包括现场管理、消防器材配置、设备安全装置管理、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检査与监督等各种职责和管理要求,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要求,而不是简单地划定双方事故责任;4.10.2.3条款强调了对相关方的安全交底和教育,相关方在一个服务期内首次进场作业前,应对相关方的负责人或安全员进行作业安全知识告知交底,然后由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保存交底和培训记录;企业可根据这些要求,确定相关方管理的具体管理流程、方法和记录;ー为规范对各类相关方监督的主要检查内容,4.10.3.2条款列出了一些重点相关方的现场检查要点;需说明的是,这些仅仅是通用的、基本的检查要点,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细化的各类相关方检查要点。2.11安全信息化4.11.1安全信息化系统4.1.1.1系统的建立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建立企业安全管理电子信息平台网络系统,并覆盖企业下属各部门,包括下属分厂或在外部的部门:系统宜能与上级公司联网运行:—系统终端应覆盖企业管理部门和管理层人员。4.1.1.2系统的基本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ー系统应包括主要安全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数据统计模块,并及时更新;宜包括安全文件、法规标准、目标指标管理、安全培训教材和师资、危险源管理、相关方管理、应急体系、事件事故、安全检查和内审、隐患管理、安全绩效考核、管理评审等:——系统宜设置网络授权审批、白动提示和统计、安全检查数据自动汇总、网络安全论坛等模块,提升管理质量和管理效率:—系统应具有保密和分级授权查阅功能:并有防止网络入侵,保护信息安全的基本功能。4.11.2安全信息化系统管理4.1.1.1管理职责和制度应符合下列要求:——明确安全信息化系统日常管理部门和人员,或委托外部单位负责网络系统日常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5——规定重要信息的备份和管理、日常维护的周期、项目和记录要求、系统故障的应急措施等。——各部门办公计算机明确使用人,设置安全保护密码,未经本人许可或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应擅自开启和使用他人的办公计算机;不应将办公计算机作为重要信息的唯•储存和保管工具,重要信息应在其他储存设备中备份;每年至少进行ー次对办公计算机内部存储信息的清理工作,删除无用信息;―未经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同意,不应擅白进行系统格式化或重新安装操作系统,不应擅自变更软硬件配置,严禁安装上网设备、运行代理软件、服务器软件。4.11.2.2机房及网络设备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应放置机房内,不应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服务器的各种帐号要严格保密,及时监控网络上的数据流,从中检测制攻击性行为并给予响应和处理;——定期进行操作系统的补J,修正工作,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处理:ー机房设备按说明书要求进行使用、保养和维护;应有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解读】(1)模块设置:本模块旨在规范企业安全信息化系统的基本要求;安全信息化作为安全“三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如何使安全信息化系统的建立和管理规范化,是本模块的设置的目的;鉴于安全信息化工作正在推行之中,且各省、各企业各有特点,本模块仅对其最基本的功能和管理作出了规范要求。(2)适用范围:本模块涵盖的2个要素,从系统的基本功能要求、安全信息化系统管理二个层次作出了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企业均适用;本模块所指安全信息化系统包括省级公司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用「安全信息化管理的网络系统,也包括目前各企、也已经普遍使用的电子信息化平台。(3)依据的法规标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4.6要素。(4)重点内容解读:ーー4.11.1.2条款对企业安全信息化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要求能覆盖企业下属各部门,包括下属分厂或在外部的部门,系统终端应覆盖企业管理部门和管理层人员:同时对安全信息化功能扩展提出了推荐性要求,如宜设置网络授权审批、自动提示和统计、安全检查数据自动汇总、网络安全论坛等模块,以提升管理质量和管理效率;ーー4.11.2安全信息化系统管理要素,要求明确安全信息化系统日常管理部门和人员,或委托外部单位负责网络系统日常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并规范了基本的管理要求。2.12安全标识管理4.12.I安全标识管理要求5.12.1.1安全标识的管理制度应符合ド列要求:ー应根据YC/T323.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企业安全标识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标识的主管部门,标识分类及设置要求、应用要求、日常管理和维护要求等,国家及行业标准未规定的安全标识,企业应自行规定,宜在同一企业内部使用规范的统性图标;——各级安全检査应包括对安全标识的使用规范性,以及维护状态的检査,并保存记录。6.12.1.2安全标识的日常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安全标识所在部门应对标识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安全标识完好、放置位置正确;—发现标识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应督促相关方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标识,并应符合企业安全标识管理和应用的相关要求;如相关方门带安全标识,其放置位置、内容等应经过企业主管部门或现场所在部门确认。4.12.2安全标识应用要求4.12.2.1形成企业或各相关场所的安全标识清单;凡YC/T323及YC/T384.2相关条款要求设置安全标识的场所,应具体规定以ド安全标识的设置要求:—消防安全标识;
36——厂内道路交通安全标识:——危险化学品安全标识;——有害因素作业安全标识:—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其他安全标识。4.12.2.2安全标识应用应符合下列要求:—实施新、改、扩建项目时,应统ー规划,设置配套的安全标识,作为“三同时”的重要内容;项目完成后,根据需求需增加的安全标识,应从需求、可行、安全等方面进行统ー论证和规范:避免随意性,防止标识使用混乱或造成其他问题;—安全标识不应取代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识应使用中文:进ロ设备的外文安全标识,应有中文翻译内容;——厂内道路交通安全标识应符合GB5768.2、GB5768.3的要求;其它安全标识牌应根据YC/T323的要求确定;——安全标识牌的固定应牢固、可靠。【解读】(1)模块设置:本模块旨在规范企业安全标识的管理:安全标识作为安全管理的手段和方法,越来越多地运用了・烟草企业;作为管理的ー个内容,安全标识设置和应用需要规范管理,这是企业管理实践的需求,也是更好地发挥各类安全标识作用的(2)适用范围:本模块涵盖的2个要素,从安全标识管理,安全标识应用二个层次作出了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企业均适用;本模块所指安全标识从内容分类,可包括消防安全标识,厂内道路交通安全标识,危险化学品安全标识,有害因素作业安全标识,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其他安全标识;从作用分类,可包括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说明标识等:从形式分类,可包括建筑物固有标识、设备设备固有标识、企业自行设置的固定标识、企业自行作使用的流动性标识等。(3)依据的法规标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4.6要素;——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7.3;-GB5768.2-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线》;——YC/T323-2009《卷烟企业安全标识使用规范》。(4)重点内容解读:一本模块的主要编制依据是YC/T323-2009《卷烟企业安全标识使用规范》;企业在执行时可不必专门编制本企业标识的规范,可以使用其附录提供的标识示例;如果企业需补充、增加或自行确定标识,也可依据GB/T2893-2008《安全色》、GB/T2894-2008《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等标准另行编制标识规范,但宜在同一企业内部使用规范的统一性图标;ーー4.12.1.1条款规范了标识管理制度的内容要求,要求企业结合实际,制定企业安全标识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标识的主管部门,标识分类及设置要求、应用要求、日常管理和维护要求等,其中最重要的是落实各类安全标识的管理职责;ーー4.12.2.1条款规范了安全标识清单要求;为了对标识进行管理,首先要求形成企业或各相关场所的安全标识清单;安全标识种类多、分布广、数量大,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类标识清单的建立和管理部门;标识清单内应包括需进行管理的各类标识,至少应包括需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更新的企业单位或部门自行设置的固定标识、企业单位或部门使用的流动性标识等;-4.12.2.2条款规范了安全标识的具体应用要求;强调安全标识应使用中文,进ロ设备的外文安全标识,应有中文翻译内容。
372.13设备设施安全基础管理4.13.I设备设施通用安全管理要求5.13.1.1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ー设备釆购时,安全管理部门应参与设备安全性能、安全装置等选型和评审;涉及特种设备及涉及安全装置较多的设备验收时,应由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参加,并保存验收记录:必要时,可聘请有资质的相关机构、技术人员参与验收:ー建立设备设施台帐或清单,其中应登记设备设施的购买使用日期及大修、重要零部件更换情况、设备完好情况等,以确保设备的基本安全特性符合要求;ー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对设备的购入、验收、使用、保养维护、检修、报废等作出具体规定,并明确职责;制度中应包括特种设备管理的特别要求,或单独编制特种设备管理制度。6.13.1.2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维护和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建立设备设施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并保存设备点检卡等记录:宜有保养指导书或规范性图示;定期检修保养应由设备检修人员进行,具体规定各类设备检修保养的的周期和内容、记录要求等;——设备完好标准或设备保养制度中,应规定设备安全装置定期检修的要求;应制定年度或季度的设备设施定期检修计划,其中应包括对设备安全装置的检修;所在车间应建立设备安全装置台帐:其中应包括安全联锁装置、安全报警装置、职业危害现场通风和现场除尘装置等,并明确管理和检修责任班组或责任人;——涉及设备设施大修的,应有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后应进行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涉及安全装置的,验收时应进行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中列出验收结论。4.13.1.3设备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ー设备设施所带的安全标识应完好,清晰,不被遮拦;外文的安全标识应翻译后张贴中文标识;—根据设备设施风险程度,可增加相应安全标识,应使用中文并完好,清晰。4.13.2特种设备管理4.1.1.1特种设备技术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按台(套)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由专人管理,保存完好;一档案屮应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査的记衆;特种设备的口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髙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自行设计或增加的附属安全装置应有设计资料或产品资料。
384.13.2.2特种设备登记应符合下列要求:—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当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建立特种设备台帐或清单,记录设备登记号、设备启用时间、检验周期、检验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等;其中应包括企业自有气瓶、构成特种设备的移动式空压机、设备所带的压カ容器等;ー外购气瓶应明确管理部门,并建立购进和退回的登记台帐或清单,其中应登记其使用现场和部门、购进时间及购进检验人、退回时间等。4.13.2.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应确定特种设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商场及游乐场所等为公众提供电梯运营服务的,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账或清单,记录其培训取证及上岗时间、证件复审情况等;其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范围应符合国家法规的规定,包括设备操作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或将证件或复印件放置在作业现场;ー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如发现有规定的职业禁忌症、妨碍正常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应调离原岗位;具体要求执行本部分4.17.3的要求。4.13.2.4特种设备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ー每月至少对特种设备进行ー次检查,由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或设备检修人员进行,并保存记录;ー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保养,并应由具有资质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ー应对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校验、检修的周期、职责作出规定,企业不具备条件的,应委托具有资质单位进行:并保存校验、检修记录:锅炉、压力容器的报警参数设定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进行,确保有效。4.13.2.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性能检验,检验周期和内容应符合TSGR700KTSGD7004、TSGQ7015的要求:其中烟草企业常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见表1:——检验合格证应张贴在设备上,检验记录归入特种设备技术资料存档。名称检验项目检验周期锅炉外部检验正常每年进行ー次:移装后、停运一年后启动、大修和改造以及锅炉的燃烧ガ式和安全自控系统有改动后应进行。内部检验正常每两年进行ー次:新安装的锅炉在运行一年后、移装后、停运一年后启动、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及重新运行一年后、根据上次内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根据外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进行。水压试验正常每6年进行一次,无法进行内部检验则每3年进行一次:移装锅炉投运前: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应进行。固定式压カ容器(不含简单压カ容年度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具备条件时,也可由企业压カ容器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每6年一检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每3年ー检石墨制非金属压カ容器:每5年一检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压カ容器:每3年一次表1烟草企业常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表批注[US|:不需要:续表•现己修改
39器)耐压试取毎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进行ー次移动式压カ容器(不含简单压カ容器)年度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具毎条件时,也可由企业压カ容器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检验汽车罐乍、长管拖车:1、2级:每5年一次:3级:每3年一次铁路罐乍:1、2级:每4年一次:3级:每2年一次罐式集装箱:1、2级:每5年一次:3级:每25年一次耐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进行ー次压カ管道在线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1、2级:每6年进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3级:每3年进行一次电梯每年进行一次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每2年进行一次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进行一次场(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解读】(1)模块设置:本模块旨在规范企业设备设施的安全基础管理,是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领域,是现场安全,尤其是追求本质安全的基木保障;本模块对设备设施管理各环节的安全要求,尤其是安全装置的维护检修提出了基本要求,对特种设备的基础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类设备设施的具体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要求,本模块基本未涉及,需执行规范第2部分相关模块和要素的规范要求。(2)适用范围:本模块涵盖的2个要素,从设备设施通用安全管理要求、特种设备管理二个层次作出了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企业均适用;本模块所指设备设施主要是生产、检测试验、动カ、维修、后勤、仓储、物流及消防等设备设施,办公设备等可参照执行;本模块所指特种设备,按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カ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具体的特种设备种类,可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章附录确定。(3)依据的法规标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4.6要素;——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6;ー一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TSGR7001-2004《压カ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D7004-2010《压カ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4)重点内容解读;ーー4.13.1设备设施通用安全管理要素,仅对企业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提出了通用规范,企业执行时应制定具体的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并依据国烟运(2009)8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ー步加强烟草行、业安全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国烟运(2011)116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全面加强烟草行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安全设施的要求执行;—4.13.1.2条款规范了对安全装置的管理要求;要求企业规定设备安全装置定期检修的要求,应制定年度或季度的设备设施定期检修计划,其中应包括对设备安全
40装置的检修。“安全装置”在规范第1部分“3术语和定义”中作了定义:“设备出厂时附带的和企、业增加的,用以进行安全防护或职、ル危害控制的设备组成部分或附属装置;其中要求统计并建立清单的安全装置包括安全联锁装置、安全报警装置、职业危害现场通风和现场除尘装置等,不包括设备工作平台与走道、设备自身以外的管道、建筑物设施的防护装置,也不包括能直观、目视检査的急停开关、防护网、罩、防护栏等‘ゝーー4.13.1.2条款还要求所在车间建立设备安全装置台帐,并明确各类安全装置的管理和检修责任班组或责任人:该要求与规范第2部分4.1.6条款“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员每季度对安全装置维护保养情况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并保存记录”的要求是相互对应的;建立清单的冃的ー是让使用者清楚其功能并正确使用和维护,二是便于管理者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漏查、误查而造成安全装置失效、失灵;—4.13.2.3条款规范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应明确各类特种设备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商场及游乐场所等为公众提供电梯运营服务的,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类特种设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0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经过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的培训考试合格,获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其中注明是管理人员)后,方可任职;具体应执行规范第1部分4.6.2.1的要求;—4.13.2.4条款规范了特种设备的企业运行检查和定期检验要求;每月至少对特种设备进行ー次检查,由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或设备检修人员进行,并保存记录;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保养,并应由具有资质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周期和内容应符合TSGR700KTSGD7004,TSGQ7015等新标准的要求,锅炉的定期检验目前仍执行国家质监局1999年202号文《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要求。2.14消防安全基础管理4.14.1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4.14.1.1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ー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エ作全面负责;——企业应在安全管理部门内应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或单独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上向;当地政府有要求的,应经过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培训方可任职:ー消防控制室应安排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人员应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的机构进行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并保存培训考核记录;—专职消防队人员应经过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和人事部门组织的执业人员培训并取得证书,方可セ岗,并保存其资质证书或复印件;由派遣机构派遣的人员也应保存其资质证书或复印件;ー企业下属部门的专兼职安全员,应同时承担消防安全工作,或单独配备专兼职消防员:其任职条件、考核等要求具体执行本部分4.4、4.6的相关要求。4.14.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应符合ド列要求:ー应制定企业消防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其中应规定消防管理的职责:重点消防部位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査、检査;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动火审批和安全用电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査和管理(包括防宙、防静
41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并明确企业内部的禁烟区域和要求;ー消防控制室应编制管理制度或作业指导书;消防重点部位宜结合现场实际制定相关消防规定;ー应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台账或清单,保存相关资料;符合YC/T384.2中4.16的要求;——应编制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各重点消防部位应编制火灾现场处置预案;具体按本部分4.18的规定执行。414.1.3动火审批制度,具体执行执行本部分4.15.3的要求。4.14.2建筑工程消防管理4.1.1.1消防设计审核和企业内部消防评审应符合下列要求:——新建、扩建、改建厂房、仓库及其他建筑物时,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保存备案记录;一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其他工程项目,企业应组织内部消防设计评审,评审应有消防管理人员及设计单位专家参加,并保存评审记录;4.14.2.2消防验收和备案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建设工程竣工后、投用前,企业应组织内部消防验收,验收应由消防管理人员参加,验收资料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保存备案记录: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应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并保存验收记录;消防验收应以GB50016、GB50045、GB50222、GB50354等标准为依据,包含各项规定内容;验收发现的问题应限期整改,验收不合格的,不应投入使用;已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不应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及其火灾危险性类别;ー建筑物需要改变原用途时,应按新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重新进行消防设计评审或审核、消防验收。4.14.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4.14.3.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应确定并形成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台帐或清单,内容应包括部位所在部门、地点、易燃易爆物品、所在部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等;ー烟草制品仓库及露天堆场、危险化学品仓库、油库、加油站、加油点、经常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部位、变配电站、锅炉房、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房、档案室及其他火灾危险较大的场所应列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确定后,应告知所在部门,并在现场张贴重点部位标志,并宜有该部位防火要求告知牌。4.14.3.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ー确定所在部位消防管理人,宜由所在部门或班组负责人担任;所在部门或班组设专兼职安全员,或单独设置消防员,负责每日防火巡査,并保存记录;ー现场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放易燃物、禁止带火种、禁止燃放鞭炮等警示标志;——所在现场应制定现场灭火处置方案,并以书面文本ド发到现场;宜张贴在便于看到的位置;每半年进行ー次现场灭火处置方案演练,并保存记录,具体执行本部分4.18的要求。1.14.4志愿和专职消防队、灭火方案4.14.4.1志愿消防队的组建应符合ド列要求:——应组建企业志愿消防队,其中应包括在重点消防部位设立的分队或灭火小组;并形成志愿消防队名录,内容应包括人员名单和所在部门、分队或灭火小组编制、分队或灭火小组负责人等;一志愿消防队应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宜由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其管理;志愿消防队人员应选择在所在部位火情发生时在现场或立即能赶赴现场的人员:宜将各部位值班和保安人员、
42库区巡视人员等纳入志愿消防队组织:志愿消防队人员应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各部位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名录:—志愿消防队应建立队员守则或管理规定等文本,并下发到全体队员。4.14.4.2专职消防队(站)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卷烟年生产量在20万箱以上,复烤烟叶在2万吨以上,贮存物资价值在1亿元以上的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站)较远的企业应建立专职消防队(站);人数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的规定,并形成机构和人员配置名录文本;—专职消防队(站)训练、车辆和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应符合YC/T384.2中4.16.8的要求。5.14.4.3灭火方案的制定和更新应符合下列要求:——设有专职消防队的企业,应编制相关场所的灭火方案;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和仓库所在场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所在场所等,应有灭火方案;ー灭火方案应根据现场实际,制定具体的警戒、救援、灭火、恢复方法;ー灭火方案应经过评审,由专职消防队审核后,企业安全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专职消防队执行,并报本区域公安消防队备案;应保存评审、审核、批准和备案记录:ー灭火方案管辖的场所建筑物、设备设施、使用原材料和辅料、生产エ艺等发生变化时,应组织对灭火方案进行评审,企业专职消防队应参加评审;经过评审需修改灭火方案的,应及时修改后重新审核、批准下发和备案,保存记录;一灭火方案演练应作为专职消防对参加火灾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的主要内容;演练中发现的灭火方案缺陷或改进点,应经过评审后修订,并重新审核、批准下发和备案,保存记录。【解读】(1)模块设置:本模块旨在规范企业消防安全的基础管理,以建立全面的消防安全防范系统:本模块规范了消防安全的基础管理要求,但并未具体规范消防设备设施及现场的具体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现场消防等具体要求,需执行规范第2部分相关模块和要素的规范要求。(2)适用范围:本模块涵盖的4个要素,从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建筑工程消防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志愿和专职消防队、灭火方案四个层次作出了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企业均适用:其中专职消防队(站)包括有消防车辆的企业消防队(站),也包括无消防车辆但有专职队员的企业消防队(站):灭火方案是指专职消防队(站)针对各场所制定的的战时灭火方案;本模块部分内容与规范第2部分"4.16消防设备设施”有紧密的关联,企业应用时应同时加以考虑。(3)依据的法规标准:ーー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4.6要素;——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6(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354-200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ーー公安部令第!06号《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一--公安部令第!07号《消防监督检査规定》;ーー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第1号令《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重点内容解读:一4.14.2建筑工程消防管理要素,规范了企业内部消防评审和验收的要求,编写依据是《消防法》和公安部令第106号《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新修改的《消防法》不再要求所有的建设工程经过消防机构消防审核和消防验收,只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
43工程,方需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其他工程项目则需向消防机构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消防机构仅进行抽查;为确保消防设计和消防验收得到有效实施,本要素规定:企业应组织内部消防设计评审,评审应有消防管理人员及设计单位专家参加,并保存评审记录;建设工程竣工后、投用前,企业应组织内部消防验收,验收应由消防管理人员参加;这些要求也是“三同时”在消防设施方面的具体要求;-4.14.3.1条款规范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要求;结合烟草企业实际规定了应列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场所,应包括烟草制品仓库及露天堆场、危险化学品仓库、油库、加油站、加油点、经常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部位、变配电站、锅炉房、计电机和信息系统房、档案室及其他火灾危险较大的场所;-4.14.3.I条款规范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求;依据《消防法》等提出了确定所在部位消防管理人,所在部门或班组设专兼职安全员,或单独设置消防员,负责每日防火巡查等要求,企业可根据各消防重点部位的需求及规范第2部分相关现场的消防要求,确定具体细化的管理和巡查要求;ーー4.14.4.I条款规范了志愿消防队的管理;对志愿消防队的编制、队员守则或管理规定、志愿消防队人员的选择、志愿消防队人员动态管理等提出了规范要求,意在使志愿消防队成为具有初期火灾灭火能力的战斗组织,而避免形同虚设;企业在执行中,可在此基础上继续探索和创新志愿消防队的管理。2.15危险物品和危险作业管理4.15.1危险化学品通用管理要求4.15.1.1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验收和登记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危险化学品应从具有经营资质的单位或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购买,并保存供货单位资质资料,同时收集产品化学品特性说明书(MSDS);ー申请购买第・类易制毒化学品中的药品类,应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保存购买记录;ー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车辆和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均应有相应资质;应确定危化品运输相关方,保存其资质和评价记录,具体执行本部分4.10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存储应设专用的危化品库房:使用现场保存的危化品不应超过一昼夜用量或仅有极少数量,不应保存剧毒品;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应进行核査登记,检査其品名、数量及化学品安全标签,并建立验收台帐或清单;——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建立领用台帐或清单・4.15.1.2危险化学品保管、领用人员等,经过企业培训方可上岗;属于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人员应经过具有资质的机构培训并持证上岗:加油站工作人员应经政府主管部门指定机构培训取证。4.15.2剧毒品、放射源管理4.15.2.1剧毒品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并保存购买记录:ー储存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应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登记备案:剧毒品采购、保管、领用人员应经过企业培训并确认资质,当地政府有要求的,应经过政府部门指定机构的培训并取证;
44—剧毒品存储和使用部门,分别建立剧毒品台帐或清单,登记其品种、数量,购买日期,领用人及口期等;一剧毒品存储场所应配备存储保险箱、防盗门:宜安装摄像监视装置;应经过当地公安部门验收,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或公安部门检査;ー严禁剧毒品与其它任何物质同库存放,入库和领用应执行“五双”,即:双本帐、双人管、双把锁、双人领、双人用;ー剧毒品报废后,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PJ,根据其安排作出处置;剧毒品包装、容器等危险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的规定。4.15.2.2放射源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应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放射源;一设专职或兼职放射源安全管理人员,并形成放射源清单,登记其规范型号、地点、使用部门等;——使用和储存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放射源维保工作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保工作应定期进行,一般以不超过半年为宜;企业内任何人不应拆卸、维修、更换核扫描内安装放射源的源架装置;一新购置未安装或废IH放射源需临时存储的,应配置专用的屏蔽保管箱,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泄漏安全防护措施;ー放射源闲置三个月或废弃后,应当在・个月内交原生产单位冋收,确实无法交冋原生产单位的,应当交有相应资质的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或回收;——放射源的转移和回收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运输,严禁交其他单位运输。4.15.3危险作业管理4.15.3.1危险作业审批、现场作业交底和监护应符合下列要求:——建立各类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对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审批范围、职责和流程作出规定:审批应有安全管理部门或所在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参加:ー审批表中应规定作业地点和作业人员、作业时限、现场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安全知识告知交底人员和监护人员:交底人员应是安全管理人员或主管部门专兼职安全员,监护人应是现场作业人员或专兼职安全员;相关方危险作业的交底人应是进场时经过企业交底的相关方负责人或相关方安全员,必要时,企业应派出交底人员,相关方危险作业的监护人由相关方指定;一每次审批的时限在人员和作业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宜不超过3天:更换人员或条件变动时,应重新审批;ー凡需审批的危险作业,作业前应由交底人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作业安全知识告知交底,内容应包括作业的危险,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的安全措施,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等:交底应保存记录或在审批单上由交底人签字确认:ー凡需审批的危险作业,作业前应由监护人对现场作业条件、作业前安全准备事项等进行验证;验证应保存记录或在审批单中由验证人签字确认。4.15.3.2动火作业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动火作业应实行分级管理,凡屋顶、各类仓库库内、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动火,应定为高风险动火;室内动火应定为屮度风险动火,其他动火作业可定为一般风险动火;——高风险动火应由企业消防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企业主管领导批准;高风险动火应编制动火方案,审批时应对方案进行审核,方案可行、可靠方可批准;其中相关方从事的高风险动火应由相关方编制动火方案,企业审批时审核;ー动火作业现场无灭火器材或原有灭火器材不能满足动火应急的,应确定灭火器材的配置要求,作为动火审批的审核要求;一动火作业前,应通知动火所在部门或所在部位,清理现场易燃物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应对动火现场的气瓶存放和使用、电焊设备及其使用进行监督检査,确保符合YC/T384.2中4.10.4、4.13.2的要求。
454.15.3.3高处作业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依据GB/T3608,确定经常从事作业髙度2m及以上高处作业的位置和人员清单,其中应包括需专门设置安全带固定装置的位置;ー对经常从事高处作业的维修电エ、设备作业和维修人员等进行高处作业培训,并确认其髙处作业资格;一具有作业资格的髙处作业人员从事作业髙度(2〜5)m的髙处作业及51n以上有固定平台作业不再进行审批;其他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应经过审批;——凡从事5m以上无固定平台作业、使用吊蓝或吊板作业的,应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批;——高处作业现场作业要求,具体执行YC6384.2中4.6.6的要求。4.15.3.4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应符合ド列要求:ー应依据GB8958,GB12942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作业活动及其危险进行辨识和评价,确定需审批的范围;进入贮罐、压カ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筒体、柜体等密闭设备作业,进入地下管道、地下室、污水池(井)、化粪池、下水道等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应进行审批;有限空间作业应经过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包括作业负责人员、监护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并确认其作业资质;当地政府有规定的,应取得政府指定机构的培训并取得资质证书;对相关方作业人员应确认其资质,并监督和协助相关方进行相关培训;一有限空间作业应制定作业方案,其中应包括应急措施或单独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审批时应对作业人员资质、方案内的作业程序、作业位置、、检测仪器、现场专用防护用具和电气照明、现场通风、现场警戒、应急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建立作业记录;作业前应清点所有现场人员及所带物品,并保存纪录;作业后应清点人数,査明无遗留物、无火种后,方可撤离现场,并保存记录;一作业现场的检测、作业和防护要求,应符合GB8958,GB12942的要求;污水处理场地下水池清洗作业具体执行YC/T384.2中4.8.2的要求;地下管道和污水池(井)、下水道等客井作业具体执行YC/T384.2中4.14.3的要求。【解读】(1)模块设置:木模块旨在规范企业危险物品和危险作业管理,是关系到风险控制的基础管理要求;本模块对危险物品规定了基本的原则性的管理要求,企业执行时应根据具体物品的危险特性制定具体制度和规程;本模块对危险作业范围及审批作了较为具体的要求,企业可依据其执行,可进一步确定、细化审批职责、流程和要求;(2)适用范围:本模块涵盖的3个耍素,从危险化学品通用管理要求,剧毒品、放射源管理,危险作业管理三个层次作出了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企业均适用;本模块所指危险物品包括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品、放射源等;本模块所指的危险作业,在规范第1部分“3术语和定义”中作了定义,是“企业确定的,作业风险较大的活动,应包括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其中高处作业依据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的规定,是指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在规范第1部分“3术语和定义”中作了定义,是指“作业人员进入许可性有限空间的作业;其中有限空间是指仅有1个〜2个人孔,即进出口受到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分隔间,或深度大于1.2m封闭或敞U的通风不良空间;许可性有限空间是指存在任何可能造成职业危害、人员伤亡的有限空间场所”,包括在单纯缺氧空间,也包括在缺氧并同时存在有毒物质的空间的作业活动;企业执行时,可根据企业实际确定审核范围和细化管理耍求。(3)依据的法规标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4.6要素;
46——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7.1;——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12942-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ー一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一国务院令第449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単管理办法》。(4)重点内容解读:一--4.15.1危险化学品通用管理要素、4.15.2剧毒品、放射源管理要素规范了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使用等基本要求;由于各类危险物品的特性不同,具体的现场管理要求,需执行规范第2部分4.2.5危险化学品库房,4.3.4磷化铝(镁)的采购和储存要求,4.12.1化学试剂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废弃,5.1.4香精糖料配料间等模块要素的要求;一4.15.3.1条款规范了危险作业的审批和交底、监护等通用要求;要求审批表中应规定作业地点和作业人员、作业时限、现场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安全知识告知交底人员和监护人员;凡需审批的危险作业,作业前应由交底人和监护人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作业安全知识告知交底和现场作业条件、作业前安全准备事项的验证;一4.15.3.2规范了动火作业的审批要求;要求动火作业应实行分级管理,并对各级动火审批权限作出了具体规定;高风险动火应包括屋顶、各类仓库库内、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动火,其中屋顶动火的含义主要是指建筑物保温层动火,也包括冷库等保温层动火等,高风险动火应由企业消防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应编制动火方案,方案可行、可靠方可批准;ーー4.15.3.3条款规范了高处作业的审批要求;结合烟草企业实际,对经常从事高处作业的维修电エ、设备作业和维修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培训和资格确认,其从事作业高度(2〜5)m的高处作业及5m以上有固定平台作业时可免于审批等事项作出了合理、可行的具体规定,并同时强调其他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应经过审批,凡从事5m以上无固定平台作业、使用吊蓝或吊板作业的,必须进行审批;木模块主要规范的是审批和交底、监护要求,髙处作业的具体技术和现场要求,应执行规范第2部分“4・6.6高处作业”的要求;-4.15.3.4条款规范了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要求,并规定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包括作业负责人员、监护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并确认其作业资质,当地政府有规定的,应取得政府指定机构的培训并取得资质证书;有限空间作业应制定作业方案;污水处理场地下水池清洗作业应具体执行规范第2部>“4.8.2污水处理场”的要求,地下管道和污水池(井)、ド水道等作业应具体执行规范第2部分“4.14.3春井作业”的要求。2.16交通安全基础管理4.16.I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4.16.1.1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应符合ド列要求:—应确定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门或设专兼职交通安全管理员:—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上岗;当地政府有要求的,应经过当地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人员或交通安全培训取证后任职;
47—企业下属运输乍队、小车队(班)等部门、班组应设专兼职车辆管理员,由熟悉机动车驾驶的人员担任;烟草配送或物流运输企业的运输车队宜设专职安全员负责交通安全工作。4.16.1.1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应制定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应规定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车辆运输和装卸作业管理等内容;应明确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各自安全管理职责;——应建立不良气候预测和通告、防疲劳驾驶、杜绝酒后驾驶、停车场所管理等具体管理规定;宜在车队、小车班现场张贴相关提示和告知牌;ー企业有运输车队的,应制定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具体执行本部分4.18的要求。4.16.2机动车管理5.16.2.1机动车管理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建立机动车辆台帐或清单,登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号牌、行驶证号、购买使用时间、年检情况等:ー建立建立机动车辆技术档案,ー车ー档,设专人管理;内容应包括机动车购置或过户验收单,车辆合格证复印件(原件上牌时车管所存档)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征复印件;车辆使用说明书,车辆维修手册;车辆的每年年检单;车辆的大、中修理验收单和调换零件清单;事故记录等;ー交通车辆按期接受交通车辆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应继续使用;保存年检记录、标示。6.16.2.2外租车辆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租赁外部东辆时,车辆出租单位应有相应的租赁资质;并保存其资质复印件;——应签订安全租赁协议或在租赁协议、合同内约定车辆合格标准、检验检测的各自职责等内容。4.16.2.3节假日期间,除用于生产经营和值班的车辆外,其它车辆应封存在指定位置;机动车停止运行时,应加以封存和处置。4.16.2.4机动车检査、检验和保养具体执行YC/T384.2中4.5.3、4.15.1的要求。4.16.3驾驶员管理4.16.3.1驾驶员应取得国家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和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发的《烟草系统机动车驾驶员上阿E》。4.16.3.2机动车驾驶员管理档案应符合下列要求:—登记驾驶员基本信息,一人ー档,并有专人负责管理;ー驾驶员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驾驶员的姓名、文化程度、驾龄、驾照证号、健康状况、驾驶员教育培训、安全行驶、奖励惩处及事故登记和处理、变更调动等情况。4.16.3.3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考核应符合下列要求:——每年应与驾驶员签定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或交通安全告知书:ー所在班组组织每月至少ー次的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并保持记录;所在部门组织每季度至少ー次的驾驶员安全教育,并保持记录:ー毎季度分析企业安全行车现状,包括违章、行车状况、交通事故等统计、分析,并保持记录;—制定交通安全考核细则,进行驾驶员考核,并保持记录。4.16.3.4新进驾驶员、重点帮教驾驶员管理应符合卜.列要求:—对新进驾驶员组织带教、技术测评或单放考核,培训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操作技能、车辆例保技术、简単车辆故障排除技术、交通法规和道路情况特点分析、乍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制度等,并保持记录:—宜将多次发生违章、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驾驶员确定为需重点帮教驾驶员,对其进行行车跟踪、技术测评,审核合格后方能正常出车。4.16.3.5非专职驾驶员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48——驾驶企业车辆的非专职驾驶人员,应纳入驾驶员管理,建立非专职驾驶人员台帐或清单;—非专职驾驶员的管理,应比照驾驶员要求进行。4.16.4个人车辆及停车场所管理5.16.4.1个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应对驾驶车辆的员エ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其参加相关交通安全知识、车辆和驾驶安全事项、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培训教育或发放相关学习资料;ー统计登记个人车辆驾驶人员基本信息,以便于组织其参加教育培训和交通安全活动。6.16.4.2停车场所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应设置专用停车场所,并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道路指示标志等;停车场所的道路等要求应符合YC/T384.2中4.17.2的相关要求;一地下停车库和停车楼,应设专人管理或采用自动管理系统;现场设置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并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一宜划分企业车辆和个人车辆停车区域;车辆停放高峰时段宜有人员现场疏导。【解读】(1)模块设置:本模块旨在规范企业交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安全和驾驶人员安全行驶;本模块规范了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基础管理要求,但并未具体规定交通车辆及行车安全要求;车辆性能及维护、车辆运行等具体要求,需执行规范第2部分相关模块和要素的规范要求。(2)适用范围:本模块涵盖的4个要素,从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机动车管理,驾驶员管理,个人车辆及停车场所管理四个层次作出了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企业均适用;本模块中所指机动车,指按交通车辆登记挂牌的运输车辆和公务车辆,不包括按厂内机动车挂牌的车辆,厂内机动车按“4.13.2特种设备管理”的规范要求执行。(3)依据的法规标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4.6要素;一国家烟草专卖局2002年《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4)重点内容解读:-4.16.1.2条款规范了交通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要求;要求运输车队应制定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其他车辆可根据企业实际及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决定是否编制单独的预案:企业在执行时,可根据烟草企业特点确定编制范围,7座及7座以上旅行车、大中巴车辆宜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一--4.16.2机动车管理要素规范了车辆台账或清单、机动车辆技术档案等要求,主要内容源于国家烟草专卖局2002年《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其中4.16.2.2条款根据烟草企业特点,规范了外租车辆管理要求:租赁外部车辆时,车辆出租单位应有相应的租赁资质,并保存其资质复印件;应签订安全租赁协议或在租赁协议、合同内约定车辆合格标准、检验检测的各自职责等内容;--4.16.3驾驶员管理要素,规范了《烟草系统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机动车驾驶员管理档案、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考核等要求,主要内容源于《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其中4.16.3.5条款根据烟草企业特点,规范了非专职驾驶员管理要求,企业应建立驾驶公务车辆的非专职驾驶人员台帐或清单,比照驾驶员要求管理:-4.16.4.I条款规范了对个人车辆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体现了烟草企业对员エ的关心:要求企业统计登记个人车辆驾驶人员基本信息,以便于组织其参加教育培训和交通安全活动;-4.16.4.2条款规范了停车场所的基本管理要求;随着企业及员エ车辆的増加,烟草企业的停车场(库)安全管理越来越成为重要工作,企业可依据本条款的基本要求,具体制定停午:场(库)的现场管理制度或规程。
492.17职业危害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4.17.1职业危害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5.17.1.1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和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应设置职业危害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エ作;一职业危害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上岗;当地政府有要求的,应经过当地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职业卫生培训任职;ー企业下属部门设置专兼职职业危害管理员或由专兼职安全员同时承担职业危害管理工作。6.17.1.2职业危害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制定企业职业危害管理制度:其中应规定职业危害管理的职责、职业危害作业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的职责、要求等内容:一甫蒸杀虫、放射源、剧毒品等可能发生职业危害紧急情况的作业和现场,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具体执行本部分4.18的相关要求。4.17.2职业危害作业管理4.1.1.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一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ー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4.1.1.2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ー确定人员接触各类职业危害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岗位或部位,定为职业危害作业场所,且定点准确,不遗漏;——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应包括制丝乍间、复烤车间、无密封装置的醋纤和両纤装置、除尘房、烟叶收购和烟叶挑选作业、煤场等场所的粉尘点,卷包车间、动力部门等场所的噪声点,放射源和放射装置辐射接触点,微波设备微波辐射接触点,集中焊接场所的焊接烟尘、弧光接触点,熏蒸杀虫场所,根据GB/T4200确定为高温作业的场所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接触点。4.1.1.3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分级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应依据GBZ/T229第1-4部分对生产性粉尘、化学物、高温和噪声危害进行分级,并提出分级控制的要求:ー建立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定点登记台帐或清单,登记各危害作业场所的位置、所在部门、危害分级及其达标情况、ロ常监测和定期检测周期和要求、作业场所接触危害人员数量等;并保存各场所的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记录,形成各作业场所的管理档案。4.1.1.4职业危害申报、告知和防护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一与从业人员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将其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应隐瞒或欺骗;ー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
50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ー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具体执行本部分4.13.1的要求。4.17.2.5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日常监测应符合下列要求:——放射源和放射装置接触人员应佩戴个人放射源接受剂量检测卡,每季度报政府主管部门检测,并保存记录;一生产现场的微波设备泄漏、噪声、粉尘、化学物、高温等场所应对职业危害因素控制情况进行日常监视,每月至少ー次,并保存记录;宜配备检测设备进行日常测量。4.17.2.6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定期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对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进行一次危害因素检测:—定期检测结果应当存入职业危害作业管理档案。4.17.2.7日常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GBZ1、GBZ2.1、GBZ2.2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并保存整改和治理的记录。4.17.3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和职业健康监护
514.17.3.1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确定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其中应包括职业危害作、业点内作业人员和其他经常接触危害的人员;——建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登记台帐或清单,登记职业危害作业人员个人信息、所在作业点及部门、接触危害程度、岗前、岗中和离岗时职业健康监护的周期和要求、健康监护体检合格情况:并保存每次健康监护体检记录:ー职业危害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教育应包括职业危害及其控制措施内容,具体执行本部分4.6的要求;ー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操作规程等文本中应包括职业危害控制和现场防护、劳动防护用品等内容:——及时向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告知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数据和结论、个人健康监护体检结果。4.17.3.2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监护档案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规定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岗前、岗中、离岗和紧急情况下健康监护体检的职责、流程、周期、监护档案等要求:——建立职业危害职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应包括职业健康检査记录、健康评价和健康监护报告及所有相关的原始资料和档案(包括电子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存,保存期不应低于GBZ188规定的各类职业危害人员离岗后随访期;要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ー每年健康监护体检后,对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进行分析,包括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分布情况、重点部位、发展趋势等内容,形成分析报告,并组织制订措施和对策。4.17.3.3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应符合下列要求:ー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应按期进行健康监护体检,应包括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检查、离岗时检査、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査五类:ー各类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体检的周期和项目,应执行GBZ188及相关国家和地方规定:其中烟草粉尘、噪声、高温、微波和放射源作业人员健康体检要求参见表2;—体检应在具有职业健康监护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对于体检发现的职业禁忌症应进行复查,确定的应调离原岗位。表2烟草主要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要求一览表职业危害岗前职业禁忌症岗中检査周期及观察期离岗后随访期其他粉尘(烟草粉尘可比照执行)活动性肺结核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间质性肺病、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1粉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每四年一次,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每2-3年一次:2X射线胸片表现为0+者的作业人员医学观察时间为每年一次,连续观察5年,若5年内不能确诊为尘肺患者,附按一般接触人群进行检査:3尘肺患者每1年〜2年进行一次医学检査。1接触粉尘エ龄在20年(含20年)以下者,随访!0年,隨访周期为每五年一次。接触粉尘工龄超过20年者,随访20年,随访周期为每四年一次:若接尘工龄在5年(含5年)以下者,且接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可以不随访.2尘肺患者离岗(包括退职)或退休后每1年〜2年进行一次医学检査。
52噪声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官神经性听カ损失、II期髙血压和器质性心脏病、中度以上传导性耳聋一年无要求高温II期髙血れ、話动性消化性溃疡、慢性肾炎、未控制的甲亢、糖尿病、大面积皮肤疤痕一年,应至每年高温季行到来之前进行求一批注[U6]:原笔误多了一个括号,现已修改微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白内障•・年无要求放射源及放射装置按相关规定一年胺相关规定批注[U7]:原空格.现改为按相关规定4.17.3.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健康体检和职业禁忌症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依据GBZ188确定需进行健康监护体检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其中应包括电エ、机动车驾驶员等;ー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健康体检的周期和项目,应执行GBZ188中的相关要求:ーー对于体检发现的职业禁忌症应进行复査,确定的应调离原岗位。4.17.4劳动防护用品、急救药品和设施管理4.17.4.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应符合ド列要求:ー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其中应规定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职责和要求,规定岗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岗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应形成清单,其中品种、数量和发放、报废周期等应符合GB11651和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并符合YC/T384.2中相关要素的要求: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应符合GBZ1的要求。4.17.4.2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和发放应符合ド列要求:ー劳动防护用品应从具有资质的生产和销售单位购买;其中特种防护用品应有产品合格证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しA标志;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经过主管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检査验收后,方可入库,并保存记录;—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填写并保存记录,由使用人签收,并有签收日期;宜一人ー卡;——企业直接聘用的外来务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发放方法,应按企业员エ同等对待;通过劳务派遣机构选派的人员,其各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应与企业员エ相同,具体发放、组织协调和费用等内容,应在与劳务派遣机构的用工合同中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承担的费用;ー各工种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后的使用期限应符合GB11651的要求,并同时符合产品说明书、产品标志规定的出厂使用年限。417.4.3急救药品和设施管理——企业医务室或医院应配置现场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急救用品应包括急救包扎物品、灼伤外用药品其相关急救药品,并宜有呼吸器、担架等;——无医务室的,应在有高温、灼伤、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等危险的部位或部门配置急救箱,放置相关急救用品,现场张贴或保存急救中心或周边医院急救电话。【解读】(1)模块设置:本模块旨在规范企业职业危害管理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其中
53职业危害管理包括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和接触人员健康监护等管理工作,是烟草企业关注员エ健康的重要工作。(2)适用范围:本模块涵盖的4个要素,从职业危害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职业危害作业管理,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和职业健康监护,劳动防护用品、急救药品和设施管理四个层次作出了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企业均适用;其中职业危害的定义是“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工作有关疾病、职业病和伤害”,源于GBZ/T224—2010《职业卫生名词术语》》的定义2.5:对于烟草工业企业主要是噪声、粉尘、放射源、微波等危害,鉴「烟草商业企业普遍无噪声、粉尘等职业危害,可仅实施相关的规范要求,如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禁忌症健康监护、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其中劳动防护用品的定义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源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3)依据的法规标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4.6要素;——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10;——GB/T4200-2008《高温作业分级》;——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224-2010《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9.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2-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GBZ/T229.3-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4-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ーー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ー一国务院令第9号《女职エ劳动保护规定》。(4)重点内容解读:一本模块涉及的国家法规和标准较多,且大多为近年来更新或新发布的,企业在实施本模块规范要求时,应特别注意学习和掌握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内容;一4.17.2.2条款规范了企业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确定要求;要求将人员接触各类职业危害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岗位或部位,定为职业危害作业场所,且定点准确,不遗漏;根据烟草企业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共同特点,本条款列出了应纳入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范围,企业应依据其要求确定本企业具体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一般应具体到部位、エ序或作业点;-4.17.2.3条款规范了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分级管理和定点台账或清单的要求;要求企业应依据GBZ/T229第1-4部分对生产性粉尘、化学物、高温和噪声危害进行分级,并提出分级控制的要求;要求企、业建立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定点登记台帐或清单,其内容应包括登记各危害作业场所的位置、所在部门、危害分级及其达标情况、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周期和要求、作业场所接触危害人员数量等,并保存各场所的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记衆,形成各作业场所的管理档案;其中分级要求需依据标准进行,需企业主管人员学习并熟悉相关标准;一--4.17.2.5条款规范了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日常监测要求;本条款的编写依据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法规要求的口常监测可包括定性的监视和定量的测量,结合烟草企业实际,本条款规定了放射源和放射装置接触人员佩戴个人放射源接受剂量检测卡,每季度报政府主管部门检测,并保存记录;生产现场的微波设备泄漏、噪声、粉尘、化学物、高温等场所应对职业危害因素控制情况进行日常监视,每月至少ー次,并保存记录等要求:根据烟草企业职业危害日常测量的可行性,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
54配置微波泄漏检测仪、噪声仪、温度计等检测设备进行日常测量;-4.17.3.1、4.17.3.2条款规范了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监护档案的要求:要求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规定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岗前、岗中、离岗和紧急情况ド健康监护体检的职责、流程、周期、监护档案等要求,并要求每年健康监护体检后,对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并组织制订措施和对策;-4.17.3.3条款规范了各类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体检的周期和项目;耍求执行GBZ188-200?《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及相关国家和地方规定;为方便企业,本条款表2列出来烟草粉生、噪声、高温、微波和放射源作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周期和要求;-4.17.3.4条款规范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健康体检和职业禁忌症管理的要求;根据烟草企业实际,职业禁忌症管理的范围应包括电エ、机动车驾驶员等,健康体检的周期和项目,应执行GBZ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其中电エ岗中检查周期是二年,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岗中检査周期是二年,大型车及营运性职业驾驶员每年进行ー次在岗期间检查,小型车及非营运性职业驾驶员每二年进行一次在岗期间检查;-4.17.4.2条款规范了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和发放管理要求;其中特别强调特种防护用品应有产品合格证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LA标志,并经过主管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入库;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由使用人签收,企业在车间集中领取后,应保持分发到个人的记录,宜一人一卡;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后的使用期限应符合GB11651的要求,并同时符合产品说明书、产品标志规定的出厂使用年限,尤其应注意安全帽、安全带等易损、易老化物品的使用周期,安全帽应从生产日期开始计算有限期限;一4.'17.4.3条款规范了企业急救药品和设施的管理;企业在实施时,应结合本企业实际确定具体职责和要求。2.18应急准备和响应4.18.1应急总体要求4.18.1.1应急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ー识别企业及下属部门各现场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或事件事故,并对其风险及特征进行分析,建立涵盖企业及下属部门的应急体系:——应形成应急准备和响应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或事件、事故的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管理流程和管理要点、应急资源配置和管理、应急预案的分类和管理、应急预案演练和评审、与社会应急救援体系的接口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ー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立即发布预警信息;ー应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4.18.1.2应急资源配置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根据企业紧急情况或事件事故抢险要求,建立各类应急救援组织,形成组织及人员名单;消防应急组织和人员,应符合本部分4.14的要求;ー建立应急物资清单,明确各类应急资源经常性维护、保养的周期和职责;应急物资应包括消防设施、安全生产事故急救、职业危害紧急处置、食物中毒处置等各类应急器材、应急药品、应急防护用品等,具体执行YC/T384.2中相关条款的要求。4.18.2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1.1.1.118.2.1应按AQ/T9002确定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1.1.1.2综合应急预案应符合下列要求:——应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综合应急预案及其附件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中应涵盖方针与原则、组织指挥机构、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分エ、潜在危险性评价、应急救援的组织人员及装备情况、紧急救援措施、经费保障、训练与演习、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等内容,并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综合应急预案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下发执行。1.1.1.3专项应急预案应符合下列要求:
55—应针对企业具体的紧急情况或事件事故类别(如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制定各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提出应急的的计划或方案,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应编制针对火灾、爆炸、食物中毒、放射源等事件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应急处置基本原则、应急组织体系、指挥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等内容:—各专项应急预案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下发,应形成纸质版下发。1.1.1.1现场处置方案应符合下列要求:——应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制定各现场处置方案,规定应急处置措施,内容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内容应包括事故特征、应急组织与职责、应急处置、注意事项等:ー各现场处置方案应由现场所在部门或业务归口部门参与编写、评审;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下发执行:应形成纸质版下发并在现场设置应急处置方案看板,确保现场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ー烟草企业的烟草制品库房和露天堆场、锅炉房、变配电站、空压机站、电梯、起重机械、危化品库、油库、加油站、加油点、二氧化碳储罐、熏蒸杀虫作业、剧毒品储存和使用、地下水池作业、车队、烟叶工作站、烟草营销等现场应有现场处置方案;具体执行YC/T384.2中相关条款的要求。4.18.3应急预案的演练和评审4.18.3.1应急预案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其适宜性、可行性、有效性等进行评审,评审后方可批准下发;保存评审和批准的记录;当法规、紧急情况或事件事故及应急组织和职责、应急资源、应急措施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正常情况ド,应急预案应至少毎三年修订一次;保存修订和重新批准的记录;——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相关预案报当地政府部门备案:ー应急预案应按文件管理,确保现场使用的是现行、有效版本,保存发放、修改等记衆;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冇明显的标志。4.18.3.2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应将应急预案的相关培训纳入企业及下属部门的培训计划,使现场人员熟悉相关的预案内容;并保存相关培训记录;——每年制定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每次演练前制定演练方案;演练可包括柒而演练、功能演练或全面演练等形式;每年应至少进行ー次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消防灭火和疏散演练应每半年至少组织ー次,包括专项预案演练或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保持演练记录。4.18.3.3应急预案的演练后评审与修订应符合下列要求:——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対应急预案演练效果及预案适宜性、可行性、冇效性进行评审,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编制并保存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或评审记录。【解读】(1)模块设置:本模块旨在规范企业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管理,为应对紧急情况、事件事故作好各项准备;本模块内容围绕应急预案展开,包括了紧急情况或事件事故的识别和预警、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应急预案的演练和评审等规范要求。(2)适用范围:本模块涵盖的3个要素,从应急总体要求,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要求,应急预案的演练和评审三个层次作出了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企业均适用;运用时可结合实际确定本企业的应急体系,包括各级预案架构。(3)依据的法规标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4.7要素;——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11;——AQ/T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ーー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ー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56(4)重点内容解读:-4.18.1.1条款规范了应急体系的建立和管理;其中依据国殳(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ー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耍求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并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企业在执行时,可以利用每月的安全例会、调度会等会议进行风险分析,并保存分析和预警记录;ーー4.18.2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要素,针对烟草企业的特点,规范了企业预案的编制和管理;本要素明确规定企业应按AQ/T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將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分为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类,并澄清了企业安全生产预案与突发事件预案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
57法》第三条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对于企业而言,涉及安全生产的突发事件属于“事故灾难”;其他三种突发事件也应编制预案,但不属「安全生产预案;-4.18.2.3,4.18.2.4条款分别规范了烟草企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范围;企业在执行时,应根据企、ル实际确定本企业预案架构;除了本模块要求编制的预案外,凡是发生险情时需启动多种措施的,应编制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而仅仅由发现人或所在岗位、エ序人员负责处置的应急措施,则可在岗位、エ序安全操作规程中描述;凡是险情可能扩大到区域或企业全部范围的事故类别,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以规定分级响应的具体救援组织、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4.18.3.1条款规范了应急预案的管理要求:其中强调了应急预案应按文件管理,确保现场使用的应是现行、有效版本,保存发放、修改等记录;现场处置方案的要点应张贴在现场,而专项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点可张贴在应急指挥场所;这些要求源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要求;一--4.18.3.2条款规范了应急预案的演练和评审要求;其中除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要求,规定了演练频次、演练方案和评审要求外,还根据烟草企、业特点和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规定消防灭火和疏散演练应每半年至少组织ー次,包括专项预案演练或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2.19安全检査、内部审核和隐患管理4.19.I安全检查序号检査类别组织部门参加人员检査内容适用范围频次2生产性车间/部门的综合安全检查部门安全主管人员部门有关领导和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车间/部门所有场所(每次抽査,毎季度覆盖全部)每月不少于一次3車要节假II安全检查企业安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部门和工会貸前、节中、节后的相关安全工作:重点是动火、重点部门和部位、节口加五ー、d"一"、元旦、春节及其他长假表3烟草企业安全检查要求一览表(续)|批注田8]:续表位置不对,现已修改4.19.1.1安全检査制度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建立安全检査制度,内容应涵盖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危害等内容;—制度应规定各类安全检査的责任部门、安全检査的类型、安全检査参加人、安全检査的频次、检査的方式、检查的内容、问题整改、记录要求等要求。4.19.1.2烟草企业各类安全检査的要求,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烟草企业安全检查要求一览表序号检査类别组织部门参加人员检査内容适用范围频次1企业综合安全检查企业安全主管部门行美领导、部门和工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企业所右场所(每次抽査,每年覆盖全部)每季度不少于ー次,可与其他企业检查或上级检査合并进行
58施工、消防、治安、值班、供电等安全内容班部门、施」:现场等4季节性安全检査企业安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部门和工会雨季防雷电、夏季防髙温、防汛防台、冬季防火等有关重点部门和部位根据季节安排5专项安全检査按职责分匚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安全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包括委托有关专业检査单位1设备动カ部门组织:特种设备、变配电等:2基建部门组织:建筑物、施工现场等:3安全部门组织:消防设施和器材、防爆防毒设施、库房防火、危险化学品、交通安全等。重点危险源和垂点部位根据年度计划和需要安排,对重点部位的专项安全检杳每年不少于二次6企业和生产性车间/部门日常安全巡检企业和部门的专兼职安全员企业和部门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巡检人员重点危险源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状况重点危险源和重点部位企业每周一次:部门每天一次4.19.1.3安全检查的实施应符合下列要求:——重点部位应由所在部门建立日常安全检査表:其中应包括: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部位(含危化品库、使用燃气、剧毒品的场所,车间油类存放点等);特种设备使用部位和气瓶储存场所:变配电站、空压站等场所;烟草制品库房和露天堆场、烟叶工作站等场所:车辆使用部门;加油站和加油点;企业确定的其他重点部门或部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企业综合安全检査,安全主管领导每年至少参加二次;生产性车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毎季度至少参加次所在车间/部门的综合安全检査,安全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参加一次;—企业和部门的安全综合检査,应确定每次检査的重点内容,根据检查内容组织专业部门的人员参加,并形成检査方案;一重要节假日安全检査应制定检査方案,内容应根据实际,可包括节前安全隐患、监视设施、应急准备的检查,节中加班和施工部位、值班点、治安的检查,节后供电、设备的重启等,并规定各次检査的具体负责人、时间、地点和记录要求等;——季节性安全检査应根据季节变化提前制定检查方案,内容应结合当地季节特点,具体规定检査范围、检査对象、记录要求等;ー企业应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确定重点危险源,并针对其制订检查表,内容应包括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况、人员作业情况、物资安全状况等,作为日常巡检、专项安全检査的依据;—生产性班组应进行班组安全检査,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检査;班组安全检査周期,根据班组危险源控制需求确定,宜每周一次。4.19.1.4安全检查的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应保存每次检查的记录,内容应包括检查参加人、检査内容、检查结果、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或建议等,并由参加人员签字;—车间/部门的安全检查应建立安全记录本或检査记录表,每次由检査人填写并签字;—班组安全检查记录根据企业实际确定,宜发放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4.19.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5.19.2.1内部审核的制度和频次应符合卜.列要求:——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制度,规定内审的职责、频次和方法、实施流程、内审组组成、内审资料要求等,并符合GB“28001和GB/T19011的要求: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每年至少ー次:当内外部情况发生变化,或发生重大不符合、事故时,应追加进行:——内审由取得内审员证书的人员组成审核组进行,保存培训和取证的资料。6.19.2.2审核方案和计划应符合下列要求:—年初应确定年度审核方案,可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中确定年度审核方案或编制年度审核计划:
59—年度内部审核应覆盖所有部门、所有场所和所有体系要素:ー毎次审核实施前应编制审核实施计划,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下发。4.19.2.3审核实施及其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审核实施前,应编制内部审核检查表,检查表应覆盖各部门、各场所和体系各要素审核内容,包括对企业高管层的审核:审核检査表应对照体系要素,结合审核部门实际编写,能指导审核员现场审核;——审核开始前应召开首次会议,现场审核结束后应召开末次会议:保存首末次会议签到表及记录:ー现场审核中,应收集审核证据,对照审核准则得出审核发现:审核发现的记录应具体、真实,包括对抽査证据的具体记录:审核记录应由审核员签字:ー审核组应对审核发现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项:并宜提出审核中发现的需观察或改进的问题和改进建议报告或清单;不符合项应形成不符合项报告,由审核员签字、受审核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卜.发受审核部门:——不符合项报告下发后,应由责任部门分析不符合发生的原因,并针对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对纠正措施,应进行评审后方可实施,避免其产生新的风险: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应由审核组人员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并保存实施和验证的相关资料和记录:在采取纠正措施的同时,应举一反三,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内审组应编制内部审核报告,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分发到各部门和领导层:内部审核报告中,除了对审核过程、结论进行总结分析外,应重点提出审核中发现的涉及体系资源、目标、体系架构、体系文件等问题或改进点,并提出建议方案,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4.19.3事故隐患管理4.19.3.1事故隐患管理制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建立事故隐患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隐患的确定和分级、整改及整改效果评价要求等:应建立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等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并对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作出具体规定:一通过内外部安全检査、内部审核、合规性评价、举报、事件或事故调査等渠道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要求现场立即整改,现场无法立即整改的,应开出隐患整改通知,并规定整改期限:一整改完成后,应形成、面整改记录,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价:保存整改和评价记录。4.19.3.2事故隐患台帐和治理应符合下列要求:—建立企业事故隐患台帐,对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进行登记:一对隐患进行分级管理,对严重的、可能重复发生的、暂时无法根治隐患应列为重点隐患,进行跟踪检査和持续治理;―对重点隐患,除进行整改外,还应组织责任部门分析技术、管理缺陷等原因,针对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保存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和效果验证的资料和记录;
60ー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前,应进行评审,防止产生新的隐患,并保存评审记录.【解读】(1)模块设置:本模块旨在规范企业安全检查、内部审核及事故隐患的管理;安全检查,包括内部审核,是安全工作策划(P)、实施(D)、检查(〇,处置(A)的检查环节,事故隐患管理则是企业风险控制关键的处置环节。(2)适用范围:木模块涵盖的3个要素,从安全检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事故隐患管理三个层次作出了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企业均适用:其中安全检査包括了各级各类安全检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也是集中的、系统的安全检査方式;事故隐患的定义”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源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三条;事故隐患与危险源的区别在于危险源包括潜在的风险和现在已经存在的风险,需持续控制;而事故隐患专指已经存在的违章及其他安全问题和风险,需立即整改。(3)依据的法规标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5.1、4.5.4要素;——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8;ーー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査治理暂行规定〇(4)重点内容解读;ーー4.19.1安全检査要素规范了各类各级安全检查的要求,包括检査频次、组织和参加人员、检查内容、记录要求等,具体见本要素表3;其中4.19.1.3条款还特别要求企业和部门的安全综合检査、企业重要节假日安全检查、企业季节性安全检查等应有检査方案,重点部位应有口常安全检查表,以确保安全检査的质量;本要素是针对各类烟草企业的通用的基本要求,企业在实施时可根据风险控制的需求,适当增加检查频次和范围;-4.19.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要素,依据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5.4要素编写,企业在执行时,可将内审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我评价相结合,以期审核更加有效;一4.19.3.2条款规范了事故隐患分级管理的要求;要求将严重的、可能重复发生的、暂时无法根治隐患列为重点隐患,并进行跟踪检查和持续治理;企业在执行时,可根据企业实际,确定事故隐患的具体分类方法,根据分类分别由企业安保部门和各部门负责组织整改和建立隐患台账。2.20事件、事故管理4.20.1事件、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批注[U9]:!原描述未遂事件,属于翻译版本不准确,现按国家体系标准修改为未遂渉故2需上报是笔误,应是调介:已经修改5.20.1.1事件、事故管理制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制定事件、事故的管理制度,内容应符合国家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职业病事故和交通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要求:——制度内容应包括事件、事故的分级、报告、调査组形成和调査、调査报告、事故处理、统计分析等具体要求,并规定相应的记录要求;―未发生受伤、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即未遂事故,岐纳入需统计、调査和分析的范围。,
614.20.1.2事故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每年年初确定各类各级事故的控制指标:指标应符合各地、行业及上级要求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控制指标宜分解到下属生产性车间/部门,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事故控制指标纳入安全目标进行管理和考核,具体执行本部分4.1、4.21的要求。4.20.1.3事件、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事故报告应符合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要求,其中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应立即向省级公司报告,并在8小时内上报书面事故快报;ー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口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白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毎月月末应对本月各类事故进行统计,统计应形成报表上报省级公司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ー应对事件、事故的性质、原因等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分析应包括事件、事故发生部门和安全主管部门两个层面;安全主管部门每季度对事件、事故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分析报告。4.20.2事件、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要求5.20.2.1事故调查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应按法规和上级规定的权限要求,接受政府或上级调査组的调査;如企业组成事故调査组;应有企业工会参加:—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企业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配合调査,事故发生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应擅离职守,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事故调査应符合GB6441、GB6442的要求,其中火灾事故和应确定事故性质和分类,调査资料中应包括现场图、调査记录、分析会记录、报告书等:——事故调査报告应按权限批准,确定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4.20.2.2事件调査应符合下列要求:——参照事故处理调查要求对事件调查处理,由所在部门或主管部门组织调査,并形成调查记录或报告:所在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部门、工会应参加调查:—事件调査记录应经过企业主管安全领导批准,确定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4.20.2.3事件、事故原因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调查记录或调查报告中,应分析事件、事故发生的原因,符合GB6442的要求:—应査明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直接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等: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原因、精神原因、管理原因等:ー事件、事故调査应形成调査报告,调査报告中应包括事故原因及其分析、步故责任分析,并针对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当年发生的事件、事故及其原因,应在下一年度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中加以体现。4.20.2.4事件、事故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事件、事故处理应遵循事故原因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一应组织整改措施的实施,并按权限由政府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并保存实施和验证的资料和记录:——事故的处理应形成事故处理报告,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建立事故档案,包括事故调查的资料和事故处理决定、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内容:事故档案应归档,并长期保存。4.20.3エ伤管理4.20.3.Iエ伤社会保险参保范围和缴纳等应符合下列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劳务エ,均参加工伤社会保险:—エ伤保险费由企业缴纳。4.20.3.2エ伤申报和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应及时办理工伤申报手续,并保存申报资料和记录;
62——按国家和地方规范.及时对エ伤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职业病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个人或其家属。【解读】(1)模块设置:本模块旨在规范事件事故的管理流程和要求,包括报告、调查处理和分析等,并强调了事件报告、调查处理和分析的要求。(2)适用范围:木模块涵盖的3个要素,从事件事故报告、调査和处理制度,事件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要求,エ伤管理三个层次作出了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企业均适用;其中事件是指可能导致事故的未造成后果的未遂事故,如火险、未造成伤亡的坍塌、碰撞等险情;事故分级及其处置应按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3)依据的法规标准:一--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5.2要素;——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12;——GB6441-1986《企业职エ伤亡事故分类标准》;ーーGB6442-1986《企业职エ伤亡事故调査分析规则》;ー一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査处理条例》;ー一国务院令第586号《エ伤保险条例》。<4)重点内容解读;ーー4.20.1事件、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要素和4.20.2事件、事故调査、分析和处理要素中,事故报告、调査处理等均按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编写,并规定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应立即向省级公司报告,并在8小时内上报书面事故快报;--4.20.1事件、事故报告、调査和处理制度要素和4.20.2事件、事故调査、分析和处理要素中,规范了事件管理要求;凡是可能导致事故的未造成后果的未遂事故,即事件,应纳入需上报、统计和分析的范围,事件调查记录应经过企业主管安全领导批准,确定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企业在执行中,应首先对管理人员、员エ进行事件与事故关系的教育,强调只有控制事件或杜绝事件,方可减少或杜绝事故的发生,因为事故是多个事件而造成人员伤害的少数结果;同时企业还应结合可能发生的事件特点,制定具体的报告和处置方法,以鼓励基层部门报告事件,以便于分析和采取预防措施;-4.20.3エ伤管理要素依据国务院令第586号《エ伤保险条例》,规范了企业エ伤保险管理的原则要求,并强调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劳务エ,均参加工伤社会保险。2.21安全绩效考核和管理评审4.21.1.1考核制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建立安全绩效考核制度,规定考核的职责、考核内容的确定、考核周期和方法、考核结果的奖惩等要求,并经过安委会审议,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一绩效考核的范围应包括安全管理部门对各部门的综合安全考核,也应包括相关部门对各部门相关职业健康安全内容的考核。4.21.1.2考核内容及其实施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安全绩效考核应分为ロ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宜不低于毎季度•次:——绩效考核的内容应包括事件、事故发生率等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中需考核的目标,具体执行本部分4.1的要求;——绩效考核应体现预防为主和持续改进的原则,实现动态考核:每年应根据当年目标调整考核内容和奖惩方法,形成本年度安全绩效考核指标ー览表:一考核方法应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考核的资料应保存,并公示考核结果。1.21.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评审4.21.2.1管理评审频次、计划应符合下列要求:—按GB/T28001的要求,确定管理评审的周期,每年不少于一次;当内外部情况发生变化时,应追加管理评审;ー管理评审宜与企业年度或定期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总结同时进行,解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63中存在的资源及结构性问题,以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管理评审应有计划、评审记录和评审报告,均应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最高管理者批准;—企业管理评审应由最高管理者主持;如由上级公司统ー组织管理评审,生产经营单位应准备体系运行情况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宜先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内部管理评审;—管理评审报告应下发,并实现内外部的有效协商和沟通。4.21.2.2管理评审的输入应符合GB“28001的要求,其中应包括改进的建议;保存输入的相关资料和记录。5.21.2.3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形成管理评审报告,内容应包括为实现持续改进的承诺而做出的与下列可能的修改有关的决策和行动。6.21.2.4管理评审完成后,应进行下列工作,实现持续改进:——管理评审报告决定的策划和行动,应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明确职责、资源和进度要求;ー计划措施应体现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实现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目的;ー应对实施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验证完成情况及其效果,保存验证记录。【解读】(1)模块设置:本模块旨在规范企业安全绩效管理和管理评审,是安全工作策划(P)、实施(D)、检查(C)、处置(A)的处置环节,是改进安全管理和绩效的关键环节。(2)适用范围:本模块涵盖的2个要素,从安全绩效考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评审二个层次作出了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企业均适用;其中绩效考核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安全绩效考核和省级公司对下属单位的安全绩效考核,但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内部的安全绩效考核制度,并符合本模块要求。(3)依据的法规标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6要素;——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5.13.<4)重点内容解读:-4.21.1安全绩效考核要素提出了安全绩效考核的基本要求;要求企业建立安全绩效考核制度,规定考核的职责、考核内容的确定、考核周期和方法、考核结果的奖惩等耍求,并经过安委会审议,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本要素还要求企业安全绩效考核应分为ロ常考核和年度考核,ロ常考核宜不低于每季度一次,每年应根据当年目标调整考核内容和奖惩方法,形成本年度安全绩效考核指标ー览表;——4.21.2管理评审要素按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4.6要素编写;强调了管理评审的冃的是绩效改进,明确了评审输入和输出的要求;要求输入应包括改进的建议,并保存输入的相关资料和记录:输出应形成管理评审报告,内容应包括为实现持续改进的承诺而做出的有关的决策和行动。
64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要求,包括了设备设施、作业活动、作业环境的安全规范要求及现场日常管理安全规范要求。本部分适用丁•烟草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含烟叶复烤、卷烟制造、薄片制造、烟草收购、分拣配送、烟草营销等企业及下属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含烟草相关和投资的其他企业,如醋酸纤维、烟草印刷等企业;烟草相关和投资的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解读】本规范适用于全国烟草工商企业及其下属生产经营单位,对于烟草相关和投资的其他企业,在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方面,均可参照本部分内容进行规范。特别是多元化经营企业,如:醋酸纤维、烟草印刷宾馆饭店、房地产开发、物流运输、商贸企业等,由于涉及领域非常宽泛,无法在规范中ーー进行列举,除执行相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以外,ー些辅助设施、公用工程、作业现场等尚需参照本部分内容加强现场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576工业锅炉水质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3836.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83.I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T378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査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4053.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3-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387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674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5226.1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5972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6067.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7144气瓶颜色标志GB7231—2003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8196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般要求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9237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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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GB10080空调用通风机一安全要求GB10235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GB11341悬挂输送机安全规程GB11638溶解乙块气瓶GB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2142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GB13690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GB1395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4784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B15052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GB15578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GB15603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16178—1996厂内机动东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GB16754机械安全急停设计原则GB16804气瓶警示标签GB1689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18245—2000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8361浪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安全要求GB/T18831机械安全带防护装置的联锁装置设计和选择原则GB19210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20867エ业机器人安全实施规范GB22207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安全要求GB23821机械安全防止セド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29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9—92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餌50074石油库设计规闹批注[wlO]: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康遗漏,现按正文引用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匸规范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7电カ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73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7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8GB50365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50444—200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査规范DL40!髙压电缆选用导则GA767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J22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Z!エ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批注[UU]:原笔误为第部分,且无目号:现已修改GBZ2.1I:作场所仃害因素职业接触限修第1部分;化学冇害因素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也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JB/T6092轻型台式砂轮机JB5320剪叉式升降台安全规程TSGD0001压カ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エ业管道TSGR0003简单压カ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固定式压カ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5移动式压カ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YC/T9卷烟厂设计规范YC/T38卷烟厂照明设计标准YC/T205烟草及烟草制品仓库设计规范YC/Z260—2008烟草行业物流标准体系YC/T299烟草加工过程害虫防治技术规范YC/T301储烟虫害治理磷化氢与二氧化碳混合熏蒸安全规程YC/T323—2009卷烟企业安全标识使用规范YC/T336—2010烟叶工作站设计规范YC/T384.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1部分:基础管理规范【解读】本部分仅列举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由于安全技术涉及到多个领域,本规范仅针对烟草行业17个通用模块、烟草工业4个重点模块、烟草商、业3个重点模块做出规范性要求,本部分未引用的ー些强制性标准也必须遵照执行。本部分りI用文主:要采用2011年1月1□前国家和行业修订发布的标准和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28001、GB50016、YC/Z260、YC/T33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50016、YC/Z260、YC/T336的某些术语和定义。【解读】本部分要求的提出,主要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领域的强制性标准(GB)、推荐性标准(GB/T)、相关领域的标准(如:JB\AQ)、烟草行业标准(YC或YC/T)相关规范内容,同时也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要求;国家相关法规标准中未涉及内容,在本部分中作出的ー些规范性要求属行业特殊要求。烟草及烟草制品仓库tobaccoandtobaccoproducestoreroom原烟仓库、复烤片烟醺化仓库、复烤烟梗仓库、烟用材料仓库和卷烟成品仓库。
69批注!U12J:原为大写,不符合要求,已经修改:原有括号内的英文是笔误重复,已经删除批注[U13]:原为大写,不符合要求,已经修改,原字体不对,也己经修改批注[U14]:原为大写,不符合要求,已经修改批注[U15]:原为大写,不符合要求,已经修改高架库Hjgh-baydepot自动化む体仓昨,由高レ:货架、巷道堆垛起重机(有轨堆垛机)、入出库输送机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计算机仓库管理系统及其周边设备组成,可对集装单元物品实现自动化存取和控制的仓库。3.3杀虫作业desinsectionoperation储烟虫害治理和烟草加工过程虫害防治的作业活动,包括对烟叶库房熏蒸杀虫作业、车间杀虫作业及磷化铝(镁)杀虫剂采购和储存。3.4复烤生产线rdryingproductIine烟叶复烤企业内复烤不间的设备设施及其职业活动,其中包括解包挑选、润叶加工的真空回潮机、打叶风分的风分机、打叶复烤机、打包机等。3.5物流运输logisticstransportation物体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包括用于烟草及其制品输送、装卸和运输的设备设施、车辆、加油站及其作业:不含厂内机动乍及其作业。3.6临时低压电气线路temporaryIow-voItageelectricaIIines根据生产、试验、施工等需要,经过审批,从配电箱(柜、板)临时引出的电气线路:不含通过插座引出的电器使用线路。安全出口safetyexit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GB50016-2006»定义2.0.17]3.8防火分区Mirecompartment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GB50016-2006,定义2.0.20]3.9防火间距Wireseparationdistance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且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GB50016-2006,定义2.0.21]3.10消防设施firefightingdevice
70固定的消防系统和设备,包括消防车道、消防建筑构造(含防火门和防火卷帘门)、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含室内外消火栓)、防烟和排烟系统、火灾白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供电系统等。3.11消防器材fireequipment移动的火火器材、自救逃生器材,如灭火器、防烟面罩、缓降器等。3.12制丝cuttobaccomanufacture卷烟制造企业内制丝车间的设备设施及其作业活动,由原料(片烟、烟梗、烟草薄片等)进入车间到制成烟丝并贮存为止,制丝生产线宜由片烟、叶丝、梗丝、白肋烟、配比加香、贮存等生产エ段组成;不含膨丝设备设施、薄片生产设备及其作业。3.13膨胀烟丝expandedcuttobacco使用二氧化碳干冰法或在絞膨丝法的膨丝生产设施设施和作业活动:其中二氧化碳干冰法膨胀烟丝由浸渍、开松、干燥、CO2回收、热风循环、回潮、贮存等エ序组成。【解读】本文“膨胀”是ー个动词,不是指“经过膨化后的烟丝”。3.14卷接包wraparound&package卷烟制造企业内卷包车间的设备设施及其作业活动,从供丝、卷接、包装、装封箱并送入成品周转昨为止;具体包括卷接包设备、卷接包配料等设备设施及其作业。3.15滤棒成型filterrodshape卷烟生产企业内从原料备料到丝束卷制成滤棒和发送为止的滤棒生产过程,由丝束和辅助材料暂存、滤棒成形、滤棒暂存、滤棒发射等エ序组成。3.16薄片生产thinslicemanufacture为卷烟厂提供薄片的生产过程,包括造纸法薄片或混压法薄片等设备及其作业活动;其中造纸法薄片生产包括投料和萃取、制浆、制涂布液、抄造、分切打包等エ序。3.17烟叶工作站tobaccoleafworkstation烟草企业在国家下达烟叶收购计划的地区设置的开展烟叶工作的基层单位,主要职能为组织生产、烟叶收购、物资供应、培训指导、技术服务和基础建设。3.18配送distribution根据客户要求,对卷烟制品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
71分拣输送系统sortingandpickingsystem采用机械设备和门动控制技术实现卷烟制品分类、输送和存取的系统。3.20营销场所marketingpIace烟草营销企业的直属烟草专卖场所,包括门店、经销部等,不含经过批准经销卷烟的社会商业单位。4烟草企业通用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要求3.1作业现场通用安全要求【解读】本模块涵盖生产作业现场涉及的电气、消防、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职业危害控制、设备安全装置保养检修等6个要素,从现场安全管理的角度提出了通用的规范性要求,主要针对生产作业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安全隐患、不规范现象,本模块中未涉及的其他设备设施的要求在木部分其他模块中描述;办公场所、仓储现场等涉及上述6项内容的参照本部分要求执行。本模块中各项规范性要求,主要针对所在基层部门、班组或岗位,可作为“岗位达标”的内容,若存在系统性问题可作为“专业达标”现场验证的依据。本模块要求适用于企业各个生产作业场所,纳入到各个生产作业现场的考评内容,不再单独考评。木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GB5226.I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第1号令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本部分依据法规、标准内容非常多,在本部分其它相关模块中可参照引用文件部分4.1.1生产现场电气安全4.1.1.I配电箱、柜应符合ド列要求:——内外整洁、完好、无杂物、无积水、密封性良好:一配电箱、柜前方1.2m的范围内无障碍物(因工艺布置、设备安装确仃困难时可减至0.8m,但不应影响箱门开启和操作),宜在箱、柜前方范围处划警戒线:ー配电篇、柜及设备外不应有裸带电体外露:应装设在设备或配电箱、柜外表上的电气元件,应有可靠的屏护。4.1.1.2电气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ー设备电气线路绝缘和接地完好,设备电气箱、柜除维修外,不应打开用来散热或其他用途:—无未经批准的临时线路:―所有线路架空或在地面穿金属管敷设:絞路完好无损,不应有接头、破损、老化或过载;——其他电气安全通用要求,具体执行本部分4.9的要求。【解读】本条款泛指生产、办公区域各种低压电气线路及电气设施。4.1.2生产现场消防安全4.1.2.1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所在车间各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标志齐全,并宜张贴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示意图:一安全出口门应完好无破损,能关闭自如: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禁止堆放物品,保持畅通:——安全出口严禁堵塞或变相用作其他用途: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有应急照明。4.1.2.2消防器材应符合下列要求:ー所在车间有室内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示意图或清单,包括配备位置、型号和数量等:ー灭火器材应定置存放,宜有器材编号:灭火器应在检验有效期内,并有每月检查合格的现场记录,并明确记录责任人;
72——消防器材前方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用过的灭火器不应放回原处:现场人员不应挪动和破坏消防器材;—其他消防安全通用要求,具体执行本部分4.16的要求。【解读】本条款对基层部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示意图或清单中应能清楚的反映本部门各个部位配置的消防栓、灭火器等具体数量、型号等信息,图单和现场配置应一致。室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灭火器等器材、消防水源、安全通道、安全出口、重点防火部位等可在厂区(单位)消防平面示意图中进行明示。4.1.3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安全通用要求4.1.3.1安全防护罩、网和防护栏应符合GB/T8196的要求,其中:——安全防护罩、网和防护栏应符合GB/T8196的要求;凡传动外露于设备外部,距操作者站立平面W2m的旋转部件,均应装设有效的防护罩(门)、网或禁止人员入内的防护栏;网罩及与设备运转部位的距离应符合要求;——地面的防护栏的高度应不低于900mm;距地面高度大于等于2m并小于20n!时,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050mm:ー防护网、罩等材质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无明显的锈蚀或变形;安装应牢固,工作时不应与可动部件有接触或产生摩擦,机械运转时防护装置无振动或松动。4.1.3.2急停开关应符合GB16754的要求,其中:——应保证瞬时动作时能终止设备的一切运动;ー开关形状应区别于一般控制开关,按钮应突出其他按钮的外平面.,按钮头应有醒目的红色标记;——周边无障碍物。4.1.3.3安全联锁装置应符合GB/T18831的要求,其中:ー防护罩(门)打开后,绿色准备灯应立即熄灭,红灯应该亮起,或操作显示屏上显示报警信息,设备相应部位应立即停止工作;关闭后,人工在控制程序上进行复位,确认故障消除后オ能重新运转;——防护罩(门)透明度良好,外观完好、无破损,各种螺丝连接紧固、不缺失;联锁装置的位置无位移、无变形,无被碰撞、破损现象;——严禁人为变动、破坏或拆卸安全联锁装置。4.1.3.4机械手应符合613/120867的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封闭的防护栏;——必备的检修门和开口部位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设安全销和光电保护等防护装置或上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接触设备运转部位、设备误启动;ー液压管路或气压管路应连接可靠,无老化或泄露;控制按钮应齐全,且动作准确:——执行机构应定位准确、抓取牢固;如有自动锁紧装置,应灵敏、可靠。4.1.3.5设备走台和平台应符合本部分4.6.3的要求。4.1.3.6管道和压カ容器压カ表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汽、气、水、料等各类管道应完好,无跑、冒、滴、漏;管道各类阀门完好,启闭灵活,性能可靠:ー热蒸汽、热水管道应加保温隔热防护层,并完好有效,无法加保温隔热防护层之处,应有防止烫伤的警示标志;一压カ容器的压カ表应设置上限红线标志,压カ控制在红线所示安全工作范围内;压カ表应有定期检验合格的标志;——管道的色标等通用要求,具体执行本部分4.10.3的要求。【解读】本条款主要对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角度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一般情况下可通过常规目测方式判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1.4生产现场安全运行通用要求4.1.4.1安全操作规程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操作现场有岗位操作规程,其中应包括安全操作要求或单独编写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设备和作业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穿戴要求的描述。4.1.4.2安全标识应符合GB2894和YC/T323的要求;其中:
73——设备所带的安全标识完好、清晰,不被遮拦:外文的安全标识应翻译后张贴中文标识;—车间内有相应危险的区域、部位等,宜有防止危险的相应标志。4.1.4.3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GB11651的要求,其中:ー生产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卷包生产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和其他车间噪声点人员应佩戴防噪声耳塞;对临时进入卷包生产现场的其他人员,宜发放防噪声耳塞;——乍间粉尘作业点操作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设备吹扫时,操作人员佩戴防尘ロ罩。4.1.4.4人工装卸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平板应轻拿轻放,不要使用已损坏的平板;——箱包封好后要及时堆放在平板匕以免阻塞通道;——箱包堆放平整,固定牢固,防止掉下砸伤人:—人工推车的液压、机械、紧固、转向等装置完好有效。4.1.4.5设备清扫和维护、检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ー设备清扫和维护时,包括润滑、保养、排除故障等,应关闭设备,停机作业:—设备检修时,应停电并悬挂警示牌:ー使用酒精应防止泄漏,严禁烟火,使用后及时收回到存放点或库房保存:一使用压缩空气,应防止喷头甩出伤人,禁止高压气体面向人员方向:——需高处作业时,应执行本部分4.6.6要求。4.1.4.6进入筒体、柜体内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进入筒体、柜体内作业前,应先进行通风后方可进入,作业时应设监护人,严禁关闭门、孔等通风ロ:属于有限空间作业的,应办理审批手续,具体执行丫“1384.1中4.15.3的要求:一作业前将隔离开关放在关闭位置,用挂锁锁住或拔下钥匙自带,或由现场监护人员保管:—在简体、柜体内电焊作业时,应穿戴防滑鞋,应防止中毒、窒息等危害发生,属于有限空
74间作业的,应在作业中对含氧量进行检测,并现场准备空气呼吸器;电焊作业前后应清理现场可燃物。【解读】本条款对于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现场能通过网络、电脑查阅的可采用电子版,其它不便于查询和检索的岗位应有纸质版,均应保持有效版本。本条款中对于工作人员穿戴工作服的要求,对于ー些特殊作业场所,如实验室、计算机机房、危化品库房等特殊场所应同时按其相应要求执行。本条款对于职エ佩戴防噪声耳塞的要求,不仅限于噪声超标岗位的职エ,泛指长时间接触设备噪声的岗位职エ均应佩戴。本条款中对于进入筒体、柜体作业时本地隔离开关上锁的要求,主要是为了防止其他人误操作导致人身伤害。4.1.5生产现场职业危害控制通用要求4.1.5.1噪声控制应符合YC/T9的要求:其中:——车间内墙体、顶棚宜使用吸音材料;——设备宜采取各类减噪、防振措施:隔音單、板等应完好,操作时不应敞开:——设备润滑状态良好,无异常噪声。4.1.5.2粉尘控制和通风应符合下列要求:——设备清扫时,应正确作业,宜采取湿式作业、擦抹等方法,避免扬尘;—除尘系统完好有效,无泄漏:——车间自然通风良好,机械通风或空调系统完好,有效。4.1.5.3放射源和放射装置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建立设备放射源和放射装置清单,其中应包括卷包设备放射源、核子秤、X光秤等,并明确设备管理、内部保卫责任人:——各放射源和放射装置的金属密封盒完好,固定牢固,严禁随意拆卸:宜采取将金属盒与设备焊接等措施:——放射源和放射装置所在部位应有安全警示标志:—每月对放射源金属密封盒进行ー次检查,并保持记录。4.1.5.4微波装置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设备微波装置防护装置完好,无损坏;—指定设备检修人员,每月检查一次,确保联锁有效,并保持记录:——每两周更换一次微波松散设备门密封条,并保存记录;—设备微波装置所在部位应有安全警示标志。4.1.5.5职业危害及其监测、健康监护公示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及防治要求、操作规程;公告栏内容完整、及时;车间应公示当年各类职业危害监测结果,并把接触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具体执行YC/T384.1中的4.17.2要求;——职业危害监测结果应符合GBZ1、GBZ2.1、GBZ2.2的要求;体检结果应符合GBZ188的要求;对于超标点和体检出现的问题,应进行分析,采取必要整改措施降低危害;并保存公示及相关整改记录;批注[U16J:原来遗漏,新增加ー放射源设备操作人员佩戴个人放射源接受剂量检测卡,毎季度报政府主管部门检测,保存记录并公示;其他职业危吿因素控制情况应进行日常监视或测量,具体执行YC/T384.1中的4.17.2要求。【解读】本条款中微波装置只要指微波松散设备。
75本条款对于职业危害监测结果超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于一些受エ艺、设备或技术限制无法实现从源头彻底降低或消除的职业危害,应采取减少接触时间、个体防护等相应的措施降低危害。4.1.6设备安全装置保养检修4.1.6.1所在车间应建立设备安全装置台帐:其中应包括安全联锁装置、安全报警装置、职业危害现场通风和现场除尘装置等;并明确管理和检修责任班组或责任人。4.1.6.2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员每季度对安全装置维护保养情况监督检查不少了一次,并保存记录。4.1.6.3进入设备内部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先关闭电流主开关,挂上警示牌:将隔离开关放在关闭位置,用挂锁锁住或拔下钥匙向带。警示牌上宜写上相应的维修人员的名字,联系电话,执行谁挂牌、谁摘牌的制度。保养检修工作结束后,确认设备内无人,关闭检修门、所有人员离开工作现场,方可启动设备开机。【解读】本条款对基层部门设备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设备安全装置的监督检査应有设备主管部门和专业技术参加,安全职责要明确和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4.2库房、露天堆场和存放点【解读】本模块涵盖一般库区、库房安全的通用要求、烟草及烟草制品库房、露天堆场、高架库、危险化学品库房、油库和加油点、生产现场油品/化学品存放点等7个要素,本模块主要针对仓储环节的防火管理等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本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公安部令第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第1号令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GB/T5972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13690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GB15603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YC/T205烟草及烟草制品仓库设计规范4.2.1安全通用要求4.2.1.1基础设施应符合ド列要求:一库区围墙,库区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m,库区应采用围墙或围栏与外界形成有效隔离:ー库区应安装使用防盗、防抢、防侵入的监控或报警系统,如视频监控、红外监控等;——库区内不应搭建临时建筑,如确实需要时,应经过审批;——半露天库房支架不应使用易燃材料。4.2.1.2消防设施、器材和管理应符合ド列要求;——消防通道应畅通,无占道堵塞现象;ー库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设置醒口的禁烟等安全警示标志;需要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库区(含露大堆场)周围100m内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志;周边不应堆放任何易燃物,周围的杂草应及时清除;ー根据YC/T205»地面积超过500m2(含500m2)或建筑面积超过!000m2(含1000m2)的烟草库房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年检査检测合格:—其他消防通用要求,具体执行本部分4.1.2的要求。4.2.1.3出入和巡査应符合下列要求:—实行出入库区登记制度,进入库区的外来人员,应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査,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进入库区:一除装卸货物的厂内机动车,其他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应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ー库区应设专人巡査,有人值守的库区,至少每小时巡査ー一次,无人值守的库区,至少每2小时巡査一次:
76——使用巡更器,保持巡査记录。4.2.1.4道路和年辆管理应符合YC/T205的要求:其中:—库区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8m,•殷通道不小于4m;库区应设置减速带,视线不好的区域安装广角镜;——库内使用电动车辆运输时,主通道宽度宜为3.5m:不使用电动车辆运输时,主通道宽度宜为3m»可根据车辆运输需要确定:库内辅助通道宽度宜为1m;涉及危化品、油库的应按其具体要求执行:—汽车、拖拉机不应进入库房。4.2.1.5库房灯具应符合下列要求:ー不应使用碘铸灯和超过60w以上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灯具应加装防护玻璃罩: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库房内未经批准不应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移动式照明灯具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或电池供电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〇.5mo4.2.1.6库房线路和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未经批准不准架设临时线路:低压线路和配电箱、柜、板的设置和使用应符合本部分4.9的要求;一烟草及烟草制品库房、危险化学品库房、油库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并有防潮、防雨等保护措施,库房无人时应拉闸断电;——库房不应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4.2.1.7库房、露天堆场定置管理和物品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实现定置存放,每个库房和堆场单独编制定置图或设置现场标识,规定物资存放的具体问距、区域等;现场有定置线或区域标志;ー规定储存物品的限额,并形成清单;严禁在危险化学品库以外的库房内存放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库内物品应按性质分区、分类储存,物品堆码整齐。【解读】本条款中对库区安装防盗报警、防侵入系统、视频监控、巡更系统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对于库区巡査要求更为严格,有人值守每小时1次、无人值守每2小时一次,并使用用巡更系统。库区主要指相对封闭、专门用于储存环节的多个库房或露天堆场组成的区域。汽车、拖拉机不应进入库房,如确需进如库房内,可熄火后采取人工牵引方式进入。关于“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并有防潮、防雨等保护措施,库房无人时应拉闸断电”的规定,引用公安部6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41条之要求。库房内
77部可设分控开关,但库内无人值守时应从库房外切断电源。4.2.2烟草及烟草制品库房5.2.2.1库房消防和电气应符合下列要求:ー进行磷化氢熏蒸杀虫的库房内,应安装使用抗磷化氢气体腐蚀和灰尘影响的自动火灾监控报警系统:每年检查检测合格;—所在建筑物应当安装防宙装置,并定期检测:ー库内应使用防电燃灯具或防爆灯具:光源宜选用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或电磁感应灯:库内照明应分区、分层控制:—库房电气和消防应符合本部分4.1.1和4.1.2的要求。4.2.2.2烟草及烟草制品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ー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m2»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m,垛与柱、梁间距不小于0.3m,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0.5m;高架库内堆放应符合设计要求;——堆垛与灯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卷烟成品、复烤片烟、复烤烟梗的堆垛高度应符合YC/T205的要求。【解读】烟草库房进行磷化氢熏蒸杀虫时,若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不能抗磷化氢气体腐蚀的需进行密封。烟草及烟草制品库房按照YC/T205-2006《烟草及烟草制品仓库设计规范》包括:原烟仓库、夏烤片烟醇化仓库、卷烟成品仓库、烟用材料仓库等;如烟草及烟草制品库房贮存方式为高架库时,应同时符合4.2.4条款要求。各类库房均应同时符合4.2.1条款要求。4.2.3露天堆场5.2.3.1露天堆场烟叶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露天、半露天烟叶堆场的最大储量不应超过20000吨,超过部分应分场堆放;—分场堆物,堆场与堆场之间不应小于40m,每垛占地面积不宜超过100m2,堆高不宜超过5m,堆垛与堆垛之间不应小于1.5m,五垛为ー组,组与组之间不应小于15m;——烟叶堆放设有防自燃措施,宜采用避光材料遮盖,防止升温:—毎垛设有温度监测点,并设定温度控制上限,每周至少监测ー次,并保存记录:发现温度超过上限应采取翻包等措施。4.2.3.2露天堆场防火防雷应符合下列要求:——堆场应当安装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堆垛每组之间应保持防火间距I;堆场设置消防水池;批注(U17]:堆场电气和消防应符合本部分4.1.1和4.1.2的要求。原来写的防火墙属了笔误,现己修改【解读】为防火间距露天堆场一般为相对封闭的库区,同时需要考虑防汛的要求:夜间应有辅助照明设施;固定消防设施见本规范4.16.3要求;露天堆场存放烟梗、烟沫的可不设温度检测点。4.2.4高架库1.2.4.1现场消防、电气、定置管理和物品储存通用要求应符合本部分4.2.1的要求。4.2.4.2设备设施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钢丝绳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和固定状态等应符合GB5972的要求:断丝数、腐蚀(磨损)量超过限值的应予更换;
78—钢丝绳超载、超松电子检测器完好有效;——滑轮应完好,转动灵活:钢索轮毅转动灵活,无缺损:用于绕钢丝绳的螺旋槽应完好,钢丝绳应夹紧在轮毅的端部;螺旋槽出现裂纹、螺旋槽严重磨损等缺陷时应予更换;——急停开关、安全限位开关和阻止片(SBS)、缓冲器等停车保护装置完好有效;缓冲器安装牢固,同•方向相撞的两端应等高和同步接触,水平方向的误差应不大50ml1;工作正常,可靠:缓冲器的止档立柱安装牢固;除试验等有特殊要求的作业外,不得将限位或限量开关、联锁装置作为正常操作的停车手段;ー制动器松开的间隙、厚度等应符合要求,磨损量不超过标准;制动器及导轨刹车部位表面不应有油污或其他缺陷;——各种防短路、过压、过流、失压与互锁、白锁、联锁等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应设立巷道外电源控制器,同时在巷道内导轨旁设立电气隔离开关;电气系统的任何改动应事先论证和经过设计单位批准;一控制系统设专人管理,所有程序软件应备份;计算机系统只能用于和高架库系统相关的网络连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査,润滑保养,并保持记录,确保状况良好;检査要求见表1。表1高架库检查和检验要求一览表项目检查和检验内容周期备注钢丝绳断丝数、腐蚀(磨损)最、变形最、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等每半年检査时同时进行定期保养、涧滑钢索轮毅与螺旋槽转动灵活无缺损,装置安装牢靠,无损坏或明显变形每半年限位开关、急停开关、阻止片(SBS)、缓冲器安全牢固,完好可靠每半年限速器、制动器安全牢固,完好可靠每半年巷道门锁或门禁、联锁装置完好,灵敏有效每半年各种信号装置完好,可靠每半年4.2.4.3安全运行要求一高架库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并有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的标识;巷道入口处安装门锁或门禁、联锁装置;只有排除故障、检査、维修人员方可进入;巷道内存在碰撞、触电、坠落物等伤害可能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外来人员进入高架库区,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指定人员监护陪同;—现场安全运行应符合本部分4.1.4的要求;——输送带卡料时排除故障,应防止夹手;ー进入高架库进行维修、保养、清洁•作业,应有2人以上,并有专人监护;工作前将巷道外电源控制器关闭,钥匙拨卜.随身携带,并在巷道外电源控制器上悬挂禁止合闸的警示标志;一高架库内进行高处作业,应符合本部分4.6.6的要求;应戴安全帽和挂安全绳。【解读】本条款中设备设施主要指吊装起重设备。高架库存放烟草制品的,同时按本部分4.2.2要求执行。存放烟草制品等易燃物品的高架库必须设自动灭火系统,参照本规范4.16.6要求执行。4.2.5危险化学品库房4.2.5.1库房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要求:——库房使用前,应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应交付使用;ー库房与明火间距应大于30m、电气线路不应跨越库房,平行间距应不小于电杆1.5倍:——建筑物不应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相邻库房应有防火墻隔开:库房门窗应向外开启;—建筑应安装通排风设备,并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管、釆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
79分隔;—建筑物应当安装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4.2.5.2库房防火防爆应符合下列要求:——现场电气和消防应符合本部分4.1.1和4.1.2的要求;—库房外灭火的砂、铲、桶等应齐全;——库内使用防爆型电气,所使用的工具应满足防火防爆的要求;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库内不应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库房门窗的玻璃应设置防止阳光直射的措施:ー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应采取防火措施;机动车辆应当安装防火罩。4.2.5.3库房管理和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危险化学品专职库管人员和领用人员应经过培训上岗,符合YC/T384.1中4.15.1条的要求;ー库房外应设置储存物品的名称、特性、数量及灭火方法的标识牌;现场应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相关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査验收、登记,并保存记录;验收内容应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等,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不应用同・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危险化学品。5.2.5.4危险化学品贮存要求——库房内设置温度和湿度计,并根据储存物质特性确定温度和湿度控制要求,库房温度和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査,发现变化及时采取通风、降温、除湿等措施;——危险化学品应按其特性,分类、分区、分库、分架、分批次存放,符合GB13690和GB15603的要求;危险化学品贮存安排及贮存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包装、设备、容器、货架等,应有明显的标志;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一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净化处理前,不应更换原安全标签;ー废料及容器应统ー回收,妥善处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消除化学废料,清洗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旧容器;不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和可能残留危险化学品的空容器,应由供应商进行冋收,或按危险废物交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以清除或尽可能减轻对安全、健康和环境的影响。表2危险化学品贮存量及贮存安排贮存要求露天贮存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分离贮存平均单位面枳贮存量/(t/m*)1.07.50.50.70.7
80贮存要求露天贮存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分离贮存通道宽度/m4〜61〜21〜25墙距宽度/m20.3〜0.50.3〜〇.50.3〜0.5与禁忌物料距离/m10不应同库贮存不应同库贮存7〜10注1:隔离贮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注2:隔开贮存: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注3:分离贮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注4:禁忌物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垛距限制/m20.3〜0.50.3〜0.50.3〜0.5表2危险化学品贮存量及贮存安排(续)批注[U18]:需要续衣,现已修改批注[U19]:注4“禁忌物料”和表格中第七行的“禁忌品”是否是同概念:建议统ー。已经修改,统ー为禁忌物料单ー贮存区最大贮量/t2000-2400200-300200-300400-6004.2.5.5剧毒品储存和领用应符合YC/T384.1中4.15.2的要求。【解读】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含乙醇类香精香料属于危险化学品。制丝车间香精香料厨房设施参照危险化学品库房设施进行要求。进入危险化学品库房人员,入库钱应用手触摸静电消除器,以防止静电火花产生。存放液态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应配置防泄漏应急物资。危险化学品库房灭火剂的选择应考虑禁忌物料。危险化学品仓库值班和巡查用手持式照明灯具也应选择防爆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做到“帐、卡、物”一致,每月至少盘存ー次。4.2.6油库和加油点4.2.6.1储存6桶及以上油品和使用储継时,应按油库控制;油库和加油点应符合危化品库房的管理要求,具体执行本部分4.2.5。4.2.6.2存放易燃易爆油品的库房防火防爆应符合下列要求:库房门应向外开;——油库内电机、开关、照明设施、风扇及其线路等所有电气设施均应使用防爆型产品:安装通排风设备,并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库内使用的工具应是不产生火花的防爆工具:排水沟应采用常闭式阀门,并有防静电措施:——油库内应按贮存物品的种类和数量,配置相应的报警装置;——机动车辆进入油库区应配戴灭火罩,并严禁电动车进入库区:4.2.6.3油维的组成和布置、油罐上的液位计、呼吸阀、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设备设施等,应符合帆50074的要求:其中:ー储存甲、乙、丙A类油品的固定顶油罐,储存甲、乙类油品的卧式油罐,储存丙A类油品的地上卧式油罐应装设阻火器:阻火器内金属网无破损,且不宜使用铝质波纹片,应完好,每季检査一次,并保存记录:ー储存甲、乙类油品的固定顶油掘和地上卧式油罐的通气管上应装设呼吸阀,阀芯应呼吸正常,每月外观检査2次,检査、养护内容记录齐全;
81一钢油罐应有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了两处;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了30m;—输油钢管上的法兰少于5枚连接螺丝的应接跨接线,跨接线可采用铜、铝片或铜丝编接软线,|压接紧固:|—储存甲、乙、丙类油品的储罐,应做防静电接地,钢油雄的防感应宙击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静电接地裝置;|—架空、地沟敷设的管道始、末端分支处,以及直线段的每隔200m〜300m处,应设置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架空管道还应设置防感应雷击措施,其接地电阻应小于30。•:4.2.6.4油桶储存和加油点应符合下列要求:——桶装油品一律立放,双行并列,桶身靠紧;一油品闪点在28ヒ以下的,油桶存放不应超过二层;闪点在28ヒ〜45ヒ之间的,不应超过三层,闪点在45ヒ以上的,不应超过四层:―库内通风良好,发现库内油品蒸气浓度超过规定时,应采取通风措施;——不应设置电气线路,或者使用防爆电气:——露天存放的桶装汽、煤油等,不应在阳光卜,暴晒;气温高于28ヒ时应采取降温措施;—加油点加油方式应为手工,使用机械加油的应按加油站管理;ー加油点应确定专人管理;配置的抽油器、油管等应釆用防静电的黄铜制品等防爆工具。【解读】本条款中“桶”的概念为一容积为200升的标准桶。油库和加油点宜设消防沙池,既可防火也可防泄漏。油罐车卸油作业时必须与静电接地卡进行连接。2.2.7生产现场油品、化学品存放点4.2.7.1存放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油类和化学品应有固定存放点,设置专用储存室,并张贴标志;不应在其他位置存放;—点内严禁设立办公室、住人或贮存其它杂物;——点内严禁进行可能引起火灾和爆炸的试验和分装、打包、封焊、修理等不安全操作;—点内配置温度计,高温季节应测量温度,确保在室内温度不超过3。ヒ;——汽油、煤油、酒精、油漆等宜存放在防爆柜内;——存放点和加油点通风良好。4.2.7.2油品、化学品存放应符合下列要求;———放量值!不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超过的按危化品库房管理:一存放点应看帐卡和物品标识;如果使用电子台帐的,应规定录入期限和定期对帐要求;一・危险化学品和一般化学品同点存放时,根据储存品性质不同,保持物与物之间不应小于0.5m的安全距离;―危险化学品应按性质,采用隔离贮存、分区存放等方式进行分类、|分堆储存。」【解读】本条款’‘生产现场油品、化学品存放点”,主要指生产作业现场从专用库房领取的存放量少于一个昼夜用量的存放场所,特殊情况下企业可根据实际生产使用情况进行界定,前提是储存总量较小。批注[w20]:原标准号BJ74属于笔误,应为GB50074.现已修改,同时内容中的笔误也做了相应修改,引用文件中也增加了该标准批注[U2I]:笔误遗漏,现し:修改批注[U22]:笔误多粘贴了通道等要求,不适用于存放点,ビ经删除4.3杀虫作业【解读】
82木模块适用于企业自行组织的或委外组织的采取药物喷撒、药物熏蒸等方式,对仓库、车间内烟草虫害进行防治的作业过程管理,本模块明确了作业单位及人员资质、熏蒸作业杀虫、车间杀虫和熏蒸药物采购使用等4个要素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本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YC/T299烟草加工过程害虫防治技术规范——YC/T301储烟虫害治理磷化氢与二氧化碳混合熏蒸安全规程——烟草行业熏蒸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4.3.1杀虫作业人员和委外单位要求5.3.1.1自行实施杀虫作业的人员资格和安全操作规程应符合下列要求:—作业部门负责人和安全保卫人员应当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ー操作人员(包括杀虫剂采购、运输、贮存保管人员)应当经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危险化学品作业和管理人员证书,并经过企业烟草杀虫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培训,持证上岗操作:——制定杀虫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4.3.1.2杀虫作业外包或部分外包承揽方应符合下列要求:——承揽方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其中熏蒸杀虫的承揽方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以上:主要负责人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相关操作人员应有危险化学品操作证书:以上各类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并复印留存:—承揽方应当有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提供杀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杀虫作业技术方案、操作规程、残渣处理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一对承揽单位进行资质评审:安全管理部门应参加对承揽单位的资质评审,评审应形成记录,评审意见应经部门领导批准:评审结果为合格承揽方的,应将评审资料(含基本资质证书和安全管理制度复印件)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委托承揽单位进行杀虫作业时,应与其订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其中应:明确安全责任,以及事故赔偿规则;约定杀虫作业技术方案、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杀虫作业的工作流程和双方的职责:规定杀虫药品的采购、运输、贮存、使用、残药处理的要求;具体告知委托方的技术与安全管理要求,以及承揽方的无保留承诺:—委托部门应对承揽方的作业人员验证其从业资质,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保持记录。【解读】本条款中对于自行实施杀虫作业人员应当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是指经过地方政府部门认可的培训考核机构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非本单位自行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对委外熏蒸杀虫单位资质评审后由省级局(公司)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采用药物喷撒方式进行在线杀虫的委外单位的资质不再进行备案。4.3.2烟叶熏蒸杀虫4.3.2.1熏蒸作业计划、审批、作业台帐和应急预案应符合YCグ301的要求,其中:一应编制年度和月度熏蒸作业计划,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计划中应对运输、保管、使用、残药处理、熏蒸作业的各环节安全管理职能作出明确规定,责任落实到人:——每次熏蒸杀虫作业前作业部门填写作业审批表,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核,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签发作业票:作业票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现场监护人、作业要求、作业注意事项等,并指定每次作业活动的现场专兼职安全员:由作业的主管人员签发后,下发到作业部门负责人、作业现场专兼职安全员、作业人员、单位消防及门卫人员等:ー建立熏蒸作业台账,对每次熏蒸的时间、部位、用药、安全状况等进行记录;——制定熏蒸杀虫作业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内容应包括应急处置的指挥、处置和疏散措施,恢复等应急要求;预案应以书面文本发到每次作业的现场;每年组织2次应急处置预案的演练,包括实战演练或桌面演练;评估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并保持记录。4.3.2.2熏蒸杀虫作业区域防护应符合YC/T299和YC/T301的要求,其中:ー熏蒸库房和露天堆垛熏蒸作业区应设立有毒警示标志:投药完毕后应在密封袋上粘贴警示标识;熏蒸作业区周围按规定距离设置警戒线,派专人负责现场警戒,任何与熏蒸作业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现场:若烟叶库熏蒸杀虫是采取整栋库房密封投药熏蒸方式,应在库房周围设置警戒线,设立有毒警示标志:
83——熏蒸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清点作业人员,确定人员全部撤离仓库后方可实施封闭。4.3.2.3熏蒸杀虫作业防护用具和监护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作业人员应配备足够的防毒用具:防毒面具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测,有合格有效期的标志:——分药、施药、检査、散气和处理残渣等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配戴与磷化氢等有毒气体性质相匹配的过滤式或隔离式防毒面具,穿戴专用工作服、手套,严禁不戴或使用无效防毒设备进行熏蒸作业:ー熏蒸作业人员应有专人进行监护,严禁单人操作分药、施药、检查、散气和处理残渣等エ作。4.3.2.4熏蒸杀虫作业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熏蒸作业现场及周边应配备磷化氢气体检测仪;检测仪应经过校准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应对熏蒸过程磷化氢气体浓度等情况进行即时技术监测,有异常现象要及时调整技术参数并保留过程相关数据。4.3.2.5熏蒸杀虫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不宜用磷化铝杀虫:禁止在夜间或台风、暴雨等气象条件下进行熏蒸或散气作业:ー熏蒸使用的化学药剂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有清楚的标签和使用说明:不应采购允许使用范围之外的熏蒸药剂:不应使用溟甲烷及未经国家允许的其他药剂进行熏蒸杀虫:一熏蒸区域密闭、可靠,塑料薄膜密闭性可靠;封闭条封闭良好,无泄漏;通气管与密封的接口处密封性可靠,通气管外露的部分应扎紧密封,无泄漏:——确保糊封部位密闭可靠,包括库房的门窗、风洞、管道和电源线路的缝隙;对不可移动设备,应用型料薄膜进行密封;ー从仓库封闭到充分散毒前,要设立专人值班,进行24小时巡冋检査,无特殊情况禁止任何人进入危险区域:——熏蒸作、也完成后,应经过充分的通风散气,自然通风4小时或强制通风2小时以上;散气期间应有专人定期检测熏蒸区域内外磷化氢浓度并记录;磷化氢浓度到达规定数值后,人员方可入内作业;散气结束后,同时由2名操作人员和熏蒸作业负责人签字,将熏蒸药品消耗和结余数量书面报告作业组织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撤销警戒,恢复工作;——及时做好全部药剂回收入库工作;对于药剂残渣、包装物、盛放器皿、防护用品等已被污染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物品,应及时冋收并妥善处理,保持库内清洁;——熏蒸作业后,应确认烟叶不含有毒物质残留后方可直接使用。【解读】本条款中关于填写作业票的要求,应根据熏蒸单元(区域)、熏蒸时间、熏蒸杀虫单位不同,分别填写相应的作业票;应急预案演练原则上每次熏蒸作业前进行。本条款关于防毒面具“有合格有效期的标志”的要求,主要指滤毒罐的有效期及累计使用时间,累计使用时间达到规定时限后应进行强制报废。本条款中关于糊封的项目,宜将库房内的消防自动报警探测器、视频监控摄像头等进行密封。4.3.3车间杀虫5.3.3.1杀虫剂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车间杀虫应选择无毒或低毒杀虫剂:—对选择的杀虫剂,应收集并保存其化学特性表(MSDS)。4.3.3.2杀虫作业应符合YC/T299的要求,其中:—生产区域封闭杀虫应在生产区域停产期间进行,并制定生产区域杀虫方案和台帐;—作业区应设立杀虫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应进入:ー杀虫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清点作业人员,确定无关人员全部撤离方可实施作业;ー杀虫封闭期完成后,应组织对杀虫区域进行充分通风后,方可确认无危险:——确认无危险后,由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组织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撤销警戒,恢复工作,并及时做好全部药剂回收入库工作。4.3.4磷化铝(镁)的采购和储存要求5.3.4.1磷化铝(镁)药剂采购和运输应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具体执行YC/T384.1中4.15.1的要求:
844.3.4.2磷化铝(镁)库房设施应符合本部分4.2.5的要求,其中:—库房张贴磷化铝(镁)危险特性和预防措施警示牌、防火警示标志:——库房应安装双门双锁、防盗报警器:一库房配备与磷化铝性质相适应的干粉灭火剂,禁用酸碱、泡沫和水等灭火剂,并配备干砂;——库内电机、开关、照明设施、风扇及其线路等所有电气设施均应使用防爆型产品;库内使用的工具应是不产生火花的防爆工具。4.3.4.3磷化铝(镁)库房人员资质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库房应有专人管理;仓库管理人员和领用人员、库房出人登记等管理应符合本部分4.2.5的要求:一执行“五双制”,即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领用;仓库保管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同时开、关仓库,同时进行出入库台账登记,同时清点核对出入库品种和数量,同时在领用记录上签字;——磷化铝(镁)领用出库,应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双重审批,并保存审批记录;ー制定磷化铝(镁)库房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预案应以书面文本发放到库房现场。4.3.4.4磷化铝(镁)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磷化铝(镁)不应与氧化剂、酸性物质等其他物质ー起存贮;搬运磷化铝时轻装轻卸,防止包装破损:—室内应配置湿度计和温度表,相对湿度保持在75%以下,温度不应超过60C;—每周检査库内磷化铝储存情况、并保持检査记录。4.4复烤生产线【解读】本模块适用于烟草工商企业具有打叶复烤车间的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主要针对打叶复烤线设备安全、职业危害防治等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对于打叶复烤企业具有的其它设备设施和现场应同时按照本规范其它要素进行规范。本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OB/T8196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4.4.1.作业现场要求4.4.1.1作业现场电气、消防、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职业危害管理等通用要求,应符合本部分4.1的要求。5.4.1.2复烤生产线现场的建筑物钢结构,应涂防火涂料。【解读】具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建(构)筑物裸露的钢结构均需涂防火涂料,以提高耐火等级,包括制丝、卷包车间的钢质网架结构,并定期进行防锈蚀处理。6.4.2复烤生产线安全要求7.4.2.1解包挑选设备及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ー输送设备在人员需要跨越输送线的地段应设置通行过桥,通行过桥的平台、踏板应防滑;——现场通风和除尘装置良好,有机械排风装置,作业时应保持通风,并完好有效;现场设置除尘器吸尘ロ,作业时应保持开启状态;现场应有佩戴防尘ロ罩、注意通风和除尘的警示标志;一人工解包、挑选时应防止周边设备转动部位外露造成机械伤害;挑选作业时,应戴手套。4.4.2.2润叶加工设备及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ー真空回潮机隧道式设备上盖门联锁装置完好,金属感应块位置无位移、无变形,无破损现象;滚筒式设备检修门联锁装置完好,检修门插片位置无位移、无变形,无破损现象;—作业人员佩戴耳塞;——现场应有进入筒体危险、防止烫伤等警示标志。4.4.2.3打叶风分设备及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85—设备开关有声音提示,并设置故障报警灯:ー设备防护门安全联锁装置完好,插片或联锁开关的位置无位移、无变形,无破损现象;—设备观察窗完好,透明度清晰:—立式打叶风分机平台上作业应防止高处坠落,不应穿易滑的鞋、不应向下抛扔物品。4.4.2.4打叶复烤机及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ー设备防护门安全联锁装置完好,插片或联锁开关的位置无位移、无变形,无被碰撞、破损现象;符合本部分4.1.3的要求;—蒸汽管道隔热层、阀门等完好,无泄漏;设备密封完好,无蒸汽泄漏;——设备观察窗完好,透明度清晰;——操作人员开启蒸汽阀门时,应侧身,防止蒸汽灼伤;操作时应随时观察蒸汽压カ及是否泄漏。4.4.2.5打包设备及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打包机、翻箱机等具有物体坠落或飞出的部位,应划定区域线,并设置人员不应进入的标志;设备运行时宜有灯光提示;——人工打包和装卸符合本部分4.1.4的要求。4.4.2.6辅连设备及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ー转动外露于・设备外部的运动部件,均应装设有效的防护罩或防护盖,符合本部分4.1.3的要求:——启动输送设备前,确保设备セ无人或异物:——喂料口作业应观察防护网完好,防止肢体进入;——严禁踩压电子皮带秤、振槽、振筛、输送带。【解读】打叶复烤车间主要职业危害包括:噪声、粉生、机械伤害、高处坠落、霉菌等生物性危害因素等,对作业人员的健康具有潜在较高的危害,重点在于职业病预防和规范员エ的作业行为,尤其是要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4.4.3设备安全装置保养检修设备安全装置的通用要求,具体执行本部分4.1.6的要求。4.5物流运输【解读】本模块对输送机械及作业、装卸场所、运输车辆、加油站等4个要素对物流运输部门的安全技术和现场安全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本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GB11341悬挂输送机安全规程——GB14784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一GB4387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4.5.1输送机械及作业4.5.1.1机械化运输线路应符合GB11341和GB14784的要求,其中:—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应符合本部分4.1.3的要求:——输送线操作エ位、升降段或转弯处应设置急停开关,紧急开关能保证运输线紧急停机,灵敏可靠,且不应自动复位:—开线、停线或急停时应有明显的声光报警信号:
86ー运输线路下方的的行人通道净空高度不应小于1.9m,不足时应该张贴警示标识:——使用悬挂式运输线路应有防坠落措施,宜安装防坠落护网:——运输线上坡、下坡段净空高度超过2m以及跨越人员和通道处应设防护栏:人员需跨越输送线的地段应设置通行过桥,通行过桥的平台、踏板应防滑,其结构应符合本部分4.6.3的要求;一皮带输送机在两边应设置防跑偏挡轮,并运转灵活,销轴无窜动:链式输送机上坡、下坡处应设置防停车及断链时而导致事故的止退器或捕捉器,并运行可靠。4.5.1.2垂直提升机应符合下列要求——应设置上升、下降限位装置及止挡器:—四周加装防护网,并悬挂警示标牌;穿越楼层而出现孔口时应设护栏。4.5.1.3安全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ー机械化输送线路、提升机等设备开机前应对各种安全保险装置进行检査,确保有效、可靠:操作中不应接触设备的运转部位,停机排除故障:—更换或拆修皮带、滚筒等运行部件时,不应开机工作,需检查运行情况时,不应将手放入部件运行部位。4.5.2装卸场所5.5.2.1装卸平台和设备设施应符合GB4387的要求,其中:——上空架设管线距离平台地面的距离应大于5m:平台上方建(构)筑物距离平台地面的最小净高,应按装卸车辆或装卸货物后的最大高度另加0.5m〜1m的安全间距:—地面应平坦,坚固,并有良好的排水设施;—应有照明灯,确保在夜晚作业时能分辨周边物品和人员;——装卸平台应有车辆、货物的定置线或区域标志;应保证装卸人员、装卸机械和车辆有足够的活动范围和安全距离,两台车辆同时作业时沿横向两车挡板间距大于1.5m;车身后挡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大于0.5m,装卸危险物品时应大于2.5m;ー装卸平台应设置作业指示灯,装卸期间,开启指示灯,提示装卸作业正在进行:——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示装卸作业的安全事项;一应设置车辆定位装置;无条件的,可采用后轮防移木や等方式,确保车辆在装卸时不滑动;——高出地面的装卸平台或平台内有车辆行驶的,应有警示线或标识;平台边缘处宜设置高度200mm〜400mm的安全防护栏。4.5.2.2装卸作业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作业现场应有装卸作业操作规程,符合本部分4.1.4的要求;——装卸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经过管理部门批准,保持记录;—装卸现场应有人员负责调度管理,向现场装卸人员和驾驶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检查;ー装卸人员穿戴工作服,严禁穿滑性鞋和高跟鞋;装卸货物使用吊车时,现场人员应戴安全帽,严禁在吊车作业下面随意走动;——在禁火区域装卸,严禁将火种带入或在禁火区内吸烟,并设置禁火标志;4.5.2.3年辆装卸应符合下列要求:—装卸前应先检査运货车辆的装载安全状况,防止车辆重心偏离造成货物或车辆侧翻:ー垫仓板的码放应整齐垂直、稳固:装载货物时,应按下重上轻、下大上小秩序码放整齐,按定额装载;车辆载物的高度不超过4m,宽度不超过2.5m,长度不超过18m;ー货物不足ー车时,应尽量将货物低放,并用固定绳带固定,以防车辆颠簸货物翻倒,严禁人货混装;车厢侧板、后栏板应关好、栓牢:一登髙装卸货物时,应有供人站立的平台,不应站立在物品上作业。【解读】装卸作业人员距坠落基准面超过2米以上时,应视同高处作业进行管理。4.5.3运输车辆4.5.3.1车身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整洁无损,紧固件无松动、滑牙,焊接部件无裂纹:底盘各部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车厢栏板搭扣、销子无损坏脱落:—车外后视镜和前下视镜完好,位置正确;—驾驶室内各控制仪表及操纵机构齐全有效。4.5.3.2车辆系统应符合GB7258的要求,其中:
87——发动机起动迅速,工作无杂声,离合器、变速器、差速器、转动轴完好有效,工作正常;ー制动系统各部件灵活有效,无渗漏现象,车辆制动距离符合表3的要求;一灯光系统、喇叭符合要求,雨刷器工作正常;—涧滑系统油质清洁、油位正常,油管清洁无裂纹,无渗漏油现象。车辆制动距离
88机动车类型制动初速度km/h满载制动距离m空载制动距离m试验通道宽度m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低速货车30小于等于9.0小于等于8.02.5其他总质量不大于ー3500kg的汽车4.5.3.3车辆轮胎应符合下列要求:——轮胎气压正常:ー货车的胎冠花纹深度转向轮不应小于3.2mm,其他轮不应小于1.6mm;乘用车和挂车的胎冠花纹深度转向轮不应小于1.6mm:轮胎胎面不得因局部磨损而暴露出轮胎帘布层;ー胎面或胎壁上不应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或割伤;——同一轴上的轮胎规格和花纹应相同;—转向轮不应使用翻新轮胎;——轮胎的速度级别不应低于乍辆最高设计时速的要求。—.5.34车辆牌照及附件应符合下列要求:—牌照清晰,挂贴部位统ー;—安全带、备用胎、车身反光标识、停车三角警告牌等齐全、完好;—车辆应配备灭火器,且在有效期内,压カ等指标合格。4.5.3.5车辆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执行派车制度,不应将车辆交他人驾驶;驾驶人员随时携带国家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和《烟草系统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严禁酒后、醉酒、超速等违章驾驶:——货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物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应违反装载要求,不应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带;ー进入厂(场)区主干道最高行驶速度为30km/h,其它道路最髙行驶速度为20km/h:道口、交叉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和设有警告标识处,最高行驶速度为15km/h;进出厂房、仓库大门、停车场、危险地段和生产现场,最髙行驶速度为5km/h;ー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m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交通事故危急预案的演练,具体执行YC/T384第1部分4.18的要求。4.5.3.6车辆检査、检验和「养要求应符合ド列要求:一车辆管理部门毎月对车辆进行ー次完好性检査,并保存检査记录;发现故障及时修理,车辆不得带病行驶:—车辆驾驶人员每日出车前对车辆进行点检,全部无故障方可驾驶;—回车后,应全面检查车辆各部位: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办理报修手续,并保存记录;——运输车辆行驶里程达到2500km,应进行ー次•级保养;行驶里程达到15000km或行使时间满半年应进行ー次二级维护,完工后由修理单位发放汽车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并保存保养记录。【解读】批注[U23]:原笔误遗漏,标准原文有其他两字,现已修改批注[U24]:原笔误多了专项2字,现已修改采用人力货物装卸、搬运作业时,所使用的工具、电动叉车应保持完好,本模块中运输乍辆主要是指可以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辆,不包括电动叉车。
89不仅对于企业内部运输车辆,对于委外运输的外单位车辆,也应按照4.5.3要求进行管理。本模块中的机动车辆指货运车辆,关于办公车辆(公务接待)的车身外观、车辆系统、车辆轮胎、车辆牌照及附件、车辆检查与保养等要求参考本部分内容进行规范。4.5.4加油站4.5.4.1加油站应由具有资质的机构每2年进行ー•次安全评价,保存评价结果和处理结果资料。4.5.4.2建筑物和设施应符合GB50156的要求,其中:ー加油站内的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的地坪应采用不发火花地面: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站内不应种植油性植物:一油締车卸油应采用密闭方式,卸油管线与油罐进油管线应用快速接头连接;—站内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一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照明灯具,应选用防爆型,其他区域可选用非防爆型,但罩棚下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P44级的节能型照明灯具。4.5.4.3储油罐、管线、加油机应符合GB50156的要求,其中:——钢罐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油罐的通气管宜单独设置,管口应高出地面4m或以上,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口,应高出建筑物顶1.5m,其与门窗的距离不应小于4m,通气管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nun,并安装阻火器;通气孔无堵塞、遮挡现象;ー油管线应埋地敷设,管道不应穿过站房等建(构)筑物,穿过车行道时,应加套管、两端应密封完好;与管沟、电缆沟、排水沟交叉时.防渗措施应完好有效;—卸油软管、油气回收软管应采用导电耐油软管,无泄漏;—加油机不应设在室内,应牢固地安装在加油岛上:穿过基础进油管、供电线及接地线的预留孔应用细沙填实,无外露现象;——加油机的油泵、流量计、计数器、照明灯和各种管路,应防火、防爆、紧固严密、不渗不漏、不误动;——加油机的电气线路应采用电缆敷设和钢管配线,电气设备采用本质安全型:加油机电源及照明灯的开关应安装在营业室内;——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电缆沟内应充沙填实:电缆不应与油品、热カ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4.5.4.4防雷、防静电装置要求——独立的加油站或邻近无高大建(构)筑物的加油站,应设可靠的防雷设施,如站房及罩棚需要防直雷击时,应采用避雷带保护;油罐应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防雷装置每年应由具有资质单位检测一次,并保存记录:ー加油的信息系统应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应接地完好有效;—加油机与储油罐及油管线之间应用导线连接并接地完好有效;埋地油罐罐体量油孔及阻火器等金属附件应进行电气连接并接地完好有效;油罐应有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完好有效;一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完好有效;加油枪软管应加绕螺旋形金属丝作静电接地;ー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管上的法兰、胶管、阀门两端等连接处金属跨接线应完好有效;——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I每年由专业人员或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防静电装置,包括接地电阻进行ー次检查检测,并保存记录。4.5.4.5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应符合ド列要求:ー每2台加油机应设置至少1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个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按2台计算;—地ド储罐应设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泉、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m:设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只,总数不应少于2只;——单罐容积小于等于30nf或总容积小于等于60的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2块,沙子2ポ;ー、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加油加气合建站按同级别的加油站配置灭火毯和沙子:ー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每月检査ー次,并保存记录;具体执行本部分4.1.15的相关要求。5.5.4.6安全管理应符合卜.列要求:——加油站工作人员应按国家规定经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培训取证,取得上岗资格;—加油时,车辆应熄火,驾驶员不应离开,不准吸咽;禁止使用手机等无线通讯装置;现场悬挂有关标志;ー禁止穿戴有铁掌和铁钉鞋进入加油站,禁止用铁锤或金属用具在库区乱敲,以免产生火花。
90【解读】本条款中加油站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用于企业内部公务车辆、厂内机动车辆等加注燃油而设置的储油、加油场所,不包括对外营业性质的加油站。加油站卸油、加注燃油需有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过程严禁违章作业。4.6エ业梯台【解读】本模块对烟草工商企业生产作业现场涉及固定式钢直梯、钢斜梯、走台、平台,移动式金属梯及木质梯、移动轮式升降平台,以及高处作业等6个要素的安全技术和现场安全管理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本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一GB4053.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12142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JB5320剪叉式升降台安全规程4.6.1钢直梯5.6.1.1钢直梯结构应符合GB4053.1的要求,其中:—单段梯高宜不大于10m,攀登高度大于10m时宜采用多段梯:—钢直梯踏棍的位置、距离、供踩踏表面的内侧净宽度等符合要求;——梯段高度大于3n!时,宜设置安全护笼;单梯段高度大于7m时,应设置安全护笼;当攀登高度小于7m,但梯子顶部在地面、地板或屋顶之上高度大于7m时,也应设置安全护笼;一结构件不应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构件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的钢直梯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它缺陷;——钢直梯安装后应认真除锈并做防腐涂装。4.6.1.2钢直梯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ー经常检查其各部分强度,如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维修部门修理;—使用3m以上的直梯时,只允许ー个人在上面,并有监护人。4.6.2钢斜梯
914.6.2.1钢斜梯结构要求应符合GB4053.2的要求,其中:—梯高宜不大于5m:大于5m时宜设梯间平台,分段设梯:单段梯的梯高应不大于6m:梯级数宜不大于!6;——钢斜梯内侧净宽度、踏板的前后深度、由突缘前端到上方障碍物的垂直距离等符合要求;—踏板应采用花纹钢板或经防滑处理的钢板;——梯斜梯的扶手、中间栏杆、立柱等符合要求:ー结构件不应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构件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的钢斜梯不应有歪斜、扭曲及其它缺陷;钢斜梯安装后,应认真除锈并做防腐涂装。4.6.2.2钢斜梯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ー经常检査其各部分强度,如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维修部门修理;—使用5m以上的斜梯时,只允许ー个人在上面,并有监护人。4.6.3走台、平台5.6.3.1结构通用要求应符合GB4053.3-2009中第4.1条一第4.6条的要求,其中:——距ド方相邻地板或地面1.2m及其以上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的所有敞开边缘应设置防护栏杆;其中在平台、通道或工作面可能使用工具、机器部件或物品场合,应设置带踢脚板的防护栏杆;—平台地面到上方障碍物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2m;一平台应安装在牢固可靠的支撑结构上,并与其刚性连接;梯间平台不应悬挂在梯段上;栏杆端部应设置立柱或与建筑物牢固连接;ー钢走台、平台铺板应采用不小于4mm厚的花纹钢板或经防滑处理的钢板;相邻钢板不应搭接;ー结构件不应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更不应有裂纹;——钢走台、平台安装后,应认真除锈并做防腐涂装。4.6.3.2防护栏应符合GB4053.3-2009中第5.!条-第5.6条的要求,其中:——防护栏杆端部应设置立柱,立柱间距应不大于1m:在扶手与踢脚板之间应至少设置一道中间栏杆,其与上、下方构件的空隙间距应不大于500mm:一当平台距基准面髙度小于2m时,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900mm:距基准面高度大于等于2m并小于20m时,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050mm;距基准面高度大于20n1时,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200mm;——踢脚板顶部在平台地面之上高度应不小于100mm,其底部距地面应不大于10mm;宜采用不小于!00mmX2mm的钢板制造。5.6.3.3平台、走台使用和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ー经常检查其各部分强度,如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维修部门修理;——在平台、走台上的操作人员应注意力集中,不准携带重物进行高处作业:—在平台、走台上作业,不准往下抛掷材料、工具和其他物品。4.6.4活动轻金属梯及木质梯、竹梯4.6.4.1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批注[u25]:“两节梯子”还是“两阶梯子”:‘‘顶节梯子”和“底节梯子”还是“顶阶梯『”和“底阶梯子”。己经修改,删除不全内容,而向接引用标准:ー便携式金属延伸梯、便携式金属单梯、便携式金属折梯的结构应符合GB12142的要求;人字梯的校链完好无变形,两梯之间梁柱中部限制拉线、撑锁固定装置悴固卜具备伸缩加长功能的轻金属直梯,其止回档块完好无变形、开裂;木质梯,其梯柱的截面不应小于30mmX80mm,横梁截面不应小于40mmX50mm,同时木质中不应有死结、松软结或腐朽结,梯柱上不应有长度在100mm以上和深度超过10mm
92的裂纹:——竹梯,构件不应有连续裂损2个竹节或不连续裂损3个竹节:—梯脚防滑措施完好,包有防滑橡皮,无开裂、破损;——结构件不应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更不应有裂纹;4.6.4.2梯子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建立各类梯子台帐,并每月至少检査一次,保存记录:ー操作时登高梯台应放置稳固,使用前应先固定住轮脚,并插好保险销;不应在梯子底下垫物来抬高梯子:一梯子使用处下方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范围内,不准堆放杂物,具体半径范围见表4:——使用梯子时不应穿光滑硬底鞋,只允许ー个人在上面,并有监护人:梯上有人时不应移位:—在梯子上作业,不准往下抛掷材料、工具和其他物品;——使用梯子登高,超过5m无固定平分的作业人员在操作时应佩戴好安全带等个体防护用具,安全带、安全绳应挂扣在作业面上方固定、牢固的构件上,表4可能坠落半径范围单位:m内容指标值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h)2WhW55VhW1515VhW3Oh>30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34564.6.5轮式移动平台4.6.5.1操作平台结构应符合JB5320的要求,其中:—主要受力构件及焊缝应无变形、腐蚀、裂纹等缺陷;一升降台在升降过程中自然偏摆量、支腿回缩装置、防止工作台失控下降的安全装置、锁定装置、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等符合要求;—升降车和行驶速度大于4km/h的自行式升降台应设置报警装置;ー工作台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m的保护栏杆或其他保护设施,且无破损;—工作台表面应防滑。4.6.5.2移动平台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操作时设备应放置稳固,并防止滑动,平台上有人时不应移位;——使用处下方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范围内,不准堆放杂物,具体半径范围同表4;—登高操作人员应注意力集中,不准携带重物进行高处作业;——在平台上作业时不应穿光滑硬底鞋,登高人员物品不应超载,并有监护人;—在平台上作业,不准往卜.抛掷材料、工具和其他物品。4.6.6高处作业4.6.6.1高处作业人员和审批应符合YC/TXXX第1部分4.15.3的要求;高处作业中,应将审批单置于现场,监护人不应离开现场;在现场保存相关人员高处作业资格确认记录。4.6.6.2高处作业要求ー需审批的高处作业开始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登高知识告知交底,同时由监护人对审批单进行验证,并检查登高梯台,并保存交底和验证记录;—无固定站立部位或站立部位无防护的高处作业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悬挂在建筑物设施
93或固定装置上,禁止悬挂在移动物体上:登高时无固定站立部位或站立部位无防护的部位,宜设置悬挂安全带的固定装置:—不应使用叉车、电瓶车等厂内机动车的属具载人登髙:——作业周边有物体坠落的可能时,应戴安全帽。4.6.6.3外墙清洁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外墙清洗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并具备基本的安全条件:—清洗工作区域下方醒目处设置警示标识或护栏:一外墙清洗作业前应确认作业期间天气状况,并保持记录:确保外墙清洗作业在良好的气候条件下进行,风カ应小于3级,3级以上停止作业。下雨、下雪、有雾能见度差以及髙温(35度以上)和低温(0度以ド)的条件ド,停止进行外墙清洁作业:——吊绳应松紧适宜,无断股、分丝、断裂等破损,吊绳根部、固定处应牢固、无松动:保持定期检查记录:——坐板、安全带、自锁器、卸扣、套钩无破损,完好有效:ー吊板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和安全带,采用一人两绳、二人三绳作业方式:安全带应固定在安全绳上:——吊篮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并设置安全绳:安全带应固定在安全绳上:吊篮安装后使用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吊篮进行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保存记录。【解读】本模块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标准提出,并结合日常安全管理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强调,对各种等高设施、工具的强度因材质不同没有进行强调,但应保持足够的强度。不仅对于企业内部人员从事登高作业,对于外来相关方从事登髙作业项目的,也须严格按照本模块要求进行严格规范。高处坠落是烟草企业常见的伤害形式之一,大部分是由于等高用具有缺陷、高处作业不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具、无人监护等造成的,因此需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在车间上方网架上作业虽不属于髙处作业范畴,但应严防工具、零件等物品等从网架上掉落。高处作业安全带(绳)应遵循高挂低用原则,对于作业现场受条件限制没有可高处悬挂安全带(绳)的场所,可以就近固定,但至少应保证作业人员意外情况下安全带能起到保护作用;同时,安全带不能固定在有锋利毛刺或刃口的构建上。外墙清洗作业不仅单位须有相应资质,作业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1.7空压、真空和通风空调系统【解读】本模块对压缩空气系统、真空系统、制冷和空调通风系统3个要素的安全技术和现场安全管理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本模块中3个系统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各自成系统,其中将制冷机组纳入通风空调系统的一部分。本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GB——GB——GB——GB——GB——GB——GB9237100801836119210222075002950365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空调用通风机一安全要求滨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安全要求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安全要求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4.7.I空压系统5.7.1.1空压设备应符合GB22207的要求,其中:——各种出厂技术资料(产品质量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齐全,并有空压管道分配流程图;—空压机应有字迹清晰的铭牌和安全警示标志:一空压机机身、曲轴箱等主要受力部件不应有影响强度和刚度的缺陷,并无棱角、毛ロ;所有紧固件和各种盖帽、接头或装置等应紧固、牢靠;—空压机与墙、柱以及设备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间距离,应符合GB50029的相关规定;ー空压机应安装在有足够通风的房间里,其区域内无灰尘、化学品、金属屑、油漆漆雾等;
94——螺杆式压缩机顶部、背部通风ロ处不能放置任何物件。4.7.1.2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空压机组旁应设紧急停机按钮或保护装置(开关);—外露的联轴器、皮带转动装置等旋转部位应设置防护罩或护栏;——螺杆式空压机保护盖应安装到位,门、顶盖关闭好;—空压机每级排气均应装有排气温度超温停车装置,停车后只能手动复位。4.7.1.3压缩空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管道无腐蚀,管内无积存杂物,支架牢固可靠;——压缩机空气管道的连接,除与设备、阀门等处用法笠或螺纹连接外,其余均采用焊接;——任何与进、出口接头的进气和排气管道支架,应采取措施,防止振动、脉冲、高温、压カ以及腐蚀性和化学性因素;—管道漆色符合要求,用淡灰色标示流向箭头。4.7.1.4储气罐压カ容器应符合下列要求:——属压カ容器的储气罐应按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并按规定定期检验,现场悬挂登记标志和检验合格标志:——容器的本体、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等缺陷;表面无严重腐蚀现象:ー支撑(支座)完好,基础可靠,无位移、沉降、倾斜、开裂等缺陷,螺栓连接牢固;—罐底应安装排污阀,并确保排污阀畅通,定期排除积水:—压カ表刻度盘上应划有最高工作压カ红线标志,定期检验,铅封完好,并有合格标志;ー属压カ容器的储气罐应有安全阀,定期检验,并有合格标志,符合本部分4.10.2的要求。4.7.1.5移动式空压机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压カ与储气罐容积的乘枳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移动式空压机应按压カ容器进行使用登记,并按规定定期检验;现场悬挂登记标志和检验合格标志;一安全阀及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应定期检验,并有合格标志;符合本部分4.10.2的要求;—压カ继电器工作正常;—空压机运行时,振动不会引起底盘位移;——移动式空压机的电源线应绝缘良好,无接头,长度不应超过6m。4.7.1.6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属压カ容器的空压机操作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一安全运行的通用要求,应符合本部分4.1.4的要求;现场人员应配备耳塞,现场工作时佩戴;除需到设备周围作业外,作业人员应在采取隔音措施的区域内观察和休息;一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应进入控制室、机房,操作人员不应擅离工作岗位;——各企业应根据设备特性及安全要求,确定巡检时间,对系统运行状态进行巡检,并规定记录和异常情况报告程序;——设备人员每月对空压系统压カ容器进行ー次检查,并保存记录:一设备维修和保养应关闭电源开关,并挂上警示牌;不应带压拆修管道、阀门等设备。4.7.2真空系统4.7.2.1系统设备资料和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ーー现场有真空管道分配流程图,并与实际相符;—设备原有的安全警示标志清晰完好,外文应翻译成中文。4.7.2.2安全防护装置和报警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过载保护器或各种控制器等安全装置完好有效,确保过载或其他参数(如压カ、温度等)超过规定范围时,自动停机;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本部分4.1.3的要求;——仪表真空度报警器灵敏,有效。4.7.2.3管道、真空压カ表、电磁阀应符合下列要求:
95ー压カ管道保持畅通、密闭;管道和纵横交错的管道交汇处,应标示气、液体的流向,颜色标示应符合本部分4.10.3的要求;—压カ表等计量器具完好、正常,有定期检测合格的标志:—电磁调节阀定期试验,完好有效。4.7.2.4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安全运行的通用要求,应符合本部分4.1.4的要求:有人值班的泵房应设立防噪声的值班室:——设备启动或备用、停用,阀门、设备应挂好相应状态的标志牌;未经许可,不应随意改变仪表真空度等报警控制值,不应关闭报警器;真空泵运行期间严禁关闭真空泵排气处阀门;——各企业应根据设备特性及安全要求,确定巡检时间,对系统运行状态进行巡检,并规定记录和异常情况报吿程序;——集气罐定期清理,确保无积尘。4.7.3通风空调系统4.7.3.1机房应符合下列要求:ー机房应有安装良好、数量足够、开向朝外的门,不应有使逸出的制冷剂流向建筑物内其他部分的开口:至少应有一个开口直接通向大气的紧急出口;——机房应向室外通风,借助窗口和格棚达到自然通风:自然通风的气流不应受到墙、烟囱、周围环境建筑物或类似物体的阻碍;无自然通风的机房如处于地下室中,应有连续机械通风:一现场消防和电气,应符合本部分4.1.1和4.1.2的要求;应在门上清楚标明未经许可不应随意入内的警告以及未经许可不准操作的禁令;机房严禁烟火,不应吸烟,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机房中制冷剂的储存量,除制冷系统中制冷剂的充装量外不应超过!50kgo4.7.3.2氟利昂制冷机组应符合GB9237的要求,其中:一冷凝器、蒸发器等构成压カ容器的,应按规定定期检验,且铅封完好;检验合格标志应悬挂在设备上:ー压カ容器压カ表刻度盘上应划有最高工作压カ红线标志,定期检验,铅封完好,并有合格标志:ー设备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基础坚实,安全防护措施齐全有效:截止阀和控制器件等附件应加以保护:外露的运动部件、栅板、网和罩应完好有效:ー控制系统灵敏,作业点均有急停开关,紧急停止开关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并有效:—加氟利昂时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采取措施防止泄漏。4.7.3.3澳化锂机组应符合GB18361的要求,其中:—使用蒸汽的机组管道应有隔热层,并悬挂防止烫伤的标志:——使川燃气的机组站房内应有燃气泄漏报警装置,配备燃气检测仪,防毒面具:ー设备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基础坚实,安全防护措施齐全有效;外露的运动部件、栅板、网和罩应完好有效。4.7.3.4冷却塔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冷却塔宜有防雷装置,并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检测,保存检测记录:具体执行本部分4.9.8的要求:——冷却塔梯台完好,符合本部分4.6.3的要求:——在冷却塔上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拆除易燃材料或隔离、喷雾等措施,防止冷却塔易燃材料起火。4.7.3.5管道及通风机应符合GB10080的要求;其中:一若架空安装,支点及吊挂应牢固可靠,不应妨碍人员行走及车辆通行:与地面距离低于2.2m的管道,应采取措施并悬挂标志,以防碰人;—外露进ロ及运动部件应用金属网,栅板或罩保护,防止人员的手、衣物或其他物件触及;—管道的颜色、流向标志等符合要求,具体执行本部分4.10.3的要求。4.7.3.6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安全运行应符合本部分4.1.4的要求;机房建立24小时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填写运行和交接班记录;——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调试与维修人员应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经过具有资质的机构培训取证方可上岗;
96—各企业应根据设备特性及安全要求,确定巡检时间,对系统运行状态进行巡检,并规定记录和异常情况报告程序;——制冷剂钢瓶在充装完制冷剂后应立即与系统分离;钢瓶允许充装量应标在钢瓶上,充装时测定制冷剂量,不应超过钢瓶的允许充装量;制冷剂钢瓶不应倒置;一如果在系统完全无氟的情况下加氟应先对系统抽真空,在保证真空度的前提下才可以充氟;ー不准带压拆修管道、阀门等设备;对无逆止装置的通风机,应待风道冋风消失后方可检修;当设备运行时严禁打开检修门。4.7.3.7通风空调系统的检查和清洗应符合下列要求:——机房设备设施由专业人员或委外定期进行检査,检查内容应包括设备设施的安全要求,并符合GB50365的要求;检査应保存记录:ー风管检查每2年不少于一次,空气处理设备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并对污染进行清洗、验收,确保管道内清洁,并符合GB19210的要求;检査和清洗、验收应保存记录;—清洗送风管道时,应先进行通风后方可进入管道,并戴口單,防止粉尘和有害物质对人员伤害;并防止在风口处坠落。【解读】本模块中将制冷机组纳入通风空调系统的一部分。木模块中空压、真空和空调系统由于设备运行噪声较高,应按照《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设置隔离值班(控制)室。室外高处冷却塔未独立设置防雷装置的,金属构建必须与高处的避雷带(针)进行等电位连接。采取隔热或保温措施的压カ容器,设备铭牌应置于保温层外,便于现场査阅压カ容器相关安全技术参数。本模块中氟里昂制冷机组主要指利用该技术进行制冷作业的机组,现在ー•般采用无氟或低氟媒介,根据《蒙特利尔协定公约》,氟里昂属2010年前应淘汰的工艺技术,部分企业仍采用该技术的参照4.7.2.3条款执行。采用燃气加热方式提供热源的溟化锂制冷机组应设置可燃气体泄露报警装置。4.8给排水系统【解读】本模块对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和エ业污水处理系统等2个要素提出了安全技术和现场安全规范性要求。本模块不涵盖消防给水系统,可参照4.16.4.3款执行:本模块不涵盖雨水管网排水系统。本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GB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4.8.1给水系统5.8.1.1系统技术资料齐全,其中应包括给水管道分配流程图。6.8.1.2设备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蓄水塔应安装避雷设施和夜间警示灯;ー对蓄水箱、塔和池的定期清洗应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淸洗时防止窒息和中毒;—有门、窗的水箱、塔和池等应加锁;—进入水池、水箱时,应配备使用安全电压,带隔离变压器的行灯;—泵房等潮湿的地方,应安装排风设施。4.8.1.3饮用水供水设施应符合GB17051的要求,其中:—经过蓄水箱、塔和池的水,若用作饮用水,应定期进行化验,并符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设施周围应保持环境整洁,应有很好的排水条件,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应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影响:——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不应渗漏,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80cm,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罩,人孔位置和大小要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人孔或水箱入口应有盖(或门),并高出水箱面50mm以上,并有上锁装置;——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应超过用户48h的用水量;ー设施不应与市政供水管道直接连通,有特殊情况下需要连通时应设置不承压水箱:设施管道不应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如必须连接时,应采取防污染的措施。4.8.1.4水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97—管道无腐蚀,管内无积存杂物,支架牢固可靠;—地ド或半地ド敷设管道应做好防腐处理;——地上管道漆色应为艳绿色,并标明流向。4.8.1.5安全管理和作业符合下列要求:—在蓄水箱、塔上高处作业时,或者进入水池清理时,应两人以上操作;ー进入水箱内工作前,应按有限空间作业,确保箱内氧气达到规定标准,有害气体不超标,并不能氏期在箱内作业,符合YC/TXXX.1中4.15.3的要求;——操作人员每小时进行巡检,并保持记录,巡检内容应包括对水箱水位和进水压カ、电动阀开启和关闭状态、各水泵出口管道上的止回阀、水位白动调节装置的检查。【解读】
98本模块主要针对企业二次供水,主要针对生活用水符合自来水标准,防止细菌、重金属等污染饮用水。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应超过用户48h的用水量针对的是引用水水箱,包括职エ食堂生活用水。4.8.2污水处理场4.8.2.1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污水处理场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一污水处理场应制定地下水池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处置方案,并有演练和效果评价记录;——现场应设置防止中毒、防止坠落等警示标志:—场内配置硫化氢浓度报警仪,读数的数值显示正常,硫化氢报警仪半年检测ー次,标识在有效期内,有使用说明书;—场内备有防毒面具、安全带、绳索等应急防护用品。4.8.2.2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批注[U26]:此处报批前已经改了,不写具体数值了,现己修改——泵房、微滤机、污泥脱水设备等地上设备外露运动部位应有防护罩或网,并完好,无破损;急停开关或隔离开关完好、有效;——现场消防、电气等,应符合本部分4.1.1和4.1.2的要求;ー设备设施的电气应防潮,现场使用的开关应防潮;现场地面不宜使用接线板和临时接线,如需接线,应使用规范的接线盘并架空;一现场设备设施无漏水,地面无积水,地下水池的盖板完好,无位移、无超过1cm的间隙、无严重腐蚀;—污水处理场建筑物安装防雷装置,并按要求定期检测。4.8,2.3沉淀池和反应池应符合下列要求:ー池四周设置防护栏,并符合安全要求;防护栏完好,无断裂、腐蚀;符合本部分4.6.3的要求;ー池周边应有无关人员不应入内、危险等警示标志;有台阶或可能导致人员跌落的部位,应有防止跌落的警示标志;—池周边照明良好,灯具无损坏:—池区露天电气柜应有防雨措施。4.8.2.4水质化验室应符合下列要求:——化验室内存放的化学试剂应分类存放在指定架子上,标识清晰;稀硫酸等由专人在专门地点柜内存放,不应存放在化验室内;—室内电源插座完好,无破损;符合本部分4.1.1的要求;—化验台有通风装置,并完好、有效;人员作业时,应佩戴防护手套。4.8.2.5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安全运行的通用要求,执行本部分4.1.4:—泵房应有隔音措施,人员应在隔离室内,如长时间进入时应佩戴耳塞;配制液碱和向液碱罐内充液时,应戴口罩、防护手套和护目镜,人不应站立在充液管下方:ー控制室每天应按照要求检查各类安全数据,并填写污水处理站运行记录表:一使用电炉、电烘箱时应避免手部接触加热部位,人不应离开现场;现场人员操作时不应用潮湿的手接触电气开关。4.8.2.6地下池有限空间作业应符合GB8958的要求,其中:—需进入地下池内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现场张贴或保存审批单:具体执行YC/T384.1中4.15.3的要求:一污水处理场负责人和地下水池清洗人员应经过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门培训,并保存培训记
99录:当地政府有要求的,应经过政府主管部门培训并取证:——进入地下池内进行作业前,应事先与作业人员确定明确的联络信号: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及时釆取有效措施;——地下集水井、调节池、污泥池等地下空间需清洗和检修时,应打开池盖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并对地下空间的硫化氢气体浓度和含氧量进行测试,确保氧含量在19%〜22%(体积比),并保持记录;如检测结果超标,需用风机进行鼓风置换;人员在作业时应每隔半小时用仪器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测,检查氧气和有害气体是否超标,符合要求方可继续作业;—ド池作业人员应佩戴便携式硫化氢浓度报警仪,每次使用前应该调试并确认;进入硫化氢聚集区作业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ド池作业时应将安全带、绳索等放置在作业现场,需从直梯ド到池内时和在池内易发生坠落作业场所工作,应佩戴安全带并系上绳索,并在适当位置可靠地固定,由监护人员负责在地面监护;—空气呼吸器、气体检测分析仪器等每年定期检验、维护,并保持记录。【解读】污水处理场主要包括:噪声、淹溺、窒息、中毒、化学灼伤等危险危害因素。进入有限空间需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并在作业过程中随时监控作业现场的含氧量、硫化氢等有害气体浓度是否超标,设置监护人员。进入有害气体浓度聚集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空气呼吸器,不得以防毒面具代替呼吸器。水处理化验室参照木规范4.12“试验检测”模块部分进行规范。污水处理场冇沼气回收利用装置的,周边动火作业需严格作业审批手续,沼气塔(柜)防雷装置保持完好有效。污水处理用药物应分类存放,参照4.2.5.4"危险化学品贮存要求”。空气呼吸器、气体检测分析仪器等毎年定期检验、维护,宜在仪器、装备上张贴检验合格及时间标签,确保灵敏可靠。4.9变配电、电气线路和防雷系统【解读】本模块对变配电设备设施、变配电技术资料和运行检测、固定电气线路、临时低压电气线路、配电箱(柜、板)、发电机、防雷系统等7个要素的安全技术和现场安全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本模块适用于企业生产、办公、仓储等各个涉及上述内容的区域或场所。本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GB3836.I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一GB3883.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T378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5226.I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10235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一GB1395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9—92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217电カ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L401高压电缆选用导则——国家电カ监管委员会令第15号电エ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4.9.1变配电设备设施
1004.9.1.1变配电所环境应符合GB50053-94第二章和GB50059-92第二章的要求,其中:一独立变配电所位置与有爆炸危险生产装置的水平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m,与普通建筑物水平安全距离不应小于7.5m:——变配电所不应设置在多尘、水雾、有腐蚀性气体、地势低洼或可能积水的场所;站内无漏雨、无积水:ー变配电所周围应有安全消防通道,且保持畅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冋车道(场);—变配电所应配有适合扑灭电气火灾的干粉或其他类型的火火器材。5.9.1,2门窗和相关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门应向外开,高压室门应向低压室开,相邻配电室门应双向开:——变配电设备所在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明敷线路通过;一控制室和配电室内的采暖装置,宜采用钢管焊接,且不应有法兰、螺纹接头和阀门等:——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通向变电所外部的门和窗、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空洞、架空线路及电缆进出口线路的穿墙透孔和保护管等敞开部位,均应加装防止小动物进入的金属网或其他建筑材料,网孔应小于10mmX10nun;—变配电所应配置与实际设备相符的操作模拟板或操作模拟显示屏。4.9.1.3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品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应配置验电器、绝缘夹钳、接地线、标示牌、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拉杆等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品,应编号并形成清单,明确保管责任人;ー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品应完好无损,正确存放,并在实物上张贴定期检验合格的标志;—安全用具送外检验时,应保持现场使用的需要量。4.9.1.4变压器应符合下列要求:——变压器室、乍间内及露天变压器安装地点附近,应设置标明变压器编号和名称、电压等级的标牌,并挂有国家电カ统•标准的、明显醒目的“高压危险”警示标志;——油浸电カ变压器应安装在独立的变压器间;油浸式变压器上方的防爆隔膜完整符合要求,吸湿剂无明显受潮变色;变压器不漏油,游标油位指示清晰,油色透明无杂质,油温指示清晰,上层温度低于85C,具有超温报警装置的,应确保完好有效;冷却设备完好;—油浸变压器,应设置贮油池;——油浸变压器外部与变压器后壁、侧壁的最小净距,1000KVA及以下为0.6m,1250KVA及以卜.为0.8m;与门的最小净距,1000KVA及以下为〇.8m;1250KVA及以上为1m;高东侧应装设高度不小于1.7m的固定遮拦,固定遮拦网孔不应大于40mmX40mm,移动遮拦应选用非金属材料,其安全距离不变;——设置于变电所内的非封闭式干式变压器,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7m的固定遮栏,遮栏网孔不应大于40mmX40mm:变压器的外廓与遮栏的净距不宜小于0.6m,变压器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0m;一当高压母线排距地面高度低于1.9m时,应加遮栏不准通行或装设护罩隔离;——变压器运行时,瓷瓶、套管清洁,无裂纹、无放电痕迹;变压器运行过程中,内部无异常响声或放电声;一箱式变电站及其干式变压器应在专用房间内采取可靠的通风排烟和降温散热措施。4.9.1.5高低压配电应符合GB50053-94的要求,其中:ー变配电所的高压配电装置应是具有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电挂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防止带地线合隔离开关、断路器和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五防”功能的成套设备:ー屋外配电装置的最小安全净距,无遮栏裸导体至地面,10KV应为2.7m:35KV应为2.9m:屋外配电装置场所宜设置高度不低于1.5m的围栏:ー屋内配电装置的最小安全净距,无遮栏裸导体至地(楼)面,10N应为2.5m;35KV应为2.6叫髙压配电室内各种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GB50053-94表4.2.7的要求;配电屏前、后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GB50053-94表4.2.9的要求:——变配电室内髙、低压配电柜的操作和维护通道应铺有符合标准的绝缘垫或绝缘毯:ー应有高压危险的警示标识,并清晰、完好;所有遮拦、围栏、阻挡物、屏护和外壳等装置,应满足机械强度及稳定性、刚度和PE连接可靠的要求;ー裸露的带电体上方不应敷设照明线路、动カ线路、信号线路或其他管线:所有兖瓶、套管、绝缘子应安装牢固、清洁无裂纹、无放电闪络痕迹;——母排应清洁整齐,间距合格;相序包括N排、PE排标识应明显,漆色无变色或变焦现象:接点连接应良好,无烧损痕迹;母线终端无引出线和引入线时,端头应封闭;母线温度应低于?0℃,在母线端头不应有温度过高形成的变色现象:封闭式母线至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2.2m;ー变配电装置运行在允许范围内;计量、指示仪表显示符合实际情况;安全连锁装置、继电保护、灯光信号等显示正常有效,无异常气味和声响;ー装有六氟化硫(SF6)设备的配电室,应装设强制通风装置,风ロ应设置在室内底部;应在低位区安装缺氧和SF-气体泄漏报警仪器,并定期
101检验,保持完好有效:—各种型号断路器应定期维护保养、试验;并保存记录。4.9.1.6电容器应符合GB50053-94中第5.3.1条-第5.3.5条的要求;其中:ー室内髙压电容器装置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当电容器组容量较小时,可设置在髙压配电室内:——低压电容器装置可设置在低压配电室内,当电容器总容量较大时,宜设置在单独房间内:——电カ电容器外壳无膨胀变形,外壳温度不高于60°C:—充油电容器外壳应无异常变形,无渗漏。【解读】本条款主要针对髙压变配电部分的建筑物、变配电设备设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部为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4.9.2变配电技术资料和运行检测5.9.2.1及时更新和保存以下基本技术资料:—企业各厂区高压供电系统图、高压和低压电カ配电图及继电保护控制图:—各厂区的供电系统平面布置图,应注明变配电所位置、架空线路及地ド电缆的走向、坐标、编号及型号、规格、长度、杆型和敷设方式:一高低压变配电所、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平面布置图,设备安装及变压器贮油池和排、挡油装置的土建设计、设备安装图;一降压站、中央变电所、高压配电室及各分变电室的接地网络和接地体设计施工的地下隐蔽资料:—变配电所主要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ー各种试验和测试记录、测量记录,包括主要电气设备设施和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品的本周期预防性电气试验和测试数据(绝缘强度、继电保护、接地电阻等项目),保存期至少3年:—保存日常运行记录和检修记录,保存期至少3年。4.9.2.2安全运行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变配电操作运行、维修人员应经过有资质单位培训,取得电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由本人随时携带或保存在工作地;ー在受电装置或者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人员还应经过电カ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按国家电カ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电エ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电エ进网作业许可证,并按低压、高压、特种三个类别分别从事相关作业:——按GB/T13869的要求,建立变配电管理制度文件、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并在现场保存有效版本;内容应包括交接班、巡视检查、缺陷管理、现场整洁、安全操作、出入登记、电气相关方管理等要求、工作票和操作票的“两票制度”、倒闸和停电操作、巡视和记录要求等,操作人员应熟悉制度和操作要求:——有人值班的变配电所内的变配电装置,每班巡视2次:无人值班每周至少巡视2次,巡检情况应记入交接班F!志:—变配电停电或部分停电检修应执行“工作票”,停电、验电、接地等作业时,应悬挂标示牌:进行低压带电作业、高处作业的,应设监护人:一变配电的正常倒闸操作应执行“倒闸操作票”,并设监护人:在紧急情况或事故处理时,可先进行操作后应立即报告上级,并补填倒闸操作票:在进行倒闸操作时,应遵循送电时从电源侧往负荷侧送:停电时顺序相反,送电时先合刀闸:后合带有灭弧装置的开关(断路器、接触器等),停电时按顺序相反的技术原则,并应先在操作模拟板上进行核对性操作:——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应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应接近故障点8n!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4.9.2.3设备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变配电装置的定期检修应根据设备的质量、已运行的时间、运行中存在的缺陷及其严重程度、负载和绝缘老化的情况、历次试验分析结果等确定周期并保存检修记录。一般宜3年〜5年作一次定期检修;——断路器及其操作机构每年至少进行ー次检修;检修时应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需供电部门的上一级电源停、送电时,应事先办理相关手续,报请供电部门审批;应保存检修记录。4.9.2.4定期试验、检验和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高压变配电装置及设备,应每年请当地供电部门进行ー次预防性试验,并保存试验报告:试验内容至少应包括高压开关柜、变压器、避雷
102器、高压电缆等,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整改后重新进行试验:——低圧配电装置及设备,宜毎2年请ル|地供电部门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并保存试验报告;一配电变压器停止运行一年及以上,准备投入运行时应由供电部门或其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超期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一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品检测周期按国家和地方相应标准执行;其中绝缘手套、绝缘靴、高压验电器每半年由供电部门或其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ー次检验,保存记录。【解读】
103本要素对变配电技术资料和运行检测进行了重点描述,旨在规范对电气设施基础管理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规范,尤其是对电气安全技术资料、电气安全制度、电气安全操作、电气设备运行记录等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要逐条对照落实。4.9.3固定电气线路5.9.3.I电缆应符合DL401和GB50217的要求,其中:一三相五线制系统的低压电缆应采用五芯电カ电缆,三相四线制系统的低压电缆应采用四芯电カ电缆:不应采用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电缆直埋敷设不应采用非铠装电缆;—电カ电缆的终端头和中间接头,应保证密封良好,表面清洁、无漏油,防止受潮;电缆终端头和中间接头的外壳与电缆金属护套及铠装层均应良好接地。4.9.3.2配电线路应符合GB50052及GB50054-95第五章第二节“绝缘导线布线”、第三节“钢索布线”、第四节“裸导体布线”、第五节“封闭式母线布线”和第六节“电缆布线”的要求: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应符合GB50303的要求:其中:——配电线路不应跨越易燃材料筑成的建筑物;——系统布线的安全净距应符合GB50054-95中表5.2.1、表5.2.4、表5.2.6的要求:绝缘导线至地面的最小距离,导线水平敷设室外不应低于2.7m;室内不应低于2.5m;导线垂直敷设室外不应低于2.7m;室内不应低于1.8m;当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1.8m时,应穿管保护;——线路穿墙、楼板或埋地敷设时均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穿金属管时,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有保护层:ー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应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截面积不小丁•4mm;镀锌电缆桥架连接板的两端可不跨接铜芯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应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盘(柜)处应予封堵;电缆沟内无渗漏的积水,对外有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沟内无杂物,沟盖板无裂损,平整可靠:——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m〜100m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或标桩;—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无发热和渗漏油现象,线路无机械损伤,易触电的裸导体有屏护或其他保护措施,无过热变色现象;—地ド线路应有清晰的坐标或标志以及竣工图。4.9.3.3架空线路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电杆基础牢固,无倾斜,杆身无裂纹,无露筋;——拉线与电杆夹角不应小于30度,应与线路方向对正;混凝土电杆拉线从导线之间穿过时,应设拉线绝缘子:一横担应平整,直线杆单横担应在受电侧,转角杆及终端杆单横担应在拉线侧;瓷件及绝缘套、垫完整无裂纹,金属件固定牢固:ー相间排列或其他线路同杆、同侧敷设时,排列均应整齐有序,线路周围应无树枝或其他障碍物。4.9.3.4设备和照明线路应符合GB5226.1的要求,其中:—固定设备和照明使用的电源线应采取穿管敷设:ー所有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系统主干PE连接牢固:PE线和N线不得任何漏接、错接、混装、串接等现象:PE线或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PEN线或作为正常时载流导体;——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管道、水管、暖气管、蛇皮管等作为PE线使用;
104ー单相设备N与PE应分开,且从主端子排引出:N与PE分开后,不应再合并:——用电设备接入处PE标识应明显,明敷的接地导体(PE干线)的表面应涂15mm〜100mm宽度相等的绿、黄相间的标识条纹。当使用胶布时,应采用绿黄双色胶带:——各种电器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现象。4.9.3.5固定线路系统、技术资料和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系统,确定有困难时,可采用TN-C-S系统:当电子信息系统设备采用TN系统供电时,应是TN-S系统接地形式:同一电源供电的低压系统,不应同时采用TN系统,TT系统:ー及时更新和保存以下基本技术资料:各厂区的供电系统平面布置图,应注明变配电所位置、架空线路及地卜.电缆的走向、坐标、编号及型号、规格、长度、杆型和敷设方式:固定线路的接地网资料,其中接地网(接地装置)应统ー编号,并设置接地标识牌,注明编号、检测数据、有效日期等;—测量接地电阻应规范、准确,毎年应不少于一次,且在干燥气候条件下测量。同一接地网多个测点的接地电阻值应取最大值:一般低压线路中电源系统中性点工作接地应小于4Q,TN系统每处重复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Q:电气设备、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应小于4Q。当电气设备、电子设备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网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当采用共用接地网时,其接地电阻应符合诸种接地系统中要求接地电阻最小值要求;测量仪器仪表应定期校准,并保存记录;一高压电缆主绝缘的绝缘电阻和耐压试验,按电カ部门要求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检测,并保存记录。【解读】本要素中没有明确描述关于双回路供电的要求,各企业根据各自关键设备用电负荷等级,采取低压双回路供电方式,双回路电源开关不不得同时闭合。4.9.4临时低压电气线路4.9.4.1审批手续和监督检査应符合下列要求:批注(U27J:原引用条款在征求意见稿时已经删减,现增加了了审批要求——临时线路安装前应办理审批手续,应由用电管理部门负责进行临时线路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审批;1ー临时低压电气线路期限宜为15天,如需要延长应办理延期手续;当预期超过三个月临时低压电气线路,应按固定线路方式进行设置:—相关方临时用电工程,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ヒ者,由其编制用电设计方案,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由其编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经审批安装后每月应不少于一次进行现场检查和确认;ー使用现场应悬挂临时用电危险警示牌,配置符合安全规范的移动式电源箱或在指定的配电箱、柜、板上供电。4.9.4.2临时线路敷设应由用电管理部门或委托使用部门电エ负责;并符合以下要求;—应避开易撞、易碰、地面通道、热カ管道、浸水场所等易造成绝缘损坏的危险地方;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架设临时线;ー危险区域或建筑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工程的施工现场有电气裸露时,应设置围栏或屏护装置、并装设警示信号;—沿墙架空敷设时,其高度在室内应大于•2.5m,室外应大丁4.5m,跨越道路时应大于6m,临时线与其他设备、门、窗、水管等的距离应大于0.3m;沿地面敷设应有防止线路受外カ损坏的保护措施;—电缆或绝缘导线不应成束架空敷设,不应直接捆绑在设备、脚手架、树木、金属构架等物品上;埋地敷设时应穿管,管内不应有接头,管口应密封;
105—装设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橡套软线,其截面按固定线路要求执行:——施工现场低压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柜)和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且每台设备应配备专用开关;——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系统,并在规定的动作电流与切断时间内可靠切断故障电路,符合GB13955的要求;—当设置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断路器)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接地故障切断保护功能时,可不设总路或分路断路器或熔断器;否则每一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断路器或熔断器;ー所有用电设备、插座电路、移动线盘等应与主干PE线连接可靠。配电箱内电器安装板上应装设N线端子排和PE线端子排。【解读】本要素中企业需明确临时用电审批主管部门。相关方临时用电工程应视同固定线路敷设进行要求。4.9.5配电箱、柜、板5.9.5.1配电箱、柜、板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安装在有人场所的敞开式配电箱、板,未遮护的裸带电体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2.5m:当低于2.5m时应设置遮护物或阻挡物,阻挡物与裸带电体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8m,阻挡物的高度不应小于1.4m;—除办公场所以外的生产车间、食堂等场所均应采用封闭式箱、柜;——除尘房、库房等应采用密闭式的箱、柜;ー加油站、油库、燃气站、易燃化学品库等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的配电箱(柜、板),选用的产品应符合GB3836.1的要求;ー粉尘、潮湿或露天、腐蚀性环境中的配电箱(柜、板),其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的IP代码要求。4.9.5.2编号、识别标记应符合下列要求:——配电箱、柜、板都应有其本身的编号;一配电柜、箱、板应标识所控对象的名称、编号等,且与实际相符合:配电柜应有、配电箱宜有单线系统图,标明进出线路、电器装置的型号、规格、保护电气装置整定值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揷座在同・场所时,应有明显区别或标志。4.9.5.3接地、线路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动カ、照明箱、柜、板的所有金属构件,应有可靠的接地故障保护;——箱、柜、板内插座接线正确,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右极接相线,左极接零线:单相两孔插座必须上下安装时,零线在下方,相线在上方;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上孔接PE线,右极接相线,左极接工作零线;四孔插座只准用丁・380V电源的电气设备,上孔接PE线;般熔断元件的额定工作电流应不大于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如按负荷计算,熔断元件短路保护额定电流可在1.5倍〜2.5倍负荷的额定工作电流选择;对于低压断路器,单相短路电流不应小于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3倍;ー潮湿、腐蚀性等环境恶劣场所、由TT系统供电的用电设备使用场所、I类手持式及移动式临时性用电设备使用场所应配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兼作开关),剩余动作电流值应按环境条件选择,但正常场所不应超过30mA;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应符合GB13955的相关规定;PE线不应接入其装置,始终保持其连续性、可靠性;——箱、柜、板外不应有裸带电体外露;应装设在箱、柜外表面或配电板上的电气元件,应有可靠的屏护;ー箱、柜、板符合电气设计安装规范,各类电器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落地安装的箱、柜底面应高出地面50mm〜100mm,操作手柄中心距地面,般为1200mm~1500mm〇【解读】需采用安全电压的用电设备或配电箱插座,宜采用隔离变压器进行转换:检修用配电箱内应根据使用场所选择使用漏电保护器。4.9.6发电机5.9.6.1机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当采用发电机作为应急电源时,应报当地供电部门许可,并备案;ー发电机应固定位置,移动式发电机有固定保存位置:由专人管理和操作,并定期进行运行测试;
106ー使用的油品应单独存放,按油品存放点控制,与发电机保持距离;超过当日用量的应在油库储存;具体执行本部分4.2.5和4.2.6的要求;——除值班人员外,未经许可禁止其它人员进入机房;——机房内应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禁止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机房内应配有适合扑灭电气火灾的干粉或其他类型的灭火器材。4.9.6.2发电机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设备铭牌完好,消晰,相关额定参数符合运行规定;——绝缘、接地故障保护等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外露的带电部位及其他危险部位应有防护罩等遮栏与安全警示标识;——备用发电机组与电カ系统应设置可靠的联锁装置,防止向电网反送电;一发电机并联运行应满足频率相同,电压相同,相位相同,相序相同的条件才能进行;准备并联运行的发电机应均进入正常稳定运转;——移动式发电机,使用前应将底架停放在平稳的基础上,运转时不准移动。4.9.6.3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安全运行的通用要求,执行本部分4.1.4;——发电机启动前应认真检查各部分接线是否正确,各连结部分是否牢靠,电刷是否正常、压カ是否符合要求,接地线是否良好;——发电机开始运转后,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调整发电机至额定转速;负荷应逐步增大,力求三相平衡:——运行中的发电机应密切注意发动机声音,观察各种仪表指示是否在正常范围之内。检查运转部分是否正常、通风是否良好、发电机温升是否过高,并保存运行记录。【解读】本要素中发电机主要指以内燃机驱动的方式将能量转化为电能输出的设备。4.9.7防雷系统4.9.7.1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范围应包括:——GB50057规定的ー、二、三类防宙建(构)筑物;ー加油站、危化品库、油昨及烟叶露天堆场、烟草制品仓库所在建筑物等贮存场所:—ー变配电站等输配电系统;—停车场、通信、计算机信息等系统的主要设施:——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规范,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4.9.7.2防宙装置的管理和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ー从事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持有气象管理部门颁发的防雷工程设计和施エ资质证书:ー竣工的防宙工程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应向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申请防宙装置检测:并经过ッ地气象部门的工程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保存验收资料和记录;一建立安装防宙系统的场所、建筑物和接地点分布清单,登记系统规格、地点、检测情况,标明各防雷装置接地或检测点的编号、位置、数量等:ー建立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检查档案:每年应在雷雨季节前对雷电防护系统进行检测,对爆炸危险环境的防雷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防雷装置应由具有资质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防宙装置检测机构实施检测:检测结果应合格,有不合格项的,应整改后重新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GB50057的要求,其中防雷接地网与电子设备接地、电气设备接地采用共用接地网时,电阻值应小于1。,采用独立设置的防雷接地网不应超过10有特殊要求时应符合设计值:检测发现有不合格项的,应整改后重新检测。4.9.7.3每季度至少对防雷装置进行ー次日常检查和维护,并保存记录:日常检查应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各处明装导体有无锈蚀或者因机械力的损伤而折断的情况;镀层或涂漆是否完好,无严重锈蚀:有无因接受雷击而熔化或者折断的情况:ー引下线接地是否完好,在易受机械损坏的地方,地面上约1.7m至地下0.3m的一段是否采取保护性措施,有无破坏的情况:一避雷针(带)与引下线的接地装置连接是否采用焊接,保证完好、可靠:标识是否完好:——防雷装置采用多根引下线时,是否设置可供检测用压接端子形式的断接卡,断接卡是否有防腐蚀保护措施:断接卡有无接触不良的情况:——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ヒ是否无悬挂在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线等情况:——电涌保护器劣化性能指示,是否处于正常状态:ー所有防宙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出入口距离是否大于3m,并有防止跨步电压触电措施与标识:与其他接地网和金属物体的间距是否大于3m,防直击雷的人工接地网与建筑物入口处及人行道间距是否大于3m;
107ー是否由于修缮建(构)筑物或者建(构)筑物本身的变形使防雷装置的保护情况发生变化;一有无因挖土方、敷设其它管(线)路或者种植树木而挖断接地装置;接地装置周围的土壤有无沉陷的情况。【解读】防雷装置是否合格以气象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证为依据。4.10特种设备【解读】本模块适用于锅炉、压カ燃气、压カ管道、エ业气瓶、起重机械、电梯、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7类特种设备,分别描述了不同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维保需要遵守的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均属「•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本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GB1576工业锅炉水质-GB/T5972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一GB6067.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7231—2003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1006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1638溶解乙快气瓶——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GB15052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GB/T16178—1996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GB1689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50273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SGD0001压カ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エ业管道——TSGR0003简单压カ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固定式压カ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5移动式压カ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YC/T323—2009卷烟企业安全标识使用规范4.10.I锅炉4.10.1.1锅炉房建筑和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ー锅炉房不应直接设在聚集人多的房间(如公共浴室、餐厅等)或在其上面、下面、贴邻或主要疏散ロ的两旁:不应与甲、乙类及使用可燃液体的丙类火灾危险性房间相连:若与其他生产厂房相连时,应用防火墙隔开,余热锅炉不受此限制:—锅炉间的外墙或屋顶至少应有相当于锅炉间占地面积10%的泄压面积(如玻璃窗、天窗、薄弱墙等),泄压处不应与聚集人多的房间和通道相邻;——锅炉房地面应平整无台阶,且应防止积水;ー锅炉房每层至少应有两个出口,分别设在两侧;锅炉前端的总宽度(包括锅炉之间的过道在内)不超过12m,且面积不超过200nr’的单层锅炉房,可以只开ー个出口: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在锅炉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关住,锅炉房的出人口和通道应畅通无阻;—在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以及水位表、压カ表、温度计、流量计等处,应有足够的照明。锅炉房应有备用的照明设备或工具;——锅炉房现场电气、消防的通用要求,执行本部分4.1.1和4.1.2。4.10.1.2锅炉及其附件应符合GB50273的要求,其中:——锅炉压カ容器使用登记证应当悬挂在锅炉房内或者固定在压カ容器木体上;锅炉压カ容器使用登记证在锅炉压カ容器定期检验合格期间内;—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炉体应完好,构架牢靠,基础牢固;油、汽、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完好:——额定供热量>30X10,kcal/h的热水锅炉和蒸发量>0.5t/h蒸汽锅炉应至少安装两只安全阀;其余热水锅炉和蒸汽锅炉应至少安装1只安全阀;ー额定蒸发量>0.5t/h的锅炉至少应安装二只独立的水位表;水位表应安装合理,灵敏可靠,且便于观察;水位表有“最高水位”、“最低水位”和“正常水位”标志,并设置放水管,有定期冲洗记录;水位表距离操作地面髙丁•6m时,应加装远程水位显示装置;
108——锅炉压カ表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表的刻度盘上应划有最髙工作压カ红线标志;—排污阀操作灵活、无泄漏;污水应排放至安全地点;—蒸发量大于等于2t/h的锅炉,应装设极限高低水位报警器和极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蒸发量大于等丁•6t/h的锅炉,应装设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燃油、煤粉或以气体为燃料的锅炉应装设点火联锁保护和熄火联锁保护装置;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4.10.1.3定期检査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在用锅炉每月进行一次企业内部设备检査,并保存记录;ー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包括锅炉管理检查、锅炉本体检验、安全附件、自控调节及保护装置检验、辅机和附件检验、水质管理和水处理设备检验等),首次内部检验在锅炉投入1年后进行,以后每两年进行・次内部检验,毎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当内部检验和外部检验同在一年进行时,应首先进行内部检验,然后再进行外部检验;对于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锅炉通过内部检査、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合格后,且在有效期内,方可运行;——安全阀至少每年检验ー次,铅封完好;设备有拝气试验装置的,运行时每周应进行ー次手动排气试验,每月进行一次自动排气试验,并做好运行记录;——压カ表至少每半年校验一次,铅封完好;—检验、校验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保存记录。4.10.1.4给水设备和水质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应配置两套给水设备,保持给水系统畅通;—蒸发量V2t/h的锅炉宜采用炉内加药处理,加药装置应完好,且有加药记录;蒸发量22t/h的锅炉应采取炉外水处理,pH值测试记录齐全;—盐泵、盐池、水处理系统应运行正常,给水和炉水的化验记录齐全;——经处理后的水质应能达到GB1576的指标要求。4.10.1.5管道及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各类管道无泄漏,蒸汽、热水管道应加保温、防护层,且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对于纵横交错的管道交汇处应标出气、液体的流向;—管道的流向等标识,应符合本部分4.10.3的要求:一蒸汽压カ管道的压カ表设置上限红线标志,压カ应控制在红线所示安全工作范围内。4.10.1.6燃煤、燃油和燃气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煤场使用的行车应按特种设备管理要求进行控制;——皮带运输机、提升机和粉碎机等,应有防护装置以避免机械伤害;加煤机上限位装置应灵敏、可靠;除渣设备应能满足有关规定要求,并保持整齐干净,不影响周围环境;——煤场应有喷水装置、以防止白燃:ー建立煤场核子秤放射源清单,明确各放射源的设备管理责任人;放射源部位金属密封盒完好,固定牢固,必要时,宜采取将金属盒与设备焊接等措施,严禁随意拆卸;放射源所在部位应有中文安全警示标志;ー煤场应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止煤尘扬散:煤场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尘ロ罩:煤场每年对粉尘进行ー次检测,并保存记录:一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应合理配置通风设施,运行良好:燃气锅炉现场应配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定期检定校准,保存记录:燃油锅炉的储油罐,按本部分4.2.6的要求执行。4.10.1.7日常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锅炉操作人员、水质化验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ー建立岗位责任制,按锅炉房的人员配备,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エ、维修エ、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制定锅炉房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巡回检查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水质管理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具体要求:—制定应急专项预案,每年应演练两次,并保存记录;ー锅炉房应有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设备检修保养记录、设备人员每月一次的锅炉特种设备检査记录、事件事故记录;保存ー年以上。4.10.1.8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109——安全运行应符合本部分4.1.4的通用要求;锅炉运行时,司炉人员应两人当班;人员进出锅炉房应执行出入登记制度;一上班前仔细查看交接班记录,检查蒸汽管、煤气管、水管和各类阀门无泄漏:安全阀、压カ表、水位计、煤气减压阀装置是否完好,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发现安全阀、压力表等失效,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锅炉运行中如遇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采取措施水位继续下降、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经放水仍不见水位、给水设备损坏、水位表,安全阀,压力表其中一种全部失灵、受压元件泄漏、炉膛严重结焦,受热面金属超温又无法恢复正常、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的情况时,应紧急停炉:ー锅炉运行时,维修人员不应随意拆卸防护装置,严禁擅自调整锅炉上各种仪表的数据和阀门的位置:更换阀门或维修管路时,应停止供汽,停汽前严禁维修:操作前应将余汽放尽,并在阀门处悬挂警示牌:——进行锅筒、炉膛或管道等有限空间检修时,应符合YC/TXXX.1中4.15.3的要求,设专人监护:进入锅筒或管道内,照明灯具应使用12V电压。【解读】本要素中锅炉是指低压承压锅炉,不适用于对常压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中压以上锅炉和电站锅炉。锅炉内部、外部检验周期应依据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中规定的“下次检验时间“为准〇燃煤锅炉煤廊输送有核子秤计量装置的需建立放射源清单〇有条件的企业可将燃气锅炉房可燃气体泄露报警装置信号接入安全消防监控中心进行集中监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复审周期按国家最新相关法规执行,超过复审时限的视为无证上岗(持无效证件上岗)。间歇运行的锅炉或季节性使用的锅炉,停运期间应采取干式或湿式保养,停运超过一年以上重新启用前,需按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运行。4.10.2压カ容器4.1.1.1登记和检验应符合ド列要求:ー压カ容器应按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现场悬挂登记标志和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定期检验:按TSGR0003界定属于简单压カ容器的,可不进行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但达到规定推荐使用年限的应报废:——安全阀一年校验一次:压カ表每半年校验一次:—检验、校验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保存记录。4.10.2.2固定式压カ容器应符合TSGR0004的要求,移动式压カ容器应符合TSGR0005的要求,简单压カ容器应符合TSGR0003的要求,其中:一本体、接口部位的焊缝、法兰等部件应无变形、无腐蚀、无裂纹、无过热及泄露等缺陷,油漆应完好;支座支撑应牢固,连接处无松动、移位、沉降、倾斜、开裂等缺陷,注册登记证号应印制在本体上:——连接管元件应无异常振动,无磨擦、松动现象:ー压カ表指示灵敏,刻度消晰,并在容许最高压カ处标志红线,铅封完整,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压カ表量程选用容器设计压カ的2倍,最小不能小于1.5倍,最大不能超过3倍:—温度表(计)指示应清晰可靠,符合设备运行要求,严防超温:——安全阀铅封完好,动作可靠,介质泄放点安全合理:安全阀与本体之间不应装设截止阀:—爆破片应满足容器压カ、温度参数的要求:爆破片单独作为泻压装置时,爆破片与容器间
110的截止阀应开启,并加铅封:——液位计(油标)能清晰显示液位,并有明显的最高和最低安全液位标记:ー对于盛装易燃介质、毒性介质的压カ容器,安全阀或爆破片的排放口应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进行妥善处理。4.10.2.3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安全运行应符合本部分4.1.4的通用要求:压カ容器操作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设备人员每月一次对压カ容器进行次检査,并保存记录。【解读】压カ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カ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カ大于或者等于0.IMPa(表压),且压カ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カ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カ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O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c液体的气瓶等。本要素中“压カ表每半年校验一次”的要求,可根据压力容器的压カ、介质、温度等情况分类,按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具体要求执行。4.10.3压カ管道4.10.3.1登记和检査应符合下列要求:—压カ管道应按特种设备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使用登记:—技术资料应有管道总平面布置图及长度尺寸、导除静电平面布置图、导除静电和防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安装和验收资料等,且标记完整,位置准确:—指定设备或专业人员对管道每月进行ー次检査,并保存记录:1.カ管道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应符合TSGD0001的要求。4.10.3.2漆色、色环,流向指示、危险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压カ管道的漆色、色环,流向指示、危险标识等应明显、流向清晰,其中,管道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按GB7231-2003中4.2规定的五种方法执行:——各类基本识别色和色样及颜色标准按GB7231-2003中表1和YC/T323-2009中表3执行:—工业管道的识别符号宜由物质名称、流向和主要工艺参数等组成,其中危险物品管道应有物质名称的标识,应包括物质全称或化学分子式:—工业管道内物质的流向宜用箭头表示,其中危险物品流向应有标志;如果管道内物质的流向是双向的,则以双向箭头表示:当基本识别色的标识方法已包括流向,可用作物质流向的标志[;]批注[U28]:ーー管道内的物质,凡属于危险化学品,其管道基本识别色的标识上或附近应设置危险标识:遗漏分明已经修改危险物品管道上应涂150mm宽黄色,在黄色两侧各涂25mm宽黑色的色环或色带:——工业生产中设置的消防专用管道应遵守GB13495的规定,并在管道上标识“消防专用”识别符号。5.10.3.3管道的架设、强度、保护层应符合下列要求:——地ド、半地卜.敷设的管道应采取防腐蚀措施:地卜.敷设的管道应在地面设置走向标识:一般管道的泄露点每1000m不应超过三个;承压管道有足够强度,不得有深度大于2nlm以上的点状腐蚀和超过200mmユ以上的面状腐蚀;—热カ管道的保温层应完好无损;——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管道的支承,吊架等构件均应牢固可靠,无锈蚀:
111ー架空敷设管网下方为交通要道时,应有相应的跨髙及宣告醒目的警示标志:——电气不连贯处均应装设电气跨接线和按规定合理布置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4.10.3.4输送可燃、易爆或者有毒介质压カ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应对各类输送可燃、易爆或者有毒介质压カ管道,如燃气管道、二氧化碳管道的安全控制措施作出规定,控制措施应包括标识、阀门检査、管道检査、管道维护保养等具体要求。—应规定巡检的职责和频次,巡检应检查阀门、管道的是否有泄漏、压カ是否在正常范围、管道周边的禁烟等防火防爆措施是否执行、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并保存巡检记录:—制定管道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且定期演练:——管道危险标识明显,标识正确,符合规范要求:管道应严密,无泄露:——输送助燃、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凡少于5枚螺钉连接的法兰应接跨接线,每200n)长度应安装导除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小于100。,每年应定期监测接地电阻值并做好记录存档:—管道周边无火源或明火作业。【解读】压カ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カ,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カ大于或者等于0.I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消防管网不属于压カ管道范畴,但标识需规范统ー。烟草企业常见的压カ管道主要包括:蒸汽管道、燃气管道、压缩空气管道、输油管道等。关于“导除静电”的描述,主要针对介质为易燃、易爆的压カ管道,其它压カ管道不做要求。4.10.4工业气瓶4.10.4.1气瓶管理应符合ド列要求:ー气瓶使用单位建立气瓶清单或台帐,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定检周期、外观检查、出入库时间和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等。4.10.4.2气瓶应符合下列要求:—气瓶有检验合格标志:其中氧气瓶、氢气瓶、乙快瓶等每3年检验一次,氮气等临性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气瓶应报废:ー外观无缺陷及腐蚀: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且有气瓶警示标签:气粒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志应符合GB16804和GB7144的要求,其中常用的乙快勺瓶应为白色,氧气瓶应为淡篮色:——气瓶附件含气瓶专用爆破片、安全阀、易熔合金塞、瓶阀、瓶帽、防震圈等。4.10.4.3气瓶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ー气瓶应储存在专用位置:同一地点放置的气瓶数量不应超过5瓶: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有防火措施:超过20瓶以上时应设置瓶库,仓内不应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库房门口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库房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库内通风良好,保持干燥:ー各种气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空实瓶的存放应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L5m以上:—气瓶立放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止倾倒措施:存放时安全帽应旋紧:
112—库内及附近应设防毒护具或消防器材。4.10.4.4气瓶使用应符合ド列要求:ー气瓶使用前应指定部门或者专人进行安全状况检査,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检査:—作业现场的气瓶不应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间距应大于10m,与氧气瓶距离不小于3m;ー气瓶壁温应小于60C,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内气体不应用尽,应按照规定留有剩余压カ或重量。4.10.4.5乙烘气瓶及其储存、使用应符合GB11638的要求,其中:——使用前,应对乙块气瓶的颜色标记,检验标记和气瓶的安全状况,安全附件进行认真检查,凡不符合规定的乙快气瓶不准使用:批注[U29J:多r逗号,已经修改—乙焕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应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0m:ー乙焕气瓶严禁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线场所使用,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气瓶体上引弧或放置在绝缘体上使用:ー乙快气的出口处应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的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カ不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应超过0.05ボ/(h.L);ー乙快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开闭瓶阀要轻缓,操作人员应站在阀ロ的侧面;暂时中断使用时,应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气瓶间;一夏季使用乙快气瓶应采取防晒、雨淋、水浸措施;冬季如果瓶阀或减压结冻,严禁用40C以上的热水或其他热源加热,更不能用火烧烤。【解读】工业气瓶:主要指生产及维修过程中使用的氧气瓶、乙快瓶、氮气瓶、氨气瓶、氮气瓶、氢气瓶、二氧化碳瓶、ー氧化碳瓶、液化石油气瓶等。医疗机构医用氧气瓶视同工业气瓶进行管理。关于“气瓶登记、检验周期及报废年限”的要求,主要针对企业购买使用的自有专用气瓶外租赁气瓶的需要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描述租赁方提供合格的气瓶的要求。4.10.5起重机械410.5.1安全管理和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属于特种设备的起重机械,含地面操作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使用登记,操作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按周期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保存检验报告;——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应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起重机械应在醒目位置挂有额定起重重量的吨位标示牌;各类标志应符合GB15052的要求;ー各类起重机司机室,应配备小型的消防器材,在有效使用期内,置放位置安全牢靠。4.10.5.2设备结构件、轨道和制动系统应符合GB6067.1的要求,其中:一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主支撑腿、主副吊臂、标准节、吊具横梁等)无明显变形;金属结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螺栓和销轴等连接处无松动,无缺件、损坏等缺陷;—大车、小车轨道无明显松动;—安全保护、联锁装置和缓冲器应完好有效;急停装置不应自动复位:ー起重机械上外露的、可能卷绕伤人的运动构件防护罩盖应完好;室内车不应有预留孔(如
113有紧固螺栓之用,且无小物体坠落可能时,孔径应W50mm);露天起重机走道板应留若干50mm的排水孔:—制动器运行可靠,制动カ矩调整合适;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地面操作的电葫芦按钮盒不应有破损,不应使用临时性的措施对损坏部位进行捆扎;按钮灵敏可靠,急停开关完好可靠;接线完好,无破损。4.10.5.3信号、照明和电气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音响信号装置应安装牢固,音响清晰,音量适度,开并灵敏可靠;电源宜采用24V或是36V;除地面操作的电动葫芦吊车酌情安装外,其余各类起重机均应安装音响信号装置:一指示信号装置应有滑线指示灯、司机室送电指示灯等:起重机主滑线三相都应设亮度明显的指示灯,规范颜色为黄、绿、红色(L1-L3),当轨长>50m时,滑线两端应设指示灯;——司机室灯和检修灯应采用24V或36V安全电压;桥下照明灯应釆用防振动的深碗灯罩,灯單下部应装10mmXIOmm的耐热防护网;照明电源在主接触器释放时不应断开,须用独立的电源;—PE连接可靠,电气设备完好有效。5.10.5.4滑轮和吊钩应符合下列要求:——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滑轮护罩等装置安装牢靠,无损坏或明显变形;—滑轮应转动灵活: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的直径应匹配,其轮槽不均匀磨损不应大于3mm,轮槽壁厚磨损不应大于原壁厚的20%,轮槽底部直径磨损不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50%,并不应有裂纹;ー不许使用铸造的吊钩,不许用冲击韧性低的材料制作;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毛刺等缺陷,如有缺陷或已磨损均不许补焊;ー吊钩等取物装置不应有裂纹、明显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缺陷,紧固装置完好:固定螺母的定位螺栓、开口销等应紧固完好;——吊钩危险断面的高度磨损量达原尺寸的10%、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等情况时应予报废:批注[U30]:原笔误遗漏,现己修改—海钩!应设置防脱钩的保险装置,且完好有效。4.10.5.5吊索具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吊索具使用部门设立吊索具管理点,建立管理点吊索具清单或台帐,登记使用的吊索具种类、数量、承重量,并明确管理人:吊索具管理点,设置吊索具放置架,并在每根吊索具上标识其承重量:备用的吊索具,应在放置架上存放,防止踩踏、受潮;——索具应完好无明显损伤;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等GB/T5972的要求。4.10.5.6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并认真执行,包括设备人员的每月检査和操作人员的工作日检査,并保存记录:—安全运行的通用要求,执行本部分4.1.4;ー起吊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应擅自离开岗位,起吊时起重臂ド不应有人停留或行走,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ー两机或多台吊时,应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应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起重臂、物件应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ー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严禁斜吊和吊拨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ー起重机停止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地面操
114作的电动葫芦停止作业时,应将操作盒靠边放置,并确保高度大于1.8m:——保养维修时应停电作业:高处作业应符合本部分4.6.6的要求。【解读】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3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本要素中主要指固定式起重设备,移动式起重设备如轮式或履带是汽车吊、建筑施工用塔吊、提升机可参照本要素进行规范。手动葫芦提升机的安全装置可参照本要素中相关要求执行。4.10.6电梯5.10.6.1选购、安装和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ー电梯的安装由取得国家规定资格的单位承担,并保证安装的电梯经检验机构检验检测合格,符合GB10060的要求;——电梯应按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电梯操作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公共场所的电梯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ー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应由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査,并保持记录;ー在用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为•年,应当按期由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并保存记录。4.10.6.2电梯轿箱应符合下列要求:—在电梯轿厢显著位置标明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电梯安全使用的警示说明或者张贴安全注意事项:ー轿厢内应装有紧急报警装置;当电梯行程大丁30m时,在轿厢和机房之间应设置对讲系统或类似装置;—轿箱内应有应急照明。4.10.6.3轿厢门及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ー电梯停层保护装置应完好有效,保证空载或满载的轿厢可靠地停靠在站层上;—轿箱门应开启灵敏,防夹人安全装置完好有效:ー层门、轿门的门扇之间,门扇与门套之间,门扇与地坎之门的间隙不大于6mm,货梯不大于8mm〇4.10.6.4电梯机房应符合下列要求:—机房内应通风、屏护良好,无杂物;设有温度计,温度应保持在5ct〜40セ;一机房内应配置消防设施,并完好有效;房门应张贴闲人免进的标志,无人时应上锁;非操作人员进入应登记;——通向机房、滑轮间和底坑的通道应畅通,且应有永久性照明;—控制柜(屏)的前面和需要检査、修理等人员操作的部件前面应提供不小于0.6mX0.5m的空间;曳引机、限速器等旋转部位应设置防护單;ー运行中的钢丝绳与楼板不应有摩擦的可能;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筑有高50mm以上的台阶;ー机房中每台电梯应单独装设主电源开关,并有易于识别(应与曳引机和控制柜相对应)的标志,该开关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迅速开启或关闭。410.6.5自动扶梯应符合GB16899的要求,其中:——周边不应有任何可能碰撞人员的物品;在与楼板交叉处应设置无锐利边缘的垂直防护挡板;
115ー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示“老人和小孩等应由监护人陪同乘坐”、“小心碰头”等:自动扶梯周边,应有足够的照明;ー出入口应有安全的立足面,不应有任何障碍物:每天开启之前,由专人对自动扶梯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査确认,试运行无问题后方可使用:—自动扶梯的制动系统在失电时应能自动工作;——自动扶梯内部积聚的杂物应及时清扫,防止润滑脂、油、灰尘、纸等引发火灾:ー不穿过于宽松衣裙进入自动扶梯:不将手提包或随身携带的重物放置在扶手带上:禁止在自动扶梯上使用轮椅:ー应有在紧急情况时的紧急停止装置,设置在出入口附近明显而易于接近的位置上,并完好有效。4.10.6.6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电梯无自动操作系统的,应设专职操作人员:专用货梯宜设专职操作人员:有人操作的电梯现场应有操作规程文本,符合本部分4.1.4的要求:一有人操作的电梯厅门和轿厢门关好后方能开动行驶,严禁使用应急开关、门电开关或限位开关来开动电梯(紧急情况下除外):—有人操作的电梯停驶时,应须停在最底层,搬出所有载重物件,门关闭锁好后,切断控制电源,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电梯驾驶员每班要做好运行记录:—载货电梯行驶中不应客货混载:批注[u31]:“对堂上下”是否是规范用词;请核实。已经确认是规范用语,为了更加准确,改为对重块上ド运动ー电梯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并将电梯落到底层,在厅门前挂上严禁开动的警示牌:在乘载厢顶部维修时,应特别注意(对重块上下运动,不应将乘载厢开到最高层:在乘载厢顶上维修时,应将紧急出入口关好,以防坠落。【解读】为便于电梯故障困人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电梯机房内醒目位置应悬挂松闸扳手,并有明显标识,电梯轿箱内应张贴电梯维保单位和维修人员的联系方式。4.10.7厂内专用机动车4.10.7.1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ー按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操作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办理和悬挂由国家统ー制作的厂内机动车牌照:—由设备人员每月对车辆进行ー次检査,并保存记录:—定期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车辆检验,并保存记录。4.10.7.2车辆应符合GBZH6178的要求,其中:ー动カ系统发动机的安装应牢固可靠,连接部位无松动、脱落、损坏:发动机性能良好,动转平稳,没有异响,能正常启动、熄火:点火系统、燃料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应性能良好,工作正常,安装牢固: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现象;——转动系统离合器分离彻底,接合平稳,不打滑、无异响;变速器变速杆的位置适当,自锁、互锁可靠(不跳档、不乱档);行驶中不抖动、无异响;—行驶系统乍架和前后桥不应有变形、裂纹,前后桥与车架的连接应牢固;钢板弹簧片整齐,卡子齐全,螺栓紧固,与转向桥和车架的联接应牢固;充气轮胎胎面中心花纹深度不应小T-2mm»轮胎胎面和胎壁不应有长度超过3cm、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实芯轮胎的中心花纹深度磨损不应影响车辆的正常行驶,确保不打滑;——转向系统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应有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转向机构不应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应牢固,转向垂臂、横向拉杆等转向零件不应采用拼凑、焊接方法
116修复:——制动系统应设置行车制动和停乍制动装置,且功能有效,驻乍制动器应是机械式:电瓶乍的制动联锁装置应齐全、可靠,制动时联锁开关应切断行车电动机的电源;——润滑和油路系统中,油管清洁无破损,无渗漏油现象;底盘各部无漏油现象;液压系统的油管顶杆上无渗漏油现象;—ズ辆灯光电气应设置转向灯、制动灯,灯具灯泡要有保护装置,安装要牢固,不应因メ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去作用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安装牢固,开启、关闭自如,不应因车辆震动而自行开启或关闭;车辆应安装喇叭,且灵敏有效,音量不应超过105dB(A):电气线路和接触点情况良好,无松动、无异常发热现象;——蓄电池和电解液符合要求,蓄电池金属盖板与蓄电池带电部分之间应有15mm以上的空间,如盖板和带电部分之间具有绝缘层时,则K间隙至少要有10mm:绝缘层应牢固,以免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绝缘层脱落或移动;电解液量符合标准;电池组无渗漏液;—保持电刷架清洁,电刷压カ正常;——进入防爆场所的车辆配备防爆电气。4.10.7.3属具和手把式搬运车应符合下列要求:—厂内机动乍属具应按设计要求使用,不应随意在不同的车型之间调换;属具应保持完好,不应有破损、开裂、松动等现象,各项基本功能正常使用;屈具应保持清洁,不应有杂物、棉纱等缠绕影响属具的正常功能;—升降装置防止载货架越程的限位装置完好、有效;—手把式搬运车的手把转向灵活,不应有破损、断裂;制动器,包括手离开车把后自动停车开关应完好、有效;人员站立面防滑橡胶应良好,无破损。4.10.7.4充电间应符合下列要求:——充电间应有通风装宜,保持空气流通:应配备消防器材,具体执行木部分!4.161的要求。批注[U32]:—电瓶的充电和补液应设置充电点或充电间,在充电区域内禁止吸烟并用标牌警告;保持充原第渓为现己改为4.16电设施清洁,无积尘杂物;充电夹子弹性正常,安放整齐;宜采用封闭式专业加液小车进行无渗漏加液;——蓄电池充电时,应根据蓄电池的充许容量,确定电流强度,如整流器发热或其他部分损坏,应立即切断电源;充电时遇汽泡过分激烈,应减低充电量或暂停充电;新电池充电,没有特殊情况不应中断;在未切断电源前,严禁在充电机上取用蓄电池。4.10.7.5保养和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按累计运行时间进行中修和大修,每6000小时至少进行一次中修,每10000小时至少进行ー次大修,并保存修理记录和资料;—每半月由设备人员或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ー次预防性保养,对起重、刹乍、灯光、喇叭、转向、行驶等各系统进行检査,并保存保养记录:车辆累计行驶500h至少进行ー次ー级保养,1000小时至少进行一次二级保养,由生产厂家、具有资质单位或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能力的人员进行,并保存记录;—各级保养的记录中应包括作业过程、检验数据、更换零部件情况以及作业责任人:保养记录作为车辆技术档案存档;——车辆行驶有操作规程文本,符合本部分4.1.4的要求:——在厂区直线宽阔道路行驶每小时不应超过8km(属厂内机动车的汽车可!5km),室外混合作业区不应超过5km:转角处、十字路口、进入仓库或车间不应超过5km/h;—厂内车辆未经许可,不应开出厂区:未经改装不应进入易燃易爆场所;厂内车辆不准作为牵引车使用:——燃油车辆加油时应熄火。4.10.7.6车辆装卸应符合下列要求:
117一装卸物体严禁超过车辆核定重量,严禁为保住重心而在铲齿、配重处站人:—装卸物体高度应低于司机视平角,货物离地面保持在30cm左右:如物体高度超过,应倒车行驶或有人在前方引导;电瓶叉车、电瓶托盘车运送材料、成品时不应超过ー个平板单位,夹包车装卸烟叶包时夹运高度不应超过2包、总数不应超过4包;ー严禁两车装铲同一•物体,严禁两个动作同时进行(如边前进,边升降);严禁在铲齿上站人:—确保货物平稳装卸,不偏心,不摇晃;铲齿应全部深入装卸物体托架;一手把式搬运车的操作作业前,应检查制动装置,包括手离开车把后自动停车开关是否有效;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保持身体平衡,其中T20型车应双手扶把,不应一手脱把;停车时,乍辆完全停止,操作人员方可下午;——车辆停用时,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应停放在坡地上;叉车、铲车、夹包车停用时,应将叉、铲斗和夹板落地。【解读】本要素中厂内专用机动车主要指:内燃机叉车、抱车,电动叉车、抱车。手把式搬运车是否纳入厂内机动车辆范畴进行等级、悬挂车牌、纳入定期检验范围具体执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相关要求。4.11除尘、异味处理设施【解读】本模块重点对集中除尘设备、异味处理设施的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进行了明确,均属「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本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18245—2000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4.11.1除尘系统4.1.1.1除生间设置和现场应符合下列要求:—各独立的除尘系统应单独设立除尘间:——除尘间宜单独设置并位于生产厂房外:如确因条件所限,也可设于生产厂房内,但应与其他生产设备防爆隔离,并应按照GB/T15605的要求采取泄压措施:——现场电气、消防、职业危害控制等要求,具体执行本部分4.1的要求。4.1.1.2设备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管网、风机应符合GB18245-2000中第8.2条-第8.5条的要求:管道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接地电阻符合要求:管道上不应设置端头和袋状管,避免粉尘积聚;管网拐弯处和除尘器入口处应设置泄压装置:各通风除尘支路与总回风管连接处应装设自动阻火阀:ー除尘房电气设备应确保风机位于最后•个除尘器之后,并选用防尘结构(标志为DP)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现场使用密闭式的配电箱、柜:现场灯具应有防尘罩:——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本部分4.1.3的要求。4.11.1.3防火防爆应符合下列要求:——现场严禁烟火,张贴禁止标志:—现场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具体执行本部分4.16的要求:——配置强制通风设施或自然通风,设施开启正常,确保通风良好。4.11.1.4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开机前应检查压缩空气压カ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布袋两侧压カ压差控制在有效的压カ内,当接近或超过范围时应及时清理或替换布袋;一当发现有揩布、杂物堵塞管道或引起设备停机时,应排除异物后再开机:—在生产结束后分段关闭风机,待除生器内烟尘基本出完,无积灰,无堵塞后,再关闭电源;——集尘应毎班淸理:清理后的粉尘应在除尘间以外的固定地点存放;——操作人员清理设备和积灰时应佩戴防尘ロ罩。4.11.1.5设备安全保养检修应符合本部分4.1.6的要求。
118【解读】除尘管道自动阻火阀应定期进行手动试验,保持其灵敏、可靠,具体试验周期由企业自行确定,宜不超过每月1次。4.11.2异味处理4.1.1.1设备防护等应符合下列要求:—防水装置齐全、可靠;露天配电箱、照明灯、电机等电气设施符合防水要求;—在高层建筑物顶部的设备应设防宙装置;一附属平台、阶梯符合梯台、防滑、防腐要求,具体执行本部分4.6的要求;——现场消防、电气、设备设施、职业危害控制应符合本部分4.1的要求。4.1.1.2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氢氧化钠、硫酸等化学品溶液储存现场应按危化品库房管理,本部分4.2.5的要求;宜双人双锁,每次领用应进行核查登记;——操作人员应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和橡皮手套;配置和使用场所宜设置紧急洗眼装置,确保化学品溅入眼睛后的应急需求。4.1.1.3安全运行应符合本部分4.1.4的要求。4.1.1.4设备安全保养检修应符合本部分4.1.6的要求。【解读】本要素中异味处理主要指:通过吸收法、生物法、多级洗池法、热分解和催化氣化法、臭氧氧化法、低温等离子体ー催化净化法等技术净化废气中烟草异味的设施。4.12试验检测【解读】本模块重点对烟草企业实验室化学分析、检测检验过程中涉及到的试剂管理、检测装置及现场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本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烟草行业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12.I化学试剂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废弃4.12.1.I化学试剂采购、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化学试剂的采购符合YC/T384.1中4.15.1的要求:ー批量化学试剂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按危化品库房管理,符合本部分4.2.5的要求;试验室现场使用的化学试剂数量应控制在较小数量,并形成存放清单,规定存放的城大限量,明确各类试剂存放的负责人;化学试剂存放点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在易燃易爆化学品存放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化学试剂入室后应按其化学性质分类存放,并固定存放点,现场悬挂存放点标志;各类化学试剂应有安全标签,或在包装物、容器上标明其名称;对于在储藏过程中不稳定或形成过氧化物的化学药品应分开储藏,并加注特别标记,标签上标明购买R期;一有毒品应装入密封容器,贴好标签,放在专用的药品架上保管,并在标志上进行数量登记;—装有腐蚀性液体的容器的储藏位置应当尽可能低,并加垫集盘;——将易燃液体的容器置于较低的试剂架上,始终密闭容器的盖子,除非需要倾倒液体:——在储存期内,发现其化学试剂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剧毒品采购、储存,应符合YC"384.1中4.15.2的要求。4.12.1.2化学试剂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ー领用剧毒品试剂时应提前申请上报,一次配制成使用试剂,不准存放;凡是领用剧毒物品应遵守“五双”制度;即双本帐、双人管、双把锁、双人领、双人用:——剧毒品发放应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发放时应有准确登记,包括试剂的计量、发放时间和经手人等,并保存记录;ー现场应有剧毒品、腐蚀性试剂等操作规程;使用剧毒、腐蚀性试剂等的人员应穿好工作服,戴
119好防护眼镜、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具,使用的化学试剂应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应更换原安全标签;一易燃、有毒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允许在通风柜里使用的易燃液体不应超过5L:——使用场所应设有急救设施,并在现场悬挂或保存应急处置措施文本;—过量领用的危险化学品,当口如果没有开封,应退冋储存室保管,不应留在试验室内过夜。4.12.1.2化学试剂废弃应符合下列要求:ー试验后的废液、残渣不得倒入下水道或厠所,应分别放入专门容器储存,并放置在固定位置:ー废弃残液、容器、包装物应集中存放,设置危险废物标志,按危险废物处置;ー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冋收、处置危险废物,防止造成危险和环境污染。4.12.2试验检测设备设施及作业4.12.2.1试验检测现场电气、消防、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职业危害控制、设备检修的通用要求,应符合本部分4.1的要求。4.12.2.2专用设备设施及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洗瓶机等设备的门联锁装置完好:打开门,设备能立即停止运转:—高低温试验箱、恒温恒湿箱、烘箱使用时手不应进入箱内:防止烫伤:——冷库工作时,应有正在工作的标志:—使用离心机等高速旋转的设备时,应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防止物体飞出:——停电时,一定要切断设备设施电源开关和拉开离合器等装置,以防再送电时发生事故。ー不要接触或靠近电压高、电流大的带电或通电部位:可能接触带电或通电部位时,要穿上绝缘胶靴及戴橡皮手套等防护用具:使用高电压、大电流的实验,至少要由2人〜3人以上进行操作:—在开关或发热设备的附近,不要放置易燃性或可燃性的物质。4.12.2.3高压试验装置及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高压釜应在指定的地点使用,并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使用压カ及最高使用温度等条件应在其容许的条件范围内:——放入高压釜的原料,不可超过其有效容积的三分之一:一高压釜内部及衬举部位应保持清洁,盖上盘式法兰盖时,应将位于对角线上的螺栓・对对依次拧紧。4.12.2.4高温装置及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使用高温装置的实验,要求在配备有防火设施的室内进行,并保持室内通风良好:ー髙温炉等高温装置在耐热性差的实验台上进行实验时,装置与台面之间要保留10mm以上的间隙,以防台面着火:高温实验禁止接触水:ー使用高温装置时要使用干燥的手套;宜使用耐高温手套;需要长时间注视赤热物质或高温火焰时,应戴防护眼镜;处理熔融金属或熔融盐等高温流体时,要穿上皮靴之类防护鞋;——燃烧炉点火时,应先使其喷出燃料,オ进行点火,接着送入空气或氧气。4.12.2.5液氯气瓶及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应将液氮罐放在户外或在通风良好的室内;——在运输、使用或贮存产品时,钢瓶要处于垂直竖立的位置,并有防倾倒装置:钢瓶的安全阀和内胆爆破片等安全装置完好:具体执行本部分4.10.4的要求;——低温液体管路要安装安全阀,防止液化气体变热时引起管路损坏或人员受伤:ー液氮罐排放液体时应戴安全护目镜或面罩;为了保护皮肤,宜穿长袖衣服,戴上易脱的手套;——液氮倒入保温瓶,应留有缝隙,防止爆喷.4.12.2.6氢气发生器及氢气使用应符合ド列要求;—氢气发生器及氢气使用现场,通风应良好,并有禁止烟火等警示标志;——氢气气瓶应设置在独立的房间内;气瓶完好,有固定防倾倒装置;管道无泄漏;每季度至少检杳-次,并保存记录.4.12.2.7烟叶研磨等粉尘作业应符合ド列要求;——烟叶研磨等粉尘作业应在通风厨下进行;
120——粉尘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尘ロ單。4.13维修和辅助设备设施【解读】本模块重点针对维修用金属切削机床、电焊机、砂轮机、手持移动电动工具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等5个要素的安全技术和现场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本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GB3883.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一GB/T378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674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5226.1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一GB/T8196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ー一般要求——GB10235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GB1395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5578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一GB/T18831机械安全带防护装置的联锁装置设计和选择原则—GB23821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JB/T6092轻型台式砂轮机——YC/T323—2009卷烟企业安全标识使用规范4.13.1金属切削机床4.13.1.1防止夹具、卡具松动和脱落的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夹具与卡具结构布局应合理,零部件与连接部位应完好可靠,与卡具配套的夹具应紧密协调:一易产生松动的连接部位应有防松脱装置(如保险销、反向螺母、安全爪、锁紧块):各锁紧手柄齐全有效:—夹卡刀具、工件的螺钉(螺孔)齐全完好,螺丝无不全、滑扣、拧不紧等现象。4.13.1.2设备防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各类行程限位装置、过载保护装置、顺序动作电气与机械连锁装置、事故联锁装置、紧急制动装置、机械与电气门锁或互锁装置、音响信号报警装置、光电等自动保护装置、指示信号装置等应灵敏可靠:ー限位装置(限位与撞块等)应安全可靠,位置准确,运动机构的行程限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操作手柄应档位分明、应图文标示相符、定位可靠,操纵杆不应因振动和齿轮磨损而脱位;——设备防护装置还应符合GB8196和GB23821的通用安全要求及本部分4.1.3的要求。5.13.1.3操作和维修应符合下列通用要求:—安全操作和检修,应符合本部分4.1.4、4.1.6的要求;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镜:——机床开动前,应认真仔细检査机床各部件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加油润滑机床,并作低速空载运行2min-3min»检査机床运转是否正常:—机床运转时,严禁用手触摸机床旋转部分:严禁在车床运转中隔着车床传送物件、装卸エ件:ー机床运转时,操作者不能离开机床,当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关闭机床,并将刀具退出工作部位:——应配备清屑专用工具拉屑勾、夹屑钳、扒屑铲、毛刷等,且放在机旁随手可用。
121【解读】本要素对金属切削机床提出了通用的安全规范要求,适用于车床、铳床、刨床、磨床、钻床(含台钻)、冲床、剪切机、加工中心等设备,具体执行各自安全操作规程。金属切削机床辅助照明应适用安全电压。4.13.2电焊机5.13.2.1电焊机应符合GB15578的通用安全要求,其中:ー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的裸露接线板均应采取安全防护罩或防护板隔离,以防人员或金属物体(如:货车、起重机吊钩等)与之相接触,并完好可靠:—焊钳应能保证在任何斜度ド均可夹紧焊条,绝缘良好,手柄绝缘层完整,焊钳与导线应连接可靠:连接处应保持轻便柔软,使用方便,无过热现象,导体不外露,钳柄屏护良好:—焊机一次线应采用三芯(四芯)铜芯橡胶电线或绝缘良好的多股软铜线,其接线长度不得超过3m。如确需使用较长导线,应在焊机侧3m以内增加・级电源控制,并将电源线架空敷设,焊机一次线不应在地面拖拽使用,更不应在地面跨越通道使用:——焊机二次线应连接紧固,无松动,二次线的接头不得超过三个,应根据焊机容量正确选择焊机二次线的截面积,以避免因长期过载而造成绝缘老化:——严禁利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4.13.2.2电气接地及检测应符合GB10235的要求,其中:-焊机应以正确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装置应连接良好,禁止使用氧气、乙焕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在有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焊件上进行弧焊操作,或焊接与大地密切连接的焊件(如:管道、房屋的金属支架等)时,应特别注意避免焊机和工件的双重接地;——焊机变压器ー、二次绕组,绕组与外壳间绝缘电阻值不少于1MQ,要求每半年应对焊机绝缘电阻检测ー次,并保存记录。4.13.2.3现场作业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设备的工作环境应与其技术说明书规定相符,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或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室内作业场所应有通风装置,多台焊机在同室工作时,应安装强制排风设施;ー在特殊环境条件下(如:室外的雨雪中;温度、湿度、气压超出正常范围或具有腐蚀、爆炸危险的环境)应对设备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以保证其正常的工作性能。4.13.2.4安全操作和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安全操作、职业危害控制、设备检修应符合本部分4.1的要求;ー单点或多点电阻焊机操作过程中,应有效地采用机械保护式挡板、挡块,双手控制方法,弹键,限位传感装置,防止压头动作的类似装置或机构等措施进行保护:——移动电焊机位置,应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闭电焊机;——换焊条时应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它导电物件上。在敲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ー产生弧光的作业时,应使用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接有色金属件时,应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解读】使用电焊机从事焊接作业,在非固定动火点必须实行审批制度,固定动火点应有明显的标识,作业现场应配置灭火器材,作业期间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4.13.3砂轮机5.13.3.I砂轮机设备应符合GB4674和JB/T6092的要求,其中:——防护罩要有足够强度和有效的遮盖面;防护罩安装要牢固,防止因砂轮高速旋转松动、脱落;—挡屑板应牢固地安装在防护罩壳上,调节螺栓齐全、紧固;挡屑板应有一定强度,能有效地挡住砂轮碎片或飞溅的火星;挡屑板的宽度应大于防护罩外圆部分宽度;挡屑板应能够随砂轮的磨损,而调节与砂轮圆周表面的间隙,两者之间间隙W6nim;砂轮机防护罩在砂轮主轴中心水平面以上的开口角度W30°时,可不设挡屑板;——砂轮片应完好无裂纹、无损伤;不准使用存放超过安全期的砂轮片,安全期以制造厂说明书为准;——切割砂轮机的法珪盘直径不应小于砂轮片直径的1/4,其他砂轮机法珪盘的直径应大于砂轮片直径的"3,以增加法兰盘与砂轮片的接触面;法
122兰盘应无磨损、变曲、不平、裂纹、不准使用铸铁法兰盘;砂轮片与法セ盘之间应衬有柔性材料软垫(如石棉、橡胶板、纸板、毛毡、皮革等);——砂轮托架应有足够的面积和强度,托架靠近砂轮片ー侧的边棱应无凹陷、缺角:托架位置应能随砂轮磨损及时调整间隙,间隙应W3mm;砂轮片直径50nlm时,砂轮机可不装设托架,否则应安装托架。4.13.3.2安装位置和作业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符合本部分4.1.4的要求;——多台砂轮机应安装在专用砂轮机房内,单台可安装在人员流动较少的地方;砂轮机不应安装在有腐蚀性气体或易燃易爆场所;——砂轮机的开口方向应尽可能朝墙,不能正对着人行通道或附近有设备及操作的人员;如果砂轮机已经安装在设备附近或通道旁,在距砂轮机开口lm~l.5m处应设置高1.8m金属网加以屏障隔离;一作业场所应有排风设施;单台砂轮机带除尘装置的,应保持良好有效,及时清理布袋内积尘;单台砂轮机不带除生装置,且多台在同室作业的,应安装集中除尘装置。4.13.3.3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ー检查砂轮有无裂纹,轻击砂轮有无杂音,确认正常才能安装;新砂轮片安装后,应修整砂轮片外径,待修整后砂轮机无跳动后方能使用:ー禁止侧面磨削,因为砂轮片的径向强度较大,而轴向强度很小,侧面磨削用カ过大会造成砂轮片破损伤人;不准正面操作,操作者应站在砂轮的侧面,以免砂轮片破损伤人;不准2人共同操作;—严禁砂轮机上磨超过长度500mm的エ件及超3kg以上重量工件;严禁在砂轮机上磨薄铁皮和铝、铜材料エ件;ー砂轮机上操作不应戴手套,应使用防护眼镜;有粉尘时,应佩戴防尘口罩。4.13.4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气装备4.13.4.1手持电动工具应符合GB3883.1的通用安全要求;其中:—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及手柄应完好,无破损、无变形、无松动;—开关灵敏、可靠。能及时切断电源,无缺损、破裂;ー电源插头不应有破裂及损坏,规格应与工具的功率类型相匹配,而且接线正确;——1类电动工具绝缘线应采用三芯(单相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铜芯橡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ド只能用做PE线;—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应符合GB/T3787的要求,至少每年应进行ー次绝缘电阻的测量,并在检测合格工具的明显位置粘贴合格标识;电动工具使用500V兆欧表测量,电阻值应不小于表5规定的数值:表5各种类型手持电动工具最小绝缘电阻值测量部位绝缘电阻/(MQ)I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2n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7in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14.13.4.2移动电气设备应符合卜列要求:—防护罩、遮拦、屏护、盖应能防止人手指触及旋转部位,且应完好、无松动,保持旋转平稳,无晃动、无噪声:——电源开关应可靠、灵敏,且与负载相匹配;—移动电器质量应可靠,安全指标符合要求;——间断性使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停用超过三个月),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应测量其绝缘电阻;常年使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应每年测量一次;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1MQ,并保存测量记录。4.13.4.3使用和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建立电动工具和移动电气设备台帐和借用制度,登记种类、数量、保管和使用人、绝缘电阻检测情况等;ー在・般作业场所应选用n类工具,应在・般场所使用I类工具时,应在电气线路中采用额定剩余工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ー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II类或III类工具;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狭窄场所应使用HI类工具或在
123电气线路屮装设额定剩余工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I类工具;——电源线按出厂长度,不应随意接长或拆换,中间不得有接头及破损;不应拖地或接触尖锐物品;—移动电气设备接地故障保护应符合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和移动电气设施容量要求,接地正确,连接可靠:一不应在・个插座上插用多个移动电器;移动电气设备设施周围不能堆放易燃杂物;——移动电器设备设施使用时要做到人走断电,用毕断电;ー非电气维修人员禁止从事移动电气设备的修理;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可能通电的线头应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4.13.5其他维修和辅助设备设施4.13.5.1其他维修和辅助设备设施的选用和配置等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4.13.5.2其他维修和辅助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安全装置等应符合本部分4.1的要求。4.14后勤设施【解读】木模块重点对食堂、绿化保洁、鲁井作业等3个要素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本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4.14.1食堂4.1.1.1食堂环境卫生和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ー现场消防、电气、管道等应符合本部分4.1的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等应是密封型的;—就餐间与后厨间,干湿操作区域应分开设置;食堂内应配置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设施;食堂内地面应符合防滑要求,地面无积水、无油污;地面有水或者下雨天气,及时摆放“小心滑到”等字样的提示牌;—使用蒸汽的设备、设施及场所,应张贴防止烫伤的警示标示:ー液化气瓶和灶台相距应L5m以上或实墙相隔:食堂内应配置灭火毯并完好有效。4.1.1.2燃气专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设置煤气、天然气调压箱、液化气气瓶等燃气专用房,房内不应放置其他杂物;—专用房内保持通风,电气符合防爆要求;宜设自动报警装置;—灭火器、消防栓等符合配置要求,具体执行本部分4.16的要求;—房外设置危险警示标示,人员不应随意进入,门房应加锁。4.1.1.3炊事机械和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ー炊事机械金属壳体、电动机壳体的PE连接均应可靠;炊事机械电源线路应敷设在无泡浸、无高温和无压砸的沿墙壁面;厨房间照明灯应符合防潮要求;炊事机械电源控制开关单机单设,不许几台设备共用ー个开关或用距离较远的闸刀控制;——搅拌操作的容器应加盖密封且盖机联锁;盖机行程限位开关的联锁装置应固定在容器本体±,启盖(以手能抻进去为准)即应断电:—绞肉机、压面机等机械,凡可能对操作者有造成伤害的危险部位,应采取安全防护,且应可靠、实用;绞肉机加料口应确保操作人员手指不能触及刀ロ或螺旋部位;ー绞肉机应备有送料的辅助工具,压面机应备有专用刮面板,严禁用手推料、刮面粉;—压面机(含其它面食加工机械)轧辑应便于装拆,调整灵活、定位可靠;压面机(含其它面食加工机械)加料处应有防护装置,防止手指抻入;ー冷库应有安全警铃或可以从内部打开的保护装置;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完好;—炊事机械和设施的防护装置应符合本部分4.1.3的要求。4.14.1.4专用电梯应符合下列要求:——专人操作,严禁乘人:
124—门联锁完好,门未合闭时电梯不会启动:——构成特种设备的,应定期检验,检验记录和标志在有效期内,具体执行本部分4.10.6的要求;4.14.1.5食品卫生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食堂经营者应取得当地政府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堂经营;—从事餐饮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合格健康证》,持证上岗;从事餐饮人员不应在工作区域内佩戴金银苜饰等饰品、挂物并保持个人卫生;——建立食品留样登记制度;每餐的食品应的样,留样时间和数量应符合当地政府卫生部门的要求:保存食品留样记录;—対每天采购的食品品种及其原料进行登记,并保存肉类的检疫证明;——生熟食品应分别使用各自的冰箱放置保存:生熟食品分别使用各自的案板操作:——对所有的食品用具、炊事机械应每天清洗或消毒:一食堂要设炊事人员专用更衣室,正确佩戴餐饮操作服,并遵守生食间进入熟食更衣的要求,不应随意在不同功能区域随意走动,避免交叉感染。4.14.1.6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本部分4.1.4的要求;——使用加热锅时应缓慢开启蒸汽阀门,加热后手不应触摸锅体以防烫伤;—油锅加热时,不应髙升岗位,观察汕温,防止起火;ー燃气点火时有使用点火棒,不能直接点火,随时注意气体动态;全天不使用应关闭总阀;ー燃气使用情况毎月检査保养•次,燃气输送软管应定期更换,保持完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应及时报告燃气供应单位;ー冷库由专人管理,放假期间应安排巡检;进入冷库应有人监护,穿上棉衣、棉裤等。4.14.1.?保养和维修应符合卜.列要求:—定期对排风机、排油烟系统和管道等进行清洗、保养,并保持记录;ー各种炊事机械的机盖联锁、防护装置等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并保持记录;—保养和维修应符合本部分4.1.6的要求。【解读】本要素适用与企业内部职エ食堂、配送单位及所属宾馆饭店后厨的管理。本要素中关于燃气的要求,不适用于采用燃油为燃料的灶台及场所。进入食堂冷库,可根据时间长短选择相应的防寒衣物,短时间进入不必穿棉衣、棉裤。食堂操作间、原辅材料库房应采取相应的防鼠、防蚊蝇等措施。对于委外承包经营的食堂应签订安全合同或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4.14.2绿化、保洁4.14.2.1绿化机械应符合下列要求:ー绿化机械转动部位的皮带轮、齿轮、链轮与链条、联轴器等应加防护罩或防护盖;——保护镜、肩背带、刀片罩等辅助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定期清理或更换火花塞、汽油吸油管头,并保持记录。4.14.2.2农药的选购、存储应符合下列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杀虫药品;—农药存储应有专门地点,由专人负责保管,并上锁。414.2.3作业活动应符合下列要求:ー从配药到喷撒农药杀虫的全过程,操作人员应正确佩戴橡胶安全防护手套:喷撒农药杀虫时,操作人员应正确佩戴防毒口罩;喷撒农药后要用肥皂反复多次用流动水洗手;ー喷撒农药杀虫作业应在周围环境无人条件下进行,操作人员应站上风,避免喷撒农药时随风漂回身上,造成毒害;喷雾器喷药管无堵塞、无泄漏,无遗撒:一绿化作业使用割草机时,不得将手、脚等部位伸入正在运行的剪草机底盘下;割草机、割灌机、绿篱机等保养与维修时,应关闭发动机,卸下火花塞高压线;不得在室内加注汽油;
125一使用绿化机械设备作业点应有措施防止抛出来的杂物造成人身伤害;宜设立危险警示牌;——植树挖坑应避开地ド管道、电缆等障碍物;用刀(锯)修理树枝时,手不准放在刀(锯)下方,使用高杆的时要防止碰到架空电线,并防止树枝落下伤人,刮大风时禁止修剪树枝;—各类花盆要摆放整齐到位,不准放在通道口、屋顶和其他危险部位,防止坠落伤人;—遇下雨天应及时敷设门厅防滑毯,并放置“当心滑跌”警示标牌,随时拖干地面积水;ー使用电加热茶桶烧开水应经常观察,保持进水阀常开,避免水箱烧干发生事故,并当心烫伤;——玻璃窗、清灰等高处作业时,应符合本部分4.6.6的要求。【解读】绿化机械主要指采用内燃机驱动或电动工具用于绿化的专用机械工具,如割草机、手电锯、农药喷雾器。本要素中保洁主要指室外保洁,不包括室内卫生保洁。4.14.3客井作业5.14.3.1审批和安全交底、监护应符合ド列要求;ー需进入地下井内、池、管道等疏通、清除杂物等时,应按有限空间作业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保存批准记录;交底和监护等应符合YC/T384.1中4.15.3的要求;一客井作业人员应经过企业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方可任职;当地政府要求培训取证的,应通过培训取得证书。6.4.3.2作业安全应符合GB8958的要求;其中:——疏通、清除或检修时,应打开井盖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并对地卜.空间的硫化氢气体浓度和含氧量进行测试,确保氧含量在19%〜22%(体积比),并保持记录;如检测结果超标,需用风机进行鼓风置换;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应每隔半小时用仪器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测,检查氧气和有害气体是否超标,符合要求方可进入;—下井作业人员应佩戴便携式硫化氢浓度报警仪,每次使用前应该调试并确认;进入硫化氢聚集区作业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ド池作业时应将安全带、绳索等放置在作业现场,需从直梯下到井内时和在井内易发生坠落作业场所工作,应佩戴安全带并系上绳索,并在适、ウ位置可靠地固定,由监护人员负责在地面监护;——空气呼吸器每年定期检验,并保持记录;定期进行气体检测分析仪器标定、维护,并保持记录。【解读】鲁井泛指各种地下管网、阀门、通道、相对密闭场所的检査、维护井口。鲁井作业属「冇限空间作业,由于通风不良,经常易发生中毒、窒息等事故。进入有缺氧窒息危险的有限空间作业,需严格遵守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4.15办公设施【解读】本模块重点对办公车辆、计算机房和档案库房等3个要素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本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一GB936!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4.15.1办公车辆4.15.1.1车身外观、车辆系统、车辆轮胎、车辆牌照及附件应符合本部分4.5.3的要求。5.15.1.2车辆安全行驶应符合下列要求:——执行派车制度,不应将车辆交他人驾驶:——轿车和客车等保养周期按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车辆说明书要求执行:—其他运行安全事项应符合本部分4.5.3的要求。【解读】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办公车辆派车制度并严格执行。办公车辆、物流车辆等应按照行业要求安装车辆GPS管理系统。4.15.2计算机房
1264.15.2.1环境和设施应符合GB9361的要求:其中:——计算机房环境应避开易发生火灾危险程度高的区域:应避开有害气体来源以及存放腐蚀、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计算机房应设。用可靠的供电线路;计算机系统用的分电盘应设置在计算机机房内,并应采取防触电措施;从分电盘盘到计算机系统的各种设备的电缆应为耐燃铜芯屏蔽的电缆;计算机系统接地应采用专用地线,专用地线的引线应和大楼钢筋网及金属管道绝缘:室内不应使用除机房设备以外的电气设施;——计算机房应设置防雷装置,具体执行本部分4.9.7。5.15.2.2消防应符合下列要求:——机房其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符合二级耐火等级;ー计算机机房装修材料应使用难燃材料和非燃材料,应能防潮、吸音、不起尘、抗静电等,活动地板应是难燃材料或非燃材料,计算机机房应尽量不使用地毯;ー计算机机房使用的磁盘柜、磁带柜、终端点等辅助设备应是难燃材料和非燃材料,应采取防火、防潮、防磁、防静电措施;计算机机房内所使用的纸,磁带和胶卷等易燃物品要放置于金属柜内;ー机房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在机房内易燃物附近部位应设置烟、温感探测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设置卤代烷自动灭火系统;ー机房除纸介质等易燃物质外,禁止使用水,干粉或泡沫等易产生二次破坏的灭火剂:——计算机机房应设置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的指示灯。4.15.2.3管理和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未经管理人员允许,非专业维护人员不应拆装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涉及电工作业的维修应由电エ进行:——严禁带电插拔外设及主机。拆装硬件设备时,须按顺序进行,注意安全,预防触电,不可野蛮操作。【解读】计克机机房应与办公区隔离,设备间应安装门禁系统,一般情况下设七氟丙烷等气体自动灭火系统,计算机机房内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应加装强制性通风设施。4.15.3档案室
1274.15.3.1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应入内!ー档案库房内资料机、办公用品等应定置摆放:较重的资料宜存放在底层:——档案室应具备防盗、防火、防跌倒等基本保护条件,宜使用防盗门、窗户宜有防盗网:超过2m的资料柜宜设置取物梯台;——档案库房内不应存放与档案无关的杂物;ー档案室无人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并由管理人员负责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电的关闭情况。4.15.3.2电气和消防应符合下列要求;—室内不应使用照明、电脑以外的电气;——不准使用碘鸨灯和超过60w以上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悬挂明显的禁烟、禁火等标示;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现场电气、消防的通用要求,具体执行本部分4.1.1和4.1.2。【解读】档案室包括财务档案室、机要档案室、人事档案室等。档案库房宜选用二氧化碳灭火剂,有效避免档案资料的次生损害。纸质档案对湿度有较高要求,应设置温湿度计,防止档案霉变。档案库房宜设置防盗报警装置,无人值守时应及时布防布控。档案库房内除湿机、空调等养护设备间距应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相关要求。档案阅览室与档案库房应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4.16消防设备设施【解读】本模块重点对消防设备设施的资料和日常管理、建筑物消防设施、固定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控制室管理、专职消防队(站)等8个要素提出了规范性要求,适用于企业各个部位和场所,是防火重点单位消防管理的强制性规范要求。木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29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444—200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A767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YC/T9卷烟厂设计规范——机关团体事业単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建设部建标[2006142号文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
1284.16.1.1应保存建筑物消防设计、验收资料:消防设计和验收资料应符合建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的要求,耐火等级与构件耐火极限、装修材料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和间距、安全疏散、消防车道、建筑构造、消防供水、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防烟和排烟、消防供电及其配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等应得满足GB50016-2006.GB50045.GB50222的要求。4.16.1.2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应明确各类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包括消防管理人员和所在部门两级管理:ー各项消防设施资料,应登记编号,由专人负责,按档案进行管理;各项消防设施资料应与现场设施情况相符:——应设置消防标识并进行管理,硫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应当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灯或反光标志:安全出口标忐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忐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通道疏散指示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标志不应当被遮挡,且保持完好:生产车间、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宜在明显位置张贴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示意图:ー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堆放任何物品: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严禁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ー消防控制室应由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保存监控和检査记录:—消防泵房、专用消防配电室等场所,应实行巡査,并保存记录。4.16.1.3消防设施和灭火器的日常检査应符合下列要求:ー每月至少对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的配置和完好等基本情况进行ー次检查,并保存记录:记录应有检査人员签字,宜实行ー处ー卡的记录方式: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堆场及油罐区、加油站、锅炉房、地下室等场所毎半个月检査・次:现场悬挂保存月度检査记录,现场人员不应挪动和破坏记录:ー每季度至少对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消防电话、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供水、消防电源及其配电、消防电梯、防烟和排烟设施、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等进行ー次检查,全年应覆盖全部设施:检查应保存记录。4.16.1.4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全面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制定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消防控制室的检测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消防控制室的全面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解读】消防设施资料管理具体可参考公安部6I号令要求进行规范。消防设施的检査由企业组织,检测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企业各类消防设施必须全部进行统计编号,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分级管理。4.16.2建筑物消防设施4.16.2.1应确定各生产场所、仓库和民用建筑等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形成分类资料:其中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GB50016-2006中表3.1.1的要求: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GB50016-2006中表3.1.3的要求。4.16.2.216.2.2根据其火灾危险等级,厂房、仓库和民用建筑等建筑物的建筑构件耐火等级应符合GB50016-2006中表3.2.1的要求。4.16.2.3安全出口设置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厂房的每个防火分区、ー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50n!'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符合GB50016-2006中表3.7.4的要求;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在丙类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ー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小于等于300m/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in」时,可设置1个:—民用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ー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ー疏散用楼梯间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它障碍物;楼梯间内不应敷设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设置可燃气体计量表:当住宅建筑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套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ー室外疏散楼梯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016-2006中7.4的要求:
129ー疏散通道应设置应急照明,通道内吊顶及装饰材料应防火登记不应低于A级。4.16.2.4疏散用门和防火门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用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吊门、转门、吊门或者侧拉门,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一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除甲、乙类生产房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的房间且每槌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时,其门的开启方向不限:ー仓库的疏散用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首层靠墙的外侧可设推拉门或卷帘门,但甲、乙类仓库不应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ー建筑中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不应设置卷帘门: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甲级常开防火门;ー髙层厂房(仓库)、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设置封闭楼梯间时,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它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可采用双向弹簧门;——常闭防火门和防火卷帘应经常保持关闭: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有信号反馈的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防火门内外两侧应能手动开启(人员密集场所或有门禁的,仅要求从内开):设置在疏散通道上、并设有出人口控制系统的防火门,应能自动和手动解除出人口控制系统;常闭防火门和常开防火门应设置明显标志:闭门器和开门器应保持完好: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016-2006中7.5.3的要求。【解读】本部分内容全部为《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基本要求。4.16.3固定消防设施4.16.3.1エ厂、仓库区的消防车道应符合GB50016-2006中第6章的要求:其中:——占地面积大于3000mユ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500ザ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油库等甲、乙、両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应设置消防车道,其中占地面积大于30000ガ的可燃材料堆场,应设置与环形消防车道相连的中间消防
130车道,消防车道的间距不宜大于150m,——消防车道与材料堆场堆垛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5m:中间消防车道与环形消防车道交接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半径的要求;——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高层建筑的登高面应为硬路面,并不得占用;—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4.16.3.2室外消火栓应符合GB50016-2006中8.2的要求:其中:一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应当便于消防车的停靠和操作,距水泵结合器的位置不小于15m,不大于40m;——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保护半径不应大于!50m;批注[u33]:“当工艺装置区宽度”是多余,还是未表述完整?已经修改,增加了原来遗漏的内容:句号改为分号一工艺装置区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工艺装置的周围,其间距不宜大于60|叱当工艺装置区宽度大于120m时,宜在该装置区内的道路边设置消火栓;—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应有防冻措施;寒冷地区设置室外消火栓确有困难的,可设置水鹤等为消防车加水的设施;ー室外消火栓、阀门、消防水泵接合器等设置地点应设置相应的永久性固定标识;—室外消火栓不应填埋、圈占;21n内不应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ーー主管部门应形成室外消防栓配备示意图,并建立台账,包括配备位置、型号和数量等。4.16.3.3室内消火栓应符合GB50016-2006中8.3、8.4的要求;其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ボ的厂房(仓库)、超过5层或体积大于10000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它民用建筑,应设置DN65的室内消火栓;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建筑物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消火栓阀门中心距地面为1.1m,栓口应当朝外,其出水方向宜向ド或者与墙面成90°:一消火栓水带应选用中10以上的型号,外观应当完整无损、无腐蚀、无污染现象,与接头应当绑扎牢固;消防水喉接口绑扎组件应当完整、无渗漏现象,与接头绑扎牢固;ー室内消火栓、阀门等设置地点应设置永久性固定标识;不应上锁,周边不应堆放物品;—应形成各生产性场所和大型库房的的室内消防栓配备示意图,并建立台账,包括配备位置、型号和数量等。4.16.3.4消防供水系统应符合GB50016-2006中8.6的要求;其中:一未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并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水量和水压的建筑物,或设置干式消防竖管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水箱;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或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1条进水管,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L/S时,应设置消防水池;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保护设施;—当消防水泵直接从环状市政给水管网吸水时,消防水泵的扬程应按市政给水管网的最低压カ计算,并以市政给水管网的最高水压校核;——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的出水管直接与消防给水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出水管关闭时,其余的出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ー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2条;当其中一条关闭时,其余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消防水泵应与动カ机械应直接连接,应保证在火警后30s内启动;
131—髙层建筑施工时,应设置临时消防用水系统。4.16.3.5消防用电应符合GB50016-2006中11.1的要求,其中:ー建筑高度大于50n1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的消防用电应按ー级负荷供电,即有两路供电线路或有自备发动机供电;一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エ厂、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ー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当采用自备发电设备作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且自动启动方式应能在30s内供电:-消防设备配电箱应有区别于其他配电箱的明显标志,不同消防设备的配电箱应有明显区分标识;配电箱上的仪表、指示灯的显示应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应灵活可靠。【解读】本部分内容全部为《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基本要求。4.16.4建筑灭火器4.16.4.1灭火器配置场所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按GB50140-2005的要求,形成灭火器配置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的种类和危险等级清单,其中厂房、仓库和民用建筑配置场所应分别列出:——各场所火灾种类的识别应符合GB/T4968和GB50140-2005中3.1.2的规定,分为A、B、C、D、E(带电)、F(京饪物)六类:——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应符合GB50140-2005中3.2的规定。4.16.4.2灭火器选择、设置和配置应按GB50140-2005中第4章和第5章的要求进行,符合下列要求:ー识别各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在此基础上划分计算单元并标明各单元的保护面积:计算每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或B):ー确定各单元的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计算和确定毎个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器级别、灭火器的类型、规格和数量;ー确定每具灭火器的设置方式和要求;计算数据应符合单位灭火器最大保护面积(m7A)及修正系数的要求;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GB50140-2005中表5.2.1的要求;B、C类火灾场所的火火器最大保护距离5)应符合GB50140-2005中表5.2.2的规定;D类火灾场所的火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E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不应低于该场所内A类或B类火灾的规定;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烟草制品生产和储存场所应按A类火灾场所配置灭火器,其最低配置基准见表6:表6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危险等级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轻危险级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3A2A1A单位灭火器最大保护面积/(mシA)5075100一应形成各生产性场所和大型库房的的室内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示意图或清单,包括配备位置、型号和数量等;并在现场张贴或由所在部门保存。4.16.4.3灭火器类型选择应符合GB50140-2005中4.2的的要求,其中:—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镀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132一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火火器、磷酸筱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极性溶剂的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灭B类火灾的抗溶性灭火器:—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铁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碟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D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一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镀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应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必要场所可配置卤代烷灭火器,非必要场所不应配置卤代烷灭火器:——禁止配置酸碱型、化学泡沫型、倒置使用型、氯澳甲烷、四氯化碳等国家明令淘汰的灭火器;—禁止配置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4.16.4.4现场灭火器位置、型号、数量等,应与该场所的灭火器选择、设置和配置清单或图表相符,并符合GB50444-2008关于灭火器验收的要求:其中:一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应影响安全疏散:灭火器周围无障碍物、遮拦、栓系等影响取用的现象;ー灭火器箱的箱体正面或灭火器设置点附近的墙面上,应设置灭火器标志,并宜选用发光标志:推车式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定置标志: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ー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且托架无松动、脱落、断裂和明显变形;灭火器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应上锁;——推车式灭火器不应设置在台阶上,在没有外力的情况下,不应自行滑动;批注[心4]:该句是否应表达为:“实际位置不变:两个灭火灣设置之间的距离……”是的,已经修改ー毎个设置点的灭火器类型、数量符合配置清单的要求,|实际位置不变;两个灭火器设置点之间|的距离应小于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4.16.4.5现场灭火器合格有效,符合下列要求:ー灭火器的使用日期、检修或充装日期等有效期标志清晰,且在合格有效期内;灭火器的铅封、销闩等保险装置未损坏或遗失;——灭火器筒体无明显的损伤、缺陷、锈蚀、泄漏;灭火器喷射软管完好,无明显龟裂、喷嘴不堵塞;灭火器的零部件齐全,并无松动、脱落或损伤现象:——灭火器的驱动气体压カ在工作压カ范围内,其中贮压式灭火器压カ显示应在绿区内,二氧化碳灭火器和储气瓶式灭火器可用称重法检査:灭火器未开启、喷射过。4.16.4.6灭火器定期检査和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灭火器的定期检査应由企业相关专业人员承担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COユ灭火器每半年应检査一次重量,用称重法检査。称出的重量与灭火器钢瓶底部打的钢印总重量相比较,如果低于钢印所示量50g的,应送维修单位检修:—干粉灭火器每半年检査干粉是否结块:——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漏、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应及时维修,并保存相关维修记录:——维修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的进行:企业每年制定灭火器维修计划,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应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火火器总数量的1/4:超出时,应选择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火火
133器替代,替代火火器的灭火级别不应小于•原配置的火火等级:正常情况下的灭火器维修周期应符合GB50444-2008表5.3.2的要求及其说明书的要求。4.16.4.7灭火器报废应符合下列要求:—灭火器经过维修,仍然不合格的应报废,其中筒体不合格,不得补焊,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的应报废;—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简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应报废:ー简体明显变形,机械损失严重的,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应报废:ー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应报废;——灭火器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其标识说明的应报废:各类灭火器的报废期限,应符合GB50444-2008表5.4.3的要求及K说明书的要求。【解读】企业各个区域场所的灭火器配置需测算后按规范进行配置,需保留测算记录。灭火器配置时应充分考虑修正系数,具体要求见GB50140第7章。4.16.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16.5.1设置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形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的清单或图表,标明位置、种类和功能、检查检测周期和结果等。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2006中11.4的规定;应包括占地面积超过500ザ或总建筑面积超过!000ガ的烟草制品库房:其中进行磷化氢熏蒸杀虫的库房内,应安装使用抗磷化氢气体腐蚀和灰尘影响的自动火灾监控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白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各项功能应符合GB50166的要求:—火灾报警系统手动按钮附近应设置明显标志:——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全面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査。4.16.5.2自动报警系统自行检查应每季度至少进行ー次,并保存记录:检查内容应包括:ー火灾探测器类别、型号等标志清晰,表面无腐蚀、破损,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探测器安装牢固:探测器上确认灯应当朝向进门时易观察的位置,并正常工作:—每个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ー个防火分区内任何位置到最临近的ー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当大于30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当安装在墙上距地面高度1.3m〜L5m;安装牢固,不应倾斜,且有中文标志:操作启动部件,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当能输出火灾报警信号,其地址码应当与报警控制器显示相同:报警按钮应同时有动作显示:ー火灾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应当采用消防电源,主电源引入线应当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当有明显标志:直流备用电源应当设置专用蓄电池:电源转换功能有效,主电切断时,备电应当能自动投入运行:当主电恢复时能从备电自动转入主电状态:电源指示灯功能有效,主、备电源自动转换时,主、备电源指示灯功能应当正常:ー报警功能有效,能直接或者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它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信号:控制器第一次报警时,可手动消除声光报警信号,此时如再有火灾信号输入时,应当能重新启动:—当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控制器和传输火灾报警信号作用的部件发生故障时,应当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且应当正确指示出故障部位:——自检功能有效,控制器应当有本机自检功能,执行自检功能时,应切断受其控制的外接设备:自检期间,如非自检冋路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控制器应当能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显示预报警和故障信号时,如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应当立即显示火灾报警信号:显示故障信号时,如有预报警信号输入,应当显示预报警信号:——消音、复位功能有效,控制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可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并能手动复位:记忆功能有效,能存贮或者打印火灾报警时间和部位;—楼层显示器应当安装于明显位置,其报警显示应当与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相应,声、光报警信号正常:消音、复位功能正常。【解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委外保养的,每季度至少检査一次,并妥善保留相关记录;自行检査维护的,检查项冃及内容宜形成专用检査表,避免缺项和漏项,需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4.16.6自动灭火系统
1344.16.6.1设置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形成自动火火系统设置清单或图表,标明各设置点的位置、自动灭火系统种类、检查检测周期和结果等:—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部位、种类等,应符合GB50016-2006屮8.4的规定:——自动灭火系统的手动启动器等装置附近应设置明显标志:ー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全面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査。416.6.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保存记录:检查内容应包括:——报警阀组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保护区域的标志牌,压カ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启闭标志应明显,采用信号阀时,反馈信号应正确:湿式报警阀上的压カ开关应当能直接启动主泵:控制阳应全部开启,并用锁具固定手轮:一报警阀等组件应灵敏可靠:压カ开关动作应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信号:开启试验阀,观察报警阀的启动,开启手动阀门,报警阀动作应当正常:ー预作用报警阀组空气压缩机和气压控制装置状态应正常,压力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电磁阀的启闭及反馈信号应灵敏可靠:一水力警铃应当安装在公共通道或者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与报警阀的连接长度不应当大于20m.鸣响时间应当在90s内,且声音正常:——试水阀门关闭后,湿式报警阀压カ开关及水力警铃能及时复位:―水流指示器应有明显标志:信号阀应全开,并应反馈启闭信号:水流指示器的启动与复位应灵敏可靠,并同时反馈信号:当信号阀关闭时,其反馈信号(报警信号)应当正常:ー喷头应确保正常喷水,不应有变形和附着物、悬挂物,无堵塞、变形等影响使用的现象:——喷淋水泵电源一旦失去,或主泵发生故障,备用电源能自动启动;水泵设备完整,无损坏、无锈蚀:止回阀、放水阀、泄压阀安装符合要求,无渗漏:进水管数量不少于2路:进出水口均安装压カ表,且完好:出水压カ表应当在出口止回阀后:主泵与控制柜的标识应当清晰且ーー对应:阀门应当设明显启闭标识:ー稳压系统常用电源一旦失去,或主泵发生故障,备用电源能自动启动:手动启停泵应当正常:当达到设计启动条件时,稳压泵应当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カ时,稳压泵应当自动停止运行:水泵设备完整,无损坏、无锈蚀:止回阀的阀门安装符合要求,无渗漏:压カ表应当在出口止回阀后,且完好:——系统联动试验时,开启各区最不利点的末端排水装置,喷淋泵的动作情况应当正常:测试各区最不利点及最有利点的动压,数据应符合设计要求:预作用、雨淋、水幕系统受火灾报警器或者转动管控制的自动联动应当正常。4.16.6.3气体灭火系统应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保存记录:检查内容应包括:ー防护区安全设施完好有效:防护区应当有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防护区的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防护区内和入口处应当设声光报警装置、释放指示标志;无窗或者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和地下防护区应设置排气装置;门窗设有密封条的防护区应设置泄压装置;ー储瓶间及系统组件应有专用储瓶间,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门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乙级;室内温度0C〜50℃,照明应当满足操作要求;储瓶间出口应当直通室外或者疏散走道;地下贮瓶间应当设机械排风装置;组件应固定牢固,手动操作装置的铅封应完好,压カ表的显示应正常;ー储瓶应有耐久性标记、编号,注明灭火剂名称;储瓶外观无机械性损伤;高压软管连接可靠;操作面距墙或者操作面间距不小于1m;储瓶充装量称重或者査压力表符合要求;——喷嘴的外观无机械性损伤,表面及孔口无污物;喷嘴安装间距不大于61n,距墙不小于2m且不大于4m;—选择阀手柄附近应当有标明防护区的永久性标牌;ー阀驱动装置电磁驱动的,电气连接线敷设,电磁铁芯动作灵活性应符合要求;气动驱动的,气瓶电磁阀动作灵活性及电气连接敷设、驱动气体的压力值应符合要求;—手动应当能启动气体灭火装置,白动延时30s:防护区外声光报警情况正常;释放指示亮灯时间、复位情况正常;相关的联动设备动作情况正常;反馈至大楼中控室的信号情况(火警、放气、故障)正常。【解读】消防自动灭火系统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检查项目及内容宜设计成专用检查表,避免缺项和漏项:委外保养的,需保留相关记录。4.16.7消防控制室4.16.7.1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建立消防控制室(含摄像监控装置、消防电话、报警装置、应急广播等)设备设施的清单或图表,标明位置、种类和功能、检査检测周期
135和结果等;—不需或无法安装自动灭火和自动报警装置的生产乍间、仓库(含露天堆场)和其他消防重点部位,如计算机房、档案室等场所应设监控点,安装摄像监控装置(可与治安监控系统共用),进行24小时监控;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机械防烟和排烟设施、消防供水等设施的控制、消防电话、报警装置、应急广播等应设在消防控制室内;联网、联动控制、应急程序、信息记录等应符合GA767的要求。4.16.7.2消防控制室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ー层,但应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控制室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室内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消防控制室的控制和显示功能有效;能控制消防设施的启、停,并应显示其工作状态;对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启、停,除自动控制外,还应能手动直接控制;能显示火灾报警、故障报警部位;能显示保护和监控对象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等;能显示消防供电电源的工作状态;—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4.16.7.3报警装置和应急广播应符合下列要求:ー报警装置应每个防火分区至少设置ー个,位置宜设在各楼层走道靠近楼梯出口处:应有中文标志:一报警装置应在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的控制信号后,发出声警报或声、光报;一应急广播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其数量应保证从ー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ー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走道内最后•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大于12.5m;—应急广播扬声器外观完好,音质清晰: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声警报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4.16.7.4消防专用电话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消防控制室设消防专用电话总机,专用电话系统应为独立的通信系统;——电话总机应与消防电话分机保持通信畅通,各消防值班室、企业消防队(站)、总调度室、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备用发动机房、变配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房等与消防联动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应有分机;—分机应以直通方式呼叫;消防控制室应能接受插孔电话的呼叫:ー消防控制室及各消防值班室、消防队(站)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或24小时开机的移动通讯设备。【解读】消防控制室各种资料、应急报警处置程序、记录填写、信息传输等等具体可参见GA767-2008《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4.16.8消防队(站)4.16.8.1专职消防队(站)日常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建立专职消防队设备设施台帐或清单,登记各类设施设施的型号规格、数量、位置、管理人等,并规定需检测设备的检测周期:ー专职消防队应建立值班、接警等制度,包括建立接警台帐、规定接警和与外部公安消防队联系的流程等;ー专职消防队参加灭火战斗后,应总结战斗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对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或整改意见,并报企业安全主管领导批准。416.8.2专职消防队(站)训练应符合下列要求:——专职消防队应建立日常训练的制度,并确定训练科目及其训练教材或方法:ー专职消防队训练内容重点是现场灭火和救援,应根据各现场的灭火方案进行训练;并保存训练记录:——专职消防队的训练,每年宜安排数次公安消防队人员现场指导或组织联合训练;一志愿消防队队员应参加企业火灾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参加本地区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演练;具体执行YC"384第1部分4.18.3的要求。4.16.8.3设备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专职消防队(站)应配备能与当地消防局消防指挥中心联通的无线通讯设备;每辆执勤消防车宜配备1台能同所属的公安消防中队联通的无线通讯设备:——消防队(站)配备的消防车辆、灭火和抢险救援器材器材、救护器材等配备应符合国家城巾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无车消防队(站)除车辆外,其余要求可参照其规定执行。—毎月对设备设施进行一次保养维护和外观检査,并保存记录;ー毎半年对消防车进行ー次系统检査,包括需由具有资质单位进行的相关设施检测,并保存记录;
136ー消防人员救护器材应定置摆放,并设置标志:每月检查ー次,并保存记录;应按其使用周期和检查情况,及时更新。【解读】
137专职消防队(站)的器材、装备、基础设施等配置和管理标准,可参照公安部消防局2005年发布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4.17作业环境【解读】本模块重点对办公场所、厂区作业环境、车间作业环境和员エ宿舍等4个要素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本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22厂矿道路设计规范——YC/T9卷烟厂设计规范——YC/T38卷烟厂照明设计标准——YC/T205烟草及烟草制品仓库设计规范——YC/T323—2009卷烟企业安全标识使用规范——YC/T336—2010烟叶工作站设计规范——YC/T384.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1部分:基础管理规范4.17.I办公场所5.17.1.1防火和消防应符合下列要求:——消防通用要求,执行本部分4.1.1的要求:——办公场所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包括汽油、烟花爆竹、打火机加气罐、油漆及稀料等,需施I:作业时应办理手续:―办公场所应划定吸烟区,并放置烟缸等用于烟头熄灭的装置:严禁在吸烟区外吸烟,严禁烟头未熄灭人员离开现场;—办公场所的安全出口设置应符合本部分4.16.2的要求;严禁堵塞或变相用作其他用途:安全疏散标志完好,并有应急照明。4.17.1.2电气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电气通用要求,执行本部分4.1.11的要求;批注[U35]:——办公场所严禁乱拉电线:严禁非专业人员拆装电源和电器设备;严禁使用煤气炉、电炉、笔メ为4丄2,己经修改为4.”电暖气等电加热器具:—办公场所使用的空调器、饮水机、插座板等电器应具有''3C”认证标志:电器插头无松动、电源线无裸露、老化等现象。【解读】会议室也属于办公场所,大型会议室属人员密集场所。办公区域宜按照6S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定置管理,宜在醒目位置设置办公室楼层分布平面示意图。4.17.2厂区作业环境4.17.2.1厂区定置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厂区有定置图,定置图上应注明各建筑物、物料堆放点、道路及管线等位置,厂区内无杂物,无图、物不符合等状况;—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并实现定点、定位;垃圾存放点有防吹散、防污染措施;
138一危险固体废弃物应有专门存放点,存放点有防渗漏措施,且应按照国家规定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出入口不宜少于两个,主要人流入口宜与主要货流入口分开设置。4.17.2.2厂区道路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主干道、单向道及人行道宽度均应符合GBJ22的相关规定,且主干道为环形,单向道在尽头应设置回车场:—路基牢固,路面平坦,无台阶、无坑沟:盖板齐全,坡度适当:—排水管网畅通,路面无积水、积油:—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铁路与道路交叉处的平交道口,应当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铁路平交道口路段标线或者安全防护设施:——跨越道路上空架设管线距离路面的最小净高不应小于5m,跨越道路ヒ空的构建筑物距离路面的最小净高,应按行驶车辆的最大高度或车辆装载物料后的最大高度另加(0.5〜Dm的安全间距采用,并不宜小于5m:——利用主干道一边堆放产品或停置车辆的应有划线标志:不应在转弯处或通道两侧堆放物品或停置乍辆:各类主干道的通道线内不应存放任何物资、生产生活垃圾、车辆等。4.17.2.3厂区标志应符合丫07323的要求;其中:ー厂区门口、危险路段应设置限速标牌和警示标牌:厂区门口、危险路段的最高车速宜规定为5km/h;ー交叉路口若有视线盲区则应设反光镜,反光镜无破损,角度和高度应便于观察道路盲区,避免道路盲区和死角:—厂区道路应有明显的人、车分隔线:—在厂区设置禁止标志,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跨越、禁止攀登、禁止入内、禁止通行等;——在厂区的危险部位、施工部位、交通要道等处应设置注意安全、当心触电、当心坠落、当心坑洞、当心滑跌、当心车辆、前方检修绕行等警告标志。4.17.2.4厂区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照明灯布局合理,无照明盲区,厂区主干道和安全通道的照度满足行人和车辆的安全要求:符合GB50034的要求;——照明灯具完好率达100%。4.17.3车间作业环境4.17.3.1车间定值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制定车间定置图,并根据现场变化及时更新:产生相同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相对集中,且与其他作业区域分开:员エ休息间、会议室等聚集场所与作业区域隔离,疏散通道保持畅通:推车等简易搬运工具应明确规定放置地点:对安全通道和堆放物品的场所要划出明显的界限或架设围栏;堆放物品的场所应悬挂标睥,写明放置物品的名称和要求;ーエ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平稳,高度合适,沿人行通道两边无突出或锐边物品;ー按下列原则确定物品的放置方式:物料堆放整齐,重物在下,轻物在上,易损物品要固定,易倒物品要挤压住;长物要放倒,立体堆放的材料和物品要限制堆放高度,最高不应超过底边长的三倍;滑动物件要有支架或稳固措施,圆筒产品或エ件滚动面不应面向安全通道;物料摆放不应超高:在垛底与垛高之比为1:2的前提下,垛高不超过2m:泡沫塑料堆垛不超过3.5m:堆垛间距合理,便于吊装或保持消防通道畅通。4.17.3.2通道和作业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人车分离,车行道和人行道宽度符合标准,且通道线明显清晰:具体通道要求见表7。表7车间通道要求通道要求宽度/m行人通道20.8叉车单向行驶22.0车行道23.5—车行道、人行道上方的悬挂物应牢固可靠:当人行道上方有移动物体时,应设置安全防护网:处于危险地段的人行道,应设置防护栏杆,并有警示标识:地面平坦,高低差不超过5cm:无绊脚物;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排水管网畅通,路面无积油积水:主干道及人行安全通道无占道物品;
139—设备设施操作点脚踏板应齐全完好,牢固可靠,且采取了防滑措施;一生产作业点、工作台面和安全通道采光照度应满足生产作业的要求,采光系数和天然光临界照度符合GB50034的相关要求;硫散通道应配备应急照明灯:照明灯具应完好,符合设计要求,不应随意更换种类和功率。4.17.3.3设备设施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ー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的范围计算):大型22m、中型21m、小型20.7m:大小设备同时存在的,均按大型设备计算:其中设备外形最大长度ユ12n)为大型,6m〜121n为中型,<6m为小型:——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最大的范围计算):大型ふ0.9m、中型20.8m、小型ふ0.7m:—设备与墙柱之间应按照最大距离计算,大型2Llm、中型20.8m、小型ふ。.7m:ー在不影响操作的前提下允许放置工具箱;操作空间(设备间距除外),大型21.1m、中型0.7m、小型20.6m:・各种操作、观察部位布置应便于操作,防止人员伤害、防止接触粉尘、噪声及有毒有害物质:各种操作、观察部位布置应符合人机工程学原则,防止操作者疲劳,防止造成健康伤害。4.17.3.4安全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应明确车间需有标志的部位及标志要求:——各类标志的使用等应符合YC/323要求。4.17.4员エ宿舍4.1.1.1宿舍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宿舍设管理员,负责对住宿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等进行登记,登记记录保存期至少1年:——住宿人员不应使用除宿舍配备的热水壶、电风扇、电视及个人电脑等以外的电气,如有特殊需要,应经过宿舍管理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不应在宿舍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住宿人员不应私自带其他人员留宿;一宿舍清洁人员每日清理房间,检查室内是否遗留易燃易爆等物品,烟缸内未熄火的烟帯不应倒入垃圾袋中。4.17.4.2设备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电气线路完好,严禁乱拉电线及电源接线板;使用的电视机、空调器、饮水机、插座板等电器应具有“3C”认证标志;电器插头无松动、电源线无裸露、老化等现象;——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拿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每月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现场人员不应挪动和破坏记录:—房间内张贴应急疏散指示图或疏散需知;宿舍通道保持畅通,所在楼层应有两个以上安全出口,通道应有安全出口标志。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安全疏散必经的部位,应设应急照明灯:—房间内显著位置配置“禁止卧床吸烟”的标志,并放置烟缸:——室内装修油漆、材料等应符合国家消防防火和健康环保标准,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应达标,投入使用后不应有异味;——宿舍区饮水机宜每月进行1次消毒,保持记录:—水龙头冷热标识清晰,地面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ー卫生间应有自然通风管井或独立机械排气装置;使用燃气热水器的,不应安装在浴室内,并有强制排风措施;—淋浴房玻璃应粘贴防爆膜,以便减少玻璃碎裂伤人;——浴室内无尖锐物。4.17.4.3住宿人员行为应符合下列要求:—室内不应存放或使用危险及违禁物品;—不应躺在床上吸烟,烟灰、烟蒂不应丢弃地上;—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应乱扔、乱放。5烟草エ业企业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要求
140【解读】本部分主要针对烟草行业企业特有的专用设备安全技术和现场管理提出了规范性耍求。5.1制丝【解读】本模块适用于烟草工业企业制丝生产,涵盖了制丝车间生产作业现场涉及的作业现场要求、制丝线设备、储叶(丝、梗)柜、香精糖料配料间、设备安全装置保养检修等5个要素,规范了制丝生产线各设备的安全运行要求及设备安全装置的通用要求和保养检修要求。本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YC/T0009卷烟厂设计规范——YC/T38-1996卷烟厂照明设计标准——GB16754-2008机械安全急停设计原则一GBT18831-2002机械安全带防护装置的联锁装置设计和选择原则一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5.1.1作业现场要求—作业现场电气、消防、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职业危害的通用要求,应符合本部分4.1的要求;——作业现场的照明采光应满足安全作业要求,具体执行YC"9、YC/T38的要求。5.1.2制丝线设备5.1.2.1拆箱、开包、选洗梗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人工拆箱、开包、选洗梗及其他粉尘较大场所,应有除尘装置:一水洗梗使用热水,应有水温控制装置,并完好有效,防止烫伤。5.2.2.2切片机应符合下列要求:——附带的紧急停机拉绳(救命绳)无磨损,完好,保存更换记录:一打开检修门时,报警声响提示,同时在程序上设置连锁,禁止启动:关闭检修门后,人ェ(或白动)在控制程序上进行复位,确认故障消除后オ能重新运转:ー换刀时,刀片应移向上限位置,由安全杆固定;安全杆采用相应措施锁定,防止拆卸过程中刀下落伤手:换刀时佩戴防割手套:5.1.2.3微波松散应符合下列要求:——设备开关有声音提示,并设置故障报警灯;设备箱内应设置摄像头监视,输出图像应清晰;前后抗流门密封条完好无损;一如需进入设备内部工作,应关闭电源并上锁,或在电源开关旁设专人监护;同时支好抗流门保险支架后,方可进入;前后抗流门密封条不应粘连烟叶碎片,不应用沾有油污的器具接触密封条;进入谐振腔清扫或维修设备时,不应将任何物件遗留在谐振腔内;操作人员注意观察箱内摄像头图像,防止烟包内金属物接触微波引起升温冒烟;——微波装置的控制应符合本部分4.1.5的要求。5.1.2.4压梗机顶部和侧部安全防护罩和联锁装置应符合本部分4.1.3的要求。6.1.2.5切丝、切梗机应符合下列要求:——联锁装置应符合本部分4.1.3的要求;—打开刀鋸制动装置,刀鋸停止转动;ド切割条(下刀门)安全镶钉有效可靠;—观察窗完好,透明度清晰;挡灰装置完好,能有效防止粉尘外泄;ー设备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观察砂轮磨刀产生的火花,集灰盒内保持清洁,防止火花引燃堆积粉尘;一将机头罩打开,设备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砂轮安装;砂轮螺钉紧固,手动检查沙轮固定性;——在机器停稳以后进行换刀活动,换刀片应佩戴防割手套;换刀时,将刀鋸定位,夹刀板卸下放置稳当,装上刀片后,拧紧螺帖,盖好门罩后进行磨刀;机头架和磨刀打开时刀片落出,刀片锋利,操作时应注意防止划伤;—每班清理除尘箱内的烟沫,防止磨刀火花残存引起烟沫阴燃。
1415.1.2.6回潮加料类设备和干燥设备应符合ド列要求:ー隧道式回潮加料设备上盖门接近开关联锁系统完好,符合本部分4.1.3的要求;ー隧道式烘丝机加热器密封完好:气流式烘丝机安全预警装置、自动喷淋装置等齐全、可靠,温度超过设定值时,自动报警启动;气流式烘丝机火花探测器检测到异常光亮时,自动报警启动;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煤气时,宜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配备便携式检测仪器;烘焙机光电开关接受和发射功能可靠有效,打开防护罩时,设备应自动停机,发出报警;一烘丝机正常工作时严禁打开烘箱门,防止热气流烫伤;隧道式烘丝机停机快速冷却降温后,ォ允许打开接灰箱门,以防止自燃;及时清理烘干室内残留烟叶,防止残留烟叶燃烧。6.1.2.7掺配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设备筒体门联锁装置完好,有效,符合本部分4.1.3的要求;——设备运转中不准随意打开或拆卸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当发生物料堵塞时,除关闭电源开关外,还应关闭现场隔离开关,并挂上警示牌。5.1.2.8辅连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防护罩或防护盖,应符合本部分4.1.3的要求;一启动输送设备前,确保设备上无人或异物;严禁踩压电子皮带秤、振槽、振筛、输送带。5.1.2.9坏烟机应符合下列要求:——翻箱机门联锁装置完好,符合本部分4.1.3的要求;ー上料输送带不畅或出现异常,应停机处理;拉车运送坏烟材料时,按规定路线运输,防止撞人:设的密闭不严,粉尘密度较大的作业环境,操作人员应佩戴防尘ロ罩。【解读】本模块重点描述了制丝线主要设备的安全技术,其中开包、分切部分用到机械手,真空回潮使用的压カ容器、气流烘丝用到的烘丝炉、髙大设备、有限空间设备的检修作业均风险较高,主要风险为机械伤害、火灾、高处坠落等风险:其他机械设备执行通用要求。同时,制丝过程产生的粉尘需要关注,降低和消除职业危害。坏烟机,又称残烟处理机。5.1.3储叶(丝、梗)柜5.1.3.1储柜防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储柜尾部应设置观察门,出料口拨料鋸应设置防护门,防护门张贴手部不应进入的警示标示;——储柜开机工作后,宜悬挂正在运行的标志,或有工作灯显示正在工作。5.1.3.2分配、铺料小车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ー接近限位开关或行程开关完好,正常工作:当小车接近限位开关时,应有报警提示:—机械防护撞块完好,弹簧无缺损。5.1.3.3箱式储丝柜应符合下列要求:——较道输送线外露运动部位防护罩网、急停开关,符合本部分4.1.3的要求:——储丝柜部件翻转、拆単等运动部位,应有防护栏或网,防止人员肢体进入,并有警示标忐:宜有联锁装置:—喂料机安全防护装置,急停开关符合本部分4.1.3的要求。5.1.3.4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开机前先启动报警器,确保柜内无人方可开机;——巡检人员进入储丝柜巷道时,不准随意打开或拆卸运行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ー小车运行时,人员不准进入短道区;即使要调节接近开关,也应在柜外进行:
142—操作人员不应随意进入柜内打扫卫生和处理故障,必须进入时,应先停机,在操作台挂警示牌,两人以上工作,方能进入柜内:——清洁出料口拨料根时,不可用手,应使用工具,同时应关闭隔离开关,挂上警示牌:当发生物料堵塞时,关闭隔离开关和电源开关,并挂上警示牌后,オ允许疏通:—清扫布料乍上残留的烟叶或烟丝时,应关闭隔离开关,挂上警示牌:处理完毕后,方可复位。【解读】本部分重点风险在于翻箱喂料エ序,进入柜体内清扫作业需要挂牌警示,轨道布料机各种安全装置完好有效,电气开关、灭火器材等保持清洁,现场无杂物堆放。5.1.4香精糖料配料间5.1.4.I香精存储和配料应符合下列要求:—环境通风畅通,避免易爆气体浓度超标:——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禁止火种入内,室内不得混放其他类物品:——现场设置温度计,室内温度不应超过40℃。5.1.4.2糖料存储和配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压カ容器储罐及附件悬挂定期检验合格标志:压カ表应设置上限红线标志,压力控制在红
143线所示安全工作范围内:―室内不得混放其他类物品。5.1.4.3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搬运香精时,应轻拿轻放:防止倾倒,并拧紧桶盖;运送途中应远离火种,严防跑、冒、滴、漏,确保密闭性;—溅在地面的汤料,要及时清洗,以免滑倒;—配料间管道维修前应先进行通风清扫。【解读】配料间防火、防泄漏是重点风险,均采用防爆型电气设施,采用蒸汽辅助加热的需要保持良好通风,并重点做好防止料液泄漏的应急准备工作。5.1.5设备安全装置保养检修5.1.5.1设备安全装置的通用要求,执行合本部分4.1.6的要求。5.1.5.2核子秤、X光秤等放射源和放射装置应符合本部分4.1.5.3的要求。5.1.5.3微波松散设备安全联锁门应符合本部分4.L31的要也批注叩36]:52膨胀烟丝原笔误为4.5.L4,现已修改为4.1.3【解读】本模块重点对膨胀烟丝设备的安全技术和现场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冇的企业膨胀烟丝是制丝车间的一部分,有的是单独的ー个车间。由于二氧化碳膨胀设备中有较多的压カ容器,生产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缺氧窒息、冻伤、蒸汽烫伤、噪声较大等危害,故将此単独作为ー个模块进行描述。本模块涵盖了膨胀烟丝生产作业现场涉及的作业现场要求、C02法膨丝冷端设备、C02法膨丝热端设备、在线膨丝设备、储丝柜、设备安全装置保养检修等6个要素,对膨丝设备的安全管理、安全运行和设备安全装置的维护检修及应急准备等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本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一GBT18831-2002机械安全带防护装置的联锁装置设计和选择原则——TSGR0004-2009固定式压カ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GB17265-1998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5.2.1作业现场要求—作业现场电气、消防、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职业危害的通用要求,应符合本部分4.1的要求;——作业现场的照明采光应满足安全作业要求,具体执行YC"9和YC”38的要求。5.2.2C0ユ法膨丝冷端设备5.2.2.1低压回收罐、高压回收罐、エ艺罐、储罐应符合下列要求:—构成压カ容器的罐体和压カ表、安全阀应悬挂定期检验合格的标志;压カ管道应经常保持密闭;安全阀、调压阀启闭灵活,性能可靠;压カ容器和压カ管道的具体要求,执行本部分4.10.2、4.10.3的相关要求;—应规定各种罐的正常和放气后压カ值,并形成技术文件或标准;并下发到现场。5.2.2.2浸渍器应符合下列要求:—打开安全门,报警器应报警,程序自动切入安全模式;关闭安全门,应在程序上进行人工切换方可复位;——配置超声波液位检测器或放射源液位检测器,避免浸渍器内部液态二氧化碳液位超高;
144浸渍器的像皮密封圈应完好、可靠。5.2.2.3应急准备和报警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车间建立应急器材配置清单;并规定定期检査检测的周期和要求,其中应包括固定式二氧化碳浓度检测探头、手持二氧化碳检测仪、报警装置、自动/人工切换排风系统、空气呼吸器、灭火器材等:二氧化碳检测仪毎半年定期校准,急排风系统每半年定期检査,空气呼吸器定期检验,并保存记录:—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处置内容应包括二氧化碳泄漏、压カ容器爆炸等。5.2.2.4现场警示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在储罐和浸渍器区域张贴二氧化碳性质说明标志:—浸渍器出口处和干冰烟丝储存仓进ロ处张贴手勿直接接触干冰烟丝、防止冻伤的标志。5.2.2.5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设定专人负责对压カ容器的安全管理:压カ容器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并持证上岗;一严格按冷端设备的开关顺序进行操作:当各压カ容器的正常压カ接近上限时,应检查设备并进行人工排气减压,使其压カ达到要求:当压カ容器压カ出现异常波动时,现场应有2人以上进行处置:按エ艺要求,定时检査压カ容器罐的工作压カ、液位等技术参数,并保持记录:非生产时段或节假日,应安排值班人员定时对压カ参数进行跟踪,并保持记录。超压后应当及时对压カ容器进行泄压:ー对二氧化破充液供应运输单位、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槽罐车应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证,检验合格证书,并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槽罐车驾驶人员应取得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合格上岗资格证:装卸和充装过程应在企业相关专业人员在现场监护下进行:—浸渍器关闭上下盖过程中,安全门关闭情况下,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关闭区域内:一进入压カ容器前,应先放压,并使用压缩空气置换;用手持二氧化碳检测仪检测压カ容器内浓度,挂上警示牌方可进入:现场应有监护人:进入低温压カ容器前,应先升温至接近常温状态:—若需直接接触低温干冰烟丝时,应穿戴防冻手套等:进入二氧化碳浓度超标的容器内作业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解读】本要素中不仅对冷端设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对应急处置、外来相关方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由于其危险性相对较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备各种安全连锁和报警装置必须保持灵敏、有效、完好、可靠。5.2.3COユ法膨丝热端设备6.2.3.1焚烧炉应符合下列要求:——煤气、燃气、燃油管道、阀门,液化气瓶软管完好,无泄漏:使用煤气、燃气、液化气的区域张贴危险告知:存储燃油的储罐或油桶按本部分4.2.6的要求执行:—现场应有强制排风装置:如燃烧装置在独立封闭的室内,宜使用防爆排风电机。5.2.3.2干冰烟丝储存出口处张贴手勿直接接触干冰烟丝的标志。6.2.3.3应急准备和报警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建立燃气或•氧化碳浓度检测系统和应急器材配置清单配置清单:并规定定期检査检测的周期等要求,其中:应包括固定式燃气浓度检测探头、手持燃气检测仪、报警装置、自动/人工切换排风系统、空气呼吸器、火火器材等:气体检测仪每半年定期校准;急排风系统每半年定期检査:空气呼吸器每年定期检验:并保存记录:—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处置内容应包括燃气泄漏、油品泄漏等。5.2.34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焚烧炉点火前,保证燃气进气压カ,点火压カ和压缩空气压カ在正常范围内:—开关蒸气阀侧身站立,缓慢开启;——清洁回潮筒、冷却振槽等运动设备时,关闭隔离开关,并用锁锁定,钥匙自带或交监护人;—如需直接接触低温干冰烟丝时,应穿戴防冻手套、劳动防护鞋等;——操作热端设备时正确佩戴防噪音耳罩(塞)。
145【解读】热端设备存在高温烫伤风险、燃气或燃油泄漏风险等,在应急处置和故障排除过程中要求较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各种安全连锁和报警装置必须保持灵敏、有效、完好、可靠。5.2.4在线膨丝设备5.2.4.1燃烧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燃气、燃油管道、阀门无泄漏;使用燃气的区域张贴危险告知;存储燃油的储罐或油桶按本部分4.2.6的要求执行;——现场应有强制排风装置;如燃烧装置在独立封闭的室内,宜使用防爆排风电机。5.2,4.2烘丝机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隧道式烘丝机加热器密封完好;——气流式烘丝机安全预警装置齐全、可靠,温度超过设定值时,自动报警启动;——气流式烘丝机火花探测器检测到异常光亮时,自动报警启动;——使用油料、天然气、液化气、煤气时,设置泄漏检测仪,当超过预置报警浓度,应发出报警;—烘焙机光电开关接受和发射功能可靠有效,打开防护單时,设备应自动停机,发出报警。5.2.4.3烘丝机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正常工作时严禁打开烘箱门,防止热气流烫伤;—隧道式烘丝机停机快速冷却降温后,オ允许打开接灰箱门,以防止自燃;——及时清理烘干室内残留烟叶,防止残留烟叶燃烧。【解读】本要素重点描述在线烟丝膨化和梗丝膨化设备和烘丝设备,使用燃气的应防止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烘丝过程中由于高温气流容易导致烟丝受热不均匀出现碳化、燃烧等情况,因此需要加装火花探测器和温度传感报警器。设备各种安全连锁和报警装置必须保持灵敏、有效、完好、可靠。5.2.5储丝柜6.2.5.1储柜防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出料口拨料辐应设置防护门,防护门张贴手部不应进入的警示标示;—储柜开机工作后,宜悬挂正在运行的标志,或有工作灯显示正在工作。5.2.5.2分配、铺料小车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接近限位行程开关完好,正常工作;当小车接近限位开关时,状态灯应亮起;—紧急限位行程开关无位移,灵敏、可靠;—机械防护撞块完好,弹簧无缺损。5.2.5.3箱式储丝柜应符合下列要求:—短道输送线外露运动部位防护罩、网完好有效;急停开关完好有效;——储丝柜翻转、拆单等运动部位,应有防护栏或网,防止人员肢体进入,并有警示标志;宜有联锁装置;—喂料机安全防护装置、急停开关,符合本部分4.1.3的要求。5.2.5.4安全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开机前先启动报警器,确保柜内无人方可开机;——巡检人员进入储丝柜巷道时,不准随意打开或拆卸运行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ー小车运行时,人员不准进入短道区;即使要调节接近开关,也应在柜外进行:——操作人员不应随意进入柜内打扫卫生和处理故障,必须进入时,应先停机,在操作台挂警示牌,两人以上工作,方能进入柜内:一清洁出料口拨料短时,不可用手,应使用工具,同时应关闭隔离开关,挂上警示牌:当发生物料堵塞时,关闭隔离开关和电源开关,并挂上警示牌后,オ允许疏通。【解读】本部分同5.1.3要求。5.2.6设备安全装置保养检修
1465.2.6.1设备安全装置的通用要求,执行合本部分4.1.6的要求。5.2.6.2液位探测器放射源、核子秤、X光秤等放射源和放射装置管理应符合应符合本部分4.1.5.3的要求。5.2.6.3煤气、燃气、燃油管道和阀门、液化气瓶软管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指定设备管理人员,每月检査ー次,确保无泄漏,并保持记录:——定期更换液化气软管,并保存记录。5.3卷接包和滤棒成型【解读】本模块涵盖生产作业现场要求、卷接包、滤棒成型、运输和配料、设备安全装置保养检修等5个要素,从现场安全管理的角度提出了通用的规范性要求,主要针对生产作业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安全隐患、不规范现象。有的企业卷接包和滤棒成型是两个车间,本部分内容同时适用。本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YC/T9卷烟厂设计规范——YC/T38-1996卷烟厂照明设计标准——GB16754-2008机械安全急停设计原则-GBT18831-2002机械安全带防护装置的联锁装置设计和选择原则——GB/T20867エ业机器人安全实施规范——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一GB6067.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5.3.1作业现场要求一作业现场电气、消防、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职业危害的通用要求,应符合本部分4.1的要求:一作业现场的照明采光应满足安全作业要求,具体执行YC/T9、YC/T38的要求。6.3.2卷接包7.3.2.1卷接机应符合下列要求:ー电烙铁周围严禁堆放纸屑、抹布、棉纱及其它易燃物品:关机后,电烙铁应能自动抬起或自动脱离:——盘纸自动换盘机防护门联锁装置完好,人员进入应停机:急停开关符合本部分4.1.3的要求:
147ー卸盘机和装盘机各防护门联锁装置完好有效,符合本部分4.1.3.1的要求:卸盘机机械手应有旋转的警示标志,并符合本部分4.1.3的要求:装盘机翻转部位门应有联锁装置,并完好有效;——操作中严禁用手触摸各种刀口;及时清除刀头箱内烟沫和杂物和刀头箱内壁上的油泥,刀头箱内不得有残余火星,防止堆积物起火;——卷接机磁选部件周边应设置强磁场警告标示。5.3.2.2包装机应符合下列要求:ー电烙铁周围严禁堆放烟丝、纸屑、抹布、棉纱及其它易燃物品;关机后,电烙铁应能自动抬起或自动脱离;—手工包装时,电烙铁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3m,并不得有接头;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烙铁应固定或放置在指定的位置,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包装机热熔胶温度控制装置完好;加热部位有中文防止烫伤的警示标志,并完好无损;加注热熔胶操作时要轻放,防止溅出烫伤人体;一缓冲器储罐或储箱的门完好,宜有联锁装置,并完好有效。5.3.2.3装封箱机应符合下列要求:——装封箱机热熔胶,具体要求同本部分5.3.2.2的要求;—排除条盒输送道故障时,应使用专用登高梯。5.3.2.4喷码间(机)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喷码液等化学品存放室内应有强制通风设施,并使用防爆电气;室内严禁烟火,设置禁止烟火标志,并保存化学品危险特性表(MSDS);——喷码液等化学品存放应分类,并防止泄漏;—清洗或加注喷码剂时,应防止泄漏,并佩戴防护眼镜、胶皮手套。5.3.2.5集中供胶设施应符合ド列要求:ー储罐罐体及附件完好,无裂缝、无损坏;构成压カ容器的,应悬挂罐体及安全阀、压カ表等附件检验合格标志;压カ表的刻度盘上应划有最高工作压カ红线标志;具体执行本部分4.10.3的要求;——控制柜故障报警装置应完好有效;急停开关应完好有效;—预处理、加胶等作业时,应防止溅出。【解读】本要素重点描述了卷接机组、包装机组、装封箱机、喷码设备、集中供胶装置的要求,对于卷包车间的烟丝储存设备、烟箱(条包)输送设备等,可根据各自具体情况作出规范性要求。不同机型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能雷同。采用人工供胶的应考虑有可靠的登高用具。5.3.3滤棒成型3.3.1潴棒成型机应符合下列要求:——手工包装时,电烙铁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3m»并不得有接头;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烙铁应固定或放置在指定的位置,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醋酸纤维密封罩通向的单独除尘间,应有泄爆面,安装防爆灯。批注[U37J:原第・段电烙铁要求属于他误(实际无电烙铁,是通用要求粘贴时多余的),已经删减5.3.3.2三醋酸甘油脂加料应符合下列要求:—进料口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储箱浮球阀完好,无破损;管线应使用耐酸管,无破损:——设备运行时,禁止打开三醋酸廿油脂箱盖,防止液体喷出。5.3.3.3切刀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严禁用手触摸各种刀口:J―及时消除刀头箱内粉尘、杂物和刀头箱内壁上的油泥,刀头箱内不得有残余火星,防止堆ー:キン,、1;“,,y'现屮ハ,
148积物起火。5.3.3.4防尘应符合下列要求:—油城输送管道应密闭,无泄漏;批注[U39J:—醋酸纤维和内酸纤维使用现场宜安装密封罩,防止粉尘扩散。原笔误为烟絃,成是沌棒,现已修改5.3.3.5滤棒输送机管道孔周边设防护栏,严禁跨越。【解读】滤嘴成型机组通用安全技术要求同卷接设备。滤棒发射机执行通用安全技术要求。6.3.4运输和配料7.3.4.1运输线路应符合ド列要求:—运输线路下方的的通道净空高度应大于2m,不足时应该张贴警示标识;—人员需要跨越输送线的地段应设置通行过桥,通行过桥的平台、踏板应防滑,其结构应符合本部分4.6.3的相关规定;—使用悬挂式宜安装防坠落护网,运行时周边不应高处作业,不应在周边放置可能碰撞的物品:——皮带、链式输送机在两边应设置防跑偏挡轮,并运转灵活,销轴无窜动,急停开关完好有效:—链式输送机上坡、下坡处应设置防停车及断链时而导致事故的止退器或捕捉器,并运行可靠。5.3.4.2材料输送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系统区域应封闭管理,人员进入时应停机:—区域及每个材料进出口处,应设置安全联锁装置,且完好、有效,符合本部分4.1.3的要求:——每个材料进出处设置紧急停止拉绳或开关,并完好有效:——物料小车内不应放置其他任何物品:吸盘下方有防护板,运行时挡住物料防止其坠落:运行时有声光提示:小车运行时周边区域严禁高处作业,并设置警示标志。5.3.4.3垂直提升机应符合下列要求:——设置上升、下降限位装置及止挡器:—四周加装防护网,并悬挂警示标牌:—穿越楼层而出现孔口时应设护栏。—.3.4.4智能小车应符合下列要求:——小车前、后的光电和机械防碰装置完好,有效,碰撞后小车立即停止:—小车屈具应保持完好,清洁,不应有破损、开裂、松动等现象,不应有杂物、棉纱等缠绕影响属具的正常功能:防止载货架越程的限位装置完好、有效:运行时发出声光信号:——小车运行转弯处,应设置警示标志:—小车上张贴定期检验合格标志,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解读】本部分重点对机台物料配送系统、条包/烟箱输送设备提出了通用性的要求,具体执行各自安全操作规程。5.3.5设备安全装置保养检修5.3.5.1设备安全装置的通用要求,执行合本部分4.1.6的要求。5.3.5.2设备放射源和放射装置管理应符合本部分4.1.5的要求。
149【解读】本模块重点针对造纸法薄片和辐压法薄片生产过程中的设备、操作、管理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其中,造纸法薄片设备安全除浸取、萃取、喷涂等特有エ序以外的其它设名可参照造纸设备安全技术要求进行规范。5.4.1作业现场要求一作业现场电气、消防、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职业危害的通用要求,应符合本部分4.1的要求:一作业现场的照明采光应满足安全作业要求,具体执行YC/T9和YC”38的要求。5.4.2造纸法薄片生产线5.4.2.1投料和萃取设备设施和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筛选和投料作业的投料口应设有防护网罩,防护网罩有可靠的刚性和强度,网格的大小应保证操作人员的手指不能触及到危险部位,且安装牢固可靠:操作平台防护栏高度、踢脚线;斜梯应完好且符合本部分4.6.3的要求;——输送设备(喂料机、振筛、螺旋输送、螺旋泵、皮带输送器等)外露转动部分的防护装置完好有效,符合本部分れ,エ1的要求;ー挤浆机、挤压疏解机外露转动部位防护装置完好有效,符合本部分11.3的哭求:——储液罐、预浸罐、浸提罐、热水罐等罐类设备(含带搅拌机和不带搅拌机的)散热孔应设防护网格,并安装牢固,无破损;人孔应有盖,盖子完好无破损;操作平台防护栏高度、踢脚线、斜梯应完好且符合本部分4.6.2和4.6.3的要求;带搅拌器的罐类设备外露运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且完好有效:符合本部分4.1.3的要求;热水罐保温层完好,无泄漏;—筛选和人工投料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应佩戴防尘ロ里:一挤浆机、挤压疏解机等发生堵塞等故障时,排除故障前应切断电源停机,并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的警示标志;输送设备发生堵塞,需疏通时应使用匚具,不能用手代替1:具。5.4.2.2制浆设备设施和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盘磨机、疏解机、水力碎浆系统、精浆机、匀浆机、圆网浓缩等设备外露转动部分的防护装置完好有效,符合本部分•1.3的要求;操作平台防护栏高度、踢脚线、斜梯大,好,符合本部分4.6.2和4.6.3的要求:—当设备外露运动部位无法全部设置有效防护时,制浆生产设备设施周围应划出安全警示线,除取样、检测、维修、操作等情况外,其他人员不应随意进入警示线内;——叩后罐、配浆罐、配制罐、损纸池等罐类池类设备散热孔应设防护网格,并安装牢固,无破损;人孔应有盖,盖子完好无破损:操作平台防护栏高度、踢脚线、斜梯应完好,罐内部直梯完好,直梯踏棍应有防滑措施;符合本部分4.6.2和4.6.3的要求;带搅拌器的罐类设备外露转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且完好有效;符合本部分4.1.3的要求;—气浮槽外露转动部分的防护装置完好有效,符合本部分W1.3.1的要求;操作平台防护栏高度、踢脚线、斜梯完好,槽边设护栏,护栏高度应高于1.05m,符合本部分4.6.2和4.6.3的要求:ー全区域操作人员在操作或巡视时应佩戴防噪声耳塞;配制罐和气浮槽加药时应佩戴防尘ロ罩:ー设备运行时,不得随意打开或拆卸防护装置,人体和工具不应接触设备运转部件;磨盘安装时应由机修工进行,应有两人操作,其中一人负责现场监护:气浮槽刮板作业时,周边人员不应将手伸入槽内:圆网浓缩机换网时,应有两人操作。5.4.2.3制涂布液设备设施和作业应符合卜.列要求:批注[U40]:原笔误为5,现改为4批注[U41]:原笔误为5.现改为4批注[U42]:原笔误为5.现改为4批注[U43]:原笔误为5,现改为4一双效蒸发器管道上的安全阀和压カ表等按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并有检验合格标志:蒸
150汽管道应保持密闭,无漏水、漏汽等现象:压カ管道的安全阀、调压阀启闭灵活,性能可靠;蒸汽管道应加上保温、防护层,管道应标出流向,符合本部分4.10.3的要求:压カ表应设置上限红线标志,压カ控制在红线所示安全工作范围内,符合本部分4.10.2的要求;ー涂布液调配室内应有通风设施,并工作正常,室内空气良好;投料平台防护栏高度、踢脚线、斜梯完好,符合本部分4.6.2和4.6.3的要求:ー罐类设备散热孔应设防护网格,并安装牢固,无破损:人孔应有盖,盖子完好无破损:平台防护栏髙度、踢脚线、斜梯完好,符合本部分4.6.2和4.6.3的要求:外露运动部位的防护装置完好有效,符合本部分4.1.3的要求:——涂布液调配时应佩戴防尘ロ罩:设备设施清洁保养时,作业人员应穿防护鞋:——设备运行时,不得随意打开或拆卸防护装置,人体和工具不应接触设备运转部件;——进入一效和二效蒸发缸蒸汽控制压カ应不高于规定的压カ:随时观察,发现安全阀失灵等原因造成超压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并保存记录;-•效和二效蒸发缸清洗时,开盖时应用单梁吊起吊缸盖,吊钩应有防脱钩的保险装置;吊索无严重磨损或腐蚀、严重变形、断股或断丝;具体执行本部分4.10.5的要求。5.4.2.4抄造设备设施和作业应符合ド列要求:——抄造生产设备设施周边应划出安全警示线,除引纸、巡检、取样、检修及排除故障等情况タト,其他人员不应随意进入警示线内;开动任何转动设备前(压榨、刮刀,等),操作人员应在安全线外,并检査确认安全线内设备周边无人,先打铃警示后开机;ー在生产线的蒸汽管道,烘缸外露部位、涂布机转动部位、万向连轴部位等人员可能接触的设备运动部位,人员可能接触的运转的网、毛毯等部位均应设置防止烫伤、严禁触摸等警■标志:——流浆箱需打开时,应先停机;停机和重新启动时应由控制室进行操作;流浆箱平台应有防滑措施;平台防护栏高度、踢脚线、斜梯完好,符合本部分4.6.2和4.6.3的要求;—压榨较、真空吸移物周边设置防护网,防护网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无明显的锈蚀或损坏,符合本部分4.1.3.1的要求;周边照明灯具完好率达100%;照度符合要求;——大烘缸和小烘缸属于压カ容器,缸及安全阀、压力表等应定期检验,检验合格标志应在现场存放或悬挂;具体执行本部分4.10.2的要求;ー楼层间空洞周边应有防护栏:大烘缸平台防护栏高度、踢脚线、斜梯完好,防护栏高度符合本部分4.6.3的要求;——引纸部位应确定在两个缸体均向上旋转的部位,并悬挂引纸处标志;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干燥烘箱应配备刚性支撑杆,烘箱抬起时应即装上,以防止因压缩空气系统或设备失灵造成烘箱盖合闭;刚性支撑杆不应丢失或不使用;烘箱盖与热风进风宜设置联锁且完好有效,打开烘箱盖,停止进热风;烘箱交接处和出纸ロ处应有防护栏,高度符合本部分4.6.3的要求;—全区域操作人员在操作或巡视时应戴防噪声耳塞;流浆箱唇板部件非常锋利,调整时操作人员应戴防割手套;设备设施清洁保养时,作业人员应穿防护鞋:——引纸作业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指定人员进行,并在指定的缸体向上旋转部位进行;大烘缸和小烘缸连接处不能作为通道,引纸、维修等作业需进入时应注意安全,采取防护措施;ー设备运行时,不得随意打开或拆卸防护装置,人体和工具不应接触设备运转部件;清洗时需打开或进入流浆箱,应由操作室停止成型网工作后方可打开或进入。5.4,2.5分切打包设备设施和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分切机维修走道两端应有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并设隔离护栏,除检修时停机后及引纸、取样等情况外,平时不应进入;顶部滑盖平台防护栏高度、踢脚线、斜梯完好,符合本部分4.6.2和4.6.3的要求:一滚筒式薄片烘干机蒸汽管道、热交换器保温层完好,阀门完好,无漏汽现象;外露转动部位、突出的旋转部位应有防护單,并完好有效:ー打包机周边设置防护栏;打包带作业部位应有禁止手进入危险部位、禁止跨越设备的警示标志:设备小车运行区域设人员不应进入的警示标志:ー喂料机、振槽、皮带输送器、冷却网输送器等输送设备和分切机、烘干机清洁保养时,使用气体吹扫的操作人员应佩戴防尘ロ革;设备设施清洁保养时,作业人员应穿防护鞋:ー设备运行时,不得随意打开或拆卸防护装置,人体和工具不应接触设备运转部件;输送设备发生堵塞等情况需处置时,应使用工具,不应用手操作:分切机顶盖工作时不应打开,排除故障和检修时需打开时应停机:打开后应悬挂警示标识,防止误操作开机;操作时防止刀片伤手:打包机操作人员手部不应进入打包带部位,排除打包带故障时应防止割伤。【解读】造纸法薄片企业除按上述要求执行外,还可参考《造纸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中的设备管理考评检查表中的“考评内容”进行规范。5.4.3辐压法薄片设备
1515.4.3.1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ド列要求:—传送蛟龙送料口基面安装防护罩,两侧安装高、宽各1m的防护栏,地面设有黄色警示围线,防止人员误进入蛟料U:——外露转动部位、突出的旋转部位应有防护罩,并完好有效:ー工作平台防护栏高度、踢脚线、斜梯完好,符合本部分4.6.2和4.6.3的要求:5.4.3.2除尘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密封设施或吸尘罩应与独立的除尘系统相连:—碎料机掺兑配料口等应密封并安装吸尘罩。5.4.3.3烘干机应符合下列要求:——热辐射电热板外部应加装保温隔热材料且其表面温度不应超过UOC;—温度超过设定值时,自动报警启动。5.4.3.4设备运行和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上料输送带不畅或出现异常,应停机处理:—拉车运送坏烟材料时,按规定路线运输,防止撞人;ー碎料机掺兑配料口操作人员及其他设备密闭不严,粉尘密度较大的作业环境,操作人员应佩戴防尘ロ單。5.4.4设备安全装置保养检修5.4.4.1设备安全装置的通用要求,执行合本部分4.1.6的要求。6.4.4.2罐体和筒类备联锁装置管理应每季度至少由设备检修人员进行ー次维护检修,并保存记录。6烟草商业企业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要求【解读】本模块适用于烟草商业企业的烟叶工作站、卷烟分拣和配送、烟草营销场所等行业特有的内容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本模块主要依据法规标准:——YC/T336-2010烟叶工作站设计规范——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第1号令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7.!烟叶工作站8.1.!站区环境布局9.1.1.1站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ー烟叶工作站周边不应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其他易燃易爆品生产和存储单位,包括加油站;烟叶工作站周边和站内不应设置油库及其他危险物品存放点:烟叶工作站应与居民区等有较远距离,宜距离30m以上:—站区及周边不应堆放任何易燃物,周围的杂草应及时清除:一站区应划定办公区、烟农休息区、车辆停放区和装卸区、收购区、存储区等区域,并设置区域标志:其中车辆停放和装卸活动应距离存储区至少1.5m以上,并划定警戒线:——站区内宿舍应距离存储区有较远距离,宜距离15m以上,并有区域护栏、围墙隔开:——站区内变配电设施应独立设置配电房,宜设置独立发电机房和水泵房;ー站区应采用围墙或围栏与外界形成有效隔离:站区围墙与站区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m,——站区应安装使用防盗、防抢、防侵入的监控或报警系统,如视频监控、红外监控等:——站内不应搭建临时建筑,如确实需要时,应经过审批。6.1.1.2站区道路应符合下列要求:——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8m,一般通道不小于4m:—道路上空的架栈桥等障碍物,其净高不应低于5m;—不应在道路上堆放物品、停放车辆、搭建建筑物:——消防通道应畅通,消防车可及时调头,无占道堵塞现象。
1526.1.1.3站区所在建筑物应当安装防雷装置,具体执行本部分4.9.8的要求。【解读】本要素内容参考烟叶工作站设计规范。6.1,2站区管理7.1.2.1站区口常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烟叶工作站应列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在现场张贴消防警示标识、消防控制提示牌或告知牌,设置防盗设施:——站区设专兼职安全员,应同时承担消防安全工作,或单独配备专兼职消防员:—站区需要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册手续:在收购季节不应动火:一烟叶工作站应制定现场灭火处置方案,并以书面文本卜.发到现场:宜张贴在便于看到的位置: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灭火处置方案演练,并保存记录:—进入站区的人员,禁止在库区内吸烟,站区应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应设置吸烟室,室内配置带水的烟缸等装置:一烟农进入烟叶工作站时,不应乘坐在拖拉机等非客车内,站区大门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有保安人员检査:——机动军辆应划定停车和行驶通道:机动屮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一原烟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进入存储区:—站区应设置保安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査,保持巡査记录。6.1.2.2宿舍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站区宿舍住宿人员,应建立登记台帐,登记其身份证、所在单位等:ーー室内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有相关防火标志。6.1.2.3消防给水和供电应符合YCZT336-2010中的要求:其中:ー消防用水应得到保证,可由城市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
153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宜配置移动式消防泵:—应布置环状给水管网: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进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干管应仍能通过消防用水总量;供水系统的其他要求,具体执行本部分4.16.3的要求;ー消防及火灾报警联动系统用电设备应设置备用电源;消防用电的其他要求,具体执行本部分4.16的要求。【解读】本部分主要从防火角度提出了规范性要求,站区内宜分为办公区和作业区并隔离。6.1.3分级打包作业6.1.3.1作业现场电气、消防、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职业危害的通用要求,应符合本部分4.1的要求。6.1.3.2设备设施和安全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设备运动部位应有防护罩、网或设置防护栏,并完好有效;一设备设施所带的安全标识完好,清晰,不被遮拦;外文的安全标识应翻译后张贴中文标识;——车间内有相应危险的区域、部位等,宜有防止危险的相应标志。6.1.3.3作业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烟叶分级检査时,应防止手接触烟叶内混杂的尖锐物品,宜使用工具、戴防护手套;—打包作业时,缝包时应防止工具误伤肢体;—使用平板要轻拿轻放,不要使用已损坏的平板;ー烟叶打包后要及时堆放,以免阻塞通道;堆放应平整,固定牢固,防止掉下砸伤人;——人工推车的液压、机械、紧固、转向等装置完好有效。【解读】分级打包作业属劳动密集型,重点是人员的个体防护和设备的安全防护和现场的整洁规范,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口罩。6.1.4库房、储存和装卸作业6.1.4.1库房、储存和装卸应符合要求,具体执行本部分4.2及下列要求:——农药、化肥应根据K化学类型确定存储位置,不应混合存储;—各类农药、化肥存储现场应有其产品标识,并注明其化学性质;——农药、化肥存储的其他要求,参照本部分別2.5|的要求执行;批注[U44]:—其他烟用物资存储的其他要求,参照本部分4.2.2]的要求执行。原化涙为丄1.6,现改7.J4,2.56.1.4.2装卸现场应有人员负责调度管理,向现场装卸人员和驾驶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aユ椅査;批注い:・仙、士.原笔误为4.1.3,现改为4.2.2【解读】本要素库房主要指烟用农资库房,原烟和复烤后把烟草仓库按烟草库房要求进行规范。6.2卷烟分拣和配送【解读】本部分内容重点对商业企业的分拣配送中心作业现场、配送车辆运输、货款结算等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成品卷烟仓库按烟草制品仓库要求进行规范。6.2.1作业现场要求作业现场电气、消防、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职业危害的通用要求,应符合本部分4.1的要求。
1546.2.2.1自动开箱和分拣机—自动开箱机应用有机玻璃罩等隔离,有机玻璃罩无破损,透明度良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如“刀具危险”等。6.2.2.2设备安全装置保养检修应符合本部分4.1.6的要求。【解读】分拣系统作业现场宜定置管理,分拣后标识要清晰、醒目,分区存放。6.2.3配送运输6.2.3.1车辆装置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建立配送乍辆专用台帐或清单,登记车辆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运输路线等:——车辆应配备防盗、防抢设施;包括固定于车辆上的车载保险箱、窗ロ防护栏、电警棍等;——东辆宜安装GPS系统,对车辆运输进行全程监控:—车辆的通用要求,具体执行本部分4.5.3的要求。6.2.3.2配送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建立天气预警制度,向驾驶人员通报毎日配送区域天气状况,发现异常气象条件,应采取措施或停止运输:ー每辆配送车辆应配备押运人员;上、下车后应关闭门窗;货款及时装入车载保险箱;ー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随时携带通讯工具,并携带配送路线相关派出所报警电话号码;—配送车辆不准指带无关人员。【解读】天气预警制度对于路况比较复杂、地质灾害频发、以及极端恶劣天气较品分的地区尤为重要,预警发布后应及时调整作业计划。配送车辆工作结束后应统一存放制定地点。6.2.4货款结算安全要求6.2.4.1制定货款结算制度时,应包括以ド安全要求;ー在相关制度或培训中,対结算人员的人身安全、资金安全等作出有效的控制措施;——明确结算人员的相关职责:—对结算人员进行防抢、防盗知识培训,宜有防抢、防盗应急处置方窠。6.2.4.2现金结算应符合下列要求;——设置现金保险箱,保险箱所在的车辆、房间应安装防盗门,窗户应有防盗网;——对现金存放数量应作出规定,宜不超过当日收取的总额:—确定可携带现金的人员,携带现金外出时应有两人同行;—到较远处缴款应派车,数额较大时,宜派保安人员同行。6.2.4.3电子结算应符合下列要求;—对电子结算的密码应规定可知晓的人员;不应将密码记录在公开的记录本、电脑内;——在银行结算柜台或设备上从事电子结算时,应防止周边人员盗取密码;——电子结算的单据不应随意丢失,应妥善保存或销毁。【解读】本部分重点在于电子结算网络信息安全,采用现金结算应采取有效的防盗抢措施。6.3烟草营销场所【解读】木模块重点针对商业企业自建的卷烟直营店,重点内容在于防火和防盗抢,确保货
155物和资金安全,环境要求可参考办公区域,物品存放区域可参照库房管理。6.3.1环境和设施6.3.1.1建筑物和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门店建筑物及其装饰物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无漏雨、开裂、坍塌、异味等现象;——店堂内地面平整,无积水和突出物:柜台及物品放置有序,通道畅通:ー外部的店牌、广告牌、空调室外机、室外照明灯具、霓虹灯等安全牢固。支架无严重锈蚀和变形现象,固定螺栓无松动现象;沿街悬挂物和电线高度应大于2.5m:可能対行人造成影响的应有警示标志或采取防范措施;电线无破损、不松弛;灯具和灯管不松动、无脱落现象;——门店的玻璃门、墙安装牢固。支架无严重锈蚀和变形现象,固定螺栓无松动现象;玻璃无破损,衔接口无脱胶现象;营业区域内落地式玻璃门、玻璃墙,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应当明显并保持完好,便于公众识别;一下雨时,门店进U处应放置防滑标志牌,宜设有放置雨伞的装置;保持营业场所地面整洁、干•燥;—门店内保持整洁、卫生,通风良好。6.3.1.2电气应符合下列要求:批注!U46]:原電误符合两字再复了,现已修改批注[U47]:原笔误,第四段内容与第一段中重复,现己删除ー现场电’(符你本部分4.1.1的要求:使用的空调器、饮水机、插座板等电器应具有“3C”认证标志:电器插头无松动、电源线无裸露、老化等现象;ー严禁使用煤气炉、电炉、电暖气等电加热器具;经过企业相关部门批准方可使用电水壶、微波炉、电磁灶、电饭煲、空调、冰箱等用电设备,并保存批准记录;一灯箱、广告牌、室外霓虹灯的电源及照明灯具接线应符合规范,店内安装的密闭式灯箱、广告牌的箱体应留有散热れ。〕6.3.1.3消防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现场消防符合本部分4.1.2的要求;场所内严禁存放非经营的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包括汽油、打火机加气罐、油漆及稀料等,需施工作业时应办理审批手续;——场所内应划定吸烟区,并放置烟缸等用于烟头熄灭的装置;严禁在吸烟区外吸烟,严禁烟头未熄灭人员离开现场。6.3.2安全管理和运行要求6.3.2.1银箱和防盗应符合下列要求:——现金存放应配置保险箱、密码柜等银箱;宜固定在地面或建筑物上:银箱应有专人管理;—安装防盗报警器;宜设置与公安机构110联网的报警监视装置;—店门应采用防盗门、卷南门等;宜采用双人双锁;—珍贵烟、酒应登记,整件或整箱的应集中存放并加锁;——制定现场遭遇抢劫的现场处置方案;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警;—当日营业款由员エ自行前往银行解款时,应执行专人及二人以上护送的制度。6.3.2.2值班和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建立现场值班制度,规定节假日、夜间等值班的规定:规模较大的营销场所宜安排每日非营业时间值班或巡査;——现场设兼职安全员或由负责人在下班检査电源、气源、水源、门窗的关闭和烟蒂的清理。【解读】安装防盗报警装置应相对隐蔽,无人值守是应布防布控。
156参考文献[1]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公安部令第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3]卫生部卫监督发[2005]498号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4]卫生部令第10号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5]卫生部卫监督发[2005]260号餐饮业和集体川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6]建设部建标[2006]42号文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7I国家电カ监管委员会令第15号电エ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8!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行业熏蒸作业安全管理暫行規定[9]国家烟草专卖用烟草行业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10[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第1号令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规范》第三部分:考核评价准则和方法解读1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综述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ー级、二级、三级,ー级为最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考核评价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环节,用以验证烟草企业,含下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绩效,为持续改进提供科学、客观的依据。本部分仅规范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准则和方法,重点规范了企业的自我评价流程和要求,明确了自我评价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本部分附录包括了各模块和要素的考核评价表,其中YC/T384.2中4.1“作业现场通用安全要求”不单独作为考评要素,其考评要求已经纳入了第二部分相关现场的考核评价表内,在复烤生产线、制丝、膨胀烟丝、卷接包和滤棒成型、薄片生产等考评要素中均包括了作业现场通用安全要求的考评内容和考评分值。2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准则和方法解读2.1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检査4.1.1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的组织和实施
157企业及其下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检査是考核评价的基础;应依据YC/T384.1和YC/T384.2的要求进行,检査的频次和要求具体执行YC/T384.1>|'4.19的要求。4.1.2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检查要求4.1.2.1检査内容及记录宜使用应本部分附录的考核评价表,也可结合实际编制各要素的检查表,但检查要求不应低了本部分附录同类考核评价表的内容要求。5.1.2.2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日常检査应保存记录。【解读】(1)本节规范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査的要求,强调应依据规范第1部分、第2部分的要求进行口常安全检查,避免口常管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出现“两张皮”现象,也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我评价奠定基础。(2)4.1.2.1条款提出了企业编制各要素检查表的建议,对企业而言是非常适用的方法。2.2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4.2.1自评的程序和方法1.1.2.1.I自评应符合AQ/T9006关于自我评价的要求。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每年进行一次完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自评组织方式可结合单位实际确定,包括采取集中检查打分或依据日常安全检查、内审的结果计算打分等方法,但应覆盖应考核的全部规范要求,并符合抽样比例的要求。1.2.1.2自评应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主管领导的领导ド进行:应组成白评组,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会或员エ代表、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参加;自评组可下设各专业自评小组;组长及各专业组长应由取得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资质的人员担任。1.3.1.3自评应编制自评计划,明确分组情况和口程安排,并下发各接受检査的部门,提前做好自评的各项准备。1.4.1.4自评的准备、实施和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本部分附录考核评价表所列考核评价项目中,如果企业及其下属生产经营单位无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的某些模块或要素,可删减;基础管理部分的模块不得删减,如模块中无某些要素,视同得分:——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要素及分值ー览表》(附录A),删减本单位无关模块或要素后,确定考评要素和应得分值,并统计每一要素考评涉及的人员、文件资料、设备设施、现场等数量,填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自/复评汇总表》(参见附录B);ー自评依据应本部分附录的考核评价表(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进行:通过现场抽査、査阅资料和记录、询问、对日常检査记录进行统计分析等方式,对各考评要素进行打分并填入各考核评价表:自评得分计算方法同达标评级:ー自评时,对人员、文件资料、设备设施、现场等抽査数量,应符合附录G《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抽样方法》的要求:ー自评完成后,由自评组汇总考核评价分值填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自/复评汇总表》(参见附录B):经自评组成员签字、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和安全主管领导批准后,报上级公司和复评单位。4.2.2自评后的整改自评完成后,应根据自评发现的不符合组织整改:整改情况应跟踪验证,保存记录,并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复评整改情况汇总表》(附录H),报上级公司和复评单位。【解读】(1)4.2.1.1规定了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每年进行一次完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可结合口常安全检查、内申等,进行每季度或月度的局部评价,但每年应涵盖全部范围,并符合抽样比例的要求;省级公司的相关部门,尤其是技术中心、车队、仓库等部门也可参照次要求进行自评,具体可由省级公司组织:(2)4.2.1.2、4.2.1.3规定了自我评价组的组成、自评计划等流程性要求,特别强调组长及各专业组长应由取得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资质的人员担任。(3)企业在组织自我评价前,应先确认评价范围;需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要素及分值ー览表》(本部分附录
158A),删减规范第2部分本单位无关模块或要素后,确定考评要素和应得分值,并统计每一要素考评涉及的人员、文件资料、设备设施、现场等数量,填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自/复评汇总表》;规范第1部分的内容不得删减。(4)评价对象的数量统计及自我评价的抽样方法,应注意:ー不应冇遗漏,尤其是长期或经常在企业工作的相关方现场和设备设施、作业活动,也应纳入评价范围;一基础管理部分的评价对象数量,如部门危险源辨识表数量、需制定部门冃标的部门数量、车间班组数量、特种设备数量、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数量、重点相关方数量、职业危害作业点及接触人员数量等能够统计数量的应进行统计,以便于抽査;其他无法统计的可不进行统计;自我评价时对资料、记衆、人员等进行抽样检査、询问,根据不同要素的内容,抽样方法可包括按资料数量抽样、按设备总数抽样、按班组总数抽样、按职业危害点和人员数量抽样等;抽样数量不少于总数的10%,但最少不能少于5个,实际数量低于5个时全部检查;当资料、记录等无法统计总数时,至少抽5个,实际数量低于5个时全部检查;当考评对象不能计数时,按定性要求进行检査;一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部分,考评对象数量均应进行准确统计,统计可依据相关要素要求建立的清单或台账进行,如没冇清单或台账要求,可根据现场数量统计;自我评价时抽样按设备设施或物品、作业现场、现场资料、现场记衆等的拥有量(H)比例抽样;HW10,抽100%;10VHW50,抽10项;H>50,抽20%;企业进行初次自我评价时,建设对所有考评对象进行检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3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和达标评价4.3.1复评的程序和方法1.1.1.1复评应符合AQ/T9006关于指导、监督,独立评审的要求。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每三年进行ー次;当年不进行复评的应由上级公司进行安全检査,对自评情况进行抽样复核.1.2.3.1.2复评山取得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资质的人员组成复评组进行,可ド设各专业复
159评小组。4.3.1.3复评组应根据各考评单位考评要素、自评及整改结果,确定复评组内部分エ和复评计划,并在现场考评五天前将计划下发考评单位,做好各项准备。4.3.1.4复评的准备、实施和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ー复评依据本部分附录的考核评价表(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进行;通过现场抽査、査阅资料和记录、询问、对日常检查记录进行统计分析等方式,对各考评要素进行打分并填入各考核评价表:ー复评时,对人员、文件资料、设备设施、现场等抽查数量,应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抽样方法》(附录G)的要求;——复评完成后,由复评组汇总考核评价分值后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白/复评汇总表》(附录B);经复评组成员签字,复评单位审核、批准后,向考评单位公示。4.3.2复评分值复评得分可对照自评结果利整改情况进行调整,可调整的分值为:——自评已经发现的不符合,复评时已完成整改的,不再扣分:——白评已经发现的不符合,复评时已制定了整改计划还未完成的,按原扣分标准的一半扣分。4.3.3复评后的整改批注[U48]:原标题写了分级,实际分级在4.4.2中描述,已经修改,并同时更改了目录复评完成后,应根据复评发现的不符合组织整改,整改情况应跟踪验证,保存记录,并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复评整改情况汇总表》(附录H),经安全主管领导批准后上报上级公司和复评单位。4.4.1|达标评级方法|4.4.1.1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毎三年进行ー次,以复评的结果为依据。4.4.1.2达标评级以复评得分为基础,当年未完成省级公司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下降ー个等级:当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含生产安全、消防、道路交通和职业危害事故)不得评为达标单位。4.4.1.3达标评级结果在行业内公示。达标等级称号有效期为三年,每年对达标单位进行抽样复核,发现考评分值未达标,应要求限期整改,未按规定完成整改,取消原等级:当年未完成省级公司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下降ー个等级:当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含生产安全、消防、道路交通和职业危害事故),撤消达标单位称号。4.4.2达标评级标准4.4.2.1达标评级得分的计算方法达标评级以复评分值为依据,满分为1000分,其中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按设备设施和作业情况进行删减后确定考评应得分值:考评单位的达标评级实得分计算方法为:式中:K一ー达标评级实得分:A—-基础管理规范的复评实得分:B—-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删减后的复评实得分:C—-考评单位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删减后的应得分。5.4.2.2达标企业等级——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单位:达标评级实得分不少于900分;一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达标评级实得分不少于800分;
160一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单位:达标评级实得分不少了700分。【解读】(1)4.3.1.1规定了省级公司的复核要求:当年不进行复评的应由上级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对自评情况进行抽样复核;省级公司的复核也可作为省级公司的自我评价,在对各单位的评价情况进行确认的同时,确认省级公司申报评价的等级。(2)达标评价分值的计算,也适用于企业自评分值计算:如某企业自评时,基础管理部分考评实得分为307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部分删减部分要素后应得分为580分,考评实得分为508分;其自评级实得分为:307+508X(650/580)=307+508X1.12=307+569.96=875.96„(3)本部分规范了复评的周期为每三年进行一次;根据安委(2011)4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安委办(2011)18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エ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烟草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由评审组织单位对屮请进行初步审査、评审单位进行现场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审核和公告、安全监管部门或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颁发证书和牌匾;规范本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方法,将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执行。2.4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批注[U49J:原标题ウ52标题重复,已经修改,FI求也作了相应修改5.I考评员选聘和要求5.1.1考评员选聘为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客观性,应选聘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5.1.2考评员任职条件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的任职条件是经过培训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相关内容、具备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考评所需的相应能力。5.2培训和取证5.2.1考评员培训取证省级公司在下属生产经营单位推荐的基础上,选择考评员人选,并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应以应为基本教材,并学习相关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考评方法和技巧等:培训后进行书面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资格证书。5.2.2继续教育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每三年进行次继续教fj,重新颁发考评员资格证书;企业场所、エ艺、设备等有较大变动时,应及时进行继续教育,重新颁发证书.【解读】(1)本部分内容规范了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的选择和培训、取证要求;史中规定由省级公司组织培训并发证,主要适用「企业自我评价的人员;外部评审单位评审员的培训和取证将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
161(2)本部分内容仅对考评员的培训取证作了原则性要求,各省级公司在组织考评员培训时,可探索如何提升考评员的综合素质及如何分专业进行培训,以便于在企业自我评价和省级公司复核时能准确把握评价标准。2.5各模块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表【解读】木部分附录列出了基础管理规范和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中各模块的考核评价表,企业在自我评价时应加以应用,并注意以下相关事项。(1)基础管理规范的各模块考核评价表中,相关要素项下带・项为重点项目;如该项冃无任何资料,即未开展该项工作,企业及下属部门资料全部为空白,则扣除该要素全部分值,而不是扣除木模块全部分值;带・项下的资料或内容不全、运行的不符合,ー处仍然仅扣1分,如冇5处发现不符合,扣5分,最多扣除本要素全部分值。(2)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的各模块考核评价表中,相关要素项下带・项为否决项目;如该项目发现不符合,则扣除本要素全部分值,而不是扣除本模块全部分值;这是非常严格的扣分方法,是基于烟草企业安全设施良好的基础及严格要求确定的;其他项下的不符合,ー处仍然仅扣1分,如有2处发现不符合,扣2分,最多扣除本要素全部分值。(3)基础管理规范、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的各要素之间,设定有重复扣分的项冃;当基础管理某考核项目发现不符合,可能会涉及到现场规范某项目扣分,反之现场的扣分可能会造出基础管理某项目扣分,因为基础管理水平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现场规范的执行情况,而现场规范的绩效又往往是基础管理水平的体现。(4)尽管规范的考核评价表力求便于考评人员现场打分,但企业自评中,如何打分仍然需要考评人员公正、合理和严谨,且保持各组、各人评分的统ー、规范性。
162附录:1安委(2011)4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2安委办(2011)18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エ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3国烟办综(2011)261号《进一步加强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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