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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促进乡村振兴“六大强农”行动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县区促进乡村振兴“六大强农”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振兴、保障乡村产业兴旺,特制定区六大强农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围绕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目标,以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乡村特色产业与休闲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县创建、百企培育、标杆龙头企业打造等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通过聚焦主导产业,优化产业布局,聚集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补齐发展短板,完善利益联结,推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提供重要支撑。二、实施目标
1到2023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壮大,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3.5:1。农业品牌对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区“二品一标”认证产品有效总数达到13个,培育有市场竞争力的“二品一标”品牌3个。区域公用品牌实现农产品合格证、“身份证”管理全覆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现代种业创新取得重大突破,智慧智能农机产业链发展取得明显进步,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7%,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以上。农业绿色发展进一步提质,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三、工作重点(一)深入推进品牌强农行动1、完善品牌培育机制。编制农业品牌中长期规划,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构建“德”字号品牌指数监测评价系统和定期发布制度。健全品牌共建共享机制,重点培育区域公用品牌。
22、深入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区财政继续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介和品质提升,每年支持500万元。培育一批地理标志、气候品质认证等“小而美”品牌,每年评选发布农业企业品牌。3、加大农业品牌宣传推介。调用各类媒体开展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和“一县一特”品牌公益宣传。培育品牌农产品销售平台,办好农博会,运营好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鼓励农业企业开展网商平台,打造区域特色网销品牌,建设一批农产品销售特产馆、旗舰店。4、健全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完善农产品“身份证”质量管控标准体系。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质量安全追溯管理,逐步实现品牌农产品、“两品一标”农产品“身份证”和赋码标识管理。以“检验检测+质量溯源+5G技术”模式为核心,完善第二代农产品“身份证”标准,力争3年实现区域公用品牌全覆盖。(二)深入推进特色强农行动
31、培育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对标国家、省、市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要求与内容,重点打造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产业集群,积极创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片区内添景花田现代农业示范园、天景花池田园综合体、羊肚菌示范产业园、常德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推进集聚发展,唱响农业品牌;2、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粮油、水产、水果、蔬菜等一批特色产业提质升级。以适应农业规模化、机械化、智能化要求为目标,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质量效益,确保2025年全区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3万亩,单产500公斤/亩,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达80%以上。抓好乡村产业,打牢乡村振兴基石。
43、加强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建设。推动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集群联动创建,重点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千亿产业核心区建设。深入实施“千园”工程,按照竞争性、政策性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的申报工作,每年争取成功申报1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除省级资金支持100万元,区级财政还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三)深入推进产业融合强农行动1、推进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深入实施“百企”工程,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支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打造省级标杆龙头企业。按照联农带农成效、重大技术改造等因素遴选支持省级标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完成股份制改造、拟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已在湖南证监局辅导验收的企业,对照《常德市企业上市(挂牌)扶持奖励办法》给予奖励。积极开展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创建工作,争取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52、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培育“小而美”品牌,开展开展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的申报工作,每申报成功一个,能获得200万元的资金支持;打造特色农业小镇,成功打造一个,省财政支持500万元。创建一批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和示范农庄。建设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区域性和镇村田头仓储冷链物流设施等。围绕金丹银河现代农业产业园,坚持“高效、生态、休闲”定位,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打造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高效特色农业。(四)深入推进科技强农行动1、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加快突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培育一批农业战略科技创新力量,推动生物种业、重型农机、智慧农业、绿色投入品等领域自主创新。建设农业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打造产学研深度融合平台,加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科技创新联盟、产业创新中心、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技园区等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实施技术创新项目。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加快先进实用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农业科研成果产权制度,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完善人才评价和流动保障机制,落实兼职兼薪、成果权益分配政策。
62、推进智慧智能农机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打造湘产农机品牌,推进农机产业智能制造升级,鼓励农机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与制造业单项冠军,开发丘陵山区专用农机,提升农机智能化与适地性。重点支持建设长沙农机研发中心、双峰县和汉寿县农机制造基地,组建农机科技联盟,支持重点企业建立农机研究中心。扩大农机累加补贴范围,补齐关键环节机械化作业短板;创建一批水稻等主导产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实施粮机装备提升行动,支持一批“数字大米”项目。
73、健全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实现农业绿智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科技支撑,实现科技强农,实施种业科研选育工程、种业企业培育工程和种业生产繁育基地建设工程。推进品种选育、种子加工经营、种苗繁殖推广为主要建设内容的水稻创新工程,建设“互联网+”工厂育苗智能化工程。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食品安全,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和湖南省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建立、规模基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从田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和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建立。(五)深入推进人才强农行动1、实施农业高端人才引培计划。落实中央和省委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乡村人才振兴体制机制。对依托重点实验室、农业科技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引进的农业科技领军人才,根据服务期限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依托顶尖人才创新团队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投资项目和创新创业技术投资项目,给予人才津贴。对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分级每年给予补贴。完善科研成果分享机制。
82、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继续实施农民教育培训能力提升行动。推进乡村振兴带头人学历提升计划,重点打造区属农广校。建设一批综合类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继续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境(省)外培训工程”,每年培训50名以上。以区为主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计划,力争每村至少有1名实施电商业务人才。3、实施能人兴农工程。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程、能人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工程、乡贤服务乡村振兴工程、农业科技工作者服务“三农”工程,制定乡村人才振兴激励措施。(六)深入推进开放强农行动1、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鼓励农业企业建立海外生产基地和营销服务网络。充分利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平台,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支持建设非洲重点农产品集散和交易中心。依托中欧班列开行农产品冷链物流班列。支持“德”字号农产品出口品牌,探索开展农产品跨境电商营销。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城际合作平台,打造一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鼓励农业企业在重要目标市场设立常德农产品品牌旗舰店。
92、扩大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非洲为重点,打造以种业、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的境外农业产业园区。积极引进国外先进农业技术。积极承担国家、省级农业对外援助和合作项目,积极参加省级农业对外援助项目,支持建设境外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四、保障措施1、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区领导牵头、区农业农村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健全“区级统筹、乡级督导、村级主抓”的工作体系,落实乡级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继续将实施“六大强农”行动情况纳入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102、强化投入保障。建立财政支农稳定增长机制,贯彻落实《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要求。深入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重点产业发展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重点支持当地乡村产业发展。鼓励开发“首贷”“信用贷”等专属金融产品。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通过实施担保费用补助等方式支持乡村产业贷款担保,拓宽担保物范围。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农村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实现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3、强化用地保障。国土部门要合理预留农业产业项目用地,项目所需建设用地指标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中予以优先保障。农业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零散分布的,按照“建多少、转多少”的原则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符合国家农用地管理政策规定的,可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闲置乡村学校、卫生院、乡镇人民政府办公楼等场所和土地可盘活用于农业产业项目建设。统筹设施农业用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4、强化质量安全保障。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机制,强化工作指导和技术服务,及时发布生产操作指南,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发挥各级监测网络作用,强化农产品执法监管,重点整治突出问题。大力推动智慧监管,实现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深化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