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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票三制制度
1两票三制制度两票三制概述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一般用于水电站、火力发电厂、变电站工作的制度,《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也有此内容的规定。"两票三制"包含着企业对安全生产科学管理的使命感,也包含着员工对安全生产居安思危的责任感,它是企业安全生产最根本的保障。在一个成熟的企业中,安全应该是重中之重,因为安全本身就是效益的理念,就是企业管理的核心,所以安全就是效益。第一章工作票管理制度1.1工作票内容1.1.1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1.1.1.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1.1.1.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1.1.1.3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1.1.1.4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1.1.1.5
2在高压室遮栏内或与导电部分小于安全距离进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等及其二次回路的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1.1.1.1在高压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及其二次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1.1.1.2通信系统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复用通道(包括载波、微波、光纤通道等)的检修、联动试验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1.1.1.3光伏发电设备检修工作,需要将箱变高压侧电源停电者。1.1.2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1.1.2.1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1.1.2.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者做安全措施者。1.1.2.3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核相器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1.1.2.4大于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1.1.2.5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31.1.1.1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监控系统在运行中改变装置原有定值时不影响一次设备正常运行的工作。1.1.1.2对于连接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并装在屏柜上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上的工作,可以不停用所保护的高压设备或不需做安全措施者。1.1.1.3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监控系统及其二次回路,以及在通信复用通道设备上检修及试验工作,可以不停用高压设备或不需做安全措施者。1.1.1.4在光伏发电设备及逆变器上的工作,需要将箱变低压侧断路器或逆变器电源断路器停电者。1.1.1.5在光伏发电设备及逆变器电气一、二次回路上工作,需要将箱变低压侧断路器或逆变器断路器停电或无需停电的检修工作。1.1.2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工作1.1.2.1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上进行拆、接线工作。1.1.2.2
4在对检修设备执行隔离措施时,需拆断、短接和恢复同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1.1.1填用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票的工作1.1.1.1生产职能部门及光伏电站凡使用操作票和工作票的工作,必须填写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票。1.1.1.2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票填写、签发、使用等程序应等同工作票管理。1.1.1.3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票应与工作票、操作票编号对应、统一管理、统一考核。1.1.2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的工作1.1.2.1危险品仓库。1.1.2.2变压器等注油设备、蓄电池室(铅酸)。1.1.2.3其他需要纳入一级动火管理的部位。1.1.3填用二级动火工作票的工作1.1.3.1油管道支架及支架上的其他管道。1.1.3.2动火地点有可能火花飞溅落至易燃易爆物体附件上。1.1.3.3电缆沟道(竖井)内、隧道内、电缆夹层;调度室、控制室、通信机房、电子设备间、计算机房、档案室。1.1.3.4其他需要纳入二级动火管理的部位。1.1.4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
51.1.1.1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1.1.1.2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1.2工作票填写要求1.2.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应每年参加公司组织的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由新能源平台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后以企业文件形式发布,其职能范围在工作票管理系统中应设置相应权限。1.2.2岗位职责1.2.2.1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为经新能源平台公司发文授权的中级工及以上人员,其职责包括:(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2)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3)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标准,结合实际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6(5)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随时检查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6)确定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1.1.1.1工作联系人工作联系人由专工担任,负责工作安排、过程控制、工单制定、材料审批、文件包或方案审核和质量验收等。1.1.1.2工作班人员工作班人员必须经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考试合格方能参与工作,其职责包括:(1)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2)负责自己作业项目和工序的作业安全;(3)相互关心并督促执行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1.1.1.3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签发人由经新能源平台公司授权的运维部副部长以上岗位人员和光伏电站站长、值长担任,其职责包括:
7(1)确保工作票上所写安全措施正确和完善;(2)确保工作票中所填写的工作内容必要;(3)确保工作票中所列设备名称和编号正确,票面符合本制度的要求;(4)审查所指派的工作负责人是否能胜任此项工作,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5)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1.1.1.1工作票接收人工作票接收人为运行值班负责人,其职责为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1.1.1.2措施执行人措施执行人为独立值班人员,其职责包括:(1)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正确执行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3)负责检查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
8(4)负责检查确认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可靠隔绝,是否有危险性。1.1.1.1值班负责人值班负责人由光伏站长、值长和主值担任,其职责包括:(1)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负责组织值班人员布置安全措施。1.1.1.2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为经新能源平台公司授权的可以担负工作票许可任务的人员,其职责包括:(1)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正确执行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3)负责检查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4)负责检查确认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可靠隔绝,是否有危险性;(5)向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工作地点周围存在的压力、高温、带电、有毒、爆炸等危险的设备及有关注意事项。1.1.2
9新能源平台公司实施对工作票的管理目的在于明确与工作票流程相关联的各级人员的职责,规范工作票管理,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1.1.1工作票的管理要求1.1.1.1在光伏电站现场进行安装、检修、试验、调试、检查、测量和施工等工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1.1.1.2在发生故障的情况下,需立即进行事故抢修工作(指光伏发电设备、变电站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以及夜间必须开展的临时检修工作,在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由站长向运维部副部长理请示批准后,可暂时不填工作票,但必须使用口头命令,口头命令只在本班当班期间内有效。工作许可人和主值必须将原因记在运行日志内。事故抢修必须将所需安全措施在开工前一次性做完。1.1.1.3抢修工作时间白天超过4小时,夜间超过8小时后,应填用工作票,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1.1.1.4
10事故抢修工作必须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同填用工作票一样做好安全措施、交待注意事项、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值班负责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记入值班记录。1.1.1.1事故抢修应设专责监护人,专责监护人不直接参加作业,只对作业组人员安全负责。1.1.1.2凡进入生产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本标准,任何工作人员都有权制止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本标准要求的行为。1.1.1.3凡参与设备检修、安装、试验、运行的单位,在进入工作现场前,必须向光伏电站提供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同等资质证明,经审查并书面授权后方可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由业主发文公示,其职能范围在工作票管理系统中设置相应权限。1.1.1.4
11在同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工作负责人只能手持一张工作票,若需办理另外一张工作票时,应将正在执行的工作票交回值班人员。1.1.1.1当工作票签发人不在现场时,工作许可人可电话请示签发人签发工作票。但要求许可人电话中说明工作内容、工作负责人提出的安全措施、运行人员布置和补充的安全措施,并电话录音。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明确表示是否同意此项工作的进行,有没有要补充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人员代签工作票。应尽量避免此种情况发生,光伏电站安排值班时应保证最少有一名工作票签发人在现场。1.1.2工作票的填写1.1.2.1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内容包括:工作内容、计划时间、工作班成员、安全措施等。工作票审核正确无误后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1.1.2.2工作班人数的填写要求(1)工作班人数在6人及以下,要求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姓名,若超过6人要求写出主要成员6个人的姓名及总人数,工作负责人包括在总人数内。
12(2)采用多班组总工作负责人方式的工作票,总人数不超过6人要求同(1)。总人数超过6人应填写每个班组的负责人,同时要求写够主要成员6个人的姓名及总人数。工作总负责人应包括在总人数内。(3)工作班中若使用外部单位人员,应注明外部单位名称、主要工作人员姓名及总人数。1.1.1.1工作票填写时,设备(系统)名称栏应使用本公司在系统图、规程、设备变更单等文件中使用的设备名称、编号和编码。1.1.1.2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内容,以一个设备、系统或同一个地点的同类型设备为限。1.1.1.3
13同一部门有两个及以上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范围内进行检修工作时,可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工作票负责人为总的工作负责人。总的工作负责人负责统一办理工作票相关手续,协调各班组间工作的正确配合。各个班组工作负责人应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工作负责人一栏应填入总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其他工作负责人应填入工作班成员栏内并写在前面,顺序与班组栏内的班组顺序相同。开工、竣工、间断、转移工作均应得到总负责人的许可。1.1.1.1隔离措施栏填写内容(1)隔离措施栏严格按规程的有关规定填写具体要求,包括应隔绝的一切气源、汽源、水源、油源、电源,应加的锁和堵板,应拉开的开关、刀闸、开关控制和动力保险,应停用的继电保护压板和保险,应停用的重要保护、自动等装置。(2)填写时应具体写明设备名称和编号。(3)填写时应具体写明要求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4)填写时应具体写明防止检修人员中毒、窒息,防止气体爆燃等特殊安全措施。1.1.1.2保护性措施栏填写内容(1)填写时应具体写明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2)填写时应具体写明应装设的接地线及应合的接地刀闸、应设的强制性围栏、应装设的隔板等。1.1.1.3
14提示性措施栏填写内容:应挂的警告牌、提示牌、指示牌、提示性围栏、指示装置等。1.1.1.1许可人根据现场设备实际情况,在保证检修人员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可对检修要求的安全措施做适当的补充,但必须经工作负责人认可,补充措施填在运行补充措施栏内。许可人填写的安全措施与检修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必须一致。1.1.1.2运行补充措施栏填写内容(1)填写时应具体写明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如隔绝门不严等)需要扩大隔离范围的措施。(2)填写时应具体写明运行值班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的运行措施。(3)填写时应具体写明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4)如无补充措施,应在本栏中填写“无”,不得空白。1.1.1.3
15各项措施应写明准确位置。保护措施一栏内,要填写明确具体安装地点、接地线编号。多份工作票共用的接地线(或地刀),当其中一份工作票的工作已结束,另有工作票仍在执行中,应在终结的工作票的备注栏中写明未拆除原因。1.1.1.1同一个电气设备上高压试验工作票与其它检修工作票不能同时发出。1.1.1.2在一个电气连接设备的一部分进行高压试验,另一部分进行检修作业,应保证两部分有明显断开点,并根据试验电压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设备检修侧装设接地线。1.1.1.3安全措施中凡由检修人员执行的,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1.1.2工作票的接收1.1.2.1值班负责人接到工作票后,对照系统运行状态审查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全面,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如有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若工作票填写不符合要求或安全措施有误,应将工作票返回工作票签发人,重新签发工作票。1.1.2.2计划检修的工作票至少提前一天发送给工作票接收人;临时安排检修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小时发送给工作票接收人。1.1.3工作票的许可1.1.3.1
16工作许可人负责布置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如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设备或系统原因不能满足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要求,工作许可人可以扩大隔绝措施,但必须请示值长以上领导同意,方可进行扩大安全措施的工作,并将补充措施填写在运行补充措施栏内,在交接班记录中详细记录扩大措施的内容。1.1.1.1若工作地点有保留的带电部分,必须在工作票上明确具体带电部位和带电设备名称,并在现场做好醒目标志和安全措施。1.1.1.2在几个工作地点,依次进行同类设备或同一个设备系统的作业,可以使用一份工作票,全部安全措施必须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工作终结后同时解除,否则应分别办理工作票。1.1.1.3
17所有的安全措施完成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必须共同到现场,确认现场实际布置与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相符。工作许可人应交待安全措施布置情况、作业现场与周边环境的安全注意事项,指明带电部位、高温和转动机械等。双方认为能满足安全工作的要求后,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字并填上开工时间,方可进入检修工作实施环节。1.1.1.1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检修设备的状态和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重新履行许可手续。1.1.2工作监护1.1.2.1办理完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携带工作票并带领工作班成员进入检修工作现场,没有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组成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宣读工作票,并详细交待工作任务、安全措施、注意事项、邻近运行设备和带电设备、检修工期等,同时明确责任分工,确认危险点预控措施是否完善。确认工作班成员对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带电部位、注意事项等不再有疑问方可开工。1.1.2.2
18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工作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工作负责人(包括专业组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分组作业时每个组必须指定负责人,必要时指派专责监护人,特殊危险的作业应实行一对一监护。带电作业和加压试验必须设专职监护人,专职监护人只对带电作业和加压试验工作的安全负责。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短时(少于四个小时)离开工作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指定临时工作负责人,临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如没有指定临时负责人,则工作组停止作业。工作负责人与临时负责人必须交接以下内容:(1)现场安全措施;(2)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3)工作地点周围和附近运行设备状况;(4)工作进展情况;(5)与其他人员有关安全方面的联系;(6)人员精神状态和健康情况;(7)工器具使用状况;(8)移交工作票。1.1.1.1
19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易燃、易爆、强腐蚀、电气高压室和变电站等危险区域。若检修工作需要在其它地点进行配合工作,且现场设备情况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人或几人同时在其它地点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交待。1.1.1.1工作负责人在下列情况下,方可参加工作班工作:(1)电气设备全部停电时;(2)电气设备部分停电,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1.1.1.2光伏发电设备检修工作中,没有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火灾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存在,且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1.1.1.3转移工作位置必须由工作负责人监护和确认,转移工作场地应由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组成员不在一个地点作业时,负责人不能参加工作(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等除外)。工作组成员离开作业现场应得到负责人同意,返回作业现场时亦应得到负责人的同意。1.1.1.4
20危险的作业前工作负责人要事先安排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安排专责监护人。1.1.1.1工作人员不准随意扩大工作内容。若确因工作需要,改变工作内容无需变更安全措施时,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票签发人的同意后,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经值班负责人请示光伏电站场长批准后,方可扩大工作内容,并在工作票备注栏内填写扩大的内容,可不重新履行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应详细记录在操作记录中。1.1.2工作负责人变更1.1.2.1检修工作票可以变更一次工作负责人。1.1.2.2若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原工作签发人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签字,且新工作负责人得到工作许可人签字后方允许开始工作。1.1.3检修设备试运1.1.3.1需要试运检修设备由工作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试运前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带,然后将所持工作票交回值班人员。1.1.3.2
21值班人员确认检修人员已撤离现场,且试运不影响其它作业班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组织人员进行设备、系统恢复的操作。设备系统具备试运条件后,运行人员通知工作负责人,进行试运。1.1.1.1试运后仍需进行检修工作时,值班人员按工作票要求重新执行安全措施,并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许可手续后方可继续进行工作。1.1.1.2如试运后需改变原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工作范围时,原工作票终结,重新办理工作票并履行许可手续。1.1.1.3检修工作已结束,但在工作票未收回或未履行终结手续前,任何人不准将设备投入运行。若有紧急需要,值班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恢复备用,投入运行,但事前必须确认工作地点无人工作,在得到工作负责人或运维部副部长同意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1.1.1.4拆除临时遮栏、安全措施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且设置设备已运行的围栏和标示牌;1.1.1.5
22必须在通往工作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派专人守候,以便阻止工作班人员进入工作地点。守候人员在工作票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1.1.1工作票间断、转移、延期1.1.1.1若检修工作票在批准期限内不能完工,可以延长工作期限,但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次延期,应重新办理工作票。1.1.1.2工作负责人确认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期限完成时,应在批准期限内,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和值班负责人说明延期理由,并办理延期手续。影响光伏发电设备出力的设备检修延期应通过光伏站长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1.1.2工作票终结1.1.2.1检修工作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作人员撤离现场。1.1.2.2
23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向运行人员交待检修工作情况、设备变更情况、存在问题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并在检修交待记录簿上交待清楚。然后工作负责人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确认无问题时,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字后工作票方告终结。1.1.1.1已经签字终结的工作票,应在纸质工作票的右下角盖“已执行”章。作废或未执行的工作票,在纸质工作票的右下角盖“作废”章。第二章操作票管理制度一、操作票总则1.操作票制度是保证运行人员正确进行操作,防止发生误操作的有效技术措施之一。因此,要求所有运行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各级领导,包括车间工段长、专工、值长、必须严肃认真地负责贯彻执行。 3.操作票填写的内容,必须严格按《电力安全规程》执行,停送电重大操作及典型操作应写操作票。 4.操作人员必须弄清操作的项目和要求,然后按操作顺序认真填写操作票,由监护人员核对,值长审批,如遇重大操作必须由车间有关管理人员在场进行监督。 5.操作票由操作人员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字迹应清楚、整洁、正确,不得任意涂改,如写错应重新填写(包括操作项颠倒或漏项)。 6.操作时要严格执行监护、唱票、复诵制,应做到“一指二比三操作。” 7.每项操作完成,应在操作票上打“√”;全部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全面复查。 8.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错误或异常情况,应停止操作,并查找原因,及时汇报值长听侯指令。 9.事故情况下,须紧急操作,可不填写操作票,但必须严格认真地按规程进行操作。
241.执行操作时,监护人、操作人应严肃认真,不得擅自改变操作内容及顺序或增减项目。2.运行学习人员或经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行单独操作。3.学习人员填写操作票或进行操作,必须在监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4.对运行系统或操作不熟悉人员,不得担任监护人。 5.重大操作,一般避免在交接班时间进行,如工作需要进行操作时,操作中间不得进行交接班。 6.对于电气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监护制度,否则要严肃处理。 二、 操作票的填写 1.操作票一般应由操作人员根据值长或全能主值班员的命令填写。2.操作票填写前,要操作任务明确,运行方式明确,设备状态清楚,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填写操作票。不得流于形式。 3.操作票内所列操作日期、操作任务、操作内容、操作序号由指定操作人填写。 4.操作票填写完毕后,按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值长的顺序审核,经值长审批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5.如果审核人员发现所填写操作票有错误,应向已签名的责任人提出质询,证实确有错误后由操作人重新填写,此票应加盖“作废”,“未执行”印章。 6. 操作票审核完毕后,由值长在此操作票的第一面填写发令时间。 7. 操作人在监护人的监督下进行操作,操作人、监护人按照操作票的顺序到操作地点看清设备,核对设备名和编号,核对后监护人根据操作票大声唱票,操作人按照实际设备编号大声复诵,并用手比划操作方向,监护人核对操作人复诵和比划与操作票一致,然后下令“操作(或合、断、拉、取、装等),操作人在得到监护人的“操作”命令后方可操作,操作完一项后,监护人应在该项后划上“√”已执行标记,然后才可以进行下一项操作,直到操作完毕;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全面复查,确保完全正确。8.厂高压进线柜、厂低压进线断路器的高低压侧分合闸时间,则监护人在操作项目后填写。
251.全部操作完毕,监护人和操作人共同复查无误后,由监护人在“终了”栏内填写时间,并向当值值长汇报,做好记录。2.已操作过的操作票由监护人盖上“已执行”图章。 3.倒闸操作必须有两人以上操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其中对设备较熟悉且操作经验丰富者监护,监护人不得进行操作。 4.操作中发现疑问,异常情况或操作票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或漏项,应立即停止操作,汇报值长,弄清楚情况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由值长重新下令后方可继续操作,严禁盲目蛮干。 5.不允许操作几项后划已执行“√”记号,也不允话先划已执行“√”记号后操作。应操作一项划一项“√”记号。 6.监护人应按照已批准的操作票,认真监护,逐条操作,不得随意变动操作内容及不得变动操作顺序。 7.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如遇事故处理,远方控制的开关允许操作。 二、关于填写操作票的规定: 1.下列项目应填写操作票: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及位置指示器;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接地刀闸是否拉开);检查负荷分配。装拆接地线(拉合接地)取下和装上控制、信号、动力保险、断开(或切换)保护或自动装置开关,停用和加用保护压板;高频保护装置定值,检查验电器状态,检查表计指示,检查是否确无电压等。 2.操作任务应简明扼要,操作任务中开关、刀闸等设备有双重编号的应采用双重编号。 3.操作项目中开关、刀闸等设备,只填写本身的运行编号和部件名称。4.母线受电前的检查,可列为一项综合检查项目,实际检查时到设备现场依次检查,而不必将刀闸一一分项。第三章 定期试验、切换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3.1.1 对运行设备及备用设备,实行定期切换、定期维护和定期实验是保证设备可靠运行和备用的一项有效措施。 3.1.2 各专职人员应制定出本专业设备的定期维护、切换、实验的有关规定;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实验人员,必须共同遵照执行。
263.1.3 由运行人员进行的切换、试转、加油及对某些设备的清理工作等,必须按要求和规定认真执行,并在工作前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后做好记录。 3.1.4由检修人员进行的维护工作,应先办理工作票以后再进行定期试验工作。 3.1.5定期切换工作,一般先启动或投入备用设备,使之运行正常后,再停原来的运行设备。 3.1.6如果用保护或自动装置切换设备时,应先将备用设备进行检查和实验,确定自动装置良好,并做好安全措施,还须经值长同意。 3.1.7定期实验工作,应先检查备用设备及联动回路,确认无问题后,尽可能地配全有关检修人员共同进行。 3.1.8全厂电气设备,应定期测试绝缘子,电气专责应做出明确规定,由电气运行人员执行,主值班员或值长督促执行。 3.1.9对正常运行中无法进行的某些设备的切换、实验工作,可利用停送电、停炉过程中进行,有关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并应事先写好操作秩序,有头绪地进行。 3.1.10汽机做超速实验、锅炉水压试验等大型试验工作,必须有车间经理,技术总监,专责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参加。 3.1.11所有定期切换、维护、实验工作,运行人员必须在记录本上详细记录。 第四章 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4.1.1巡回检查制度是保证设备经济运行,及时发现问题的有效措施,各级运行人员应认真执行。 4.1.2各专业各岗位的运行人员,应按所管辖的设备范围和所在的运行值的具体工作安排,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进行巡回检查。 4.1.3巡回检查工作必须由能够独立担任工作的运行人员进行。 4.1.4巡回检查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安规》中有关规定进行。4.1.5进行巡回检查的运行人员必须带好所用的工具。如:对讲机、CO检测仪,戴好安全帽/检查前应按专业查阅相应的主、副值班员记录本或岗位本以及缺陷记录本,以便对刚操作过的、变更过的、或有缺陷的设备进行重点检查。巡回检查时,应根据设备特点,仔细看、听、摸、嗅,并携带必要的工具。除定期巡回检查外,还应针对设备特点,对运行方式的变化,对有缺陷的设备增加检查。
274.1.6对巡回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分析及时消除或采取响应措施,防止扩大,并汇报值长,做好记录。 4.1.7巡回检查的次数规定: 4.1.7.1各主、副值班员、巡回员要按各自管辖设备分工进行交接班巡回检查一次。 4.1.7.2值长在值班过程中,每班巡回检查至少一次;设备有缺陷时,可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4.1.7.3值班中巡检每小时一次;配电室设备每班巡回检查两次,每个值每个轮班第一个中班检查外围电气系统一次。 4.1.7.5对异常运行及有缺陷还没有处理的设备或刚投入运行的设备应增加巡检次数。 4.1.8设备启动和停运时,巡检操作员必须在设备安装地点监视设备启停情况。 4.1.9巡回的重点: 4.1.9.1过负荷、温度高及长期满负荷运行设备。 4.1.9.2异常运行及有缺陷还没有处理的设备。 4.1.9.3刚投入运行的设备。 4.1.9.4新投入运行的设备。 4.1.10巡回检查的主要项目: 4.1.10.1设备运行的方式及所处的运行状态(运行、备用、检修)。 4.1.10.2设备运行的工况参数应符合规程规定。 4.1.10.3运行设备的振动、声音及外观变化情况。 4.1.10.4运行设备的泄露情况,如:漏气、漏水、漏粉、漏风、漏压缩空气等。 4.1.10.5电气设备是否过热、放电、冒烟等现象。 4.1.10.6热工、电气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运行情况。 4.1.10.7常设安全措施是否健全,固定是否牢靠,临时安全措施布置的情况等。 4.1.10.8检查区域的内容按季节、气候等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4.1.12各运行值值长在值班过程中要对巡回检查情况进行检查。 4.1.13巡回检查要做到“五到”:腿要跑到、眼要看到、耳要听到、手要摸到、鼻要嗅到。 4.1.14巡回检查终了应向主、副值班员汇报检查情况。若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记入缺陷记录本。 4.1.15巡回检查若发现重大缺陷,需立即处理消缺时。巡检员可直接向当值值长汇报。
284.1.16巡回检查中发现的异常运行情况,应及时向主、副值班员汇报,以便与快速消除。不能在本班内处理的异常情况,应记入主值班员记录本内或本岗位记录本内,并向接班员做明确的交代。 4.1.17巡回检查制度从下发各运行值之日起执行。 4.1.18对巡回检查制度不理解或有疑问的地方,可想车间提出询问,车间应给予答复。4.1.19车间各运行值必须严格照巡回检查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第五章交接班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5.1.1交接班是确保碳化硅厂连续不断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一环,因此,特别要求运行人员认真进行此项工作。 5.1.2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应做到“交接交的清楚,接班接的满意”。5.1.3运行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倒班顺序上班。 5.1.4遇重大操作未告一段落不得进行交接班。 5.1.5发生重大事故正在处理中不得进行交接班。 5.1.6接班者精神不正常不得进行交接班。 5.1.7接班者未到现场,交班者应继续值班,并汇报有关领导。 5.1.8接班者上班前不得饮酒。 5.1.9运行人员必须衣帽整齐,不准穿高跟鞋,不准穿戴不利于安全生产的衣帽。 5.1.10交、接班人员中意见不一致,不能进行交、接班的,应经双方值长研究决定,必须按时进行交接班,不得无理取闹; 第二节 交班制度 5.2.1交班者应维护好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参数,指标稳定、合格。 5.2.2交班者应做好各项记录,搞好本岗位划分的区域卫生,并将工具、记录表纸、记录本、资料等整理齐全。 5.2.3交班前上一级要检查下一级各岗位的设备及工作,并审阅记录本后签字。 5.2.4交班前半小时,各值班员应向主值汇报,主值应向值长汇报本岗位的工作。 5.2.5交班人员应为接班人员创造良好条件。 5.2.6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交代下列事项:
295.2.6.1系统及设备缺陷的运行方式以及备用设备情况。 5.2.6.2设备缺陷及检修情况。 5.2.6.3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对策。 5.2.6.4上级指示及有关交代事项。 5.2.6.5本岗位工具、记录本、资料、报表等。 5.2.7交班前半小时一般不办理工作票,不进行较复杂的操作。特殊情况须经值长同意,并做好记录。 5.2.8交班者应用心听取接班人员的询问和意见,并应详细解答,不足之处应尽力补做,待完事后方可离开现场。 5.2.9待接班者开完班前会至工作岗位,交接双方签字后(接班者先签字,交班者后签字),交班者方可离去。 5.2.10班会后。 5.2.10.1交班完毕后,值长应召集各班运行人员认真开好班后会。 5.2.10.2班会内容: 1.总结当班任务完成情况及经验教训。 2.总结值班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讲述当班不安全事件的发生经过,分析原因,找出对策。 4.表彰好人好事。 5.上级通知。 6.交接班时,所有运行人员同时交接;如有运行岗位未交班时,其他岗位不得交下;视具体情况。 第三节 接班制度 5.3.1接班人员应在接班前30分钟到达现场,由值长召开班前会,听取交班值长的情况汇报。 5.3.2接班者应对本岗位所属范围进行全面检查,查看运行记录、运行日志、缺陷记录本、合理化建议指示本等有关的记录,并详细了解下列事项: 5.3.2.1设备状态、运行方式、主要参数。 5.3.2.2设备检查情况,系统隔离情况。 5.3.2.3设备缺陷及异常现象的发展并以及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5.3.2.4前几班发生的不安全问题和处理结果。 5.3.2.5上级指示有关注意事项。 5.3.3清点本岗位工具、资料、图纸、钥匙等,并检查设备和本岗位卫生情况。 5.3.4接班人员除进行必要的声光实验、表计检查外,不得操作任何设备。
305.5.5接班前10分钟各岗位向主值班员汇报,主值班员向值长汇报接班检查情况、存在问题、设备缺陷及隐患与交班情况。 5.3.6值长听完汇报后,交代运行方式,布置本值工作任务及事故预想,传达各项通知、命令及上级指示。 5.3.7值长按交接班时间规定,发布接班命令。 5.3.8班前会后,各岗位办理交接及签字手续。 5.3.9接班后30分钟内,各岗位应详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汇报。5.3.10接班人员到现场如遇到处理事故时,接班人员要在交班人员指挥下协助处理,不得离开现场,不得进行交接班,直至事故处理告一段落经值长同意方可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