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82703197
大小:18.57 KB
页数:7页
时间:2023-09-22
《县抗震宜居农房建设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县抗震宜居农房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全区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0〕13号)的部署要求,保障农民住房安全,提高农房建设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启动农村宜居抗震安全工程,实施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项目,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筹防灾减灾、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支持、群众自愿,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应改尽改,坚持确保质量、突出特色、积极稳妥,从2020年开始,集中一段时间对全县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现居住房屋为唯一住房的农房进行改造,提升农村危房建筑安全性和宜居性,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改造方式按照农户自建、政府统建等形式,采取以下方式改造建设:1.加固改造。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但符合加固改造条件,或有保护价值的,按照抗震宜居农房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加固改造。
12.原址翻建。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不具备加固改造条件,或房屋生命周期达到一定年限、加固改造不经济、没有保护价值的,可在原址就地翻建。3.异地迁建。对规划撤并或需优化布局的村庄,以及地震断裂带、滞洪泄洪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其它不适合建房区域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按照集镇、村庄规划和宅基地管理要求,可就近在本村本乡或其它乡村异地选址新建。三、建设标准1.结构安全。严格落实地基基础深150厘米宽80厘米、上下圈梁、构造柱、钢筋主筋14毫米螺纹钢,箍筋8毫米圆钢,外墙三七墙,内墙二四墙,墙体用粘土机砖、M5水泥砂浆砌墙,墙体转角处必须加筋咬茬砌筑,砂浆必须符合标号和质量要求,达到7度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屋面:双坡屋面,木椽木檩,屋面用红砖红瓦或红砖蓝瓦,屋顶木椽小头直径不小于6厘米,椽间距小于等于20厘米,脊檩小头直径不小于20厘米,坡檩小头直径不小于18厘米。门窗:外门宽度不大于1.5米、采用木门或保温门,外窗为塑钢双层玻璃、窗户宽度不大于2米,做到“大震不倒、中震可修、小震不坏”。2.风貌乡土。维护原有地形地貌、自然景观、田园风光,传承创新红砖、红瓦、挑檐等传统农房建筑色彩形态样式,融合利用乡土材料、新型材料和传统工艺手法、现代建造技术,设计建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房屋。
23.功能适用。推行厨房、客厅、卧室独立设置房屋布局,配套建设室内水冲式厕所,完善人蓄分离、庭院经济发展、储物停车附属用房、简易多样围墙大门等院落实用功能,配套水、电、路、通讯、网络、绿化亮化、垃圾污水治理等设施。4.成本经济。坚持就地取材、就近选材、能改不建、变废为宝,充分利用当地材料,优先选用本地建筑工匠,鼓励群众自身参与、互相帮工。建筑面积与家庭人口生产生活需要相匹配,高度原则上为一层,最大限度节约建房支出。5.绿色环保。推广保温隔热等新型环保墙体、屋面材料和技术,推广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等门窗,推广被动式太阳能暖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等建造方式,推广节水、节电、清洁采暖供热等新技术新产品,建设节能、降耗、无污染绿色建筑。四、补助标准多方筹措抗震宜居农房建设资金,按照原址翻建、异地迁建每户2万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助,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含中央补助资金)与县级财政按7:3的比例分担。农房调查及抗震性能评估鉴定费用由县财政承担。要统筹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对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村庄点基础设施给予配套支持。要发挥农户主体作用,动员农户积极自筹资金、投工投劳、相互帮工改造建设。五、实施步骤
31.确定对象。由住建局牵头,各乡(镇)属地负责,按照农房抗震性能评估鉴定标准,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或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对农房逐村逐户实地进行调查、评估、鉴定、核实,结合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农户一户一档住房档案。对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张榜公示,统一编号,建立台账,载入档案,在抗震宜居农房信息管理系统(APP)中精确定位、标注、录入现状图和评估鉴定改造信息,作为改造基本依据。2.统筹规划。结合村庄布局调整优化、“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美丽乡村建设、空心村治理等工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提升集聚、特色保护、搬迁撤并、整治改善”四类村庄,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确定抗震宜居农房改造方式、建设选址、建造标准、推进时序,迁建房屋优先向规划中心村、保留一般村集中,制定本乡(镇)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实施计划。3.动员申报。各乡(镇)组织乡、村干部深入农户宣传解读政策,发动住房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农户积极参与改造建设,引导农户按照规划自愿申请、签订协议,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同意,逐级申报、公示,制定年度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计划。优先安排灾害易发区、拟“搬迁合并类”村庄和整村推进村庄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4.条件审查。申报列入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政策支持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一是抗震设防烈度达不到7度要求的住房且群众有改造意愿的可纳入改造建设;二是具***
4县农村户籍的农户;三是现住房是唯一住房;四是2013年以前享受过危窑危房改造政策的,但无上下圈梁、构造柱的。以下情形不列入支持范围:农户已有符合抗震设防住房的;已享受危窑危房改造或移民搬迁政策的,且住房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以及新增“四类重点对象”危窑危房改造、计划实施移民搬迁,拟按相应政策申请支持的;已享受城镇棚户区改造等中央资金支持政策的;国有土地上住房;有突击分户、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的;近期规划撤并村庄内在原址加固改造翻建房屋、不执行法定规划安排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它不符合支持补助条件的。5.组织实施。根据各乡(镇)上报排查摸底花名册,统筹安排下达年度计划任务、补助资金,派驻技术指导组加强一线指导。各乡(镇)组织村、农户按规定程序、适当方式、相关标准要求等进行改造建设,在选址、设计、用材、工程组织、建筑施工、工匠培训等方面全程指导服务,并在信息管理系统(APP)中适时录入改造动态信息和形象图片,确保进度、质量、安全达到预期效果。6.验收销号。改造工程竣工后,要指导农户及建筑工匠、施工单位或统建单位履行各方主体责任,按照要求自行竣工验收,提交《竣工验收备案书》,验收合格通过农户“一卡通”账户全额兑现补助资金,并在改造台账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APP)中进行销号。六、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抗震宜居农房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县抗震宜居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成 员: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5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抗震宜居农房建设跟踪督查和日常协调工作。七、工作要求1.做好前期准备。各乡(镇)要按照政策要求和规定进行全面摸底,选准改造建设对象并进行公示。同时要加强前期资料收集,严格按照抗震宜居农房建设技术要求,一户一表,确保抗震宜居农房建设顺利实施。2.严格用地管理。落实“一户一宅”宅基地管理规定,加固改造、原址翻建房屋严格控制在原有宅基地范围内,宅基地面积不足标准和确需超出标准的部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禁止未批先建、违规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违法建设等行为。异地迁建的,迁入地与迁出地建设用地指标置换,迁入地尽量利用既有宅基地、村庄居住区内空地及其他空闲建设用地,需要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按照规划和法定程序调整、报批。3.强化质量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工程技术监督组,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现场进行抽查检查。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工作组,负责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及装饰四个关键节点施工现场进行逐户检查。所有新建房屋必须严格落实,结构主体必须包含上下圈梁构造柱三七墙等,坚决防止和杜绝门窗过大、无上下圈梁、无立柱以及使用空心预制板等问题。施工企业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64.规范信息录入。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规范的建档要求建立完善档案。要严格落实“一户一档”规定要求,准确填写改造农户身份档案信息,坚决杜绝改造建设农户身份信息不全、重复等问题。要详实、及时将改造建设农户身份信息录入电子档案信息系统,建立信息准确、管理严格规范的抗震宜居农房建设农户档案。5.加强监督管理。农村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工作关系农户切身利益,要严格程序、严明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乡(镇)、各部门要保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套取,肥亲厚友、以权谋私等行为。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经验收合格后,各乡(镇)统一制作花名册和改造户“一卡通”账号表并进行公示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审核,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次性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入改造建设户“一卡通”账户,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举报原因
联系方式
详细说明
内容无法转码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