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8267705
大小:146.00 KB
页数:47页
时间:2018-03-15
《《驻前海湾保税港区办事处业务操作流程(试行)》(征求意》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驻前海湾保税港区办事处业务操作流程(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作业流程3第一节备案管理3第二节船舶管理8第三节对直接进出口货物的监管16第四节对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20第五节对保税港区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28第六节对保税港区内货物的监管31第七节对进出保税港区空箱的监管33第八节对国际转运货物的监管36第九节对跨港区调拨货物的监管37第十节查验管理39第十一节巡查作业41第三章附则4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驻前海湾保税港区办事处(以下简称驻区海关)的业务操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业务操作流程。第二条本业务操作流程适用于前海湾保税港区一期应急封关业务。第三条驻区海关依照保税港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监管的规定以及本业务操作流程对进出保税港区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以及保税港区内企业、场所进行监管。第四条保税港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驻区海关对保税港区47实行24小时巡查、监控。第五条经企业申请、驻区海关审核批准,企业在保税港区内可以开展下列业务:(一)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二)对外贸易,包括国际转口贸易;(三)国际采
3、购、分销和配送;(四)国际中转;(五)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操作流程待拟)(六)商品展示;(操作流程待拟)(七)研发、加工、制造;(操作流程待拟)(八)港口作业;(九)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第六条驻区海关负责审验保税港区内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在区内的业务经营资格,区内企业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以及履行其他法定义务的能力。特殊情况下,经驻区海关核准,区外法人企业可以依法在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并向海关备案。第七条驻区海关对区内企业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制度,建立电子账册管理,实施巡仓制度、企业分类管理、海关
4、稽查制度,依法监督区内企业规范管理和守法自律。47第二章作业流程第一节备案管理第八条企业备案管理。主要分为仓储物流企业、运输企业、报关企业、加工贸易企业、进出口贸易公司等备案、变更、注销等管理。(一)企业备案1.仓储物流企业备案,按以下流程办理:(1)保税港区企业在开展业务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持有关资料向驻区海关递交备案申请;(2)驻区海关进行初审,在备案资料中注明企业在区内,制作关封,由企业交由注册地海关(市民中心)办理注册手续;(3)经注册地海关审核有关资料,在H200
5、0系统审核确认后,向企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4)企业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提交《保税港区信息化管理系统开通申请表》等企业备案资料到驻区海关办理企业备案手续;(5)驻区海关结合H2000数据,审核企业递交的资料,经实地验仓(厂)后,办理备案手续,留存备案资料复印件;(6)企业凭经驻区海关签批的《保税港区信息化管理系统47开通申请表》到电子口岸开通前海湾保税港区信息化管理系统;(7)企业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录入企业备案资料,
6、向驻区海关发送;(8)驻区海关在系统中予以审核并作备案确认,完成备案手续;(9)驻区海关对保税港区信息化管理系统中企业基本信息、资信信息、风险管理信息进行日常维护管理。2.运输企业备案,按以下流程办理:(1)企业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保税港区信息化管理系统开通申请表》等企业备案资料到驻区海关办理企业备案手续;(2)驻区海关审核企业递交的资料,办理备案手续,留存备案资料复印件;(3)企业凭经驻区海关签批的《保税港区信息化管理系统开通申请表》到电子口岸开通前海湾保税港区信息化管理系统;(
7、4)企业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录入企业备案资料,向驻区海关发送;(5)驻区海关在系统中予以审核及备案确认,完成备案手续;(6)驻区海关对保税港区信息化管理系统中企业基本信息、资信信息、风险管理信息进行日常维护管理。3.47报关企业备案。企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2年)向驻区海关进行书面报备。4.加工贸易企业、进出口贸易公司等企业备案流程在监管模式确定以及系统功能开发后予以完善。(二)企业变更。保税港区企业的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
8、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在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手续。注册地海关审批同意后,进行换证工作。企业持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或其他相关资料向驻区海关办理备案变更手续,驻区海关在系统中变更相应备案信息。(三)企业注销。保税港区企业有破产、解散、自行放弃报关权或分立成两个以上新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