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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麻栗树煤矿岩子头矿井“12·28”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
1一、事故概况2009年12月28日1时44分左右,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麻栗树煤矿岩子头矿井K9开拓延深水平(又称K9平硐)主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31.67万元。2
2二、矿井基本情况(一)矿井概况1.煤矿概况麻栗树煤矿原隶属于双柏县乡镇企业管理局的乡镇企业,2003年,根据国家深化企业改革政策,改制为私营企业。该煤矿两对生产矿井,分别为一碗水矿井和岩子头矿井,两对矿井生产系统各自独立。煤矿股东有两个:董学和占80%,董绍权占20%,法人代表和矿长为董绍权,安全生产副矿长为施发平,煤矿下设三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科(销售科)、安全科。安全科共有四名工作人员:施发平兼任安全科长,四名工作人员分为两个组,分别负责两个矿井的安全监督检查,其中施发平和刘开彦负责岩子头矿井。3
3二、矿井基本情况2.岩子头矿井概况岩子头矿井始建于1983年,位于双柏县大庄镇麻栗树村境内,距双柏县城50km,有简易公路通过,交通方便。该矿井现有K8生产系统(+1669m水平)和K9开拓延深水平(+1448m水平)。董绍权兼任该矿井矿长,K8生产系统井长为李富章,K9开拓延深水平井长为李春亮(矿长资格证于2008年10月26日到期)。2007年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4万吨/年,2009年安全评价为B类矿井。2008年岩子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2009年矿井瓦斯鉴定工作已完成,结果还未批复,两年都只是对K8生产系统进行鉴定,没有鉴定K9开拓延深水平。矿区内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2层:M1煤层和M2煤层,煤层总厚度0~17.9m。煤种为无烟煤,两层煤间距60~120m,M1为矿井主采煤层。M1煤层属稳定偏不稳定煤层,大部分遭受挤压、搓揉,原煤结构破坏,节理紊乱,煤层倾角为65°~75°,局部地段直立乃至倒转;煤层厚度变化较大,一般在0.15m~11.0m,平均厚度2.97m;煤层呈透镜状或藕节状,局部夹泥质透镜体;煤层干燥、松软且多呈粉末状,透气性差;煤层自燃倾向性为Ⅱ类自燃、煤尘有爆炸危险性。4
4二、矿井基本情况3.岩子头矿井K9开拓延深水平基本情况为保证岩子头矿井的延深接替工作,2006年8月15日,麻栗树煤矿委托楚雄州张武庄煤矿编制了《岩子头矿井开拓延深方案》。2006年10月15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经济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双柏县大庄镇麻栗树煤矿岩子头矿井开拓延深方案审查的批复》(楚经复〔2006〕81号),批准麻栗树煤矿岩子头矿井开拓延深设计方案。获得批复后,2006年12月25日,麻栗树煤矿开始组织岩子头矿井K9开拓延深水平的施工,并将K9开拓延深工程对外承包施工。第一支施工队伍为有施工资质的云南省建井队,后多次变动施工方。2009年4月3日,麻栗树煤矿将K9开拓延深水平施工又承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玉溪元信商贸有限公司,2009年6月18日,双方签订了《麻栗树煤矿井口计件协议》。2009年9月15日,玉溪元信商贸有限公司将K9开拓延深工程又转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公司职工李春亮,并聘其为井长。5
5二、矿井基本情况(二)岩子头矿井瓦斯参数测定及监测情况1.K8生产系统瓦斯参数测定情况2009年5月4日,岩子头矿井K8生产系统主运输大巷(标高+1669m)揭露M1煤层时,瓦斯大量涌出,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含量为5%。2009年9月,麻栗树煤矿委托中国矿业大学、云南方圆中正工贸有限公司对岩子头矿井生产系统进行了瓦斯基础参数测定。根据中国矿业大学、云南方圆中正工贸有限公司2009年10月提供的《云南省双柏县麻栗树煤矿岩子头矿井瓦斯基础参数测定报告》,该矿井+1669m水平M1煤层掘进工作面瓦斯参数测定数据为:瓦斯压力为0.3Mpa,煤的破坏类型为Ⅳ--Ⅴ类,煤层坚固性系数f为0.15,瓦斯放散初速度⊿p为17.77;M2煤层:瓦斯压力为0.35Mpa,煤的破坏类型为Ⅳ--Ⅴ类,煤层坚固性系数f为0.13,瓦斯放散初速度⊿p为18.58。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价结论为:开采1669m标高以上的范围内煤层无突出危险。6
6二、矿井基本情况2.岩子头矿井K9开拓延深水平瓦斯监测及管理情况2009年11月18日~20日,K9开拓延深水平井长李春亮组织人员在主运输大巷(2号联络上山以里87m处)上帮打了一个探煤钻孔。钻孔方位:北偏西45°,倾角:水平向上15°,钻孔直径约75mm,钻孔深度为37m,34m处揭煤,煤厚为3m。后因无工人施工,矿井管理人员将主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进行了临时封闭。2009年12月6日,矿井管理人员重新组织工人到主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施工,工人到达钻孔位置时,听见钻孔内发出气体涌出的“嗤嗤”声,测量钻孔口瓦斯浓度为5%。根据K9开拓延深水平的瓦斯监测系统数据记录和曲线:12月27日16时26分到20时3分,井下瓦斯超限报警33次,其中,发生事故的主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报警31次,矿井总回风瓦斯超限报警1次,二水平回风巷瓦斯超限报警1次,煤矿及矿井没有查明瓦斯超限原因,也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技术措施消除隐患。7
7二、矿井基本情况经调查,K9开拓延深水平只有两名瓦斯检查员:夏仁飞和张兴伟,其中张兴伟没有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也不会使用瓦斯检查仪。瓦斯检查报表没有报送矿长审查签字,井长也经常不审查签字。8
8二、矿井基本情况(四)事故地点概况事故地点位于K9开拓延深水平主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事故发生前,该大巷沿煤层底板向M1煤层掘进,已接近M1煤层。巷道分段采用矿用工字钢梯形支架或砌碹支护,巷道净高2m~2.3m,砌碹巷道净断面5.14m2,架棚巷道净断面5.52m2。工作面采用金属箱架棚支护,棚距0.6m—0.8m。事故发生前,工人在工作面进行爆破作业。事故发生后,工作面后方部分巷道支架及砌碹体在事故中垮塌。9
9三、事故经过及抢救(一)事故发生经过2009年12月28日夜班,麻栗树煤矿岩子头矿井K9延深水平共13人入井,没有召开班前会,该班没有安全员,张兴伟负责检查瓦斯。夜班的主要工作是:组长刘正红带领龚兴礼、李宗扩、李培苍、杨波、李宗啟到主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进行掘进作业;班长李小鹏带领佘兴华、佘德元、佘德文、佘德金、毕剑洪到回风井进行维修工作。27日23时30分,班长李小鹏带领佘兴华、佘德元、佘德文、佘德金、毕剑洪入井,到达回风井维修工作地点后,李小鹏对其他五人进行简单工作安排后,便出井休息,准备第二天再带其他班组人员入井工作。28日0时30分,组长刘正红带领本班组其他五人入井,到达主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后与等候在工作面的上一班班长赵斌(又名赵兴林)进行了交接班后赵斌便出井休息。0时左右,负责当班瓦斯检查工作的张兴伟(27日19时30分入井)出井更换瓦斯检查仪电池。1时44分,在井口值班的罗行伟和在井口值班室休息的罗登华听到监控系统的报警声音,同时看到井口涌出一股黑烟,井下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0
10三、事故经过及抢救(二)事故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发生后,罗登华立即去找当班负责瓦斯检查的张兴伟,同时罗行伟向李春亮、李小鹏等人进行了报告。2时6分,李春亮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带领李小鹏、赵斌、夏仁飞等人到达井口,自己带领夏仁飞等人入井查看情况,入井400多米后,发现巷道底板有200mm厚的煤尘,并且向里逐渐增厚,同时检测瓦斯浓度超过瓦斯检查仪量程,便返回井外,向副矿长施发平进行了报告。施发平立即报告了矿长董绍权,并通知其他人员一起赶赴事故矿井。2时50分,施发平等人赶到事故矿井,立即带领李春亮等人入井查看,入井500m左右后,发现底板煤尘较厚,用瓦斯报警仪检查瓦斯浓度为11%,便返回井外,向矿长董绍权进行了汇报,董绍权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并召请一平浪救护队前来救援,同时安排瓦斯检查员在回风井口检查瓦斯,等待救援人员的到来。11
11三、事故经过及抢救12月28日7时45分左右,一平浪煤矿11名救护指战员抵达事故矿井,初步了解情况后,制定了侦察方案。8时01分,救援人员从回风井入井侦察搜救,在回风井引风道口以下10m处找到1名被困矿工,在回风斜上山口以下21m~22m处,找到4名矿工,均已死亡。9时40分救护队从平硐口进入主运输大巷,再次进行侦察搜救。在主运输大巷距井口487m处,发现巷道底部堆积厚度约0.2m的煤粉,随着向里,煤粉堆积越来越厚,575m处煤粉堆积至距棚顶50cm,人员无法进入,没有发现被困人员。救护队员返回从一号石门沿一号上山进入二平巷,二平巷支护较好,也没有再发现遇难人员,便将在总回风井(巷)内5名人员遇难的尸体运出井外。在K9主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作业的6名工人下落不明。救护人员将侦察情况向抢险救援指挥部进行了汇报。抢险救援指挥部在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朝明同志的指导下,对井下情况重新进行了分析,制定了科学的抢险救援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组织麻栗树煤矿及附近煤矿抽调的人员组成抢险救援队伍,在救护队员的监护下清理主运输大巷中的煤粉,搜救6名下落不明工人。12
12三、事故经过及抢救自12月28日组织抢险救援工作以来,抢险救援指挥部及全体抢险救援人员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云南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的指导和协助下,本着以人为本、安全救援、科学施救的原则,认真组织,统筹协调,齐心协力,艰苦奋战,千方百计克服困难,采取了多种抢救方案和措施,全力以赴救援被困矿工。经过180多个小时的艰苦努力,救援人员相继从主运输大巷中搜救出另外6名被困人员,2010年1月4日19时55分,将井下最后一名遇难人员的遗体运出井外,救援工作结束。按照抢险救援指挥部和事故调查组的要求,双柏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经过反复核实,确认本次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13
13三、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经调查认定,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矿井开采的M1煤层处于地质构造复杂区域,煤层倾角大、厚度变化大、干燥松软呈粉末状,透气性极差,瓦斯压力大,煤层具有潜在的突出危险性;掘进工作面第一次揭穿M1煤层,煤矿没有按规定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作业人员违章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14
14三、事故原因(二)间接原因1.岩子头矿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1)岩子头矿井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矿井没有按照《煤矿瓦斯基本抽采指标》(AQ1026-2006)“低瓦斯矿井新水平、新采区应测定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和压力”的规定,测定K9开拓延深水平煤层的瓦斯含量和压力。麻栗树煤矿将K9延深水平的掘进工程非法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玉溪元信商贸有限公司,“以包代管”。(2)矿井存在生产安全重大隐患,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经调查,事故发生前,该矿井K9延深水平总回风和主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已出现多次瓦斯超限,上一水平K8生产系统主运输大巷巷道揭露M1煤层时已出现大量瓦斯涌出现象,K9主运输大巷探煤钻孔出现瓦斯异常涌出,但煤矿及矿井没有对瓦斯超限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新水平掘进巷道第一次揭露煤层前未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矿井安排未按规定培训的工人入井进行掘进作业,安排未取得瓦斯检查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瓦斯检查工作,违章指挥、冒险蛮干。15
15三、事故原因(3)矿井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经调查,煤矿安全生产主要管理人员仅有矿长和一名副矿长,无技术负责人;K9开拓延深水平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仅有井长和1名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矿井无隐患排查记录,无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未实行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作业制度;瓦斯检查工作执行不严,瓦斯检查存在假检和虚报数据,瓦斯报表没有矿、井有关领导审查签字;煤矿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未与K9开拓延深水平的井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K9开拓延深水平的井长也未与各施工班组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矿井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4)矿井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培训。矿井对部分新入矿的工人未按要求进行培训就安排入井作业,从业人员基本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差,安全意识淡薄;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K9开拓延深水平两个作业点分三班作业,仅配备有5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1名,放炮员2名,瓦斯检查员2名(其中1名未经培训上岗)。(5)矿井技术管理薄弱。麻栗树煤矿无专业技术人员,K9延深水平主运输大巷第一次揭露煤层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K9延深水平主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不符合规定、可操作性差;矿井没有与生产实际相符合的图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