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6年度国家助学奖学金和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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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107室电话:(0635)8239608关于评选2006年度国家助学奖学金和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的通知各学院: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自2005年度起国家及山东省设立了“国家助学奖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助学奖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75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

2、《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05]40号)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6年国家助学奖学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教财字[2006]32号)、《关于下达2006年度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经费指标的通知》(鲁教财字[2006]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06年度国家助学奖学金和省政府助学奖学金评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国家助学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一)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二)国家助学金

3、和省政府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二、国家助学奖学金和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的资助标准及名额(一)国家奖学金的额度为每人每年4000元,资助名额为68名学生。(二)国家助学金的额度为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资助名额为1014名学生。(三)省政府奖学金的额度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资助名额为68名学生。(四)省政府助学金的额度为每人每月1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资助名额为563名学生。(五)学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文件要求,将资助名额按各学院学生人数下达(见

4、附件九)。三、国家助学奖学金和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的申请条件(一)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05-2006学年学习成绩名次占班级名次前10%以内(含10%),或2006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超过本科一批分数线20分以上的2006级新生(文科学生不低于588分,理科学生不低于603分);5、家庭经济特别贫困,生活俭朴;6、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工作积极主动,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5、;7、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及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积极交纳学费;8、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在班内民意测验支持率超过50%以上。(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107室电话:(0635)8239608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6、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及公益活动,积极交纳学费;7、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未受过学校纪

6、律处分。(三)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参照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执行。(四)申请国家助学奖学金和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的2006级新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所分配推荐人数的10%。四、国家助学奖学金及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的评审程序(一)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程序1、符合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须向各学院提出申请,上报个人事迹材料(A4纸,不少于1500字),并分别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五);2、各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和

7、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按照学生工作处下达指标确定初评名单;3、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初评学生名单(附件二和附件六)、学生事迹材料和申请表(附件一、附件五)报学生工作处评审,并按要求用Excel电子表格同时报送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附件二和附件六);4、各学院在考评推荐中,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二)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助学金的评审程序1、符合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助学金申请条件,但在同一学年内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特困学生可向各学院提出申请(A4纸,不少于1000字),并分别填写《国家助学金申

8、请表》(附件三)、《山东省政府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七);2、各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和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按照学生工作处下达指标确定初评名单;3、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初审学生名单(附件四、附件八)和申请表(附件三、附件七)报学生工作处评审,并按要求用Excel电子表格同时报送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附件四、附件八);4、各学院在考评推荐中,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助学金不能同时兼得。五、国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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