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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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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警联勤”工作实施试点方案 为着力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建立市综合行政执法(城管)和公安部门信息技术共享、街面力量共巡的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城警联勤”),切实提升城市长效管理和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试点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城警联勤”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沈汝秉任组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俞其、市公安局副局长谢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茅建焕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联勤工作的日常联系协调推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俞其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许文杰、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严邦军任副主任。 二、工作内容
1 (一)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公安部门共享视频监控等信息资源,根据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配套开发违法行为人工智能分析研判系统,依托公安视频资源并以移动摄录设备为补充,扩大城市管理问题发现路径,实现对城市管理街面常见违法行为的智能发现、短信提醒、证据采集等功能,提高非现场执法能力和管理效能。综合运用无人机、车载移动摄录设备,开发相应软件,智能分析街道两侧建筑物从屋顶到立面的户外设施设置情况,对疑似违规设置行为智能分析预警,真正实现从天际线到地平线的立体式精细化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管理责任。依托公安交警卡口资源,研发渣土车辆运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市内渣土车运行轨迹的实时监控。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未按规定路线行驶等可疑行为进行预警提醒,以及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点位进行智能分析提醒。实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人行道抓拍系统和公安交警违停抓拍系统的数据共享;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由于办案需要,需由公安部门进行技术协助的,公安部门要予以支持。 (二)组建联勤队伍,开展联合执勤。城警联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围绕道路交通、市容秩序等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制定阶段性“城警合巡”计划,在城区主要道路和商业大街,分区块、分时段、分频率开展合巡工作。原则上,每个巡区每周开展2天合巡,每天合巡时间在3小时以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要各自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属地中队、派出所(交警中队)等联勤力量,组建合巡组开展联合执勤。每个巡区双方各出2名工作人员,其中至少1名在编人员带队,先期在上林坊、新城河区块等重要区域周边开展“城警合巡”试点。其他镇(街道)根据“城警合巡”机制要求,定期开展城警合巡工作。 (三)强化力量互援,形成攻坚合力。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遇重大执法活动时,经执法风险评估,认为可能产生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等风险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协调,公安部门应派员参加,提供执法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执法活动中,遇到暴力抗法行为,公安部门要及时提供执法支援。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巡查人员日常巡查中发现适用快速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要引导当事人拍照取证并到快速处理中心处理,避免交通拥堵;遇到突发性交通拥堵情况时,要积极协助疏导交通;发现交通隔离栏、红绿灯交通设施损坏或出现故障的情况时,要及时通报公安交警部门;发现纠纷等治安问题的,要主动介入,协助公安机关处理。 三、工作要求
2 (一)强化分析研究。城警联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分析阶段性联勤工作,并向市领导小组汇报。对突出问题,要及时召开会商会议加强研究,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二)强化工作纪律。参加联勤执法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办案、文明执勤、热情服务,树立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宣传报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公安部门要及时总结联勤工作中好的做法与措施,充分利用各自宣传渠道和阵地,做好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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