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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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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落实“二次创业”安全生产责任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主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标本兼治、深化责任落实、狠抓源头治理、完善制度措施。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推进我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根据**精神,进一步认真查找本地区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二、主要内容(一)检查督查涉疫医疗、观察、检测场所。包括王台卫生院、各村各单位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等。检查内容一:检查是否严格落实涉疫涉医等场所建筑安全管理责任,是否从房屋的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和应急通道畅通等方面逐一排查、逐一见底;是否对涉疫涉医涉检等场所存在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临时改建涉及拆改主体结构、主体结构损坏,使用老旧危房、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等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是否组织专人加强涉疫涉医等场所周边环境的安全巡查,对野蛮装修、挖掘取土、私搭乱建等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牵头领导:牵头部门:
1责任单位:(二)检查督查房屋及工程施工。包括各类房屋和房建、水利、电力等各类在建工地。检查内容二:(1)房屋安全检查方面,聚焦影响结构安全的重大隐患,重点检查医院,以及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含厂房),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去年余存未处置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等类型。检查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和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的房屋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有无设计、施工资质,有无加层搭盖或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等排查情况,是否做到应查尽查,不漏一村一户一房。是否对排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和出租、自住房等),一律暂停使用,依法分类采取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确保安全。检查督查各行业主管单位落实学校、医院、养老院、工贸厂房、酒楼、行政办公楼等房屋排查整治情况。(2)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方面,检查是否全面排查整治房建、水利、电力等各类工程项目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是否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节、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是否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特别是对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否开展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严查作业人员没系安全带、没戴安全帽、没有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是否深入排查起重机械、升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风险和隐患,是否加强建设工地工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绝不允许居住使用。检查推进“两违”整治情况,是否坚决排查整治农村建房安全问题。
2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三)检查督查人员密集场所。包括王台中小学、幼儿园,各公共娱乐场所、小旅游景区、王台客运综合服务站,王台卫生院、各宗教庙宇场所、养老院等特殊场所。检查内容三:全面检查王台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场所、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礼堂、文博单位、体育场馆、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学校老旧房屋、宗教、庙宇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仓库、锅炉房,配电室,在建工程、围墙等,重点加强消防逃生、周末往家返校班车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治安安全等重点领域集中排查整治。全面检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指挥协调、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现场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和措施是否到位;实时监测现场人流,对人员趋于安全容量时,是否及时采取远端分流、交通疏导、临时管制、入口封闭“只出不进”等多种方式有效分流疏导人流;是否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是否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配齐配全应急标示器材和安全提示,是否畅通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是否消除物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搭等安全隐患;是否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特殊场所内部工作人员和患者、隔离人员、老年人是否有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旅游景区桥梁、临水临河路段的检查,及时消除影响人员通行安全的隐患。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
3(四)检查督查危险物品,包括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烟花爆竹、燃气等检查内容四:检查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是否按照“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重点检查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情况,危险物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没有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未持证上岗等问题。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是否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新标准重新分级评估。检查是否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是否存在监管盲区。检查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情况,是否对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进行整治。检查烟花爆竹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情况,检查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情况,打击“黑窝点”等违法经营情况。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检查内容五:检查是否按照“建管分离”原则,协助城建部分等部门加强燃气经营权审批;是否加强房屋建设中燃气设施、管网架设等管理。是否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监管,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是否加强对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排查,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规行为。牵头领导:牵头部门:
4责任单位:(五)检查督查工矿企业检查内容六:工业企业安全检查方面,是否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有限空间是否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检测、监护制度;是否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粉尘涉爆企业“十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各类工业企业厂房、员工宿舍建设合法性、质量安全性问题以及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流于形式,内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存在不落实等问题。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六)检查督查交通运输检查内容七:检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是否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黑客运企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加大客运站点及重要交通枢纽公路路口检查执法力度;是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电动车、摩托车超载超速、货车违法载人、往家返校周末班车严重超员、农村面包车超员、酒驾醉驾等非法违法行为;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
5检查内容八:检查国、乡道临水、团雾雨雪冰冻多发及事故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安全隐患开展情况。是否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场设置、车辆技术状况、槽罐车罐体是否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智能视频监控车辆情况。检查事故多发区及桥区等重点水域巡航排查情况,是否重点强化乡镇船舶、非标船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检查内容九:检查打击河道违法采砂专项行动,重点清理取缔从事违法采、运砂的“三无”船舶的落实情况。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七)检查督查消防安全,包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整治、消防通道整治、高层建筑整治“回头看”、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村居住宅“小火亡人”等检查内容十:检查行业系统主管单位开展的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等场所,针对小单位、小场所近期火灾多发问题,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检查“生命通道”集中整治情况,实施“一村一策,一楼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情况,检查“六个集中整治”活动情况(即:开展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集中整治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检测维修四类消防火栓系统、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集中查处消防管理履职不到位问题和集中开展宣传曝光工作)。检查纠治堵塞消防车通道、机动车违规停放等问题。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损坏、电器线路老化、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等问题解决情况,检查基层组织消防工作责任落实、挂村包户、排查整治电器老化、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解决情况。
6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八)检查督查自然灾害,包括台风,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等检查内容十一:检查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情况,检查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小山塘等防洪防汛工程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建设和运用情况,已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的监测站点、预警设施、监测预警平台软硬件设施运行、使用、维护及有关经费落实情况。检查防汛相关非工程措施更新完善情况。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检查内容十二:检查林区及其周边村屯、居民点,风景名胜区,重要目标等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情况,检查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情况。检查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检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重点卡口以及护林人员驻守等排查情况,检查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等。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检查内容十三: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防范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是否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检查避灾点选址是否避开可能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低洼易灾区域或危险地段,通风排水是否符合人员居住要求。
7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九)检查督查全镇“一网三责”落实情况检查内容十四:围绕“六查一培训”要求,一查网格建设;二查摸清家底;三查组织有序;四查整治成果;五查责任落实;六查广泛宣传;一培训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督促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对全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开展“回头看”,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三、检查时间本方案自2021年3月开始实施,至2021年12月结束。由镇党委镇政府各牵头领导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镇各分管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每月至少上报2—3个突出问题或重点隐患至镇安办。全镇将分别于4月、7月、10月下旬召开全镇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暨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听取各牵头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作汇报,剖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推进措施。四、工作要求
8(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由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镇安委会具体组织,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同步推进落实。各项检查工作牵头领导要根据方案要求,针对各自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作具体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积极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镇安办要抓总、抓统、抓协调,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二)注重整改,消除隐患。对前期工作中没有限期整改的重大隐患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要有具体的整改和监管方案,做到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任务、措施和经费“五落实”,严防事故发生。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产整顿,必要时依法予以关闭。(三)严格责任,确保落实。镇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履职尽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同时,对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将综合运用安全生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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