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基础知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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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基础知识重点

1资料仅供参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考点重点第一章:证券市场概述  第一节证券与证券市场  一、有价证券  (一)有价证券的定义  1、有价证券是标有票面金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本身没有价值  2、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  ①虚拟资本: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人带来一定收益的资本  ②虚拟资本的价格总额并不等于所代表的真实资本的帐面价格,甚至与真实资本的重置价格也不一定相等,其变化并不完全反映实际资本额的变化  (二)有价证券的分类  1、狭义的有价证券:资本证券  2、广义的有价证券: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  (1)商品证券:提货单、运货单、仓库栈单  (2)货币证券:  ①商业证券:商业汇票、商业本票

2资料仅供参考  ②银行证券: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3)资本证券:由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由直接联系的活动而产生的证券  3、按证券发行主体不同分类  (1)政府证券  ①国债: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  ②地方债:地方债权发行的债券(当前尚不允许特区政府以外的地方政府发债)  (2)政府机构证券:当前不允许  (3)公司证券:股票、公司债券、商业票据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称为金融债券  4、按是否在证交所挂牌交易分类  (1)上市证券  (2)非上市证券:凭证式国债、储蓄国债、普通开方式基金份额、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票  5、按募集方式分类  (1)公募证券  (2)私募证券:  ①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  ②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发行的理财计划  ③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发行的有价证券  6、 按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性质分类

3资料仅供参考  (1)股票  (2)债券  (3)其它证券:基金证券、证券衍生产品(金融期货、可转换证券、权证)  (三)有价证券的特征  收益性、流动性、风险性、期限性(股票没有期限,可视为无期证券)  二、证券市场:  (一)证券市场的特征  1、证券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  2、证券市场是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  3、证券市场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  (二)证券市场的结构  1、层次结构:按证券进入市场的顺序而形成的结构关系  (1)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初级市场”  (2)交易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流通市场”、“次级市场”  流通市场的交易价格制约和影响证券的发行价格,是证券发行时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3)根据服务和覆盖的上市公司类型,分为全球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区域性市场

4资料仅供参考  (4)根据发行规模、监管要求,分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创业板或高新企业板)  (5)根据交易方式,分为集中交易市场、柜台市场(或代办转让)  2、品种结构:根据有价证券的品种形成的结构关系  (1)股票市场  (2)债券市场  (3)基金市场  ①封闭式基金:证交所挂牌交易  ②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和赎回实现流通转让  ③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上市开方式基金(LOF),使开方式基金也能够在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  (4)衍生产品市场  交易场所结构:按交易活动是否在固定场所进行  (5)有形市场:又称“场内市场”  (6)无形市场:又称“场外市场”、“柜台市场”(“OTC市场”,overthecounter)  (7)当前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之间的截然划分已经不复存在  (三)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国民经济的“晴雨表”

5资料仅供参考  1、筹资-投资功能  证券市场交易的任何证券,既是筹资的工具,也使投资的工具  2、资本定价功能  证券的价格实际是证券代表的资本的价格  3、资本配置功能  经过证券价格引导资本的流动从而实现资本合理配置的功能 第2节证券市场参与者  一、证券发行人  (一)公司(企业)  1、企业的组织形式:独资企业、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  2、发行股票筹集的资本属于自有资本;发行债券筹集的资本属于借入资本  3、发行股票、长期债券是筹集长期资本的主要途径;发行短期债券是补充流动资金的重要手段  4、公司(企业)对长期资本的需求将越来越大  5、英美国家将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归入公司债券(基本是股份公司),中国、日本将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定义为金融债券

6资料仅供参考  (二)政府和政府机构  1、中央政府债券(国债)被视为无风险证券,其证券收益率被称为无风险利率  2、中央银行发行两类证券  (1)中央银行股票:如美国,央行采用股份制结构,央行股东只有红利分配权,无经营决策权,类似优先股  (2)中央银行处于调控货币供给量而发行的特殊债券  中国年开始发行中央银行票据  二、证券投资人  (一)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两大类  (二)机构投资者: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企事业法人、各类基金  1、政府机构  (1)政府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目的似为了调剂资金余缺、进行宏观调控  (2)各级政府和政府机构能够购买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投资于证券市场  (3)中央银行,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影响货币供给量进行宏观调控  (4)国资管理部门,持有国有股

7资料仅供参考  (5)政府还可成立或指定专门机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维护金融稳定  2、金融机构  (1)证券经营机构  ①证券自营业务:能够投资股票、基金、认股权证、国债、公司企业债、其它  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③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为单以客户办理  ④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为多个客户办理  ⑤特定目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2)银行业金融机构  ①包括: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政策性银行  ②可用自有资金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  ③不得从事信托投资、证券经营业务  ④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⑤因处理贷款质押资产而被动持有的股票,只能单向卖出  ⑥能够向个人客户提供综合理财服务,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理财计划  ⑦外商投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能够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除股票以外的其它有价证券

8资料仅供参考  (3)保险经营机构  ①能够投资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②保险公司能够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证券投资,还可运用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进行证券投资  ③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活期存款、政府债券、央票、政策性银行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合计不低于总资产的5%  ④保险公司投资无担保的企业债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不高于总资产的20%  ⑤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不高于总资产的20%  ⑥对其它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累计投资成本不超过净资产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①QFII似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  ②有限度的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过渡性制度  ③中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证监会批准,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其它资产管理机构  ④投资范围包括:证交所交易的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权证、证监会许可的其它金融工具

9资料仅供参考  ⑤能够参与新股发行、可转债发行、股票增发、配股  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股票投资的持股比例限制:  a单个境外投资者经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持有1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  b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  c境外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5)主权财富基金  运用官方外汇储备成立代表国家进行投资的主权财富基金  (6)其它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①信托投资公司:受托经营资金信托、有价证券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②财务公司:可申请从事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  ③金融租赁公司:当前尚未批准其从事证券投资业务

10资料仅供参考  3、企事业法人  (1)企业法人:可参与股票配售、投资股票二级市场  (2)事业法人:可用自有资金和有权自行支配的预算外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4、各类基金  (1)证券投资基金  ①经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筹集资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基金  ②可投资股票、债券、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投资品种  (2)社保基金  ①两部分组成: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险基金  ②社会保障基金:  A、资金来源:国有股减持划入的资金和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年起新增发行彩票公益金的80%上缴社保基金  B、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它投资需委托投资管理人  C、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级别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其中

11资料仅供参考  a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比例不低于50%  b企业债、金融债投资比例不高于10%  c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不高于40%  d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投资于1家企业发行的证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不得超过该企业发行证券或该基金份额的5%;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其管理的社保基金总值的10%  e委托单个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的资产,不得超过年度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总值的20%  ③社会保险基金  由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保险基金组成  (3)企业年金  ①企业及其职工在以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②企业年金可由年金受托人或受托人指定的专业投资机构进行证券投资  ③企业年金投资,按市场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资银行活期存款、央票、短期债券回购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

12资料仅供参考  b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债券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50%,其中,国债投资比例不低于净资产的20%  c投资股票、投资性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30%,其中,投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20%  d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企业年金,投资于1家企业发行的证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按市场价计算,不得超过该惬意发行证券或该基金份额的5%,也不得超过其管理的企业年金总值的10%  e企业年金不得用于信用交易,不得用于向她人贷款和提供担保  f不得从事使企业年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得投资  (4)社会公益基金  ①如福利基金、科技发展基金、教育发展基金  ②各种社会公益基金能够用于证券投资  5、个人投资者  6、投资者的风险特征和投资适当性  (1)投资着对风险的态度分为风险偏好型、风险中立型、风险回避型  (2)投资适当性  ①金融中介机构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于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风险承受水平、财务需求、知识和经验之间的契合程度

13资料仅供参考  ②投资适当性的要求:适合的投资者购买恰当的产品  二、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一)证券公司  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财务顾问业务、承销与保荐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其它证券业务  (二)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三、自律性组织  (一)《证券法》规定,证券自律管理机构是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  (二)《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实行行业自律管理  (三)证券交易所  1、法人  2、监管职能: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管理、对会员进行管理、对上市公司进行管理  3、上海证交所、深圳证交所  (四)证券业协会  1、会员制独立法人

14资料仅供参考  2、权力机构: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  3、自律管理体现在: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对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对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自律管理  (五)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1、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三、证券监管机构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第3节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  一、证券市场的产生  (一)证券市场得形成得益于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二)证券市场的形成得益于股份制的发展  (三)证券市场的形成得益于信用制度的发展  二、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  (一)萌芽阶段  1、15世纪的意大利商业城市中的证券交易主要是商业票据的买卖  2、1602,荷兰阿姆斯特丹成立世界第1个股票交易所

15资料仅供参考  3、伦敦柴思胡同乔纳森咖啡馆,伦敦证券交易所前身  4、美国证券市场是从买卖政府债券开始的  5、1790,美国第1个证券交所-费城证券交易所  (二)初步发展阶段:20世纪初  (三)停滞阶段:1929-1933世界经济危机  (四)恢复阶段:二战后至60年代  (五)加速发展阶段:70年代至今  三、国际证券市场发展现状与趋势  (一)证券市场一体化  (二)投资者法人化  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开放式共同基金、封闭式投资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基金、信托基金、对冲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  (三)金融创新深化  (四)金融机构混业化  1999.11.4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废除1933格拉斯法案,标志金融业分业制度的终结  (五)交易所重组与公司化  (六)证券市场网络化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率先使用BLOBEX电子交易系统  (七)金融风险复杂化

16资料仅供参考  (八)金融监管合作化  1、金融机构去杠杆化  2、金融监管的改革  80年代,西方国家以放松金融管制为目标的金融自由化运动  3、国际金融合作进一步加强:G20协调机制  四、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简述  (一)旧中国证券市场  1、最早出现的股票是外商股票  2、最早出现的证券交易机构:外商开办的上海股份公所、上海众业公所  3、1872,轮船招商局是中国第1家股份制企业  4、1914北洋政府《证券交易法》  5、1917,北洋政府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经营业务  6、1918夏成立的北平证券交易所是中国人创办的第1家证交所  7、1920.7,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成立,是当时规模最大的证交所  8、之后相继出现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青岛市物品证券交易所、天津市企业交易所  (二)新中国证券市场

17资料仅供参考  1、新中国资本市场的萌生(1978-1992)  ①80年代初股份制试点,股票出现  ②1981重启国债发行,82、84,企业债和金融债出现  ③1987.9,中国第1家专业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  ④1990.12.19,上交所成立;1991.7.3深交所成立  ⑤1991.10,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开业并引入期货交易机制,新中国期货交易的实质性发端  ⑥1992.10,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推注中国第1个标准化期货合约-特级铝期货标准合同  ⑦1993,股票发行试点正式由上海、深圳推广至全国  2、全国性资本市场的形成和初步发展(1993-1998)  ①1992.10,国务院证券委、证监会成立  ②1997.11,中国金融体系进一步确定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  ③1998.4,国务院证券委撤销,证监会成为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部门  ④1991,出现投资于证券、期货、房地产市场的基金,“老基金”  3、资本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1999-)

18资料仅供参考  ①1998.12《证券法》颁布,1999.7实施,新中国第1部规范证券发行与交易的法律,确认了资本市场的法律地位  ②1998建立集中统一监管体制后,实施了“属地监管、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相互配合”的辖区监管责任制  ③证监会增设专司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查处的机构,建立了集中统一指挥的稽查体制  ④起,资本市场进入持续4年的调整阶段  ⑤.1.31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未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资本市场新一轮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⑥后,中小板市场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出现,是中国在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  ⑦.10.23,创业板启动,成为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⑧末,沪深300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制度启动  五、《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1.31国务院发布,“国九条”,提出了9个方面的纲领性意见

19资料仅供参考  1、充分认识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  2、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3、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4、健全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证券投资品种  5、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6、促进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提高执业水平  7、加强法制和诚信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8、加强协调配合,防范化解市场风险  9、总结经验,积极稳妥推进对外开放  六、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  (一)在国际资本市场募集资金  1、1992,沪深交易所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  2、1993,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3、1982.1,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发行私募债券,中国国内机构首次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  4、1984.11,中国银行在东京发行日元债券,标志中国正式进入国际债券市场  5、1993.9,财政部首次在日本发行日元债券,标志中国主权外债发行起步  (二)开放国内资本市场

20资料仅供参考  1、外国证券机构能够(不经过中方中介)直接投资B股(向证交所申请)  2、外国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能够成为所有中国证交所的特别会员(向证交所申请)  3、允许外国机构设立合营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33%,入世后3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49%(向证监会申请)  4、入世后3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合营公司能够从事A股的承销,从事B股和H股、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发起设立基金(向证监会申请)  5、允许合资券商开展咨询服务及其它辅助性金融服务,给予国民待遇  6、.1,证监会允许QFII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交易  7、1995,证监会加入了国际证监会组织,1998当选执委会委员  (三)有条件开放境内企业和个人投资境外资本市场  1、.6,银监会开放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QDII业务)  2、.5,

21资料仅供参考银监会将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投资范围从固定收益类产品扩大到股票和基金等非固定收益类产品  3、.6,保监会许可保险外汇资金投资境外成熟资本市场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但仅限于中国企业境外发行的股票  4、初,中国平安保险获批运用自有外汇资金进行境外投资  .9,保监会允许保险公司将国家外汇局核准投资付汇额度10%以内的外汇资金投资在海外股票市场,投资对象咸鱼中国企业股票  5、.8,国家外汇管理局启动基金管理公司QDII试点,.6.20证监会发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6、.8,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天津滨海新区进行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试点  (四)对中国香港和澳门的开放  1、.1.1起,港澳地区已获得当地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在内地申请证券从业资格,只需经过内地法律法规培训和考试,无需专业知识考试  2、.1.1起,允许内地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  3、.1.1起,允许符合条件的内地基金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

22资料仅供参考  第二章股票  第一节:股票的特征与类型  一、股票概述  (一)定义: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1、所有权凭证,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  2、股票应当载明事项: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编号  3、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发起人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二)股票的性质  1、股票是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是财产价值和财产权利的统一表现形式  2、股票是要式证券  3、股票是证权证券:证券分为设权证券和证权证券  4、股票是资本证券:股票是独立于真实资本之外的虚拟资本  5、股票是综合权利证券:股票不属于物权证券,也不属于债权证券,是综合权利证券  (三)股票的特征

23资料仅供参考  1、收益性:  (1)股票的收益来源:一是来自股份公司,二是来自股票流通  (2)买卖股票赚取的差价收益,称为“资本利得”  2、风险性:实际收益和预期收益的偏离  3、流动性:经过依法转让而变现的特性  判断股票的流动性强弱主要分析三个方面:  ①市场深度:买卖盘在每个价位的保单越多,成交越容易,流动性越高  ②报价紧密度:价位的价差越小,交易对市场价格的冲击越小,流动性越强  ③股票的价格弹性或恢复能力:交易价格受大额交易冲击后的恢复能力越强,流动性越高  ④在有做市商情况下,做市商双边报价的买卖价差一般是衡量股票流动性的最重要指标  ⑤一般,大盘股流动性强于小盘股,上市公司股票流动性强于非上市公司股票  4、永久性:股票的有效性与股份公司的存续期间并存  5、参与性:股票持有人有权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特性  二、股票的类型

24资料仅供参考  (一)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  1、普通股票:最基本最常见的股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列在债权人和有限股票之后  2、优先股票:特殊股票,股息率是固定的,股东权利受一定限制,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分配顺序上比普通股票享有优先权  (二)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1、记名股票: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是记名股票  (1)记名股票的特点  ①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  ②能够一次或分期缴纳出资  a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  b募集设立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少于股份总数的35%  ②转让相对复杂或受限制  a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姓名名称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b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分配股利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

25资料仅供参考  ③便于挂失,相对安全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灭失,按公示催告程序请求法院宣告失效,之后申请公司补发股票  2、无记名股票: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东名册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  (1)无记名股票在形式上分两部分,一是股票的主体,二是股息票,用于股息结算和行使增资权利  (2)发行无记名股票,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发行日期  (3)无记名股票的特点:  ①股东权利属于股票持有人  a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于股东大会召开前30日公告会议通知  b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闭幕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②认购股票时要求一次缴纳出资  ③转让相对简便:交付转让,无需过户手续  ④安全性较差:遗失即丧失股东权利,无法挂失  (三)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  1、有面额股票:指票面记载一定金额的股票  (1)股份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2)具有如下特点:

26资料仅供参考  ①能够明确表示每一股所代表的股权比例  ②为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提供依据:票面金额是发行价格的最低界限  2、无面额股票:又称“比例股票”、“份额股票”,指票面上不记载股票面额,只注明其在公司总股本中所占比例的股票。多数国家,含中国,不允许发行这种股票  具有如下特点:  ①发行或转让价格灵活  ②便于股票分割  三、与股票相关的部分概念  (一)股利政策:指股份公司对公司经营获得的盈余公积和应付利润采取现金分红或派息、发放红股等方式回馈股东的制度和政策  1、分红派息是股票投资者经常性收入的主要来源  2、理论上说,不论公司营利前景如何看好,如果永不分红,则其股票将毫无价值  (1)派现:“现金股利”,指现金分红  ①所得税:个人投资者所得税率20%,减半征收;机构投资者本身需缴企业所得税,现金分红不缴税  ②蓝筹股:经营业绩较好,具有稳定较高现金股利支付的公司股票

27资料仅供参考  (2)送股:“股票股利”,股份公司向老股东无偿派发股票的行为,投资者应缴纳所得税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指在股东权益内部,把公积金转到“实收资本”或“股本”帐户,并按照投资者所持股份比例分到各投资者帐户,以此增加投资者的投入资本。不属于利润分配行为,不需纳税  资本公积金来源:溢价收入、接受赠与、资产增值、因合并接受其它公司净资产  (4)4个重要日期  ①上市公司宣布分红派息方案后至除权除息日前,该证券为含息或含权证券  ②除息:指证券不再含有最近已宣布发放的股息  ③除权:指证券不再含有最近已宣布的送股、配股及转增权益  ④股利宣布日:董事会公告分红派息的时间  ⑤股权登记日:统计和确认参加本期股利分配的股东的日期  ⑥除息除权日:股权登记日后1个工作日,本日起买入的股票不再含有本期股利  ⑦派发日:股利发放日  (二)股票分割与合并  1、股票分割:拆股、拆细,是将1

28资料仅供参考股股票均等拆成若干股  2、股票合并:并股,是将若干股票合并为1股  3、股票分割与合并,是增加或减少股东持有股票的数量,并不改变所持股东权益比重  4、股票分割一般适用于高价股,拆细后市价下降,便于吸引投资者购买,并股适用于低价股  (三)增发、配股、转增股本与股份回购  1、增发:增加资本额而发行新股  (1)新增资本若未能产生效益,则每股收益会下降,估价下跌,称为“稀释效应”  (2)如增发价格高于增发前每股净资产,则会提升每股净资产,有利股价上涨  (3)增发增加了发行股票总量,如无需求增长,估价可能下跌  2、配股:向老股东增发新股  配股价一般低于市场价格,配股后可能导致股价下的,但对优质公司,配股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不但不会下跌,可能还会上涨  3、转增资本: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  理论上转增后股价应向下调整,现实中,往往带来股价上涨  4、股份回购:

29资料仅供参考  一般股份回购会导致股价上涨:一是改变供求平衡,增加需求、减少供给,二是向市场传达了积极信息,因为公司一般再股价较低时回购,公司内部估值比外部投资者估值更准确  第二节股票的价值与价格  一、股票的价值  (一)股票的票面价值  (二)股票的帐面价值:“股票净值”、“每股净资产”,在没有优先股情况下,每股帐面价值等于公司净资产除以发行的普通股票总数  (三)股票的清算价值:即公司清算时每一股份代表的实际价值,大多数公司的实际清算价值低于帐面价值  (四)股票的内在价值:即理论价值,股票未来收益的现值,股票的内在价值决定股票的市场价格,股票的市场价格总是围绕其内在价值波动  二、股票的价格  (一)股票的理论价格  1、股票本身没有价值,之因此有价格,是因为其代表着收益的价值  2、现值理论:人们之因此愿意购买股票和其它证券,是因为其能够为持有人带来预期收益。

30资料仅供参考  3、股票和其它有价证券的理论价格就是以一定的必要收益率计算出来的未来收入的现值  (二)股票的市场价格  股票的市场价格由股票的价值决定,供求关系是最直接的影响因素  (三)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  供求关系或者买卖双方力量强弱的转换。  1、股票供求、股票价格主要取决于预期  2、某些特定原因也能产生股票供求,如为夺取或保持控制权而买入股票  三、影响股价变动的基本因素  (一)3个基本因素: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运行状况、行业前景、公司经营状况  (二)对3个基本因素的分析,称为“基本分析”、“基本面分析”  1、公司经营状况  (1)公司治理水平和管理层质量  (2)公司竞争力  SWOT分析:Strength优势、Weaknesses劣势、Opportunities机会、Threats威胁  (3)财务状况:三性分析  ①盈利性:最常见的指标是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31资料仅供参考  a每股收益=净利润/股份总数  b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  c盈利水平高的公司股票称为“绩优股”,未来营利增长趋势强的公司  d股票称为“高增长型股票”  ②安全性:偿还债务避免破产的特性  杠杆比率:总资产/净资产  ③流动性:流动性强的公司抗风险能力强  杜邦公式:三性的内在联系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销售利润率×资产周转率×杠杆比率  销售利润率=净利润/销售收入  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总资产  杠杆比率=总资产/净资产  (4)公司改组或合并  2、行业与部门因素  (1)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的标准是公司收入或利润的来源比重  分类标准有: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国家统计局《行业分布标准》、摩根斯坦利和标准普尔《全球行业分类标准》  (2)行业分析因素:包括定性因素和定量因素

32资料仅供参考  ①行业或产业竞争结构  ②行业可持续性  ③抗外部冲击的能力  ④监管与税收待遇  ⑤劳资关系  ⑥财务与融资问题  ⑦行业估值水平  (3)行业生命周期  产业周期理论:任何行业都要经历幼稚期、成长期、成熟期、稳定期4个阶段  3、宏观经济和政策因素:宏观经济影响股票价格的特点:波及范围广、干扰程度深、作用机制复杂、股价波动幅度较大  (1)经济增长  (2)经济周期循环  ①景气循环:高涨、衰退、萧条、复苏4个阶段  ②景气循环从根本上决定了股票价格的长期变动趋势  ③股票价格的变动要比经济景气循环早4-6个月,是经济周期变动的“先导性指标”  (3)货币政策

33资料仅供参考  ①央行采用存款准备金制度、再贴现政策、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手段调控货币供应量  ②放松银根:增加货币供应,资金面宽松,促使股价上升  ③收紧银根:减少货币供应,资金面吃紧,股价下跌  (4)财政政策:财政政策对股票价格的影响有4个方面  ①扩大财政赤字、发行国债刺激经济发展  ②调节税率影响企业利润和股息  ③干预资本市场税率,如利息税、资本利得税、印花税  ④国债发行量会改变证券供应和资金需求  (5)市场利率  ①利率提高,利息负担加重,公司净利润和股息减少,股票价格下降  ②利率提高,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收益增加,股票需求减少,股价下降  ③利率提高,投资者融资成本增加,股票需求减少,股价下降  (6)通货膨胀:既有刺激股票市场作用,又有抑制股票市场作用

34资料仅供参考  ①通货膨胀之初,产品价格上升和存货增值,公司利润和股息增加,股价上涨  ②通货膨胀中,股东实际股息收入下降,公司会增加派息使股息名义收入增加,  ③股价上涨;通货膨胀导致债券风险增加,股票需求增大,股价上涨  ④通货膨胀严重时,公司各项成本增加利润减少,股价下降  (7)汇率变化  ①汇率下降,本币升值,不利出口而利进口,境外资本流入,国内资本市场流动性增加  ②汇率上升,本币贬值,不利进口而利出口,境内资本流出,国内资本市场流动性下降  (8)国际收支状况  国际收支逆差,政府将提高国内利率和汇率,股价下跌  四、影响股价变化的其它因素  (一)政治及其它不可抗力的影响  战争、政权更迭、政府出台重大经济政策社会发展规划、国际社会政治经济变化、自然灾害  (二)心理因素  (三)稳定市场的政策与制度安排  (四)人为操纵因素

35资料仅供参考  第三节: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  一、普通股票  (一)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  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  2、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3、其它权利:知情权、股份转让权、优先认股权  (二)普通股票股东的义务  1、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它股东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滥用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优先股票  (一)定义: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的股票,是特殊股票中最重要的品种,兼有债券的特点(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的具体优先条件由公司章程加以规定  (二)优先股票的特征  1、股息率固定  2、股息分派优先  3、剩余资产分配优先

36资料仅供参考  4、一般无表决权,只有涉及优先股股东权益的议案才分别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股票的种类  1、累积优先股票和非累积优先股票  (1)累积优先股:历年股息累积发放的优先股票  (2)非累积优先股票:股息当年结清,不能累积发放的优先股票  2、参与优先股票和非参与优先股票  (1)参与优先股票:优先股股东除了分得固定股息外,还有权参与剩余盈利分配的优先股票  (2)非参与优先股票:除分得固定股息外,无权再参与剩余盈利分配的优先股票  3、可转换优先股票和不可转换优先股票  (1)可转换优先股票:发行后一定条件下允许持有者将其转换成其它种类股票的优先股票,一般是优先股转换成普通股,或者一种优先股转换成另一种优先股  (2)不可转换优先股票:发行后不允许转换成其它种类股票的优先股票  4、可赎回优先股票和不可赎回优先股票  (1)可赎回优先股票:发行后一定时期,可按特定赎回价格由发行人收回的优先股票  (2)不可赎回优先股票:发行后不能赎回的优先股票  5、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和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

37资料仅供参考  (1)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发行后可按规定调整股息率的优先股票  (2)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发行后股息率不再变动的优先股票  第四节:中国的股票类型  一、股票类型  (一)按投资主体的性质分类: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  1、国家股: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股份。部门:国资监管部门;机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  2、法人股:法人以其资产投资形成的股份  3、社会公众股:社会公众以其财产投资形成的可上市流通的股份  4、外资股:境外投资者持有的股份  (1)境内上市外资股  ①境内居民投资B股,只能用外汇,不能使用外币现钞  ②境内居民与非居民间不得进行B股协议转让  ③境内居民持有的B股不得向境外转托管  ④能够境外发行存托凭证境外上市  ⑤B股派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外汇发放

38资料仅供参考  (2)境外上市外资股:记名股票、人民币标价外币认购,主要由H股,N股,S股,L股,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外币支付  红筹股:不属于外资股,指在境外注册、香港上市,主要业务在内地或大部分股东权益来自内地公司的股票  (二)按流通是否受限分类  1、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  (1)有限售条件股份:国家持股、国有法人持股、其它内资持股、外资持股  (2)无限售条件股份:A股、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2、未完成股权份制改革的公司  (1)未上市流通股份:发起人股份、募集法人股份、内部职工股、优先股  (2)已上市流通股份:A股、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二、中国的股权分置改革  ·  1、股权分置:指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交所上市交易,被区分未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权分置改革目的在于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差异

39资料仅供参考  2、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出改革建议,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应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经过,并经参加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经过  4、同时存在H股、B股的A股上市公司,其股权分置改革由A股市场股东决议  5、完成改革复牌后称为C股  6、原非流通股股份锁定:  ①改革方案实施起12个月不得交易转让  ②之后,持有5%以上股份的原非流通股股东,经过证交所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第四章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一、证券投资基金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产生发展  1、证券投资基金指经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40资料仅供参考  2、称谓:美国“共同基金”、英国香港“单位信托基金”、日本台湾“证券投资信托基金”  3、起源:英国,18世纪末、19世纪初,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托组织是公认的最早的基金机构  4、基金、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并称为现代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  (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概况  1、1998年3月,2只封闭式基金“基金金泰”(国泰)、“基金开元”(南方)设立  2、年6月1日,《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  3、发展特点:  (1)开方式基金逐渐成为基金主流模式  ①1998-是封闭式基金发展阶段  ②.9,第1只开方式基金设立  ③截至,证券投资基金共计704只  (2)基金产品差异化明显,投资风格多样化  ①基金产品:股票型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保本基金、指数基金,结构化基金、ETF联接基金  ②投资风格:成长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收益型基金、价值型基金  (2)发展迅速,对外开放加快  ①,基金管理公司63家  ②,出现了第1

41资料仅供参考家管理基金规模超过千亿的基金公司  ③.11,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开展为特定客户管理资产的业务  ④,QDII基金设立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1、集合投资  2、分散风险  3、专业理财  (四)证券投资基金的作用  1、为中小投资者拓宽投资渠道  2、有利证券市场稳定和发展  (五)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债券的区别  1、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  基金:信托关系;股票:所有权关系;债券:债权债务关系  2、筹集资金的投向不同  股票债券是直接投资工具,资金投向实业;基金是间接投资公司,资金投向金融工具  3、风险水平不同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一)按基金的组织形式不同分为契约性基金、公司型基金

42资料仅供参考  1、契约性基金:又称“单位信托基金”,指将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作为信托关系当事人,经过签订基金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而设立的基金  2、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设立,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  3、二者的区别  ①资金性质不同:信托财产;法人资本  ②投资者地位不同:契约型投资者是委托人和受益人;公司型投资者是股东,对基金运作的影响比契约型投资者大  ③基金的营运依据不同:基金契约;公司章程  ④当前中国的基金全部是契约型基金  (二)按基金运作方式不同分为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  1、封闭式基金: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能够在证交所交易,但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得基金  决定基金期限长短的因素2个:基金本身投资期限的长短、宏观经济形势  2、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能够在基金合同约定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  3、二者区别:

43资料仅供参考  (1)期限不同:封闭式期限一般在5年以上,一般10-15年;开放式没有固定期限  (2)发行规模限制不同:封闭式规模固定,开放式规模增减变化  (3)基金份额交易方式不同:  ①封闭式:证交所出售给其它基金投资者  ②开放式:多数不上市交易,向管理人或销售代理人申请赎回  (4)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计算标准不同  ①封闭式:折价溢价,不必然反映单位基金份额的净资产值  ②开放式:交易价格取决于每一基金份额净资产值  (5)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公布的时间不同  ①封闭式:一般每周或更长时间公布一次  ②开放式:每交易日连续公布  (6)交易费用不同:封闭式是手续费,开放式是申购费和赎回费  (7)投资策略不同:开放式必须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应对赎回  (三)按投资标的分为债券基金、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衍生证券投资基金

44资料仅供参考  1、债券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  2、股票基金:6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  3、货币市场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基金  (1)货币市场工具:1年期以内的债务工具,具有高流动性  (2)中国货币市场基金能够投资的货币市场工具有:  ①现金  ②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③剩余期限在397天内的债券  ④1年期内的债券回购  ⑤1年期内的央票  ⑥剩余期限在397天内的资产支持证券  (3)衍生证券投资基金:以衍生证券为投资对象的基金,包括期货基金、期权基金、认股权证基金  (四)按投资目标分为成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平衡性基金  1、成长型基金:投资于信誉度较高、有长期成长前景或长期盈余的成长公司股票,又可分为稳健成长型基金、积极成长型基金

45资料仅供参考  2、收入型基金:投资于可带来现金收入的有价证券,以获取当期最大收入为目的  ①固定收入型基金:主要投资债券和优先股  ②股票收入型基金  3、平衡性基金:  ①分别投资于以取得收入为目的的债券及优先股和以资本增值为目的的普通股票,并在两者间进行平衡  ②一般将25%-50%的资产投资于债券和优先股,其余投资普通股  (五)按投资理念不同分为主动型基金、被动型基金  1、主动型基金:指力图取得超越基准组合表现的基金  2、被动型基金:又称“指数基金”,指投资组合模仿某一股价指数或债券指数的基金。  (1)指数基金的优势:  ①管理费交易费低廉  ②风险分散风险较小  ③可获得市场平均收益率  ④可作为避险套利的工具  (六)特殊类型的基金  1、ETF:“ExchangeTradedFunds”,“交易所交易基金”,上交所称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46资料仅供参考  (1)指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基金运作模式,结合了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特点,既能够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又能够申购赎回,但其申购是以一篮子股票换取,赎回也是换回一篮子股票而非现金  (2)ETF是指数基金,即以某一指数包含的成分证券为投资对象进行被动投资  (3)90年代出现于加拿大TIPs  (4)上交所第1只ETF:华夏基金管理公司“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0ETF)  (5)深交所第1只ETF:易方达深证100ETF  (6)按照ETF跟踪的指数不同,可分为股票型ETF、债券型ETF  (7)一级市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50万份或100万份  (8)二级市场挂牌交易:最小交易单位为100份,不足100份的能够卖出  (9)特点:实物申购赎回制度、一级市场申购赎回和二级市场交易并存的双重交易制度  2、LF:“Listedpen-endedFunds”,上市开放式基金

47资料仅供参考  (1)指既能够同时在场外市场申购赎回,又能够在交易所进行交易和申购赎回,并经过份额转托管机制将场外市场和场内市场联系在一起的一种开放式基金  (2)特点:既能够是指数基金,也能够是主动型基金;既能够在二级市场(交易所)申购赎回和交易,也能够在一级市场(代销网点)申购赎回;申购赎回均以现金进行  (3)深交所退出的LF在世界范围内具有首创性  (4),南方基金公司“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F)”  3、保本基金:  (1)指经过一定的保本投资策略进行运作,同时引入保本保障机制,保证持有人到期时能够获得投资本金保证的基金  (2)保本保障机制包括:  ①基金管理人对投资本金承担保本清偿义务,同时基金管理人与担保人签订保证合同,基金管理人和担保人对投资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基金管理人和保本义务人签订风险买断合同,基金管理人向保本义务人支付费用,保本义务人在投资者损失时偿付其损失,并放弃向基金管理人追偿的权利  ③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依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4、QDII基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48资料仅供参考  (1)指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的基金  (2),中国推出首批QDII基金  5、分级基金:又称“结构型基金”、“可分离交易基金”  指在一只基金内部经过结构化的设计和安排,将普通基金份额拆分为具有不同预期收益和风险的两类或多类份额并可分离上市交易的一种基金产品  第二节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一、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人、基金投资回报的受益人  (二)《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剩余基金财产  3、以法转让或赎回持有的基金份额  4、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对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复制基金信息资料  7、对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发售机构损害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诉讼

49资料仅供参考  (三)必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  1、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2、基金扩募或延长合同期限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提高管理人、托管人报酬标准  5、更换管理人、托管人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  1、管理人召集  2、管理人不召集的,托管人召集  3、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且必须是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具有证券经营、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的较好经营业绩,最近3年无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  4、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5、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完善的内控风控制度

50资料仅供参考  6、中国基金管理人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必须经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管理公司一般由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或其它机构发起成立  (二)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基金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将固有财产或她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②不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③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④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承担损失  (三)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  1、被以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以法解散、撤销、宣告破产  (四)中国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  1、中国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咨询业务,社保基金管理和企业年金管理业务、QDII业务  2、受托资产管理业务  (1)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51资料仅供参考  ①净资产不低于2亿  ②最近1年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00亿或等值外汇资产  ③管理证券投资基金2年以上,最近1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2)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不低于5千万  3、投资咨询业务  (1)基金管理公司不需证监会审批,能够直接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保险公司、其它合法机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2)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时,不得:  ①侵害份额持有人或其它客户的合法权益  ②承诺投资收益  ③与投资咨询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分担投资损失  ④经过广告等公开方式招揽投资咨询客户  ⑤代理投资咨询客户从事证券投资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  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会计核算等职责

52资料仅供参考  四、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的关系  1、基金份额持有人与管理人是委托关系  2、管理人和托管人是委托关系、相互制衡关系  3、份额持有人与托管人是委托关系  4、管理人和托管人对持有人负责  第三节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用和资产估值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  1、按每个估值日基金净值的一定比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管理费率一般与基金规模成反比,与风险成正比  2、股票基金一般按1.5%比例计提基金管理费;债券基金管理费率一般低于1%,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率为0.33%  3、管理费从基金的股息、利息收益或基金资产中扣除,不另收取  (二)基金托管费  1、按基金净值的比率逐日计提,按月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封闭式基金托管费率为0.25%,开放式基金托管费率一般低于0.25%,股票基金托管费率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53资料仅供参考  3、基金托管人可调低托管费率,经证监会核准公告,无须为此召开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交易费  主要包括:印花税、交易佣金、过户费、经手费、证管费  (四)基金运作费  1、包括:审计费、律师费、上市年费、信息披露费、分红手续费、持有人大会费、开户费、银行汇划手续费  2、基金运作费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5位的,即大于基金净值10万分之一,应预提或待摊记入基金损益,反之,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  (五)基金销售服务费  1、只有货币市场基金收取销售服务费  2、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一般不再收取申购费  二、证券投资基金资产估值  (一)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总值-基金负债  2、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总份额  (二)基金资产估值:每个交易日当天估值,基金资产估值引起的资产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估值原则是:

54资料仅供参考  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  (1)估值日有市价的,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1)估值日无市价的,  ①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采用最近交易日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②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③有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最近交易市价进行调整以确定公允价值  2、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  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以上原则不能可观反映公允价值的,管理人和托管人商定按最能恰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第四节证券投资基金的收入、风险与信息披露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收入及利润分配  1、基金利润分配一般有2种方式:分配现金、分配基金份额  2、封闭式基金利润分配:  ①每年不少于1次  ②年度利润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实现收益的

55资料仅供参考90%  ③一般采用现金分配  3、开放式基金利润分配  ①基金合同应约定每年分配的最多次数和最低比例  ②现金分配和分红再投资转换为基金份额  4、货币市场基金利润分配:  ①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  ②每日进行收益分配  ③每周五利润分配时同时分配周六和周日的利润;周一到周四分配利润时仅对当日利润进行分配  ④周五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周五周六周日的利润,周五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周五周六周日的利润  5、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  ①市场风险  ②管理能力风险  ③技术风险:通讯系统、网络故障  ④巨额赎回风险  6、基金的信息披露  (1)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其它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56资料仅供参考  (2)公开披露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②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③违规承诺收益或承担损失  ④诋毁其它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发售机构  第五节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  上市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国债、企业债、金融债、公司债、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权证等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限制  1、对基金投资进行限制的目的:  ①引导基金分散投资,降低风险  ②避免基金操纵市场  ③发挥基金引导市场的积极作用  2、投资范围的限制,基金资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  ①承销证券  ②向她人提供贷款或担保  ③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④买卖其它基金份额,国务院另有规定除外  ⑤向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出资;或买卖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发行的股票债券

57资料仅供参考  ⑥买卖与管理人、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⑦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活动  ⑧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3、投资比例的限制,不得有下列情形  ①1只基金投资1只股票,其市值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完全按照指数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基金不受此限  ②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1只证券超过该证券的10%,完全按照指数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基金不受此限③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单只基金申购金额超过基金总资产,申购数量超过本次发行总量  第五章金融衍生工具  第一节金融衍生工具概述  市场分为商品(劳务)市场和金融市场,金融市场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和特征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  1、定义:“金融衍生产品”,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基础金融产品价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

58资料仅供参考  (1)基础产品:包括现货金融产品(股票、债券、银行定期存单),也包括金融衍生工具  (2)基础变量:各类资产价格、价格指数、利率、汇率、费率、通货膨胀率、信用等级、自然现象(气温、降雪量、霜冻、飓风)、人类行为(选举、温室气体排放)  2、中国会计准则沿用美国FASB会计准则将衍生工具划分为独立衍生工具、嵌入式衍生工具2大类  (1)独立衍生工具:  ①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期权,以及具有其一种或以上特征的工具  ②其价格随基础变量变动而变动  ③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  ④在未来某一日起结算  (2)嵌入式衍生工具:  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主合同)中,使混合工具的全部或部分现金流量随基础变量而变动的衍生工具。嵌入式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混合工具,如可转换公司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条款中的赎回条款、返售条款、转股条款,重设条款  (3)一旦被确认为衍生产品或可分离的嵌入式衍生产品,就要把这部分资产归入交易性资产类别,按照公允价格计价,将浮动盈亏计入当期损益

59资料仅供参考  3、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特征  (1)跨期性  (2)杠杆性  (3)联动性: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与基础产品、基础变量的关系能够是线性关系,也能够是非线性函数或分段函数  (4)不确定性或高风险性:  ①金融衍生工具的分类  ②对方违约没有履行承诺的信用风险  ③资产或指数价格不利变动的市场风险  ④缺乏交易对手而导致不能平仓或变现的流动性风险  ⑤交易对手无法按时付款或交割的结算风险  ⑥人为错误或系统故障的操作风险  ⑦合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风险二、金融衍生工具的分类  1、按产品形态分类:独立衍生工具、嵌入式衍生工具  2、按交易场所分类: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场外交易市场(TC)交易的衍生工具

60资料仅供参考  ①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股票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权产品、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合约、期权交易所交易的期权合约等  ②场外交易市场交易的衍生工具:金融机构间的互换交易、信用衍生产品交易  3、按基础工具种类分类:  ①股权类产品衍生工具:以股票、股票指数为基础工具,如股票期货、股票期权、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权、混合交易合约  ②货币衍生工具:以货币为基础工具,如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期货、货币期权、货币互换、混合交易合约  ③利率衍生工具:以利率或利率的载体为基础工具,如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利率期权、利率互换,混合交易合约  ④信用衍生工具:以基础产品的信用风险或违约风险为基础变量的衍生工具,如信用互换、信用联结票据  ⑤其它衍生工具:非金融变量基础上开发的衍生工具,如天气期货、政治期货、巨灾衍生产品  4、按交易方法及特点分类  ①金融远期合约:指交易双方在场外市场上经过协议,按约定价格在约定的未来日期买卖某种标的金融资产的合约,如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合约、远期股票合约

61资料仅供参考  ②金融期货:指交易双方在交易因此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的标准化金融期货合约的交易,主要有货币期货、利率期货、股票期货、股票指数期货4种。新型品种如房地产价格指数期货、通货膨胀指数期货  ③金融期权:指合约买方向卖方支付期权费,在约定日期内享有按事先确定的价格向卖方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权利的契约,包括现货期权和期货期权2大类。除交易所标准化期权、权证外,场外交易的期权称为奇异型期权  ④金融互换:2个或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时间内定期交换现金流的金融交易,分为货币互换、利率互换、股权互换、信用违约互换  ⑤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运用前4种“建构模块工具”组合成机构化产品,如股票交易所交易的各类结构化票据、商业银行推出的挂钩不同标的资产的理财产品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和发展动因  1、金融衍生工具产生的最基本原因是避险  2、金融自由化进一步推动了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  金融自由化的主要内容:  ①取消对存款利率的最高限额,逐步实现利率自由化  ②混业经营  ③发送外汇管制

62资料仅供参考  ④开放金融市场,放宽对资本流动的限制  3、金融机构的利润驱动是金融衍生工具产生发展的又一重要原因  4、新技术革命为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手段  第二节金融远期、期货与互换  一、现货交易、远期交易与期货交易  1、现货交易:现款买现货的交易  2、远期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时刻按照现在确定的价格进行交易  3、期货交易:双方在交易所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的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  二、金融远期合约与远期合约市场 1、金融远期合约定义:金融远期合约是最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是交易双方在场外交易市场经过协商,按确定的价格在约定的未来日期买卖某种标的金融资产的合约。  2、按基础资产划分,常见的金融远期合约分为4大类  ①股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包括单个股票的远期合约、一篮子股票的远期合约、股票价格指数的远期合约3个子类

63资料仅供参考  ②债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包括定期存款单、短期债券、长期债券、商业票据  ③远期利率协议:指按照约定的名义本金,交易双方在约定的未来日期交换支付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的远期协议  ④远期汇率协议:指按照约定的汇率,交易双方在约定的未来日期买卖约定数量的某种外币的远期协议  3、债券远期交易:当前与中国证券市场直接相关的金融远期交易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远期交易  ①债券远期交易最小数额为债券面额10万元,交易单位为债券面额1万元  ②期限为2天-365天,不得展期,其中7天品种最为活跃  ③引进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降低违约风险  4、远期利率协议: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日期交换协议期间内一定名义本金基础上分别以合同利率和参考利率计算的利息的金融合约  (1)买房支付合同利率利息,卖方支付参考利率利息  (2)参考利率2种: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银行间市场基准市场利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

64资料仅供参考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具有做市商或结算代理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能够和其它所有市场参与者作远期利率协议交易,其它金融机构只能与金融机构交易,非金融机构只能与具有做市商或结算代理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利率协议交易  (4)当前人民币远期利率协议的参考利率均为Shibr  (5)报价举例:9m×12m,8.03%-8.09%  ①9m:起息日:交易日起9个月末  ②12m:到期日:交易日起12月末  ③8.03%:报价方买价  ④9.09%:报价方卖价  ⑤如交易对手接受报价方买价,则报价方为买方,对方为卖方,到期日买方向卖方支付按名义本金乘以买价的利息,卖方向买方支付名义本金乘以参考利率的利息  ⑥如交易对手接受报价方卖价,则报价方为卖方,对方为买方,到期日卖方向买方参考利率利息,买方支付卖价利息  三、金融期货合约与金融期货市场  (一)金融期货的定义和特征

65资料仅供参考  1、定义:交易双方在集中交易所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的标准化金融期货合约的交易  2、金融期货与金融现货交易相比较的特征:  ①交易对象不同:金融现货:金融工具;金融期货:金融期货合约  ②交易目的不同:金融现货:筹资或投资;金融期货:不是投资工具而是风险管理工具  ③交易价格的含义不同:金融现货:现价;金融期货:对金融现货未来价格的预期  ④交易方式不同:现货现价;期货是保证金交易和逐日盯市制度  ⑤结算方式不同:现货是钱货两清;期货一般不交割而是反向交易对冲平仓  3、金融期货与普通远期交易相比较的特征:  ①交易场所和交易组织形式不同:期货是场内交易,远期交易是场外交易  ②交易的监管程度不同:期货至少受1家以上监管机构监管,远期交易较少受到监管  ③金融期货是标准化交易,远期交易的内容可协商确定

66资料仅供参考  ④违约风险不同:期货是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交易者均以交易所为交易对手,违约风险低,远期交易交易对手违约风险高  (二)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制度  1、集中交易制度:金融期货在期货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进行集中交易  2、标准化的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交易所设计标准化期货合约,便于到期前作反向交易对冲平仓  3、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期货交易所会员经纪公司向交易所或结算所缴纳结算保证金;交易双方在成交后也要向交易所或结算所缴纳保证金  4、结算所和无负债结算制度:结算所是附属于交易所的专门清算机构,独立公司;无负债结算制度即逐日盯市制度,每日结算浮动盈亏,保证金低于标准必须追加  5、限仓制度:限制交易者持仓数量  6、大户报告制度:持仓量达到限仓数量时,必须向交易所申报开户、交易、资金来源、交易动机,以便审查大户是否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  7、每日价格波动限制和断路器规则:涨跌幅限制,达到限制时暂停交易  (三)金融期货的种类

67资料仅供参考  1、外汇期货:又称货币期货,是以外汇为基础工具的期货合约,是金融期货种最先产生的品种,主要用来规避外汇风险,产生于1972年芝加哥商业交易所  2、利率期货:以固定收益金融工具为基础资产,产生于1975年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  (1)债券期货:以国债期货为主的债券期货是各主要交易所最重要的利率期货品种。中国92年开办国债期货交易,因“3.27国债期货事件”于95年暂停试点  (2)主要参考利率期货:  ①以参考利率,或者采用参考利率的固定收益工具为基础资产的期货合约  ②主要参考利率有:国债利率、Libr伦敦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Hibr香港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欧洲美元定期存款单利率、联邦基金利率  3、股权类期货:  ①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以股票价格指数为基础变量的期货交易。股指期货的交易单位等于基础指数的数值与交易所规定的每点价值乘积,采用现金结算。产生于1982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价值线指数期货  全球首个中国A股指数期货:新加坡交易所“新华富时50指数期货”  ②单只股票期货:以单只股票为基础工具。现金交割,合约乘数乘差价,交易所一般选取流通盘大、交易活跃的股票推出期货合约

68资料仅供参考  ③股票组合期货:金融期货中最新的一类,以标准化的股票组合为基础资产,存托凭证、指数基金等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沪深300股指期货  1、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①.9.8上海成立,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交所、深交所发起设立,中国首家公司制交易所,注册资本5亿  ②实行结算会员制度,会员分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结算会员分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  2、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1).1.12证监会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沪深300股指期货,.4.16,首份股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合约乘数为每点300元  (2)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符合规定的个人投资者、一般法人投资者、特殊法人投资者才能办理股指期货开户和交易  (3)交易规则  ①分类编码:股指期货投资者根据不同投资目的,分别申请套期保值、套利、投机交易的客户号

69资料仅供参考  ②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结算会员缴纳,投资者与结算会员结算。结算准备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证监会认定的有价证券能够冲抵保证金。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2%  ③竞价交易:集合竞价交易和连续竞价交易2种,集合竞价交易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确定成交价,连续竞价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撮合成交,以涨跌停价格申报的指令,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④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为期货合约最后1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  ⑤涨跌幅限制: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幅为挂盘基准价的±20%;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涨跌幅;最后交易日涨跌幅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⑥持仓限额和大户报告制度:投机交易的客户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100手;某一合约结算后单边总持仓量超过10万手的,结算会员下一交易日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25%  ⑦若干重要风险控制手段:交易所有权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限制开仓、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暂停交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强制减仓

70资料仅供参考  五、金融期货的基本功能  1、4项基本功能:套期保值功能、价格发现功能、投机功能、套利功能  2、套期保值功能  (1)套期保值原理:金融工具的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受相同经济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变动趋势大致相同,在走势上有收敛性,即临近到期日时,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将逐渐趋同  (2)空头套期保值(有票看跌):卖出期货合约,股指下跌后买回平仓  ①合约张数=本金/(开仓价×合约乘数)  ②现货头寸价值=(平仓价/开仓价)×本金  ③期货头寸盈亏=(开仓价-平仓价)×合约乘数×合约张数  (3)多头套期保值(无票看多):买进期货合约,股指上涨后卖出平仓  ①合约张数=本金/(开仓价×合约乘数)  ②现货头寸价值=(平仓价/开仓价)×本金  ③期货头寸盈亏=(平仓价-开仓价)×合约乘数×合约张数  (4)基差风险:期货合约和现货头寸不完全匹配的风险

71资料仅供参考  2、价格发现功能  ①期货价格具有预期性、连续性、权威性的特点,能较好的反映未来价格变动趋势,今天的期货价格可能就是未来的现货价格  ②价格发现并不意味着期货价格必然等于未来的现货价格,期货价格不等于未来现货价格才是常态  3、投机功能  ①股指期货实行T+0清算制度  ②保证金制度导致股指期货投机具有较高的杠杆率  4、套利功能  (1)套利的理论基础是一价定律,即忽略交易费用的差异,同一商品只能有一个价格  (2)严格意义的期货套利是指“跨市场套利”,即利用同一合约在不同市场上的短暂价格差异进行买卖专区价差  (3)股指期货-现货套利:  ①正套:当股指期货价格高于理论值时,做空股指期货,买入指数组合  ②反套:股指期货价格低于理论值,做多股指期货,做空指数组合  5、另外还有跨品种套利、跨期限套利

72资料仅供参考  六、金融互换交易  1、定义:互换是指两个或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时间内定期交换现金流的金融交易,可分为货币互换、利率互换、股权互换、信用互换。产生于1981美国所罗门兄弟公司货币互换业务。  2、按名义金额计算的互换交易已经成为最大的衍生交易品种  3、人民币利率互换  ①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进行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  ②人民币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人民币本金和利率计算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  ③参考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银行间市场基准市场利率;或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主要有: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r、国债回购利率(7天)、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④互换期限:7天-3年  ⑤必须是固定利率利息和浮动利率利息交换  ⑥例:2单位欲分别签订本金、期限相同的2笔借款合同,1笔欲取固定利率,1

73资料仅供参考笔欲取浮动利率,前笔签浮动利率借款合同,后笔签固定利率借款合同,相互交换支付对方的利息以降低各自的贷款成本  4、信用违约互换(CDS)  (1)导致金融危机的最重要一类衍生金融产品就是信用违约互换  (2)双方约定以某一信用工具为参考,一方向另一方出售信用保护,若参考工具发生信用违约,则信用保护出售方必须向购买方支付赔偿  (3)CDS的危险来自3个方面  ①较高的杠杆性  ②信用保护的买方并不需要真正持有参考信用工具,特定参考工具可能在多起交易中作为CDS的参考工具  ③场外市场缺乏信息披露和监管,交易者不清除交易对手参与了多少此类交易  第三节金融期权和期权类金融衍生产品  一、金融期权的定义和特征  1、定义:期权又称选择权,金融期权是以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为基础工具的期权交易形式,购买者在向出售者支付一定费用后,即获得了能在规定期限内以某一特定价格向出售者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某种金融工具的权利  2、金融期货和金融期权的区别

74资料仅供参考  ①基础资产不同:凡可作金融期货的金融工具都可作期权交易,可作期权交易的金融工具未必可作期货交易。有金融期货期权,无金融期权期货。金融期权的基础资产多于金融期货的基础资产,金融期权合约本身也能够作为金融期权的基础资产,称为“复合期权”  ②交易者权利义务的对称性不同:金融期货双方各有权利义务,金融期权买方只有权利无义务,卖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③履约保证不同:金融期货有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双方缴纳),金融期权只有卖方要缴纳保证金,买方无义务因此不需缴保证金  ④现金流转不同:金融期货盈亏双方有现金流动,金融期权在支付期权费后双方没有资金流转  ⑤盈亏特点不同:金融期货双方潜在的盈利和亏损是无限的,金融期权买方的潜在亏损是有限的,限于期权费,可能的盈利是无限的,期权卖方的盈利是有限的限于期权费,可能的损失是无限的套期保值的作用和效果不同:金融期货是保值不亏不赚,金融期权如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套期保值者能够执行期权来避免损失,如价格发生有利变动,能够放弃期权来保护利益  二、金融期权的分类  1、按选择权的性质分为看涨期权、看跌期权

75资料仅供参考  ①看涨期权:又称“认购权”,指期权买方具有在约定期限内按约定价格买入基础工具的权利  ②看跌期权:又称“认沽权”,指期权买方具有在约定期限内按约定价格卖出基础工具的权利  2、按合约规定的履约时间不同,分为欧式期权、美式期权、修正的美式期权  ①欧式期权:只能在期权到期日行权  ②美式期权:可在期权到期日或到期日前任何一个营业日行权  ③修正的美式期权:又称“百慕大期权”、“大西洋期权”,可在期权到期日前的一系列规定日起行权  3、按金融期权基础资产性质的不同,分为股权类期权、利率期权、货币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互换期权  (1)股权类期权:包括3种类型:单只股票期权、股票组合期权、股票指数期权  ①单只股票期权:又称“股票期权”,指买方支付期权费后,取得在约定时间按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②股票组合期权:以一篮子股票为基础资产的期权,如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期权

76资料仅供参考  ③股票指数期权:以股票指数为基础资产,买方支付期权费后取得在约定期限内以约定指数与市场实际指数进行盈亏结算的权利  (2)利率期权:利率工具为基础资产的期权,债券、存单  货币期权:又称外币期权、外汇期权,以外汇资产为基础工具的期权  (3)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以约定价格买卖特定金融期货合约的权利  (4)互换期权:以规定条件与交易对手进行互换交易的权利  4、奇异型期权:场外交易期权,例如:  ①任选期权:两种基础资产,择优执行其中一种  ②百慕大期权:在规定的一系列时点行权  ③障碍期权:对行权设置一定条件  ④平均期权:行权价格取基础资产在一段时间内的平均值  三、金融期权的功能  套期保值、发现价格  四、权证

77资料仅供参考  (一)定义:基础证券发行人或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权证与期权的比较:  1、权证是期权类金融衍生产品  2、交易所交易期权是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化合约;权证是权证发行人发行的合约,发行人作为权利的授予者承担全部责任  (三)权证分类  1、按基础资产分为股权类权证、债券类权证、其它权证  中国的权证全部是股权类权证,标的资产能够是单只股票或股票组合  2、按基础资产的来源分为认股权证、备兑权证  ①认股权证:又称股本权证,基础政权的发行人发行,行权时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售予认股权证持有人  ②备兑权证:投资银行发行,所认兑股票不是新发行的股票,而是已在市场上流通的股票  3、按持有人权利分认购权证、认沽权证  4、按行权时间分美式权证、欧式权证、百慕大式权证  5、按权证内在价值分平价权证、价内权证、价外权证  (四)权证要素

78资料仅供参考  1、权证类别:标明属认购权证或认沽权证  2、标的:股票、债券、外币、指数、商品等,中国只有股权类权证,故标的为单只股票或股票组合  3、行权价格:  4、存续时间:6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  5、行权日期:  6、行权结算方式:证券给付结算方式、现金结算方式  7、行权比例:单位权证能够购买出售的标的证券数量。沪深交易所规定,标的证券除权的,行权比例要调整,除息时不调整  (五)权证发行、上市与交易  1、证券发行人以外的第三人发行上市的权证,发行人应提供履约担保  (1)专用帐户存入足额足量的标的证券或现金  ①证券数量=权证上市数量×行权比例×担保系数  ②现金金额=权证上市数量×行权价格×行权比例×担保系数  (2)提供交易所认可的机构作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人  2、权证实行T+0回转交易  五、可转换债券

79资料仅供参考  1、定义:指持有者能够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证券,国际上有可转换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票2种,中国只有可转换债券  2、特征:  ①可转换债券时附有转股权的特殊债券  ②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  双重选择权:投资者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发行人也可选择是否赎回,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  3、可转换债券的要素  ①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  ②票面利率或股息率  ③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  转换比例=可转换债券面值/转换价格  ④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  ⑤转换价格修正条款  4、附权证的可分离公司债券  .11.13,马鞍山钢铁股份公司首发分离交易可转债  第四节其它衍生工具简介  一、存托凭证

80资料仅供参考  (一)定义:存托凭证(DR)又称“预托凭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由J.P.摩根首创  (二)美国存托凭证(ADR)的有关业务机构  1、存券银行:ADR的发行人,负责ADR的注册和过户  2、托管银行:  ①存券银行在基础证券发行国安排的银行,一般是其在当地的分行、附属行、代理行  ②负责保管基础证券,领取红利或利息,用于再投资或汇回ADR发行国  3、中央存托公司:美国的证券中央保管和清算机构,负责ADR的保管和清算  (三)美国存托凭证的种类  1、无担保的存托凭证:存券银行发行,基础证券发行人不参与,当前已很少应用  2、有担保的存托凭证:  (1)基础证券的发行人的承销商选择存券银行发行,承销商、存券银行、托管银行签订存券  协议  (2)分为一、二、三级公开募集存托凭证、美国144A私募存托凭证

81资料仅供参考  ①一级有担保存托凭证:外国公司无需改变现行报告制度就可上柜公开交易,不可集资  ②二级有担保存托凭证:外国公司可在美国交易所或NASDAQ上市,不可集资  ③三级有担保存托凭证:外国公司可在美国交易所或NASDAQ上市集资  ④144A私募存托凭证:合格机构投资者间交易(柜台交易),可集资  (四)存托凭证的优点  1、对发行人的优点  ①市场容量大,筹资能力强  ②避开直接发行股票和债券的法律要求  2、对投资者的优点  ①美元交易  ②上市交易的ADR须在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注册,有保障  ③股利美元支付  ④某些机构投资者可规避不能投资非美国上市证券的限制  (五)存托凭证在中国的发展  1、发行一级存托凭证的国内企业分2类:一是含B股的国内上市公司,二是在香港上市的内地公司  2、二级存托凭证成为中国网络股进入NASDAQ

82资料仅供参考的主要形式  3、发行三级存托凭证的公司均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即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同时,将部分股份转换为存托凭证在纽交所上市  4、144A私募,早期国内企业使用较多,但由于投资者数量少,柜台交易不利于提高企业知名度,近来少用  5、中国企业美国上市4个阶段  ①1993-1995,中国企业在美国发行存托凭证。  1993.7,上海石化存托凭证在纽交所上市,中国公司首次美国上市  ②1996-1998,基础设施存托凭证渐成主流  ③-,高科技公司和大型国企在美国直接上市和存托凭证上市  ④以来,中国企业存托凭证发行出现分化现象  二、资产证券化与证券化产品  1、资产证券化: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  2、资产证券化的种类和范围  ①按基础资产分不动产证券化、应收帐款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证券化、债券组合证券化

83资料仅供参考  ②按资产证券化的地域分境内资产证券化、离岸资产证券化  ③按证券化产品的属性分股权型证券化、债权型证券化、混合型证券化  ④证券化产品:CDs  3、资产证券化的当事人  ①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即融机构或大型工商企业  ②特定目的机构或特定目的受托人(SPV):证券化产品发行人,要求满足破产隔离条件,即发行人破产对其不产生影响  ③资金和资产存管机构  ④信用赠级机构  ⑤信用评级机构  ⑥承销人  ⑦证券化产品投资人  4、美国次级贷款及相关证券化产品危机  次级贷款:住房抵押贷款,对象为信用分数较差的个人,信用评分低于620,月供占收入比例较高或记录欠佳,首付低于20%  5、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①1992,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首开房地产证券化先河  ②,中国资产证券化元年  ③.12,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分别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信贷资产为支持,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84资料仅供参考  ④发起人除商业银行、企业外,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也成为发起主体  ⑤.5,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企业资产支持证券,鼓励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  ⑥二级市场交易尚不活跃  三、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  1、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是运用金融工程机构化方法,将若干种基础金融商品和金融衍生产品相结合社设计出的新型金融产品,主要是商业银行开发的各类结构化理财产品、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各类结构化票据  2、当前中国尚无交易所交易的结构化产品  3、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的类别  ①按联结的基础产品分股权联结型产品、利率联结型产品、汇率联结型产品、商品联结型产品  ②按收益保障性分收益保证型产品、非收益保证型产品,前者又分保本型产品、保证最低收益型产品  ③按发行方式分公开募集的机构化产品、私募机构化产品④按嵌入式衍生产品分基于互换的机构化产品、基于期权的机构化产品第六章:证券市场运行  第一节证券发行市场

85资料仅供参考  证券市场分证券发行市场、证券交易市场;发行市场为一级市场、初级市场,交易市场为二级市场、次级市场  证券发行、交易的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一、证券发行市场概述  1、证券发行市场的含义和作用  ①为资金需求者提供筹措资金的渠道  ②为资金供应者提供投资机会  ③形成资金流动的收益导向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2、证券发行市场的构成  由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者、证券中介机构组成  3、证券发行分类  (1)按发行对象分公募发行、私募发行  ①公募发行:向不特定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或向特定对象发行累计超过200人  ②私募发行:发行对象有2类:一是老股东或员工,二是机构投资者  (2)按有无发行中介分直接发行、间接发行  ①直接发行: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推销出售证券的发行

86资料仅供参考  ②间接发行:发行人委托证券公司代理出售证券的发行  4、证券发行制度  (1)注册制:美国为代表  注册制实行公开管理原则,实质是财务公开制度,发行人只要按规定公开有关资料,主管机关形式审查后无异议,即可发行  (2)核准制:欧洲国家为代表  核准制实行实质管理原则,不但要求公开信息,还必须符合规定的发行条件  (3)中国的证券发行制度  ①证券发行核准制  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  ③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  5、证券承销制度  ①自销、承销  ②承销分包销和代销  ③包销分全额包销、余额包销  ④公开发行证券面值超过5千万,承销团承销  二、股票发行市场  1、股票发行类型  (1)首次公开发行

87资料仅供参考  (2)上市公司增资发行  ①配股:老股东配售股份  ②增发:公开发行新股  ③发行可转债  ④非公开发行新股:定向增发  (3)股票发行条件  ①首发条件  ②创业板首发条件  ③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条件  三、债券发行市场  1、中国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2、证交所上市的债券:国债、企业债、公司债、资产证券化证券  3、债券发行方式:  (1)定向发行:私募发行  (2)承购包销  (3)公开招标发行  ①价格招标、受益率招标  ②荷兰式招标(单一价格招标)、美式招标(多种价格招标)  4、债券发行价格

88资料仅供参考  ①分为平价发行、折价发行、溢价发行  ②以价格为标的的荷兰式招标:幕满发行额为止的最低中标价格为最后中标价格即单一发行价  格  ③以价格为标的的美式招标:幕满发行额为止各自的投标价格作为各中标者的最终中标价  ④以收益率为标的的荷兰式招标:幕满发行额为止的最高收益率为全体中标者的最终收益率  ⑤以收益率为标的的美式招标:幕满发行额为止各中标收益率为最终收益率  ⑥短期贴现债券多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长期付息债券多用多种收益率的美式招标    第二节证券交易市场  一、证券交易市场  1、分为证券交易所市场、场外交易市场  2、公众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  ①上市公司:证交所上市交易的公众公司  ②非上市公众公司:符合公开发行条件、未在证交所上市交易的公众公司,其股票在柜台市场交易  二、证券交易所

89资料仅供参考  (一)定义: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二)证交所的特征  1、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时间  2、参加交易者为具备会员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交易采取经纪制,一般投资者不能进场买卖证券,只能委托会员作为经纪人  3、交易对象为符合标准的上市证券  4、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  5、集中证券供求双方,有较高的成交速度和成交率  6、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对证券交易严格管理  (三)证交所的组织形式  1、公司制和会员制  2、公司制证交所成员公司的股东、高级职员、雇员不得担任证交所的高级职员  3、沪深交易所为会员制非营利法人,组织机构由会员大会、理事会、检查委员会、其它专门委员会、总经理、其它职能部门组成。会员大会是证交所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证交所决策机构,证交所设总经理1人,由证监会任免  (四)中国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层次结构

90资料仅供参考  1、主板市场:  (1)“宏观经济晴雨表”  (2)上交所1990.12.19开业,深交所1991.7.3开业  (3).5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市场  (4)中小企业板的“两个不变”和“四个独立”  ①2个不变:遵循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与主板相同;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与主板相同  ②4个独立: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  2、创业板市场:二板市场  ①.10.13深交所设立  ②2个功能:风险投资的退出通道;资本市场固有功能  (五)证券上市制度  1、上市股票的特别处理: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异常或其它异常情况,导致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交易所对该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  2、特别处理措施分为退市风险警示和其它特别处理2种  ①退市风险警示:*ST,日涨跌幅限制5%  ②其它特别处理:ST,日涨跌幅限制5%

91资料仅供参考  3、主板上市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①最近2年连续亏损  ②财务会计报告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责令改正后,对以前财务开机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2年连续亏损  ③财务会计报告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责令改正但未按期改正,且股票已停牌2个月  ④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且股票已停牌2个月  ⑤公司可能被解散  ⑥法院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破产申请  ⑦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按期向证交所提交解决方案并获同意  4、中小企业板上市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①最近1年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为负值  ②最近1年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者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深交所认为情形严重的  ③最近1年对外担保余额超过1亿且占净资产100%以上  ④最近1年公司违法违规为其控股股东和其它关联方提供的资金余额超过2千万或占净资产50%以上  ⑤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后,24

92资料仅供参考个月内再次受到公开谴责  ⑥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每日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  ⑦连续120个交易日内,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  5、创业板上市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1)最近2年连续亏损  (2)财务会计报告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责令改正后,对以前财务会计报告  (3)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2年连续亏损  (4)最近1年净资产为负  (5)财务会计报告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责令改正但未按期改正,且股票已停牌2个月  (6)未在法定期限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  (7)最近1年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8)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9)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规定期限内提出解决方案并获同意实施  (10)连续120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1)法院受理公司重整、和解、破产申请  6、主办上市股票其它特别处理的情形:

93资料仅供参考  ①最近1年审计股东权益为负值  ②最近1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申请并获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最近1年审计表明主营业务未正常经营,或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④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3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⑤主要银行帐号被冻结  ⑥董事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  ⑦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型占用资金或违法提供对外担保  7、创业板上市股票其它特别处理的情形:  ①申请并获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或获准恢复上市的公司,最近1年主营业务未正常运营,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②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3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③主要银行帐号被冻结  ④董事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  8、《证券法》规定暂停股票上市的情形:  ①股本总额、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94资料仅供参考  ②不按规定公开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做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③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④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9、证交所规定的其它情形  ①证交所规定的暂停主板上市的其它情形:  ②因连续2年亏损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最近1年继续亏损  ③因财务会计报告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仍未按要求改正财务会计报告  ④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  ⑤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6个月内仍不具备上市条件  ⑥股本总额不在具备上市条件  ⑦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10、深交所规定的暂停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其它情形:  ①因最近1年股东权益为负值,被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股东权益仍为负值  ②因最近1

95资料仅供参考年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深交所认为情形严重的,被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年度报告仍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深交所认为情形严重的  ③因最近1年对外担保余额超过1亿且占净资产100%以上,被退市风险警示后,年度报告显示对外担保余额仍超过1亿且占净资产100%以上  ④因最近1年违法违规为其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提供的资金超过2千万或占净资产50%以上,被退市风险警示后,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违法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提供资金超过2千万且占净资产50%以上  ⑤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后,24个月内又被公开谴责,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其后12个月再次受到公开谴责  11、深交所规定的暂停创业板上市的其它情形:  ①被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继续亏损  ②被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依然为负值  ③被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仍未按要求改正财务会计报告  ④被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⑤被退市风险警示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1期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且在其后2个月仍未披露

96资料仅供参考  ⑥被退市风险警示后,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⑦股本总额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⑧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且未能在停牌后1个月内提交解决方案,或复牌后6个月内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⑨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12、《证券法》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①股本总额、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交易所规定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②不按规定公开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做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③最近3年连续亏损,其后1年内未能恢复盈利  ④公司解散或宣告破产  ⑤证交所规定的其它情形  13、证交所规定的终止主板上市的其它情形:  (1)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呃逆披露最近1期年度报告  (2)暂停上市后,最近1期年度报告显示亏损  (3)暂停上市后,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最近1期年度报告,但未在其后5交易日申请恢复上市  (4)暂停上市后,2

97资料仅供参考个月内仍未按要求改正财务会计报告或披露定期报告  (5)暂停上市后,2个月内披露了按要求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定期报告,但未在其后5交易日内申请恢复上市  (6)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7)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同意  (8)股本总额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规定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9)暂停上市后,6个月内股权分布仍不具备上市条件  (10)以终止上市为目的的回购股份或要约收购后,股本总额、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11)被吸收合并  (12)暂停上市期间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  (13)公司解散  (14)宣告破产  14、深交所规定的终止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其它情形  ①最近1年股东权益为负值被暂停上市后,首个中期报告股东权益仍为负值  ②最近1

98资料仅供参考年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深交所认为严重而被暂停上市后,首个中期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深交所认为严重  ③最近1年对外担保余额超过1亿且占净资产100%以上被暂停上市后,首个中期报告对外担保余额超过5千万且占净资产50%以上  ④最近1年违法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提供资金超过2千万或占净资产50%以上被暂停上市后,首个中期报告显示上述资金未全部归还  ⑤公开谴责后24个月内又被谴责而暂停上市后,12个月内又被公开谴责  ⑥连续20交易日每日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被退市风险警示后90交易日内,没有出现过连续20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高于每股面值  ⑦连续120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被退市风险警示后,120交易日内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  15、深交所规定的终止创业板上市的其它情形  (1)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首个年度报告  (2)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首个中期报告  (3)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亏损  (4)暂停上市后,披露了相关定期报告,但未在其后5交易日内申请恢复上市

99资料仅供参考  (5)暂停上市后,首个中期报告显示净资产仍为负  (6)暂停上市后,2个月内仍未能披露改正后的财务会计报告  (7)暂停上市后,2个月内披露了改正后财务会计报告,但未在其后5交易日申请恢复上市  (8)暂停上市后,1个月内仍未能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或者虽披露了,但未在其后5交易日申请恢复上市  (9)暂停上市后,首个办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0)退市风险警示后,120交易日内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1)。。。。  16、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情形:  ①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②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③募集资金不按核准用途使用  ④未按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⑤最近2年连续亏损  ⑥后果严重限期未消除的,终止上市交易  (六)证交所的运作系统

100资料仅供参考  1、上交所的运作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2、深交所的运作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3、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交易系统、结算系统、信息系统、监察系统4个部分  ①交易系统:由交易主机、交易大厅、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上交所)或交易席位(深交所)、报盘系统、通信系统组成,交易主机又称“撮合主机”  ②结算系统:对证券交易进行清算、交收、过户的系统  ③信息系统:由交易通信网、信息服务网、证券报刊、因特网组成  ④监察系统:证券交易监控系统  4、大宗交易系统  ①大宗交易在收盘后限定时间进行,申报方式有意向申报、成交申报  ②有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须在当日涨跌幅范围内  ③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须在前收盘价的±

101资料仅供参考30%或当日竞价时间内已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由买卖双方议价协商确定成交价,并经交易所确认成交  ④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不作为该证券当日收盘价,不纳入指数,不计入当日行情,成交量在收盘后计入该证券成交总量  ⑤上交所会员可申请成为大宗交易系统的一级交易商  ⑥大宗交易系统可采取协商、询价、投标方式进行,达成协议后提出成交申报,成交结果以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记录的成交数据为准  ⑦大宗交易系统买卖双方可采取担保交收或非担保交收,采用非担保交收的,应就交收期限、履约保证金、交收失败的处理等作出约定  5、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①固定收益平台实行交易商制度  ②符合条件的交易商能够申请一级交易商资格,一级交易商指经上交所核准在平台交易中持续提供双边报价和对询价提供成交报价的交易商  ③一级交易商必须对上交所指定的关键期限国债进行做市,也能够自主对其它固定收益证券做市  ④一级交易商对选定做市的特定固定收益证券进行连续双边报价,并接受其它交易商询价  ⑤

102资料仅供参考一级交易商做市证券帐户内当日可用于交收国债出现不足的,可经过平台自动实行隔夜回购,以对不足部分自动补券  ⑥平台交易采用报价交易和询价交易两种方式,报价交易中交易商可匿名或实名申报,询价交易中交易商必须实名申报  6、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①深交所为会员和合格投资者进行证券大宗交易和协议交易提供的交易系统  ②证券大宗交易、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份额等证券的协议交易,可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交易  ③交易拥护的申报类型有:意向申报、成交申报、双边报价、定价申报、其它申报  (七)交易原则和交易规则  1、证券交易以现券交易、回购交易、融资融券交易、证监会批准的其它方式进行  2、《证券法》:证券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投资者交易行为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3、交易原则:  ①价格优先原则:价格较高的买入申报优先于价格较低的买入申报;价格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价格较高的卖出申报  ②

103资料仅供参考时间优先原则:同价位申报,依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  4、交易规则:  (1)交易时间:  ①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15-9:25  ②连续竞价时间:9:30-11:30、13:00-15:00(上交所)  9:30-11:30、13:00-14:57(深交所)  ③收盘集合竞价时间:14:57-15:00(深交所)  ④大宗交易时间:15:30  (2)竞价交易单位:  ①一个交易单位称为一手  ②股票、基金、权证每手100股(份),卖出股票、基金、权证时,不足100股(份)的,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③股票、基金、权证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0万股(份)  (3)计价单位:  ①股票:每股价格  ②基金:每份基金价格  ③权证:每份权证价格  ④债券现货: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  ⑤债券质押式回购: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104资料仅供参考  ⑥债券买断式回购:每百元面值债券的到期购回价格  (4)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①上交所:  a.A股、债券交易、债券买断式回购为0.01元  b.基金、权证为0.001元  c.B股为0.001美元  d.债券质押式回购为0.005元  ②深交所:  a.A股0.01元  b.基金、债券、债券质押式回购0.001元  c.B股0.01港元  (5)报价方式:电脑报价  (6)价格决定  ①集合竞价成交价格确定原则  A、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B、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C、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②连续竞价成交价格确定原则

105资料仅供参考  A、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的,以该价格为成交价格  B、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  C、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D、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③开盘价:开盘价为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集合竞价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产生  ④上交所收盘价: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1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⑤深交所收盘价:收盘集合竞价产生,不能产生的,以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1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为收盘价  (7)涨跌幅限制  ①股票、基金实行涨跌幅限制,±10%  ②ST股、*ST股、S股(未完成股改股票)±5%,实行相同交易信息披露制度  ③首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的:  A、首发上市股票  B、首发上市的封闭式基金  C、增发上市股票  D、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106资料仅供参考  (8)交易行为监督  ①交易所对下列行为重点监控:  A、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B、买卖证券的时间、数量、方式受限行为  C、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数量的异常交易行为  D、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明显异常的情形  ②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交易所可决定停牌至10:30  ③交易所对涉嫌违法违规交易的证券可实施特别停牌并公告  ④对情节严重的异常交易行为,可采取以下措施:  A、口头或书面警示  B、约见谈话  C、要求相关投资者提交书面承诺  D、限制相关证券帐户交易  E、报请证监会冻结相关证券帐户或资金帐户  F、上报证监会查处  ⑤交易异常情况处理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故障或其它异常情况,交易所将及时向市场公告,并视情况需要单独或同时采取技术性停牌、临时停市、暂缓进入交收等措施  ⑥交易信息发布

107资料仅供参考  交易所发布每个交易日的证券交易即时行情、证券价格指数、证券交易公开信息等交易信息  三、场外交易市场  (一)定义:“柜台市场”、“店头市场”,分散在各证券商柜台的市场,无集中交易场所和统一交易制度  (二)特征:  1、挂牌标准相对较低  2、信息披露要求较低,监管较为宽松  3、交易制度一般采用做市商制度  ①做市商制度又叫报价驱动制度,指做市商向市场提供双向报价,投资者根据报价选择是否与做市商交易,场外交易市场的投资者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都只能与做市商交易  ②当前的场外交易市场不但是做市商模式,也掺杂自动竞价撮合,形成混合交易模式  (三)场外交易市场的功能  ①拓宽融资渠道、改进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②为不能在证交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提供流通转让的场所  ③提供风险分层的金融资产管理渠道  (四)中国的场外交易市场  1、银行间债券市场

108资料仅供参考  ①1997.6.6成立,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②交易中心总部上海,备份中心在北京  ③人民币债券交易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13:30-16:30  ④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金融机构也可申请与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联网交易  ⑤清算方式:见券付款、见款付券、券款对付3种,清算速度为T+0或T+1  2、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三板市场”  (1)指经证券业协会批准,具有代办系统主板券商资格的证券公司采用电子交易方式,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的平台,成立于.6  (2)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2类公司:  ①原STAQ、NET挂牌公司、沪深交易所退市公司,每周集合竞价1、3或5次  ②非上市股份公司,主要为中关村科技园区高科技公司,主要用协商配对和定价委托方式转让  (3)证券公司根据契约对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管、指导、督促;证券业协会委托证交所对股份转让进行实时监控,证券业协会负责自律性管理

109资料仅供参考  (4)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  ①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和特定自然人投资者  ②公司挂牌条件调整为存续期满2年  ③投资者可经过深圳A股股票帐户报价转让,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资金结算  ④投资者可使用A股资金结算帐户办理业务  ⑤挂牌公司必须披露半年度报告、现金流量表    第三节证券价格指数  一、股价平均数和股价指数  1、股价指数的编制步骤  ①选择样本股  样本股选择2条标准:样本股市值占全部上市股票市值的大部分;样本股价格变动趋势能反映股票市场价格变动总趋势  ②选定基期,计算样本股基期平均股价或总市值  ③计算计算期平均股价或市值  ④指数化

110资料仅供参考  2、股价平均数:股价平均数采用股价平均法,用来度量所有样本股经调整后的价格水平的平均值,分为简单算术股价平均数、加权股价平均数、修正股价平均数  (1)简单算术股价平均数:样本股每日收盘价之和÷样本数  (2)加权股价平均数:  ①成交量加权平均股价=样本股成交总额÷同期样本股成交总量  ②发行量加权平均价=样本股市价总额÷同期样本股发行总量  (3)修正股价平均数  ①修正前总价格(总市值)÷原除数=修正后总价格(总市值)÷新除数  ②修正股权平均数=股份变动后的总价格÷新除数  3、股价指数:指将计算期的股价或市值与基期的股价或市值相比较的相对变化值,用来反映市场股票价格的相对水平  (1)简单算术股价指数  ①相对法:各样本股指数之和÷样本数  各样本股指数=计算期样本股价格÷基期样本股价格×固定乘数(基期指数值)  ②综合法:样本股计算期价格之和÷样本股基期价格之和×固定乘数

111资料仅供参考  (2)加权股价指数:以样本股发行量或成交量为权数计算,分基期加权、计算期加权、几何加权  二、中国主要的证券价格指数  中国主要的证券价格指数  (一)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指数  1、中证指数有限公司:.8.25,沪深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  2、沪深300指数  (1)沪深交易所.4.8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  (2)沪深300,成分股300只,基日为.12.31,基点为1000点  (3)样本空间:  ①上市交易时间超过1个季度,流通市值排名前30的除外  ②非ST、*ST股票、非暂停上市股  ③最近1年无重大违法违规  ④股票价格无明显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  (4)样本空间股票按最近1年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50%的股票;剩余股票按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前300名股票为样本股  (5)选样方法:计算样本空间股票最近1

112资料仅供参考年的日均总市值、日均流通市值、日均流通股份数、日均成交金额、日均成交股份数5项指标,按2:2:2:1:1进行加权平均,将计算结果从高到低排序,取前300股票  (6)沪深300指数计算采用派许加权方法,按照样本股的调整股本为权数加权计算。要计算调整股本数,需要确定自由流通量和分级靠档  ①自由流通量:总股本中剔除不流通股、基本不流通股后的剩余股本  基本不流通股:限售股、公司创立者高级管理者长期持有的股份、国有股、战略投资者持股、冻结股份、受限员工持股、交叉持股  ②分级靠档:自由流通量是变量,经过分级靠档来确定样本股的加权股本数  (7)沪深300指数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  (8)沪深300指数的定期调整  ①调整时间:1月初、7月初  ②每次调整比例不超过10%  ③排名240名内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排名360名内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④最近1次财务报告亏损的原则上不进入新选样本,除非影响指数的代表性  3、中证规模指数  中证规模指数体系

113资料仅供参考  ①中证100指数:大盘指数  ②中证200指数:中盘指数  ③沪深300指数:大中盘指数  ④中证500指数:小盘指数  ⑤中证700指数:中小盘指数  ⑥中证800指数:大中小盘指数  ⑦中证流通指数  (二)上证股价指数  1、成分指数类  (1)上证成分股指数(上证180指数):原上证30的更名  ①样本股:180只  ②选样标准:规模大、流动性好、具有行业代表性  ③计算方法:  A、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  B、以样本股的调整股本数为权数  C、自由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分级靠档加权计算方法  D、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  ④基点:3299.05  ⑤每年调整1次成分股,每次调整比例不超过10%  (2)上证50指数

114资料仅供参考  从上证180指数样本中挑选规模大、流动性好、最具代表性的50只股票组成样本股,基点为1000点  (3)上证成分指数还有上证超大盘、上证中盘、上证小盘、上证中小盘、上证全指等  (4)上证380指数  上交所和中证公司联合发布,中小盘指数,基点1000点  2、综合指数类  (1)上证综合指数  ①1991.7.15编制公布  ②计算方法:  A、全部上市股票为样本  B、以股票发行量为权数,加权平均法计算  C、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  ③新股上市起第11个交易日开始计入上证综指  (2)新上证综合指数  ①.1.4发布,指数代码000017,基点1000点  ②全市场指数,不但包括A股市值,对含B股的公司,其B股市值同样计算在内  ③计算方法:  A、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为样本,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在方案实施后第2个交易日纳入指数

115资料仅供参考  B、派许加权方法  C、以样本股的发行股本数为权数加权计算  D、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  (3)上证综合指数类还包括A股指数、B股指数、工业类指数、商业类指数、地产类指数、公用事业类指数、综合类指数、中型综指、上证流通指数等  ①上证A股指数:基点100点,以全部上市A股为样本,市值加权平均法编制  ②上证B股指数:基点100点,美元计价,以全部上市B股为样本,以市值加权平均法编制  (三)深证股价指数  1、样本指数类  (1)深证成分股指数  ①计算方法:  A、40只成分股  B、以可流通股为权数加权平均法编制  ②基点:1000点  (2)深证100指数  ①深圳证券信息优先公司编制发布  ②计算方法  A、深交所100只A股为成分股  B、以成分股可流通股数为权数,派许加权法编制

116资料仅供参考  ③每半年调整1次成分股  ④基点:1000点  2、综合指数类  (1)深证综合指数类指数全部为派式加权股价指数,即以样本股计算日股份数作为权数进行加权逐日连锁计算  (2)深证综合指数  ①深交所全部上市股票为样本股  ②以样本股发行总股本为权数加权计算  ③基点:100点  (3)深证A股指数  ①深交所全部A股为样本股  ②样本股发行总股本为权数加权计算  ③基点:100点  (4)深证B股指数  ①深交所全部B股为样本  ②样本股发行总股本为权数加权计算  ③基点:100点  (5)行业分类指数  ①以深交所上市的按行业划分的股票为样本  ②样本股发行总股本为权数加权计算  ③基点:100点

117资料仅供参考  ④共有22条行业分类指数  (6)中小板综合指数  ①以中小板全部股票为样本  ②以可流通股本为权数加权逐日连锁计算  ③基点:1000点  (7)创业板综合指数  ①以创业板全部股票为样本  ②以可流通股本为权数加权逐日连锁计算  ③基点:1000点  (8)深证新指数  ①以深交所已完成股改的A股为样本  ②可流通股本为权数加权逐日连锁计算  ③基点:1107.23点  (四)香港和台湾的主要股价指数  1、恒生指数  ①香港恒生银行编制  ②33只成分股,加权平均法计算  ③.3,中国建设银行、中国石化、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中国人寿,纳入恒生指数,成分股增至38只  2、恒生综合指数系列  ①200只市值最大股票  ②分为地域指数系列和行业指数系列

118资料仅供参考  ③地域指数系列分恒生香港综合指数(123只)、恒生中国内地指数(77只)  3、恒生流通综合指数系列  ①200只成分股  ②分恒生流通综合指数、恒生香港流通指数、恒生中国内地流通指数  ③基点:点  4、恒生流通精选指数系列  ①分恒生50、恒生香港25、恒生中国内地25  ②基点点  ③半年调整成分股  5、台湾证券交易所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  (五)海外上市公司指数  CBE中国指数  ①美国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子公司CBE期货交易所编制  ②以美国上市的16只中国股票为样本,加权平均计算  ③以该指数为标的推出的CBE中国指数期货,代号为CX  中国主要的债券指数  (一)中证全债指数

119资料仅供参考  1、样本债券:  ①沪深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②债券信用级别为投资级以上  ③债券剩余期限1年以上,付息方式为固定利率付息和一次还本付息  2、计算方法:  ①样本债券发行量为权数,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  ②市值非交易因素变动时,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  ③符合条件的债券自下个月第1个交易日计入指数  ④每月最后1交易日将剩余期限不到1年或信用级别投资级以下的债券剔除  3、基点:100点  4、3只中证分类债券指数:中证国债指数、中证金融债指数、中证企业债指数  (二)上证国债指数  1、基点100点  2、样本债券:  ①上交所上市

120资料仅供参考  ②期限在1年以上的固定利率国债、一次还本付息国债  ③新上市国债在第2交易日计入指数  ④每月最后1交易日,将剩余期限不到1年的国债从指数样本中剔除  3、计算方法:  (1)国债发行量为权数,排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  (2)以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  (3)下列情形需要修正指数  ①新上市国债在第2交易日计入指数  ②国债付息在除息日前修正指数  ③某成分国债暂停交易时不做调整,以前1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指数  ④成分国债发行量变动,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三)上证企业债指数  1、基点100点  2、样本债券  ①沪深交易所上市  ②固定利率付息和一次还本付息,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信用级别为投资级(BBB)以上的非股权连接类企业债券

121资料仅供参考  3、计算方法:  ①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  ②市值非交易因素变动时,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  ③每月最后1交易日,将剩余期限不到1年的企业债、不满足最低信用评级要求的企业债剔除  (四)中国债券指数  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发布的中国债券指数系列,包括国债指数、企业债指数、政策性银行金融债指数、银行间债券指数、交易所债券指数、中短期债券指数、长期国债指数  2、样本债券: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所有发行额在50亿以上、剩余期限1年以上的债券  3、样本债券价格选区日终全价,以市值为权重,采用市值加权法计算  中国主要的基金指数  (一)、中证基金指数系列  1、反映中国开放式基金市场的整体绩效表现  2、共有7只指数,包括中证开放式基金指数和3个分类指数(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中证混合型基金指数、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  3、基点1000点

122资料仅供参考  4、样本空间:所有开放式基金,不包括货币市场基金、保本型基金  5、选样方法:  ①中证开放式基金指数:所有开放式基金,不含货币市场基金、保本型基金  ②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中证开放式基金指数样本中的股票型基金  ③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中证开放式基金指数样本中的债券型基金  ④中证混合型基金指数:中证开放式基金指数样本中的混合型基金  6、计算方法:简单平均加权方法、基金单位净值非交易因素变动时,除数修正法修正  7、每年8月、2月调整  (二)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SAC行业指数)  1、证券业协会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2、样本涵盖沪深交易所市场,统一按证监会分类标准进行上市公司行业划分,长期停牌股票进行指数撤权处理  3、为基金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在选用指数收益法对相关证券估值时提供参考  4、基点1000点

123资料仅供参考  (三)上证基金指数  1、样本空间:上交所上市所有证券投资基金  2、基点1000点  3、指数代码000011  (四)深证基金指数  1、样本空间:深交所上市所有证券投资基金  2、基点1000点  三、国际主要股票市场及其价格指数  (一)道-琼斯工业股价平均数  1、世界最早、最享盛誉、最有影响的股票价格平均数  2、《华尔街日报》上公布  3、样本股65种  4、道-琼斯指数主要指道-琼斯工业股价平均数,另外还有运输业股价平均数、公用事业股价平均数、股价综合平均数、道-琼斯公正市价指数  5、采用除数修正的简单平均法编制  (二)金融时报证券交易所指数(FTSE100指数)  1、又称“富时指数”,英国最权威股价指数  2、原由金融时报发布,现由金融时报和伦敦证交所拥有的富时集团编制发布  3、包含3种指数:

124资料仅供参考  ①金融时报工业股票指数,又称30种股票指数  ②100种股票交易指数,又称FT-100指数  ③综合精算股票指数  (三)日经225股价指数  1、日本经济新闻社编制  2、分为两组:  ①日经225种股价指数  ②日经500种股价指数  3、特点:采样不固定,每年对样本股票进行更换  (四)NASDAQ市场及其指数  1、全称是“全美证券交易商自动报价系统”  2、场外交易市场  3、共设立13种指数,最重要的是NASDAQ综合指数  4、NASDAQ综合指数以在该市场上市的所有本国和外国普通股为基础计算,以每个公司的市场价值设权重    第四节证券投资的收益与风险  一、证券投资收益  (一)股票收益:包括股息、资本利得、公积金转增收益

125资料仅供参考  1、股息  (1)股票持有者依据所持股票从发行公司分取的盈利  (2)股东在取得固定股息后又从公司领取的收益,称为红利  (3)税后利润分配程序: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优先股分配-提取任意公积金-普通股分配  (4)股息的分类:  ①现金股息  ②股票股息:公司用新增发的股票或库存股票作为股息代替现金分派给股东  ③财产股息:公司用持有的其它公司或子公司的股票、债券、实物向股东派股息  ④负债股息:公司发行的债券或票据作为股息分派给股东,一般是已宣布发放股息,但又现金不足难以支付情况下的权宜之计,公司更愿意推迟股息发放日期  ⑤建业股息:“建设股息”,建设周期长、不可能短期盈利的铁路、港口、水电、机场公司,将部分股本作为股息派发股东,建业股息不是来自盈利,而是对公司未来盈利的预分,是负债分配,是无盈利无股息原则的例外  2、资本利得

126资料仅供参考  股票买入价和卖出价的差额,又称“资本损益”  3、公积金转增股本  (1)公积金转增股本也采取送股的形式,但送股资金不是来自为分配利润,而是公司提取的公积金  (2)公积金来源:  ①溢价发行款  ②法定公积金  ③任意公积金  ④公司经过若干年经营后资产重估增值部分  ⑤取得的赠与资产  (二)债券收益:包括债息、资本利得、再投资收益  1、债息:债券的利息收益取决于债券的票面利率和付息方式  ①票面利率:1年的利息占票面金额的比率  ②付息方式:一次性付息、分期付息。分期付息一般分按年付息、半年付息、按季付息  2、资本利得:债券买入卖出价格的差额  3、再投资收益:  ①投资债券所获现金流量再投资的利息收入  ②决定再投资收益的主要因素是债券的偿还期限、息票收入、市场利率变化  二、证券投资风险

127资料仅供参考  (一)、系统风险:“不可回避风险”、“不可分散风险”,指由于全局性的共同因素引起的投资收益的可能变动,这种因素以同样的方式对所有证券的收益产生影响,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  1、政策风险:指政府有关证券市场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重要的法规举措出台,引起市场波动,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2、经济周期波动风险:指证券市场行情周期性变动引起的风险  3、利率风险:市场利率变动引起证券投资收益变动的可能性  (1)利率影响证券价格的2种方式:  ①改变资金流向:利率提高,资金流向储蓄、票据,证券需求下降  ②影响公司盈利:利率提高,融资成本升高,盈利下降  (2)利率风险对不同证券的不同影响  ①利率风险是固定收益证券特别是债券的主要风险  债券的利率风险由价格变动风险、息票利率风险组成

128资料仅供参考  A、息票利率风险:利率提高,债券利率偏低,持有损失利息  B、价格变动风险:利率提高,如出售债券,价格受损失  ②利率风险是政府债券的主要风险  ③利率风险对长期债券的影响大于短期债券  ④优先股的利率风险比普通股大  4、购买力风险:又称通货膨胀风险  实际收益率=名义收益率-通货膨胀率  (二)非系统风险:“可分散风险”、“可回避风险”,指只对某个行业或个别公司的证券产生影响的风险,一般由某一特殊因素引起,与整个市场的价格不存在系统、全面的联系,只对个别或少数证券的收益产生影响,包括信用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  1、信用风险:“违约风险”,指证券发行人在证券到期时无法还本付息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风险  ①债券信用风险:到期不能还本付息  ②优先股票信用风险:到期不能支付股息  ③普通股票信用风险:不能按期清偿债务,影响股票价格  ④债券信用风险由低到高排序: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

129资料仅供参考  2、经营风险:决策和管理人员在经营中出现失误导致公司盈利水平变化,使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  ①内部因素:项目投资决策失误、不注意市场调查、销售决策失误、不注意技术更新  ②外部因素:政府产业政策调整、竞争对手的实力变化  ③经营风险是普通股票的主要风险  3、财务风险:指公司财务结构不合理、融资不当导致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  三、收益与风险的关系  1、收益与风险的基本关系:收益与风险相对应  公式表述:预期收益率=无风险收益率+风险补偿  2、风险补偿规律  ①同一类型债券,长期债券利率比短期债券高,这是对利率风险的补偿  ②不同债券的利率不同,这是对信用风险的补偿,信用级别越高利率越低  ③通货膨胀严重时,债券的票面利率会提高或是会发行浮动利率债券,这是对购买力风险的补偿  ④股票的收益率一般高于债券,这是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经济周期波动风险的补偿  第七章证券中介机构  第一节证券公司概述

130资料仅供参考  证券公司美国称“投资银行”,英国称“商人银行”  一、中国证券公司发展历程  1、1987,中国第1家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  2、证券公司第1次行业性危机:下半年-上半年  3、3年综合治理的具体成果:主要有建立了客户交易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新的国债回购交易制度、自营业务帐户实名制度,建立了净资本风控指标体系、设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  4、.1.1新证券法,不再将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和经纪类  二、证券公司的设立  1、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  ①符合法律法规的章程  ②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2亿  ③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④董监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⑤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⑥合格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131资料仅供参考  2、注册资本要求:证券公司注册资本必须是实缴资本  ①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业务1项或数项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千万  ②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它证券业务,任何1项,最低限额1亿  ③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它证券业务,任何2项以上,最低限额5亿  3、设立以及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要求  (1)行政审批程序  ①证监会受理设立申请后6个月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②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向证监会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2)重要事项变更须经证监局审批  ①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撤销分支机构  ②变更业务范围(保荐由证监会审批)  ③变更注册资本(上市证券公司证监会审批;非上市证券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不增加5%股东且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无变化的不审批)  ④变更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证券公司证监会审批)

132资料仅供参考  ⑤变更章程  ⑥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  ⑦停业、解散、破产  三、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掌握)  (一)证券公司子公司的设立  1、子公司是指由1家证券公司控股,经营证监会批准的单项或多项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  2、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的形式:  ①全资子公司  ②与符合证券公司股东条件的其它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  3、设立子公司的条件:  ①最近1年风控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最近1年净资本不低于12亿  ②设立子公司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的,最近1年公司经营该业务的市场占有率不低于行业中等水平  ③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  4、对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的监管要求:  ①

133资料仅供参考禁止同业竞争:证券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受同一证券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不得经营存在利益冲突或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  ②子公司股东的股权与公司表决权、董事推荐权相适应。  子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和董事推荐权,禁止子公司及其股东经过协议或其它安排约定不按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和董事推荐权  ③禁止相互持股  子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其控股股东、受同一证券公司控股的其它子公司的股份,或者以其它方式向控股股东、其它子公司投资  ④证券公司不得利用其控股地位损害子公司、子公司其它股东、子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⑤要求建立风险隔离制度  证券公司与其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建立隔离墙制度,防止风险传递和利益冲突⑥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单独向证监会报送年度报告、监管报表外,证券公司还应当在合并计算其子公司的财务及业务数据基础上向证监会报送前述资料  ⑦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单独计算、合并数据计算的净资本等风控指标,必须符合规定  (二)证券公司分公司的设立

134资料仅供参考  1、证券公司分公司是指证券公司设立的除证券营业部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  2、分公司设立条件:最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其它略  3、分公司经营业务范围:  ①管理证券公司一定区域内的证券营业部  ②经营证券公司一定区域内的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③作为证券公司专门的证券自营业务机构经营证券自营业务  ④作为证券公司专门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机构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4、证券公司分公司不得直接经营证券营业部的业务;分公司经授权经营证券自营业务或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不得经营其它业务;证券公司不得授权同一家分公司经营具有利益冲突的不同业务;证券公司授权分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或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公司总部不得再经营或再授权其它分公司经营该业务  (三)证券营业部的设立  1、证券公司设立营业部应符合的审慎性要求:  ①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②“了解自己的客户”、“适当性服务”为核心的客户管理和服务体系

135资料仅供参考  ③最近2年风控指标持续符合标准  ④最近3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⑤略  2、证券公司在住所地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  ①上1年度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低于公司住所地的辖区内证券公司的平均水平,且最近1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类别在C类或以上  ②或者最近3年分类评价类别均在B类或以上,且有1年为A类  3、证券公司申请在全国设立营业部,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上1年度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位于行业前20名,且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最近1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类别在B类或以上  ②上1年度公司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位于行业前20名,最近1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类别在B类或以上  ③上1年度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低于公司住所地辖区内证券公司的平均水平或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最近3年分类评价类别在B类或以上,且有1年为A类

136资料仅供参考  四、证券公司监管制度  包括:证券公司业务许可制度、分类监管制度、合规制度、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和预警制度、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  1、业务许可制度  ①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它证券业务,均须证监会许可  ②其它证券业务包括:外资股业务资格许可、融资融券服务资格许可、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许可、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证券公司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许可  2、分类监管制度  ①《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5大类11个级别  ②不同类别规定不同的风险控制指标和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并在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方面区别对待  ③分类类别作为证券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发行上市的审慎性条件,确定从事新业务、新产品试点的依据  ④

137资料仅供参考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根据分类结果,确定不同类别公司缴纳保护基金的比例  3、合规制度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要求建立内部合规管理制度,设立合规总监、合规部门,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合规性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检查  4、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与预警制度  ①建立了公司业务范围与净资本充分水平动态挂钩机制  ②建立了公司业务规模与风险资本动态挂钩机制  ③建立了风险资本准备与净资本水平动态挂钩机制  5、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新《证券法》规定  6、信息报送与披露制度  (1)信息报送:  ①每1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  ②每月结束后7工作日内,报送月度报告  ③发生影响证券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风控指标或客户资产安全重大事件的,痢疾报送临时报告  (2)信息公开披露:证券公司的基本信息公示、财务信息公开披露  (3)年报审计监管  第二节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

138资料仅供参考  一、证券经纪业务  1、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  2、证券经纪业务分为柜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经过证交所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柜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主要为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交易的证券的代理买卖  3、证券经纪委托关系的建立表现为开户和委托两个环节  4、证券公司能够委托证券公司以外的人员作为证券经纪人,代理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及产品销售  5、证券经纪人应当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2种基本业务形式  1、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2、发布证券研究报告  三、财务顾问业务  1、为企业申请证券发行上市提供改制改组、资产重组、前期辅导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为上市公司重大投资、收购兼并、关联交易提供咨询服务

139资料仅供参考  3、为收购上市公司及相关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提供咨询服务  4、为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计经理层股票期权、职工持股计划、投资者关系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5、为上市公司再融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资本营运提供融资策划、方案设计、推介路演等咨询服务  6、为上市公司债权人、债务人对上市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资产重组、股权重组提供咨询服务  四、证券承销与保荐  五、证券自营业务  六、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1、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条件  ①净资本不低于2亿  ②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限额为3亿  ③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限额为5亿  ④3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人员不少于5人  2、单一客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多个客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特定目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①证券公司与客户必须是一对一的投资管理服务;  ②具体投资方向在资产管理合同种约定;  ③必须在单一客户的专用证券帐户种封闭运行

140资料仅供参考  (2)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①集合性,证券公司与客户是一对多  ②投资范围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之分  ③客户资产必须托管  ④专门帐户投资运作  ⑤严格的信息披露  (3)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①综合性,证券公司与客户能够是一对一,或一对多  ②特定性,投资目标特定  ③专门帐户运作  3、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①主要投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  ②权益类证券、股票型基金的投资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  4、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范围由管理合同约定,不受前述约束  七、融资业务  1、融资融券业务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2、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主要条件:

141资料仅供参考  ①经营经纪业务满3年  ②分类评价等级较高  ③最近2年无违法违规  2、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IB)  (1)指证券公司接受期货经纪商的委托,为期货经纪商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它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2)中国规定证券公司不能直接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买卖,但能够从事期货交易的中间介绍业务  (3)资格条件:  ①申请前6个月风控指标符合规定  ②已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③全资拥有或控股1家期货公司,或者与1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且该期货公司具有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符合标准  ④公司总部至少5名、拟开展此业务的营业部至少2名具有期货从业资格人员  (4)业务范围:  ①协助开户  ②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③

142资料仅供参考不得代理客户期货交易、结算、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帐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5)业务规则:  ①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其全资拥有或控股的,或被同一机构控制的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  ②证券公司与期货公司应当独立经营,财务、人员、经营场所分开隔离  第三节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  一、证券公司治理结构  1、证券公司独立董事基本要求:从事证券、金融、法律、会计5年以上,本科学历并学士学位  2、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  ①在证券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②在下列机构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持有或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单位、证券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与证券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利益关系的机构  ③持有或控制上市证券公司1%以上股权的自然人、上市证券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或者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自然人及其上述人员的近亲属  ④

143资料仅供参考为证券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法律、财务、咨询服务的人员及其近亲属  ⑤在其它证券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职务的人员  3、股东及股东会  ①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证券公司5%股权的股东,能够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②单独或合并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能够向股东会提名董事、独立董事、监事  ③证券公司与控股股东要严格分开,各自独立经营  4、董事和董事会  ①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业务中2种以上的,董事会应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负责人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  ②独立董事任期内辞职或被免职的,独立董事本人和证券公司应当分别向证券监管部门和股东会书面说明  5、经理层  ①经理层人员不得经营与任职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与任职公司竞争的企业  ②证券公司设总经理,总经理能够列席董事会会议  ③

144资料仅供参考证券公司经过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行使总经理职权的,其组成人员应当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  二、证券公司内部控制  1、定义:指证券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根据经营环境变化,对证券公司经营与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  2、内部控制的目标  ①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③保障客户和公司的资产安全、完整  ④保证证券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它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⑤提高证券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3、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原则  健全、合理、制衡、独立  4、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详见294-296  三、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  1、《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为建立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证券公司应当按规定计算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2、净资本及其计算

145资料仅供参考  ①净资本是指根据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公司资产负债的流动性特点,在净资产基础上对资产负债等项目和有关业务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  ②净资本指标反映了净资产中的高流动性部分,表明证券公司可变现以满足支付需要和应对风险的资金数,也能够说,净资本是假设证券公司的所有负债都同时到期,现有资产全部变现偿付所有负债后的金额  ③净资本=净资产-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其它资产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它调整项目  3、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1)各项业务净资本要求  ①证券经纪,2千万  ②承销与保荐、自营、资产管理、其它,之一,5千万  ③经纪+4567,1亿  ④4567两项或以上的,2亿  (2)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①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不低于100%  ②净资本与净资产比例不低于40%

146资料仅供参考  ③净资本与负债比例不低于8%  ④净资产与负债比例不低于20%  (3)自营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  ①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产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  ②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③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包销导致除外  ④计算自营规模时,按成本价与公允价值孰高原则计算  (4)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  ①为单一客户融资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②为单一客户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③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  ④融资业务规模是指对客户融出资金的本金合计;融券业务规模是指对客户融出证券在融出日的市值合计  (5)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标准  ①证券经纪业务,按托管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总额的3%计算经纪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147资料仅供参考  ②证券自营业务:  A、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规模的10%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B、未进行风险对冲的证券衍生产品和权益类证券分别按投资规模的30%和20%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C、已进行风险对冲的权益类证券和证券衍生产品按投资规模的5%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D、超比例经营的,整改完成前应当将超比例部分按投资成本的100%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③证券承销业务:  A、分别按包销再融资项目股票、IP项目股票、公司债券、政府债券金额的30%、15%、8%、4%计算承销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B、计算承销金额时,承销团成员分销的金额和战略投资者协议认购的金额不包括在内  C、计算股票承销业务风险资本准备时,应在发行项目确定询价区间后,按询价上限计算  D、同时承销多家发行人发行的证券,发行期有交叉、且发行尚未结束的,应当分别计算各项承销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148资料仅供参考  E、报送月报时,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当月某一时点计算的风险资本准备最大额填报月末承销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④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A、分别按专项、集合、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的8%、5%、5%计算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B、按集合计划面值与管理资产净值孰高原则计算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C、按管理本金计算专项、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⑤融资融券业务:    分别按融资业务、融券业务规模的10%计算融资融券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⑥设立分公司、证券营业部    按分公司每家2千万、营业部每家5百万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⑦证券公司应按上1年营业费用总额的10%计算营运风险资本准备  ⑧不同类别证券公司实行不同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    A、A、B、C、D类公司的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承销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资本准备按基准计算标准的0.6倍、0.8倍、1倍、2倍计算

149资料仅供参考  B、设立分支机构、营运风险资本准备,各类证券公司公司统一按基准计算标准计算  4、监管措施  (1)证券公司净资本或其它风险控制指标达到预警标准的,证监局采取以下措施:  ①出局监管关注函并抄送主要股东,要求公司说明潜在风险和控制措施  ②要求公司采取措施调整业务规模和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净资本水平  ③要求公司进行重大业务决策时至少提前5工作日报送报告,说明有关业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影响  ④责令公司合规部门增加对风险控制指标检查的频率,并提交有关风险控制指标水平报告  (2)证券公司净资本或其它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证监局采取以下措施:  ①责令限期改正,5工作日内制定报送整改计划,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20工作日  ②未按时报送整改计划的,立即限制其业务活动  ③整改期内,停止批准新业务,停止批准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限制分配红利、限制转让财产或在财产上设定权利

150资料仅供参考  (3)证券公司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到期次日起,证监局采取以下措施:  ①限制业务活动  ②责令暂停部分业务  ③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管支付报酬、提供福利  ④责令更换董监高或限制其权利  ⑤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⑥认定董监高为不适当人选  (4)证券公司未按期完成整改,风险控制指标继续恶化,证监会可撤销其有关业务许可  (5)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无法达标,证监会视情形可:  ①责令停业整顿  ②制定其它机构托管、接管  ③撤销经营证券业务许可  ④撤销  第四节证券服务机构  一、证券服务机构的类别  1、证券服务机构包括: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2、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专业知识、2年以上从业经验

151资料仅供参考  二、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管理  1、《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2、证监会证监局、司法部司法局进行监督管理,律师协会进行自律管理  3、鼓励下列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①内部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制度健全,执业水准高,社会信誉好  ②20名以上执业律师,5名以上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  ③已办理执业责任保险  ④最近2年未因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4、鼓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最近2年未因违法执业受到处罚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①最近3年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  ②最近3年连续执业,且拟与其共同承办业务的律师最近3年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  ③最近3年连续从事证券法律领域的教学、研究工作、或接受过证券法律业务的行业培训  5、禁止行为:  ①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证券发行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承销商出具法律意见  ②

152资料仅供参考不得同时为同一收购行为的收购人和被收购上市公司出具法律意见  ③不得在其它同一证券业务活动中为具有利害关系的不同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  ④律师担任公司及其关联方董监高,或有其它影响律师独立性情形的,所在律师事务所不得接受公司的委托  三、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管理  1、财政部、证监会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实行许可证管理  2、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许可证,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向财政部、证监会提出申请,由财政部、证监会批准授予证券许可证,证券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  3、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资格的条件:  (1)成立3年以上  (2)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  (3)注册会计师不少于80人,其中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不少于55人,其中最近5年持有证书并连续执业的不少于35人  (4)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不少于5

153资料仅供参考百万,合伙净资产不少于3百万  (5)职业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与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少于6百万  (6)上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不少于1600万  (7)持有不少于50%股份的股东,或半数以上合伙人最近在本机构连续执业3年以上  (8)不得有下列情形:  ①执业中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执行完毕未满3年  ②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券资格被撤销,撤销未满3年  ③申请证券资格中,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未满3年  4、注册会计师申请证券许可证的条件  ①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证券许可证  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③取得注会证书1年以上  ④不超过60岁  ⑤最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管理  1、证监会、证监局负责对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监督管理

154资料仅供参考  2、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具备的条件:  ①5名以上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人员  ②同时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机构,10名以上资格人员  ③高管中至少1名由证券或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④100万注册资本  3、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申请从业资格具备的条件  ①中国籍  ②本科学历  ③2年以上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经历  ④经过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4、行为规范:  ①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在报刊、电台、电视台或者其它传媒发表投资咨询文章、报告或意见时,必须注明所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名称和个人真实姓名,并对投资风险充分说明  ②向客户提供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传真件必须注明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5、禁止性行为:

155资料仅供参考  ①代理委托人证券投资  ②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分担投资损失  ③买卖本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  ④利用传媒提供传播虚假或误导信息  ⑤因上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管理  1、评级对象:  ①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其它固定收益或债务型结构性融资证券  ②证交所上市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其它固定收益或债务型结构性融资证券,国债除外  ③前述证券的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资信评级机构申请证券评级业务许可的条件:  ①中国法人,实收资本与净资产均不少于2千万  ②高管不少于3人,证券从业资格20人,其中3年以上资信评级业务经历10人,注会3人  ③最近5年未受刑事处罚,最近3年无行政处罚  ④最近3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3、证券评级机构从事证券评级业务应当遵循一致性原则,对同一类或同一评级对象,应当采用一致的评级标准和工作程序

156资料仅供参考  4、证监会对评级机构评级业务监督管理,证券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评级机构取得证券评级业务许可日起20日内,将信用等级划分及定义、评级方法、评级程序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六、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管理  1、财政部、证监会业务许可  2、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的条件:  ①取得资产评估资格3年以上,发生过吸收合并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满1年  ②30名注册资产评估师,最近3年持有证书并连续执业的不少于20人  ③净资产200万  ④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或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⑤半数以上合伙人或50%以上股权的股东在本机构连续执业3年以上  ⑥最近3年评估业务收入2千万,每年不少于500万  3、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不应存在下列情形:  ①执业中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执行完毕未满3年  ②

157资料仅供参考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券评估资格被撤销,撤销未满3年③申请证券评估资格中,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未满3年第八章: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  第一节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  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4个层次:  1、法律  2、行政法规  3、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证交所、证券业协会、登记结算公司自律性规则  二、法律  1、《中华人名共和国证券法》  ①1998.12.29经过,1999.7.1实施  ②现行.10.27修订,.1.1生效  ③12章240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①1993.12.29经过,1994.7.1实施  ②现行.10.27修订,.1.1生效  ③13章219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158资料仅供参考  ①.10.28经过,.6。1实施  ②12章103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现行.2.28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1).10.31经过,.1.1施行  (2)反洗钱义务的主体:  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  (3)临时冻结资金不得超过48小时  ①金融机构按反洗钱主管部门要求临时冻结资金不得超过48小时  ②向侦查机关报案后,临时冻结48小时内没接到侦查机关继续冻结通知得,立即解除冻结  (4)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①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时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的核心  ②大额交易  A、法人、其它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之间100万以上的单笔转帐支付  B、20万以上的单笔现金支付

159资料仅供参考  C、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或者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20万以上的款项划转  ③报告反洗钱中心  (5)调查可疑交易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6)金融机构应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至少保存5年  (7)国务院发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反洗钱调查  ①中国人民银行时中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②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③反洗钱信息中心  三、行政法规  1、主要有《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理条列》  2、《证券公司风险处理条例》  ①.4.23实施  ②风险处理的措施主要有: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撤销  四、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160资料仅供参考  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4、《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1)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条件:  ①经营证券经纪业务满3年的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  ②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识别、控制、防范业务经营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  ③公司及其董监高最近2年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④最近2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达标,最近6个月净资本12亿  ⑤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实现第三方存管  ⑥略  (2)融资融券业务规则:  ①证券公司以自己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帐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帐户、信用交易资金交收帐户  ②证券公司以自己名义在商业银行开立融资专用资金帐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帐户  ③办理客户征信、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客户只能与1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向1家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客户只能开立1个信用资金帐户

161资料仅供参考  ④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只能使用融资专用资金帐户内的资金,向客户融券,只能使用融券专用证券帐户内的证券  ⑤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应当以卖券还款或者直接还款的方式偿还融入的资金;客户融券卖出的,应当以买券还券或者直接还券的方式偿还融入的证券  ⑥客户融资买入或者融券卖出的证券暂停交易,且交易恢复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顺延  ⑦客户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证券预定终止交易,且最后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前的,融资融券的期限缩短至最后交易日的前1交易日  (3)融资融券业务债权担保:  ①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能够用证券冲抵  ②证券公司应将收取的保证金、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融券卖出所得全部价款,分别存放在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帐户,作为担保物  ③

162资料仅供参考证券公司应逐日计算客户缴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其所欠债务的比例,当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时,应通知客户补缴差额,客户未能补足或到期未偿还债务的,证券公司应立即处分担保物  ④客户缴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债务的比例超过交易所规定水平的,客户可提取担保物  ⑤司法机关对客户信用证券帐户或信用资金帐户记载的权益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证券公司应处分担保物,实现债权,并协助司法机关执行  (4)融资融券权益处理:  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内的记录,确认证券公司受托持有证券的事实,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证券持有人名册  ②对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记录的证券,由证券公司以自己名义,为客户利益,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  ③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受证券发行人委托以证券或现金形式分派投资收益的,应将分派的证券记录在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将分派的现金划入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帐户  ④证券公司经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持有的股票不计入其自有股票,证券公司无需因该帐户内股票数量的变动而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披露或要约收购义务

163资料仅供参考  (5)监督管理:  ①证交所应对融资融券交易的指令进行前端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交易予以拒绝,融资融券交易出现一场,危及市场稳定需要暂停交易的,暂停全部或部分交易并公告  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证券划转、资金划转进行监控  ③商业银行应对证券公司违反规定的资金划拨指令予以拒绝  ④证券公司应按证交所规定,每日收市后向其报告当日客户容器融券交易的信息  5、《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1)适用范围P337  ①共同违反规定需要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负次要责任的人员,能够比照负主要责任的人员,适当从轻、减轻或免予采取措施  ②市场禁入措施的类型  A、情节严重的,3-5年  B、情节较为严重的,5-10年  C、终身禁入情形:  a严重违反构成犯罪的  b特别恶劣,特别严重损害的

164资料仅供参考  c组织、策划、领导、实施重大违法活动的  ③相关规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前,应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有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二节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督  指导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八字方针:法制、监管、自律、规范  一、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和原则  1、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  (1)依法监管原则  (2)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①保护投资者利益,让投资者树立信心,是培育发展市场的重要环节,是证券监管机构的首要任务和宗旨  ②严厉打击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全力维护市场三公,是各国证券监管的首要任务  (3)三公原则  (4)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国家监管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保证,自我管理是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基础,国家监督和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是世界各国共同奉行的原则  二、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和手段

165资料仅供参考  1、国际证监会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  ①保护投资者  ②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效率、透明  ③降低系统性风险  2、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  ①法律手段  ②经济手段  ③行政手段  三、证券市场监管机构  1、证监会、证监局、证交所、行业协会、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为一体的监管体系和自律管理体系  2、证监会有权采取的措施:  ①现场检查  ②调查取证  ③询问  ④查阅复制封存  ⑤查询帐户,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能够冻结查封  ⑥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时,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能够限制当事人证券买卖,限制期限不超过15交易日,案情复杂的,能够延长15交易日  四、证券市场监管的重点内容

166资料仅供参考  1、对证券发行上市的监管  ①证券发行上市监管的核心是发行决定权的归属  ②试行核准制的重要基础是中介机构尽职尽责  ③证券发行监管以强制性信息披露为中心,完善“事前问责、依法披露和事后追究”的监管制度  2、对交易市场的监管  (1)操纵市场行为包括:  ①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信息优势联合或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数量  ②与她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数量  ③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数量  (2)对操纵市场行为的监管包括事前监管与事后处理  (3)欺诈客户行为包括:  ①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②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③挪用客户委托买卖的证券或客户帐户资金  ④未经客户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名义买卖证券  ⑤

167资料仅供参考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⑥提供、传播虚假或误导信息  (4)内幕交易的行为主体:知情人  ①发行人的董监高  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  ③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监高  ④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能够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它人员  ⑥保荐人、承销商、证交所、登记结算机构、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5)内幕信息的界定:  A、公司分配股利或增资的计划  B、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C、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D、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E、董监高的行为可能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F、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G、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H、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购置资产的决定

168资料仅供参考  I、订立重要合同  J、发生重大债务、重大债务违约  K、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L、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M、董事、1/3以上监事、经理发生变动  N、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或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O、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决定  P、涉及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宣告无效  Q、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董监高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6)内幕交易的行为方式:  ①行为主体知悉内幕信息,且从事有价证券的交易或其它有偿转让行为  ②或泄露内幕信息  ③建议她人买卖证券  (7)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3、对上市公司的监管P350-355  五、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  1、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169资料仅供参考  (1)保护基金的用途主要是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破产、接管、托管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  (2)保护基金的来源  ①沪深交易所在风险基金达到规定上限后,交易经手费的20%纳入基金  ②境内注册的证券公司,按营业收入的0.5%-5%缴纳基金  ③发行股票、可转债时,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  ④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和从证券公司破产清算中受偿收入  ⑤国内外机构、组织、个人的捐赠  (3)证券公司应当缴纳的基金,按佣金收入的一定比例预先由登记结算公司代扣代缴,证券公司在年度审计后,按审计后的收入和事先核定的比例确定需要缴纳的基金金额,并向保护基金公司申报清缴  (4)不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在每个季度后10个工作日内按该季营业收入和事先核定的比例预交,每年审计后,确定年度应交金额并向保护基金公司申报清缴

170资料仅供参考  (5)为处理证券公司风险需要动用保护基金的,证监会制定风险处理方案,保护基金公司制定保护基金使用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由保护基金公司办理发放  (6)保护基金的运用限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中央银行债券、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  (7)保护基金公司应建立业绩考评制度、信息报告制度,报送证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2、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  ①.8.30日成立,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国有独资公司  ②保护基金是证券投资者保护的最终措施之一  第三节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  一、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1、证交所的监管职能包括: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管理、对会员进行管理、对上市公司进行管理  2、证交所的一线监管权力:  ①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的证券帐户限制交易,报证监会备案  ②对证券的上市交易申请行使审核权  ③就暂停或终止股票上市交易行使决定权  ④对暂停或终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行使决定权  ⑤当事人对证交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向证交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171资料仅供参考  3、证交所对会员的管理  ①证交所接纳的会员应是依法设立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法人  ②证交所接纳、开除会员,应报证监会备案  ③证交所设立普通席位以外的席位、调整普通席位和普通席位以外的其它席位的数量,应报证监会批准  ④会员转让席位必须经证交所审批,严禁会员将席位出租、承包给其它机构和个人使用  4、证交所对上市公司的管理  证交所应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①该公司的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②投资者发出收购该公司股票的公开要约  ③上市公司提出停牌申请  ④证监会依法作出暂停股票交易的决定  ⑤证交所认为必要时  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1、证券业协会成立于1991.8.28  2、会员制,证券公司必须加入,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3、三大职能:自律、服务、传导  4、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由证券业协会负责自律管理  ①

172资料仅供参考证券公司依据合同,对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管、指导、督促  ②证券业协会委托证交所对股份转让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③证券业协会履行自律管理职责,对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监督管理  5、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1)18周岁,高中以上文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试不实行专业分类考试  (2)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经过证券经营机构申请执业证书,30日内颁证:  ①已被机构聘用  ②最近3年无刑事处罚  ③未被证券市场禁入  (3)取得执业证书人员,连续3年不从业的,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  (4)重新执业的,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并重新申请执业证书  (5)取得执业证书后,辞职或不为原聘用机构聘用的,原聘用机构应在10日内向协会报告,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  (6)从业人员变更聘用机构的,新聘用机构应在10日内报告协会,变更执业注册登记

173资料仅供参考  (7)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受到聘用机构处分的,该机构应在10日内向协会报告  (8)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扰乱考场秩序的,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9)被证监会吊销执业证书或被证券业协会注销执业证书的人员,协会可在3年内不受理其执业证书申请  6、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  证券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记录的内容包括:  基本信息、奖励信息、警示信息、处罚处分信息  (1)警示信息的内容包括:  ①受到证监会谈话提醒  ②拒绝证监会证监局检查、调查  ③执业注册或变更中隐瞒、编造  ④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持续培训或执业证书年检  ⑤被投诉  ⑥违反所在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2)无明显事实根据的匿名投诉不记录,调查不属实的投诉不记录  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自律管理  1、中央登记制度:证券登记结算业务全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承接  2、.3.30成立,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

174资料仅供参考  3、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设立条件:自有资金不少于2亿  4、证券登记结算制度  (1)证券实名制  (2)货银对付的交收制度:  中国上市证券的集中交易采用净额结算方式,结算参与人必须按照货银对付原则,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足额交付其应付的证券和资金,并为交易行为提供交收担保。主要的但包方式是结算参与人存放一定数量的证券交易备付金  (3)分级结算制度和结算参与人制度:  ①证券公司是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证券和资金清算交收的主体  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清算交收结果为投资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③只有取得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结算参与人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才能进入登记结算系统参与结算业务  (4)净额结算制度:  证券交易结算方式分为全额结算、净额结算  ①全额结算:交易双方对达成的交易逐笔结算,逐笔转移证券和资金  ②

175资料仅供参考净额结算:交易双方对达成的交易实行轧差清算,对轧抵之后的证券和资金的净额进行交付  ③中国多数证券交易采取多边净额结算方式  (5)结算证券和资金的专用性制度:  各类结算资金和证券,必须存放于专门的清算交收帐户,不得被强制执行  四、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1、《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是中国证券行业从业人员第一部系统性自律规则  2、从业人员在执业中要遵守的原则:  ①维护客户利益原则  ②诚实守信原则  ③勤勉尽责原则  ④维护行业声誉原则  3、利益冲突:  从业人员自身利益、相关利益于客户利益冲突、可能冲突时,应及时报告所在机构,无法避免时,应确保客户利益得到公平对待  4、保密义务:  ①司法机关、政府监管部门调查取证的除外  ②对客户服务结束后、离职后,仍应承担保密义务  5、违法违规指令的报告义务

176资料仅供参考  从业人员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应首先经过内部程序报告高管或董事会;机构不处理的,向证监会或证券业协会报告  6、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①在经纪业务中接受客户全权委托  ②对外透露自营买卖信息,将自营买卖的证券推荐给客户,或诱导客户买卖该证券  ③略  7、证券公司必须将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8、从业人员三级管理体系:行政监管机关、自律管理组织,所在机构  9、证券业协会设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对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纪律惩戒,需要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的,移交证监会处理  10、从业人员受到所在机构处分,或这因违法违规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机构应在10工作日内报告协会必须注明所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名称和个人真实姓名,并对投资风险充分说明  ②

177资料仅供参考向客户提供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传真件必须注明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5、禁止性行为:  ①代理委托人证券投资  ②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分担投资损失  ③买卖本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  ④利用传媒提供传播虚假或误导信息  ⑤因上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管理  1、评级对象:  ①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其它固定收益或债务型结构性融资证券  ②证交所上市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其它固定收益或债务型结构性融资证券,国债除外  ③前述证券的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资信评级机构申请证券评级业务许可的条件:  ①中国法人,实收资本与净资产均不少于2千万  ②高管不少于3人,证券从业资格20人,其中3年以上资信评级业务经历10人,注会3人  ③最近5年未受刑事处罚,最近3年无行政处罚  ④最近3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178资料仅供参考  3、证券评级机构从事证券评级业务应当遵循一致性原则,对同一类或同一评级对象,应当采用一致的评级标准和工作程序  4、证监会对评级机构评级业务监督管理,证券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评级机构取得证券评级业务许可日起20日内,将信用等级划分及定义、评级方法、评级程序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六、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管理  1、财政部、证监会业务许可  2、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的条件:  ①取得资产评估资格3年以上,发生过吸收合并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满1年  ②30名注册资产评估师,最近3年持有证书并连续执业的不少于20人  ③净资产200万  ④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或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⑤半数以上合伙人或50%以上股权的股东在本机构连续执业3年以上  ⑥最近3年评估业务收入2千万,每年不少于500万  3、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不应存在下列情形:  ①执业中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执行完毕未满

179资料仅供参考3年  ②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券评估资格被撤销,撤销未满3年③申请证券评估资格中,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未满3年第八章: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  第一节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  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4个层次:  1、法律  2、行政法规  3、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证交所、证券业协会、登记结算公司自律性规则  二、法律  1、《中华人名共和国证券法》  ①1998.12.29经过,1999.7.1实施  ②现行.10.27修订,.1.1生效  ③12章240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①1993.12.29经过,1994.7.1实施  ②现行.10.27修订,.1.1生效

180资料仅供参考  ③13章219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①.10.28经过,.6。1实施  ②12章103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现行.2.28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1).10.31经过,.1.1施行  (2)反洗钱义务的主体:  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  (3)临时冻结资金不得超过48小时  ①金融机构按反洗钱主管部门要求临时冻结资金不得超过48小时  ②向侦查机关报案后,临时冻结48小时内没接到侦查机关继续冻结通知得,立即解除冻结  (4)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①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时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的核心  ②大额交易  A、法人、其它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之间100万以上的单笔转帐支付

181资料仅供参考  B、20万以上的单笔现金支付  C、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或者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20万以上的款项划转  ③报告反洗钱中心  (5)调查可疑交易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6)金融机构应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至少保存5年  (7)国务院发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反洗钱调查  ①中国人民银行时中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②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③反洗钱信息中心  三、行政法规  1、主要有《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理条列》  2、《证券公司风险处理条例》  ①.4.23实施  ②风险处理的措施主要有: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撤销  四、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182资料仅供参考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4、《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1)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条件:  ①经营证券经纪业务满3年的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  ②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识别、控制、防范业务经营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  ③公司及其董监高最近2年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④最近2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达标,最近6个月净资本12亿  ⑤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实现第三方存管  ⑥略  (2)融资融券业务规则:  ①证券公司以自己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帐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帐户、信用交易资金交收帐户  ②证券公司以自己名义在商业银行开立融资专用资金帐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帐户  ③

183资料仅供参考办理客户征信、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客户只能与1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向1家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客户只能开立1个信用资金帐户  ④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只能使用融资专用资金帐户内的资金,向客户融券,只能使用融券专用证券帐户内的证券  ⑤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应当以卖券还款或者直接还款的方式偿还融入的资金;客户融券卖出的,应当以买券还券或者直接还券的方式偿还融入的证券  ⑥客户融资买入或者融券卖出的证券暂停交易,且交易恢复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顺延  ⑦客户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证券预定终止交易,且最后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前的,融资融券的期限缩短至最后交易日的前1交易日  (3)融资融券业务债权担保:  ①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能够用证券冲抵  ②证券公司应将收取的保证金、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融券卖出所得全部价款,分别存放在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帐户,作为担保物  ③

184资料仅供参考证券公司应逐日计算客户缴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其所欠债务的比例,当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时,应通知客户补缴差额,客户未能补足或到期未偿还债务的,证券公司应立即处分担保物  ④客户缴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债务的比例超过交易所规定水平的,客户可提取担保物  ⑤司法机关对客户信用证券帐户或信用资金帐户记载的权益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证券公司应处分担保物,实现债权,并协助司法机关执行  (4)融资融券权益处理:  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内的记录,确认证券公司受托持有证券的事实,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证券持有人名册  ②对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记录的证券,由证券公司以自己名义,为客户利益,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  ③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受证券发行人委托以证券或现金形式分派投资收益的,应将分派的证券记录在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将分派的现金划入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帐户  ④

185资料仅供参考证券公司经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持有的股票不计入其自有股票,证券公司无需因该帐户内股票数量的变动而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披露或要约收购义务  (5)监督管理:  ①证交所应对融资融券交易的指令进行前端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交易予以拒绝,融资融券交易出现一场,危及市场稳定需要暂停交易的,暂停全部或部分交易并公告  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证券划转、资金划转进行监控  ③商业银行应对证券公司违反规定的资金划拨指令予以拒绝  ④证券公司应按证交所规定,每日收市后向其报告当日客户容器融券交易的信息  5、《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1)适用范围P337  ①共同违反规定需要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负次要责任的人员,能够比照负主要责任的人员,适当从轻、减轻或免予采取措施  ②市场禁入措施的类型  A、情节严重的,3-5年  B、情节较为严重的,5-10年  C、终身禁入情形:

186资料仅供参考  a严重违反构成犯罪的  b特别恶劣,特别严重损害的  c组织、策划、领导、实施重大违法活动的  ③相关规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前,应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有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二节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督  指导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八字方针:法制、监管、自律、规范  一、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和原则  1、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  (1)依法监管原则  (2)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①保护投资者利益,让投资者树立信心,是培育发展市场的重要环节,是证券监管机构的首要任务和宗旨  ②严厉打击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全力维护市场三公,是各国证券监管的首要任务  (3)三公原则  (4)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187资料仅供参考  国家监管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保证,自我管理是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基础,国家监督和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是世界各国共同奉行的原则  二、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和手段  1、国际证监会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  ①保护投资者  ②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效率、透明  ③降低系统性风险  2、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  ①法律手段  ②经济手段  ③行政手段  三、证券市场监管机构  1、证监会、证监局、证交所、行业协会、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为一体的监管体系和自律管理体系  2、证监会有权采取的措施:  ①现场检查  ②调查取证  ③询问  ④查阅复制封存  ⑤查询帐户,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能够冻结查封  ⑥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时,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能够限制当事人证券买卖,限制期限不超过

188资料仅供参考15交易日,案情复杂的,能够延长15交易日  四、证券市场监管的重点内容  1、对证券发行上市的监管  ①证券发行上市监管的核心是发行决定权的归属  ②试行核准制的重要基础是中介机构尽职尽责  ③证券发行监管以强制性信息披露为中心,完善“事前问责、依法披露和事后追究”的监管制度  2、对交易市场的监管  (1)操纵市场行为包括:  ①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信息优势联合或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数量  ②与她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数量  ③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数量  (2)对操纵市场行为的监管包括事前监管与事后处理  (3)欺诈客户行为包括:  ①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②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③挪用客户委托买卖的证券或客户帐户资金  ④

189资料仅供参考未经客户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名义买卖证券  ⑤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⑥提供、传播虚假或误导信息  (4)内幕交易的行为主体:知情人  ①发行人的董监高  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  ③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监高  ④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能够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它人员  ⑥保荐人、承销商、证交所、登记结算机构、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5)内幕信息的界定:  A、公司分配股利或增资的计划  B、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C、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D、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E、董监高的行为可能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F、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190资料仅供参考  G、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H、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购置资产的决定  I、订立重要合同  J、发生重大债务、重大债务违约  K、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L、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必须注明所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名称和个人真实姓名,并对投资风险充分说明  ②向客户提供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传真件必须注明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5、禁止性行为:  ①代理委托人证券投资  ②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分担投资损失  ③买卖本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  ④利用传媒提供传播虚假或误导信息  ⑤因上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管理  1、评级对象:  ①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其它固定收益或债务型结构性融资证券  ②证交所上市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其它固定收益或债务型结构性融资证券,国债除外

191资料仅供参考  ③前述证券的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资信评级机构申请证券评级业务许可的条件:  ①中国法人,实收资本与净资产均不少于2千万  ②高管不少于3人,证券从业资格20人,其中3年以上资信评级业务经历10人,注会3人  ③最近5年未受刑事处罚,最近3年无行政处罚  ④最近3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3、证券评级机构从事证券评级业务应当遵循一致性原则,对同一类或同一评级对象,应当采用一致的评级标准和工作程序  4、证监会对评级机构评级业务监督管理,证券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评级机构取得证券评级业务许可日起20日内,将信用等级划分及定义、评级方法、评级程序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六、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管理  1、财政部、证监会业务许可  2、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的条件:  ①取得资产评估资格3年以上,发生过吸收合并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满1年  ②30名注册资产评估师,最近3年持有证书并连续执业的不少于20人

192资料仅供参考  ③净资产200万  ④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或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⑤半数以上合伙人或50%以上股权的股东在本机构连续执业3年以上  ⑥最近3年评估业务收入2千万,每年不少于500万  3、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不应存在下列情形:  ①执业中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执行完毕未满3年  ②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券评估资格被撤销,撤销未满3年③申请证券评估资格中,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未满3年第八章: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  第一节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  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4个层次:  1、法律  2、行政法规  3、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93资料仅供参考  4、证交所、证券业协会、登记结算公司自律性规则  二、法律  1、《中华人名共和国证券法》  ①1998.12.29经过,1999.7.1实施  ②现行.10.27修订,.1.1生效  ③12章240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①1993.12.29经过,1994.7.1实施  ②现行.10.27修订,.1.1生效  ③13章219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①.10.28经过,.6。1实施  ②12章103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现行.2.28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1).10.31经过,.1.1施行  (2)反洗钱义务的主体:  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  (3)临时冻结资金不得超过48小时  ①

194资料仅供参考金融机构按反洗钱主管部门要求临时冻结资金不得超过48小时  ②向侦查机关报案后,临时冻结48小时内没接到侦查机关继续冻结通知得,立即解除冻结  (4)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①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时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的核心  ②大额交易  A、法人、其它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之间100万以上的单笔转帐支付  B、20万以上的单笔现金支付  C、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或者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20万以上的款项划转  ③报告反洗钱中心  (5)调查可疑交易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6)金融机构应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至少保存5年  (7)国务院发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反洗钱调查  ①中国人民银行时中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②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③反洗钱信息中心

195资料仅供参考  三、行政法规  1、主要有《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理条列》  2、《证券公司风险处理条例》  ①.4.23实施  ②风险处理的措施主要有: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撤销  四、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4、《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1)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条件:  ①经营证券经纪业务满3年的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  ②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识别、控制、防范业务经营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  ③公司及其董监高最近2年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④最近2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达标,最近6个月净资本12亿

196资料仅供参考  ⑤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实现第三方存管  ⑥略  (2)融资融券业务规则:  ①证券公司以自己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帐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帐户、信用交易资金交收帐户  ②证券公司以自己名义在商业银行开立融资专用资金帐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帐户  ③办理客户征信、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客户只能与1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向1家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客户只能开立1个信用资金帐户  ④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只能使用融资专用资金帐户内的资金,向客户融券,只能使用融券专用证券帐户内的证券  ⑤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应当以卖券还款或者直接还款的方式偿还融入的资金;客户融券卖出的,应当以买券还券或者直接还券的方式偿还融入的证券  ⑥客户融资买入或者融券卖出的证券暂停交易,且交易恢复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顺延  ⑦

197资料仅供参考客户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证券预定终止交易,且最后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前的,融资融券的期限缩短至最后交易日的前1交易日  (3)融资融券业务债权担保:  ①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能够用证券冲抵  ②证券公司应将收取的保证金、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融券卖出所得全部价款,分别存放在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帐户,作为担保物  ③证券公司应逐日计算客户缴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其所欠债务的比例,当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时,应通知客户补缴差额,客户未能补足或到期未偿还债务的,证券公司应立即处分担保物  ④客户缴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债务的比例超过交易所规定水平的,客户可提取担保物  ⑤司法机关对客户信用证券帐户或信用资金帐户记载的权益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证券公司应处分担保物,实现债权,并协助司法机关执行  (4)融资融券权益处理:  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内的记录,确认证券公司受托持有证券的事实,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证券持有人名册

198资料仅供参考  ②对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记录的证券,由证券公司以自己名义,为客户利益,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  ③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受证券发行人委托以证券或现金形式分派投资收益的,应将分派的证券记录在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将分派的现金划入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帐户  ④证券公司经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持有的股票不计入其自有股票,证券公司无需因该帐户内股票数量的变动而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披露或要约收购义务  (5)监督管理:  ①证交所应对融资融券交易的指令进行前端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交易予以拒绝,融资融券交易出现一场,危及市场稳定需要暂停交易的,暂停全部或部分交易并公告  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证券划转、资金划转进行监控  ③商业银行应对证券公司违反规定的资金划拨指令予以拒绝  ④证券公司应按证交所规定,每日收市后向其报告当日客户容器融券交易的信息

199资料仅供参考  5、《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1)适用范围P337  ①共同违反规定需要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负次要责任的人员,能够比照负主要责任的人员,适当从轻、减轻或免予采取措施  ②市场禁入措施的类型  A、情节严重的,3-5年  B、情节较为严重的,5-10年  C、终身禁入情形:  a严重违反构成犯罪的  b特别恶劣,特别严重损害的  c组织、策划、领导、实施重大违法活动的  ③相关规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前,应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有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二节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督  指导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八字方针:法制、监管、自律、规范  一、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和原则  1、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  (1)依法监管原则

200资料仅供参考  (2)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①保护投资者利益,让投资者树立信心,是培育发展市场的重要环节,是证券监管机构的首要任务和宗旨  ②严厉打击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全力维护市场三公,是各国证券监管的首要任务  (3)三公原则  (4)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国家监管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保证,自我管理是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基础,国家监督和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是世界各国共同奉行的原则  二、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和手段  1、国际证监会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  ①保护投资者  ②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效率、透明  ③降低系统性风险  2、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  ①法律手段  ②经济手段  ③行政手段  三、证券市场监管机构  1、证监会、证监局、证交所、行业协会、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为一体的监管体系和自律管理体系

201资料仅供参考  2、证监会有权采取的措施:  ①现场检查  ②调查取证  ③询问  ④查阅复制封存  ⑤查询帐户,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能够冻结查封  ⑥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时,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能够限制当事人证券买卖,限制期限不超过15交易日,案情复杂的,能够延长15交易日  四、证券市场监管的重点内容  1、对证券发行上市的监管  ①证券发行上市监管的核心是发行决定权的归属  ②试行核准制的重要基础是中介机构尽职尽责  ③证券发行监管以强制性信息披露为中心,完善“事前问责、依法披露和事后追究”的监管制度  2、对交易市场的监管  (1)操纵市场行为包括:  ①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信息优势联合或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数量  ②与她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数量

202资料仅供参考  ③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数量  (2)对操纵市场行为的监管包括事前监管与事后处理  (3)欺诈客户行为包括:  ①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②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③挪用客户委托买卖的证券或客户帐户资金  ④未经客户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名义买卖证券  ⑤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⑥提供、传播虚假或误导信息  (4)内幕交易的行为主体:知情人  ①发行人的董监高  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  ③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监高  ④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能够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它人员  ⑥

203资料仅供参考保荐人、承销商、证交所、登记结算机构、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5)内幕信息的界定:  A、公司分配股利或增资的计划  B、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C、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D、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E、董监高的行为可能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F、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G、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H、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购置资产的决定  I、订立重要合同  J、发生重大债务、重大债务违约  K、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L、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必须注明所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名称和个人真实姓名,并对投资风险充分说明  ②向客户提供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传真件必须注明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5、禁止性行为:  ①代理委托人证券投资  ②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分担投资损失

204资料仅供参考  ③买卖本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  ④利用传媒提供传播虚假或误导信息  ⑤因上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管理  1、评级对象:  ①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其它固定收益或债务型结构性融资证券  ②证交所上市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其它固定收益或债务型结构性融资证券,国债除外  ③前述证券的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资信评级机构申请证券评级业务许可的条件:  ①中国法人,实收资本与净资产均不少于2千万  ②高管不少于3人,证券从业资格20人,其中3年以上资信评级业务经历10人,注会3人  ③最近5年未受刑事处罚,最近3年无行政处罚  ④最近3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3、证券评级机构从事证券评级业务应当遵循一致性原则,对同一类或同一评级对象,应当采用一致的评级标准和工作程序

205资料仅供参考  4、证监会对评级机构评级业务监督管理,证券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评级机构取得证券评级业务许可日起20日内,将信用等级划分及定义、评级方法、评级程序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六、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管理  1、财政部、证监会业务许可  2、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的条件:  ①取得资产评估资格3年以上,发生过吸收合并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满1年  ②30名注册资产评估师,最近3年持有证书并连续执业的不少于20人  ③净资产200万  ④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或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⑤半数以上合伙人或50%以上股权的股东在本机构连续执业3年以上  ⑥最近3年评估业务收入2千万,每年不少于500万  3、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不应存在下列情形:  ①执业中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执行完毕未满3年  ②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券评估资格被撤销,撤销未满3年③

206资料仅供参考申请证券评估资格中,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未满3年第八章: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  第一节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  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4个层次:  1、法律  2、行政法规  3、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证交所、证券业协会、登记结算公司自律性规则  二、法律  1、《中华人名共和国证券法》  ①1998.12.29经过,1999.7.1实施  ②现行.10.27修订,.1.1生效  ③12章240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①1993.12.29经过,1994.7.1实施  ②现行.10.27修订,.1.1生效  ③13章219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①.10.28经过,.6。1实施  ②12章103条

207资料仅供参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现行.2.28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1).10.31经过,.1.1施行  (2)反洗钱义务的主体:  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  (3)临时冻结资金不得超过48小时  ①金融机构按反洗钱主管部门要求临时冻结资金不得超过48小时  ②向侦查机关报案后,临时冻结48小时内没接到侦查机关继续冻结通知得,立即解除冻结  (4)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①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时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的核心  ②大额交易  A、法人、其它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之间100万以上的单笔转帐支付  B、20万以上的单笔现金支付  C、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或者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20万以上的款项划转  ③报告反洗钱中心

208资料仅供参考  (5)调查可疑交易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6)金融机构应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至少保存5年  (7)国务院发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反洗钱调查  ①中国人民银行时中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②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③反洗钱信息中心  三、行政法规  1、主要有《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理条列》  2、《证券公司风险处理条例》  ①.4.23实施  ②风险处理的措施主要有: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撤销  四、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4、《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209资料仅供参考  (1)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条件:  ①经营证券经纪业务满3年的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  ②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识别、控制、防范业务经营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  ③公司及其董监高最近2年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④最近2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达标,最近6个月净资本12亿  ⑤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实现第三方存管  ⑥略  (2)融资融券业务规则:  ①证券公司以自己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帐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帐户、信用交易资金交收帐户  ②证券公司以自己名义在商业银行开立融资专用资金帐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帐户  ③办理客户征信、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客户只能与1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向1家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客户只能开立1个信用资金帐户  ④

210资料仅供参考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只能使用融资专用资金帐户内的资金,向客户融券,只能使用融券专用证券帐户内的证券  ⑤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应当以卖券还款或者直接还款的方式偿还融入的资金;客户融券卖出的,应当以买券还券或者直接还券的方式偿还融入的证券  ⑥客户融资买入或者融券卖出的证券暂停交易,且交易恢复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顺延  ⑦客户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证券预定终止交易,且最后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前的,融资融券的期限缩短至最后交易日的前1交易日  (3)融资融券业务债权担保:  ①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能够用证券冲抵  ②证券公司应将收取的保证金、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融券卖出所得全部价款,分别存放在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帐户,作为担保物  ③证券公司应逐日计算客户缴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其所欠债务的比例,当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时,应通知客户补缴差额,客户未能补足或到期未偿还债务的,证券公司应立即处分担保物  ④

211资料仅供参考客户缴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债务的比例超过交易所规定水平的,客户可提取担保物  ⑤司法机关对客户信用证券帐户或信用资金帐户记载的权益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证券公司应处分担保物,实现债权,并协助司法机关执行  (4)融资融券权益处理:  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内的记录,确认证券公司受托持有证券的事实,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证券持有人名册  ②对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记录的证券,由证券公司以自己名义,为客户利益,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  ③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受证券发行人委托以证券或现金形式分派投资收益的,应将分派的证券记录在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将分派的现金划入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帐户  ④证券公司经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持有的股票不计入其自有股票,证券公司无需因该帐户内股票数量的变动而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披露或要约收购义务  (5)监督管理:  ①

212资料仅供参考证交所应对融资融券交易的指令进行前端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交易予以拒绝,融资融券交易出现一场,危及市场稳定需要暂停交易的,暂停全部或部分交易并公告  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证券划转、资金划转进行监控  ③商业银行应对证券公司违反规定的资金划拨指令予以拒绝  ④证券公司应按证交所规定,每日收市后向其报告当日客户容器融券交易的信息  5、《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1)适用范围P337  ①共同违反规定需要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负次要责任的人员,能够比照负主要责任的人员,适当从轻、减轻或免予采取措施  ②市场禁入措施的类型  A、情节严重的,3-5年  B、情节较为严重的,5-10年  C、终身禁入情形:  a严重违反构成犯罪的  b特别恶劣,特别严重损害的  c组织、策划、领导、实施重大违法活动的  ③相关规定

213资料仅供参考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前,应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有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二节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督  指导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八字方针:法制、监管、自律、规范  一、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和原则  1、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  (1)依法监管原则  (2)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①保护投资者利益,让投资者树立信心,是培育发展市场的重要环节,是证券监管机构的首要任务和宗旨  ②严厉打击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全力维护市场三公,是各国证券监管的首要任务  (3)三公原则  (4)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国家监管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保证,自我管理是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基础,国家监督和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是世界各国共同奉行的原则  二、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和手段  1、国际证监会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  ①保护投资者

214资料仅供参考  ②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效率、透明  ③降低系统性风险  2、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  ①法律手段  ②经济手段  ③行政手段  三、证券市场监管机构  1、证监会、证监局、证交所、行业协会、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为一体的监管体系和自律管理体系  2、证监会有权采取的措施:  ①现场检查  ②调查取证  ③询问  ④查阅复制封存  ⑤查询帐户,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能够冻结查封  ⑥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时,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能够限制当事人证券买卖,限制期限不超过15交易日,案情复杂的,能够延长15交易日  四、证券市场监管的重点内容  1、对证券发行上市的监管  ①证券发行上市监管的核心是发行决定权的归属

215资料仅供参考  ②试行核准制的重要基础是中介机构尽职尽责  ③证券发行监管以强制性信息披露为中心,完善“事前问责、依法披露和事后追究”的监管制度  2、对交易市场的监管  (1)操纵市场行为包括:  ①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信息优势联合或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数量  ②与她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数量  ③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数量  (2)对操纵市场行为的监管包括事前监管与事后处理  (3)欺诈客户行为包括:  ①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②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③挪用客户委托买卖的证券或客户帐户资金  ④未经客户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名义买卖证券  ⑤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⑥提供、传播虚假或误导信息

216资料仅供参考  (4)内幕交易的行为主体:知情人  ①发行人的董监高  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  ③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监高  ④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能够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它人员  ⑥保荐人、承销商、证交所、登记结算机构、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5)内幕信息的界定:  A、公司分配股利或增资的计划  B、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C、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D、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E、董监高的行为可能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F、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G、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H、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购置资产的决定  I、订立重要合同  J、发生重大债务、重大债务违约

217资料仅供参考  K、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L、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必须注明所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名称和个人真实姓名,并对投资风险充分说明  ②向客户提供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传真件必须注明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5、禁止性行为:  ①代理委托人证券投资  ②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分担投资损失  ③买卖本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  ④利用传媒提供传播虚假或误导信息  ⑤因上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管理  1、评级对象:  ①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其它固定收益或债务型结构性融资证券  ②证交所上市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其它固定收益或债务型结构性融资证券,国债除外  ③前述证券的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资信评级机构申请证券评级业务许可的条件:  ①中国法人,实收资本与净资产均不少于2千万

218资料仅供参考  ②高管不少于3人,证券从业资格20人,其中3年以上资信评级业务经历10人,注会3人  ③最近5年未受刑事处罚,最近3年无行政处罚  ④最近3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3、证券评级机构从事证券评级业务应当遵循一致性原则,对同一类或同一评级对象,应当采用一致的评级标准和工作程序  4、证监会对评级机构评级业务监督管理,证券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评级机构取得证券评级业务许可日起20日内,将信用等级划分及定义、评级方法、评级程序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六、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管理  1、财政部、证监会业务许可  2、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的条件:  ①取得资产评估资格3年以上,发生过吸收合并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满1年  ②30名注册资产评估师,最近3年持有证书并连续执业的不少于20人  ③净资产200万  ④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或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⑤半数以上合伙人或50%以上股权的股东在本机构连续执业3年以上

219资料仅供参考  ⑥最近3年评估业务收入2千万,每年不少于500万  3、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不应存在下列情形:  ①执业中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执行完毕未满3年  ②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券评估资格被撤销,撤销未满3年③申请证券评估资格中,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未满3年第八章: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  第一节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  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4个层次:  1、法律  2、行政法规  3、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证交所、证券业协会、登记结算公司自律性规则  二、法律  1、《中华人名共和国证券法》  ①1998.12.29经过,1999.7.1实施

220资料仅供参考  ②现行.10.27修订,.1.1生效  ③12章240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①1993.12.29经过,1994.7.1实施  ②现行.10.27修订,.1.1生效  ③13章219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①.10.28经过,.6。1实施  ②12章103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现行.2.28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1).10.31经过,.1.1施行  (2)反洗钱义务的主体:  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  (3)临时冻结资金不得超过48小时  ①金融机构按反洗钱主管部门要求临时冻结资金不得超过48小时  ②向侦查机关报案后,临时冻结48小时内没接到侦查机关继续冻结通知得,立即解除冻结  (4)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221资料仅供参考  ①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时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的核心  ②大额交易  A、法人、其它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之间100万以上的单笔转帐支付  B、20万以上的单笔现金支付  C、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或者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20万以上的款项划转  ③报告反洗钱中心  (5)调查可疑交易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6)金融机构应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至少保存5年  (7)国务院发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反洗钱调查  ①中国人民银行时中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②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③反洗钱信息中心  三、行政法规  1、主要有《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理条列》  2、《证券公司风险处理条例》

222资料仅供参考  ①.4.23实施  ②风险处理的措施主要有: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撤销  四、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4、《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1)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条件:  ①经营证券经纪业务满3年的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  ②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识别、控制、防范业务经营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  ③公司及其董监高最近2年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④最近2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达标,最近6个月净资本12亿  ⑤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实现第三方存管  ⑥略  (2)融资融券业务规则:  ①

223资料仅供参考证券公司以自己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帐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帐户、信用交易资金交收帐户  ②证券公司以自己名义在商业银行开立融资专用资金帐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帐户  ③办理客户征信、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客户只能与1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向1家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客户只能开立1个信用资金帐户  ④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只能使用融资专用资金帐户内的资金,向客户融券,只能使用融券专用证券帐户内的证券  ⑤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应当以卖券还款或者直接还款的方式偿还融入的资金;客户融券卖出的,应当以买券还券或者直接还券的方式偿还融入的证券  ⑥客户融资买入或者融券卖出的证券暂停交易,且交易恢复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顺延  ⑦客户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证券预定终止交易,且最后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前的,融资融券的期限缩短至最后交易日的前1交易日  (3)融资融券业务债权担保:  ①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能够用证券冲抵

224资料仅供参考  ②证券公司应将收取的保证金、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融券卖出所得全部价款,分别存放在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帐户,作为担保物  ③证券公司应逐日计算客户缴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其所欠债务的比例,当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时,应通知客户补缴差额,客户未能补足或到期未偿还债务的,证券公司应立即处分担保物  ④客户缴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债务的比例超过交易所规定水平的,客户可提取担保物  ⑤司法机关对客户信用证券帐户或信用资金帐户记载的权益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证券公司应处分担保物,实现债权,并协助司法机关执行  (4)融资融券权益处理:  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内的记录,确认证券公司受托持有证券的事实,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证券持有人名册  ②对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记录的证券,由证券公司以自己名义,为客户利益,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  ③

225资料仅供参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受证券发行人委托以证券或现金形式分派投资收益的,应将分派的证券记录在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将分派的现金划入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帐户  ④证券公司经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持有的股票不计入其自有股票,证券公司无需因该帐户内股票数量的变动而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披露或要约收购义务  (5)监督管理:  ①证交所应对融资融券交易的指令进行前端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交易予以拒绝,融资融券交易出现一场,危及市场稳定需要暂停交易的,暂停全部或部分交易并公告  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证券划转、资金划转进行监控  ③商业银行应对证券公司违反规定的资金划拨指令予以拒绝  ④证券公司应按证交所规定,每日收市后向其报告当日客户容器融券交易的信息  5、《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1)适用范围P337  ①

226资料仅供参考共同违反规定需要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负次要责任的人员,能够比照负主要责任的人员,适当从轻、减轻或免予采取措施  ②市场禁入措施的类型  A、情节严重的,3-5年  B、情节较为严重的,5-10年  C、终身禁入情形:  a严重违反构成犯罪的  b特别恶劣,特别严重损害的  c组织、策划、领导、实施重大违法活动的  ③相关规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前,应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有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二节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督  指导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八字方针:法制、监管、自律、规范  一、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和原则  1、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  (1)依法监管原则  (2)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①保护投资者利益,让投资者树立信心,是培育发展市场的重要环节,是证券监管机构的首要任务和宗旨  ②

227资料仅供参考严厉打击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全力维护市场三公,是各国证券监管的首要任务  (3)三公原则  (4)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国家监管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保证,自我管理是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基础,国家监督和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是世界各国共同奉行的原则  二、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和手段  1、国际证监会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  ①保护投资者  ②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效率、透明  ③降低系统性风险  2、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  ①法律手段  ②经济手段  ③行政手段  三、证券市场监管机构  1、证监会、证监局、证交所、行业协会、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为一体的监管体系和自律管理体系  2、证监会有权采取的措施:  ①现场检查  ②调查取证  ③询问

228资料仅供参考  ④查阅复制封存  ⑤查询帐户,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能够冻结查封  ⑥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时,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能够限制当事人证券买卖,限制期限不超过15交易日,案情复杂的,能够延长15交易日  四、证券市场监管的重点内容  1、对证券发行上市的监管  ①证券发行上市监管的核心是发行决定权的归属  ②试行核准制的重要基础是中介机构尽职尽责  ③证券发行监管以强制性信息披露为中心,完善“事前问责、依法披露和事后追究”的监管制度  2、对交易市场的监管  (1)操纵市场行为包括:  ①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信息优势联合或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数量  ②与她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数量  ③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数量  (2)对操纵市场行为的监管包括事前监管与事后处理

229资料仅供参考  (3)欺诈客户行为包括:  ①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②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③挪用客户委托买卖的证券或客户帐户资金  ④未经客户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名义买卖证券  ⑤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⑥提供、传播虚假或误导信息  (4)内幕交易的行为主体:知情人  ①发行人的董监高  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  ③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监高  ④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能够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它人员  ⑥保荐人、承销商、证交所、登记结算机构、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5)内幕信息的界定:  A、公司分配股利或增资的计划  B、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230资料仅供参考  C、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D、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E、董监高的行为可能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F、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G、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H、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购置资产的决定  I、订立重要合同  J、发生重大债务、重大债务违约  K、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L、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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