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疫情防控流调工作方案(通用6篇)

乡镇疫情防控流调工作方案(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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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疫情防控流调工作方案(通用6篇)   乡镇疫情防控流调工作方案篇1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最大限度的保障全街农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委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村“两委”属地责任,村书记(主任)是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村书记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抓落实,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局面。要强化统一指挥,分兵把守,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户,真正做到家家有人看、户户有人管。  (二)强化责任分工。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疫情防控封闭管理工作方案,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充分发挥村三委及各队长的作用。统筹做好卫生指导、紧急处置、物资保障等相关工作,全面做好本村防控封闭管理工作。

1  (三)强化统筹兼顾。各村要坚持农村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生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做好备春耕工作,有序组织农民余粮销售;做好村屯绿美化等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二、工作措施  (一)疫情检测站防控措施  1.疫情检测站设置。各村要根据自然条件、道路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疫情检测站。村级疫情检测站设置在入村路口上,每村原则上只留1个出入口保证村民和车辆通行。各疫情检测站要设置警示标识、提示标语、照明设备、体温计、专门车辆、取暖设施、帐篷等工作必备设施。每个疫情检测站原则上不少于2人,工作人员佩戴袖标,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  2.疫情检测站管理。本村人员外出和返回,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街道、村开具的通行证,两证合一,同时必须佩戴口罩方可通行。村民每次外出必须登记,返回测温后方可进入;身在外地的本街道、村人员首次返乡,无需出具通行证,经过严格的测温后,方可放行;外来非本村人员(按照《关于确保我市“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所规定的情形除外)一律劝返;符合《关于确保我市“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的车辆和人员,经查验、登记后必须放行,保证“绿色通道”畅通,落实好“一断三不断”要求。

2  3.应急处理。各级疫情检测站要制定应急预案,对发热和来自湖北等重点疫区的来梅进村人员作为重点,严查细查,并要立即向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医疗救护组报告,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其他情况做好信息登记,安排专人看护居家隔离。  (二)村内防控措施  1.组建防控巡逻队伍。各村组建防控巡逻队,由村书记(主任)担任队长,巡逻队走村入户宣传防控要求,及时制止各种违规行为,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对外地返乡人员做到“四必查”“三必访”,即:返乡人员身份必查、返乡路线必查、返乡人员密切接触者必查、返乡人员健康状况必查;外来人员必访、生病发烧人员必访、密切接触者必访。  2.严格网格化管理。以组、自然屯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安排村组干部、辅警、党员担任网格长,对农户进行严格管理。每个网格要落实“四个一”制度,即签一份承诺书、打一次电话、建一册台账、建一个微信群,做到“网眼细、抓的实、情况清、底数明”,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每个人。

3  3.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需要居家隔离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上报和隔离看护工作。各村村医要切实发挥作用,对发现发烧人员及时报告,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疫情得到控制。  4.严格管控外出人员。按照防疫工作要求,严格控制人员流动,以下三类人员经过村委会研究批准可以外出:一是外出就医人员;二是外出上班务工人员;三是外出购买急需物资人员。其他情况需要外出人员由村委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同意后由村书记(主任)签字、村委会盖章的方式方可出行。外出人员由村委会开具全市街道统一的《市疫情防控期间通行证》(见附件2),实行严格登记管理,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特殊情况需请示街道主要领导后,方可开具通行证。对无通行证外出人员,疫情检测站发现后进行训诫劝返,不听从训诫的移交公安派出所处理。  5.严格人员流动管控。各村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红事”延期至疫情结束,“白事”一律从简并报备。农村居民无特殊情况不得走亲访友、打牌、打麻将、闲谈、严禁各种类型聚会、聚餐,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对组织、参与3人以上聚集活动的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  6.严格环境整治措施。要加强本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对饮用水水源地、村头屯边、公路两侧、林带壕沟等成堆垃圾开展清理,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家庭为单位搞好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及时清理粪污。督促保洁员按时上岗,对生活垃圾、污物做到日产日清。  (三)物资保障措施  1.各村组成立生产生活保障队,负责村民所需要各方面生产生活物资,如需采购急需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由村组安排专人外出购买,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外出。  2.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专门车辆配送、定点错峰采购等方式,保障村民基本日常生活必需品供应。  3.对农民急需的备春耕物资,各村要摸清底数,及时上报街道,街道定点预定等多种方式加以解决。  (四)营造宣传氛围  通过村屯广播、宣传车辆、编印宣传资料、印发倡议书和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村级防控信息通报和防疫知识宣传,增强农民群众健康意识、防病意识,提高防病能力。各村妇联主席要发动、引导农民自制口罩,做好疫情防控。要教育宣传勤洗手等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防控意识,增强防控本领。  三、工作要求

5  (一)要坚持工作标准。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松劲厌战情绪,按照方案要求,坚持环节不减、标准不降,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作落实。对于突发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会商研判,科学有效处置。要落实疫情日报告制度,各村安排专人每天将疫情信息汇总,上报封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组会不定期对各村防控封闭管理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玩忽职守、空岗漏岗、把关不严、营私舞弊等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对出现问题的村及具体工作人员严肃追责。  (二)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动员村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率先垂范,主动扛起防控责任,带头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带头协助做好特殊时期村民思想工作,劝导村民听党话、真配合,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合力。  乡镇疫情防控流调工作方案篇2

6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人员流动增大,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我省也相继有三个市发生聚集性疫情,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冬春季农村地区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早预防  当前冬春季农村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到关口前移,要进一步压实两委等责任,做好重点人员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居家健康监测,督促农村居民加强“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坚决落实好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等重点防控策略。  (一)加强返(来)乡人员管理。村委会对返(来)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包保责任,通过返(来)乡人员主动报告、大数据推送、入户排查、广泛发动群众等多种途径,全面掌握本行政村返(来)乡人员情况,做好登记造册,实施分类精准管理,督促落实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等个人防护措施,开展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7  1.明确排查对象。排查从外地返(来)乡人员,既要排查返(来)地区(出发地)、也要排查从业情况以及是否是肺炎治愈患者等情况。主要包括:一是入境人员;二是所有跨省份返(来)乡人员;三是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来)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部人员原则上不流动);四是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五是肺炎治愈患者等重点人群。  2.查验核酸检测报告。返(来)乡人员应提前24小时告知当地村委会。除省内低风险非重点人群外均要求返(来)乡人员需持3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抵达后由村委会查验其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3.加强健康监测。对从境外高风险国家(俄罗斯、南非、英国)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属地继续集中隔离14天。对从其他境外国家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7+7”天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属地继续集中隔离7天,再转入居家单独隔离7天。对在解除隔离的入境人员纳入村屯健康随访管理,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告知境外旅居史。  国内中高风险区返乡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在隔离期间按“进、中、出”进行三次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其他返乡人员实行“落地即检”,在第一落点所在地实行核酸检测采样、登记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8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地区、低风险跨省、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返(来)人员,须持3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记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如确需出行,需向村(屯)报备,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省内低风险非重点人群健康码无异常且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可有序流动。(注:具体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要求请实时关注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文件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微信群)。  尽量劝导外地拟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非必要不返乡。各行政村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二)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村两委要全面了解本村屯人员外出情况,主动与其建立联系,积极倡导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主动引导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髙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9  近期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各类庙会、跨年活动等室内聚集性大型活动。从严控制室内聚集性文旅活动、宗亲聚会、婚礼婚宴和同学、校友、商会联谊等各类民间规模性聚餐活动。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暂停宗教活动场所聚集性活动,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督促经营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重点场所管理,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加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教堂、农贸市场、商超、餐馆、民宿、村民活动室、村内企业、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场所疫情防控管理,严格做好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对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等人员集中场所严格落实防控指南要求,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

10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加强对村民活动室、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治,倡导村民定期开展家庭大扫除,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大力提倡讲究卫生、个人勤洗手、家里勤通风的良好生活习惯。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科学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从源头上铲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五)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灵活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手段,开展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来)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鼓励村民养成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不聚集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做到群防群控。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二、早发现  (一)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对服务业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抽样检测,力争主动发现疫情。  (二)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卫生院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设置肺炎核酸釆样点,加强核酸采样工作人员培训,规范开展采样工作。实行“乡釆样、市检测”,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釆集和送检,市、中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我市应检尽检范围。

11  (三)加强环境与药品检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每周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三、早报告  (一)可疑患者报告。严格落实首诊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的“哨点”作用,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卫生院,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卫生院。对缓报、迟报甚至瞒报的严肃处理。卫生监督机构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监测排查工作的巡回指导和督查。  (二)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接到报告后,卫生院要立即组织核酸釆样,尽快送到市、中两院、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市卫生健康局。强化统筹协调,加大对卫生院的人员培训和釆样物资保障力度。

12  (三)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七版)和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要求诊断报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接到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市疾控中心应立即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并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加会诊、复核等程序。  四、早隔离  1.快速响应。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并积极协调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行政村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屯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称次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13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市疾控中心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市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乡镇、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省市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市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工作。  4.备足隔离房间。制定调用征用后备隔离场所方案,以及农村地区大规模集中隔离预案和建设临时集中隔离场所方案。专班专人负责隔离场所的调用征用和管理工作。  5.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组织对高风险地区要进行入户“拉网式”排查,确保每一位感染者追踪到位,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对省内跨地区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疫情发生地要第一时间向流入地通报协查。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釆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14  6.加强隔离场所管理。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进行改造,隔离区内配齐送餐人员、垃圾清运人员、保安人员和医务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隔离场所启用后不得提供与隔离无关的服务。加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和相关服务人员培训,规范送餐、消毒和垃圾处理等服务保障工作,避免交又感染。加强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及时转运。  7.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8.建立信息平台。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9.开展环境消杀。行政村(村委会)要对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早救治

15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按规定要求制订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可疑患者转诊。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市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局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定点医院就诊,乡、村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六、强保障

16  1.组织领导。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继续落实我省“五级书记抓防控”的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市级领导分包乡、乡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市乡一体落实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査,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加强乡村两级专业人员样本釆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査、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  3.人员保障。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确保常态化条件下流调人员不少于30人。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工作需要,提前预判不同情形下农村地区的检测、隔离、流调、救治能力需求,细化应急预案。

17  4.物资保障。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加大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5.督导检查。乡疫情防控办公室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纪行为严肃问责。  乡镇疫情防控流调工作方案篇3  当前,农村地区面临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比城市还要严峻,必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毫不放松抓好农村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18  一要落实防控重点要强化监测预警,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对所有接诊病人实行预检分诊,全部进行体温测量,登记有效身份信息,不得拒诊、拒收发热患者。对体温检测异常并有疫区旅居史或确诊(疑似)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等密切接触史的病人,要按照规范要求全部就近转运至辖区内发热门诊就诊。乡镇卫生院接诊的全部发热患者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核酸检测由辖区内具备检测能力的综合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  二要防控重点人群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乡村医生、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要严格落实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到重点人群信息登记摸排、日常健康监测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要管好重点场所。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人员聚集场所的人员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  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紧盯辖区内物流存储集散场所、过节返乡的装载运输工具和人员等,严格落实检测、消毒、处置等防控措施。  要做好应急准备。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

19  要以村为单位储备口罩、体温计、环境消毒剂等基本防护物资,做好应对疫情储备。  要针对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特点,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应对准备工作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物资到位。  三要落实群防群控,要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倡导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  要积极做好健康宣传教育,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  要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引导在外务工人员错峰返乡、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务工地过年。  要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有流感等症状的尽量不参加,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20  四要疫情防控主要责任要持续强化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疫情防控主要责任,各地要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要充分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继续加大疫情防控法治及科普宣传,引导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担责的群防群控工作局面。要强化物资人员保障。  要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督促乡镇政府、村委会健全完善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体系,加强春节期间应急值守,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地要加强春节前和节日期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  乡镇疫情防控流调工作方案篇4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抓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散发病例传播扩散,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75号)要求,结合忠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21  1.疫情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县级医疗机构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诊室,要加强预检分诊,落实发热患者闭环管理。要强化首诊医师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乡镇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新入院病人及陪伴的核酸釆样,及时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县卫生健康委和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医院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2  2.重点人群防控。落实农村地区网格化管理,乡镇(街道)、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外省市解除隔离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重点人员落实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等措施,返乡14天内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减少串门走动,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要动员群众共同防控,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村委会报告,乡镇(街道)要立即组织核查,异常情况迅速如实详细上报。  3.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各医疗机构要落实全员标准防护措施,加强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不断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不得与普通患者共用相同医疗区域和医疗设备。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  4.重点场所防控。乡镇(街道)、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内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商超、药店、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要全面规范重点场所机构管理,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要减少庙会集市、文艺巡演等活动,避免人群聚集。

23  5.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发动农村群众,广泛开展农村地区卫生整治,尤其加强农村地区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着力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提倡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滋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6.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要加强健康知识宣传,通过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手机短信提醒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家庭聚餐10人以内,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7.应急准备。乡镇(街道)、村委会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尤其要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对两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及时科学处置疫情

24  8.快速响应。一旦发现疫情,乡镇(街道)、村委会要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卫生健康委,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县卫生健康委接到报告后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县卫生健康委要立即组织县级专家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  9.精准管控。疫情发生后,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市级专家指导下,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乡镇(街道)、村委会要协助做好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工作。

25  10.快速流调。快速组建县级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在市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指导下开展工作;乡镇(街道)、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要加强部门间联动配合,传统流调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现场流调与核酸检测相结合,流调分析与临床诊治相结合,查人、查物、查环境相结合,境内与境外相结合,迅速开展流调溯源,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11.扩大检测。县卫生健康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进展,边调查边检测,按照各地制定的大规模采样检测作战图的安排,快速组织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要边研判边检测,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根据研判结果及时扩大采样范围,尽早排除潜在风险。  12.严格隔离。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人群要严格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县乡一级人员在县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村一级人员可以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对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乡镇(街道)、村委会和村医要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利用农村地区的闲置房等资源设置村级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要加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落实严格分区、定期消毒、定期核酸检测和个人防护等管理措施,要加强隔离对象的医疗保障、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要建立帮扶制度,由乡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26  13.集中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可通过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等方式,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提供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服务。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县卫生健康委应组织县级临床救治专家现场参与患者救治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县域内救护车归口至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  14.环境消杀。乡镇(街道)、村委会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三、强化保障

27  15.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片包干机制,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16.落实应急保障。县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按照县城(农村)疫情防控应对实操指南要求,查漏补缺,加强能力储备,确保常态化条件下流调人员不少于30人,日核酸检测量不少于1000人份,防控物资满足30天运转需要,配齐足够的社区排查力量;尤其要提高县域内核酸检测能力,切实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检测结果。  17.强化救治保障。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落实对口帮扶,建立二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对口帮扶关系,通过开展线上培训,派出专家现场指导,派出医疗力量到乡镇卫生院驻点工作等方式,提升乡镇卫生院能力。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指导和巡查,不断提高其疫情防控工作水平。要落实村医培训,确保能及时识别疑似症状患者,及时送医排查。  18.完善预案方案。要结合农村地区特点,研判不同情形下农村地区的检测、隔离、流调、救治等能力需求,细化应急预案,拓展前期制定的疫情防控作战图,明确对口支援农村地区人员和设备安排,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支援力量能及时到位。

28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已出台的《关于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忠县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境外疫情输入精准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要在2021年1月10日18:00前将附件3和本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备案,统筹做好农村地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尤其是元旦春节期间,农村地区人流物流加大,加上防控力量薄弱,人员防护意识相对较差,群体性活动增多,传播风险加大,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做好准备,严防死守,抓实抓细防控措施,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  乡镇疫情防控流调工作方案篇5  为进一步落实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部署,扎实推动全县农业系统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县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29  深入贯彻关于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站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驾护航的政治高度,深入分析当前复工复产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狠抓复工复产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农业经济平稳运行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安全风险等级,分区分片分类实行差异化复工复产。各涉农生产企业和商户要严格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安全高效组织生产,严格复工复产程序、标准,按照风险高低一企一策有序进行复工复产;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可推行承诺制,严防所有企业“一刀切”等极端做法。企业复工后要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织,负责制定防控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具体措施,责任到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各项措施。  三、企业防控措施

30  1、员工应符合的返岗措施:节日期间未离开本地的员工、节日期间离开本地未出省的员工,乘坐非公共交通工具返回且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回家隔离3天以上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的员工,居家隔离7日以上,身体无恙的员工、外省尤其是湖北返回人员要居家隔离17天以上且没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所居住小区没有发现病毒确诊者或者疑似病例的、无发热(体温高于37.3℃)、咳嗽等症状。  2、员工在岗期间的防护措施: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做到全程佩戴口罩;尽量步行、骑车或者乘坐私家车、公司班车上班;进入厂区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入厂工作,若体温超过37.3℃,请勿进入工厂工作,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3、办公区工作期间应该做到: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10分钟以上,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同时办公或作业时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勤消毒,消毒剂可选用75%乙醇、含氯消毒剂或其他上市销售消毒用品;不集中开会,工作人员不得聚集、围观、闲聊。  4、普通生产区工作期间应该做到: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清洁,有送风空调设施的区域建议工作期间打开空调,保持送、回风;作业时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同时穿普通工作服、佩戴口罩、手套;工作结束时工作区域要用75%乙醇、环氧乙烷等进行环境消毒,工作用的设备、台面等接触到物品可选用75%乙醇或其他消毒用品进行擦拭消毒。

31  5、工作期间应该做到: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清洁,打开空调设施保持送、回风;作业时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同时按更衣程序穿洁净(无菌)工作服、佩戴消毒过口罩、手套;工作结束时工作区域要进行环境消毒,做到每班消毒一次。  6、食堂进餐应该做到:就餐前清洗双手;个人自备餐具;除吃饭过程外,其余时间均需一直佩戴口罩;在餐厅就餐提倡避免扎堆。  7、公共区域应该做到:每日须对厂区、门厅、卫生间、楼道、电梯、公司班车等公共部位进行2次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明确消毒区域、指定消毒操作人员、填写消毒记录)  8、废弃口罩的处理措施:普通人注意手不要触碰口罩的污染面(外面),可以折叠(污染面在内)好,按照一般废弃物处理,也可使用消毒液喷洒或者浸泡处理;对于存在咳嗽等症状的人或者接触过此类人群的人将口罩丢到垃圾桶,再在口罩上喷洒消毒液进行处理或者使用密封袋保鲜袋将口罩密封后丢弃到垃圾桶;疑似患者就诊时交给相应工作人员,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32  9、外来人员、车辆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谢绝一切非必要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入厂;对于装卸货的车辆由仓库专门人员着防护服(无菌服)对接,门口停车,打开车窗通风5分钟;查看司机有无戴口罩并测量体温,检查正常,司机进行车辆消毒,入厂登记;司机未带口罩,体温高于37.3℃,不得入厂;如存在其他异常情况,不得入厂;其它外来人员进行备案登记,核准其是否入厂,如批准入厂,也按照以上流程进行。  10、制定企业员工发热应急预案:复工企业应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发现有发热的员工后,应第一时间对异常员工进行隔离,及时就医,并及时报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按照应急预案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业农村局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加强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33  (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发展的内在要求。农业农村局各部门和各监管企业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解决摆位不够的问题;提升责任意识,解决责任虚化的问题;提升落实能力,解决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对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死灰复燃现象严重、发生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四)加大督促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完善和落实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乡镇疫情防控流调工作方案篇6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政府、市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防治原则  (一)预防为主

34  积极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城乡公共卫生水平;密切跟踪境外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展应急监测,堵塞疫源输入,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二)科学防治  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指南》和《诊疗方案》规定,规范防治措施与工作流程,实现防治工作的科学化。  (三)依法防治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控制、疫情报告、医疗救治实行依法管理。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四)属地管理  县、乡镇政府对本辖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负总责,对医疗卫生及其它有关资源统一调度指挥。  (五)快速反应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好人力、物资、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领导

35  县政府成立防治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仲勇、白天人、杨成星及县人武部部长黄旭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卫生局、县委宣传部、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局、教育局、民政局、广电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爱卫办、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对全县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局局长兼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的主要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各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落实隔离人员场所,提高应对处置效率。  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疾控中心:通过在有限电视台设立专题栏目及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尽快提高公众防病知晓率和防病能力。  县公安局: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的管理,切实做好出国人员和疫情发生国来住人员的管理、监测工作。若有疫情,负责疫区封锁和留观区域治安维护。同时,要严厉打击散布谣言和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法行为,确保防治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36  县财政局:加强财力保障,预算安排物资购置、人员培训、医疗救治、疫情监测与消杀所需的经费。  县卫生局:负责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及时组建专家技术组、疫情监测组、流调组、疫情消杀组,有力指挥全县的医疗救治与疫情扑灭工作。同时要建立疫情直报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县农业局、畜牧局、经贸局:加强对活猪的疫情监测,严格活猪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管,加强生猪养殖密集区、屠宰场、活猪交易市场的疫情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  县教育局:负责落实全县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的防控措施与责任,组织动员师生定期开展爱国卫生活动,一旦县境内有疫情威胁,要及时落实晨检、消毒和信息报告等防控措施和防控责任。  县民政局:负责敬老院的疫情监测,一旦县境内出现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例,要积极落实资金,实施医疗救助。  县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卫生监督所:加大食品卫生执法监督力度,经常性开展猪肉食品及相关产品质量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

37  县爱卫办: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有效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消除病媒孳生环境。  县疾控中心: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要深入各医疗机构加强对不明原因发热、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监测。如有疫情发生,要及时开展流病调查,落实隔离、留观措施,对疫区或疫点进行封锁,并组织技术力量采取有效扑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相关责任,强化防治措施。  四、病例确认与疫情分级  (一)病例确认  疑似病例报市专家组认定,诊断病例报省专家组认定。  (二)疫情分级  依据周边省区疫情态势及县境内病例发生人数、疫情扩散态势,将疫情划分为六个预警等级。  一级预警:国内出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  二级预警:国内出现1例以上确诊病例。  三级预警:周边省区出现疑似病例。  四级预警:周边省区出现1例以上确诊病例。

38  五级预警:本县出现疑似病例。  六级预警:本县出现1例以上确诊病例,疫情有扩散和流行趋势。  五、防控措施  (一)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1、疫情监测预警  县疾控中心负责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监测、报告、预警工作。  2、监测网络  甲型H1N1流感监测网络由县疾控中心及县、乡、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构成。  3、监测内容与报告  ①疫情监测与报告  启动二级以上预警后,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级医疗机构每日上午10时前将前一日上午8时至当日上午8时的监测信息汇总后上报县疾控中心。

39  定点医疗机构对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应在2小时内报告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应在2小时内将疫情输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上报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县卫生局,县卫生局接到疫情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核实并报告县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②信息报送责任与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县疾控中心、各级医疗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应建立疫情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报告责任制,明确报告责任人。  4、流行病学调查(简称流调)  ①流调的目的是查清甲型H1N1流感病人在何时、何地、与何人接触被感染,又可能在何时、何地传染给何人,隔离、保护可能受到感染的人。  ②流调的对象是甲型H1N1流感病人、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人及与其密切接触者。  ③流调的信息来源:医院、交通检疫站、社会举报、外省外地的通报及其它有关信息。  ④流调的内容:由卫生局制定统一的甲型H1N1流感个案调查表发放到各医疗机构。

40  ⑤流调要求:县疾控中心在接到出现甲型H1N1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的信息后,立即派出流调组按照流调程序开展流调工作,县城在48小时、农村在72小时内完成流调任务;填写调查表务必真实、完整。调查发现输入病例时,按照疫情报告的要求及时报告,并迅速通知病人来源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疾控中心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后,应在30分钟内将《甲型H1N1流感个案调查表》中的有关信息准确输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并上报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预防与控制  1、日常防控措施(0级预警反应)  ①成立领导机构,召开相关会议,层层动员,落实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责任。  ②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防病知识知晓率,建立群防群控机制。  ③建立专家技术组、流调组、消杀组,进行技术培训,储备应急救治物资,做好应对准备。  ④各级医院建立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门诊与导医台,合理引导、分流发热病人到发热门诊就诊。  ⑤对返乡出国人员实行居家隔离观察制度。上述人员由所在乡镇政府或单位派专人落实留观措施,留观时间为7天。留观期间要每天测量体温,对体温超过37.2℃的人员一律送医疗机构进行医学观察。

41  2、国内出现疫情时的防控措施(一、二级预警反应)  ①对存栏活猪进行检疫和疫苗接种,对病猪进行隔离喂养、隔离治疗;对病情较重、无法治愈的病猪要立即进行灭杀、焚烧、深埋处理。  ②在进出县境的主要交通要道设立动物检疫站,对进入县内的猪禽进行严格检疫,发现病猪病禽依法进行灭杀、焚烧、深埋处理。  ③对学校和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及养殖场定期消毒(2次/周),学校和公共场所的消毒由县疾控中心指导实施,养猪场、舍的消毒由县畜牧局指导实施。  ④对从疫区返回的农民工、学生、旅游人员进行居家隔离观察7天,并落实专人管理,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对体温超过37.2℃的人员要及时送医疗机构进行医学观察,观察期为7天。  ⑤控制到疫区的旅游及公务活动,并实行向主管部门报告和登记制度。  3、周边省区出现疫情时的防控措施(三、四预警反应)  ①在通往疫区的交通道路上设立消毒检疫站,对入境车辆进行消毒,对司乘人员和其他入境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发热人员立即送医疗机构进行医学观察。

42  ②增加学校、机关和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及养猪场、舍的消毒频次。  ③取消农村集会、庙会,实行红白事报告审查制度,要控制赶事人数和规模,审查有无来自疫区的赶场人员。农村红白事由驻村干部负责审查,干部职工举办的红白事由所在单位落实专人审查。  ④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外出农民工统计,动员农民工家属与疫区打工人员联系,劝其减少流动,在疫情解除前尽量不要返乡。  ⑤全县饭店、旅馆、宾馆严格执行入住旅客填写《健康登记卡》制度,对入住人员每天测量体温,发现可疑病人,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送医疗机构排查。  4、县内出现疫情时的防控措施(五、六级预警反应)  ①关闭县内所有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禁办婚事、简办丧事,取消或推迟各种大型会议,30人以下的会议要对参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43  ②各级各类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对学生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可疑病人立即送医疗机构排查。学校发现1例疑似病例,要对疑似病例学生所在班级实行停课放假,并通知同班学生居住地的乡镇政府、村委会对放假学生采取居家留观措施。学校发现1例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实行全校停课放假,并通知学生居住地的乡镇政府、村委会对放假学生采取居家留观措施。  ③全面落实县级干部包乡、乡镇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措施,严格限制人口流动。机关单位、村委会、社区对辖区内进出人员严格登记监控,发现发热病人要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在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送医疗机构排查。  ④对已封锁的疫区、疫点严格禁止人员进出,疫点居民生活用品由有关部门组织配送。一旦有人误入疫区或疫点,要采取只进不出的办法,严加封锁。  ⑤对治愈出院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要落实居家留观措施,留观期限为7天,留观措施由驻村干部、村干部、社区干部负责实施,是干部职工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实施。如果出现死亡病例,尸体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⑥租赁林湖宾馆备用,凡参与救治疑似病人、确诊病人的医护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必须到指定旅馆留观7天,确定未被感染后方可回原单位上班和回家居住。对参与流调、消杀的工作人员,采取同样的隔离措施。  根据疫情变化,每提高一次预警反应级别并落实相应应急措施时,都必须坚持前一个级别的预警反应措施。

44  5、结束预警反应  末例甲型H1N1流感病人治愈20天后,无新发病例出现,报经省级防治领导小组同意,本县本次预警反应结束。  六、医疗救治  (一)设立预检分诊点  各医疗机构在门诊部设立导医台、发热门诊,合理引导发热病人就诊,避免医院交叉感染。对已确认的疑似病人立即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二)指定定点医院  按照分散就诊、集中救治的原则,指定县人民医院为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人定点医院,甲型H1N1流感病人统一在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院接受救治。定点医院设疑似病人病房和确诊病人病房,专用床位不得少于20张,其中急救床位不得少于3张。同时,要固定专用急救车辆和专用医疗设备。  (三)成立救治组织  县卫生局成立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承担会诊、判定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的报审与转规,指导医疗机构的诊疗救治工作。对全县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统一调度,成立3个医疗救治组,轮流承担医疗救治任务。  (四)病人转规、转诊

45  1、留观病人在留观期间发热不止或出现咳嗽、疲劳、食欲不振、腹泻、呕吐等症状的,立即通知定点医院按疑似病例收治。  2、对已入院的疑似病人按规定方法和流程采集病例标本送省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检验,对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的病例,要及时转规到确诊病人专用病房救治。  3、对排除甲型H1N1流感的疑似病人,待症状消失后遣送回家按规定落实居家留观措施。  4、非定点医院不得收治疑似病人和确诊病人。病人转诊必须用专用急救车运输。  5、定点医院要严格按卫生部印发的《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实施诊断与治疗。  七、保障措施  (一)财力保障  县财政局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需要的医疗设备、药品、防护物资采购,人员培训,检验检疫等提供资金保障。  (二)物资保障

46  1、县卫生局编制物资储备明细表,并根据疫情等级分别测算不同物资储备的需求量及其配备,着重储备防护服、重型防护服、漂白粉、抗生素、检验试剂、快速生化检验等物资。  2、疫情发生时,县政府将根据防疫需要征用社会物资并在全县范围内统筹使用。  3、所有物资的使用实行审批制,专人负责,严格审批。  (三)人力资源保障  1、县卫生局对全县在职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乡村医生的培训由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卫生院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等法规与专业知识。  2、县疾控中心、医疗机构举行实战演练、摸拟综合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应急指挥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救治体系的应急处理能力。  3、疫情发生时,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在岗医务人员必须服从统一调配。  (四)法制保障

47  1、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确保防治工作依法进行。  2、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本预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防治工作。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社会动员与舆论支持  1、保持信息透明度,避免因群众猜疑引起恐慌。  2、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卫生服务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开展科普宣传,提高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的防病意识和防护能力。  3、及时报道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引导公众行为,为防治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八、附则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卫生、教育、公安、交通、旅游要在10月8日前拟定出具体工作方案并迅速实施,同时报送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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