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氧焊管理规定精选

井下电、氧焊管理规定精选

ID:82263091

大小:13.00 KB

页数:1页

时间:2022-10-19

上传者:U-145318
井下电、氧焊管理规定精选_第1页
资源描述:

《井下电、氧焊管理规定精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井下电、氧焊治理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平安第一”的方针,加强矿井电氧焊的平安治理,使井下电氧焊的使用到达标准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等工作。  二、严禁在井下煤巷、半煤巷及回风流巷道内施焊作业。  三、假设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展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每次必须由各区队技术员到机电区申请电氧焊平安措施票,由各区队填写完成后先由本区队区长签字,然后再由机电区区长、通风区长、安监科科长、通风副总、机电矿长、平安矿长、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展作业。  四、电火焊平安措施必须现场贯彻学习,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签字。  五、井下电火焊平安措施,必须恪守以下规定:  1、必须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视;  2、预备足量的消防用水,灭火用沙子,装备两台灭火器等消防工具;  3、施焊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将其附近的易燃物,杂物等去除洁净;  4、施焊时瓦检员必须在场随时检查瓦斯,施焊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时方可同意作业;  5、施焊前应对作业地点用水喷洒一次,施焊工作完毕后应再次洒水消灭火星、火源、并派专人在现场留守1小时以上,再次检查工作地点,无异常现象方可撤离现场。  6、如觉察施工单位不经申请擅自施工者,一经查出,处分施工单位500元。如觉察施工单位不按规定施工,一经查出,处分施工单位500元,罚其它责任人员200元。  机电区  2010-12-23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最近更新
更多
大家都在看
近期热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