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溪河穿堤涵管(涵闸)整治工程流溪河监理规划参考范本

流溪河穿堤涵管(涵闸)整治工程流溪河监理规划参考范本

ID:82114001

大小:579.01 KB

页数:66页

时间:2023-07-19

上传者:189****3554
流溪河穿堤涵管(涵闸)整治工程流溪河监理规划参考范本_第1页
流溪河穿堤涵管(涵闸)整治工程流溪河监理规划参考范本_第2页
流溪河穿堤涵管(涵闸)整治工程流溪河监理规划参考范本_第3页
流溪河穿堤涵管(涵闸)整治工程流溪河监理规划参考范本_第4页
流溪河穿堤涵管(涵闸)整治工程流溪河监理规划参考范本_第5页
流溪河穿堤涵管(涵闸)整治工程流溪河监理规划参考范本_第6页
流溪河穿堤涵管(涵闸)整治工程流溪河监理规划参考范本_第7页
流溪河穿堤涵管(涵闸)整治工程流溪河监理规划参考范本_第8页
流溪河穿堤涵管(涵闸)整治工程流溪河监理规划参考范本_第9页
流溪河穿堤涵管(涵闸)整治工程流溪河监理规划参考范本_第10页
资源描述:

《流溪河穿堤涵管(涵闸)整治工程流溪河监理规划参考范本》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流溪河穿堤涵管(涵闸)整治工程监理规划合同编号:编制:审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十一月-63-

1目录一、总则-1-1.1工程项目基本概况-1-1.2工程项目主要目标-4-1.3工程项目组织-4-1.4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4-1.5监理工作依据-6-1.6监理组织-7-1.7监理工作基本程序-11-1.8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18-1.9监理人员守则和奖惩制度-20-二、工程质量控制-21-2.1质量控制的原则-21-2.2质量控制的目标-22-2.3质量控制的内容-22-2.4质量控制的措施-24-2.5质量控制制度-34-2.6工程测量放线-34-三、工程进度控制-34-3.1进度控制的原则-34-3.2进度控制的目标-35-3.3进度控制的内容-35-3.4进度控制的措施-36-四、工程投资控制-36-4.1投资控制的原则-36-4.2投资控制的目标-37-4.3投资控制的内容-37-4.4投资控制的措施-37-五、合同管理-38-5.1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38-5.2违约事件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39-5.3索赔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42-5.4担保与保险的审核和查验-43-5.5分包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与程序-44-5.6争议的调解原则、方法与程序-44-5.7清场与撤离的监理工作内容-46-5.8工期延期控制程序-46-六、协调-47-6.1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47-6.2协调工作的原则与方法-48-七、工程验收与移交-49-7.1工程验收-49-7.2工程移交-49-八、保修期监理-49--63-

28.1保修期的起算、延长和终止的依据和程序-49-8.2保修期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49-九、信息管理-50-9.1信息管理程序、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50-9.2文档清单及编码系统-53-9.3文档管理计算机管理系统-54-9.4文件信息流管理系统-55-9.5文件资料归档系统-55-9.6现场记录的内容、职责和审核-56-9.7现场指令、通知、报告内容和程序-58-十、监理设施-58-十一、安全文明施工监督-58-11.1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目标-58-11.2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管理体系-59-11.3安全管理制度-59-11.4安全监督的主要方法与措施-60-11.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61-11.6安全危险源控制点-62-11.7安全事故的报告-63-十二、环境保护方法与措施-63--63-

3一、总则1.1工程项目基本概况1、工程基本概况表工程基本概况表工程名称流溪河穿堤涵管(涵闸)整治工程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流溪河河口至从化温泉人工湖拦河坝两岸的堤防工程上工程等级从化太平场桥以上,堤防工程上的涵管(涵闸)工程级别和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太平场桥以下,堤防工程上的涵管(涵闸)工程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建设规模主要是对流溪河两岸各处穿堤涵管(涵闸)进行综合整治,包括增设可防冲排水渠;对水渠进行修复,水渠出口与流溪河连接处进行整治;对未设置拍门(闸门)的涵管(涵闸)出口增设拍门(闸门);对方形整体悬挂式拍门启门均改为侧翻式拍门;增高闸门及抬高吊梁高程;部分拍门(闸门)锈蚀严重,需对其进行防腐加强处理,改善其运行条件,提高其使用寿命。投资目标总价承包,合同总价1638.78万元。工程施工结算送审价控制在招标时确定的施工合同价范围内。工期目标本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为6个月,进度目标为在合同工期内竣工。质量目标达到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主要工程量土方:22470.99m3;钢筋:22.44t;砼:3745.04m3,石方:7159.38m3发包人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单位/质监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设计人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广州安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包人山东水利工程总公司材料设备工程使用材料、设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供货人资质须经监理同意。总监朱德平副总监李鑫监理人员张书亚、陈凯明2、建设地点与外部环境流溪河位于广州市东北部,流经从化、花都和白云区,与白坭河汇合后流入珠江,属粤北山区与珠江三角洲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势东北高,西南低。上游为山区,间有小平原,良口以下进入平原区,河宽达115m~268m,温泉以下设有堤围。-63-

4流溪河流域有支流共计146条,其中流域面积在100km2以上的有6条,分别为龙潭河、小海河、吕田河、安山河、玉溪河、汾田水;流域面积在50~100km2的有8条,分别为牛路水、鸭洞水、大坑水、联溪水、朝盖水、凤凰水、水溪水、棋杆水。本次工程大部分是在原有工程的基础上,进行整修加固、完善,因此工程未改变区内河流水文情势,对地貌总体改变不大。其建设本身是对水利环境的改善,是减灾防灾的重要措施。从总体上,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以有利影响为主,利远大于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显著,从环评角度出发,工程可行,也是十分必要的。3、自然条件1)水文和气象特征1).1水文基本资料从化和广州两个气象站1908年已有资料。但比较完备且精度较高的资料还是1951年开始的观测系列。水文、气象站的设立,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五十年代按流域规划和水资源开发的需要而设立的测站;二是建库建坝后为工程调度和管理而设立的坝址测站。站网的扩大,虽观测系列长短不一,但有足够的互借互补作用。1).2降水广东省南临南海,北面为山区。流溪河流域位于本省中部,其东北为山区,西南为平原,特定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使水汽入流丰沛,形成降水的热力、动力条件较强。由冷锋、台风及高空切变形成的暴雨频次多,强度大,且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据实测暴雨资料分析:年最大24小时点雨量均值从化市以上160mm,太平场至从化152mm,太平场以下145mm。1).3洪水本次新建涵闸工程所在范围内无实测内涝洪水资料,故本工程的内涝设计洪水均采用设计暴雨推求。采用广东省水文局2003年《广东省暴雨参数等值线图》,分别查出各河流流域中心点t=1/6,1,6,24,72h的均值Ht和Cv值,及各个设计频率下不同Cv值所对应的PⅢ曲线Kp值,和点面雨量转换系数。按公式Hp=Ht×Kp(Cs=3.5Cv),算得各河流的不同频率不同历时的点暴雨量Hp再作点面折算,得出各历时的面设计暴雨量。1).4泥沙-63-

5流溪河没有完整的泥沙测验资料。据小车和牛心岭等站短期资料分析,流溪河水库及从化以上河段,多年平均含沙量0.102kg/m3,输沙模数127.8kg/km2,小车断面(水库)多年平均输沙量6.89万t。1).5潮汐受西、北江及流溪河洪水和潮汐共同影响,属珠江广州河段潮流区。珠江河口潮汐属不规则半日潮,即在一个太阴日里(约24小时50分)出现两次高潮两次低潮,日潮不等现象显著。1).6气象流溪河流域位于广东省中部,地处东亚大陆边缘属华南亚热带湿润地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冬季,蒙古高压势力强盛,极地大陆气团笼罩华南,气候以干冷、睛天为主。流域多年平均气温约21~22℃,多年平均蒸发量1100mm,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5~85%。2)工程地质该区域东部和北部主要为低山丘陵地区,中部和西部为广花平原的一部分,南部为珠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区内交通方便,植被发育。属于亚热带气候。根据区域地质资料,工程区南东侧为增城凸起,北西侧为广花凹陷,出露的断层主要有广从断裂。4、工程规模主要是对流溪河两岸各处穿堤涵管(涵闸)进行综合整治,包括增设可防冲排水渠;对水渠进行修复,水渠出口与流溪河连接处进行整治;对未设置拍门(闸门)的涵管(涵闸)出口增设拍门(闸门);对方形整体悬挂式拍门启门均改为侧翻式拍门;增高闸门及抬高吊梁高程;部分拍门(闸门)锈蚀严重,需对其进行防腐加强处理,改善其运行条件,提高其使用寿命;5、工程等级从化太平场桥以上,堤防工程上的涵管(涵闸)工程级别和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太平场桥以下,堤防工程上的涵管(涵闸)工程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6、工程项目组成由水工部分及金属结构部分组成。水工部分有:新建及改造排水渠,-63-

6新建及改造水闸,涵管拍门改造。金属结构部分有:增设拍门(闸门),复合材料拍门,自动启闭的侧翻式拍门。7、工程项目建设目的完善流溪河两岸各处涵管(涵闸),使其能发挥正常的防洪排涝功能。1.2工程项目主要目标施工监理工作目标包括: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等。1、质量目标不发生一次验收不及时或违反规定通过验收,验收规程规定的各类验收一次通过且达到工程施工质量目标。达到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以质量监督部门核定为准,且不发生一宗质量事故。2、工期目标本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为6个月,进度目标为在合同工期内竣工。不发生一次施工组织总计划、分项或专项计划因主观原因延误。3、投资控制目标以合同价作为控制的依据,确保工程投资不突破合同价款。4、安全目标不发生一宗安全事故。5、档案管理目标档案资料和工程建设同步,不发生一次因档案资料错误、遗漏、丢失、损毁等且无法整改导致工程不能正常进行质量评定和验收的事件,工程档案验收一次性通过。6、工程保修目标不发生一次因工程保修不及时导致工程设计功能发挥受到较大及以上影响的事件,保修期满15天内保修任务全部完成且通过保修期满验收。1.3工程项目组织见工程基本概况表。1.4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1、监理工作范围广州市流溪河穿堤涵管(涵闸)整治工程施工监理范围为:从施工准备-63-

7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内所有工程项目监理工作。2、监理工作内容1)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2)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包括工程变更图纸,发现问题向建设单位反映,重大问题向建设单位做专题报告。3)主持或与建设单位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4)协助建设单位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5)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建设单位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6)督促建设单位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签发工程开工令。7)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督促承包人按承诺落实现场管理机构、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8)审核施工合同文件中约定的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9)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时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10)工程进度控制。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建设单位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11)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隐蔽工程以及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调查和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12)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建设单位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单价和合价以及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完工结算报告;协调合同争议,提出处理意见;参与处理工程变更,审核工程变更方案、变更图纸和变更造价,按施工合同条款约定提出变更价款处理意见。13)-63-

8施工安全控制、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文明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方案,并监督其实施;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防汛防台风措施;参与安全事故调查。14)协调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15)工程验收。协助建设单位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工程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按规定参加或主持工程各类验收。16)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信息反馈及文档管理工作;及时编制监理日志,及时提交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工作报告、工作总结报告;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对工程监理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合同期限届满时移交建设单位;督促承包人按规定完成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案、交接工作,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施工档案资料;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工作。17)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交接的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18)按照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建设单位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19)按施工合同文件对承包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20)监理工作依据规定的其他相关工作。1.5监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63-

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L38-9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9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J50300-2001《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范(试行)》SD120-8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90《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9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D105-8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SDJ213-83国家和水利行业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或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本工程签订的监理、施工合同文件等。1.6监理组织1、监理组织机构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63-

10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监理工程师2、监理人员构成总监理工程师:朱德平副总监理工程师:李鑫监理工程师:张书亚、匡勇、潘明、唐晓波、何宝江监理员:陈凯明、郭伟苗3、监理机构责任分工总监理工程师:朱德平工程技术组:张书亚、匡勇、潘明、唐晓波、何宝江合同信息组:陈凯明、郭伟苗4、主要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所约定的监理单位的职责。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各项:(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5)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6)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7)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8)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9)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10)-63-

11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11)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12)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13)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14)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15)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2)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所执行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各项:(1)制定本专业在监理实施中的目标,并努力实现,掌握本专业的实施情况,了解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制定本专业的工程监理规划或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实施。(2)预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3)预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4)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5)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6)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7)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8)检查现场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及场地卫生、消防保卫和文明施工情况,发现异常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改。(9)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10)预审各类付款证书。(11)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63-

12(12)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13)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志。(14)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15)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16)当监理人员数量较少时,同时承担监理员的职责。3)造价工程师:(1)根据合同并结合实际,制定投资控制实施计划,掌握实际投资情况。(2)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项目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3)巡视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办理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等工作。(4)参加现场有关会议,参加合同争议、经济纠纷处理工作,对有关索赔事项提出处理意见。(5)参加分项、分部工程的计量验收,审核承包人已完工程计量报表和付款申请表,办理付款签证,报业主审批。(6)进行计划与实际投资比较,编写投资控制分析报告,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7)建立健全工程投资控制业务台帐。(8)做好工程竣工结算书的审查工作。4)信息管理员:(1)负责建立收发文登记制度;(2)负责工程有关文件、图纸及各种报表等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3)负责项目监理部有关图书、资料、标准等的管理及办公用品的登记管理工作。(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相关规定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5)参加例会及有关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6)收集项目监理信息,做好监理日志、建立信息台帐,编写监理月报。(7)根据区水务局及公司规定,完成工程监理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8)负责项目监理部办公、后勤等其它方面的工作。5)监理员:监理员应按被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各项:(1)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63-

13(2)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3)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实施过程情况。(4)检查和统计计日工情况。核实工程计量结果。(5)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6)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试验室记录。(7)核实承包人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1.7监理工作基本程序1、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2、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3、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枝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4、编制项目监理规划;5、进行监理工作交底;6、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7、实施施工监理工作(图2-7);8、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9、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10、清理监理费用;11、向发包人提交有关资料、监理工作总报告;12、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13、附监理工作程序图1-7。-63-

14发包人发布监理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监理单位编制投标文件(包括监理大岗)参加投标发包人选定监理单位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定订监理合同监理单位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监理机构实施监理监理合同结束图1-1监理工作程序图-63-

151.工序或单元工程施工完毕2.承包人进行自检,填报工序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3.监理部审核自检资料完整性4.审核结果5.监理机构现场检验6.合格否8.监理部审核、签认工序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7.返工进入下一工序或(单元工程)入下否一工序是或是(单元工程否是否是9.核准计量图1-2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63-

161.单元工程完工2.承包人填写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组织评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3.监理部审核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复核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进入下一单元工程4.分部工程完工5.承包人填写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进行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6.监理部审核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复核分部工程质量等级7.质量监督部门审查核备质量等级(一般分部工程)8.质量监督部门审查核定质量等级(大型枢纽主体建筑物的分部工程)进入下一分部工程9.单位工程完工10.承包人填写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11.监理部复核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复核单位工程质量等级12.质量监督部门核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13.工程项目完工14.质量监督部门核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进入下一单位工程15.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工程项目质量评定报告,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项目质量等级的建议图1-3质量评定监理工作程序图-63-

17图1-4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1.承包人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2.监理部审批4.承包人编报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5.监理部审批7.承包人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按月编报施工进度报告申请8.监理部监督、检查施工进度11.承包人制定赶工计划,调整进度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是12.是否满足要求13.修订进度计划3.调整和修改施工总进度计划不同意同意同意不同意6.调整和修改施工进度计划9.发生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拖后)10.是否影响总工期、后续工作安排否14.继续施工否是-63-

181.单元工程验收合格2.承包人申请工程计量3.监理部进行工程计量、复核4.承包人编制并提交工程价款月支付申请5.监理部审核6.是否通过7.监理部签发工程价款月付款证书是否8.报发包人审批9.发包人支付图1-5工程款支付监理工作程序图-63-

191.设计单位、监理部、承包人、发包人单独或共同提出工程变更建议书2.监理部审核建议书不同意3.按原计划施工4.发包人审批同意不同意5.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同意6.监理部审签变更设计图7.承包人施工8.监理部通知承包人就工程变更报价9.承包人报价10.监理部审核承包人报价,报发包人11.发包人、承包人是否接受否12.承包人、发包人协商价格是14.进行变更支付13.一致是15.监理部暂定合适价格16.进入争议解决的程序图1-6变更监理工作程序图否-63-

201、索赔事件发生2、承包人向监理部提交索赔意向通知3、监理部核查索赔项目记录和资料4、承包人提交中期/最终索赔申请报告5、监理机构审核索赔申请报告6、是否需提交补充材料7、承包人提交补充资料监理部审核8、监理部做出索赔处理决定是10、进入争议解决程序否9、发包人、承包人是否接受图1-7索赔处理监理工作程序图是11、索赔款支付1.8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1、主要工作方法1)现场记录监理人员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2)发布文件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3)旁站监理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63-

214)巡视检验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5)跟踪检测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6)平行检测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根据广东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对比检测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水质监[2009]31号),平行检测可视为对比检测的一部分。7)协调监理机构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2、主要工作制度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2)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说明书,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按监理指示在规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行相应处理。3)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验。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4)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机构确认。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63-

225)会议制度监理机构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各次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1)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合同项目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内容应包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介绍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沟通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2)监理例会监理机构应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3)监理专题会议监理机构应根据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索赔、争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6)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监理机构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编制处理程序、处理措施等文件。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7)工作报告制度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上述报告可参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编写。8)工程验收制度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1.9监理人员守则和奖惩制度按监理合同、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63-

23项目监理工作手册及监理工作人员奖罚制度的规定执行。二、工程质量控制2.1质量控制的原则为使工程质量完全达到国家标准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监理人在实施工质量控制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循以下的原则: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为确保本工程目标的实现,监理人将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和工程建设目标控制的最高原则,决不能为抢进度或节约工程投资用而牺牲工程质量或降低工程的质量要求,造成质量缺陷。2、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的原则人是工程质量的创造者,因此,质量控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把人作为质量控制的动力,在监理过程中发现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使所有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工作人员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提高人的素质,以人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由于工程质量的隐蔽性和终检的局限性,在进行质量控制的过程中,监理人将重点做好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认真细致地进行开工前的审查,严格工作质量、工序质量和中间产品检查,通过控制过程质量和工序质量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4、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质量标准是评价工程质量的尺度,是保证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的基本要求,因此,监理人在进行工程质量的控制时,必定按照国家标准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严格检查,以检查的数据为依据并依照质量标准进行质量状况评价,绝不能降低质量标准而留下安全隐患,或无原则地提高质量标准而增加工程投资或影响工期。5、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监理人员在监督、控制和处理质量问题的过程中,将尊重客观事实,尊重科学,采用科学检验的方法进行质量检验,以检查的数据为依据进行质量评价,通过认真细致的分析找出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采用科学的手段有针对性地对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实施控制。-63-

242.2质量控制的目标达到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且不发生一宗质量事故。2.3质量控制的内容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检验和管理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详见监理实施细则)。以工序为基础,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88)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I76-2007)的要求,对承包人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并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0版)等强制性规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标准实现,严格控制外观质量,符合合同条款中技术条款的要求,整个工程达到合格标准。1、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见下表施工前质量控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竣工验收质量控制1.建立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2.施工队伍技术资质的审核3.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控制4.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5.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审核6.组织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7.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复核8.测量点、水准点、测量放线的复合9.开工报告审核1.工序质量控制2.质量资料和质量图表审核3.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审核4.施工作业监督和检查5.隐蔽工程、单元工程、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6.组织质量信息反馈1.工程质量文件的审核2.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验收3.竣工图的审批4.组织工程项目的试运行5.组织竣工验收2、开工前质量保证工作1)建立和完善监理部的质量监控体系,做好监控准备工作。2)总监组织审核设计图纸并签发施工图纸。3)对承包人的设备及人员进行检查。4)对承包人和分包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5)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报总监批准实施。6)审核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7)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3、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质量控制-63-

251)对采购计划进行监督与控制。2)进场材料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单,按有关规定对进场材料进行全过程检查,检查出厂质保资料中出厂批量、出厂日期等是否与实际相符,进场主要材料必须复检。3)督促承包人设置专门的材料检查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完善的运输、仓储等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以及材料的整理保管制度。4)严格要求承包人按规范、规定对材料进行检查、检验。未经检查、检验,或检查、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在工程上使用,对材质或检验结果有疑问时,监理有权重新检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采用平行检测的方法进行质量控制。5)现场监理对承包人的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存放、保管以及使用条件进行监控,确保各类合格材料在受控状态下投入使用。6)协助发包人对现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进场验收。4、施工过程单元和分部工程验收1)控制好工序过程。通过巡视、旁站、资料检查、抽检等方式加强对工序质量的监控,使施工过程不致造成疏漏。2)做好提前预测,及时处理质量事故。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进行及时观察和分析,对可能发生的质量事故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决不姑息和手软,督促事故责任者写出事故报告,落实批准事故处理方案。3)坚持联检制度。对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监理单位须及时组织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设计人、承包人等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联检结果要详细记录并签认,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4)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分部工程检查验收。5)通过工序控制单元,通过单元控制分部。单元工程(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要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监理要求承包人及时提交月质量检测报告,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求承包人及时提交单元工程、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并对其审查,对已完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时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阶段验收或完工验收。6)分部工程验收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所有单元(分项)工程已经完工且质量合格。分部工程验收会议由发包人或委托监理人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勘测、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代表参加。分部工程的验收成果是“-63-

26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2.4质量控制的措施1、质量控制程序事中控制工程质量控制事后检验分部工程完工验收本标段工程完工验收协助发包人准备竣工验收资料事前预控资料收集和监理准备工程所需材料检查单元工程分部工程质检与签证施工工艺、设备、材料试验审查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图纸与设计文件审查工序工艺质量检查与控制设备、材料质量检查监督质量控制流程图2、质量控制方法通过对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材质证明、材料出厂试验报告等质量保证文件的检查,控制原材料的质量,保证使用的原材料符合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检查承包人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实体等的自检结果;通过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确保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实体等试验结果的可靠性;以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通过巡视、旁站、抽检等方式加强对工序质量的监控,上一道工序未经监理复查或经监理复查但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通过对承包人的工序质量资料的检查,确保其进度与现场施工进度同步。1)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对原材料、中间产品的质量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各类材料在受控状态下投入工程使用,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按下表进行抽样检验。-63-

27原材料、中间产品质量检验抽样方法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取样批量取样方法取样数量备注1砌筑砂浆每200m3砌体的每一个配合比至少制作一组试块作抗压强度检验,且每单元不少于一组。在搅抖机出料口、或砂浆运输或砂浆槽内的三个不同部位截取每组6个70.7×70.7×70.7mm3试块当原材料或配合比有变化时,相应增加取样数量2普通混凝土连续浇筑,每100m3取一组,不足100m3也取一组;浇筑预制混凝土构件体积小于40m3者,每20m3或每工作班取一组;大于40m3者,按上项要求留置;现场浇筑混凝土每30m3取一组,每工作班不足30m3者,也取一组。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但每组试件应在同一盘或同一车运送的混凝土中抽取每组3个150×150×150mm3试块当原材料或配合比有变化时,相应增加取样数量;检验拆模、出池、放张、吊装强度另留同条件养护试件。3水泥袋装水泥,以不超过200t,同一次进场的同编号为一批;散装水泥:以不超过500t,同一次进场的同标号、同编号为一批。用取样筒取样:(1)袋装水泥在堆场的20部位等量取样。(2)散装水泥:随机从不小于三个车罐中等量抽取12kg12kg《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4钢筋同一规格、同一品种、同一炉号的钢筋每60t以内一批。随机在料堆中抽取拉伸:2件冷弯:2件复检时,试件数量扩大一倍。5混凝土用砂以每生产500m³或750t抽查一组;总抽样数量:按月检查分析,不少于10组;按季检查分析,不少于20组。在料堆上取:从砂堆的上、下及不同方位的8个部位铲去表层后抽取。根据所检项目多少确定,常规为:50~100公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6混凝土用碎石以每生产500m³或750t抽查一组。总抽样数量:按月检查分析,不少于10组;按季检查分析,不少于20组。在料堆上取:从顶部、中部、底部各选均匀分布的5点,铲去表层后抽取,共15份为一组。根据产品粒径及需检指标确定,常规为:100~200公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63-

28原材料、中间产品质量检验抽样方法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取样批量取样方法取样数量备注7砂石垫层及反滤层按批次取样,批量大于500m3,按500m3~1000m3取一组;不足500m3取样,每批送检一组。随机在料堆中抽取根据所检项目多少确定,常规为:50~100公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8块石抛石按批次取样。大于2000m3按每500~2000m3送检一组,不足2000m3每批材料送检一组;砌石按不大于500m3(或每批)送检一组。随机在料堆中抽取按规范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9土料按土料场至少取样检验一次,变换土料场或土料有明显变化时需重新取样送检。10土堤填筑压实度按填筑面积100~150m3取一个样;特别狭长的堤防加固作业面,取样时可按堤轴线长度每20~30m取一个样,或作用面或局部返工部位按填筑量计算的取样数量不足3个,也应取样3个。环刀法按规范规定密实度检验数量由监理定,每单位工程不少于3次11土工合成材料按每批次取样至少一组。土工布按1~2卷抽1个,3~8卷抽2个,9~27卷抽3个,进行物理性能、渗透系数、力学性能检验。随机抽取按规范规定检验物理及技术性能12路面石粉层石粉垫层强度按每2000m2取一组,压实度每200m取样2点,厚度每200m取样1点。《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13砖每一生产厂家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万块、灰砂砖10万块为一批次。《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14沥青砼路面压实度每200m取样一点,厚度每200m取样1点。《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15其它项参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及相关规范确定。设计有特殊要求(书面)的按设计要求执行。-63-

29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1)施工过程中的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有的质量问题是由于操作不当所致,为此监理人员要不断地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违反合同约定、违反操作规程,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制止无效时发出监理通知甚至工程暂停指令,必要时进行现场拍摄形象记录进行展示。对某些关键部位,监理人员要实行全天侯旁站监理,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巡视检查。对违章操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及时纠正,以防患于未然。(2)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入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承包人进行“三检”,合格后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会同检验。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本规划制定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承包人“三检”合格后,然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通知各参建单位进行联合检查、验收。(4)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为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承包人立即停工整改。①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②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③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⑤擅自将工程转包。⑥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⑦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3)监理的质量控制手段、措施及工作流程(1)控制手段①旁站监理: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②-63-

30测量:监理配备专职测量的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工程的施工放线的准确性。③试验:工程所需材料品种必须经过监理见证取样试验,合格才能用于本工程。④指令性文件:根据本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及审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中的质检结果以及防洪抢险要求等,及时发布开工令、返工令、复工令等监理指示,以督促承包人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高效施工。(2)控制措施①合同措施: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合同技术条款,以优良标准来要求,单位工程必须达到质量目标中的相应标准。②组织措施: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现场组织机构,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检查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③技术措施:严格执行相关合同条款、已审批设计文件的技术标准。④经济措施: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按合同相应的处罚条款对施工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3)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流程-63-

31不具备验收条件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填“报验单”报监理人复检承包人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合格施工记录真实、完整工程质量评定完成自评且合格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图通知参建单位联合验收检查质量保证资料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检查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设计文件完成不合格: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合格后再此报验合格:签定联合验收签证,进行下步施工4)工程验收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要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以及质监机构的规定,参与或组织工程验收。(1)单元、分部工程验收凡单元、分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自检合格再提出验收申报表,其流程如下图所示。-63-

32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提出: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监理机构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复核不合格返工或修补合格各参建单位联合检查现场、检查资料单元工程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合格进行质量评定、签署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不合格单元、分部工程验收程序图(2)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的流程如下图所示。单位工程完工承包人提交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监理机构初验监理机构组织发包人进行全面检验同意验收同意验收组织参建单位进行联合验收进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签署验收鉴定书报质监机构核定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图不同意验收: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63-

33①审核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②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处理程序发生质量事故发《质量通知单》(监理人)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研究制定处理方案组织审查《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人)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承包人)研究确定处理方案不处理下达停工令(监理人)一般事故8小时内书面上报,较大、重大、特大质量事故在初步了解情况后即刻电话上报,随后以书面报告。暂停施工原因不清完成处理、自检申请验收(承包人)继续调查实施处理方案(承包人)提出新方案提交《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监理人)恢复施工检查、验收(监理人)发复工令(监理人)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处理程序图-63-

34(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过程①收集有关资料A.与事故有关的施工图。B.与事故有关的资料,如建材报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施工记录、施工日志、监理日记等。C.事故调查分析报告。D.设计、施工、使用单位对事故的意见和要求等。②确定处理方案A.方案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实地勘查结果和确认事故性质,确定方案前要进行多种方案的分析比较,从中选取较合理的处理方案。B.在确定方案时,必须掌握事故的情况和变化规律。如不均匀沉降是否已经稳定等。C.处理方案还应征得有关单位对事故调查和分析的一致意见,避免事故处理后,无法作出一致的结论。D.处理方案确定后,还要对方案进行设计,提出施工要求,以便付诸实施。③组织实施实施前应按设计方案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必要时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63-

353、质量控制点(1)施工质量控制点的设置位置如下表。分部、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点控制手段浆砌石工程基础开挖开挖的部位、轮廓尺寸、高程测量仪器、直尺浆砌石砂浆的搅拌及饱满度、排水管的设置、断面尺寸、平整度现场检查、试验水闸改建工程基础开挖开挖的部位、坐标、轮廓尺寸、高程测量仪器、直尺一期砼浇筑浇筑层厚度,砼配合比、塌落度、振捣、砼养护、裂缝、砼密实性、金属件的预埋、门槽的设置、止水铜片的设置旁站,现场检查,试验,回弹仪钢筋钢筋品种、强度、规格、尺寸、埋设长度现场检查,直尺,试验闸门强度、规格、尺寸、止水性现场检查,试验回填土土质、铺土厚度、碾压遍数、干容重环刀法检测(2)质量控制点的实施1)进行控制措施交底。组织监理人员学习质量控制点的控制措施,明确操作要领。2)进行检查验收。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重点指导、检查和验收。3)认真记录、检查结果。4、质量控制要点与难点根据该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以下质量控制要点及难点采取旁站监理。工程质量控制要点:1)测量放线2)基础开挖3)混凝土浇筑4)钢筋安装工程质量控制难点:1)金属件预埋2)门槽设置3)闸门安装-63-

36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施工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于旁站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规范、设计要求的操作以及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必须及时制止,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报总监或副总监处理。《旁站监理值班记录》一定要填写旁站监理的单元工程(重要部位或关键工序)名称或桩号与位置。要详细填写承包人的人员、机械施工过程情况,主要材料使用情况。提出问题要有封闭记录,旁站监理过程中(包括发包人)对承包人下达的指令或答复也要有记录。《旁站监理值班记录》须经现场承包人代表的签字确认。5、质量控制奖、罚处理1)监理人按本规划第1.9条监理人员守则和奖惩制度进行;2)承包人按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22条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进行。2.5质量控制制度见本规划的第1.8.2条。2.6工程测量放线1、施工控制网监理人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根据上述基准点(线)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2、施工测量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准备和其它物品。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在监理人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发包人将不再支付上述增加的费用。3、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监理人可以使用本合同的施工控制网,承包人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人亦不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三、工程进度控制3.1进度控制的原则1、根据发包人和承包人正式签定的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工期作为进度控制的总目标;2、承包人依据“合同”工期总目标所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63-

373、经监理人审核通过的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季/月实施计划。3.2进度控制的目标本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为6个月,进度目标为在合同工期内竣工,且不发生一次施工组织总计划、分项或专项计划因主观原因延误。3.3进度控制的内容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计划,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并检查其实施情况。监督承包人采取的施工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在分清原因的前提下及时向发包人提出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1、进度计划的划分工程进度计划,可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分别编制总体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对于起控制作用的重点控制项目单独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2、进度计划的审批监理人应对承包人提交的各项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审查完毕。3、进度计划的的调整1)进度符合计划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时,监理人不应干预承包人对进度计划的执行;应提供和创造各种外部条件,及时调查处理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展的不利因素,促进工程按计划进行。2)调整进度计划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批复承包人,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做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且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拖后,承包人均应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人应在向监理人报送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调整工期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工程的实际进度产生不利影响时,监理人可不必要求承包人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3)进度计划的延期-63-

38由于业主、监理人的责任,或承包人实施工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因而使工程进度延期,监理人应促请业主依据合同的规定批准承包人延长工期。批准延期后,监理人要求承包人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用款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订工作,承包人应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人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的规定参见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20条。3.4进度控制的措施1、组织措施:督促承包人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1)从承包人人员组织方面:要求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常驻工地现场,有利于工程施工的组织协调。2)从施工组织方面:要求承包人按批准的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施工,在有限条件下,尽量增加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员,采用流水作业、平行作业的方法,充分利用每一天的时间。2、技术措施:建立施工作业计划体系;增加作业的施工面;采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设备;采用施工新工艺、新技术,缩短工艺过程间和工序间的技术间歇时间。3、经济措施:对由于承包方的原因而拖延工期,应按施工合同条款进行处罚。4、合同措施: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参建各方工作,以确保工程形象进度的要求。四、工程投资控制4.1投资控制的原则1、根据业主和承包人正式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所确定的工程总价款,作为投资控制的总目标。2、根据业主和承包人正式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审核拨付-63-

39工程款。3、根据承包人施工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证,并以此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4、根据业主和承包人正式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款结算方式,进行竣工结算。4.2投资控制的目标本工程投资控制目标为:不发生一次违规工程变更行为;不发生一次错拨、漏拨、迟拨或超拨工程款;工程施工结算送审价控制在招标时确定的施工合同价范围内。4.3投资控制的内容1、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标底标书,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认真审核施工图纸,复核工程量清单,请专家咨询组审核施工方案,及时发现其中的问题,以减少工程变更。2、慎重进行工程变更、设计修改,事前应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分析。3、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有关投资方面的信息,在一旦出现索赔事件时,掌握第一手资料,争取主动。4、检查、监督承包人执行合同情况,督促其全面履约。5、定期向发包人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6、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费用支付分析,并提出控制工程费用突破的方案和措施。7、本工程是总价承包,但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须及时、准确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作为审核进度款的依据,做到审款及时,避免多付。8、公正、科学地处理承包人提出的索赔。4.4投资控制的措施由于本工程为总价承包合同,对工程造价的投资控制要求较高,投资控制也是本工程的工作重点。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总价控制,降低发包人投资风险。1、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的监理组织,完善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严格执行投资控制(工程款支付)的工作制度,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造价进行把关审核。-63-

402、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计量办法;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认真分析用于施工的措施费,认真审批施工总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3、经济措施:进行投资分解,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提出调整措施;认真审核承包人的月报表及附表,审核一切有关的基础资料和记录,确保月付款证书的准确性;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开支费用的比较分析。4、合同措施: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条款审核工程款。五、合同管理合同文件是工程管理的重要依据,合同管理工作是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控制的依据。合同管理在本工程的履约过程中,主要涉及工程变更管理、违约与违约处理、费用索赔控制、工程延期管理、争议与仲裁、清场与撤离等。5.1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1、提出变更申请工程建设涉及到工程变更,各参单位都可以申请变更,变更申请应书面陈述变更的详细原因、依据、方案等。因征地拆迁原因应有村委、乡镇及有关单位提供的书面函件或证明性文件。2、工程变更各参建单位初步审核意见根据工程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方案等,各参建单位要提出初步的审核意见。3、会议审定建设单位根据各方对工程变更审核意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召开工程变更专家论证会,对工程的变更理由是否充分、变更方案技术是否合理可行、变更造价是否经济。是否符合施工合同、工程建设程序及《广州南沙统筹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上述专题论证的设计变更及其他设计变更列表及附件资料形成会议纪要,由建设业主单位主要领导签发,确定工程变更成立。4、变更实施1)-63-

41审核通过后,由设计单位负责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变更图纸并提供工程量对比清单。2)监理单位收到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后签发工程变更指示,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工程变更造价申报,监理单位依据变更图纸及施工合同对工程变更造价进行审核。3)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变更通知及监理变更指示组织人员对变更工程进行施工。5.2违约事件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1、承包人违约及处理1)承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属违约:(1)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未按合同中商定的进度计划完成任务。(2)违反有关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的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3)未经现场监理机构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设施或材料撤离工地。(4)违反有关规定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或拒绝处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5)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完成半月进度、月进度和季进度计划。(6)在保修期内未按规定和工程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清单内容进行修复,或经现场监理机构校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7)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8)违反施工合同的其他行为。2)对承包违约发出警告承包人发生违约行为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令其在收到书面警告后的2天内予以整改,并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扣除工程款。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并尽可能挽回由于违约造成的延误和损失。由于承包人采取整改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3)责令承包人停工整改承包人在收到书面警告后的2-63-

42天内仍不采取有效措施改正其违约行为,继续延误工期或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甚至危及工程安全,监理人可暂停支付工程价款,并按规定暂停其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责令其停工整改,并限令承包人在2天内提交整改报告报送监理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监理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2天后,承包人继续无视监理人的指示,仍不提交整改报告,亦不采取整改措施,则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发包人发出通知2天后派员进驻工地直接监管工程,使用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5)解除合同后的估价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监理人应尽快通过调查取证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并证明:(1)在解除合同时,承包人根据合同实际完成的工作已经得到或应得到的金额。(2)未用或已经部分使用的材料、承包人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估算金额。6)解除合同后的付款(1)若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则发包人应暂停对承包人的一切付款,并应在解除合同后发包人认为合适的时间,委托监理人查清以下付款金额,并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后支付。①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已完成的各项工作应得的金额和其它应得的金额:②承包人已获得发包人的各项付款金额:③由于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合理赔偿发包人损失的金额。④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逾期完工违约金和其它应付金额。(2)监理人出具上述付款证书前,发包人可不再向承包人支付合同约定的任何金额。此后,承包人有权得到按本款(1)项①减去②、③、④的余额,若上述②、③、④相加的金额超过①的金额时,则承包人应将超出部分付还给发包人。7)协议利益的转让若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则发包人为保证工程延续施工,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本合同而签订的任何材料和设备的提供或任何服务的协议和利益转让给发包人,并在解除合同后的14天内,通过法律程序办理这种转让。8)紧急情况下无能力或不愿进行抢救-63-

43在工程实施期间或保修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当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时,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执行或不愿立即执行,则发包人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该项工作。若此类工作按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引起的费用应由监理人在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中扣除,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后将作出的决定通知承包人。2、业主的违约及处理1)发包人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未能协助提供测量基准。(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各项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4)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2)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l)若发生第上列(l)、(2)项的违约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提供上述条件和图纸,并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和补偿额外费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应立即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未采取措施改正,则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2)若发生第上列款(3)项的违约时,发包人应按第合同约定加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28天仍不支付,则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3)补偿额外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3)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若发生第上列(3)、(4)项的违约时,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发出通知,并采取了暂停施工的行动后,发包人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抄送监理人。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书面要求后的28天内仍不答复承包人,则承包人有权立即采取行动解除合同。4)解除合同后的付款-63-

44若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则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程的价款和以下费用(应减去已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1)即将支付承包人的。或承包人依法应予接收的为该工程合理订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的费用。发包人一经支付此项费用,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即成为发包人的财产。(2)已合理开支的、确属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来支付的费用。(3)承包人设备运回承包人基地或合同另行规定的地点的合理费用。(4)承包人雇用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或与工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在合同解除后的遣返费和其它合理费用。(5)由于解除合同应合理补偿承包人损失的费用和利润。(6)在合同解除日前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它费用。发包人除应按本款规定支付上述费用和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外,亦有权要求承包人偿还未扣完的全部预付款余额以及按合同约定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回的其它金额。本款规定的任何应付金额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监理人应将确定的结果通知承包人。5.3索赔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1、索赔的提出承包人有权根据本合同任何条款及其它有关规定,向发包人索取追加付款,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将索赔意向书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在上述意向书发出后的28天内,再向监理人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应附上必要的当时记录和证明材料。如果索赔事件继续发展或继续产生影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包括最终索赔金额、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申请报告。2、索赔的处理(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意向书后,应及时核查承包人的当时记录,并可指示承包人提供进一步的支持文件和继续作好延续记录以备核查,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记录的副本。(2)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申请报告和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后的42天内,应立即进行审核,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在上述期限内将索赔处理决定通知承包人。-63-

45(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的索赔处理决定后,14天内,将其是否同意索赔处理决定的意见通知监理人。若双方均接受监理人的决定,则监理人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14天内,将确定的索赔金额列入合同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支付;若双方或其中任一方不接受监理人的决定,则双方均可按合同第44.1款的规定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4)若承包人不遵守本条各项索赔规定,则应得到的付款不能超过监理人核实后决定的或争议评审组按合同合同第44.3款规定提出的或由仲裁机构裁定的金额。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并与承包人协商,提出最终的索赔数额,报经项目业主批准后,通过中期付款证书予以支付。3、提出索赔的期限(1)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单后,应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终止期限是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时间。5.4担保与保险的审核和查验1、工程担保(1)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督促承包人办理各类担保,并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担保证件。(2)在签发工程预付款付款证书前,监理机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预付款担保的有效性。(3)监理机构应定期向发包人报告工程预付款扣回的情况。当工程预付款已全部扣回时,应督促发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内退还工程预付款担保证件。(4)在施工过程中和保修期,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全面履行施工合同约定的义务。当承包人违约,发包人要求保证人履行担保义务时,监理机构应协助发包人按要求及时向保证人提供全面、准确的书面文件和证明资料。(5)监理机构在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应督促发包人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退还履约担保证件。2、工程保险(1)本工程不投工程险。(2)承包人应以承包人的名义投保施工设备险-63-

46,投保项目及其保险金额由承包人根据其配备的施工设备状态自行确定,但承包人应充分估计只要施工设备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或因自然灾害造成施工设备的损失和损坏对工程的影响。(3)施工设备的保险期限及其保险责任范围为:1)从承包人进点至颁发工程移交证书期间,除保险公司规定的除外责任以外的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的损失和损坏。2)在保修期内,由于保修期以前的原因造成上述工程和施工设备的损失和损坏。3)承包人在履行保修责任的施工中造成上述工程和施工设备的损失和损坏。5.5分包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与程序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分包出去,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人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人再分包出去,承包人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人同意的部分分包工作,亦不能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付的责任。分包人应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人征得监理人同意。1、按通用条款12.1款的规定提供劳务。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5.6争议的调解原则、方法与程序1、争议的提出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对监理人作出的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在监理人的协调下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任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并抄送另一方、在争议尚未按合同约定获得解决之前,承包人仍应继续按监理人的指示认真施工。2、争议评审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按本款规定共同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并由双方与争议评审组签订协议。争议评审组由3(或5)名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的聘请方法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亦可请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或通过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聘请,并经双方认同。评审组成员应与合同双方均无利害关系。争议评审组的各项费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担。3、争议的评审(1)-63-

47合同双方的争议,应首先由主诉方向争议评审组提交一份详细的申诉报名并附有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主诉方还应将上述报告的一份副本同时提交给投诉方。(2)争议的被诉方收到主诉方申诉报告副本后的14天内,亦应向争议评审组提交一份申辩报告,并附有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被诉方亦应将其报告的一份副本同时提交给主诉方。(3)争议评审组收到双方报告后的14天内,邀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听证会,向双方调查和质询争议细节:若需要时,争议评审组可要求双方提供进一步的补充材料,并邀请监理人代表参加听证会。(4)在听证会结束后的14天内,争议评审组应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进行独立和公正的评审,提出由全体评审专家签名的评审意见提交发包人和承包人,并抄送监理人。(5)若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争议评审组的评审意见,则应由监理人按争议评审组的评审意见拟定和解协议,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6)若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不接受争议评审组的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则任一方均可在收到上述评审意见后的14天内将仲裁意向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若在上述14天期限内双方均未提出仲裁意向,则争议评审组的意见为最终决定,双方均应遵照执行。4、友好解决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按上述第(6)项的规定发出仲裁意向通知后,争议双方还应共同作出努力直接进行友好磋商解决争议。亦可提请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以寻求友好解决。若在仲裁意向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仲裁。5、仲裁(l)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签订协议书的同时,共同协商确定本合同的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并签订仲裁协议。(2)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友好解决双方的争议,则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仲裁机构仲裁。(3)在仲裁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暂按监理人就该争议作出的决定履行各自的职责,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仲裁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约定应进行的工作。6、诉讼-63-

48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协议书时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始终未能达成仲裁协议或仲裁机构认为仲裁协议无效时,任一方均有权将双方未能解决的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5.7清场与撤离的监理工作内容在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前或在保修期满前,监督承包人完成施工场地清理,做好环境恢复工作;在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约定时间内,检查承包人在保修期内为完成尾工和修复缺陷应留在现场的人员、材料和施工设备情况,确保满足保修期工作要求。5.8工期延期控制程序1、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满足下列条件并报项目业主批准后,受理工程延期:(1)工程由于非承包人的责任,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2)承包人在延期情况发生的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期延期意向。(3)承包人承诺继续按合同约定向监理提交延期的详细情况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要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4)监理工程师在延期事件终止的规定时间内,收到承包人正式提交的延期申请资料。2、延期类型(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2)增加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特性。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8)其它可能发生的延误情况。3、受理程序(1)若发生以上所列的事件时,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在发出该通知后的3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说明发生这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合同约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若发包人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则承包人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协商解决。(2)-63-

49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人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人应在事件结束后的3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说明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人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子承包人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3)监理人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人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人。4、承包人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人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若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构成违约时,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六、协调6.1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工程施工过程中将会有很多单位参加,如何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使大家步调一致的前进,是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监理单位的工作任务。同时,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也是监理做好“三大控制”的基础。各方关系协调的好,则工程进展顺利,否则,就会向相反的方向发展。由于工程施工范围较大,涉及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利益,因而现场关系比较复杂,如处理不当,会给施工带有极为不利的影响。在开展工程监理过程中,合理调配人员和设备,重点加强协助业主征地拆迁的工作,与业主密切配合,实行监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将该项目工程做得更好。1、协调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关系(1)组织投入到本工程的监理人员认真的学习发包人与各承包人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分析并熟悉合同的内容,明确本工程的施工目标,包括工期、投资、质量标准等,严格按合同办事,做好“三大控制”工作。(2)要求各驻地监理工程师准确掌握工程现场的进展情况。如工程进度与原计划有较大的出入时,要通过总监向发包人反映工程滞后的原因及目前已采取的措施,及时和发包人沟通。-63-

50(3)要求各驻地监理工程师认真、准确、公正的记录原始数据,合同认真的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申报,确保承包人月进度工程量的准确性,为发包人划拨月进度提供准确的数据。(4)建立监理例会制度。2、协调发包人与设计单位的关系(1)首先要详细的了解发包人与设计人签定的设计合同。(2)协助发包人审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使合同能更加规范的操作。3、协调设计人与承包人的关系(1)制定图纸会审制度,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使承包人能更好的了解设计意图,有利于工程的进展及工程质量的提高。(2)对于施工难度较大或需要变更的部分,及时的组织设计人员到施工现场,了解施工的难度,解决施工中的问题。有利于设计与施工更好的结合起来。6.2协调工作的原则与方法1、协调的原则(1)坚持国家利益和工程项目建设大局,以全面实现项目建设目标为协调工作的出发点。(2)坚持“实事求是、平等协调、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和责任,协调发包人、承包人和其他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同时充分考虑合同中各方的利益。(3)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融洽各方关系。2、协调的方法(1)施工场地、交通道路、工序作业交接等方面的协调以现场协调会的形式协商解决,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牵头召集相关各方,明确责任方、措施、完成时间等,最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和各方执行情况。(2)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平衡调整施工资源等方面以协调例会的形式协调解决,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有关业务部们或分专业召开协调会,会议结束后,将协调解决的问题编成会议纪要,分发各方执行。(3)重大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的破环引起的重大合同变更、资金安排、计划的统筹安排、与各级地方政府、金融机构、新闻媒体等方面的协调,由总监理工程师配合有关各方进行协调,可以采取专题会议、高层次的协调会等措施进行协调。-63-

51(4)监理内部协调采取定期会议制度,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5)实行沟通管理,强化监理协调工作。七、工程验收与移交7.1工程验收工程验收工作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工部分)(2010版)中“工程检查与验收”的强制性规定及监理规范要求进行。7.2工程移交单位工程验收通过后,由施工单位填写并提交加盖公章后的工程移交书、工程实物清单及移交资料清单,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市水务局建设科及接收单位共同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完成工程移交手续。八、保修期监理8.1保修期的起算、延长和终止的依据和程序(1)监理人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在工程移交证书中注明保修期的起算日期。(2)若保修期满后仍存在施工期的施工质量缺陷未修复或有施工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监理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做出相关工程项目保修期延长的决定。(3)保修期或保修延长期满,承包人提出保修期终止申请后,监理人在检查承包人已经安装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且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工程项目保修期终止事宜。8.2保修期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1)监理部应督促承包人按计划完成尾工项目,协助发包人验收尾工项目,并为此办理付款签证。(2)督促承包人对已完工程项目中所存在的施工质量缺陷进行修复。在承包人未能执行监理部的指示或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时,监理部可建议发包人雇佣他人完成质量缺陷修复工作,并协助发包人处理由此所发生的费用。若质量缺陷是由发包人或运行管理单位的使用或管理不周造成,监理部应受理承包人因修复该质量缺陷而提出的追加费用付款申请。-63-

52(3)督促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向发包人移交整编好的工程资料。(4)签发工程项目保修责任终止证书。(5)签发工程最终付款证书。九、信息管理9.1信息管理程序、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1、信息管理程序监理人将安排专职的文档管理员负责监理文件和外部文件的管理,包括文件收发、保管、整理、归档、移交、无效文件的回收处理等。1)建立信息管理监理程序-63-

53建立信息管理制度确定信息流动内容建立理监理信息库确定常用报告、报表格式发包人质量监督站设计人监理人其他信息采集集系统信息整理理系统信息查询系统建立现场监理信息分析系统建立现场监理常用报告、报表编制处理系统建立文件档案管理系统按合同约定移交发包人信息管理监理程序图-63-

542)外部文件管理程序外部文件和资料包括来自发包人、承包人和其他有关各方如上级及地方单位的资料,其他管理程序按下图程序进行。签收、登记、甄别设计文件(设计人或设计监理人)一般文件报表(承包人)竣工文件(承包人)填定文件处理表审批(阅)有关部门阅是否转发整理、归档是否需处理退回(承包人)审阅(监理人)审查(监理人)不合格退回不合格转发发包人及承包人监理有关部门使用有关部门处理或复文否合格竣工验收及结算转发有关单位及监理有关部门作施工文件外部文件管理程序图-63-

552、信息管理制度1)设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在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监理资料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2)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在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3)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4)监理资料严格按照《广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接收内容、组卷、移交暂行规定(修订)》(2011年11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编制归档,按监理合同的约定向项目法人提交监理资料。3、人员岗位职责(1)信息管理员主要负责本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的信息收集、整理,按规定编目,输入计算机。(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定期工地会议或监理会议。信息管理员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打印、分发。(3)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承包人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状况以及其工程质量的验收签认。(4)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承包人及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5)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并准确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9.2文档清单及编码系统1、监理前期工作文件材料监理合同协议,监理规划,监理细则2、监理工作记录报表监理日志(记),监理月报3、监理会议纪要及处理文件(监理通知)(1)会议纪要,协调会审纪要,来往信函(2)其他有关的重要来往文件(3)监理通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4)监理工程师指令、指示4、进度、质量、投资控制-63-

56(1)施工进度、延迟工期的报审材料(2)开(停、复、返)工令、许可证等(3)工程进度计划实施的分析、统计文件(4)各项控制、测量成果及复核文件(5)工程材料监理检查、复检、实验记录、报告(6)质量检测、监理见证、抽查记录(7)施工质量检查分析评估、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安全事故等报告(8)单元工程检查及分工(开仓)签证,工程分部分项质量认证、评估(9)设备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检验记录及试验、分部单位资格报审表(10)有关设备质量事故处理及索赔文件(11)索赔及付款报审材料(12)变更价格审查、支付审批、索赔处理文件(13)主要材料及工程投资计划、完成报表5、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1)设备验收、交接文件,支付证书和设备制造结算审核文件(2)监理工作报告(3)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处理6、声像材料监理工作声像材料9.3文档管理计算机管理系统建立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信息关系流程图如下图:-63-

57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单位施工单位单位监理单位单位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建筑材料市场表示系统外部参建各方信息关系流程图勘察设计单位单位政府相关管理部门9.4文件信息流管理系统工程监理信息整理系统由总监理工程师控制,并指定专业人员进行信息数据的处理,将其分类,并录入到建立好的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9.5文件资料归档系统建立信息统一存储的数据库,把各类数据以文件的形式有机地组织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信息数据库。每月27日核准工程量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工程量汇总工程量计算工程量比较工程款计算工程进度报告工程款支付证书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监理项目部数据库25日交每月27日核准工程款支付证书信息的存储流程图-63-

589.6现场记录的内容、职责和审核信息收集建设工程的信息收集由介入阶段不同,决定收集的内容。监理单位介入的阶段有:项目决策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施工投标阶段、项目施工阶段等多个阶段。各不同阶段,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内容也不尽相同,因此收集信息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于本工程,施工阶段的信息是我们控制的重点,需要对施工信息标准化、规范化。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监理部发出的文件要求及相关资料完善规范的规定执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一律返回重做。具体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施工准备期施工准备期指从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到项目开工这个阶段,在施工招投标阶段监理未介入时,本阶段是施工阶段监理信息收集的关键阶段,我项目部将从以下几点入手收集信息:①监理规划,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特别要掌握结构特点,掌握工程难点、要点、特点,掌握本工程的工艺流程特点、设备特点,了解工程预算体系(按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分解),了解施工合同。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组成,进场人员资质;进场设备的规格型号、保修记录;施工场地的准备情况;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工程的技术方案,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图表;进场材料、构件管理制度;安全保安措施;数据和信息管理制度;检测和检验、试验程序和设备;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资质等施工单位信息。③建设工程场地的地质、水文、测量、气象数据;地上、地下管线,地下洞室,地上原有建筑物及周围建筑物、树木、道路;建筑路线,标高、坐标;水、电、气管道的引入标志;地质勘察报告、地形测量图及标桩等环境信息。④施工图的会审和交底记录;开工的监理交底记录;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项目监理部要求进行修改的情况;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及实际准备情况。⑤本工程需遵循的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有关质量检验、控制的技术法规和质量验收标准。-63-

59在施工准备期,信息的来源较多、较杂,由于参建各方相互了解还不够,信息渠道没有及时建立,或其不够完善,收集有一定的困难。因此,更应该组建工程信息合理的流程,确定合理的信息源,规范各方的信息行为,建立必要的信息秩序。2)施工实施期施工实施期,信息来源相对比较稳定,主要是施工过程中随工程进展产生的数据,由施工单位层层收集上来,比较单一,容易实现规范化。目前,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阶段信息收集和整理有明确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程序,随着建设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管理,相对容易实现信息管理的规范化,关键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信息形式上和汇总上要统一。因此,统一建设各方的信息格式,实现标准化、代码化、规范化是本工程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施工实施期收集的信息应该分类并由专门的部门或专人分级管理,我项目监理部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信息:①施工单位人员、设备、水、电、气等能源的动态信息。②施工期气象的中长期趋势及同期历史数据,每天不同时段动态信息,特别在气候对施工质量影响较大的情况下,更要加强收集气象数据。③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等工程物资的进场、加工、保管、使用等信息。④项目经理部管理程序;质量、进度、投资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措施;数据采集来源及采集、处理、存储、传递方式;工序间交接制度;事故处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执行的情况;工地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等。⑤施工中需要执行的国家和地方规范、规程、标准;施工合同执行情况;⑥施工中发生的工程数据,如地基验槽及处理记录,工序间交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等。⑦建筑材料必试项目有关信息;如钢管、水泥、砂石、钢筋、外加剂、砼、防水材料、回填土等。⑧设备安装的试运行和测试项目有关信息;管道通水、水压试验、气压试验等。⑨施工索赔相关信息;索赔程序,索赔依据,索赔处理意见等。3)竣工保修期-63-

60竣工保修期信息是建立在施工期日常信息积累基础上,传统工程管理和现代工程管理最大的区别在于传统工程管理不重视信息的收集和规范化,数据不能及时收集整理,往往采取事后补填或做“假数据”应付了事。本工程管理则要求数据实时记录,真实反映施工过程,真正做到积累在平时,竣工保修期只是建设各方最后的汇总和总结。该阶段要收集的信息有:①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如: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开工审批文件等。②监理文件,如: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有关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相关记录、监理工作总结以及监理过程中各种控制和审批文件等。③施工资料:所有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文件资料均收集,包括施工质量评定表、工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④竣工图:竣工图的收集与绘制按竣工资料管理办法进行。⑤竣工验收资料:如工程竣工总结、竣工验收备案表、电子档案等。在竣工保修期,我项目监理部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及《广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接收内容、组卷、移交暂行规定(修订)》(2011年11月)收集监理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全部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归类整理。9.7现场指令、通知、报告内容和程序工程施工所发生的现场指令、通知、报告等由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签发保存,统一上传到信息管理系统。十、监理设施五座以上小汽车1辆,监理办公室一间,电脑四套,资料柜一套,施工现场监理部用房60m2,电脑一台,常用简易测量工具1套。十一、安全文明施工监督11.1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目标施工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是监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实现工程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的重要保证。监理必须认真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承包人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及政府有关安全作业规程,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大于天”的责任感,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贯彻于工程建设的始终,务必达到安全生产监督目标:杜绝发生人员死亡或重伤事故,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轻伤和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就医,主要生产设备不发生重大损毁。-63-

6111.2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管理体系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总负责,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其专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监理员开展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监理员落实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现场监理工作,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工序或专项工程进行旁站监理11.3安全管理制度1、审核、审批制度(1)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承包人制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及支付申请。(2)检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及完善情况,督促其落实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3)审查承包人资质和生产许可证的合法有效性;审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合法有效性。2、现场巡视、检查、验收制度(1)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填写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承包人作出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承包人立即暂停施工,并上报至发包人;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暂停施工的,应及时报告至有关主管部门。-63-

62(2)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巡查或抽查的方式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对于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应组织召开施工现场安全问题专题会研究解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工序或专项工程的巡视、旁站值班。(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按照有关规范落实。(5)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自查工作,要求其根据已批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人员演练,对其自查工作和演练情况进行抽查。(6)要求承包人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拟进场的机械设备提供出厂合格证及安全性能说明文件。3、督促整改制度(1)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并作出书面备案;情况严重的,责令承包人立即暂停施工,并上报至发包人;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暂停施工的,应及时报告至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承包人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的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或复工令。(2)应将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4、会议制度(1)工地例会中,应包括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检查、总结上次会议中提交的安全生产方面问题的处理情况。(2)根据工地需要,可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安全专题会议。(3)会议纪要有监理人负责起草,并经参会各方代表会签。11.4安全监督的主要方法与措施施工安全与卫生必须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工部分)(2010版)、《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DL5061-19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9-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401-2007)等强制性规定条文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暂行)》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1)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的有关约定,协助发包人进行施工安全的检查、监督。(2)工程开工前,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审查。-63-

63(3)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执行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施工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时,应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若承包人延误或拒绝整改时,监理部可责令其停工。当监理部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指示承包人停工,做好防患措施,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如有必要,应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4)当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时,协助发包人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5)协助发包人在每年汛期对承包人的度汛方案及防汛预案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6)对施工总体布置、作业人员劳动保护、设备运行情况、用电线路、道路交通情况及其作业环境,特别是高空作业和特种工种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制止一切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行为,防范事故发生,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7)检查生活区的安全保卫、防火工作以及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8)定期(一般一个月)向发包人报告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并定期编制安全统计报表和文明施工工作总结。11.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1)安全管理检查(1)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等情况;(2)施工现场是否配备专职安全员,检查“三类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3)审核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及安全资金使用计划;(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编制、审批及实施情况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安全;(5)审核施工单位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记录及整改落实情况;(6)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考核制度情况,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时,对作业人员是否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7)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人员、材料是否落实到位;(8)审核“三类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隐患排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培训制度等执行情况;(9)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是否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63-

64(10)核查其他与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安全措施等;2)文明施工检查(1)施工现场围挡管理是否到位、施工道路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处理;(2)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放置是否到位;(3)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设施是否到位;(4)核查其他与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安全措施等;3)基坑工程安全检查(1)基坑是否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批到位,安全应急方案是否完整;(2)审核基坑放坡安全情况、基坑内及基坑周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情况;(3)按照要求进行基坑工程安全监测,基边荷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是否采取有效的降排水等措施及排水是否及时;(5)核查其他与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安全措施等;4)施工用电安全检查;(1)防护设施是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现场照明是否安全安全规范要求进行设置使用;(2)核查其他与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安全措施等;5)施工机具安全检查;6)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符合性检查。施工支护、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和文明施工等情况;7)其它有关工程安全生产事项,具体参见《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暂行)》通知有关内容进行。11.6安全危险源控制点1)进入工地道路窄,工程材料采购运输安装;2)本工程在建设期间临时用电;3)本工程在建设期间基坑开挖边坡;4)本工程在建设期间施工机械设备运行;5)本工程在建设期间防火;6)本工程在建设期间施工。-63-

6511.7安全事故的报告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上报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尽快以文件形式报告发包人,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事故情况综述。2)事故调查分析。3)监理意见。4)今后防范措施。十二、环境保护方法与措施施工环境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必须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工部分)(2010版)第一篇《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L45-2006)中第“1.0.6”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中“6.2.1”、“6.2.2”、“6.2.4”、“6.2.5”、“6.2.6”、“6.2.7”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3.1.1”等强制性规定进行监督检查。(1)工程项目开工前,督促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编制施工环境管理和保护方案,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应督促承包人避免对施工区域的植物和建筑物等的破坏。(3)应要求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中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尽量避免对植被的破坏并对受到破坏的植被及时采取恢复措施。(4)应督促承包人严格按照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处理和利用废渣,防止任意弃渣造成环境污染、影响河道行洪能力和其他承包人的施工。(5)应督促承包人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废油的控制,并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6)应要求承包人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应有序放置。(7)工程完工后,应督促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理场地,做好环境恢复。-63-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大家都在看
近期热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