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产技术矿山测量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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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产技术矿山测量规程第十五章总则15.0.1矿山测量是矿山生产建设中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是正确指导生产,监督资源合理开采,进行科学管理,实现矿山生产技术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矿山必须加强测量工作及其业务技术管理,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和仪器。15.0.2矿山测量工作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建立足够精度的矿区基本控制网及建立满足井下(或露采)生产所需的测量控制系统;2、测绘矿区地形图及矿界;3、进行地上、地下各种工程的施工、竣工测量;4、填绘反映矿山生产现状的各种采掘(剥)工程图和专用图;5、验收采掘(剥)工程量和质量;6、开展岩层移动、地压、边坡滑动及建(构)筑物变形等的观测研究。15.0.3矿山必须遵照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测绘许可证试行条例》的规定,申请办理和取得“测绘许可证”。在矿山测绘活动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绘法规和本《规程》的规定,认真开展测量工作的全面质量管理,切实保证测绘质量。15.0.4矿区基本控制测量、坐标系统改算、矿井联系测量、重要贯通测量、岩层移动观测等重大测量项目,均应编制技术设计与技术总结报告。15.0.5测量成果的精度评定以中误差为标准,当观测误差的观测值本身大小有关时,应同时用相对误差来评定观察结果的质量。允许误差(限差)一般采用中误差的二倍值(接近限差的应是少数)。小型矿山和次要工程,可采用中误差的三倍值。15.0.6在测量实践中,应经常对实测成果进行各项精度的评定和分析,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以求得各种测绘误差的基本参数。15.0.7建立测绘仪器的管理与使用制度,并定期检校,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在进行重要测量工作前,还应按检校规定作必要项目的检验和校正。因正常磨损,自然老化等原因,致使仪器达不到精度要求时,应予降低使用或申请报废。15.0.8对各项工程的测设标定,必须以审批的设计为依据。用于测设标定的测量控制点及其成果,应认真检查核对。重要工程测量必须对计算的标定数据和标定位置进行复核。15.0.9外业测量记录和内业计算资料必须经过严格检查。提交使用和呈报的测绘资料均应通过审核。15.0.10矿山测绘资料必须系统整理编录,并按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归档和提供使用。15.0.11为加强矿山测量工作的管理,矿山应建立、生产测量的规章制度和测绘操作规程,实现测绘工作及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

115.0.12随着测绘科学技术的发展,在测量和制图方面应尽量采用新仪器、新技术、新方法及电子计算机技术。15.0.13本《规程》对测量精度与作业要求未做出规定的,矿山应参照《有色金属矿山测量手册》执行。第十六章矿区基本测绘第一节一般规定16.1.1矿山均必须首先建立矿区统一的基本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16.1.2一个矿区的井上、井下基本控制,必须采用统一的平面作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有条件的矿山应尽量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16.1.3生产矿山的基本控制网原则上采用勘探时期的坐标和高程基准。当此基准是假定坐标和高程系时,应尽量与国家相应等级的三角点和水准点进行联测。第二节矿区基本控制网的联测和改建16.2.1矿区基本平面控制网的联测,应符合下列要求:1、用作起算数据的成果,能保证经过加密和扩展后的5″小三角相邻点的点位中误差、及最弱边相对中误差,均符合本《规程》规定的要求;2、为考虑矿山生产建设发展需要,对所用起算数据的精度,还应有适当的储备;3、所利用的网点,必须首先于实地调查核实,确认其可靠性,点位便于加密和扩展,标石稳固,保存良好,标志易于辨认。16.2.2矿区基本控制网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改建:1、点位标石大不分被破坏,难以补建;2、一个矿区内坐标系统不统一;3、与矿山整体规划、矿区定点划界、环境治理、地籍管理等要求不相符;4、等级或精度偏低;5、已有测量资料不齐全,无法与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6、控制面积过小;7、发现原网有错误。16.2.3改建、联测工作应根据情况采用以下方式:1、重新全面布网;2、以新网内高一级的三角点为控制,将旧网点联测为新网的加密网点;3、选取旧网中某些可靠的三角点,纳入作为新网中相应等级的点;4、当旧网距新网较远和新网精度不足以控制旧网的改建时,可联测旧网中一点的坐标及一边的坐标方位角,必要时重量起算边,将旧网改建为新网坐标系之独立网。

216.2.4联测换算的要求:四等以上(含四等)的基本控制网,应尽量选取多个重合点进行联测,并按最小二乘法原理求出精确的新旧换算元素。当受客观条件限制,只有两、三个重合点时,可采用简化方法求算,取其平均值作为换算元素。16.2.5换算成果及同轴技术处理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矿区原有基本控制网点,按换算元素一次性改算完毕;2、矿区原有坐标系统的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原图或底图)应以图幅为单位一次性地全部改标出新坐标方格网线;3、井下(或露采区)控制成果的改算和测量图的方格网改绘,可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区别情况分区分期进行技术处理。16.2.6矿区高程系统的改算,应以相应等级的水准测量方法和精度要求,联测不少于三个可靠的高一级水准网点,求出两个高程系统间的相差值(最或是值),作为矿区高程的改正常数。16.2.7矿山测和资料中若有两种坐标系的成果在同一表册或文字资料中出现,或在同在图纸中同时标绘有两种坐标系的方格网时,必须分别做出不同的标注和必要的说明。第三节矿区平面控制测量16.3.1矿区平面控制网应采用高斯正形投影,按3°(或1.5°)分带计算其平面直角坐标。当控制网边长变形每公里大于5厘米时,可用选择“抵偿面”的方法限制长度变形。小型矿山,当采用独立平面控制系统时,可将控制测量观测结果投影在某一平面上直接进行平差和计算其平面直角坐标。16.3.2矿区首级控制网的布设范围和等级的选择,必须适当考虑矿区发展的远景。加密网以满足当前生产建设的需要为主。16.3.3矿区基本控制网的布设,应从整体到局部分级布网,逐级控制,首级控制网的三角形应近似等边;一般三角形内角不应小于30°,特殊情况下个别角亦不应小于25°。当采用插网、插点或导线加忙时,可越级布设。但5″和10″小三角应布设成近于直伸形的线形锁。16.3.4矿区各等级三角网(锁)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6-1的规定。表16-1三角网(锁)主要技术规格与精度要求等级平均边长(KM)侧角中误差起始边边长相对中误差最弱边长相对中误差三角形最大闭合差边长范围(KM)首级加密二等±1〞1/120000±3.5〞三等5/3-7±1.8〞1/1500001/1200001/80000±7〞四等2/1-3±2.5〞1/1000001/800001/40000±9〞5〞1/0.5-1.5±5〞1/500001/400001/20000±15〞10〞0.5/0.3-0.7±10〞1/200001/10000±30〞16.3.5三角网(锁)的起始边边长,应尽量采用相应精度的电磁波测距仪测定;小三角网(锁)的起始边,也可用经过检定的钢尺直接丈量测定。16.3.6当矿区首级控制采用导线形式时,应满足下列要求:1、导线应尽可能布设成直伸形,相邻边长不宜相差太大;

32、导线布设的要求应满足表16-2规定;3、当附合导线长度超过规定时,宜布设成结点网形;高级点与结点间和结点与结点间的路线长度,不应大于表16-2规定长度的0.7倍。表16-2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等级附和导线长度(KM)平均边长(M)往返丈量边长相对误差测角中误差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水平角测回数方位角闭合差(")JJ三等±1.8〞9±3四等±2.5〞6±55“2.42001/20000±5〞1/1000024±1010“1.21001/10000±10〞1/500012±20注:n-测点16.3.7水平角观测应选择在大气稳定和成象清晰的条件下进行,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16.3.8归心元素的测定可参照国家三角测量规范进行。16.3.9各等级三角网(锁)水平角按方向观测法,其测回数及观测各项限差规定如表16-3。表16-3水平角测回数及观测限差的规定等级观测仪器型号测回数光学测微器两次重合读数差(〞)半测回归零差(〞)一测回内两倍照准差2C变动范围(〞)化归同一方向后同一方向值各测回互差(〞)三角形最大闭合差(〞)测角中误差(〞)三等J91696±7±1.8J1238139四等J61696±9±2.5J9381395〞J33121812±15±5J6181810〞J23121812±30±10

4J32424注:(1)当照准点方向的垂直角超过±3°时,该方向的2C较差可按同一观测时间段内的相邻测回进行比较,其差值仍按上表规定,按此法比较应在手薄中注明;(2)三角形的最大闭合差个数,在一个三角网(锁)中只能是极个别的。各等级导线水平角的观测,当只有两个方向时,宜按左、右角观测(多于两个方向时,仍按方向法观测)。在总测回数中应以奇数测回和偶数测回(各为总测回数的一半)分别观测但线前进方向的左角和右角。观测右角时仍以左角起始方向为准变换度盘位置,左角和右角分别取中数后,按[左角]中+[右角]中-360°=△,所计算的△值限差不应超过限值规定。16.3.10水平角观测误差不符合要求时,应在原来度盘位置上进行重测,重测原则按下列规定进行:1、2C较差或各测回互差超限时,应重测超限方向并联测零方向;因测回互差超限重测时,除明显孤值外,原则上应重测观测结果中最大和最小值的测回;2、零方向的2C互差,或下半测回的归零差超限,该测回应重测;3、一测回中重测方向数超过本站所测方向总数的1/3时(包括观测三个方向有一个方向重测),该测回应重测;4、每测站基本测回重测的方向测回数超过本站全部总测回数的1/3(重测的不完整测回不计入重测测回数)或边角校验超限时,则该站应全部重测;5、因三角形闭合差、极条件、基线条件、方位角条件自由项超限而重测时,应进行认真分析后择取有关测站整站重测。16.3.11外业观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和检查验算观测成果是否满足各项限差要求,确认全部符合规定后,方可提交内业投入计算。并检验以下项目:1、三角网(锁)测角中误差;2、导线(网)测角中误差(可按左、右角观测值或方位角闭合差求得);3、圆周角闭合条件自由项的限值;4、三角网极条件(边长条件)自由项的限值;5、基线条件(起始边条件)自由项的限值;6、方位角条件自由项的限值。16.3.12三、四等三角网的方向观测值应进行高斯投影的方向改化,以及距离的改化。16.3.13平差计算应根据布网形式合理选择平差方法,要求如下:1、三、四等三角网的计算£¬应按最小二乘法原理采用条件观测平差或间接观测平差;2、5″、10″小三角及以下控制网计算,可采用简化方法平差和近似方法估算其精度。16.3.14平差计算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1、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平差计算时,对数据及数据输入应仔细核对,打印出的成果进行校验,编制的成果资料中注明所使用的语言、程序号及上机机型,成果中有代码的说明其含义;2、不用电子计算机平差计算时,应由二人各自独立计算一份平差计算成果进行核对;

53、平差计算成果应有点的坐标值、方位角、边长、精度评定统计等数据。第四节电磁波测距16.4.1电磁波测距仪按测程划分为:短程(3公里以内)、中程(3~15公里)、远程(15公里以上)三类。按精度(按1公里测距中误差mD计),划分为三级:一级:mD<5毫米;二级:5毫米≤mD≤10毫米;三级:10毫米<mD≤20毫米。本节的规定,适用于中、短程电磁波测距仪作业。16.4.2应定期或作作业前对测距仪及其附件按规定项目作全面检验和校正。16.4.3测距仪的测距边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测距边的边长应尽量选在仪器最佳测距量程范围内;2、测距边两端点的高差不宜过大,以减少倾斜改正误差;3、测线通视良好;4、测线应避免通过发热体(如散热塔、烟囱等)、及较宽水面(如湖泊、大河等);5、测站应避开受电磁场干扰的地方,若测线与高压输电线平行时,则测线应和高压线5米以外;6、选择测距边时应避免视线背景部分(镜站一端的后边)有强光源和强反光物体;7、测距视线离地面或距障碍物高度应在1.3米以上;8、在两端点量测的气象数据,应有较好的代表性。16.4.4测距仪测距应选择在大气稳定、成象清晰、信号传播稳定的气象条件下进行。如遭大风或大气流影响严重时,应关机停止观测。16.4.5测距仪测距时应严格按作业要求进行。16.4.6电磁波测距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三、四等网的起始边或边长,使用一级或二级测距仪测定,每边同时段往和返的测回数各不得少于四测回(照准目标一次读数四次为一测回),或用不同时段(上午、下午和不同的白天)代替往返测;2、5″、10″小三角边长测回,可只作一个时间段的往测,用一级或二级测距仪测定时,每边为二测回,用三级测距仪测定时,为四测回;3、等外边的测定,可根据测距仪的精度和稳定性情况采用同时段往返测观测或单向观测,总测回数均不得少于二测回;4、测距仪测定边长时,可分段进行观测;在干扰因素较大的地区测距时,应进行往返观测;5、当观测数据出现分群时,应增加测回数,增加的测回数,不应少于总测回数的0.5倍;6、两个时间段观测时,宜选择不同时间进行,如上午、下午,或白天、黄昏时分别观测;7、观测数据的取用,必须是整测回、同人次。

616.4.7电磁波测距仪观测结果的各项限差,应满足表16-4的要求。表16-4电磁波测距的各项限差要求仪器精度级别同一测回读数间的较差值(mm)单程测回间的较差限值(mm)往返或不同时间段较差极限(mm)一级57(a+b×D)二级1015(a+b×D)三级2030(a+b×D)注:往返测较差必须将斜距化算到同一水平面上方可进行比较。16.4.8电磁波测距两端点的高差不宜过大。当采用等级水准测量测定的两端点高差进行改正时,则一般可不受限制;当采用观测的垂直角进行改正时,则两端点高差(h)不得超过下式计算的限值:h≤×10(米)式中:S—实测边长,米;T—测距边要求的相对中误差分母的数值。16.4.9电磁波测距边采用三角高程测定的高差进行倾斜改正时,必须进行对观测,其往返观测的高差较差(δh)的限值,不应超过下式的规定:δh<0.1×S×10(米)式中:S—测距边斜距,米。16.4.10采用垂直角直接计算平距时,垂直角测角中误差要求按下式计算:m″=式中:ma″—单程观测时所需垂直角测角中误差;ρ″—206262″;α—垂直角;T—测距边要求的相对中误差分母的数值。以上式计算的垂直角测角中误差为引数,其观测方法及测回数,应符合表16-5的规定。表16-5测距边垂直角观测方法及测回数观测方法测角中误差及仪器小于以上JJJJ中丝法2121三丝法111116.4.11各项修正值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71、经过气象、加常数、乘常数(必要时应顾及周期误差)修正后的斜距,才能化算为水平距离;2、上述的气象修正和加常数修正两项,可按不同的测边精度要求和测距仪的性能,在仪器中预置或手算;3、若进行偏心设站时,则还应对水平距离进行归心修正;4、如果还必须对斜距加入精测频率修正值,则需在计算加乘常数之前先进行此项修正。16.4.12测距边应进行下列计算:1、斜距化算为水平距离;2、水平距离归算到参考椭球面上的长度;3、椭球面上的长度再归算到高斯平面上的长度。16.4.13测距边的对向观测或单向观测,均必须对观测精度和边长精度进行评定。对向观测的边长精度评定包括:一次测量的观测值中误差;对向观测值的平均值中误差;边长相对中误差。单向观测边长的精度评定,一般可根据测距误差源的大小估算测距精度。第五节矿区高程控制测量16.5.1一时难以联测的新建矿山,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允许暂时采用假定高程,但应在新区适当位置建立假定高程的“水准原点”和“辅助水准原点”各一个,以利后续的联测。16.5.2矿区的高程控制测量分为:1、水准测量:主要用于建立矿区的基本高程控制。2、三角高程测量:主要用于山地的高程控制和矿区各等级平面控制网点的高程测定。也可采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代替局部的水准测量。16.5.3水准网的布设应与矿区相适应,首级网应布设成闭会环线。加密时可布设为附合路线、结点网、或闭合环。特殊困难的情况下,才允许布设水准支线。16.5.4三、四等水准网点和重要的水准基点,均应埋置永久性固定标石。16.5.5水准观测必须在标石稳定(埋没一周后)进行。水准观测前,应对水准仪和水准标尺进行检校,并达到如下指标:1、仪器视准轴与水准管轴在铅垂面上投影的夹角(i):①S1型仪器,不得超过15″;②S3型仪器,不得超过20″;③S10型仪器,不得超过30″。2、一根标尺上的米间隔平均真长与名义长之差:①因瓦水准尺,不得超过±0.15毫米;②区格式普通木质双面水准尺,不得超过±0.5毫米。16.5.6各等级水准测量路线的长度,不应超过表16-6的规定。表16-6各等级水准路线设计规格等级水准路线长度(公里)

8闭合环线周长或附合于高级点间的路线长度结点之间或结点与一级点间路线长度支线水准路线长度三等453012四等15105等外1063注:①水准路线中水准点的距离(即区段或测段长度),一般为1至3公里;②在困难条件下,引测矿区或测区起算高程点的支线水准路线,可放长相应等级的40%。16.5.7水准测量的观测结果凡超出规定限差要求的,均必须进行重测。16.5.8三角高程测量分为两级:I经起迄于四等水准联测的高程点上,一般沿各等级三角点和小三角点布设;Ⅱ经附合在I级线路点上,一般沿图根控制点布设。16.5.9I级起闭点间,单一路线的间隔边数不应超过表16-7的规定。表16-7三角高程起算点的间隔边数等高距平均边长(公里)平差后三角点高程起中误差(米)0.20.5123451米16141042±0.052米1610643±0.105米161086±0.25注:三角高程路线的边数超过规定时,应布设成结点网。16.5.10三角高程路线应尽量选择路线最短和由近似相等的短边组成。凡组成三角高程路线上的各边均应进行对向观测。16.5.11三角高程计算,应按组成的高程网或结点等,用等权代替法、逐渐趋近法、多边形法等方法进行平差计算。单一路线高程闭合差可按边长比例进行配赋。平差计算后,应作有关精度评定。第六节矿区地形测绘16.6.1矿区地形图的基本比例尺一般为1:500,1:1000,1:2000,1:5000。矿山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生产需要,选用其中的一种或二种比例尺进行测绘。亦可利用较大比例尺地形图进行缩小编绘,但不得采用放大编制。16.6.2地形测图可采用大平板测绘法,经纬仪小平板联合测绘法,摄影测量法;当地形简单、范围不大时,也可采用经纬仪野外测记室内成图法,但外业一定要绘制草图。16.6.3图根点的加密方法,可采用测角图根三角锁(网),经纬仪图根导线(包括量距导线和各种精密视距导线),以及测角会点等方法进行。16.6.4

9图根点的密度应根据测图比例尺、地形条件和满足一般的施工测量确定,保证有足够的点数,个别地方图根点密度仍不够时,可布设一条边的支导线。16.6.5图根三角锁(网)的求距角一般不应小于30°,特殊情况下个别图形的传距角也不应小于20°。线形三角锁的三角形个数不应超过12个。16.6.6采用单三角形,前、侧、后方交会法测定时,其交会角均不应小于30°和不应大于150°。16.6.7凡组成三角高程路线各边的垂直角,均应对向观测。16.6.8采用航空摄影测量像片成图时,其外业调绘和内业成图要求,按国家现行的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和内业规范的规定执行。16.6.9地形点间距和碎部点视距最大长度的要求,不应超过表16-8的规定。表16-8地形点间距和碎部点视距的最大长度比例尺地形点最大间距(米)最大视距长度(米)主要地物点地形及次要地物点1:50015601001:1000301001501:2000502002501:5000100300350注:垂直角超过±10°时,视距长度应适当缩短。16.6.10矿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均应进行测绘。房屋一般以墙角为准,图上区别建筑材料和质量分类,并注记层次。独立地物能依比例尺绘出的应实测外廓填绘符合,不能依比例尺绘出的应准确测绘其定位点和定位线。16.6.11厂矿、居民地、独立物、管线、车间、机关、学校、医院、山岭、河流、境界、植被、矿井(坑口)、废石场等的测绘,均应按现有名称做出注记。16.6.12地貌以等高线表示为主,当首曲线不能显示地貌特征时,可测绘1/2基本等高线的间曲线。山顶、鞍部、凹地等不明显处的等高线上,应加绘示坡线。在地面倾斜变换处及建(构)筑物处,或空旷地,图上应测有高程注记点。16.6.13计曲线上的高程注明:其字头朝向高处,不得倒置,每一计曲线上应注明高程,整齐向上排列。16.6.14地形图接边误差超过限差时,应到实地检查纠正。16.6.15地形图的修测一般不宜在原测绘的原图或薄膜图上进行,应另用图纸进行测绘后再进行套描成图。16.6.16当一幅图的地形变化面积超过1/2时,或图幅内的修测内容较多,应全幅图重测。

10第十七章矿山境界测量第一节矿区矿界测量17.1.1矿区矿界具有法律的采矿权属功能。因此,矿界测量工作,必须遵照依法划定的矿区范围图及其文件进行实地测设和标桩。17.1.2矿界放样测量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建立矿界放样控制;2、测设矿界标桩点位;3、矿界碑石埋置;4、矿界碑石位置测定;5、编制矿界测量资料。17.1.3矿界桩址位置的放样测设,其平面坐标值与法定值之差不应大于±0.5米。17.1.4界桩碑石和标志,应按国家确定的规格和要求预制埋设。17.1.5碑石埋置后,必须做好碑石位置的点志记图。17.1.6矿界界碑设置和最后点位的实际坐标测定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呈报。17.1.7矿界定点划界资料,界桩设置资料,矿界测量资料等,经系统整理后归单位技术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作为永久性的矿界法律文件保存。第二节矿区地籍测量17.2.1矿区地籍测量是对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与利用及其上的附着物(如房屋、植被及其它设施等)位置、数量、质量、归属等基本状况进行的测绘工作。17.2.2地籍测量的内容,主要包括地籍元素和必要的要素,以及少量的主要部位的高程点。一般不标绘等高线。17.2.3地籍测量对外业和内业的要求,可按照国家测绘总局颁发的《地籍测量规范》进行。17.2.4编制的地籍薄册,是地籍元素的登记册。登记的内容通常有:地界点号、地界点坐标、地块号、归属地块面积、土地使用情况、建筑物占有土地面积等。第十八章矿区地面工程测量18.0.1矿区地面工程主要有:铁路、公路、桥梁、架空输电线路、工业厂房、工业烟囱、大宗设备安装、高压水池、高架矿仓、高层铁架(塔)、卷扬机斜坡道、架空索道、自流或压力管线、地下电缆线、水库(坝)、尾矿库(坝)、地质勘探以及民用建筑等等。18.0.2施工控制网的敷设应与工程相适应£¬其精度可根据工程设计和施工误差的限差要求确定。18.0.3施工测量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11、按设计和施工要求测设标定各工序的施工中心线和点的准确位置¼°标高,作为施工的基本依据;2、施工过程中经常进行施工检查测量,及时就施工偏差进行纠偏指导;3、工程竣工后检查关键部位的实际点位和高度、中心线、相关规格尺寸、垂直度、斜坡度、水平度等,并进行竣工测量。18.0.4用于放样标定的测量控制点和计算的放样标定资料应进行检查核对。重要工程的施工测量及资料,必须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施测和计算。18.0.5凡属隐蔽工程,必须做好施工测量记录,测定隐蔽部分主要拐点的坐标,建立隐蔽工程测量资料。18.0.6重要工程应定期进行沉降变形观测。第十九章矿井工程测量第一节近井点和高程基点的建立19.1.1近井点和井口高程基点是进行矿井工程测量的重要基准点,建立时应遵守下列原则:1、选择在能长期保存不受开采和其他影响便于观测的地点;2、近井点到井口之间的距离尽量缩短,其间的连接导线边数不应超过三条;3、每一井口至少应建立一个近井点和两个水准高程基准点;4、近井点应在矿区首级控制网的基础上建立,其精度要求与加密控制网精度相同。19.1.2为了满足井巷贯通测量的精度要求,多井口的近井点应统一规划,合理布设,尽可能使各近井点位于同一个三角网或导线网中,并使相邻井口的近井点构成三角网中的一条边,或力求其间的间隔边数最少。19.1.3由近井点向井口定向连接点连测时,应按5″或10″级的闭合导线或复成支导线施测。19.1.4井口高程基准点的高程,从附近的矿区三、四等水准网点按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测定。第二节建井测量19.2.1建井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测量标定工作,应以井筒十字中心线基点和井口水准基点为依据。19.2.2井筒中心点的平面坐标和井筒的十字中心线的坐标方位角按设计数字标定,其实测与设计的允许误差不得超过表19-1的规定。表19-1标定允许偏差要求标定条件实测与设计的允许偏差十字中心线垂直程度的偏差井筒中心(米)井口标高(米)主中心线方位角

12与井筒有关的井巷工程和建筑物尚未施工时±0.5±0.1±3′00″±30″与井筒有关的井巷工程和建筑物已经施工时±0.1±0.05±1′30″±30″19.2.3井筒正字中心线的基点应按下列要求埋设:1、十字中心线的基点布设在井筒四侧,每个方向不应少于三个点;2、点间距离不得小于20米,离井口最近的十字中心线基点,距井口边缘不小于15米;用沉井法和冻结法施工的井筒不应小于30米;3、每条十字中心线上至少有一个点能直接瞄视天轮平台,且视线倾角应小于45°。19.2.4井筒掘砌施工以悬挂的井筒十字中心线垂线为依据,垂球线的位置应离砌碹后的井壁0.1~0.3米。19.2.5下放垂线的数目和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圆形井筒,应下放井筒中心垂线指导掘进。为了指导砌壁、预留梁窝和检查井壁的竖直程度,还需下放边垂线,其数目视井筒大小和施工要求而定;2、方形井筒,在井筒四个角上下放四条边垂线;3、椭圆形井筒,在长轴和短轴端点各设一边垂线。19.2.6用激光指向仪指导进时,应经常检查仪器光束方向的正确性。19.2.7在井筒掘砌过程中,应沿井筒十字中心线方向每隔5~10米检查和测量井壁实际位置,并绘制纵、横断面图。19.2.8井筒砌壁时,应根据井筒十字中心垂线或边垂线检查模板和预留梁窝的平面位置,并用牌子线和钢尺检查模板托盘和预留梁窝的标高。同层各梁窝的水平度,可用连通水准器方法标定。19.2.9安装罐梁和罐道时,垂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垂线的布置应能满足主梁和其他峒室设备的安装;2、垂线距主梁或罐道的边缘为60~100毫米,同一垂线点两次标定之差不得大于±2毫米;3、各垂线间不同水平的距离之差不得大于±2毫米。19.2.10安装第一层罐道梁(基准梁)时,应进行下列测量工作:1、用水准仪测量每根罐梁的高程和水平;2、检查井筒十字中心线距罐道中心位置的距离,和各梁间的水平间距;罐道梁的实际平面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差:安装金属罐道不应大于±5毫米;安装木罐道不应大于±15毫米。罐道梁两端的高差不应大于罐道梁长度的1/500。19.2.11井架安装:斜撑支座中心的实际平面位置与设计位置之差不应大于±15毫米;高程以满足二次灌浆的高度为准。19.2.12提升绞车的提升中心线和绞车准轴中心线应标定于机房内四壁墙上(比绞车稍高的地方),其两次标定的互差不应大于±3毫米。19.2.13提升系统安装竣工后,应对整个提升系统进行全面的测量和检查。19.2.14井筒掘至马头门时,应在井盖上沿主十字中心线放下两条边垂线和牌子线标定出马头门的中、腰线和拱基线,其标定误差;中心线位置误差不应大于±30毫米;高程位置误差不应大于±50毫米;方位角误差不应大于±30′。装载峒室施工测量同此法。

1319.2.15马头门15米以内的掘进方向可根据井筒内的垂线采用瞄直法指导;15~50米以内的应进行简易测量指导;50米以外则应根据本《规程》有关规定进行联系测量指导。19.2.16延深井筒的中心和十字中心线的方向应与原井筒的实测值一致。19.2.17往岩柱下延深井筒中心和十字中心线时,导线测量应独立进行两次,终点的位置误差不应大于±20毫米,取其平均值作为标定的依据。两次标定的井筒中心点之差不应大于40毫米,取其平均值作为延深井筒的中心点;两次标定主十字中心线的方向较差不应大于2′,其标定结果与诗集英雄无用武之地偏差不应大于1′。19.2.18自下而上延深井筒时,井筒中心点和十字中心线可分别设在打反井的水平巷道底板上和顶板上。当工作面向上掘进5~10米时,应将十字中心线向上移设一次,其投点误差不应大于±5毫米。第三节矿井联系测量19.3.1为建立地面与井下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应进行矿井联系测量。联系测量至少应独立进行两次,其互差未超限时,取用加权平均值或算术平均值作为定向测量的最终成果。19.3.2在进行联系测量前,必须制定测量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在井口附近建立近井点、水准基点和连接导线点。在定向水平(阶段)埋设不少于三个永久导线点和两个水准基点。19.3.3通过斜井或平峒的联系测量,井下导线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可由近井点采用经纬仪导线、三角高程或水准测量的方法直接进行联测。19.3.4采用几何定向测量方法时,由近井点推算至井下起始边方位角的两次独立定向结果互差为:一井定向不得大于2′;两井定向不得大于1′,在满足采矿工程需要的前提下,视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井田一翼长度小于300米的小矿井,两次独立定向结果的互差可适当放宽至10′。19.3.5使用陀螺经纬仪定向时,须用一次定向中误差小于±60″的仪器进行。井下陀螺定向边坐标方位角对测定仪器常数的已知边其中误差应小于±30″。19.3.6在进行联系测量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来确保人身和仪器设备的安全,并由一名测量负责人全面指挥,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作业。19.3.7当垂球线摆动很小时(投点线量误差小于0.7毫米),几何定向投点可采用单重稳定投点法。19.3.8当垂球线摆幅较大时,可采用标尺法、定点盘法和其他方法确定钢丝稳定的位置。采用标尺或定点盘法定位时,应按垂球线摆幅最外缘在标尺上连续各取13个以上的奇数读数,取左右读数平均值作为钢丝在标尺上的稳定值。需独立进行两次,两次结果的互差不大于1毫米,则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的稳定值。19.3.9用陀螺仪进行定向时,坐标传递用钢丝投点,但是投点误差不应大于3毫米。如果无高精度的贯通工程亦可采用激光投点,但必须保证投点误差不大于20毫米。19.3.10缠绕钢丝的手摇绞车的直径不得小于250米,绞车的全部零件应当能承受井内工作时荷重的三倍;并且绞车应具有两个棘轮爪,以防止其自由转动。导向轮的直径也应不小于150毫米。

1419.3.11钢丝上悬挂的重锤,应考虑其重心的平衡,最好用生铁铸成砝码式。如果在磁性矿床中,则采用铅制作。19.3.12定向投点时应尽可能采用小直径的高强度钢丝,钢丝上悬挂的重锤重量视井筒深度而定,但不应大于钢丝极限强度值的60~70%。19.3.13往井筒中下放钢丝应悬挂2~3公斤的重锤,并且下放速度不得大于1~2米/秒,每下放50米左右应稍停一下,当钢丝下放到定向水平(阶段)时,再换挂“工作重锤”放入带有粘性的稳定液铁桶中,用信号圈法、比距法、钟摆法(振摆法)检查钢丝是否与井壁或其他物体接触。19.3.14几何定向测量方法应根据现场具体条件选择,尽量采用延伸三角形法;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采用瞄直法或连接四边形法。为减小定向错误,布置垂线位置时力求两垂线间距最大。19.3.15丈量连接三角形的各边长时,应用钢尺施以比长时的拉力丈量,并记录量边时的温度。在垂线稳定情况下,应以不同起点丈量六次,读至毫米。同一边长各次丈量值的互差不应大于2毫米,取其平均值。在垂线摆动情况下的井下量边,应将钢尺沿所量边的方向固定,然后用摆动观测法(至少连续读取六个读数)确定钢丝在钢尺上的稳定位置,以取得边长。每边均需独立进行两次丈量,其互差不应大于3毫米,取其平均值作为丈量结果。19.3.16采用连接三角形进行井上、井下连接时,计算值与观测值之允许差不得超过:井上2毫米,井下4毫米。19.3.17解算连接四边形时,除采用假定坐标方位角法外,还可以采用假定比例尺法或辅助点法。计算的两垂线间的长度与直接丈量的长度值的较差不应大于3毫米。19.3.18凡有条件的矿山,应尽量采用两井定向,在进行两井定向前,应根据一次定向测量中误差不大于±20″的要求,并通过误差预计选择井上下连接方案。19.3.19两井定向计算所得的井上下两垂线间距离,经投影改正后的较差(△D),不应超过下式规定:ΔD≤2式中:--井下连接导线测角中误差;----井下连接导线各点到B点的距离在AB连接的垂直方向投影长度的平方总和(见《采矿手册》第一卷,冶金工业出版社,1988年,254页图4-10);/--井下连接导线边丈量的相对中误差;--井下连接导线各边在AB连线方向上投影长度的平方总和。19.3.20两井定向,从井下导线一端推算到另一端的导线相对闭合差,对于7″级不应超过1/8000;对于15″级不应超过1/6000。其坐标闭合差按导线边长成正比反号分配于各坐标增量中。

1519.3.21两井定向的矿井,以前没有进行过一井定向时,则两井定向应独立进行两次。如果已进行过一井定向,则两井定向可以只进行一次。但两井定向的成果与一井定向的成果相比较,其互差不大于2′时,取两井定向结果作为最终值。19.3.22采用陀螺经纬仪定向,其定向方法可采用逆转点法、中天法或其它方法。19.3.22陀螺经纬仪定向,应遵守下列规定:1、测定仪器常数的地面已知边坐标方位角中误差应小于±10″;点位中误差应小于±5厘米;2、定向边的长度应大于30米;3、悬挂带零位不能超过±0.5格,否则应及时进行校正。定向过程中,零位变化大于±0.2格时,应进行零位改正计算(零位支测前测后零位平均值);4、陀螺经纬仪定向测量,按下列程序进行:(1)下井前在地面已知边上独立测量三次陀螺方位角;(2)在井下定向独立测量三次陀螺方位角;(3)上井后再在地面已知边独立测量三次陀螺方位角;以上程序应在三天内完成。5、同一边任意两次独立测量陀螺方位角的互差不应大于下列规定:对10″级仪器≤±30″;对于20″级仪器≤±60″;对于30″仪器≤±90″;6、井上、井下应由同一观测者进行,仪器在搬运时要防止振动和颠簸。19.3.24测量陀螺方位角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地面观测时,仪器、三脚架和电源部分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并尽可能在温度变化小、天气晴朗和风小的时间里进行,同时应特别防止振动。2、仪器应严格整平,观测过程中水准气泡不得超过0.5格。每次测量后,度盘位置应变换180°/n(n为测量次数),并停止陀螺转动10~15分钟。3、一次测量陀螺方位角的观测步骤如下:①经纬仪两镜位观测测线方向值(测前方向值);②用两逆转点法或四分之一周期法进行粗略定向,其粗略定向精度不应大于10′;③测量悬挂带零位值(测前零位);④用逆转点法、中天法或其他方法精确测定陀螺北方向值;⑤测量悬挂带零位(测后零位);⑥经纬仪两个镜位观测测线方向值(测后方向值);⑦测前测后方向值互差,对于J2和J6经纬仪分别不应超过±10″和±24″。4、中天法比例常数C值取实际测定值(至少要测定两次),照准部要先后置于陀螺北子午线以东和以西两个近似陀螺北位置,近似陀螺北偏离陀螺子午线以15′为宜。5、观测限差规定如下:①采用逆转点法观测时,应连续观测5个逆转点,用舒勒平均值计算3个陀螺摆动中值,并取三个摆动中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陀螺北方向值,其限差见表19-2;②采用中天法观测时,应连续观测五个中天时间,计算三个两侧摆动的时间差,时间差互差见表19-2。表19-2限差要求

16陀螺经纬仪精度等级逆转点法观测限差中天法观测限差相邻摆动中值的互差相间摆动中值的互差相邻时间差的互差相间时间差的互差±10″20″30″0.5S0.7S±20″30″40″0.6S0.8S±30″40″50″0.7S0.9S注:S—时间单位/秒。19.3.25求得的井下陀螺方向边坐标方位角平均值中误差按下式计算:=±式中:--19.3.26为了检核或提高井下基本导线坐标方位角的精度,一般情况下应每隔1.5公里左右加测一条陀螺定向边。19.3.27通过竖井导入标高可用钢尺或钢丝法独立进行两次,加入各种改正数后,井下水准基点两次导入标高的互差不应大于△h=(0.01+0.0002H)米,(H为井筒深度,以米为单位)。19.3.28井上、井下水准基点至钢尺(钢丝上相应标志间的高差)可用S3型水准仪以两次仪器高进行观测,其互差不应大于4毫米,同时还应观测钢尺(钢丝)上下两端的温度。19.3.29用钢尺(钢丝)导入标高,应进行温度、尺长、拉力和钢尺(钢丝)自重和加重伸长改正。19.3.30钢丝上下两标志间的长度可在平坦的地面上对钢丝施以一定的拉力后,用经过检定的钢尺往返丈量,其互差不应大于L/8000,(L为两钢丝标志间的长度)。第四节贯通测量19.4.1井巷贯通工程按施测路线在垂直于贯通重要方向上的最大投影长度划分为:大型贯通(1000米以上);中型贯通(500~1000米);小型贯通(500米以下)。各项贯通工程的测量必须有专人负责,必要时应组织专门机构施测。19.4.2贯通工程在接合点处的最大允许偏差,应由设计部门根据工程性质和生产要求提出,设计无特殊要求时,按表19-3的规定执行。表19-3贯通允许偏差贯通工程类别允许偏差(米)水平面上(中线)竖直面上(腰线)1、一个矿井内水平或倾斜巷道的贯通:①矿体顶底盘的穿脉或沿脉运输巷道②±0.3±0.4±0.5±0.1±0.2±0.3

17电耙巷道③切割巷道2、两个不相连通的矿井之间的水平或倾斜巷道的贯通±0.3~0.5±0.23、竖井的贯通:①按全断面开凿并同时砌永久井壁的②用小断面开凿的±0.1±0.3~0.519.4.3大型和重要贯通测量必须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其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及井巷工程接合点最大允许偏差要求;2、对已有测量资料的精度评定;3、贯通工程所采用的仪器、测量方法和精度要求;4、贯通测量误差预计等。19.4.4贯通测量的预计误差采用中误差的两倍。误差预计中的各项测量中误差,原则上采用本矿积累和分析的实际数据。当预计误差超过允许误差偏差值时,应尽可能提高测量精度或用陀螺经纬仪加测陀螺定向边,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包括改变工程设计)解决。19.4.5施工测量中,应严格按照贯通测量设计的要求进行,并及时评定实际测量精度,发现超差及时分析和采取补救措施。19.4.6大型和重要贯通测量,应考虑下列问题:1、导线通过倾斜巷道时,经纬仪竖轴的倾斜改正;2、导线边长归化到水准面的改正和投影到高斯——克吕格平面的改正。19.4.7贯通测量中,应随时根据巷道两端实测中心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校正给向角和坡角。最后一次反算贯通方向和坡度时,两工作面的距离不应小于50米。19.4.8在施工中,应绘制比例尺不小于1:2000的贯通工程进度图并及时填绘工程进度情况。当两工作面间的距离只剩下15米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和安全等有关部门。19.4.9贯通测量的各项内业、外业应至少独立进行两次,并建立严格及时的复测、复算制度。19.4.10井巷工程贯通后,应立即测量贯通接合点的实际偏差,并进行导线连测,计算各项闭合差。贯通测量完成后,全面进行精度分析,写出技术总结。第五节井下控制测量19.5.1井下平面控制,根据成巷条件的不同,可布设成支导线、附合导线、闭合导线的现实中,有条件时一定要使其附合或闭合。19.5.2井下平面控制分为基本控制和采区控制,其主要规格和精度要求见表19-4。19.5.3基本控制导线应沿矿井主要巷道敷设。采区控制导线可沿采区及其他次要巷道敷设,作为一般巷道临时给向的依据。各级导线坐标闭合差按导线边长正比反号分配于各坐标增量中。19.5.4井下高程控制测量分为Ⅰ、Ⅱ级水准测量和三角高程测量。水准基点和基本控制导线点的高程用I级水准测量测定。当巷道倾角大于8°时,导线点的高程可用三角测量方法测定。

18表19-4井下导线级别及精度规定导线类别导线等级测角中误差一般边长(米)最大相对闭合差闭(附)合导线复测支导线基本控制7″±7″40~1401/80001/600015″±15″30~901/60001/4000采区控制45″±45″1/20001/1500注:有条件时,应尽量敷设闭合或附合导线,支线要往返或同向两次(左右角)测量。19.5.5井下经纬仪导线点分永久点和安两种。永久点每200~500米设置一组,每组由相邻三个点组成,点间距离要尽可能长、且大致相等和便于观测。相邻两边长度之比不宜过大,点间通视良好,又要便于导线向前扩展。有条件时,亦可全部埋设成永久点。19.5.6导线点应进行统一编号,在一个矿井内导线点编号不能重复,同时要尽量使号码简单又能按顺序排列,并能根据号码判别其所在位置。19.5.7井下经纬仪导线水平角观测可采用复测法和测回法或全圆测回法。19.5.8在倾角大于30°的巷道中,经纬仪导线水平角的观测限差见表19-5。19.5.9在倾角大于15°或视线一边水平而另一边的倾角大于15°角时,水平角我采用测回法观测。在观测过程中经纬仪水准气泡偏离不超过一格,否则应重新整平后重测。19.5.10基本控制导线的边长丈量,应遵守下列规定:1、必须使用经过定期比长检定的钢尺;2、分段丈量时,最短尺段不应小于10米;定线偏差应小于3厘米;3、对钢尺施以比长时的拉力,可悬空丈量,并测记温度;4、每尺段以不同起点读数三次,估读至毫米,长度有应小于3毫米。表19-5倾斜巷道导线水平角观测要求使用仪器同一测回中半测回互差检验角与最终角之差两测回间互差两次对中测回(复测)间互换J320″12″30″J640″40″30″60″注:在倾角大于30°的倾斜巷道中测角时,各项限差可按表中规定放宽0.5倍。19.5.11导线边长必须往返丈量,丈量结果加入倾斜、尺长、温度、垂曲改正后的水平长度互差为:7″导线不得大于边长的1/8000;15″导线不得大于边长的1/6000;45″导线不得大于边长的1/2000。注:在边长小于20米或在15#以上的倾斜巷道中丈量边长时,基本导线往返水平边长的允许互差可适当放宽,对于7″级导线不得大于边长的1/6000;对于15″级导线不得大于边长的1/4000。19.5.12采区控制导线边长丈量可与测角同时进行。丈量时,可凭经验拉力,不测温度,往返丈量或移动钢尺位置一米以上丈量两次,其互差不得大于边长的1/2000。

1919.5.13随着井巷工程不断向前延伸,经纬仪导线也应不断延伸,在延伸导线前应用一个复测或回重测上次测设导线的最后三个点间的水平角,必要时边长也应检查。前后两次观测的水平角互差应小于7″级20″,15″级40″,45″级120″;水平边长互差应不超过:7″级1/7000,15″级1/5000,45″级1/1500。19.5.14内业计算之前,必须详细检查原始记录,确认无误后,由两人对算。当经纬仪导线坐标方位角闭合差未超过表19-6规定时,角度不符值按与其相反的符号平均分配于各角。19.5.15水准点应按组埋设永久性标志,可参照本《规程》第19.5.5条执行。表19-6各级导线允许闭合差规定注:n—闭(附)合导线的总站数;n1、n2—分别为支导线往返测的总站数。19.5.16井下水准测量,宜采用S3型水准仪施测,要求如下:1、Ⅰ级水准测量:应在每组水准点间往返各测一次,每站用不同仪器高(仪器改变的高度应大于10厘米)或其他方法进行观测,每站两次观测结果的互差不大于4毫米,在观测中应注意前后视距离大致相等,视线长一般为15~40米。2、Ⅱ级水准测量:在Ⅰ级水准点间附合可只进行单程测量,每站用两个不同仪器高观测,每站两次观测结果的互差不大于5毫米。水准支线可用一次仪器高往返观测。3、水准路线全程往返高程允许闭合差为:Ⅰ级≤±15,毫米;Ⅱ级≤±30,毫米。式中:R—往测或返测的单程水准路线长,以百米为单位。19.5.17水准测量的高程闭合差未超限时,取往测和返测结果的平均值。或将闭合差按各测段长度或测站数成比例分配。当往测或返测不符值超限而补测其中一个单程的结果界于往返测结果的中间,且又与往测和返测之差均未超限时,可取三个结果的平均值。19.5.18井下水准路线如敷设成相互联系的多个水准环时,水准高程闭合差应进行整体平差。19.5.19三角高程测量的垂直角一般可用一测回观测,但是通过斜井导入高程应不少于两测回。基本控制导线的三角高程测量应往返进行,相邻两点往测和返测的高差互差及三角高程闭合差不得超过表19-7的规定。表19-7井下导线的高程精度要求

20三角高程测量等级相邻两点往返测测高差的允许互差(毫米)三角高程允许闭合差(毫米)基本控制10+0.3ι采区控制注:ι—导线水平边长,以米为单位;L—导线周长(复测支导线为两次测量的导线总长度),以百米为单位。19.5.20三角高程闭合差未超限时,可按导线边长成正比例分配。复测支导线的高程取两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高差及高程计算取位至毫米。19.5.21三角高程测量时的仪器高和标高用钢卷尺在观测开始前和结束后各量一次,两次量取的互差不得大于4毫米,取其平均值作为结果。第六节井下采掘工程测量19.6.1工程放样数据须经核对后方能进行现场标定,施工标定数据和检查成果应记入专用薄。19.6.2主要巷道的中线(或边线)用经纬仪正倒镜进行标定,取其中点作为中线点。曲I巷道可用“切线支距法”和“弧线支距法”等方法标定。采区次要巷道的中腰线可用罗盘仪标定,但必须将设计中线的坐标方位角换算为磁方位角。19.6.3主要运输巷道的腰线应用水准仪标定;次要巷道可用悬挂半圆仪标定;斜井用经纬仪“近帮法”或“伪倾角法”标定。19.6.4中、腰线点应成组设置,每组为2~3个点,其点的间距不小于2米。腰线点每隔10~20米设一组,标设在巷道两帮上,距巷道底板或轨面的高度在同一矿井中必须为定值。中线点每30~50米/组。曲线巷道以满足施工要求为原则。中腰线点延伸和测设均应进行检查。19.6.5采用激光指向仪掘进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激光指向仪的光束空间方向,应根据用经纬仪和水准仪标定成组的中腰线点确定;2、仪器的安置必须安全牢固,每次使用前应检查激光光束,使其正确指示巷道的掘进方向;3、在保证光斑清晰稳定的前提下,可自行确定仪器至掘进工作面的最大距离。19.6.6采区内的定向测量,应以45″级导线为基础,采用下列方法之一进行:1、缓倾斜或倾斜天井用敷说采区导线来传递方向、坐标及高程;2、通过竖直天井的联系测量,可采用双垂线瞄线法、连接三角形法、切线法等,但两根垂线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3、急倾斜天井,可采用斜线瞄直法、斜线三角形法等。对于无磁性的矿山可用罗盘仪导线进行联系测量。以上方法均独立进行两次,两次定向结果之差不应大于14′。

2119.6.7通过竖直天井导入高程,可用钢尺进行,而两次导入的高程互差不应大于100毫米,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19.6.8在无磁性影响的地方敷设碎部罗盘仪导线时,必须在使用前测定磁偏角,导线边应加入磁偏角的改正。19.6.9深孔凿岩结束后,可用简易方法验收深孔的实际方向和深度。有条件的矿山应用超声波测深仪测定孔深,同时应把验收结果绘制在原深孔设计图上。第七节采掘验收标准19.7.1验收测量的数量与质量数据必须准确,并以规定的月底截止日期总验收数字为准予以呈报。严禁估算和弄虚作假,不得预报、隐瞒、多报。19.7.2因某种原因暂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工程,必须规定限期做好处理后再予以验收。19.7.3属下列情形之一的采掘工程,一律不予验收:1、无审批计划及设计而施工的;2、未经技术人员测设标定而施工的;3、已正式通知停止施工而还在继续施工的;4、应返工修整而尚未修整合格的(返修量不计进尺);5、回采设计界线以外的作业量和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作业量。19.7.4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可按下列原则分别定为可修品、次品、废品。1、可修品:施工虽未达到设计规格,但经过返工修整后,可以达到要求的;2、次品:施工超出了设计规格,并又不在验收标准允许限差内的,施工误差限值以外的超挖部分不报任务;3、废品:不按计划和设计要求施工和错误施工,而今后又不能得以利用的。19.7.5巷道掘进质量的验收标准,列于表19-8。表19-8巷道掘进施工质量允许误差施工名称施工误差限值规定(米)作主要用的巷道探矿、采准用的巷道切采用的巷道斜巷、平巷掘进方向偏离中心线0.20.30.4巷道的断面规格±0.2无负差±0.2-0.05±0.2-0.1巷道的纵向坡度±1‰±2‰注:①巷道进尺验收以米为单位,取至分米;含矿的部分换算成吨位列入副产矿石;②巷道方向偏差局部连续长度3米以上超上表极限标准时,或严重影响安全或使用的部位,必须经过返工合格后,方予验收。19.7.6竖井、天(溜)井掘进质量验收标准1、竖井、天井、溜井进尺验收以米为单位,取至厘米;

222、竖井的实际开凿断面不得小于设计值,超挖不得大于0.15米;3、天井、溜井的中心线至周帮的距离不得小于设计0.1米,超挖不得大于0.2米。19.7.7井下各种峒室掘进质量的验收标准1、各种峒室工程验收按体积计算,并以所在巷道的巷道设计断面换算进尺;2、实际开凿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值(长、宽、高),超挖不得大于设计规定0.2米,负责按可修品返工整修后验收;3、特殊要求的峒室工程,按设计提出的允许误差限值执行;4、超过验收标准或设计特定允许差的开凿部分,均不得作为完成生产任务的工程作业量计入。19.7.8采矿量的验收标准1、凡是设计采掘幅外的废石量,均不得计入采矿任务,但验收时应予计算,并以此计算矿石贫化率(此项要求亦适用于露天矿和砂矿);2、采矿量验收应按季、年进行总算,结算的体积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5%。19.7.9充填量的验收以计量数字或测量验收数据为标准。19.7.10中深孔、深孔的验收标准1、钻机位置与设计比较,不应超过0.1米;2、孔位方向及倾角与设计比较,不应超过1°30′;3、孔深与设计比较,不应超过±0.5米。注:验收测量结束应绘制实测图,提供设计者分析,判断是否满足爆破要求和作补孔的决策依据。第二十章露天开采测量第一节露天采区控制测量20.1.1露天矿开采的工作控制网(点),在矿区基本控制网下布设加密。根据采区范围大小,5″或10″小三角网(锁)均可作为采区首级控制。工作控制网(点)在首级网(锁)下加密。各级控制亦可越级加密。20.1.2工作控制采用20″小三角网(锁)或交会法布设,或敷设同级导线。同级导线可用经检定的钢尺量距或电磁波测距。20.1.3采区的高程控制,在矿区三、四等水准网(点)下加密,并在采区内按四等水准要求建立必要数量的水准基点。20.1.4采区工作控制点相对于附近的矿区基本控制点而言,其点位中误差和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10厘米和7厘米。20.1.5作为采区长期保存的平面工作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应埋设固定标石。次要的临时点可用临时标志。20.1.6随着采剥工程的进展,应及时做好平面和高程控制点的增补工作。20.1.7采区平面控制网点的密度,可按下式估算:式中:D—采区平面工作控制网点的点间距;

23L—相应测图比例尺的最大视距长度;d—采场工作控制点距台阶平台作业面的垂直距离。20.1.8采用线形三角锁法布设采区工作控制网时,其各项技术要求如表20-1。表20-1采区线形锁主要技术要求等级边长范围(米)测角中误差三角形最大闭合差最多三角形的个数方位角闭合差最弱边相对中误差20″80~250±20″±60″10±40″1:2000注:n—推算方位角路线的折角数。20.1.9平面工作控制的水平角观测,采用方向观测法和复测法观测,观测限差应符合表20-2的要求。表20-2水平角观测限差要求等级使用仪器测回(复测)数半测回归零差一测回内2C互差各测回互差检验角与最终角之差20"J6125"30"40"J15240"60"40"60"注:①采用交会法设点时,观测仪器不应低于J6级;②线形三角网(锁)应采用方向观测法。20.1.10采用经纬仪导线法布设工作控制点,导线的两端应附合在高一级网点上。在困难条件下,允许敷设有限长度的复测支导线。20.1.11经纬仪导线测量,应满足表20-3的要求。表20-3工作控制导线主要技术要求等级导线边长(米)导线总长(米)测角中误差方位角允许闭合差往返丈量较差相对闭合差20"≤100≤800±20"±40"1400013000注:①n为测站数;②钢尺必须经过比长检定;③附合导线可单程丈量一次,支导线应往返丈量一次;④不能直接丈量的边,可采用解析法测定边长。20.1.12测角交会点,以前、侧、后方交会和单三角形法测定,基本原则如下:1、前方和侧方交会,应不少于三个已知方向构成图形,两相邻方向夹角在30°~150°之间;2、后方交会,应注意待定点不在危险圆上,同时至少有四个已知方向构成图形,其中一个多余方向作检核;3、单三角形,必须观测三角形的三个内角,并观测一个多余方向作检核;

244、交会点的边长当大于800米时,交会角必须在40°~110°之间;5、采用测角交会法,必须作点位中误差估算。20.1.13测角交会点的限差应符合下列要求:1、交会点,一般应独立解算两组坐标,以相关的两点作为一组计算的两组坐标较差,不超过下式计算值时取其平均值。2、侧方交会和后方交会或单三角形,由坐标反算的检查角与其观测值之差。不应大于下式计算值。上两式中:M—测图比例尺分母;S—交会点至检查点的边长,米;ρ″=206265。20.1.14露天采场范围内的水准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可按等外水准测量方法进行测量;2、等外水准路线尽量附(闭)合到高程基准点上;3、按台阶布设的支线水准长度不得超过1公里。20.1.15高山地区的露采矿山,采剥区引测直接水准有困难时,可采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方法,确立采剥区的水准基点高程值。20.1.16三角高程测量其路线的各边,均应以正反方向对向观测。交会点可采用单向两次观测,观测的单占方向不得少于三个。20.1.17工作控制网点的垂直角观测应符合表20-4的规定。20.1.18工作控制三角高程测量的基本精度要求如表20-5的规定。20.1.19当交会点的三角高程单向观测的距离大于400米时,应进行地球曲率和折光差改正。表20-4垂直角观测及限差要求项目工作控制网(点)J6J15测回数中丝法12三丝法1垂直角互差25"45"指标差互差25"45"注:仪器高、占标高量至0.5厘米。表20-5三角高程限差要求项目工作控制网(点)同一边的对向观测高差较差±0.04D(米)高程路线最大闭合差±0.08(米)独立交会点高程较差±0.2(米)平差后三角高程中误差0.15(米)注:

25D—水平边长(百米为单位);n—三角高程路线边数。第二节露天采剥生产测量20.2.1露天矿采剥生产测量通常指下列主要内容:1、采区公路、铁路、隧道、沟道、斜坡道等工程的施工测量;2、矿床开拓和采剥技术境界测量;3、穿孔位置、爆破峒室、排土(石)场测量;4、采剥矿岩量验收和工程平面图的测绘;5、矿床最终开采边界的边坡稳定性观测;6、其他有关设施和技借工程测量等。20.2.2测量工作要随着采剥进度、生产勘探、建筑设施的增减等,定期修测和编绘采区工程平面图。20.2.3露天采剥技术境界是指矿床采区最终开采边界位置;需要整治的滑坡边界位置;采掘计划进度边界位置等。应根据地质和采矿工作需要,按审批的设计图纸资料,将需要于实地标明的技术境界线位置,用经纬仪极坐标法(量距或视距)或交会法标定。重要技术境界应埋设永久标志。20.2.4大爆破工程测量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供爆破区域的地势地形图和剖面图,比例尺按爆破设计需要确定;2、依据爆破设计,将爆破井巷工程开口位置和水平标高,以及峒室(药室)中心在地表的位置,爆破松动界线等标设于实地;3、对井巷和峒室(药室)进行施工测量指导,并按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检查验收,提供有关实测资料;4、爆破后,经有关人员的安全检查和处理,应进行爆破区内的现状地形测图或剖面测量,利用爆破前和爆破后的实测资料,计算爆破和松动量,提供设计进行检查、验证和分析爆破效果。20.2.5穿孔机深孔爆破工程测量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为爆破设计提供爆破区段的地形图或采剥工程现状平面图和剖面图;2、依据设计将各个穿孔的孔位标设于实地台阶平台,穿孔完成后,对实际的各个孔位及其标高和孔深进行验收测量;3、对爆破后的实际后冲线和两端边缘线所形成的爆堆形状进行实地量测,并计算出预计爆破量;4、当在矿石类型和品经复杂,矿体夹层和包体较多的块段爆破后,应由地质人员指导测绘矿岩分布图或矿石品经分布图,以利指导装运工作;5、爆下的矿石(或岩石)装运清除后,及时测绘台阶坡顶线、坡底线平面图,或台阶斜面的剖面图,计算出实际爆破采出量;6、正确测绘或补充新的爆破平面图和剖面图,提供下次爆破设计资料。20.2.6露天采区和采场的工程平面测绘,应及时反映采剥工程现状,为采剥生产活动提供现实的基础资料。其主要内容有:1、采区内各种技术境界,运输路线,高压线路、堑沟,排水工程设施;2、台阶、平台推进形态,生产勘探工程及地质特征点;3、贮矿场,排土(石)场现状及站场,滑坡及整治情况;4、建(构)筑物设施,地形地貌等。

2620.2.7采区测图的最大视距长度和碎部点密度要求,应符合表20-6的规定。20.2.8根据采剥工程设计需要,排土(石)场一般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测量,绘制排土(石)场的平面图,计算已贮废石量和尚可贮量。表20-6视距长度和测点间距的规定测图比例尺实地测量图上高程注记取位(米)最大视距长度(米)测点最大间距(米)1:2005050.011:50080100.11:1000120150.11:2000170250.1注:当垂直角超过±10°时,视距长度应适当缩短。第三节采剥验收测量20.3.1各种验收测量必须丷专用的记录薄和实测平面图、剖面图,根据计算成果建立专用管理台账。20.3.2矿岩验收测量应包括下列内容:1、采内部事务区域的岩土剥离工程量;2、矿石的采出量、废石量、矿石损失量;3、分台阶的各次爆破量,分电铲的作业量;4、采剥场地的零散岩石堆及贮矿堆的临时储存量;5、爆堆结存矿石和岩石量;6、所有贮矿地段的矿堆、矿槽、矿场等的贮矿结存量;7、矿石的运出量、排土(石)场的废石量等。20.3.8矿、岩量验收测量可按单次爆区结算,或按旬、半月、月采剥计划进度进行结算。为消除验收测量中的误差积累,一般应按季、或半年、或年度进行一次验收测量总算,从而达到总量的平衡。20.3.4计算采剥矿、岩量时,图面上的面积量算一般采用求积仪法,有条件时可采用光电求积法等先进方法。20.3.5图上的面积测定,必须独立量测两次,两次测定值的面积较差不得超过测定值的0.5%,符合要求时取其平均值为测定结果。20.3.6计算体积时,应根据测量对象的形体采用合理的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20.3.7计算采出矿、岩量时所采用的参数值,如矿岩种类、级别、体重及松散系数,应经过多次测定。20.3.8矿、岩的验收量,其允许误差应符合表20-7的要求。表20-7验收量的允许误差验收量1万吨以下1~5万吨5~10万吨10~20万吨20万吨以上允许误差不大于(%)54321

2720.3.9每年度或半年对矿、矿岩采出量,必须按图纸作一次复核性的总计算,总算结果与按月计算累计数相差,应符合表20-8的要求。表20-8年度或半年复核总算允许相差总算量与累计相差不应大于(%)5万吨以下5~10万吨10~50万吨50~100万吨100万吨以上3.532.521.5第二十一章岩层移动观测第一节一般规定21.1.1矿山岩层移动观测应满足下列主要要求:1、通过调查、观察和测量,及时发现由于开采引起的井下岩层移动和地表移动的征兆,掌握移动量变值;2、为开采设计、留设保安矿柱、合理开采矿产资源、保护井上下工程设施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岩移空间动态方面的观测基础资料;3、为有关部门观察验证井巷工程、放顶工程、地面建(构)筑物、露天采坡、地表滑坡、尾矿坝等的治理,提供稳定性观测资料。21.1.2通过测量设站观测,应达到下列主要要求:1、确定采矿和地质条件与地表移动和变形的关系;2、地表移动和变形的分布及其主要参数;3、移动角、裂缝角、边缘角和最大下沉角值;4、地表在空间的移动和移动的时间过程;5、岩体内部移动、变形和破坏的规律等。21.1.3定期测量观测点的水平位移及垂直下沉量的变化,掌握其空间动态和规律。21.1.4岩层移动观测,必须进行技术设计,内容观测设计图和文字说明书两大部分。岩移观测站的设置,应根据实际情况布设,通常分为地表观测站、岩层内部观测站和专门观测站。21.1.5在采掘生产初始阶段即应开展岩移观测工作,积累资料。随着采掘生产的进展和采空区日益扩大,应加强监测和研究,及时向有关部门预报岩移量变信息。21.1.6当一个岩移观测区域的观测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全部结束,必须运用科学方法认真编写岩石移动观测的阶段小结或最后总结。第二节井下开采的岩层移动观测21.2.1地表观测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则:1、地表移动观测站的观测线,一般应设置成直线,并与矿体走向垂直或平行;2、每条观测线的两端应各埋设两个固定的控制基点,如因条件限制亦不能少于3个点;

283、观测线的控制基点应设置在整个观测阶段不受影响的稳定安全地点,便于观测和保存;4、同一端的控制基点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距移动极限边界不得小于30米;5、当受到地形或地面设施妨碍的限制,不能布设成直线时,在尽可能减少转折点的情况下,方可设置成折线。21.2.2开采缓倾斜矿体时,地表移动观测站的观测线,一般沿矿体走向和倾斜方向各设一条,沿走向方向的观测线应设在移动盆地的主断面上。如回采工作面的走向长度大于1.4H0+50米(H0为平均开采深度),可设置两条倾斜方向观测线,两观测线相距50米以上,并¾à起始开采线或停采线均在0.7H0以上。21.2.3开采急倾斜矿体时,沿走向的观测线应布置两条为宜,一条在主断面上,另一条在采空区正上方,两观测线间距不应小于30米。沿倾斜方向的观测亦布置两条,在采空区中央,相距约50米。如回采工作面走向长度大于1.6H0+100米时,应布置三条或三条以上垂直走向的观测线,一条在采空区中央,其余在两侧相距约50米处,且距起始开采线或停采线均在0.8H0以上。21.2.4矿床地质构造复杂,矿体走向明显不稳定,厚度变化较大的情况下,为详细研究整个移动盆地,可沿回采工作面的主要方向布设观测线,或布成网状观测站、点。21.2.5沿矿体走向的主断面位置和走向、倾斜观测线的长度,按岩移观测设计的平面和断面图中与各移动角的几何关系计算确定。确定观测线长度所用的移动角值,应尽可能采用本矿已求得的各种角值。在尚未求得前,可选用与本矿地质、采矿条件相似的矿山所求得的角值进行。调整角值一般取15°。最大下沉角(θ)尚未求得前,可按下列近似公式计算:当矿体倾角(α)<45°时,θ=90°-0.5α当矿体倾角(α)>45°时,θ=90°-(0.4~0.2)α21.2.6观测线上的观测点间距应根据开采深度按表21-1的要求确定。表21-1观测点间距的要求开采深度(米)中间段观测点间距(米)边界段观测点间距(米)小于505小远550~100105~10100~2001510~1520~3002015~20大于3002520~25注:跨过河流、水塘或建(构)筑物设施的观测线,应适当增加观测线上的观测点密度。21.2.7观测线上的控制基点、观测线及其观测点应统一编号,不得重复。观测点编号在一般情况下,倾斜观测线上的观测点应自下山向上山方向顺序增加;走向观测线上的观测点应按工作面推进方向顺序增加。21.2.8观测线上的控制基点及观测点,必须用经纬仪按岩移观测设计标定并埋置固定标石。观测点依据。观测线的控制基点标定,其中心标志应位于控制基点连线的方向上。

2921.2.9各观测线上埋设后的实地控制基点和观测点的平面坐标值,按5″导线的要求一矿区基本控制网点进行联测求定。各点高程测量,应组成闭合或附合水准路线,由矿区水准点以三等水准测量要求引测。如受条件限制,亦可组成闭合或附合的三角高程路线观测垂直角计算。21.2.10观测站与矿区基本控制网连测后,应对观测站的各个观测点进行开采前的最初两次全面观测,要求如下:1、最初两次全面观测的间隔时间不超过5天;2、观测线上的观测点间距离用经过比长的钢尺往返丈量,施勇比长时的拉力,测记温度,相邻两点间往返丈量边长加入比长、垂曲、温度和倾斜改正;3、各观测点偏离观测线的偏离支距,用经纬仪正倒镜观测,或照准另一端控制基点以一个镜位读数两次取平均值。经纬仪或所测的支距点最大距离不应超过100米,否则应在观测线方向上用两个测回标定临时测站,再由临时测站测量其他各点的支距值;4、各观测点的高程,按四等水准要求测定,施测水准困难的观测点,也亢精密方法进行三角高程测量;5、最初两次观测同一点的高程较差不大于10毫米、偏距不大于20毫米、同一边长较差不大于4毫米时,则取两次平均值作为各观测点的原始数据。21.2.11回采工作开始后,每隔一定时间进行一次水准测量的警戒观测,当发现某些观测点有明显下沉(大于50毫米)时,可认为地表已开始移动,即应进行采动后的第一次全面观测。21.2.12为了获得地表受采动影响发生的移动过程的全部资料,应在下列各个时期加强观测和监测工作:1、地表移动初始其的全面观测;2、地表移动活跃期的全面观测;3、地表移动衰退期的全面观测;4、地表移动稳定后的全面观测。21.2.13全面观测的周期,视回采工作速度确定。在移动的活跃期,一般每1~2个月观测一次,并适当增加水准测量次数,以取得较准确的下沉速度。21.2.14在地表移动初始期和衰退期,可根据开采深度、回采工作面推进速度、顶板岩性等具体条件,每2~3个月进行一次各观测点的高程测量,3~6个月进行一次全面观测。地表移动期结束,应进行最后一次全面观测,过3~6个月再进行一次水准测量,以资验证。21.2.15进行全面观测或高程测量时,对一条观测线上所有观测点间的边长、点偏距和高程,应在一日内完成。21.2.16为获得井下岩层移动的有关资料,除在地表建立岩移观测站外,还应尽可能在井下采场的围岩或上部老巷道及竖井等处,布设井下观测点。21.2.17缓倾斜矿体可在地下采空区上方的巷道内建立地下观测站。急倾斜矿体可在采空区上分矿体的上、下盘巷道内布设地下观测站。21.2.18井下每个观测站至少设两个观测控制点,观测控制点应与井下导线点联测。观测站一般布置成线状。21.2.19井下观测站的点间距及高程应往返测量。往返丈量的点间距互差不应大于2毫米,同一点高程往返或两次仪器高测量的结果,其互差不应大于3毫米。

3021.2.20井下岩移观测安除应定期用仪器进行观测外,还应经常深入现场辅以肉眼观察,对附近巷道出现的裂缝、错动和冒落现象,作文字描述、绘图或照相。21.2.21井下观测周期,应视地压活动情况确定。21.2.22为掌握采区动态,每次观测的同时,必须收集下列实测资料,以利综合分析。1、回采工作面的位置、矿体厚度、采高、采幅、采出矿岩量、空间体积,保安矿柱位置和尺寸;2、回采工作面地压活动,采区地质与水文等情况。第三节地表建(构)筑物沉降变形观测21.3.1为了研究地下开采对地面各种建(构)筑物和水体的影响,应对受采动影响的地表设施进行沉降变形观测。21.3.2对受影响的建(构)筑物应布设或埋设观测点以及与之对应的土壤观测点。每个方向上的观测点不应少于3个,点间距离视实际情况确定。21.3.3独立柱、框架、排架结构的建筑物,在其柱、架的上、下部和基础应设置固定标志,测量柱、架及基础的相对位移、相对下沉、倾斜和转角。21.3.4建(构)筑物受采动影响后出现的裂缝等破坏现象,应及时进行调查、记录、做上记号、标示,并注意观测其变形情况。第四节露天边坡滑动观测21.4.1露天采场的边坡移(滑)动观测,应建立专门观测站,定期进行边坡移(滑)动观测和研究。其内容包括:1、边坡岩体上不同点在空间的移动及其过程;2、滑落面的大小、形状、和滑落方向;3、滑落面的形状、大小、倾角及位置;4、边坡岩体移动对采剥工程和边坡上建筑物的危害程度。21.4.2露天采场边坡观测线和观测点应设置在推断可能产生滑落的地段,一般应考虑下列因素:1、工程地质条件较复杂;2、受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危害较大;3、已形成较高的边坡和服务年限较长;4、受爆破影响较严重;5、经治理过的边坡。21.4.3观测线的数目应根据地质、采矿条件和观测目的与需要来确定,但观测线应大致按垂直于边坡走向布设,并尽量穿过较多的构筑面。21.4.4每条观测线上均应由观测线的控制基点和观测点组成。控制基点设置在观测线两端移动区以外的安全稳定地点,且每条观测线上不应少于3个,在一端的两个点间距应大于20米。观测线的长度,按采场开采深度和边坡长度确定。

3121.4.5观测线上的观测点间距应根据采场深度、台阶高度及其宽度确定,并须符合下列要求:1、观测点的布置应考虑测量方便和观测人员的安全;2、每一台阶上至少应于段脚和段肩附近各设一个观测点;3、边坡以外的地表观测点间距离一般不应大于20米,采场开采深度大于200米时不应大于30米。21.4.6各观测站设置完后,与矿区基本控制网的平面联测和水联测工作,按地表移动观测站的要求进行。用作边坡观测的水准基点,可以分别2~3个台阶在非移动区建立一组,每组不少于3个点,以利进行检测。21.4.7为确定边坡开始滑动时间,应用水准测量方法定期进行警戒预测。当发现观测点的水平移动或下沉值达20毫米时,可认为滑坡期已开始,必须对观测点的平面坐标、高程、距离和裂缝等进行全面测量。预测和滑坡其的观测精度与初始观测的要求相同。21.4.8边坡移动观测周期,应视边坡活跃程度确定,一般可1~2个月进行一次水准测量,3~6个月进行一次全面观测。对于个别移动明显地段,应适当缩短观测周期,随时加强监视。21.4.9边坡发生岩体滑落和出现缝隙时,应对滑落时间、滑体大小、滑动方向、岩体性质和裂缝长短、宽窄、深浅、走向等进行详细描述。第五节尾矿库坝体沉降位移观测21.5.1尾矿坝的沉降位移观测,一般应由设计部门提出,按设计要求布设观测站进行观测。21.5.2观测内容及要求可参照本《规程》第二十一章第二节的规定,但要考虑到水文变化及服务年限等因素。第六节观测资料整理与分析21.6.1每次观测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检查观测资料,计算各项所求要素,并进行综合分析和系统整理。21.6.2地下开采的岩移观测,应进行下列计算和绘图工作。1、计算内容①各观测线上控制基点的平面坐标及高程,各观测点的高程、偏距(横向位移)、相邻两点间的水平距离及在观测线方向上的投影长度;②按观测线计算各观测点的下沉水平位移、相邻两点间的垂直变喜欢(倾斜与曲率)和水平变形(拉伸与压缩)、观测点的下沉速度等各种移动与变形值。2、图纸绘制①每次观测计算完成后,应按观测线绘制各种移动与变形曲线图及观测点下沉速度图;②网状观测站应绘制垂直下沉和水平移动等值线图;③井下巷道裂缝调查图;④观测站地区的井上下对照图(反映出井上下观测站、线、点的布置,地表裂缝和坍陷位置,以及地下采矿现状和井巷裂缝等状况);

32⑤沿观测线的地形地质剖面图(反映出矿体界线、覆盖岩层、主要地质构造、移动前的实测地形及下沉曲线等);⑥各种移动与变形曲线图的水平比例尺宜与平面图相一致,垂直比例尺可参照表21-2选用。表21-2各种曲线图的垂直比例尺要求曲线名称垂直比例尺下沉1:101:20倾斜2:15:110:1曲率100:150:110:1水平移动1:51:101:20水平变形2:15:110:1注:①平面图采用已有图进行编制;②各种曲线根据各次观测结果分别填绘于同一图上,并用日期或不同颜色表示;③具有“+”号的移动和变形值,在作曲线图时,绘于水平线上面,“-”值的绘于水平线下面。3、参数确定①沉积层(表土层)移动角,可用类比法或通过对沉积层(表土层)移动的现场观测求得;②移动角、边缘角(或称边界角、极限移动角)、裂缝角(或称断裂角)、最大下沉角等地表移动和形的主要参数,应根据最后一次全面观测结果绘制的各种曲线图求得;③当矿体分层(段)开采时,要利用上下分层(段)开采的间隙时间,收集上部分层(段)矿体开采后的岩移角值,作为分析长期观测资料的参考;④建筑物的危险变形值:倾斜变形4毫米/米,曲率0.2毫米/米,水平变形2毫米/米。21.6.3露天开采的滑坡观测,应进行下列计算和绘图工作。1、计算内容(1)各观测线上控制基点的平面坐标及高程、所有观测点的高程、相邻点间的水平距离在观测线上方向上的投影长度;(2)按每条观测线计算下列数据:①测点的下沉值下沉速度;②测点的水平移动和点间的水平变形;③测点在垂直面内的移动向量;④测点在平面上的移动向量、空间的移动向量和坐标方位角。2、绘图部分①观测区域的地形图(包括观测线、站、点的布设情况);②沿观测线的地形地质断面图;③观测线的垂直下沉曲线图;④观测点的水平移动与水平变形曲线图;⑤观测点在垂直面内的移动向量图;⑥当边坡或个别地段发生滑坡后,应绘制滑落体平面图及断面图。图上着重表示出滑体滑落前、后台阶的位置,滑落体现状、范围和数量,滑落方向及裂缝。21.6.4尾矿坝的沉降变形观测,应进行下列计算和绘图工作。1、计算内容

33①各观测线上控制基点的平面坐标及高程,各观测点的高程;②各观测点的纵向、横向和垂直移动向量。2、绘图部分①尾矿库地形图(包括观测站的布设情况);②坝体设计纵、横剖面图;③各观测线的观测点的纵向、横向和垂直移动曲线及移动向量图。21.6.5根据观测、计算、制图和资料整理,应进行以下方面的分析:1、地下开采矿山的观测分析内容①井上下各观测点是否发生移动,移动的基本规律、速度和特征;②呈现的移动与采矿工程的关系。2、露天开采矿山的观测分析内容①各观测点是否发生移动,移动的基本规律、速度和特征;②配合工程地质工作,对边坡滑体大小和滑动方向作出探测与判断。3、尾矿坝的观测分析内容①各观测点是否发生移动,移动的基本规律、速度和特征;②移动量值与尾矿库的运转使用期的增长和库容沉积量的递增关系及与其他不利因素影响的关系。第七节观测预报及技术总结21.7.1根据观测结果分析,凡出现的移动或突变情况、或现场不安全征兆时,必须以书面及时预报,为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措施提供基础依据。21.7.2岩移观测工作结束或进行到一阶段后,应编写观测总结报告,其主要内容有:1、采掘工程(或尾矿库)的基本情况;2、观测目的、观测站的设置、观测方法、观测精度;3、地表移动、裂隙、坍塌、滑坡的分布与特征,呈现时间与采矿工程(或与尾矿库容积量和突变情况)的关系;4、地表变形情况对采掘(剥)工程和位于不同部位建(构)筑物的破坏程度;5、对今后危害程度的分析、预计和建议;6、有关部门采取的防范措施和治理情况;7、岩移观测平面图、断面图、移动变形曲线图和成果资料等。21.7.3矿山岩层移动(或边坡滑动)过程与规律:为很多的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所影响、控制,通过观测、分析和总结,全面深入揭示一定条件下移动变形的形式和机理,从而达到为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或减少危害程度提供基础资料,因此,应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观测和研究工作水平。

34第二十二章矿山测量资料编制第一节测量基础资料22.1.1外业原始记录必须使用装订成册的专用记录生薄,按测量性质或工程项目单册分记,不得混杂合记和转抄成新本使用。22.1.2所有原始记录不得重复填描、涂改、擦拭和刮补;确属读错、听错、记错、笔误等原因造成的记录错误,必须于现场作业时及时改正。22.1.3记录及更改原则1、原始记录严禁凭记忆补记,不得用圆珠笔记,不得在手薄上作演算;2、凡更正错误,均应将错误数字、文字整齐划去,必要时注明原因,并在其上方另记正确数字和文字,严禁就字改字和连环更改。22.1.4外业测量亦可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记录。为备查用,外业电子记录应录制于盒式磁带或磁盘,或打印成纸带,或采用存储模块保存。22.1.5内业计算的基本要求1、计算前应对外业记录进行全面复查,发现问题时,及时分析原因并研究解决办法;2、抄录的各个原始记录数据,必须经过校对正确无误;3、所用的起始成果和原始记录数据,应在计算资料中注明出处。22.1.6采用函数或对数方法计算,应在编制的表格上进行远算,重要成果要由两人各自独立计算后核对。采用电子计算机计算,应对输入的数据仔细核对,计算成果亦应检查,成果中的代号要有说明,并在打印的成果资料中注明计算机的类型及其程序集编号。22.1.7内业计算的一般规则1、用表格形式时,填写的字体应工整、字迹清晰、不得使用圆珠笔;计算中的改错修正,应在划掉的错误数字或文字的上方填写正确数字或文字;2、采用小于5舍大于5进的凑整取舍方法;等于5时,当保留数末位为奇数则进,为偶数则舍;3、重要成果的角度、长度,分别取至0.1″和0.1º毫米,坐标和高程取至毫米;4、凡有限差和精度要求的计算成果,必须先按估算公式评定,然后在计算中评定精度;5、有关情况需要说明的应在计算成国中适当位置或另加附页记述和注解。22.1.8计算资料的整理编录要求1、按工程项目系统整理编录,装订成册;2、编制供日常使用的测量控制点和水准成果总表册、生成测量管理台账;3、PC-1500电子计算机打印的成果资料为防褪色不宜长期保存,应复用后保存;4、转抄后的成果资料,应经过认真校对;未经计算和编录者签字的成果资料,不得作为引用依据。

35第二节矿图编制22.2.1矿山测绘和编绘的井下(或露采)工程的一系列生产测量图统称矿图。矿图是矿山生产活动的综合集中反映,是指导采掘(剥)生产的基础资料,必须及时测绘和编制。22.2.2矿图的绘制要求,在有色金属矿山的矿图新图式未颁发的,暂按冶金工业部1959年制定颁发的《矿山测量统一图例》的规定执行。22.2.3矿山所测绘和编绘的各种比例尺地形图的图幅、图名、符号、注记、整饰等测绘要求,按国家颁发的国家标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7929-87)的规定执行。22.2.4矿山编制的测量图纸,主要划分为两大系列:1、矿区基本测量图系列包括:矿区交通位置图,矿区范围图,平面控制网图,高程控制网图,图幅分幅图,地形图,工业场地总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露天采场综合平面图,矿区土地征购图,矿山开采范围图,矿区地籍测量图等。2、矿区生产专用图系列包括:坑道平面图,井底车场平面图,井筒竖直剖面图,采掘工程垂直投影图,生产矿量及损失贫化计算图,采场图,保安矿柱图,露采台阶图,验收测量图,岩层移动和边坡滑动观测图及其预计的危险区域平面图,坑道(采场)关闭警戒线区域平面图,供水系统图等。22.2.5其他专用矿图和剖面图,矿山可依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特殊需要,自行研究确定其编制图种和具体绘制要求。22.2.6绘制每一种类矿区专用图纸的比例尺,应根据矿区范围大小、矿床地质条件、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和用图需要而定。矿区生产专用图一般规定为六种比例尺。即:1:50,1:200,1:500,1:1000,1:2000,1:5000。22.2.7主要图纸应建立基本原图或底图。原图用吸墨性能好的(120克以上)优质图纸并经技术性专门裱糊后绘制。底图用经过热定型处理的毛面或光面(厚0.07~0.1毫米)的绘图酯薄膜绘制。22.2.8基本原图或底图是永久性保存的重要基本测绘资料,通常提交生产和日常使用的应为兰图或复制图。22.2.9编绘图,应以测量原始记录、坐标成果、基本原图或底图为依据。不得利用已变形的透明纸图或兰晒图等图件及放大图件进行第二次编绘。22.2.10图面的坐标方格网线,必须建立良好的数学基础,精度要求如下:1、方格网线的粗度和刺点(孔)的直径,不得大于0.1毫米;2、方格网线段长及图廓线长与其理论长之差,均不得大于±0.2毫米;3、方格网两对角线之差及图廓两对角线之差,以及它们与理论长度之差,均不得大于±0.3毫米;4、方格网点在图廓对角线方向上的偏离差,不得大于0.3毫米。22.2.11碎部点相对于测站点在图上的展点误差,一般控制在±0.3毫米以内,最大不超过±0.5毫米。22.2.13平面图和剖面图的转绘误差,其横向和纵向在图上均不得大于±

360.4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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