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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1.1场址选择基本原则1、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及国家、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2001]101号)有关规定,填埋场的场址选择应符合的规定见表1.1-1。表1.1-1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选择基本原则对照表规定场址状况是否符合标准符合
1填埋场选址设置应符合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区域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符合当地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要求本工程所在地即为《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中所规划的垃圾填埋场所在地,该工程的建设符合总体发展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2《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2001]101号)填埋场对周围环境不应产生影响或对周围环境影响不超过国家相关现行标准的规定项目产生的噪声、废气、水均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符合填埋场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土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应选择在生态资源、地面水系、机场、文化遗址、风景区等敏感目标少的区域;该工程拟建地位于市城区西南侧,阿福公路的南侧约400m,距离市规划边界约4km处,场地具有足够的防护距离,采用有效的工程措施,对城镇大气环境、水环境等不易造成影响;场地周边1km范围内无人需居栖点,对城镇居民生活不会造成影响符合选择场址应由建设、规划、环保、设计、国土管理、地质勘察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在进行环评前,该项目已经在建设、规划、环保、设计、国土管理、地质勘察等部门有关人员的协助下通过审批符合填埋场宜选在地下水贫乏地区。应远离水源,尽量设在地下水流向的下游地区;该项目位于荒漠区,远离水源,地下水埋深100m,且较为贫乏,项目处在地下水流向的下游符合填埋场应具备相应的库容,填埋场使用年限宜在10年以上;特殊情况下,不应低于8年二期项目的总库容约为110.4万m3,使用年限为10年符合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以增大填埋容量、使用年限应达到相关要求项目充分利用原场地的沟谷地形在一期基础上进行项目建设符合交通方便、运距合理;征地费用较低、土地利用价值较低项目北紧靠阿福公路,交通便利;场地为自然沟谷,土地价值较低符合位于夏季主导风下风向,距人畜居栖点500m以外项目所在地位于该地区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周围500m范围内没有任何居民点等敏感目标符合2、医疗垃圾处理工程选址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其选址应符合危废及医废处置场所选址的相关要求,详见表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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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表1.1-2项目选址与相关规范对比一览表名称规范要求本项目选址情况符合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处置厂的选址应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环保规划,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选址符合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市“十三五”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处置厂不允许建设在GB3838中规定的地表水Ⅰ类、Ⅱ类功能区和GB3095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Ⅰ类功能区。本项目选址位于GB3095-2012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附近无地表水体符合处置厂的选址应尽可能位于城市常年主导风向或最大风频的下风向。根据近20年的气象统计资料显示,常年主导风向不明显,最大风向角为W-NNE。符合
6本项目选址位于市城区的西南方向、位于侧风向且距离城区较远,不会对城区的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关于执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有关事项的复函》环函[2011]72号处置厂选址应遵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远离居(村)民区、交通干道,要求处置厂厂界与上述区域和类似区域边界的距离大于800m。处置厂的选址应遵守国家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处置厂距离工厂、企业等工作场所直线距离应大于300m,地表水域应大于150m。《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中处置厂选址适用的是“医疗废物高温热处置”,“1.4.8高温热处置技术本规范是指高温焚烧、高温热解焚烧及其他类似的固体废物处置技术”。本项目采用焚烧处理工艺。根据项目污染特征及当地的自然、气象条件等因素,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论证的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符合
7关于污染源与敏感区域之间的距离问题,在《加强国际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17号公告)中已经做出明确规定,即标准中不规定统一的污染源与敏感区域之间的合理距离(防护距离),两者之间具体的空间位置关系应根据污染源的性质和当地的自然、气象条件等因素,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81.2选址的可行性、合理性分析1.2.1符合城镇发展战略规划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为:在规划期内,把市建设成为紧急繁荣、生活环境优良、基础设施齐全、社会保障良好的适宜居住城市;生态环境优良、资源利用合理、人文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可持续发展城市;享有国际声誉的现代化旅游名称。城市发展策略为:1、经济与产业发展策略;2、适宜居住城市发展战略;3、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对策。1.2.2符合当地环保要求该工程拟建地位于市城区西南侧,阿福公路的南侧约400m,距离市规划边界约4km处,场地具有足够的防护距离,采用有效的工程措施,对城镇大气环境、水环境等不易造成影响;场地周边1km范围内无人畜居栖点,对城镇居民生活不会造成影响。1.2.3区域位置合理性
9拟建工程所在地自然条件较好,可利用原地形建设垃圾填埋场,地表植被覆盖率低,土地利用价值低;场地枯荣量大,有足够的远期发展空间;场地地质结构稳定,满足城镇垃圾场地工程的建设需要。1.2.4区域规划合理性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中,第120条“规划新建4处垃圾转运站,改造目前位于市区10km以外的阿福公路旁400m处的垃圾填埋场。将其建成一座集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为一体的无害化垃圾填埋场。”1.3.5环卫规划合理性(1)规划目标(2015年)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2)环卫设施规划城市生活垃圾逐步实行分类收集、清运及处理,力求做到装载密封化、运输机械化、收集容器化、处理无害化;城镇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房和垃圾箱方式收集后,通过垃圾压缩车运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集中处理。①生活垃圾处理规划近期以卫生填埋为主,远期生活垃圾按资源化、减量化原则进行综合处理。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市城区西南侧,阿福公路的南侧,距离市中心约10km,填埋区占地9.6万km2,总库容约190万m3。②城市医疗垃圾处理规划
10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3t/d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负责集中处置地区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紧邻生活垃圾处理场。③工业垃圾收运、处理规划普通工业垃圾一般由工厂自行收运或委托清运公司负责收运,将采取材料回收和卫生填埋相结合的综合方式处理普通工业垃圾,不可回收工业垃圾桶生活垃圾一起填埋处理,可回收工业垃圾由废品回收系统进行回收。④有毒有害工业垃圾由专用的转运车送至乌鲁木齐市的自治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建设是符合市环卫规划的要求。1.3卫生防护距离1、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中垃圾填埋场中的“填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500m以内的地区”要求。最后通过计算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填埋场场界外500m。根据实地勘察,项目场址500m范围内无居民点等敏感点,因此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2、医疗垃圾处理工程卫生防护距离经计算得出:NH3和H2S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分别为0.265m和0.346m
11,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时,级差为50m;超过l00m,但小于或等于1000m时,级差为l00m;超过1000m以上,级差为200m。无组织排放多种有害气体的工业企业,按Qc/Cm的最大值计算其所需的卫生防护距离;但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的Qc/Cm值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该高一级。由上表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应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1.4环境质量相容性1.4.1环境质量状况根据评价期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环境影响预测,拟建项目区域声环境、大气环境、地下及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基本满足功能区规划要求。预测表明,在采取必要的措施后,项目的运营对区域的声、大气及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1.4.2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评价期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环境影响预测,拟建项目区域声环境、大气环境、地下及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基本满足功能区规划要求。预测表明,在采取必要的措施后,项目的运营对区域的声、大气及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1.5收集设施的选址(站、点)可行性分析
12城镇生活垃圾的收集作业是环卫作业中较繁杂,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运作费用较高的作业,应以方便居民生活为最主要的宗旨。因此,在设置垃圾收集设施时应布点合理,作业时不干扰居民的生活和收集车得作业,运行路线应经济、方便、安全。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基本要求是:(1)收集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布局合理、不破坏周围环境、方便使用、整洁性和方便收集作业进行等要求。(2)应与规划城镇开发和建设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使用。(3)应与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中的运输、处置、利用等设施统一规划、配套设置,系统中各设备设施之间的技术接口应匹配、有效、可靠、安全,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因此,本环评认为,在认真做好各项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该工程的选址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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