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鑫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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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神火广鑫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一日目录禹州神火广鑫矿二〇一四年安全工作意见4《禹州神火广鑫矿业矿领导值班带班制度》20关于禹州神火广鑫矿业有限公司安全大检查管理办法24关于印发《禹州神火广鑫矿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通知27禹州神火广鑫矿业有限公司“三违"管理规定36广鑫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42广鑫矿业各级管理人员入井管理制度45广鑫矿业关于开展2014年元、二月份安全竞赛活动的通知47二〇一四年度培训工作意见51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矿职工安全行为守则>实施方案》的通知59广鑫煤矿2014年度雨季三防实施方案62禹州神火广鑫矿业有限公司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75广鑫矿业2014年6月份安全月活动方案79“科室业务保安责任制”85“一通三防管理制度"96“防治水管理规定"101169

1“顶板管理制度"105“机电运输管理制度”11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28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31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32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35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37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4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5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56安全奖罚制度160安全举报制度163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65安全责任追究制度167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71禹州神火广鑫矿二〇一四年安全工作意见矿属各单位:为加强我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2014年矿井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促进各项井技术改造的顺利完成,实现矿井安全、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区域公司2014年安全工作意见》(禹神区域〔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经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制定2014年本矿安全工作意见,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169

2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始终把职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在推行小煤矿“四化"建设和减人提效方面下大功夫,不断创新安全管理,着力构建完善小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逐步探索出小煤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出路。认真落实抓安全工作“四真两不怕”原则,牢固树立“零容忍、零工亡”理念,向“零事故、零隐患、零违章”目标迈进。坚持“管理、装备、技术、培训、文化”并重原则。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格局,全面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以强“三基”、推“双七”、保“三降”、促“三提”为工作重点。抓好大系统,治理大隐患,突出抓好我矿防治水和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重奖重罚、严格责任追究,为建设“小而精,小而优”的现代化小煤矿而努力工作,确保顺利实现2014年安全目标.二、安全目标无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确保实现零伤害;无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无千元以上火灾、交通和被盗事故。三、安全工作重点(一)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工作,近年来先后下发了国务院446号令、〔2013〕169

399号文,习总书记和李总理也发表了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国家总局也先后下发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等,这些既是加强安全生产的铁律,更是对矿工生命的承诺;既是保护矿工安全的生命线,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底线。煤矿安全生产的“十个一律停产”和“26条红线”涉及到煤矿生产的各系统、各环节,涵盖面广,抓住了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切中煤矿安全生产要害。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要积极学习上级的有关规定,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并贯穿我们工作始终。一是全矿领导干部要将这些铁规铭记在心,时刻提醒每位干部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加强对矿井的管理工作,严禁超越“红线”。三是加大对井下设备的点检力度,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四是不断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使员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五是做好井下安全监测系统的配置,对井下的各项安全参数做到实时监控,为矿工的生命安全做好超前预防。(二)认真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构建严密的安全责任保障体系。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使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制度规范、职责清晰、责任明确、措施严密、执行严格、监管有力、考核到位、奖惩分明”,确保安全工作规范运作、有序运行.(三)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矿井要加强对“一通三防"工作的领导,坚决落实矿长和总工程师的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必须做到“通风断面够、配备风量足、通风系统顺、监测监控准、瓦斯不超限、机电设备不失爆”。坚持按法律法规办事,坚持“169

4超能力生产就是事故、瓦斯超限就是事故、弱风就是事故、无计划停电就是事故、失爆就是事故、安全设施损坏就是事故”的原则,是事故就要分析追查和处理。要严格落实国家总局关于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十条禁令"。加强监测监控管理,按规定设置瓦斯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加强对瓦斯检查员的培训,并认真填写瓦斯记录,实现“三对照”。每日由总工和矿长签阅瓦斯报表,实现瓦斯零超限.凡发现瓦斯超限未汇报,未按事故追查处理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一个月内凡发现瓦斯超限两次的一律停工停产整顿。(四)切实做好防治水工作,严防重大水灾事故发生.矿井要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探(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水害防治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设置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专门的打钻人员,配备足够的打钻钻机和排水设备,做好防治水设计和打钻设计,做好打钻参数、掘进进度、超前距离等签字确认制度,建立好防治水资料库,及时掌握防治水方面的资料,做到心中有数;要对所有采掘头面做好水害预测评价,没有进行水害预测评价的严禁进行采掘作业。矿长亲自负责,通过查阅过去的图纸资料、排查地面老窑情况、地面钻孔情况、走访以往在本矿工作过的老职工、结合瞬变电磁成果,进一步完善图纸资料,保证图纸资料真实可靠,为做好防治水工作打下基础。169

5(五)深化落实业务保安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分管专业不同,健全业务保安责任制.积极向区域公司相关职能科室对业务范围内的技术请教,做好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对照《重大隐患认定办法》和“十个一律停产”认真排查,对检查或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由主管领导签发《停产整改通知单》并监督落实整改,对要求停产整改而未执行停产整改指令的,由主管部门严格追究责任,从重处理。要落实业务保安责任追究,发生各类事故都要追究主管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六)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排查、重实效”和国务院提倡的“四不两直"的工作原则,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整改隐患、堵塞漏洞、完善措施。隐患排查治理要对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排查,全面治理。由矿长组织每旬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所有检查均本着组长负责制的原则,做到谁检查谁负责,安检科做好隐患的登记和跟踪落实工作,强化隐患整改效果,确保实现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重大或较大隐患要做到“五落实”,即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时限和落实应急预案.(七)加强员工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安检科要结合本矿实际,制定出矿井169

6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公司和矿井制定的安全培训计划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强力灌输“安全零容忍、安全零工亡”的思想.增强员工的“自觉、自律”和“自保、互保、联保”意识,筑牢安全思想防线。要针对不同岗位人员落实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费用,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大力开展区队、班组自我培训,切实做到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应急避险知识,提高员工危险辨识和风险预控能力。做好领导干部上讲堂活动,要排好时间节点,准备好相关讲义,使每位科级以上干部都能按规定参加讲课。(八)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加强煤矿“四化建设”。各单位要按照新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要求,贯彻“高标准、严要求、重投入、求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必须达到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并积极向二级标准化迈进.实现全面达标、朴素达标、本质达标、动态达标和岗位达标。广泛开展班组间、区队间、单位间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99号文精神,加快推进“四化”(采掘机械化、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装备本质安全化,切实做到“多上机械少上人”,积极推进煤矿机械化建设,为矿井顺利完成技改做好准备.(九)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管理软实力。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学习、吸收本部矿井安全文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创新安全文化内容,使神火安全文化在全矿169

7得到不断的深化和发展。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活动,唱响“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本质安全、事故为零"的主旋律.要牢固树立“零容忍、零工亡”的核心理念,深入灌输“干煤矿可以不死人,事故可防可控,隐患可防可控,‘三违’可防可控"的思想。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会安全、我能安全”转化.通过强化基层管理,逐步建立“自我发现、自我改进、自我超越”的自我安全管理模式,形成“区队自控、班组自治、个人自律”的自我安全管控体系。(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监局《关于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指导意见》及煤业公司和区域公司的有关要求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抓基层,打基础,实现班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一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管理制度。二要加强基层干部管理,严格基层管理人员准入.三要严格现场安全管理,提高班组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能力、隐患排查治理的能力、应急处置的能力。四要加强基层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基层管理软实力。五要加强考核工作。安检科加强对基层区队和班组的考核工作,严禁搞形式、走过场。矿井安全绩效考核将基层建设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通过安检科对基层区队和班组考核,保证做到安全考核到班组到个人,通过基层安全建设提高基层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十一)强化落实矿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做好调度值班工作。169

8认真落实区域公司《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规定及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工作.办公室每月28日前将本矿下月值班、巡岗表报送区域公司生产科(值班领导必须是矿领导班子成员)。安检科将不定期对值班、巡岗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一旦矿井复工后,带班领导要在井下固定位置进行现场交接班,并用固定电话向调度室汇报,同时坚持带班领导姓名及班次在井口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带班人员要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和下井带班记录,对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安检科负责保存各项记录。四、保证措施(一)提高安全认识,筑牢安全思想防线。要树立“抓安全就是抓政治,抓安全就是为职工谋福利,抓安全就是促发展”、“安全生产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安全工作的好坏事关神火的生存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认真学习煤业公司文件精神,切实牢记“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安全,任何地点都不能忽视安全,任何事情都不能冲击安全,任何人都有责任搞好安全”的安全行为准则。(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抓好制度的落实与考核。矿井169

9继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形成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保证体系、风险压力共担体系、安全工资分配体系,搞好安全过程监督,完善纠正习惯性违章,严厉打击违章指挥现象,做到领导干部靠前指挥,保证安全.各项制度一旦制定,严格落实是关键,要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管理理念,做到铁制度硬执行,落实制度不走样。通过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通过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决策、措施和作业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三)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杜绝重大事故发生。1。切实加强瓦斯治理,杜绝重大瓦斯事故的发生。生产科要切实把一通三防工作当做安全工作的重点。在矿井设计上要优化设计,优化开拓准备布局,合理组织生产,建立“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可靠。在矿井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方可进行。2。切实加强防治水管理,严防重大水灾事故发生。预防采空区积水导致发生事故是搞好防治水工作的重点,尤其是在采空区内修复巷道或者进行复采的采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掘"和“挑顶、扩帮、拉底必探”的防治水原则,配齐专业探放水队伍和专业钻机。加强防治水的管理,必须做到摸清采空区和积水区的位置、水压、水量,地面老窑和钻孔情况,采取可靠措施做好水害预防.生产科、机电科169

10要根据涌水量装备矿井、采区和工作面的排水设备,完善矿井排水系统,必须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防治水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并严格落实整改;防治水必须坚持记录和现场一致、牌版和记录一致,并坚持打钻员、安检员、班队长签字确认制度。3.加强顶板管理工作,防止顶板事故发生。所有修复的巷道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制定出质量标准并严格实施,新施工的巷道要加强隐蔽工程管理,提高开掘巷道的内在支护质量,同时要做好单项工程的认证;采煤工作面要按照煤业公司下发的《技术管理规范》和矿井编制的《作业规程》的规定做好基本支护、特殊支护、超前支护和端头支护;采面过老巷、老空、构造带等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所有掘进巷道必须坚持使用安全可靠的前探梁进行临时支护,且必须在规程中明确规定使用方法;掘进巷道坚持使用好联锁装置,有防倒棚装置;掘进头和采面严禁空顶作业.4.加强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严防机电运输事故发生。机电科要对所有提升运输设备进行排查,坚决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加强大型设备的检查维修工作,必须制定计划,保证日检、月检和年检,保证各主要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完好灵敏可靠;加强对井下运输轨道的管理,不合格的轨道要更新完善,减少人工推车环节,推广使用电瓶车运输,斜巷运输要完善“一坡三挡"设施,推广使用自动(电动)挡车器,完善运输线的声光信号,坚持红灯信号与绞车运行联锁,做到“行车不行人,红灯亮严禁行人”.加强矿井供用电管理,杜绝无计划停电,对职工宿舍等严禁私拉乱扯,严禁使用大功率设备和用明火取暖、做饭。169

11(四)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抓好过程控制。安全检查是隐患排查的重要形式之一,安检科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大检查及突击性安全检查活动。其他科室要根据业务分工组织好专业性安全检查.要落实好矿级、区队级、班组级、岗位级这四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横到边,竖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安检科认真跟踪落实整改.对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实行单位正职总负责制。重大隐患必须由单位正职签字后报矿安检科,由安检科汇总后报区域公司安检科,由区域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实现隐患整改率100%,确保安全生产。(五)推行全员目标管理,构建全方位安全目标保障体系。各单位要依据矿下达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层层分解到班组和个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奖惩措施,严格考核和落实。(六)完善安全准入制度,提高安全准入门坎。认真落实国办发〔2013〕99号文件精神,严格煤矿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准入。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煤矿使用的设备必须按规定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严格煤矿管理人员准入。煤矿“五职"矿长必须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历,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安全资格证。招收新工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文化程度、身体素质等条件并做到变招工为招生,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的条件认真把关,严禁降低准入条件。169

12(七)强化特殊时期、异常情况及零星工程的安全管理.加强元旦、春节、雷雨季节、夏季高温天气、国庆节、冬季寒冷天气等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现、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由主管科室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安检科;在施工过程中未执行防治水和防治有害气体措施的或治理措施不到位、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上报安检科。加强零星工程管理,严格落实零星工程作业通知单制度,确保零星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到位,安全监督检查到位.(八)严格落实建设工程“三同时”原则,强化外委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设计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落实审批程序。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按照国家煤监局第6号令《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预评价和安全专篇,并按规定经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否则追究项目负责人和主管部门的责任。在工程竣工前,必须经有关部门联合验收。(九)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矿安委会成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包队制度,承包人员除抓好本职安全工作外,对承包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责任.矿井169

13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基层区队成立安全生产领导组,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和区队领导组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布置重大安全事项;要认真开展“党员身边无‘三违’、无事故"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及反“三违”具体规定;各级工会和共青团组织要组织群监网员、青安岗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上岗制度,开展行之有效的系列安全活动,形成安全管理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十)加强事故的应急演练,提高防变抗灾能力。生产科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制定出井下防治水、瓦斯事故、顶板事故、火灾事故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区域公司审批,生产科要按照审批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发挥生产现场带班人员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入井人员对灾害预防和处理的培训,使井下职工能够熟悉各种灾害发生时的避灾路线,并能正确使用安全避险设施和自救器。汛期来临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防治水演练。10月份起,安检科要组织开展防火演练,其他演练安检科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演练前要制定出演练方案,报区域公司安检科.矿井按要求及时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并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将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配齐,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减少事故损失。169

14(十一)深化落实安全结构工资制度、安全承诺金制度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矿井在复工复产后工资按“4:3:3"的原则进行分配,即安全结构工资占工资总额的比例为30%。重点考核安全制度、安全绩效、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安全活动开展情况等,具体办法由安检科自行制定,报区域公司安检科备案.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要根据岗位不同,制定出安全风险抵押金抵押标准和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全员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矿井安全抵押金的由安检科负责考核,综合办制表,分管安全的副矿长审批后转财务科发放,具体见广鑫矿业《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兑现办法》。推行安全承诺金制度,安检科要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所有职工干部每人每月的安全承诺金不得低于本月工资总额的10%,在一定时期内(半年或者一年)对实现过程安全、结果安全的职工给予返还保证金,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否则冲销保证金.安检科负责具体考核。(十二)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安检科要根据季节特点,结合煤业公司安全活动方案,适时开展好下列阶段性安全竞赛活动。1.开展元、二月份安全竞赛活动。2.开展“三、四、五、六”安全竞赛活动.3.六月份配合上级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4。开展第四季度安全会战活动。169

155.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赛、事故案例教育等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6.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各主管科室负责组织好专业性安全检查。(十三)实行安全生产事故举报制度。凡矿属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矿管辖的任何煤矿存在下列问题: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探放水打假钻孔、虚填假数据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报废设备和淘汰工艺的,领导干部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等行为,或者存在《重大隐患认定办法》中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均可向安检科进行举报。凡是举报经查属实的,从重、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同时公司为举报人实行保密制度,对违章指挥、冒险蛮干、重大隐患不处理等现象严厉打击.(十四)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矿井要加快“六大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在矿井复工前按要求做好“六大系统”建设和完善工作,并顺利通过验收。(十五)推行“两述一检”确认法和“六项”签字确认制度。实践证明,“手指口述”、“岗位描述”确认法和“六项”签字确认制度是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效方法,是强化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有效途径,是提高执行力的有效手段,是确保措施落实的可靠方法。对于更好地促进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机电科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不断改进,不断创新,做到规程叙述口语化、现场操作程序化、工序操作确认化。169

16(十六)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做好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监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一要做好前期管理。按规定设置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完善规章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做好职业危害项目申报.二要加强现场管理工作。建设项目要符合职业卫生“三同时”各项规定;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规定配发个体防护用品;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三要做好员工健康监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新录用人员和转岗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定期对接触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等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四要做好诊断鉴定工作。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安排治疗、康复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维护劳动者职业卫生合法权益.五、奖惩(一)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奖励。1。矿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严格按照煤业公司《二〇一四年安全工作意见》文件规定的标准对矿领导班子执行奖励。2。单位实现安全年,由各单位按照矿制定标准,报安检科批准,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予以奖励。169

173矿实现安全考核目标,对矿安委会成员进行奖励;具体数额由矿研究决定。(二)对发生各类事故的处罚。1。矿井发生工亡事故的经济处罚。矿井发生工亡事故,严格按照煤业公司《2014年安全工作意见》执行经济处罚。对突破重伤指标,每超1人次,对矿领导班子成员按奖励标准的20%处罚。2。发生各类事故的行政处罚。发生各类事故的行政处罚,执行《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豫神公司〔2011〕12号)和《河南神火煤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豫神煤业〔2011〕47号)有关规定。3.一级非伤亡事故比照工亡事故处理与考核;二级非伤亡事故比照重伤事故处理与考核。《禹州神火广鑫矿业矿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矿属各单位:为了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通知(豫安委[2013]4号文)、《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单位遵照执行.169

18共性规定:1、值班、带班/巡岗人员范围: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后勤矿长、副总工程师。(值班领导必须为“五职”矿长).2、保证矿井24小时必须有一名矿长值班,负责处理矿井的各项事务以及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3、值班、带班/巡岗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急事需要请假,经矿长同意和调度室备案后可自行调班。不准空岗,否则将严肃处理。4、值班领导期间负责监督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安排安全生产工作。5、值班、带班/巡岗期间严禁喝酒,否则罚款200元/次。双停期间:值班巡岗规定1、值班领导负责处理当天矿井的各项事务以及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情况,并作好记录。2、巡班领导在按矿规定的四点班排水期间务必到现场认真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协同当班人员处理好当班隐患和问题。有关安全问题一人处理不了的,可召集矿相关负责人进行会诊处理。169

193、巡班时间从16:00到24:00,并要求在21:00到23:00期间协同副巡岗一名进行突击巡岗检查,参加巡岗人员必须在调度室签字,并将现场巡查情况电话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做好相关记录。二、相关考核规定值班领导空岗一次罚款100元,参加巡岗人员一次不签字或不打电话汇报各罚款50元,调度室未按规定做记录一次罚款50元。非双停期间:一、值班、带班规定1、值班、带班次数:矿长每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2次,大月3次;其它副总以上领导带班下井不得少于4次。2、每月27号前,由安检科编制下月矿领导值班、带班计划表,经分管矿长签字确认后,下发给所有值班、带班人员.3、值班、带班人员严格按照排定的班次进行值班、带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带班时,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并通知矿值班领导,严禁私自调换,确保每班有一名副总及以上矿领导带班下井.4、带班人员下井必须做到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严禁空班、迟到和早升井。5、带班人员下井时,必须在井口入井记录签到表上填写领导姓名、入井时间、职务。6、月度的带班下井任务完成情况,要存档备案,并在下月初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和在井口及矿宣传栏上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二、值班、带班人员职责和要求169

20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2、入井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三不放过”:即发现隐患不整改不放过,查出的不安全行为不处理不放过,不解决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不放过。3、值班、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的安全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4、值班领导对夜班进行突击检查,要防止外来人员偷盗矿院物品。5、发生危机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6、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以及对下一班检查重点等,填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表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7、入井带班人员下井前必须向公司汇报下井时间,到达井下第一时间就近地点向矿调度室汇报;准备升井时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升井后必须使用矿调度室电话向公司汇报,并认真填写矿领导带班隐患排查记录。169

218、调度室值班人员负责收集和填写带班领导有关记录,安检科做好文档存放。每天早会通报带班领导人员,通报上班人员所查的隐患工作。9、矿领导必须按照排班计划认真做好值班、带班工作,因有事需要换班、替班必须提前一班做好调整,必须有本人、替班人、矿长(矿长不在矿由分管矿长代签)共同签字的换班登记录,并交于矿调度室备案,同时向公司调度室电话说明。三、相关考核规定1、由矿安检科对值班、带班人员进行考核,备案、存档。原则上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相关资料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2、带班人员必须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带班领导必须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各作业地点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注意的事项等,上井后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违反规定,罚款100元/次.3、带班领导升井后应当将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有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违反规定,每项罚款100元/次。4、带班人员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违者罚款100元/次。5、值班、带班人员擅离职守,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并罚款200元/次.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100元/次,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值班、带班的,按照安监总局33号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169

226、其他在值班、带班过程中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上级文件执行。关于禹州神火广鑫矿业有限公司安全大检查管理办法矿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强化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安全检查制度,特制定安全大检查管理办法,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一、安全大检查时间矿井每旬分别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上午9:00在调度会议室集合召开预备会,安排检查重点并分工;下午2:00在调度会议室召开汇报会;另外每旬组织两次突击大检查。二、参加安全大检查的人员全矿副队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的)以上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办公室保卫负责人等.三、安全检查的实施1、安全矿长、安检科长负责组织每旬一次的安全大检查,由安检科长负责每次的检查分组和主持检查会议。2、安全大检查是矿井每旬一次的综合性大检查,分井上下、生产、生活区域全面检查,各级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积极参加检查。3、安全大检查结果由安检科负责下发隐患整改处理单,各基层区队或职能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严格按照“五定原则”169

23(定整改内容、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验收责任人)落实整改。责任单位整改后及时把整改情况反馈到安检科,安检科负责落实整改情况,并由安检员、安检科管理人员验证后在问题落实表上签名存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安检科应向责任单位下达“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隐患责任单位应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安检科进行反馈。4、实行安全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不认真或发生漏检发生事故的,追究检查人责任。5、安全检查(包括预备会和汇报会)实行点名制度。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凡到点点名不到,迟到、缺席的和早退的,或者会后不下井的均按照规定处罚.确实有事应提前请假(请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交到安检科).6、安全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不少于3人(包括工程、机电、通防等专业人员),组长负责安排本组人员到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并负责将检查人员发现的问题统一汇总进行汇报,并填写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改表在汇报会上通报后交到安检科。7、检查人员严格按照分工要求,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的进行检查。检查经过的公共区域在分工时也要落实责任人进行检查。8、安全大检查时,一并进行对职工应知应会的提问打分,提问情况及结果填表通报后交到安检科。169

249、每次安全大检查时,各组要负责落实上次安全大检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否整改或重复出现的问题,要查清楚没有整改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10、各业务科室组织的专业检查可比照此规定执行,并将每次检查查出问题报送安检科一份监督落实和存档。四、考核与奖惩1、参加检查的人员要按时参加预备会和汇报会,有事必须请假,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否则,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无故缺席一次罚款100元。2、参会人员要遵守会议,手机全部关机或调至振动状态,否则响铃一次罚款50元,累计计算.3、所有参加检查人员,每人至少查出一条隐患,否则给予50元罚款。4、对查出的隐患不能按期反馈和整改的罚责任单位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100~200元/条;对重复出现的问题罚责任单位正职100元/条;重大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罚责任单位正职200~500元/条;同时要求以上单位正职在安全大检查会上亮相并检讨。5、对按规定参加检查的人员补助50元/次。关于印发《禹州神火广鑫矿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通知矿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集团公司“双零”169

25安全理念,进一步加强矿安全管理,规范隐患排查治理,杜绝事故发生,使各类事故隐患切实做到“及时发现、有效整改、闭环管理",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经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望各单位遵照执行.一、组织领导矿成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闫云亮副组长:王光军成员:左清泉孙凯李利民李宏伟张银山王学义王国俊李赞魏晓勇张家一杨康肖舜张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王光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矿相关科室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隐患排查的组织、检查、总结等日常管理工作。二、具体职责1、矿长负责组织每月进行一次全矿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查出的隐患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落实整改,安检科负责监督落实隐患的治理闭合情况。2、安全副矿长负责协助矿长组织好每月一次的隐患排查,并组织每月不少于两次的隐患排查,安检科负责对排查出的隐患督促落实整改。3、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一通三防”和防治水方面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负责督促有关单位进行落实整改。169

264、机电副矿长负责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对机电及提升运输方面的隐患排查,对机电方面的隐患负责督促有关单位进行落实整改。5、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顶板方面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进行落实整改。6、生产技术科负责顶板管理、“一通三防”、防治水进行隐患排查,每月排查各不少于1次,并对排查出的隐患负责落实整改;对基建工程及外委单位负责业务范围内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否则不准施工。7、安检科负责对矿井进行日常的隐患排查,负责对检查出的隐患分级建档,并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监督落实整改和考核。8、机电科负责对矿井机电运输方面及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每月排查不少于1次,对机电方面的隐患负责督促落实整改。9、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保卫员和业务科室人员进行每月不少于1次的防盗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配合有关科室做好督促落实整改.10、矿井所有职工负责对自己工作区域的隐患进行排查,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处理,并及时汇报给安检科。三、事故隐患排查制度1、矿井隐患排查每旬不少于一次,突击检查每旬不少于两次,对查出的隐患由安检科负责按照“五定”原则进行监督落实整改。169

27矿领导、科室管理人员参加大型隐患排查、突击性检查和其它形式的检查,应坚持“带着问题去、发现问题查、解决问题上”的原则,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并认真做好记录,提出整改方案和建议性意见,填写相关检查记录表并安排整改,并经矿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和监督落实。2、矿井每旬组织不少于一次对全矿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每旬不少于两次的突击检查(四点或零点),对查出的隐患由矿安检科负责按照“五定“原则进行监督落实整改。矿领导和科室管理人员、区队长参加矿井各类隐患排查,要将查出的问题做好记录,并让该作业区的现场跟班领导、安检员签字确认.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能在现场解决的问题,必须现场解决,现场暂时不能解决的,及时汇报矿安检科,由矿安检科汇总,查找原因,分清责任,进行安排落实,复查、形成闭合。安检科负责隐患的抽查、验证和复查落实工作。3、矿井其他业务职能科室根据各自的业务分工组织开展专业性的隐患排查活动,如:生产科开展顶板、火工品、一通三防、防治水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机电科开展机电专项隐患排查等,所检查隐患应进行书面记录进行存档,并安排专人进行整改和落实。169

284、矿井安检员应从安全监督的角度认真排查隐患,其每班排查次数不少于5次.安检员的隐患排查结果应主动与区队进行沟通并形成书面材料,让跟班副队长或班长签字确认,同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具体整改时间,并及时监督整改和验证.对当班不能整改的隐患必须及时向矿安检科汇报。5、矿井复工后,各区队采掘工作面每班排查隐患次数不得少于5次,其中接班时与上一班人员共同排查,放炮前、放炮后、交接时与下一班人员共同排查,机运队每班排查不得少于3次,其中交接班、班中进行排查,认为比较危险的时段和地点都必须及时认真排查隐患.隐患排查工作必须由跟班副队长或班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区域及相关区域隐患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并在井下隐患排查牌板上登记,跟班副队长或班长根据轻重缓急和危害程度,在隐患排查牌板上注明隐患整改的责任人和整改具体时间,并认真做好记录.6、开展好集中自查隐患活动,参加人员为区队队长或书记、技术员、材料员、副队长等不低于3人参加。区队自查必须由区队负责人认真组织检查,安检科做好记录,所查隐患记录一式两份,区队保留一份,另一份交矿安检科,区队自查隐患内容要真实可靠,隐患整改应按照规定安排专人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矿安检科。7、职工对所在岗位存在的隐患每班要进行检查,接班和交班时各一次,班中不少于3次,每次检查都要填写相应的记录,并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当班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区队领导和矿安检科汇报。四、事故隐患分级、分类标准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169

291、重大隐患:危险比较大、不处理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并导致严重后果的。如:(1)瓦斯超限继续作业或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没有采取措施;(2)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微风作业;(3)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4)迎头出现瞎炮不处理;(5)无支护材料或采煤工作面缺梁少柱的;(6)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资格证,特殊工种不具备持证上岗资质而上岗作业者;(7)没有安全措施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没有补充措施施工;(8)没有跟班班长或副队长而作业的;(9)风电、瓦斯电闭锁及探头不能正常使用;(10)当班没有专职安检员现场监督;(11)放炮不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12)遇透老空、老巷各种安全措施未落实;(13)巷道积碴超过巷道断面的1/3时;(14)采煤工作面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又没有上齐特殊支护的;(15)采煤工作面过构造又没有采取特殊支护措施的;(16)区域公司和矿认为应该停产整顿的其它情况;(17)煤业公司26条红线一并执行。169

302、一般隐患:虽然危险不大,但不符合规程要求,不处理可能导致一般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造成的后果不太严重。五、事故隐患的整改1、矿井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按“五定"原则进行落实,整改合格后方可作业;所有隐患必须限期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整改,对所有隐患的整改应尽可能缩短整改时间,保证安全生产.2、矿井存在的一般隐患若现场不具备整改条件,可由现场跟班副队长或班长与安检人员根据区队现场材料、人员环境等条件,共同协商确定临时整改措施,但必须明确整改时间并共同签字。若现场不具备整改条件,一般隐患的整改不得超过5个小时;若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不能整改的,必须提前汇报矿安检科和矿值班领导。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3、若矿井在限期整改时间内,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导致隐患不能按期整改者,矿值班副矿长要及时向区域公司调度室汇报,安全副矿长向区域公司安检科汇报,并及时沟通、协调整改意见,否则严肃处理。4、矿领导和业务科室要积极帮助、协助基层区队进行整改隐患。5、矿井各职能科室、区队管理人员要根据矿的实际情况,积极研讨隐患整改的最佳方案,同时制定隐患整改的长效机制,尽量减少同类隐患的重复出现。169

31六、矿井停头停面分析及复验制度1、若工作地点发现有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隐患整改符合生产条件。2、现场停止作业后,区队跟班副队长(班长)和安检员应立即向调度室和安检科汇报,调度室、安检科值班人员应做好记录。同时矿值班领导,区队、调度室、安检科值班领导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处理问题,否则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3、现场有重大隐患需停止生产,而安检员没有发现的,罚当班安检员200元,若不该停而被停止生产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可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及200元罚款;若及时停头停面避免了恶性事故,给有关人员500元奖励,奖励从安全抵押金中兑现。4、若区队发现问题主动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需立即组织有关科室到现场帮助处理;矿可以只对该类事件造成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若没有发生事故可不追究区队责任。5、整改符合要求后,应由当班安检员验收合格后,再由调度室、安检科及业务科室有关领导现场认定后方可恢复生产。七、事故隐患追踪落实验收169

321、安检科对日常隐患排查、安全(突击)大检查及上级部门所查隐患实行专人主管负责。所查隐患除辖区安检员进行监督整改落实外,矿分管安全的副矿长要组织有关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复查验收工作。2、各业务科室按专业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进行监督整改,制定方案,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单位和整改时间,并把有关意见及时用信息联络单等形式向隐患单位和安检科传递信息。区队不能按要求整改事故隐患的,业务科室落实后及时下发通报处理。业务科室没按要求传递信息的,落实后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并下发通报处理。八、考核与奖惩1、安检科对各单位在各类检查时发现的隐患,实行限期整改免于罚款制度,即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隐患不再罚款。2、为便于及时整改隐患,矿检查人员现场检查的隐患应在现场告知区队陪同人员.3、各单位不按规定组织隐患排查,隐患排查不细致、记录不详细、未及时上报有关隐患的,每次处罚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100元.4、凡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罚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每人50~100元/条。5、各单位没有及时反馈事故隐患整改结果的,给予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100~200元的罚款。6、各业务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分管范围内的隐患,应安排专人主管负责,督促各矿井整改落实,凡隐患处理不到位、信息反馈不及时的,每条处罚科室负责人50元,情节严重造成事故的,从重处理。169

337、对矿井存在的重大隐患严禁边整改边生产或不整改强行生产,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单位负责人1000元,造成后果的严肃处理。8、矿井存在的一般隐患由矿井统筹安排,在最短的时间内整改符合要求;存在的重大隐患由区域公司和矿井一起研究处理意见。9、各级管理人员和安检人员对施工地点实施检查时,如发现存在违反《规程》规定,特别是重大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10、对重大隐患进行举报、制止、治理有效的单位及个人,针对隐患等级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禹州神火广鑫矿业有限公司“三违"管理规定矿属各单位: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以人为本,和谐管理"和视职工如兄弟的人性化阳光安全管理理念,有效遏止“三违"行为,规范对“三违”人员的教育和处罚,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三大规程”及上级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一、三违的定义“三违"是指人的不安全行为,一般指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二、“三违”的分类169

34根据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违章人意图和违章情节将三违划分为三类即轻微三违、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结合我矿三违管理的实际,对三类三违给出如下定义,作为三违分类的依据.1、轻微三违:是指违章行为尽管不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伤害或损害,或可能造成轻微的伤害或损害,但该行为不属于“煤矿三大规程"中有关规定。2、一般三违:是指违章行为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一定伤害或损害。3、严重三违:是指违章行为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严重伤害或损害,且违章人作为前已知道或应该知道。三、三违管理的基本原则1、教育为主,惩罚为辅。2、不放过一个违章者,不错抓一个遵章者。3、阳光管理,有错必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4、区队主动管理,矿严格监督考核。5、实行“三违”申诉制度。6、实行抓三违指标考核与目标管理相结合制度.7、实行“三违”人员过六关及多次出现“三违”人员经济处罚制度。四、抓三违指标(一)双停期间:1、副总级以上的矿领导,每抓一人次严重“三违"奖励200元,一般“三违”奖励100元。2、副队级以上安全管理者,每抓一人次严重“三违”169

35奖励150元,一般“三违”奖励50元。3、职工主动抓“三违"者,每抓一人次严重“三违"奖励100元,一般“三违”奖励50元。安检科负责考核,对轻微“三违"人员实行教育,要求其调度会上作检讨,一般及严重“三违”人员分别给予500元和200元罚款,并扣除当月安全奖,全矿进行通报批评。(二)非双停期间:1、根据井下生产实际情况和人员思想动态,安检科对机关科室和区队管理人员及专职安检员抓三违实行指标考核制度.同时对不适宜入井的同志(含女工),实行与三违人员谈话指标考核替代抓三违指标制度。2、三违指标规定:矿领导1个/人,副总工程师1个/人,安检科副科长1个/人,机关其它科室副科级及以上人员1个/人,区队正职1个/人,安检员2个/人。区队副职每月至少抓1人次违章,否则,罚款100元,对此类“三违”人员只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不影响其当月安全奖。矿领导的“三违"指标完成情况由公司考核,其余管理人员的“三违”指标由安检科考核,对完不成“三违”指标者,每少1个,罚款100元;对于不抓“三违”者,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安全抵押金扣除10%.五、登记程序169

361、无论任何人所抓的三违都必须当面向违章人员解释清楚违章的事实及性质,并及时、就近向安检科值班人员和区队值班人员汇报三违人员的姓名、违章地点、违章事实及性质;升井后第一时间到安检科值班室填写书面证明材料。2、无论任何人不按程序抓“三违",“三违”人员接受同样处理,但不计入抓“三违"人员考核指标.3、安检科或调度值班人员接到电话通报后,必须2分钟内做好登记记录,凡是拖延时间、不认真登记的,每次罚款50--100元。六、三违申诉“三违”者如果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应构成违章,先由本单位主职进行调查分析,然后单位主职以书面形式给安检科申请,经安检科审核确认是否成立.如果“三违”人员仍然不服,则由办公室及相关职能科室和主管领导参加,进行仲裁分析。“三违"人员应当在接到安检员现场下发的通知书六个小班内提起申诉,在期限内不进行申诉,则视为违章成立;对无理取闹者,进行升级处理。七、三违连带责任追究制度1、为建立全员反“三违”机制,认真执行“自身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的原则,矿实行其他区队或科室人员在变电所、泵房、压风机房、机电硐室、主扇房等发生违章行为将追究岗位工的连带管理责任制度。2。对性质为严重及其以上的“三违"人员实行担保、联带处罚。严重及严重以上性质或连续三个月发生违章的“三违”169

37人员,必须由其本班班队长为其做担保人,担保期限为三个月,在担保期间如果再次发生违章行为,则对担保人员罚款200元。3、每发生1人次严重或严重以上性质的“三违”现象,对当班班长、副队长、单位主职每人罚款100元.八、“三违”处理与奖惩办法1、对当月多次出现“三违”人员及严重“三违”人员实行经济处罚制度当月出现第一次“三违”:轻微“三违”、一般“三违”免于处罚,严重三违罚款50元;当月出现第二次出现“三违”:轻微“三违"罚款20元、一般“三违”罚款50元、严重“三违”罚款100元。第三次出现“三违"在第二次的基础上加倍处罚。2.切实做好“三违"人员的帮教和思想教育工作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原则,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出现“三违”一律停工学习,轻微、一般“三违"停工1天,严重的停工2天;开展所有“三违”人员过“三关"学习,典型“三违”井口亮相,开展家属帮教、“三违”探亲等有效的教育活动,并不断创新对“三违”人员的教育形式,帮助“三违”人员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1)过三关即:区队、安检科长、参加调度会人员“过三关”教育。第一关:安检科“三违”169

38人员下发违章人员培训通知单,区队进行安全教育,学习相关安全知识,学习结束后区队负责人签字.第二关:区队领导带着“三违"人员接受安检科科长思想教育,经过思想帮教,“三违”人员确实认识到“三违”的危害.第三关:“三违”人员接受安全矿长教育后必须接受调度会所有参加人员的教育。与会人员确认“三违"人员安全意识真正提高,本人对违章的危害性认识深刻,不再违反类似“三违”行为,方可正常上班。(2)典型“三违”井口亮相1天及调度会上作检讨。(3)“三违”人员带领父母或妻子来帮教,处罚按减半执行;“三违"人员带领父母和妻子来帮教,处罚给予全免;以上情况当事人须持有效证件的原件作证明,否则,不予减轻处罚。(4)月底组织一次“三违"人员集中学习,时间为一上午。“三违”人员能够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并为安全管理工作作出积极的贡献,例如制止违章行为、举报违章指挥、发现重大隐患积极汇报等,可以减免处罚及其他物质奖励。九、凡出现以下九项重大情况者,给予严重处分1、有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安检员及班组长。2、安检员业务技能不能提高,三月未抓一次“三违”者。3、不能认真监督和及时排查隐患的不作为安检员、班组长。169

394、违反劳动纪律,出现空岗、脱岗、离岗、睡岗的安检员、班组长.5、班组长违章指挥,集体违章作业者。6、班组长在治理“三违”及排查隐患方面不负责任的。7、殴打或辱骂安检员,阻挠安检员正常行使职权者。8、其它严重的典型“三违”现象的。9、安全生产“26条红线”包含的全部内容。凡是出现以上“三违"现象的,对责任人罚款300--—2000元,给予撤职、停工、调离、开除等处分,并全矿照相曝光、张贴通报。十、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广鑫矿安检科.广鑫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指示和集团公司、煤业公司及区域二公司有关安全文件、会议精神,提高全矿广大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执行力,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我矿的安全生产有序进行,特制定《广鑫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并遵照执行。一、会议时间和地点矿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时间为每月1号(特殊情况由安检科另行通知),地点在矿会议室。二、会议主持人由安全矿长主持,安全矿长不在时,安检科负责人主持。169

40三、参加人员副队级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全部参加(应参加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要经矿长和会议主持人批准).四、会议议程1、各单位汇报安全生产中取得的成绩,主要做法以及需要矿协调解决的问题;也可采取围绕安全为主题的其他活动形式。2、安检科汇报上月安全生产基本情况,隐患排查和质量情况,上月安全办公会所定事项的完成情况,安全考核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布置本月安全工作重点。3、相关科室汇报业务分管范围内上月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并布置下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4、各科室负责人、副总工程师、矿领导对各单位汇报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有关安全工作进行布置;各分管领导要对分管单位和分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普遍性或重点安全问题进行强调并提出具体要求.5、安全矿长及其他对口矿领导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安全文件和指示精神,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安全会上必须布置下月安全工作重点,提出安全工作阶段目标和下月“双基”管理中需要进行改进的问题,部署主要抓的安全工作事项。6、矿长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对其他人员没有答复的问题进行安排,对全矿安全工作进行部署。五、其他要求169

411、安检科指定专人负责会议签到,所有与会人员在会议签到记录本上签字。2、安检科负责记录安全会议内容,记录要完整,载明议定事项、决定以及落实人员、措施和期限。3、安检科负责人根据安全办公会会议内容,两日内撰写好《安全办公会会议纪要》,经矿领导审核后予以印发,并将会议记录、纪要纳入档案管理。4、各单位、科室与会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向本单位职工贯彻安全办会议精神(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落实会议决定。六、考核1、参加安全会议的人员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一次罚款100元,应参加会议而请假者取消当月安全奖励。2、没有充分准备会议发言材料或者总结安全工作不认真的一次罚款5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3、会议期间手机响铃一次罚款20元,累计计算.4、对于会上所安排工作到期没完成的单位,每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5、安检科没有完成上次安全办公会议所定事项跟踪落实的,每条对负责人罚款50元,没做好会议记录或没及时发布者,对相关负责人罚款100元。此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广鑫矿业各级管理人员入井管理制度169

42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我矿各级管理人员值班、跟班、带班标准及入井次数规定,切实提高我矿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平稳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矿级领导入井次数规定每月入井次数规定:矿长跟班不少于5次,入井不少于10次;生产口副矿级领导跟班不少于10次,入井不少于15次;其它副矿级领导入井不少于3次;副总工程师跟班不少于10次入,井不少于15次。二、队长、书记、副队长、技术员、科员除参加矿各类会议和其它工作外,每月必须完成矿规定的入井次数:1、巷修队长、书记、20次、跟班15次(8点5个、4点5个、0点5个),技术员不少于15次,跟班不少于10次(8点4个、4点3个、0点3个);入井时间不少于2小时,入井后必须在井下向调度室及安检科汇报,不汇报的不记入井。跟班副队长不少于26个。跟班人员与职工同上同下,班中至少向调度室及安检科汇报三次(交接班和班中三汇报)。2、机电队长、书记、副队长不少于18次、跟班不少于6次(4点3个、0点3个)技术员不少于12次,跟班不少于8次(8点2个、4点3个、0点3个),入井时间不少于2小时,入井后必须在井下向调度室及安检科汇报,不汇报的不记入井.跟班人员与职工同上同下,班中至少向调度室及安检科汇报三次(交接班和班中三汇报)。三、业务科室管理人员跟班制度及入井次数规定:169

43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必须完成每月规定的入井次数。即:安检科、机电科、生产科科员不少于15次;跟班时间不少于2小时,入井后必须在井下向调度室及安检科汇报,不汇报的不计入井.四、所有跟班入井人员必须在灯房、井口签字.入井后有井下安检员的现场签字,否则视为没入井.五、对各级管理人员值班、带班、跟班及入井情况的考核(一)迟下早升井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二)弄虚作假、虚报入井者,扣除当月安全奖金,并通报全矿。(三)每月入井少于规定次数的,每次罚款100元,特殊情况必须写出书面原因报安检科。(四)认真填写入井签到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情况记录表,一次不填写罚款100元,填写错误一次罚款50元.(五)入井必须按规定次数向调度室、安检科汇报,即:班中汇报叁次,一次不汇报罚款50元,调度室、安检科做好记录。(六)副总以上管理人员每月完成带班次数且现场能够帮助区队解决问题、排除安全隐患且无安全事故的,(七)调度室每月将汇总结果及时报安检科,由安检科对干部下井次数不够或弄虚作假者进行处罚.169

44(八)对月度考核跟班入井好的技术员、科室管理人员给于20元的奖励.广鑫矿业关于开展2014年元、二月份安全竞赛活动的通知矿属各单位:2014年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煤业公司有关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区域二公司及矿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安全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元月、二月生产安全,为实现安全年开好头、起好步,并让全矿留守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决定在全矿范围内开展元、二月份安全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和省2013年11月21日全国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及集团公司、煤业公司精神,坚持“零容忍、零工亡”的安全理念不动摇,认真落实“冬季五防”各项安全措施,加大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督管理,抓好留守职工思想稳定工作,确保全矿员工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双节,为2014年安全年目标的实现打好基础、开好头。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和活动目标的实现,矿成立安全竞赛活动领导组:组长:闫云亮副组长:王光军左清泉李利民孙凯李宏伟169

45成员:王国俊王学义肖舜杨康张鑫张家一李赞魏晓勇郭庆袁建光李三将康良臣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李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科室有关人员组成。三、安全目标1。杜绝轻伤及三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率100%。2.冬季“五防”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3。杜绝火灾和交通运输事故。4.实现看矿人员思想稳定。四、工作要求和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元月、二月处于2014年春节前后,各项工作千头万绪,各种活动比较集中,极易分散抓安全工作的精力,是事故易发期、多发期,做好这个时期的安全工作极端重要。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春节前后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全面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许昌市和集团公司、区域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和“零容忍、零工亡”安全管理理念,坚持“四真两不怕”原则,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169

46,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持续抓好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研究春节前后的安全工作,提前安排,尽早部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强化管理,扎扎实实做好安全工作,确保矿井安全。(二)重新认识,改变观念,始终绷紧安全弦做好各岗位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排水斜井安全巡查和要害场所的值班,确保主要通风设备和排水设备正常运行.切实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之首,要求每天调度会上矿班子无论任何人布置工作,第一件事必须讲安全,认真落实业务保安责任,要做到安排布置工作之前,首先解决工作中的安全问题.(三)具体工作安排1、认真学习切实落实公司文件精神,做好留守人员思想稳定工作.全矿留守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种学习,牢记公司管理规定,自觉遵守公司制度,加强技能知识学习,为复工复产打下基础。2、切实做好井下通风排水工作。根据涌水量情况和井下局部通风情况,安排好有关人员进行井下的通风、排水工作,要求下井人员至少2人以上,不得单人井下行走。3、严格落实调度值班制度。调度室必须保持24小时值班制,严禁出现空岗.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将当日值班领导、出勤人员、当天发生主要事项(主要工作、区域公司检查人员等)、入井和升井时间、排水时间和入井人数详细记录在案,瓦斯日报表和监控日报表每日由值班领导签批,发现一次值班记录没按要求填写或瓦斯日报表及监控日报表没签批的,每次对值班领导罚款200元.169

474、加强春节期间机电设备的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矿井主扇、主提升装置和供电线路情况,保证供电可靠,设备正常运转。不准调整主要通风机工况点,不准进行风机倒台。否则每发现一次停电事故或停风事故,对单位负责人、机电负责人和值班领导每人罚款500元,造成事故的遵照矿有关规定执行。五、活动期间工作要求:(一)抓好春节后的“收心"工作.加强对关键岗位和特殊人员的管理,教育和督促职工人在心在,在岗留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实现对事故易发人群和岗位的有效控制。(二)切实加强地面安保和交通安全工作。各岗位要切实加强治安保卫和夜间巡逻工作,调度室组织留守人员分好班次,明确规定每班次的巡逻次数,对巡逻的时间、人员要在调度室签字;同时加强门卫管理,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对重点部位实行严密监控,杜绝被盗、火灾事故发生;所有值班人员和留守人员严禁班中饮酒,更不允许出现酗酒闹事现象,否则每发现一次对值班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罚款500元。(三)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在车辆管理方面,要严格执行区域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所有公务用车必须履行审批程序使用,并由专职司机驾驶;各工作人员的私车应尽量减少外出,车辆行驶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严禁出现公车私用、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现象,杜绝交通事故发生。六、奖惩169

48(一)实现安全生产,按《广鑫矿2014年安全工作意见》根据参加检查次数多少、贡献大小等给与适当奖励。(二)月度实现安全生产,元月份、二月份,全矿合格职工的安全奖按1.0倍、1.5倍兑现;若发生轻伤及三级非人身伤亡事故,取消全矿所有人员一切安全奖励,并按规定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处理、处罚.(三)活动期间发生的其它事故,严格按照煤业公司和区域公司及本矿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二〇一四年度培训工作意见矿属各单位: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升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素质,进一步打好基础、练好队伍、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牢固树立“零容忍、零工亡”的安全理念,确保员工培训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升我矿安全管理水平,经矿领导班子研究,特制定2014年度培训工作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办发[2013]99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安全培训法律法规要求,坚持“管理、装备、培训、技术、文化”并重的原则,狠抓员工培训,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员工队伍素质,牢固树立“双零”理念,为煤矿安全生产奠定人才基础。169

49二、组织领导为确保员工培训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成立员工培训领导组。组长:闫云亮副组长:王光军成员:左清泉孙凯李利民李宏伟王学义王国俊李赞魏晓勇张家一杨康肖舜张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李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肖舜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各业务科室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三、主要工作目标员工培训率100%,员工自学率100%,提高率100%,持证上岗率100%.四、2014年安全培训重点工作计划(一)加强培训机构的建设。建立由矿长任组长的培训领导组,安检科具体负责员工的培训管理工作,一旦矿井复工复产,矿要设立一名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同时要增设必要的培训基础设施,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阵地、有制度、有计划、有实施。(二)安检科负责对本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矿助理级以上人员参加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带班下井领导资格证等外出培训,要与区域二169

50公司培训中心对接,列出详细的计划,及时予以安排;(三)安检科要有计划地组织科队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调度员、煤矿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师等人员到相应的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排好计划,及时参培;(四)矿井解封后应切实做好新招录工人、一般工种从业人员、转岗人员的培训,抽调专门的人员授课,授课人员要提前备课,同时必须保证培训时间符合规定,培训效果达到要求;(五)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充实安全培训师资队伍,提高授课水平,具体按领导干部上讲堂活动方案执行。为充分调动任课教师的积极性,按任课教师职称发放课时补助,初级职称每课时50元,中级职称每课时60元,高级职称和退休人员每课时70元,外聘人员按协议执行.监考、判卷每人次50元.(六)矿井一旦解封,要及时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考核奖惩机制,落实责任,兑现奖罚;(七)矿井要安排专人做好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做好安全培训证书统计、保管工作,严防丢失和横传;(八)加强安全培训管理人员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九)矿井解封后要规范区队、班组培训内容及标准;制定出做好班前会培训工作的办法;169

51(十)做好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职业资格准入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具体按煤业公司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规定执行.(十一)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安检科要做好与煤矿安全监察局豫南分局安全培训专项监察协调工作,做好与区域公司及煤业公司培训中心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五、2014年需办理的安全培训证件类别及培训要求(一)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矿长资格证的培训:按照煤业公司培训中心下发的《关于2014年度煤矿主要负责人和“五职”矿长培训计划的通知》,有计划地安排矿企业负责人和“五职”矿长到有关院校进行培训或参加年审考试,确保持有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证书有效期三年,第二、三年需参加年审考试。(二)矿副总工程师及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带班下井领导的培训和复训:按照煤业公司培训中心下发有关安全资格证培训计划和煤矿企业带班下井领导安全培训班的通知要求,有计划地组织此类人员参加培训.安全资格证和带班下井领导证书有效期三年,第二、三年需参加再培训。169

52(三)科队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调度员)的培训和复训:与煤业公司培训中心和就近的培训机构积极协调,有计划地组织科队级安全管理人员和调度员培训和再培训班,培训合格后由省煤监局颁发《安全资格证书》和《职业卫生合格证书》。科队级安全资格证有效期三年,第二、三年需参加再培训。(四)煤矿班组长的培训:与煤业公司培训中心和就近的培训机构协调,组织相关人员分专业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由省煤监局颁发《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卫生合格证书》。煤矿班组长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训:矿井解封后,原有的特种作业人员有的证件过期,有的人员可能外流,安检科要本着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认真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组织好人员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六年,三年进行一次复训,到期前进行换证培训.(六)一般工种从业人员的培训:矿井解封后,一般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安检科负责组织,一般工种从业人员取证培训不低于40学时,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并把培训情况记录在《一般工种操作证书》中,区域公司企管科负责监督一般工种的培训、考核、办证情况,确保全部持证.169

53(七)新工人和调岗人员的培训:矿井解封后,新工人招录和培训任务繁重,矿要抽调专人负责新工人培训工作,煤矿井下新工人上岗前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办理一般工种操作证,并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方可独立工作;煤矿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开本岗位1年以上(含1年)重新上岗前,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所有入井人员在入井前都要开展入井须知和井下自救互救知识培训。(八)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其他专项培训: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要求,积极参加煤业公司举办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教师培训,培训教师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执教。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矿井主要负责人、科队级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外出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及时参加上级有关单位临时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六、安全培训的主要措施和要求(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员工培训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员工培训工作,矿井一旦复工复产,要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培训工作,保证员工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安检科要围绕矿年度整体工作目标,编制内容详细、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并报区域公司企管科备案。(二)健全制度,加强管理169

54要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做到依法依规培训。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要求,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类别,安检科要制定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和一般工种从业人员定员管理办法。对无故不参加培训复训、随意调换岗位、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脱审作废、无证上岗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三)做好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组织管理工作各矿井负责证件管理的人员要准确统计出本单位有关人员的证件情况,对临近复审或换证前三个月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复审或换证培训,并及时与区域公司企管科联系,做好培训的协调工作。(四)严抓细管,提高培训质量矿要确保培训设施、实操场地、培训师资、管理人员四到位,制定一般工种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安检科负责对培训参培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五)严格证书管理执行“三项岗位人员"报表制度,矿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培训证书原件的保管工作,并及时制作复制件发放到证书持有人手中。每月8号前要更新“三项岗位人员"明细台帐,确保“三项岗位人员"报表与证书相一致,并报区域二169

55公司企管科备案。(六)严格考核,落实奖惩矿井一旦复工复产后,安检科负责对矿培训情况、证书管理、职工自学、考试考核等情况进行考核,培训考核结果与各单位负责人及本人月度安全奖挂钩.同时要求安检科制定出员工培训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员工培训工作的激励机制,要把培训工作的开展同培训管理人员、职工收入挂钩,充分调动员工参加培训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七)加强外培人员管理凡矿需参加外培的人员,必须经矿长和后勤矿长签字,并上报区域公司企管科备案后方可参加培训。安检科负责对外培人员跟踪调查,对在外培训期间参培不到位、违反纪律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相关费用不予报销。(八)保证培训经费的投入,本着“按需投入”的原则,落实好培训经费,不得出现因无经费而影响安全培训的现象。(九)由安检科根据矿井复工复产情况制定2014年度培训计划。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矿职工安全行为守则>实施方案》的通知矿属各单位:169

56为贯彻落实河南神火煤业公司《河南省煤矿职工安全行为守则》(豫神煤业[2014]2号以下简称《守则》)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矿职工安全生产行为,达到合规依法生产,顺利实现矿的安全目标,根据矿实际,制定《广鑫矿业<河南省煤矿职工安全行为守则〉实施方案》。一、实施《守则》的目的和意义贯彻执行《守则》的目的,是全面增强煤矿职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职工业务技能和素质,有效减少“三违"现象,防止事故发生;是全面提升煤矿职工整体素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促进煤矿安全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守则》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矿成立领导组。组长:闫云亮副组长:王光军成员:左清泉孙凯李利民李宏伟王国俊王学义李赞魏晓勇杨康张家一肖舜张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李赞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矿相关科室人员组成。三、实施步骤(一)学习培训阶段(2014年2月8日—6月30日)在矿井解封前,安检科169

57要组织留守人员对《守则》内容逐条进行学习,并书写学习笔记.矿井解封后,人员招录入矿培训时,要将《守则》作为重要的培训内容,同时要组织人员利用班前会、“每日一题”、日常安全学习等行之有效的培训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在双停阶段,安检科要做好对《守则》学习的检查和考试,矿井解封后,安检科要督促各单位对《守则》的学习,并进行检查和考核.安检科科在制定2014年员工培训计划时,将《守则》作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列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职工进行教育培训,上半年要确保各岗位员工《守则》培训率100%。(二)贯彻实施阶段(7月1日-10月31日)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安检科全力做好《守则》的贯彻执行工作。通过举办演讲赛、安全知识抢答赛、抽查考试等形式,掀起贯彻执行《守则》的热潮。矿建立职工安全行为养成评比活动,从而树立示范单位为典型,号召其他单位向示范单位学习,达到以点带面,推动全体职工学习和规范实施。(三)全面规范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安检科负责对前一阶段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收集梳理,并提出整改和调整意见.以示范岗位为榜样推广学习,加大职工安全行为养成力度,进一步提升规范效果。矿169

58要系统开展职工安全行为规范管理,达到全员规范的目标。要将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促进职工安全行为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四、几点要求(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安检科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利用矿调度会、宣传栏大力宣传《守则》的目的和意义,使所有职工深刻了解贯彻执行《守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安检科要制定出鼓励职工学《守则》的措施和考核办法,确保《守则》传达贯彻到每一名职工,做到人人皆知、耳熟能详,并将培训、传达贯彻情况及时上报区域公司安检科备案。(二)狠抓落实,加强监督。要求全员认真学习和领会,熟练掌握和运用,及时对照查找和纠正问题,将《守则》逐项贯彻好、执行好.要将贯彻执行《守则》与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99号文相结合,与基层安全建设相结合,与安全文化创建、职工行为规范检查相结合,一旦矿井进入生产(或隐患整改)阶段,要经常开展自检自查活动,对不符合《守则》的行为及时纠正;安检科要对《守则》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守则》落实到位。(三)建章立制,确保长效。各级领导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员工日常安全行为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同时,要充分认识加强日常安全行为养成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科学规划,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促进矿安全发展做贡献.169

59附件:河南省煤矿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守则河南省煤矿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守则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关爱珍惜生命,安全方针入脑入心;第二条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第三条及时培训学习,确保持证上岗,熟练掌握业务技能;第四条遵守入井规定,用好防护用品,提升职业健康水平;第五条实施风险预控,主动查治隐患,有效消除事故根源;第六条坚持岗位达标,提升工作质量,创建安全工作环境;第七条爱护设备设施,正确使用维护,确保运行稳定可靠;第八条熟知煤矿灾害,辨识处臵险源,提高应急救助能力;第九条履行矿工权利,抵制违章行为,落实安全互保联保;第十条提高执行能力,做到令行禁止,争做安全文明矿工。广鑫煤矿2014年度雨季三防实施方案雨季即将来临,为做好2014年度雨季“三防”工作,实现矿井“双停”期间的安全,搞好我矿的雨季“三防”(防洪、防汛、防雷电)工作.根据区域公司《关于做好区域公司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1、成立雨季“三防”领导组组长:闫云亮副组长:王光军169

60副组长:李利民、左清泉、孙凯、李宏伟张银山成员:王国俊、王学义、郭庆及各区队管理人员和各业务科室科员雨季“三防”指挥部办公室设立在生产调度室,李利民任雨季“三防”办公室主任.2、成立雨季“三防”工作监督检查小组组长:王光军成员:王国俊、魏晓勇、杨康、张鑫、王学义、肖舜雨季三防工作监督督查小组负责监督检查雨季“三防"落实情况.雨季期间,检查组每月组织一次雨季“三防”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凡未按照工作计划完成的,对负责人每项罚款100元。雨季期间,雨季“三防”指挥部负责落实人员对整个矿区范围进行不定期巡查,有问题及时汇报雨季“三防"指挥部,并每天做好巡查记录。3、分工职责在雨季期间,各组成员应严格按制定措施和雨季“三防”应急预案贯彻落实整体工作,分工协作,共同完成雨季“三防”任务。矿长:负责雨季“三防”全面工作。定期召集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和解决雨季“三防”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点工作放在地面及井下防治水的督促工作。总工程师:负责协助总指挥搞好雨季“三防"工作,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169

61雨季期间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带领矿井相关技术人员对井上积水情况、洪水情况、井下涌水量等有关水文变化情况以及矿区附近地面裂隙的渗水情况、老窑的陷落情况进行观察。生产矿长:负责调配为组织救灾所必需的人员,负责组织施工救灾所需的工程。安全矿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计划,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签发抢险事故特别通行证;负责雨季“三防”实施方案的执行和雨季“三防”督办的跟踪.机电矿长:负责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与材料,负责灾区的停送电工作。后勤矿长:负责事故救灾后勤保障、保卫及善后处理工作。生产科科长:在雨季期间加强顶板管理和防治水工作,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工作思路,积极组织采掘一线人员,若有险情时的救灾和避灾.生产科副科长:负责矿井水文地质监测,对每周涌水量进行测定。同时制定避灾措施及救援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到位,具体负责实施现场抢险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机电队书记:保证矿井安全供电和按设备预防性计划检修,负责矿井排水设备检修及组织排水的全面任务。169

62办公室主任:在矿区范围建立警戒区,协助发出警报,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抢救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二、成立矿抢险队1、地面抢险队:队长王光军人数:5人(由综合办负责)2、井下抢险队:队长李利民人数:10人(由机电队负责)3、机电抢险队:队长郭庆人数:3人(由机电队负责)4、运输抢险队:队长孙凯人数:2人(由机电队负责)5、物资供应队:队长王学义人数:5人(由机电队负责)6、矿山巡逻队:队长李宏伟人数:3人(由保卫科负责)7、医疗救援队:队长肖舜人数:3人(由保卫科负责)三、雨季“三防”值班规定1、雨季“三防"期间,值班领导及值班成员不得无故离矿,有事需向总指挥请假,并要求所有人员24小时手机处于正常开机状态。2、一旦出现大雨来临预兆,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到矿调度室集合待命,以处理突发事故。169

633、发生险情时,各成员要积极配合完成任务并要有完整的记录。4、组员按领导小组的组织和安排,各尽其责,尤其是综合办必须保障物资供应到位。做到责任落实到人,谁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5、当雨季结束,即雨季“三防”工作任务完成,至此雨季“三防”指挥部相应解散.四、物资准备由综合办负责雨季“三防”物资的采购和储备.下列为计划的物资:三防物资储备计划表序号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1镐把10组装好2锨把20组装好3黄泥吨5在主井堆放4沙子立方30在主井堆放5编制袋条5006微塑管Φ108mm米1007雨衣套20全身8矿灯把30充足电量9麻绳Φ20mm米20010铁丝10#公斤10011木锯把512剪刀把513木材方514馈电开关台3机电队负责落实169

6415潜水泵D85-45×6台2机电队负责落实16逆止阀个217截止阀个218电缆4*2.5米20019安全帽个2020胶鞋双30五、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根据领导小组水患自查情况,必须做好对所有发电机组及供电线路的检修,且搞好水泵的检修工作,力争在5月1日前按预防措施完成以下计划:(一)防洪、防汛措施:1、风井:(1)加高回风井及排水井口边坡。时间节点:5月20日,责任人,李利民。(2)煤场周围挡土墙的构筑:生产科拿出挡墙设计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时间节点:5月22日,责任人,王国俊。(3)清理、疏通风井片区地面排水沟,防止雨季山洪水流向井口、主扇房及配电房。时间节点:5月20日,责任人,李三将.(4)处理回风井井口、主扇风机旁边的地面裂缝。时间节点:5月20日,责任人,康良臣。(5)检查风硐,杜绝出现漏风渗水现象。时间节点:5月21日,责任人,袁建光.169

65(6)综合办6月1日前组织人员将矿内地面的排水沟彻底检查、清理一次,做到排水畅通;时间节点:6月1日,责任人,王学义、肖舜、张家一.2、主、副井口附近:(1)对主、副井口周围的排水沟进行清理,让积水能流到井口外侧,对于井口附近积水的位置应用沙石填平。时间节点:5月20日,负责人,张鑫。(2)为防止洪水倒灌入主、副井,必须用沙袋准备,作防洪墙的临时措施设置,即在井口设置拦截水沟,确保井口附近的水不灌入井下.时间节点5月30日,责任人:张鑫。(3)宿舍楼、办公楼前的排水沟需要清理,防止雨季期间水往井口附近排.时间节点5月20日,责任人:王学义。3、矿区地表检查及相应工作(1)加强对矿区范围内地表移动的观测,发现地表裂隙及时充填.时间节点:长期,责任人:王国俊.(2)雨季“三防"期间,生产技术科须及时对井下涌水量井筒淋水变化情况进行观察、测量,安装地面测定雨量设施,绘制“降雨量与井下涌水量变化图”。时间节点:长期,责任人:魏晓勇。(3)雨季“三防”期间,生产技术科加强矿区范围内可能向井下透水或漏水的裂隙检查,对工作面的水量观测,发现水量增大时,立即汇报调度室撤离人员或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时间节点:长期,责任人:左清泉。(4)当发现井下涌水突然增大,“三防”169

66指挥部成员必须根据井上下对照图和地质地形图,认真查勘地表现场,采取积极疏水措施。由各小组长负责落实.时间节点:长期,责任人:左清泉(5)机电科对排水设备及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保证管路畅通及设备运行可靠。时间节点:5月25日,责任人:郭庆。4、雨季三防物质检查与管理(1)综合办将库内已有防洪物质及器材做好清点和检查,不合格物资应更换。时间节点:5月20日,责任人:王学义。(2)综合办按“三防"办公室做的物资计划将各种防洪物质及器材全部购进完毕,仓库(“三防”用水泵、排水阀及软管要配齐)要做到防洪物资、设备100%完好,防洪物资、设备等专库存放并挂牌,专人看管,实行24小时值班制。时间节点:5月20日,责任人:王学义.(3)雨季“三防”期间,所有“三防”物资要专物专用,严禁挪作它用。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0元。调度室监督执行。时间节点:长期,责任人:张鑫。(4)地面各个配电点的消防器材、绝缘用具必须配置齐全。时间节点5月20日,责任人:郭庆。5、供电系统配套设施的检查:(1)压风机房、配电室的配电点、主扇配电箱、地面绞车、空压机配电箱等机电室,必须接地.时间节点:5月20日,责任人:袁建光。169

67(2)完成井口周围、生活区避雷设施的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检查、维修、测试工作,无避雷设施的及时安装。时间节点5月20日,责任人:郭庆。(3)对所属变配电房屋、设备、线路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机电科加强矿内外和生活区供电线路树木的清障工作,确保雨季“三防”供电安全。时间节点:长期,责任人:孙凯。(4)对通讯设施及线路进行检查、维护,确保雨季“三防"期间井上、下及与矿内外通讯畅通,确保监测监控系统、通讯联络系统正常运行,检查情况报调度室及有关领导,并做好记录。时间节点:5月20日,责任人:郭庆。(5)机电队每月必须对地面接地系统检查摇测一次,并将检查摇测情况每月27日前报机电科,每漏报一次罚机电队负责人100元。时间节点:长期,责任人:郭庆。6、井下(1)对井下所有水沟进行一次清理,时间节点:5月19日,责任人:李利民。(2)井下所有抽水点增加备用泵,并检查水泵的性能,确保水泵100%能抽水.时间节点:5月22日,责任人:郭庆。(3)对井下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有检查记录.时间节点:5月22日,责任人:郭庆。7、软件工作169

68(1)生产技术科要根据工程变化及时调整、绘制好避水灾路线图,并在井下做出明显标志,使每个下井职工都熟悉。时间节点:5月23日,责任人:魏晓勇。(2)制定井下水害应急预案,确定人员撤离路线,时间节点:4月23日,责任人:魏晓勇。(3)、矿举行一次防洪抢险演习,使抢险队伍明确集合信号、集合方法、集合地点和具体任务,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对接到抢险演习通知30分钟不到者罚款200元,以确保安全渡汛.指挥部及时组织编写防洪演习总结报告。时间节点6月1日,责任人王国俊.(二)防雷电措施:1、主、副、排水井、回风井井口的防雷电(1)入井管道:对于主、副井防尘管道,排水管道、压风管道等必须设置集中统一的接地,要求用40×5mm的扁钢焊接引出至少20米到接地极,接地极采用50×50mm的扁钢,埋入长度1。5米,接地阻值不得大于4欧姆。时间为5月30日前,负责人:郭庆.(2)入井信号:对于入井的瓦斯监控线路和通信线路必须设置线路信号避雷器,对已装设的应检查试验的可靠性及灵敏度。时间为5月25日前,负责人:郭庆。2、矿区供电变压器(即电源)防雷电对矿区所有供电变压器的氧化锌避雷器进行检查,要求避雷器具备有效检验证书及产品合格证。时间节点5月26日,责任人:郭庆3、变电所、主扇房防雷电169

69变电所、主扇房等处均设置有避雷针,防范措施是对设置的避雷针保护范围和接地阻值进行效果检验。时间节点6月1日,责任人:郭庆六、工作要求1、如发生山洪或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综合办、生产调度室加强与县水利局、煤炭管理部门的联系,机电队加强对风井附近水的巡视检查,坚持24小时值班,并将巡视情况、水量情况每2小时向调度室台汇报一次,发现险情立即向调度室和矿领导汇报,此项工作由保卫处、综合办具体负责。机电队每天将巡视检查情况向总指挥和副指挥汇报一次;情况危急时随时汇报,每漏报一次罚值班领导100元。由“三防”办公室执行。2、遇恶劣天气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值班表安排值班人员时不准同时下井,要合理安排,井下、地面兼顾。3、雨季“三防”期间,机修工与电工不准全部下井,井上必须留有值班人员.机电科和调度室监督执行。4、雨季期间,矿值班领导、仓库保管员、司机24小时内不准离矿,“雨季三防"值班人员以现有矿值班编制指挥雨季“三防”工作。每离矿一次罚款500元,由调度室监督执行。仓库保管员、司机值班由办公室执行处罚,矿值班查岗监督。5、雨季“三防”期间,每月10号前“雨季三防”指挥部召开一次“雨季三防”全体人员会议,总结上月“雨季三防”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隐患,布置安排本月“雨季三防”169

70工作.6、雨季“三防”期间,“雨季三防”指挥部全体成员及抢险队长手机必须24小时正常开机,手机关闭或不接听电话每次罚款100元;如远离楼下镇城必须向“雨季三防”总指挥请假;“雨季三防”小组成员接通知后15分钟必须到矿,否则每迟到1分钟罚款50元。由办公室监督执行。7、雨季“三防”期间,调度部门加强调度、指挥;由办公室及时观看气象信息,有大到暴雨的预报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汇报,以便在灾害天气到来之前撤离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启动应急预案。不汇报每次罚款100元,由矿值班人员监督执行.8、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和矿制定的“雨季三防”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措施要求执行,不能认真落实的每条罚责任人300元。9、各单位、抢险队长要无条件服从“雨季三防”指挥部的指挥、调度,对有令不行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一律开除,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事故者同时追究其刑事责任。10、其它未尽事宜由“雨季三防”办公室临时通知。矿领导及相关人员电话号码序号单位负责人手机办公室电话1总指挥闫云亮15137076366888882副总指挥左清泉137231917888003169

713地面抢险队队长王光军1508290234680054井下抢险队队长李赞1373373926380125物资供应队队长王学义1383702293580156警戒保卫队队长袁明伟1383746066980397医疗救护队队长肖舜1513682932780368运输供应队队长康良臣1589373117680189机电科杨康18738003355801310调度室张鑫13837013355807711生产科科长王国俊13849859096801012后勤矿长李宏伟15290927718800913综合办主任王学义138370229358015禹州神火广鑫矿业有限公司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我矿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间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及时掌握汛情水情,全面提高灾难防范和处置能力,结合我矿实际,要求如下:169

72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预警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开展“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工作.全国近几年连续发生多起因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形势严峻,任务紧迫.加强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因此,我矿应高度重视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充分认识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认真研究,密切合作,及时开展此项工作,做到信息共享、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科学处置,避免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保障我矿安全生产.二、我矿“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应对措施:1、建立严格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机制,严格执行汛期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规定.要认真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工作,对灾害性天气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电话、调度通讯等一切手段和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同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各个部门报送。169

732、我矿接到预警信息和上级指令后,必须立即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应对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由调度室迅速发出警报,按预案中的避灾路线撤出井下所有施工地点全部人员。3、预警信号:接上级指令,由调度室电话通知,遇到特殊情况由保卫科负责治安保卫工作。4、所有值班人员、科队级以上领导听到预警信号必须立即到调度室待命。(我矿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矿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汛期安全生产动态,保证安全生产信息上下畅通。)5、险情发生时,由调度室负责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及时调进外援。6、井下施工地点都有与地面调度室相连通的电话(电话距工作地点距离不得超过20米)确保井上下通讯畅通,确保施工地点与调度室通讯联系畅通。7、各有关单位必须组织学习相关自然灾害预警知识及相应救援预案情况,使全体职工做到心中有数,责任明确,要求每位职工都掌握相关救灾程序,都熟悉避灾撤人路线,确保险情发生时能及时汇报、撤离,把灾情减少到最低程度。8、所有施工地点都绘制了避灾路线图,并健全了井下明显避灾标志,使所有井下人员都熟悉避灾撤人路线,人员撤离时,严格按标志路线安全撤离。169

749、汛期之前,我矿必须完成井底水仓清挖工作,完成水泵联合试运转工作,完善各工作面水泵的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性能良好,泵房、配电室工作人员在险情发生时要沉着冷静,在不接到撤离命令前,要坚守岗位,并随时保持联系.10、我矿严格执行大到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制度、“雨季三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停产撤人应急演习,确保灾害性天气撤人迅速,万无一失。11、相邻矿井之间要加强联系,相互之间搞好区域联防,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确保相邻矿井的安全度汛.12、引入保险机制,发挥保险机制防损减灾、经济补偿的特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弥补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三、“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体系:禹州市国土资源局和禹州市气象局,汛期继续联合开展自然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通过广播电台新闻频道和“禹州气象信息网”及时提供有效的预报预警信息.各有关媒体应确保预报预警信息向社会及时公布。各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指派专人注意收听、收(查)看发布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当本地有三级以上预报预警信息时,应及时做好通知和应急防范工作。禹州市煤炭局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与气象、水利、地震、防汛抗旱等部门建立预警协调联动机制,随时通报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震情、河流水库水文位等橙色、红色预警信息或警报、紧急警报、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建立了“自然灾害预警信息”联系专用电话,加强信息沟通。禹州市169

75煤炭局根据市有关部门的橙色预警信息和警报、红色预警信息和紧急警报以及禹州市安全监管部门的预警通知。及时向我公司发出预警通知或紧急预警通知.我矿接到预警信息和上级指令后,必须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应对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并在24小时内由矿调度室书面向煤炭局报告我矿受自然灾害影响程度、采取的安全措施等情况。禹州市煤炭局在橙色预警和警报时每天跟踪反馈一次;红色预警和紧急警报时12小时跟踪反馈一次;紧急情况随时跟踪。反馈情况由禹州市煤炭局汇总后及时报禹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应急响应需要,必要时煤炭局将派出人员赴现场,检查、协调、指导防范级抢险救援工作。预警结束后,应对预警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评估报告应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禹州市煤炭局.我公司做好情况反馈,禹州市煤炭局及时调度和抽查预警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凡是工作不到位或者该停产撤人而没有停产撤人的,要当作事故对待,认真追查各个信息传递环节的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联系电话:禹州市煤炭局值班电话::0374-8277086神火煤业公司调度室电话:0371—69108788禹州神火广鑫矿业有限公司调度室电话:8000(内线)广鑫矿业2014年6月份安全月活动方案169

76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矿实际,定于2014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全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零容忍、零工亡”的安全理念,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组织领导为保证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矿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组长:闫云亮169

77副组长:王光军左清泉孙凯李利民李宏伟张银山成员:王国俊王学义肖舜杨康魏晓勇李赞张鑫郭庆袁建光李三将康良臣袁明伟靳党校李明亮毋书林闫海宽毋新涛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王光军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矿各科室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三、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四、活动时间和形式:“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4年6月1-30日在全矿同时开展。具体活动安排为:(一)6月3—9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二)6月9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三)6月10—16日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四)6月17—23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五、活动目标:1、无工亡、无重伤、无三级及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无损失千元以上火灾、被盗事故,轻伤率不超过公司规定.2、杜绝重大“一通三防”、顶板、水灾、机电运输等事故。3、职工接受培训率100%,持证上岗率100%,特殊工种及时复训率100%.4、杜绝一切交通、中毒事故发生,无“三违"现象发生.169

785、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更好的规范职工的作业行为。六、活动内容:(一)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安检科要采取标语、板报、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推进整顿关闭、完善准入标准等煤矿安全攻坚七项举措》(简称“双七条"),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以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掀起安全宣传高潮。(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矿在警示周期内,要进行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通过播放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三)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咨询日当天全矿留守人员采取现场安全知识解答的形式,突出“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主题,向职工提供煤矿安全“双七条”和国办发【2013】99号文等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技术装备应用、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努力营造活动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受到一次集中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要引导员工个个参与,时时处处关心安全,促进安全生产.169

79(四)开展好安全文化周活动。安检科组织开展基层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宣传活动。开展“同唱一首歌”活动,学唱、传唱歌曲《神火之歌》;根据实际组织文艺演出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五)举办好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生产科依据《2014年应急救援预案》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1—2次应急救援演练。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推动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应急处置能力。七、活动要求(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照本方案要求提前制定出所在单位的安全活动计划并报安检科与调度室。(二)安检科要及时报道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并在矿院安全宣传栏内公示,同时对较差的个人要进行曝光。(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生产科要突出重点抓好防治水、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的治理,其他各单位要以防火、防机械伤害和交通事故为重点进行治理.(四)认真总结,兑现奖罚。在“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认真总结活动成果及经验,分析问题和差距,持续提高。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实现活动目标,当月安全奖励按原标准的1。5倍兑现,否则对等处罚。附件:6月9日安全生产月集中宣教活动方案安全生产月集中宣教活动方案169

80矿属各单位:根据我矿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安排,为了节约时间,让广大干部员工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去,决定集中时间进行全员、全系统观看安全教育片和安全宣讲,具体活动方案如下:一、活动地点:矿安全培训教室二、活动时间:6月9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三、活动内容:(一)观看安全教育片(二)听取安全宣讲(三)安全大家谈(四)安全有奖竞答四、活动安排:6月9日全矿所有留守人员必须到矿,按规定参加本次活动。(一)观看安全教育片8:00—-9:30(二)听取安全宣讲10:00--11:30(三)安全大家谈14:00-—15:30(四)安全有奖竞答16:00——17:00五、具体要求(一)安检科牵头,各单位配合,负责活动内容的筹备等工作,并制作出“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169

81."之宣传条幅。(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由调度室通知所有当日非值班、跟班留守人员准时参加此次活动.(三)认真总结,兑现奖罚。活动中表现好的员工每人奖励50元,较差者每人罚款100元.“科室业务保安责任制”矿长业务保安责任制矿长是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既要支持分管矿长开展工作,又对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级政府发布的安全生产法令,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落实措施.2、贯彻执行公司管理体系方针、管理目标,批准发布本矿工作目标、作业指导书、矿生产经营计划、矿工作手册。3、负责本矿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与实施。4、负责明确矿副职、科室、区队和岗位人员的职责与权限。5、负责本矿重大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审批。6、领导编制煤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7、组织领导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检查工作。8、负责组织制定贯彻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169

829、负责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对本单位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10、矿山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到现场指挥救灾工作。11、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组织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党委书记业务保安责任制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监督、保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木单位的有效实施。2、定期听取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发挥党群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督促检查各基层单位、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4、组织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提高职工整体素质。5、加强瓦斯治理工作领导,认真落实“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6、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7、参与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追查、善后处理,并指派有关部门负责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安全副矿长业务保安责任制169

831、负责全矿的安全工作,对矿长负责,协助矿长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2、协助矿长召开安全办公会,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督促、检查矿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落实情况.3、负责协调分管各部门的活动,确保各部门之间接口协调一致。4、负责抓好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环境管理。5、负责组织本矿安全大检查工作.6、负责全矿员工的培训,并审核本矿培训计划,审批培训申请.7、矿井发生事故,协助矿长立即组织抢救并进行调查,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向矿安委会汇报。8、对重大安全技措项目进行督促检查落实,负责组织对各单位安全指标的考核,及时兑现奖惩。9、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进行巡回检查,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的隐患和全矿安全生产动态,并提出预防性措施.10、协助矿长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及安全目标,并制定落实措施。11、负责监督并执行矿领导干部跟班带班制度。生产副矿长业务保安责任制1、负责在分管范围内贯彻实施公司管理方针和矿井工作目标.2、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接口关系协调一致。3、协助矿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保证本矿的安全生产。169

844、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5、协助矿长做好生产计划会的准备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6、负责为分管各部门协调配置适宜的资源.7、负责本矿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实施、落实与考核,根据作业计划及时掌握生产动态,确保产量、进尺完成计划指标,确保煤炭质量达到本矿质量目标。8、负责协调安排重大隐患处理工作。9、负责调度室、采掘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行为符合规定要求.10、负责调度室、采掘区队的计量管理工作。11、负责审批本矿劳动工资分配方案。12、负责爆破材料的安全工作13、负责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机电副矿长业务保安责任制1、负责全矿的机电、运输工作,对矿长负责。协助矿长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2、负责矿井企业管理、设备材料供应等经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管理体系方针和矿工作目标。3、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4、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和审批计划经营系统的规章制度,要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5、负责全矿经营指标的制定、执行、考核工作,确保本矿经营指标的实现.169

856、贯彻“三同时”的原则,保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专款专用。7、定期召开计划经营会议,分析经营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8、负责领导本矿节能降耗工作,审批本矿资金使用、材料设备和办公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本矿增收节支报表。9、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10、按时参加安全工作会议,组织机电运输方面的专项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并制定防范措施。11、矿井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进行调查,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主持召开机电运输方面事故分析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向矿安委会汇报。12、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13、负责协调分管各部门的质量活动,确保各部门之间接口协调一致.14、负责为分管各部门协调配置适宜资源。15、负责全矿机电设备运行工作,确保安全运转.16、负责组织全矿机电设备管理、机电设备大检查。17、组织编制和审批全矿设备大中修计划,制定完善机电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总工程师安业务保安责任制1、总工程师是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工作全面负责。2、负责组织处理、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169

863、负责在管理工作中推广使用新技术、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和生产工艺。4、负责批准发布本矿技术文件,并参与审核矿作业指导书类文件。5、负责组织制订矿中长期发展规划、采掘接替计划、年度作业计划和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6、负责本矿的“一通三防”工作。7、负责主持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及本矿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的审批。8、定期召开区队、科室工程技术人员会议,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9、在组织新装设备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要做到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10、组织对矿井反风演习、设计、地测等工作地点安全实施与管理。11、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12、参加重大事故地调查、分析,并做出技术鉴定。13、负责本矿土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14、负责矿土建工程管理和六大系统技术管理等工作.后勤矿长业务保安责任制1、在矿长领导下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169

87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上级及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落实,集中精力抓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3、按照规定及时参加安全办公会,及时向矿长汇报后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并提出今后改进意见和措施,主动提出后勤安全管理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4、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生活服务范围的不安全隐患,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倾听职工对两堂一舍,生活的反映,及时采取改进措施.5、负责两堂一舍的质量达标工作,抓好卫生管理,杜绝食物中毒,减少疾病传染,树立为一线职工服务的思想,搞好生活服务,保证职工吃、住、用满意,使职工具有健康身体、饱满热情地投入安全生产。6、负责抓好矿保卫工作.制定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提高职工文明素质,做好职工行为规范的思想政治工作,为职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坏境.7、负责矿井的防火、防盗、防中毒工作。8、负责地方工民关系的协调工作,超前预防各类上访事件的发生。9、组织好本系统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委会。生产调度室业务保安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2、在生产矿长直接领导下,在安全矿长、总工、机电矿长业务指导下,负责贯彻有关矿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三大规程”.3169

88、经常深入一线,时刻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了解,定人限时处理,配合生产矿长搞好一线工作中的安全生产。4、搞好生产技术和安全分析的协作配合,严格按采掘设计和工程技术人员制定的采掘方法组织职工进行生产,确保生产安全.5、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和“三大规程”教育、考核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安全教育工作。6、对矿井建设中的安全、工程质量、数量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积极推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7、参加矿井文明生产、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和重大生产基建事故以及技术事故的追查分析,参加采掘工程、基建工程的验收、移交工作.8、搞好矿井保护和综合利用,深入实际,跟踪服务,解决生产安全方面的问题。9、负责根据采掘工作面实际情况和地质条件变化,合理修改和编制,调节劳动定员名单.10、负责组织每天调度会及时解决采掘区队班汇报的问题,并做好记录。11、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矿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12、负责通讯系统、安全监测系统的管理,确保通讯畅通;安全监测系统准确可靠。13、负责本矿重大风险的控制及应急响应的统一指挥协调、汇报.14、组织召开生产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参与业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169

891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向领导汇报,同时通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同时处理。16、对生产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险情和事故时,按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果断处理,并通知有关人员和有关部门参与事故抢险。17、了解矿井“一通三防”煤与瓦斯防治、防治水各系统运行情况及安全隐患,认真听取井下“一通三防”煤与瓦斯防治、防治水汇报,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对于重大隐患或处理不了的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通知相关单位。安检科业务保安责任制1、及时完成、传达贯彻安全法规、文件、指令,认真监督安全法规、文件、指令、指示以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2、加强安全监督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3、认真审查工程设计,审批施工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把好安全关并监督执行。4、加强对安全监督人员的管理,确保不出现空岗现象,检查覆盖率达100%,对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改正.5、结合矿井特点和现场实际,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大检查,严格制止和查处“三违”。6、组织搞好事故分析、追查、处理和教育,定出隐患措施,并监督执行。7、负责制定符合实际的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和实施细则及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169

908、负责自然灾害的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实时监控.9、负责监督矿井区域的安全以及矿井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10、负责全矿井各大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处理、落实、反馈工作。11、负责特殊工种人员的选配工作及本部门所属人员的劳动纪律、工作程序、精神状态确认。机电科业务保安责任制1、传达、贯彻执行国家煤炭生产中有关机电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程、决定、制度等法规。2、根据全矿的年度计划及有关制度,制定全矿的机电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经批准后贯彻执行.3、监督检查全矿机电安全运行措施和有关机电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4、负责下属部门的行政业务管理,监督下属部门检修、维护、安装及使用好全矿所用的机电设备、设施.5、负责机电运输业务技术培训和安全作业教育及机电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管理办法.6、负责全矿机电质量标准化建设。7、认真贯彻各项机电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完好标准进行检查与维修,确保机电设备完好。8、组织对全矿重大设备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恢复生产。9、负责对安全装置、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调试等工作,确保完整、灵敏可靠.169

9110、搞好季节性预防、检测,做好电器保护装置的使用。综合办公室业务保安责任制1、负责全矿生活福利物资管理及“两堂一舍”福利设施管理工作。2、负责全矿生产、生活物资的招议标以及购买、管理及调剂工作。3、负责组织落实矿职代会,矿务会议关于劳资方面的决议和决定。4、负责编制全矿劳动力,劳动生产率,工资分配计划,并贯彻实施。5、负责全矿劳动组织、工资基金、定员、定额、职工奖励、惩罚、工人档案、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6、负责职工劳动保险,社会统筹,劳动保护政策的贯彻和实施.7、负责宾客的食宿等工作。8、负责职工就餐业务。9、负责矿机关的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取暖、消毒、防暑、降温用品、液化气的供应工作。10、负责上级及矿内上报下达文件的收发、登记、批分、呈阅、催办、存档等文书处理工作,并负责矿行政发文的审核。11、负责行政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及有关问题的决定、通知、指令、报告、制度的起草工作。12、围绕工作重点,深入调查研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以及政务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13、负责文件打印、复印的报刊的订阅工作。169

9214、负责办公用车的调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节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一、成立以安全矿长为组长的“一通三防"领导组:安全矿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一通三防”领导组在安全矿长领导下,要进一步完善我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明确队级以上各级干部“一通三防”的职责权限,协调解决生产与“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杜绝瓦斯、放炮、煤尘、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使“一通三防”工作做到齐抓共管。公司总工程师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直接负责人,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设计、规程、措施,严把通风瓦斯关。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通风例会,对本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做好重点通风工程的衔接部署.二、强化“一通三防”工作:1、加强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完善、合理、畅通。矿井必须按规定进行通风阻力测定,坚持以风定产,严禁无风和微风作业,通风系统不健全或风量未达到计划风量的采掘工作面,一律不准生产。严禁实行串联通风(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制定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批,并报集团公司技术处备案)。调改风工作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报相关负责人审批。2、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系统.通风区必须建立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监测人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安设瓦斯监测装置,否则一律不予验收和生产;瓦斯监测系统的断电装置必须灵敏、可靠。169

933、建立健全瓦斯与二氧化碳巡回检查制度.瓦检工严格按照瓦斯巡回检查计划检查瓦斯,严禁空班漏检、虚报、假报瓦斯含量,严禁瓦斯超限作业。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控制无计划停风。井下所有局扇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5、加强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管理.严格执行巷道贯通,排放瓦斯的有关规定,落实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分级现场把关制度。6、加强火工品与放炮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火工品与爆破材料库的管理。井下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杜绝火工品流失和放炮事故的发生。保卫部要抽调专职火工品管理员协调安检部门抓好火工品的管理.7、提高密闭工程等通风设施管理.安检科必须狠抓通风密闭工程质量,杜绝工程亏欠。8、加强综合防尘工作.公司要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综合防尘工作由综合防尘领导组负责,总工程师负责防治粉尘技术管理,安检科要有专门防尘队伍,综合防尘领导组要加强综合防尘管理,建立健全矿井防尘系统,认真落实工作面、运输巷道防尘措施,完善隔爆设施,定期进行粉尘测定。第二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局扇必须有专人管理,工作面局扇由瓦斯员负责管理、无人工作地点的局扇由巡区瓦检员负责管理,施工队组负责局扇安装风筒吊挂完好。安检科负责送风、排瓦斯、无人工作的盲巷口设置栅栏,任何人不能随意停开局扇,因检查和其它原因需停局扇运转时,要取得放炮员和瓦检员的同意,请示调度室同意后,方可执行。停局扇前先将人员撤出,并切断电源,对无计划停止局扇,要按事故处理。有计划停止局扇,执行部门提前向安检科169

94申请进行审批,并制定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公司生产技术处进行审批。局扇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填明局扇功率、风筒长度、入风量、出口风量、周围瓦斯情况,注明填写时间、姓名、局扇应半年检修更换.2、矿井局扇实行“三专两闭锁”,局扇安设必须符合规定,否则不得运转。3、停工不停风,时间较短的,切断工作面所有电源,设置栅栏,禁止人员入内;对局扇停止供风较长时间的巷道,必须进行“三拆"(断管、断道、断电缆)等,即一切导电体不得进入盲巷,在盲巷口立即做临时闭墙。4、严格风筒管理,发现破口要及时更换或修理,吊挂要平直,逢环必挂,百米漏风率不得超过10%,出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并保证无瓦斯超限或积聚。5、风筒口到煤巷、半煤巷、全岩巷掌头距离不超过5米,并保证掌头不积聚瓦斯。6、串联通风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被串联工作面的局扇前3~5米,必须安设瓦斯断电装置,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立即切断被串联工作面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7、局扇启动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的风量,只有当全负压供风量大于局扇吸入风量时,方可启动局扇,严禁局扇吸循环风,局扇在运转过程中,瓦检员每班检查三次局扇运转情况,发现局扇吸循环风,必须立即将局扇供风地点的人员撤出,切断电源,停止局扇运转,并汇报调度室,进行处理。169

958、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若出现停风的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若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浓度达到3.0%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及时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封闭完毕,在距离巷口不超过2米的地点进行临时封闭并设点检查。9、临时停电或更换局扇、停风的地点,必须断电撤人,在盲巷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施工队组设专人在盲巷口新鲜风流中设警戒,警戒人员现场交接班,任何人不得进入停风区,停风时间超过24小时的,必须进行临时封闭。第三节主扇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配备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其中一套作为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保持正常连续运转,严禁任何人擅自停风,严禁停产班或节假日停止主扇运行。假期较长确需停主扇的,必须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2、矿井必须配备经过培训的主扇司机,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主扇风机房制度要上墙。主扇司机必须巡回检查主扇运行状态,详细记录负压、电流、电压、轴承温度等运行参数,填写运行日志和交换班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矿调度室.3、主扇风机房内,必须安设直通矿生产调度值班室的专线电话以及必备的仪器仪表(电流表、电压表、负压水柱计等)和防火设施(灭火器、沙箱等灭火工具)。4、因停电、设备故障停风时,主扇司机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或者值班人员报告.由值班领导立即采取措施通知井下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到地面。5、主扇停风后,必须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和行人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停风期间井下不得安排任何工作。6、主扇停风检修,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进入风峒、机体检修必须安排专人检查瓦斯。7、不论停风时间长短,恢复正常通风时必须按制度按程序排放瓦斯。启动主扇后,必须有瓦斯员配合检查,控制风机出口的瓦斯浓度。169

968、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主扇运行工况。调整风叶角度或改变主轴转速必须由机电、安检部门提出具体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9、总工每季必须亲自组织通风、机电等部门对主要扇风机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第四节矿井测风制度一、矿井测风必须设专人负责,测风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二、测风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通风的指示规定,认真对矿井风量、瓦斯进行测定,合理调配矿井风量。三、测风站的设置1、井下测风地点设在矿井总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尾巷和各种峒室。2、测风站位置应选在平直的巷道中,其长度不小于4米,前后10米内无拐弯和其它杂物,巷道顶板及支护要完整和良好.3、测风站应设有醒目的标志,并设置测风记录牌板.每次测风时,必须测定风速、断面、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和温度。四、测风方法一般采用侧身法1、测风方法一般可采用侧身“九点法”或侧身“路线法"。“九点法”要求风表在全断面内平均布置9个测点,每点测不少于5秒钟.“路线法”要求风表在全断面内,路线均匀布置,操作人员侧身站在巷道。2、测风时必须注意来往车辆,在行车频繁的巷道,取得联系后再进行作业。169

973、测风站巷道断面的测定,用皮尺拉出巷道的净宽、净高,然后计算出净断面面积.要求临时测风站每测一次风要测定一次断面,固定测风站要求定期核定。五、矿井测风员每10天负责对矿井风量进行全面测定,并认真填写通风报表,每五天下井检查一次,各区域通风设施的漏风超过有关规定数值,要及时汇报处理,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牌板上。六、每旬测定一次局扇有效风量,每半年测定一次主通风机外部漏风率。1、所有安设风机的开掘工作面以及其它使用地点,都要测定风机的入风量、出风量和百米有效率等参数。2、测定风机吸风时,必须保证风机有完整的防护罩,所戴手套及袖口必须绑好,以免发生意外。七、因井下风量调整或主通风机工况变化等原因,使井下风量发生较大变化时,由安检部门领导安排进行全面测风。八、问题处理1、发现风量或瓦斯有特殊变化、风机循环、调节门(窗)、风门或闭墙损坏,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问题处理后,要重新测定风量。2、发现通风巷有严重积水或巷道冒顶时,必须测定巷道风量,并立即汇报通风调度.“防治水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1.矿井必须绘制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并将井上、下各种含水区域明确绘制在图上,由生产技术科负责。2.带水压采煤时必须制定相应技术措施,并编制开采设计,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且必须试采,试采合格后重批。169

983.矿井必须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同时在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详细编制,经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并要求每年对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进行一次修改完善,每季对年度防治水计划修改完善一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4.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必须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水害预报,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5.矿井必须每年对雨季受威胁的区域,制定防治水措施,并组织成立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设备,由防治水领导组负责.6.矿井必须坚持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必须配备至少两台探水钻,每台钻杆长度不少于60米,并定期检修、保养、保管、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确保能正常使用,由防治水领导组负责。7.井下各工作地点必须规定水害避灾路线和抢险救灾预案,设置明显路标,并使全体井下人员熟悉,由安监科调度室负责。8.矿井探放水必须配备专职人员和部门,必须执行班报、日审制度,探放水人员应纳入特殊工种管理,进行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由探放水领导组负责。各队当班探水报表及时报送矿调度室,调度室汇编后表报送领导签字。9.探放水工程编制正规的探放水设计,内容包括探放水设计说明书,安全措施和工程图纸;探放水钻孔布置的位置、数量、角度、深度等.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做好探放水记录,探放水地点必须设置专用调度通讯电话及警铃,由探放水领导组负责。169

9910.矿井必须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即矿井必须设有主水仓,采区水仓。一个阶段或一个水平必须设一个水仓,水仓容量及配电设施符合《规程》规定。二、地面防治水制度1.防治水领导组对矿区内防汛工作进行排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夏季三防"计划。2.矿井必须查明附近地表河流等积水量、标高,查明上述水体能否通过裂缝老空或相邻矿井等通道进入本矿井下,查明邻矿老空和废弃井巷积水区位置、范围、标高、积水时间和积水量并外推30-60米,圈定探水警戒线,制定措施探放排水。接近探水警戒线时,一切采掘活动必须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原则。3.使用中的钻孔(含其它通往井下的管路)孔口,必须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并安装好孔口盖.报废的钻孔(含其它管路)必须及时封孔处理。三、井下防治水制度1.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必须按《规程》规定并采取措施,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2.相邻矿井的分界处矿井以断层分界时,防水煤柱必须根据地质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防水煤柱的变动,必须重新设计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3.编写采区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时,必须做好水文地质探查工作,查清构造发育情况及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压及隔水层岩性及厚度。4.当井巷揭穿含水层,地质构造带前,必须采用防水混凝土或设置隔水层。必须编制探放水和注浆堵水设计.四、井下排水169

1001.主要排水设备:(1)水泵:有工作、备用和检修,且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正常涌水量;(2)水管:有工作和备用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最大涌水量;(3)配电设备:工作、备用电源要与水泵相适应。2.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通往井筒一个往车场,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3.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主要水仓要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采区水仓容量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五、探放水制度1.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所有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专项防治水措施。2.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探放水记录牌板、班报、日报审阅制度和探放水验收制度。3.矿井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圈定探水警戒线并严格执行“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并制定措施执行.(1)接近淹井巷或小窑,老空区;(2)接近溶洞,导水断层,含水层或接近积水区;(3)上层积水,在下层进行采掘活动,两层之间的距离小,隔水层不能隔断上层水源,且小于安全厚度的要求;(4)探水地区内掘进,一次掘进长度达到了允许掘进的长度,或探水孔的超前距已经达到规定的限度;(5)采掘工作面发现出水征兆;(6)采掘活动突然发现断层,对另一盘的水文地质情况又不清楚;(7)打开隔离煤柱放水;(8)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169

101(9)采掘工作面接近各类防水煤柱线,为确保煤柱尺寸,要提前探明情况;(10)在强含水层之上,工作面进行带压开采,对强含水层水压,水量,裂隙等情况不清楚,对隔水层厚度变化情况控制不准,这时也需提早对含水层进行打钻,系统地了解含水层和隔水层情况.4.探水前钻机的安装,钻场的支护,应在工作面迎头打好立柱拦板,与探水相适应的排水设备,要在措施中详细说明;提前完成后探水.5.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制定措施,控制放水量,水压,做好记录;并做好放水撤人措施。“顶板管理制度"矿属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抓好我矿的顶板管理,保持我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如下顶板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1、为确保本规定的严格执行,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顶板管理的各项工作,检查、落实、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成员:生产技术科、安检科、机电科、调度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王国俊任办公室主任,由生产科负责顶板管理的具体事宜。169

102(5)各采煤、掘进队要成立相应的顶板管理和工程质量验收小组,由主管队长担任组长.二、管理制度1、顶板管理小组每周组织对全矿井下各采掘面进行一次全面顶板检查,并进行安全评估,对检查出的隐患,顶板小组要及时向有关区队下发整改通知,区队接到整改单后必须组织人员及时整改,未及时整改者隐患者按每条隐患50元罚款,隔日加倍罚款。不反馈隐患整改情况的按日1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2、顶板小组每月召开2次顶板排查会议,排查顶板隐患,解决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测、布置顶板管理重点,并做好会议记录。所有小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确因有事不能参加的,要向顶板小组组长请假并说明原因,且必须安排副职参加.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3、各采煤、掘进队及其他各队每天要对所管辖区域的顶板进行一次分析。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矿有关领导和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备查.4、各单位要明确领导责任,奖罚要落实到人。三、采掘工程顶板管理规定(一)技术管理规定1、在设计采掘工作程前,地测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可靠的地质说明书。2、采掘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符合本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如遇情况变化,必须及时编制补充措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贯彻学习.作业规程中必须包括顶板管理说明书。顶板管理说明书中对于顶板来压、坚硬或复合顶板、过老巷或构造变化带、回柱放顶、工作面收尾、巷道回撤等情况必须进行说明,并制定专门的顶板管理措施。169

1033、支护设计必须依据工作面顶底板情况及矿压观测资料进行计算,并根据工作面支护密度的计算,合理确定工作面柱排距、工作面支护形式及机头支护形式。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所需各种单体柱、梁的型号、数量及备用数量。合理确定架设方法和回撤方法。4、工作面要加强支柱管理,实行全承载支护、循环注液、制定防倒柱、防片帮措施,强化检测,保证质量。5、所有掘进工作面,迎头到永久支护之间都必须使用前探梁支架或其它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前探梁或临时支护形式、规格、质量标准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6、掘进工程和巷修工程都必须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二)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1、工作面切眼掘进一般情况下要一次掘成,形成单体支柱配合钢梁帮顶护严、支护到位。必要时单体支柱架设要穿柱鞋.支护不能一次装备的,要制定工作面装备支护替棚措施,明确替棚、单体支柱及顶梁架设程序和质量标准。2、采煤工作面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开工。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摩擦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在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实验;在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必须进行检修,检修后的支柱必须进行压力实验,方可投入使用.3、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柱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柱。工作面的排柱距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碰倒或损坏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100mm的不得小于11.4MPa;柱径80mm的不得小于11MPa。169

1044、工作面柱、梁必须编号,不许缺梁少柱;外观缺损的柱、梁严禁使用。支护强度必须达到设计的支护强度要求。5、工作面安装结束,要经过区域公司的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推进生产.6、工作面初采必须制定专项初采安全技术措施,矿上应成立专门机构,坚持跟班制度.在工作面初采措施中,对工作面初采领导小组、工作面初采期间的支护管理和加强支护的特殊支护措施等内容,必须做出具体规定。7、工作面初次来压前后,要有专人观测顶板压力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加固措施.8、回柱时若出现工作面大面积来压有推棚危险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加强支护,情况紧急时立即撤出人员并向值班调度室人员汇报。9、为保证支柱有足够的初撑力,泵站压力不能低于设计值,液压管路不能有窜、漏液现象.10、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分段回柱距离、回柱与放顶距离及支柱与移溜距离。11、根据上下两巷顶板情况合理确定超前支护形式,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巷道高度规定:炮采巷道净高不低于1.6m,超前支护长度不小于20m。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保证支护安全可靠、行人畅通。12、工作面支柱确需穿柱鞋时,柱鞋的规格、尺寸、材质等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和说明。13、矿要建立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档案,严格实行日常的事故分析制度。14、采煤工作面因片帮造成最大控顶距超过规定距离时要采取安全措施;倾角在25°以上的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防止大面积顶板垮落的措施.15169

105、采煤工作面一次放炮长度要根据顶板情况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放炮前要作到工作面无空顶、无不完整支架、无失效柱,并加固周围地点的支架;放炮中出现顶网破损、顶板超高、崩倒支柱或顶板来压等现象时要及时处理;放炮后要认真检查顶板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进行支护.16、要加强采煤工作面矿压观测工作。要通过矿压观测成果,对开采的主采煤层进行顶板分类,及时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三)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1、临时支护管理(1)掘开工作面必须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2)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工作面控顶距做出明确规定。(3)作业规程中必须对采用的临时支护方式、数量和操作要求做出明确规定。2、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管理(1)锚杆锚固长度不小于600㎜,顶锚杆锚固力不小于70kN,螺母拧紧力矩不小于150N•m,帮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0kN,螺母拧紧力矩不小于120N•m。(2)锚杆间排距误差不超过设计值的±50mm,孔深度不小于杆体有效长度,且不大于杆体有效长度30mm。(3)锚杆的托板必须紧贴岩面,锚杆外露托盘的长度不超过50mm,锚杆与围岩的角度不超过设计值的±15°。(4)必须使用锚杆钻机、风动扳手、电动扳手等机械工具安装锚杆。(5)锚杆锚固力每班必须检查,生产队组要留有详细记录;锚杆螺母必须使用气扳机或力矩扳手拧紧,保证力矩符合有关要求。(6)锚杆支护巷道,掘出后,顶板有效支护距煤头最大空顶距不超过400mm,且临时支护的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临时支护的时间不得超过4h。169

1063、锚索支护巷道顶板管理(1)交叉点、巷宽大于3.2m的工作面顺槽、切眼,优先选用锚索支护。(2)锚索长度应根据巷道顶板岩层情况确定,使锚索锚固到稳定的岩层中,当稳定岩层与巷道顶板距离过大时,锚索长度应超过自然平衡拱2m以上,并满足锚固段长度不小于1m,自由段长度不小于3m,张拉端长度要保证张拉工艺要求的长度,一般不小于150mm。(3)锚索外露长度一般不超过200mm。(4)对锚索预紧力每班要进行抽查,不合格的要重新补打,预紧力低于设计值80%时,必须重新预紧。(5)锚索张拉预紧力规定:φ15.24mm不小于120kN、φ17.8mm不小于160kN。(6)锚索孔距误差不应超过200mm,孔深误差不应大于200mm,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应大于3°。(7)锚索各组件的材质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托板安设位置、方向符合设计要求,紧贴岩面。(8)锚梁网索联合支护巷道锚索加强支护要紧跟锚杆支护到迎头,落后迎头一排锚杆不大于3.2m。4、架棚巷道顶板管理(1)架设棚子前,当班跟班班队长或班长必须指派有经验的工人按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并有专人监护,将浮石活矸清理干净。(2)放炮前,靠近掘进工作面10m长度内的支架必须加固。放炮后,必须对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先行修复,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迎头作业在超前支护或临时支护下作业。169

107(3)支架间必须用牢固的撑木或拉杆连接起来。可缩性金属支架必须用金属拉杆,并用机械力矩扳手拧紧卡缆,卡缆拧紧扭矩不得小于150N·m。支架和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接顶和背实。(4)坚持对煤或松软围岩进行松帮卸压,减少支架变形,降低复修工程量,对确实需要修复的巷道,要及时编制措施进行修复。5、井巷维修的顶板管理   (1)在井巷维修前应进行现场顶板鉴定,确定施工方法,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且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向维修人员贯彻。施工中明确顶板监护人员。(2)巷道维修作业,必须采取临时支护措施.(3)维修巷道应有外向里逐段进行,回撤巷道金属支架时应由里向外进行,严禁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地点里侧。(4)维修巷道前必须先加固附近支架。在拆除原支架、架设新支架前必须护好帮顶,防止帮顶漏岩(煤)。在一架棚未完成之前不得终止作业.撤换支架的工作要连续进行,如不能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时必须背实帮顶。(5)扩大断面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能撤出人员的安全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倾斜巷道维修要由上向下进行;巷道对头维修时两处都必须有安全出口,距离小于20米时停止一处作业.发生冒顶时必须木垛接顶。(6)支架巷道变形严重进行修复时,严禁多头分段施工。6、过断层、裂隙带、石门揭煤和岩性突变地段巷道顶板管理(1)必须加强掘进地段的地质调查工作,根据所掌握的地质资料,及时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169

108(2)在破碎带中掘进,必须一次成巷,尽可能缩短围岩暴露时间,减小顶板出露后的挠曲离层,提高顶板的稳定性.穿煤层或遇地质构造时,应采用可缩性拱形支架支护,并喷浆封闭.(3)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和安全检查制度.要经常观察围岩稳定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4)掘进工作面临近断层或穿断层时,巷道支护应采用U型钢支架或U型钢支架加锚网喷或锚索的复合支护,棚距比正常段要缩小。(5)必须减小空顶距离,及时架设临时支架,永久支护紧跟工作面迎头。(6)采用钻爆法破煤(岩)时,必须少打眼、少装药、放小炮,尽量保持围岩的稳定性。若放炮中顶板难以控制与管理,有冒顶危险,应改用风(手)镐方法掘进。(7)巷道支架背板要严实,提高支架对围岩的支护能力,防止掘进中漏顶或漏帮。(8)当顶板特别松软破碎时,可打撞楔控制破碎顶板。具备条件时,也可采用对顶板注浆锚固的方法。(9)在顶板岩性突变地段,要及时打点柱支护突变带顶板。对离层伞檐状围岩要及时敲掉。“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平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1、行人经过轨道时必须先观察,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通过。2、其它人员和车辆不得在轨道上装卸物料或停留。3、行人不得向轨道上乱扔杂物,影响运输安全。4、井上装料矿车分别由机电队集中管理,其它人员不得强行霸占.169

1095、各种材料要捆扎牢固,下放超重、超长物料时要采取措施,保证安全.6、轨道运输线要保持清洁、保证车辆畅通无阻。7、沿轨道关键地点应设警示装置。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了加强井下斜巷轨道运输的安全管理,提高斜巷轨道运输设备的综合管理水平,消除斜巷轨道运输的安全隐患,促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技术检修规范》、《河南省国有煤矿生产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等法规、标准及相关文件制定.3、本规定适用于葛店煤矿井下所有平巷和倾斜井巷轨道运输系统。二、组织管理169

1101、生产科负责斜巷轨道运输线的工程设计、轨道铺设的设计及铺设质量的验收工作;机电科负责斜巷轨道运输设备和安全设施的选型设计、安装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及日常管理、考核工作;调度室结合机电科负责对斜巷轨道运输线进行区域划分,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及调度管理、运输情况报表工作;通风科负责斜巷运输线的综合防尘、消防工作;安检科负责对斜巷轨道运输线实行动态、全面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2、斜巷轨道运输线的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内的轨道运输设备、设施安全使用及管理工作。三、绞车及斜巷设施安装1、巷道及车场要求(1)、斜巷、车场、甩车道及硐室的设计其巷道断面、人行道宽度、设备设施及车辆互相之间安全距离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1、22、23条的规定.(2)、车场具体要求:a、采掘运输斜巷各车场长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1.5倍,且不小于6米。b、主要运输斜巷各车场的长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3倍,且不小于12米。c、上车场不得有向斜巷的倾斜度。d、绞车前有防止车辆与绞车碰撞的阻车器或常闭挡车杠。e、斜巷上下车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打点硐室或足够的打点空间。2、摘挂钩地点水平段巷道长度不得小于一次串车长度的1.5倍,且不小于6米。169

1113、斜巷内必须有排水沟,水沟盖板要齐全、平整、稳固,保证流水不得冲刷道床。四、绞车安装要求1、安装调度绞车(1)、永久固定绞车(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必须按要求做混凝土基础固定,基础尺寸按照绞车使用说明书确定,并高出地坪100mm,地脚螺栓、垫圈应符合绞车地脚孔要求,地脚螺栓的螺母要紧固可靠,外露长度不超过50mm;并用两根地锚挂安全绳在操作侧锁住,安全绳与提升中心线夹角不超过30度,地锚必须是矿用标准螺纹钢金属锚杆,垂直打入底板,其直径不低于18mm,长度大于1200mm,采用全长锚固,锚固力不低于锚杆的破断拉力.(2)、临时使用的JD—25以上(含JD—25)调度绞车(使用时间三个月内、采掘头面绞车)可以不做基础,绞车底盘必须座在硬底上或两根道木(不低于120mm×120mm×1200mm)上,用不少于4根地锚锁住,再用四压两戗稳固,地锚必须是矿用标准螺纹钢金属锚杆,垂直打入底板,其直径不低于18mm,长度大于1200mm,采用全长锚固,锚固力不低于锚杆的破断拉力;四压两戗圆木戗、压柱的直径不小于150mm,压柱要垂直于绞车底盘,顶窝深度不小于50mm,戗柱角为65~75度,要牢固可靠,且压、戗柱必须可靠连锁,有防止倾倒措施。169

112(3)、临时使用的JD—25以下调度绞车,绞车底盘必须按要求用钢丝绳与地锚锁住,地锚数量不少于4根,地锚必须是矿用标准螺纹钢金属锚杆,垂直打入底板,其直径不低于16mm,长度大于1200mm,采用全长锚固,锚固力不低于锚杆的破断拉力。2、绞车滚筒中心线应与轨道中心线重合,如绞车安装在巷道一侧时,滚筒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夹角应保证钢丝绳在滚筒上自动排列。3、绞车附近30m范围内不得安装局扇、液压泵站等高噪音设备,防止噪音影响开车。特殊情况下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4、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活,施闸后闸把不得达到水平位置,应比水平位置略上翘30-40度;工作制动器的间隙为1~1.5mm,安全制动器的间隙为2~3mm,制动器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80%。5、调度绞车闸把施闸后,应保证有四分之一的余量。6、绞车的司机侧应装有不小于2mm厚的金属护绳挡板。7、绞车前根据情况可以安设托绳轮,托绳轮必须闭锁。五、轨道铺设要求1、运输轨道接头采用对接、悬接方式,轨道铺设执行《广鑫矿轨道铺设标准》.六、安全设施安装要求169

1131、一坡三挡的安装:(具体安装要求严格按《广鑫矿一坡三挡安装标准》执行)2、信号要声光兼备,五小电器完好并上板管理,线路做到吊挂整齐。3、斜巷轨道运输线的照明安装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73条的规定.4、斜巷轨道内,红灯间距不得超过50m,各车场、联络巷口、硐室口等有人员出入地点必须设置红灯信号装置。红灯亮时,禁止行人。5、绞车斜巷必须根据斜巷坡度、长度等情况,装设地辊,变坡点处要装设直径较大的地辊,其直径不小于200mm,斜巷中地辊直径不小于100mm,间距原则上不大于20m(具体以钢丝绳张紧时不磨底板为原则);地辊安装要平整、稳固、灵活,不允许有积渣、积水,地轮架要固定,变坡点处及10°以上倾斜巷道地轮要闭锁。6、钢丝绳出绳方向与提升中心线有夹角磨巷帮时要装立辊,立辊固定要牢靠,立辊架要用锚杆固定在巷帮上,底端沉入底板,安装原则以不磨巷帮与底板为准,严防立辊卡绳。对巷道变坡处出现钢丝绳磨顶板现象时,必须在顶板装设适当数量的顶部托辊,以不磨顶板为准,托绳轮必须闭锁.七、安全生产管理169

1141、在斜巷内作业,必须编制安全措施。绞车运行时禁止人员在斜巷内作业。2、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在斜巷轨道停放车辆时,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1)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办法。(2)可靠稳车:1、在列车下端安装强度不低于挡车栏标准的挡车杠或挡车栏;2、用钢丝绳带稳:钢丝绳主绳由列车自由张紧,刹住绞车制动闸,并且绞车司机双手不得离开绞车手把;3、采用其它挡车装置:(1)在尾车轮对上用卡轨器可靠固定;(2)在尾车轮对上用绳径不低于主绳的钢丝绳固定在道轨上,绳卡数量不少于3副(也可用不低于钢丝绳强度的钢挂钩可靠连接);(3)掩车法(标准掩木掩车、十字道木稳车法打掩、用木楔子插掩)。注:用木楔子插掩在坡度5°以上不适用;标准掩木掩车、十字道木稳车法打掩在坡度16°以上不适用。在有条件的地方稳车装置采用挡车杠或挡车栏方法即可,也可以采用第2、3条中的任意两种;坡度在16°以上时,必须采用第一种方法进行稳车;或根据矿审批的措施执行。3、车辆禁止在斜巷内悬钩(斜巷内直接用绞车停车,没有采用稳车设施就进行其它操作;确需在斜巷内停车时,必须采用第2条规定方法停放车辆)。4、169

115对运输超长车辆的连接方法为:(1)多链环配合U型环连接;(2)中间加空花车;(3)不低于主绳绳径和破断拉力的钢丝绳连接(绳卡数量不少于3个,并安装牢固可靠).5、严禁用绞车兜车(指主钩头未挂在第一辆车的前碰头上);斜巷运输严禁使用电瓶车或电机车在上车场向斜巷内顶车,严禁用调度绞车向斜巷中裹车(指在斜巷底车场弯道中用绞车牵引车辆);车辆掉道禁止用绞车硬牵引上道。严禁超挂车辆.6、绞车对拉时遵守以下规定:1、对拉绞车只允许在直线段内往返牵引,禁止拐弯对拉;2、一台绞车禁止两个方向牵引矿车;3、对拉钢丝绳在滚筒上不能有明显的松绳现象;4、对拉绞车的速度不能过快;5、对拉绞车信号装置完好可靠;6、对拉绞车严禁放飞车;7、对拉时严禁造成滚筒小的绞车超速;8、对拉绞车司机必须是熟练的绞车司机;9、不得在斜巷内摘挂钩。7、矿车、花车、平板车的日常管理、检修及维护由机一队负责。使用中的矿车必须编号管理。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矿用车辆严禁入井.8、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责任到人,检查、试验、维修到位,实行挂牌管理,管理牌上要注明管理单位、责任人姓名、安装时间、安装地点,管理牌要挂在安全设施附近的醒目处。169

1169、安装的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并根据具体使用条件进行选型设计。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安装经机电科批准后,方可安装。跑车防护装置每旬做一次模拟试验,修改现场牌板,牌板能体现出上两次试验情况,并做好记录存档。10、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填写内容要完整齐全,数据要准确,要与现场实际相符,保存至少一年。11、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8至415条的规定。169

11712、钢丝绳的使用管理有以下规定:(1)、钢丝绳规格应根据绞车类型进行选择,并符合绞车技术要求,不允许私自更换钢丝绳规格。(2)、绞车的钢丝绳在使用中,不得有打结、扭曲、弯折、压扁、严重锈蚀和磨损、断丝超限的现象。(3)、绞车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用钎子、纵梁等易导致钢丝绳磨损的物件导绳。(4)、钢丝绳容绳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滚筒边缘高出最外1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5倍;钢丝绳由下层转到上层的临界段(相当于绳圈1/4长的部分)必须经常检查,并应在每季度将钢丝绳移动1/4绳圈的位置。(5)、在绞车滚筒上绳头用两副压板固定,不准剁股穿绳。(6)、钢丝绳在滚筒上的缠绕不得形成锐角.(7)、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按标准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8)、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及时涂油。(9)、主提升钢丝绳测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余钢丝绳测量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10)、拧紧绳卡时由第一个开始往后逐一拧紧,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13、钢丝绳因使用、维护不当需要更换的,所发生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14、使用中的斜巷人车,应按《煤矿斜井人车试验细则》做好定期试验工作,试验时要认真填写试验记录,每月3号前交机电科存档备查.15、各单位在所管辖运输斜巷内合适位置要悬挂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等牌板。16、斜巷各车场均须悬挂斜巷运输标志牌,注明责任单位、斜巷长度、坡度、允许挂车数、以及钢丝绳规格和安全设施装备情况等。17、斜巷运输必须保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提升期间底车场必须有把钩人员值守.18、斜巷绞车的启动按钮必须安装防护盒,防护盒必须上锁,钥匙要专人随身携带。19、斜巷运输过程中的上下车场及中间联络巷等有人员出入地点应安设护栏或拉警戒绳,行车时护栏应关闭上锁,警戒绳要拉好,并悬挂“正在行车、严禁行人”的警示牌。20、绞车硐室要安设护栏并上锁,钥匙要专人随身携带.169

11821、斜巷上下车场和各甩车道口必须安设与绞车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22、每班作业前必须专人对轨道进行巡查一遍,保证安全畅通的情况下方可作业。八、考核与奖惩1、凡违反本规定的,按规定进行处罚,并纳入机电月度考核。出现斜巷轨道运输事故的,按照矿下发事故处理通报执行考核。2、对在斜巷轨道运输保安全运转、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中,模范执行本规定、做出突出贡献、及时避免或遏制运输事故、连续六个月无安全运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给予奖励.立井提升管理制度为规范立井提升管理工作,保证人员上、下罐和提升系统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一、设备管理1、提升设备及装置必须确保完好,各项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由专人负责维护,严禁带故障运转或甩掉安全保护运行。2、提升钢丝绳悬挂前必须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悬挂,使用中的钢丝绳要定期校验,不合格应立即更换;要有经校验合格的备用绳,备用钢丝绳保管超过一年的,在悬挂前必须再校验一次,确认合格方可使用。169

1193、主副井绞车钢丝绳首绳使用期限不超过2年,尾绳使用期限不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的断丝、直径减小量及锈蚀程度超过规程规定,必须立即更换。4、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检查必须留有记录,钢丝绳测量数据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同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规定前,必须更换:①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提升钢丝绳为5%.②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绳)为10%。2)提升钢丝绳或制动绳以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少量达到10%时必须更换。5、副井提升罐笼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6、使用中的立井副井罐笼防坠器每半年进行一次不脱钩检查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防坠器的各个连接部分必须经常处于灵活状态.7、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重差,应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或超载重差运行。8、每一提升装置都必须装设信号装置,提升信号须满足以下要求:169

1201)信号系统必须完善、可靠,信号要清晰、准确无误、容易识别;2)井底发出的信号须经井口信号工转发给提升机房,不准越过井口信号工直接向提升机房发开车信号,紧急停车信号除外;3)井口信号应与提升机的控制回路闭锁,只有信号发出后,提升机才能启动。9、为保证提升作业的安全,防止发生人身或设备安全事故,必须保证安全设施(安全门、安全链、阻车器、摇台)完好。10、罐笼提升时,井口、井底的安全门、阻车器、摇台、罐笼的停止位置都必须与提升信号联锁.11、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对提升装置的各部分以及提升绞车的各部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应留有记录。12、对连接装置必须定期做校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3、东副井提升机首绳张力自动平衡装置应根据罐笼到位情况以及液压缸的伸长情况进行收绳,收绳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14、人员站在罐笼上工作时,罐笼顶上必须装设保险伞和栏杆,人员必须佩带保险带,速度控制在0。3m/s—0.5m/s,最大速度不超过2m/s,且信号必须安全可靠。169

12115、提升时间由调度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保证每天强制性检查和维护时间不低于2小时,检修时间不准随便占用,紧急情况下须由值班矿长批准。二、提升安全1、加强入井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严格的信号管理和乘罐制度。2、信号工发出信号之前,必须看清楚罐笼内和井筒附近人员的情况,关好罐笼门和井口安全门,防止有人进入危险位置,做好手指口述工作.3、乘罐人员要严格遵守乘罐制度.4、提升机必须配有正、副司机,在交接班升降人员时间内,必须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每班升降人员前应先开一次空车,检查绞车动作情况,连续运转的不受此限。三、井口管理规定1、井口提升机正常提升时,副井不超4人,主井不超8人。严禁在同一罐笼内人员、物料混装。2、人员入井应在井口侯罐处排队进入罐笼,严禁拥挤,进出罐笼严格按照进出方向进行进出,并严格听从把钩工指挥,不得强行乘罐,不得翻越护栏。3、把钩工要认真执行入井检身制度。把钩工要对入井人员进行检查,入井人员严禁携带香烟、打火机、火柴等入井,不得穿化纤衣服入井,入井人员劳保用品应穿戴整齐。169

1224、机修工入井时,工具放置要牢靠,以免坠落伤人或损坏提升设备.5、入井人员随身携带小件物品及锋利工具必须有保护套。6、人员进出罐笼前,罐笼内杂物必须由把钩工清理干净。7、物料不允许直接放入罐笼内,必须用矿车或花车装好后,方可入井,必要时,人员随身携带的长料(如钎子、钻杆等)必须放在罐笼底板上,严禁超出罐笼,经有效控制后方可升井、入井.8、提升中出现信号丢失、大绳异常摆动、紧急停车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打点停车,查明故障,并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应组织机电科、安检科现场确认,并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后,方可恢复提升.9、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必须有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合格证,材料等设备入井必须有材料入井证,机电队每月月底将入井合格证交机电科。12、下放炸药、氧气、乙炔、大件、长料时严禁上下人员。四、井底管理1、安全门由把钩工操作,人员和物料不上下罐时,必须是关闭状态,只有进出人员和推车时方可打开。169

1232、井底把钩工负责罐笼乘人数量的控制,并认真执行升井检身制度,升井人员严禁携带雷管、炸药、电缆等物品升井.3、乘罐人员出入罐时,不得开启推车机装料或卸料。4、罐笼停稳后,才允许人员上下。5、升入井人员必须按矿指定通道进出,否则按“三违”论处。6、要及时排出小井内积水,保证井底水窝内不积水;泵抽出的水应引入水沟内,不得漫流。7、井窝内杂物应及时清净,井筒周围应保持清洁,否则按规定处罚。五、下料管理规定下放物料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副井利用罐笼悬挂最长物料尺寸为4m,主井用罐笼悬挂最长物料尺寸为6m。2、各单位所下物料由各单位负责捆扎,捆扎不牢固、偏载严重的不准入罐,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措施得当,保证无误后方可入罐。六、其它1、每班在提升前,应对提升设备进行认真检查、试车两趟,了解紧急制动闸与工作闸是否灵敏可靠,各个部件是否正常,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常提升。169

1242、操作过程中,提升机司机必须精力集中,谨慎细心,随时注意仪表读数、深度指示器的指示位置、钢丝绳的排列、机器运转的声音等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查找原因,并及时汇报和处理。3、提升信号不清楚、不准确,不准开车,必须询问查清原因再操作。4、当发生下列紧急情况时应使用紧急制动:1)有紧急停车信号;2)提升容器接近井口尚未减速;3)工作闸或控制器等主要部件失灵时;4)有卡罐等意外故障。5、罐笼在运行中出现紧急停车制动现象,绞车维护人员必须对绞车钢丝绳及其他主要机械、电气设备检查一遍,检查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用心做事”的核心理念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落实和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搞好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69

125一、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按“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及长远发展规划,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等。各单位行政副职是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矿总工程师对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有岗必有责,有责必落实原则,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扶持.三、各级领导和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各种安全管理(技术)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工作能力,从而有效地遏制事故的发生.四、各级党组织、工会负责管理者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五、安检科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和169

126矿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企业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六、保卫部门是公司消防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对易燃易爆的重点防火要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管理到位。七、各级领导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八、各级、各部门领导人员除应履行本制度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及时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九、违犯上级及公司有关规定的按上级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对责任人追究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外,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十、各单位按照本制度必须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一、本制度如与国家、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169

127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管理,努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实现安全目标,制定本制度。一、每年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具体条件和职工队伍安全技术素质状况,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总体目标应具有先进性、可操作性。二、公司要将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目标与经济利益挂钩。对完不成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单位和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关处分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三、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的落实负全面责任,各部门必须制定规划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全面实施,执行到位.四、安检科负责安全目标的考核,严格按规定兑现奖罚,使安全目标管理起到促进和保证安全生产的杠杆作用。五、各级领导必须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169

128方针。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须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六、各级领导要把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意见》列入到日常工作及议事日程.七、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八、各级领导要加强现场管理,控制各类事故发生,抓好质量标准化、隐患排查与治理、培训、反“三违”等各项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确保年度安全管理目标顺利实施完成。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投入管理,不断完善和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增强企业抗灾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的规定,加强安全投入资金管理,提高安全投入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管理程序,结合广鑫矿业有限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我公司安全费用按吨煤30元提取。169

129二、安全费用必须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由公司集中管理,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三、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需报地方财政、税务、审计机关和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接受监督。四、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五、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更新改造支出。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3、完善和改造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6、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支出。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8、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9、完善和改造矿井防尘系统支出。10、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169

130六、职能科室在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编制安全费用使用计划上报公司,由公司企管办上报广鑫矿业有限公司主管部门.经广鑫矿批准后,按广鑫矿业有限公司批准的计划安排使用,并纳入全面预算,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负责人.经广鑫矿业有限公司批准的安全费用计划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报公司审批。未列入计划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有关合同签订、采购订货、付款及财务决算等.七、总工程师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安全费用计划的管理工作;各单位计划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计划编制和上报、下达工作,并与安全管理部门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八、公司供销部按权限范围负责安全费用计划中设备、材料(统管物资由广鑫供应部门采购)的采购和保障供应,其它任何单位不擅自采购。九、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应与生产经营计划同时编制,应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解决安全生产急需的重大和关键问题。十、计划外安全生产急需项目,可先报经公司主管副总审批,再报广鑫矿计划部、安检科169

131(安全费用项目)、生产技术部(煤炭生产项目)、机电运输部(机电设备)备案后方可实施(非统管物资)。统管物资由广鑫供应部门采购。十一、各单位计划中单项工程超过50万元的项目、单台(套)超过20万元的设备,必须经广鑫矿有关部门组织技术论证后实施。十二、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竣工和设备到货后,应及时进行验收交接。未按规定程序验收的计划项目,财务部门不得付款。十三、财务部门设专人负责安全费用专项资金的管理,建立台帐,按规定向广鑫矿业有限公司财务部提交报表。十四、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公司以前下发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标准化理念,强化质量基础管理,增强全体员工的标准化意识,进一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以质量保安全,构建安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构。从公司到基层单位逐级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行政一把手是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设立标准化工作机构.安检科负责牵头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工作,各主管业务科室负责分管的质量达标专业。169

132二、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责任体系.矿长对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分管领导和各主管业务科室要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专业分工对本专业负责;区队领导对本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三、必须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每年年底,各专业科室要认真制订出下一年的达标规划,经公司主管副总审阅后报安检科,安检科审阅汇总并经安全副总审核后报公司研究,最终确定公司达标规划。各主管科室根据规划制订逐月分解计划,认真实施,精细达标。四、建立质量标准化培训制度。为使员工达到规范操作、“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必须使每位员工熟知标准,因此,各单位必须建立标准化培训制度,按照员工的岗位归属,即“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质量标准化标准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对上级新修改、下发的质量标准要做到随时培训.五、建立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采掘工作面要做到旬、月验收,其它工程项目做到竣工一项验收一项。其它专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验收。公司标准化验收要做到动、静结合,促使标准化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169

133六、建立质量标准化奖罚制度。为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每年必须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文件,确定奖罚标准,严格进行考核兑现.七、大力开展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为营造“赶优争先”质量标准化工作氛围,大力开展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以点带面,全面促进标准化水平的提升.八、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观摩、学习活动。为不断提高质量标准化水平,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专业与专业、矿井与矿井之间的观摩、学习;公司要做到每半年组织一次质量标准化管理人员外出参观、学习。参观、学习要有提纲、有总结。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特别规定》等法规政策,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检查、整改、复查的力度,建立日常安全检查秩序,规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的本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组织机构安全检查参加人员组成为:公司领导、各职能科室、各生产单位行政正职、机电副队长及专业技术人员。矿井安全大检查必须由矿长带队,各专业检查必须由分管矿领导带队,区队安全检查必须由区队长带队。169

134二、检查时间矿井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各专业包括区队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三、职责1.矿长对全矿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进行全面协调管理。2.各分管副总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3.矿总工程师对全矿重大与较大安全隐患组织提供技术支持。4.安检科科长对矿井安全隐患的整改进行监督。5.各业务科室对所管范围的安全隐患提供技术支持,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复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有台帐,有落实,有复查。6.各业务科室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顶板管理、防治水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机电运输由机电运输部负责;“一通三防”由通防部负责,查出的类隐患必须按“五定”原则进行闭合。7.安检科对全矿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收集整理、监督落实整改及复查工作。8.安检科负责日常检查及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其它科室要给予积极配合。9.调度室负责紧急安全隐患的电话信息反馈与记录,并向矿领导汇报或与业务科室联系;隐患处理时做好协调工作。169

13510.其它科室与辅助单位对隐患处理及时提供必要的运输、电力、风、水、材料、设备、配件等支持。四、检查内容检查内容分为: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现场检查内容主要有:1、矿井各系统的能力,可靠性、安全性;2、矿井五大灾害及其它灾害的防治措施;3、各类安全设施、设备、仪器仪表使用情况;4、执行作业规程、措施、操作规程情况;5、现场操作人员规范操作情况;6、特殊作业人员持证情况;7、现场安全隐患;资料检查主要有:1、各级领导、各职能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通三防"责任制落实情况.2、《特别规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及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3、公司传达的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落实情况;4、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5、各种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等资料;五、整改落实原则1、按各级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处理决定书要求整改;2、按照“四定"原则的要求整改;169

1363、对检查的各类安全生产问题要及时、认真、全面整改,重点做好落实工作,严禁各类事故隐患的重复发生;4、各单位行政正职为整改落实责任人。六、处罚对现场检查出现的安全隐患,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七、要求1、各职能科室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落实整改.2、各职能科室要用心做事、精心管理,及时清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公司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实现矿井正规生产、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制定本制度.一、总则(一)、总工程师对公司矿长负责,主管公司技术工作和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审批工作。总工程师对重大生产问题提出的方案和措施,经公司矿长审定或上级机关批准后,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二)、安全技术规程和措施的编制、审批严格按照《河南神火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生产技术管理办法(试行)》和《广鑫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执行。169

137(三)、按照煤矿相关技术管理规定,需由上级审批的技术方案、规程和措施等,由矿总工程师审查后,以正式文件上报请示.二、设计审批(一)、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及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需要上报政府管理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按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二)、矿井工程设计审批时限、程序及应提交的文件和设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应符合《河南神火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生产技术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三)、采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矿井设计人员进行设计,经区域公司批准后实施。(四)、工作面设计由副总工程师(科室经理)组织矿井设计人员进行设计,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五)、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及简单的单位工程施工图设计,由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部经理)设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六)、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时,必须经过试采,试采前必须按建筑物、铁路、水体的重要程度以及可能受到的影响采取169

138相应的技术措施,并编制开采设计,经广鑫矿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省级以上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审批.(七)、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报省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审批,并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八)、新建矿井的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由地质勘探部门提供煤样和资料,送国家授权单位作出鉴定,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省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九)、下列措施必须经广鑫矿总工程师批准。1、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风量设施,易自燃煤层的回采工作面确需设置调节设施的,须经广鑫矿总工程师批准。2、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广鑫矿总工程师批准.3、所有区域防突措施由广鑫矿总工程师批准。4、保护效果检验、保护范围考察结果报广鑫矿总工程师批准。5、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考察,在试验前和应用前应当由广鑫矿总工程师批准。6、区域预测新方法的研究试验应当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在试验前由广鑫矿总工程师批准。169

1397、保护层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依据的保护层有效保护范围等有关参数应当依据试验考察确定,并报广鑫矿总工程师批准。8、石门和立井、斜井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揭煤作业前应编制揭煤专项防突设计,报广鑫矿总工程师批准.9、对于各类工作面除防突规定载明应该或可以采用的工作面预测方法外,其他新方法的研究试验应当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在试验前应当由广鑫矿总工程师批准。10、应针对各煤层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特点和条件,试验确定工作面预测的敏感指标和临界值,并作为判定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主要依据,试验应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在试验前和应用前由广鑫矿总工程师批准.11、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不能保持两个安全出口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广鑫矿主要负责人及总工程师批准.12、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柱径为100mm的不得小于90KN,对于软岩条件下初撑力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在制订措施,满足安全的条件下,必须经广鑫矿总工程师批准。169

14013、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广鑫矿总工程师批准。14、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可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在有瓦斯喷出或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矿井中,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时,必须先在无瓦斯喷出或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煤(岩)层中掘进巷道并构成通风系统,为构成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的回风,可以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上述2种回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并制订安全措施,报广鑫矿总工程师审批.15、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广鑫矿总工程师批准.16、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受的水头值小于部分水头值时,开采前必须采取以下措施,由广鑫矿主要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审批:①采取疏水降压的方法,把承压含水层的水头值降到隔水层能承受的安全水头值以下,并制订安全措施;②承压含水层不具备疏水降压条件时,必须采取建筑防水闸门、注浆加固底板、留设防水煤柱、增加抗灾强排能力等防水措施。169

14117、开拓延深和一般技术改造设计,必须在工程开工前3个月完成,由广鑫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查批准,于开工前2个月交于施工单位.18、采区设计必须在工程开工前3个月完成,由广鑫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查批准,于开工前2个月交于施工单位。19、工作面开采设计必须由广鑫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20、采煤工作面改造前,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报广鑫矿总工程师批准。21、突出工作面的顶分层掘进工作面遇有大于煤厚的断层时,过断层20m前,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报广鑫矿总工程师批准。22、试验采掘新工艺,必须和有资质的科研单位联合进行,试验前必须编制研究报告,报广鑫矿总工程师批准。三、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限(一)矿总工程师1、回采(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2)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措施;(3)采煤工作面结束收尾安全措施;(4)在同一个采面采用两种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支柱的安全措施;169

142(5)采空区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6)采用分层陷落法的采煤工作面,如果确认冒落的顶板岩石能够形成再生顶板,拟不铺设人工假顶时制定防止下分层回采时冒顶的安全措施;(7)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出积水以后进行,并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8)采煤工作面过老空、托伪顶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9)采煤工作面上、下端支护形式变更的安全技术措施。2、开拓掘进(1)开掘巷道作业规程(包括在矿范围内建井单位施工工程的作业程);(2)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掘进作业,确定巷道不设支护时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3)巷道贯通措施;(4)开掘巷道瓦斯排放、抽放及瓦斯综合利用措施;(5)掘进期间探放水措施;(6)高突矿井开掘巷道过老空、采空区、停采线补充措施;(7)开掘巷道设计变更及其补充措施;(8)处理掘进巷道冒顶安全技术措施;(9)开掘巷道过老空、采空区的安全技术措施.169

1433、“一通三防”(1)改变一个采区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2)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措施;(3)主要通风机检修停风,改变转数或叶片角度技术措施;(4)矿井阻力测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5)工作面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6)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7)局部通风抽出式风机安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8)矿井预防自然发火安全技术措施;(9)深孔爆破、松动爆破、崩溜煤眼、震动爆破安全技术措施;(10)矿井区域防突及采掘工作面防突安全技术措施;(11)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及报告;(12)煤巷、半煤巷采用混合式通风安全技术措施;(13)矿井防突措施;(14)高、突炮掘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15)贯通巷道时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16)放顶煤工作面防灭火专项措施;(17)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季度补充计划;(18)矿井主要井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169

1444、机电运输(1)矿井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电、单机运转、检修安全措施;(2)采区变电所停电检修安全措施.5、地质测量(1)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2)矿井局部探放水、防治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二)生产矿副总工程师1、采煤副总工程师(1)采煤工作面支柱(架)防倒安全技术措施。(2)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3)工作面支架上方处理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4)采煤工作面(机采工作面做上下出口、局部卧底,过断层或遇坚硬夹矸)放炮安全技术措施;(5)采煤工作面放炮时保护支柱(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6)工作面更换“三机”设备大件、支架或拆修支架部件的安全技术措施;(7)工作面更换“三机”设备大件、支架或拆修支架部件的安全技术措施;(8)采煤工作面缩短、延长采长安全技术措施;169

145(9)采煤工作面采煤工艺变更;(10)回采巷道维修的安全措施;(11)其他临时性的安全技术措施。2、开拓掘进副总工程师(1)巷道开口施工措施;(2)交岔点施工措施;(3)掘进巷道过断层、停采线及松软岩层施工补充措施;(4)开掘巷道停、开工措施;(5)开掘巷道施工方式变更及爆破材料变更被充措施;(6)开掘巷道扩大断面(车场、硐室等)措施;(7)临时工程施工措施(绞车窝、矸石窖、水泵窝、各种壁龛等);(8)巷道拉底、挑顶、维修加固和处理大块岩石等补充措施;(9)开拓掘进用溜子、小绞车、电机车、装煤机、水泵以及掘进机、耙斗机等机电设备的安装、使用、回收、升(下)井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10)施工起吊梁窝、打架线眼、托管子眼、打掘进用绞车基础等施工措施;(11)开掘巷道回收、运输设备、支架、材料的安全措施;169

146(12)推广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安全措施;(13)巷道维修措施;(14)其他临时性的施工措施。3、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1)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设备停止运转的安全措施;(2)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期间的安全措施;(3)局部通风机运输、安装、临时性停风专项安全技术措施;(4)通风、防突设施工措施;(5)采掘工作面放炮安全技术措施;(6)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四、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实行会审,并形成会审意见.参加会审人员必须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担任副科长以上行政职务,并有在井下工作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会审意见及参加会审人员签名附在安全技术措施后面。未设置相应专业副总工程师的矿其审批权限由矿总工程师审批,矿未设置的业务部门由总工程师指定负责相关业务的部门参加。169

147(一)上报广鑫矿总工程师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矿(公司)总工程师在本单位组织预会审并形成会审意见后上报广鑫矿,广鑫矿总工程师要根据情况直接主持会审或委托广鑫矿相关专业副总工程师或相关业务部门牵头会审。(二)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会审必须有以下业务总门或人员参加:生产副总、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安监部、通风部、调度室、施工单位.(三)开拓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会审必须有以下业务部门或人员参加:生产副总、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安监部、通风部、调度室、施工单位.(四)其他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由有相应审批权限的技术负责人确定参加会审人员。(五)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会审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参加人员签名。(六)经会审后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开工前7天送达各相关施工单位、业务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其他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在开工前3天送达)。(七)经会审后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必须向所有参加施工的干部职工贯彻,并有贯彻记录、考试记录.169

148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防爆设备的合理调配和使用,发挥有限机电设备效能,服务好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一、总则1、为加强公司设备、器材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确保矿用设备、器材在计划、选型、购置、使用、维护、检查中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矿用设备、器材遵照“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和保养”的原则。3、设备管理要做到安全规划、合理选型、正确使用、精心维护、标准检修、定期检测,适时改造,技术不断进步和不断升级,不断改造和提高装备水平。4、设备、器材管理的范围为我公司所有准备购置和再用的设备、器材.设备、器材的管理业务部门为矿机电运输部门。5、公司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器材管理档案和维修、保养、检修等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台帐记录.6、涉及安全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169

1497、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器材、设施自规定之日起必须停止使用。二、计划和选型1、选型和计划编制是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要做到统一领导、合理规划、科学选型、周密计划。2、计划的编制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由各部门提出需求申请计划,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3、试验涉及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器材、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报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后试用。三、采购与验收1、采购必须鉴定技术、商务合同,鉴定技术、商务合同前必须审查供货单位的相同资质证书,不合格的禁止签订合同,对于主要设备必须签订设备安全技术协议,并作为商务合同的前提依据。2、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员、保管员要严格按照合同标准、质量要求和技术资料认真进行验收并检验有关安全标志、资料、说明书、记录并保存。向使用单位发放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对有疑问的要报有关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必要时在国家质检部门做技术鉴定。不符合规定的设备、器材不准入库,更不许发放。同时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169

1503、机电设备的购进由公司领导根据生产的需要,安排机电部做出机电设备的购置计划,报供销部,进行招标购进质优价廉的产品,由机电部验收三证和产品质量,入供销部仓库保管。四、设备、器材的使用1、设备、器材的使用管理工作由机电运输部管理,负责设备器材日常管理,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建立设备管理制度。2、各单位严禁随意改变设备使用器材的用途,不得拆除甩开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加工改造原设备器材。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教育,特殊工种持证上岗。4、对维修好的机电产品由机电管理部入设备库保管。5、对生产中使用的机电设备由各队进行维护保养,机电管理部每周二对机电设备检查验收,并评定出设备完好率,完好率超95%不奖不罚,低于95%,按一个百分点100元进行处罚。6、对入井前的防爆矿用设备,由机电管理部防爆检查员进行防爆检查,合格后发放“入井合格证”方可入井。7、通风矿用设备,如瓦斯监测站,瓦斯抽放站,检查监测仪器等一通三防矿用设备由通风区进行使用,管理,维护和保养,并按规定进行检测校验其工作性能,确保安全可靠。169

1518、对一通三防矿用设备机电设备防爆员负责检查其防爆性能。9、对矿用器材中的高低压电缆由机电管理部进行管理,按需要进行发放,不用的要及时回收。10、高低压电缆的使用和维护由各单位进行现场管理,要按规定进行吊挂,定期对电缆进行绝缘测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1、小型电器的管理是一项非常细致而艰辛的工作,既要严,且要细,对此工作机电管理部要严抓细管,由经营办发放,机电管理部对发出的小型电器进行追踪管理,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12、一通三防器材由通风区进行严格管理。如光学瓦斯检定器及便携式瓦斯检定器,瓦斯探头等,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仪器,立即进行处理.13、其他矿用器材的管理,由主管部门制定出管理办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五、设备报废及处理1、设备的报废工作由供应公司负责,财务、机电、企管等部门配合资产清查工作.2、有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提前报废:(1)、设备老化,技术水平落后,效率低,能耗高的。(2)、严重污染环境,噪音超标,危害人体健康。(3)、遭受意外灾害,损毁严重,无法修复的。169

152(4)、有可能造成职工伤害的设备。3、待报废设备未批准报废前,使用单位要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卸零部件或私自变卖。六、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规定1、公司制定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一年修订和补充完善一次。遇条件变化或重要人事变更,要随时修订、补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2、公司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3、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二、现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1、编制、审核和确认(1)、现场应急预案的编制:169

153根据对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结果,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控制措施失效时所采取的补充措施和抢救行动,以及针对可能随之引发的伤害和其他影响所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是规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全过程。应急预案适用于项目施工现场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救援和处理.——应急预案中应明确:应急救援组织、职责和人员的安排,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准备和平时的维护保养。——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如何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的安排,其中应明确如何抢救,使用什么器材、设备。——应明确内部和外部联系的方法、渠道,根据事故性质,制定在多少时间内由谁如何向企业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需要通知有关的近邻及消防、救险、医疗等单位的联系方式。——工作场所内全体人员如何疏散的要求;—-应急救援的方案(在上级批准以后),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和不定期举行应急救援的演练,检验应急准备工作的能力。   (2)、现场应急预案的审核和确认:  由公司组织对各单位应急预案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和确认。169

1542、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应急救援预案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1)目的;(2)适用范围;(3)引用的相关文件;(4)应急准备.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联系电话,组员,办公场所(指挥中心)及电话。急救工具、用具(列出急救的器材、名称)。(5)应急响应:①一般事故的应急响应:   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明确由谁向谁汇报,同时采取什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现场领导如何组织处理,同时,在多少时间内向公司领导或主管部门汇报。②重大事故的应急响应:重大事故发生后,由谁在最短时间内向项目领导汇报,如何组织抢救、由谁指挥、配合对伤员、财物的急救处理,防止事故扩大。169

155项目部门立即汇报:向内汇报,多少时间、报告哪个部门、报告的内容。向外报告,什么事故,可以由项目部门直接向外报警,什么事故应由项目部门上级公司向有关上级部门上报。(6)、演练和预案的评价及修改:公司还应规定平时定期演练的要求和具体项目。演练或事故发生后,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和修改预案的要求。三、发生事故的汇报程序矿汇报程序事故现场人或知情人→矿调度值班室→通知出险(救护队)→待命抢救(对口救援医院)→事故有扩大危险(事故现场或井下人员迅速撤离)→矿值班领导→主管安全生产领导、总工程师→矿长、书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机构→向广鑫矿调度室汇报→事故无扩大危险(事故现场或井下人员协助抢救)→清点人数(矿灯房或井口考勤室)→清点人数(事故区队).四、煤矿事故紧急救援煤矿矿井发生非伤亡事故和一般伤亡事故由矿井组织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矿井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煤矿事故紧急救援预案,成立事故领导小组,以及相关的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恢复生产等工作组。169

156公司必须与广鑫矿业有限公司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安全奖罚制度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牢固树立“用心做事”理念,切实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和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执行奖优罚劣政策,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一、安全奖惩要与安全目标管理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二、安全奖惩的对象为各科室、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奖励要按贡献大小,体现奖优罚劣,不搞平均主义。三、员工有以下成绩之一的,单位按其贡献大小,给以表彰、奖励.奖励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无具体规定的由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1、模范贯彻和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2、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3、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169

1574、公司鼓励反“三违”和举报“三违”,据实举报“三违”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5、事故发生后,临危不惧,认真负责,奋力抢救遇险者,避免伤亡事故的有功人员给予200-1000元奖励。6、事故发生后,现场采取措施得力,把事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的有功人员给予200—1000元奖励。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处罚或追究行政、刑事责任。个人处罚或追究行政责任根据公司有关文件执行,无具体规定的由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1、不及时排查、整改安全或尘毒危害方面存在的隐患,造成重大事故或尘毒严重危害的。2、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3、对员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4、由于设备不完善或作业环镜不安全发生事故的。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6、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7、对制止违章决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169

1588、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或隐瞒事故真相,对责任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9、对查出的“三违”人员按铜冶公司安全处罚有关规定执行。并建立三违台帐.五、安检科负责安全奖罚的考核工作,集体奖罚交人力资源部从责任单位工资中执行;个人奖罚由安检科出具手续,有关领导审批,财务部门负责奖金的发放和收缴罚款。六、安全奖惩严格按公司有关文件落实,做到奖罚分明,及时兑现,充分发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效能.七、安全工作绩效奖励及考核办法.1、绩效考核包括:安全目标风险抵押金考核、“双基"建设考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等考核.2、上述工作的考核按公司相关的文件执行。八、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安全举报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有利于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69

159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其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三违”等现象进行举报。二、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三、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由公司按有关规定处理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公司安监部负责报有关领导批准后奖励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奖励金额依据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及“三违”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50~1000元的奖励.四、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1、举报生产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别是违背国务院第446号令和《煤矿安全规程》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为;2、举报隐瞒各类生产安全伤亡和非伤亡事故的;3、举报各类严重“三违"行为的;4、举报安全管理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卡、拿、要等现象的;5、举报其它事项,经公司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6、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是上级、公司科室169

160或区队安全检查未被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制定整改方案或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的。五、受理举报单位必须做到有报必查。并严格保密制度,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六、对受理的举报事件处理结果要及时公布,接受员工监督。七、举报电话:安检科:8023安全副总:15082902346安检科设立电子举报邮箱:xiaoyaolijihao@163.com广鑫矿安检科:13733739263安全操作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为煤矿基础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煤矿安全工作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个环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169

1611、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人员操作标准和各工序操作规程,并认真组织职工对操作规程及标准进行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2、安全操作规程初稿编好后,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会审,并根据各部门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补充完善。3、安全操作规程完稿打印后,施工单位负责人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学习,熟悉后才能进行操作.员工上岗前必须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并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4、定时向作业人员贯彻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程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的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的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日常工作中要敦促和检查作业人员按操作规程办事。5、新工人必须接受操作规程培训,并熟练操作规程内容和技能。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6、井下各个施工地区必须制定安全生产作业规程,无措施或规程不得施工。7、强化对各岗位、各工种人员操作行为的监督考核,形成闭环式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监督考核责任制,确保职工规范操作。169

1628、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并且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责令其下岗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经二次培训上岗仍存在不按操作标准和操作规程操作的,要调整该工作岗位。9、随着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增强,增加操作规程的实用性,应通过审批后,对操作规程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操作规程。对不合理的部分删减,对日常中的新工艺、新技术要认真研究后,补充至操作规程中.10、安监部门对各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中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有不合理的及时责令主管部门进行修改完善。11、违反操作规程按“三违”进行处理.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原因不查明不放过;责任查不清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接受教训不放过)开好事故分析会,提出事故书面报告。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了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员工安全责任制,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安全生产事故从严从快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时效性,结合铜冶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169

163一、本制度适用于发生工亡事故和一级非伤亡事故负有责任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区队(部、室)级干部及人员(公司级领导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广鑫矿决定)。二、负有责任指负有领导责任、业务管理责任、技术责任、监督检查责任、违章决策责任、违章指挥责任、违章作业责任、业务保安责任、教育责任等.三、处分分为七等。即: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降职、撤销职务、留用察看、开除。同等级事故对地面单位责任人处分比井下高一个档次。四、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失误,酿成重大隐患(未遂事故),直接威胁员工生命安全的,根据铜冶公司安全管理有关文件、制度对单位领导及责任人进行处罚.五、公司各单位各级领导因失职、渎职、决策失误、整改不力、措施不当及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原因导致重大安全隐患的将受到行政责任追究(公司领导按干部管理权限由集团公司负责行政责任追究)。六、公司所有在岗员工,因操作不当、玩忽职守、脱岗、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原因有可能导致重大安全隐患的将受到行政责任追究。七、对重大隐患提出后,将实行挂牌管理制,公司按“169

164五定”原则进行整改。整改期间要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实行隐患责任追究的同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八、集团公司以上部门对矿井实施停头、停面指令的,对责任单位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罚。九、责任追究1、发生1人死亡或一级非伤亡事故单位的区队长(厂长)、支部书记及当班安全副队长给予撤职处分;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留用查看处分.2、发生重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单位的跟班队长撤职,队长降职;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经济处罚.3、矿井通风系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通风设施不完善、不合格,造成采掘工作面、有人作业场所风量严重不足,给予通风部经理、通风队队长及相关人员警告、记过处分。4、明知瓦斯超限,仍继续作业,跟班队长、班长受撤职处分,瓦检员、安检员和其他现场管理人员明知瓦斯超限,但不制止、不汇报给予降级处分.5、主扇因责任原因停运10分钟以上,给予责任者降级、撤职处分。6、未按规定设置防尘、消防管路系统或煤尘飞扬严重,给予责任人降级处分。169

1657、采掘工作面无作业规程,未组织作业人员在开工前学习作业规程;作业规程与现场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现场实际情况发生大的变化而未及时修改作业规程,给予相关人员降级、撤职处分。8、矿井的排水系统(包括供电、泵、管路、水仓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又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给予机电部经理、机电队队长记大过处分。9、井下所有机电运输设备的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安全设施失灵、不全、失爆等,给予责任人警告、记过、降级处分。10、主要机电设备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安装安全保护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未按规定试验,危及安全,给予相关人员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11、井下进行电焊等作业,没有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的作业规程或不按规程规定作业,给予相关人员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12、井下火工品的运输、存放、领取、使用不符合规定,不按作业规程进行放炮作业等,给予相关人员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13、未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给予生产部经理警告、记过处分.14、采购、使用不符合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材料、配件等,给予相关人员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169

16615、对未列入以上条款的其他安全责任,对照铜冶公司其它安全管理文件、制度执行.16、对矿领导的处分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十、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检科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等文件精神。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企业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我矿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职业危害责任制度:一、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所属各科室、队的主要负责人在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与安排下,各负其责,做好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建档保存。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169

167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等形式告知并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四、领导小组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并重点抓好落实工作,积极改善劳动条件。负责向劳动者发放符合(AQ1051—2008)国家标准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五、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班、队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报领导小组整改,落实科室、班、队解决情况,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并留有记录。六、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经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对于检查出的职业病的人员,及时到医院进行诊疗.七、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1、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培训必须到取得二级以上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2、粉尘监测人员的培训必须到弥勒县煤炭局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3、全员培训,由本矿或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169

168八、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组织开展对本矿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建立好职业病危害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九、每年委托经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核准的有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申报,并向劳动者公布.十、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队,落实人员、职责、资金、物品、药品以备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禹州神火广鑫矿业有限公司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一日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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