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华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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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华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是医院生存的根本,认真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传染病法》、《抗菌药临床应用原则》、《护士管理办法》等,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的基础,为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也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文化内涵建设,质量内涵建设,服务内涵建设),严肃院纪院规,特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奖惩办法 (一)奖励 1、现金奖励:20-500元 2、表扬奖励:口头表扬、书面表扬   3、其

2、他奖励 (二)惩戒 1、警告:口头警告、书面检讨 2、罚款:5-2000元   3、下岗学习、终止聘用、辞退   4、其他 (三)奖励条款 对于有下列表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 1、积极维护医院荣誉,在患者中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为医院带来良好声誉和效益的行为; 2、积极参加各类技术操作比赛或其他竞技活动前三名者; 3、在治疗护理或服务等各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4、节约物资材料、能源设备、管理成本效果显著者; 5、对于舞弊,危害医院利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检举违反规定或损害医院利益者; 6、具有

3、较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能够在工作中积极运用,并能够指导协助同事工作成绩显著,受到患者好评者(如表扬信、锦旗); 7、执行临时任务表现突出者; 8、见义勇为,保护同事安全者或抢救医院财产与重要文件等减少损失有显著功效者。 惩罚条款 第一部份  核心管理制度 1、医院所有科室和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和牢记各自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技术规范。临床科室务要特别注意执行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重点提到的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

4、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13个临床工作核心制度。 2、首问负责制:病员或群众到医院就医、办事。第一时间接触到的本院工作人员有责任、有义务为病员群众耐心解释、指引、联系、必要的护送等。态度友善、情况详实,努力维护医院形象。 3、院总值班制度:医院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一般工作日的下班时间安排相关人员总值班,总值班负责安排临时事宜、处理各种突发情况,传达上级有关紧急指示、通知,检查夜间各科室工作情况等。总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做好值班记录。而全院职工在接到总值班工作指令后须立

5、即作好准备,第一时间赶到指定地点接受相关任务。不听从工作指令者处罚金50元。 4、请示报告制度:凡有下列情况:①有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时,③有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现场时,④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⑤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④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等,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院领导请示报告。 5、责任追究制:全院工作人员在各自岗位上必须认真负责、恪尽职守,确保医院财产物资安全,避免

6、过失损坏与损失,违反有关规程引起损坏与损失,凡因工作疏漏、玩忽职守,出现纠纷、差错、事故,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在医疗活动中出现纠纷、差错、事故按《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当事人的处理由院办公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讨论后决定执行,并根据具体情况停发1-3个月奖金。因不执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或规定造成医院损失的原则上由当事人全额承担。个人私收现金当事人下岗学习,并处所收金额10倍罚款。 (2)个人医疗差错事件(事故): ①因在夹病历缺陷(院内、院外认定均在此列)或工作不负责任

7、行为导致医疗事件/事故,造成医院经济赔偿的,由直接责任医护人员承担相应的赔偿金额的20%,并加处罚金500元。科主任8%,院长、副院长各5%的赔偿金额,同时全年风险金清零。 ②发生医疗差错事件(非医疗事故)的,一次处罚50元。造成医院经济赔偿的,由直接责任医护人员承担相应的赔偿金额的20%,科室承担10%的赔偿金额。 (3)医疗质量投诉 ①临床科室人员发生一起医疗投诉的,调查核实后,直接责任人员罚金50元/人/次。 ②非临床科室人员发生一起质量投诉的,调查核实后,处直接责任人员罚金100元/人/次。 药品管理信息部门必须加

8、强临床用药信息管理,严防数据失密和“统方”发生,如发生“统方”行为,一经查实,将对当事人和管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分别处罚金500元/人/次,直至给予开除。 6、医院所有会议、培训和学习期间,对无故不参加者处罚50元/次。 7、严禁科室和个人私自减免病人的检查费、治疗费和住院等费用,凡违犯者,罚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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