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荆门市艺术剧院转企改制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荆门市艺术剧院转企改制方案荆政办发〔2011〕109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艺术剧院转企改制方案的通知ﻫ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直各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荆门市艺术剧院转企改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一日荆门市艺术剧院转企改制方案ﻫ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关于加快全省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鄂文化文[2011]70号)精神,为做好市艺术剧院体制改革工作,特制订本方案。ﻫ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坚持社会主义文化的前进方向,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演艺业发展内在规律,全面推进艺术剧院体制机制创新,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艺术生产力,推动文化产业更快发展和文化艺术事业更加繁荣,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强荆门文化软实力.ﻫ (二)基本原则ﻫ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繁荣事业原则;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投入增加、待遇增长的原则;坚持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专业文艺人才不流失的原则。(三)目标要求 通过转企改制,初步建立政府依法监管、行业自律、配套政策完善、服务高效的管理体制,初步建立符合文艺演出团体特点的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升能降、人才结构合理的用人机制,初步建立激励竞争、灵活创新、充分体现艺术规律的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充满竞争活力的现代企业制度。力争通过3年时间,盘活国有演艺资产,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具有广泛影响力和持久竞争力的文艺精品,实现演出收入翻番.用3—5年时间,打造集创作演出、策划营销、剧场经营为一体,主业突出、多元发展、特色鲜明、管理规范、运行高效,在全省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地方演艺文化龙头企业。ﻫ二、基本情况ﻫ
2 市艺术剧院是副县级差额预算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8个.截止2011年6月30日,共有干部职工128人,其中正式职工78人,招聘人员30人,离退休20人。在正式职工中,现在编在岗64人,在编不在岗14人(内退人员3人,留职外出人员4人,病休1人,挂编人员6人)。在编人员中,正高职称3人,副高职称6人,中级职称51人.职工医疗保险已全部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至2011年6月,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尚欠缴30万元,养老保险欠缴6132770元(单位4407768元,个人1725002元)。资产总额668万元,负债182万元。2011年财政预算173.57万元。ﻫ 三、改革办法ﻫ(一)改制形式 市艺术剧院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暂定为“荆门市艺术剧院有限公司”。ﻫ (二)经营范围改制后的市艺术剧院有限公司集艺术生产、教育、研究、营销、交流、宣传于一体,主要经营舞台艺术作品创作演出、传统艺术整理加工与保护、艺术音像作品录制、艺术研究与评论、艺术普及推广和艺术创作表演人才的培养,逐步形成以湖北花鼓戏等地方特色文化为重点、其他艺术门类共同发展的格局。ﻫ(三)管理体制ﻫ 荆门市艺术剧院有限公司为市属国有文化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市财政局代表政府出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市文体新局为公司的行政、业务主管单位,市财政局负责资产监管。公司所属国有资产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授权,由公司依法经营管理。ﻫ
3 公司成立董事会、监事会,领导班子比照市属国有企业列入市委管理序列。设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艺术总监各1名,副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根据需要设置。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公司党组织按党章有关规定设立。公司监察、工会等机构的设立按有关规定办理,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置。ﻫ(四)运行机制ﻫ 按照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内部机制改革,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艺术生产、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用人、分配和投融资机制.ﻫ 1、艺术生产机制。积极采用市场运营项目制、投资主体股份制、演出活动代理制、主创人员委约制等方式,使生产出的艺术产品更好地适应市场需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2、市场营销机制。建立强有力的市场营销队伍,开展演艺产品和业务的营销推广;拓展票务营销网点和渠道;加强演艺业与广电传媒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业和服务业的相互渗透和有机融合,延伸产业链条,拓展市场空间。
4 3、用人机制。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以事设岗,以岗聘人,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双向选择,实现人力资源配置市场化,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ﻫ 4、分配机制。实行统一的分配机制,采取按岗位、按任务、按业绩定酬,将绩效与个人收入直接挂钩,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艺术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多种分配方式.建立高级文艺人才津补贴制度,对国家一、二级演员加发艺术津贴。 5、财务管理机制。公司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和财务监控体系. 6、投融资机制.建立政府采购、项目资助、场次补贴等财政投入机制;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公司的建设与发展;建立艺术创作生产发展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扩大投融资渠道;运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融资担保,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艺术生产;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吸引企业、个人对公司捐赠。 四、人员安置ﻫ1、现有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待遇和医疗待遇不变,按原单位渠道和标准执行,由新组建的公司管理。 2、现有在编人员,截止2011年6月30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连续工龄满30年的干部职工,或工作年限满25年的武功、舞蹈演员,由本人申请,单位和市文体新局审核,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按事业单位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由财政支付退休待遇。ﻫ
5 3、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在编人员由新公司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收入分配按国有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改制时将其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在新公司工作期间,参照事业单位人员调整档案工资,按事业单位人员退休政策办理退休手续,核发退休金。ﻫ上述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流动(调出),参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办理。ﻫ 4、国家一级演员的人事、编制及工资关系调整到市群众艺术馆,享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5、现有招聘人员由新公司择优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按国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6、对在编不在岗人员,通知其本人回单位参加改制。逾期不参加改制的,视为自动离职并解除劳动关系.ﻫ 7、改制时辞退或经协商一致自谋职业的,按国家有关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解决.其人事档案交由人社部门档案托管机构委托管理。 五、政策保障
6 市艺术剧院由于资产底子薄、人员包袱重、市场发育程度低、缺乏市场运营经验,在转企过程中享受中央、省制定的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相关政策规定,同时还享有以下政策:ﻫ(一)财政政策ﻫ1、按照中宣部、文化部《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确保院团转企改制后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并通过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等予以支持”的要求,市艺术剧院转企后,继续享受原有的财税扶持政策。市财政原拨付的事业费及各类政策性拨款,按2011年部门预算剔除一次性因素后核定基数(68。25万元),继续拨付,并随着经济发展和相关政策的调整逐年增长。 2、加大对新公司扶持力度,转变财政投入方式。按照由“养人"变为“养事”的原则,政府通过购买公益性演出、资助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艺术创作以及奖励等方式,支持公司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制定公益性演出、精品艺术生产等艺术项目补贴政策,市政府优先向新公司采购文化服务。市财政按“以钱养事"办法对公益性演出进行补贴,每年按110万元进行安排,并随着群众需求增长逐年增加。对精品艺术创作生产补助实行一事一议,以奖代补,具体办法由市文体新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同步出台。ﻫ 3、市艺术剧院转企时,其人员安置、资产评估、审计、政策法律咨询等转企成本,由市财政一次性拨付,据实结算.ﻫ 4、对市艺术剧院(含现有招聘人员)欠缴的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由市财政、人社部门一次性解决。ﻫ
75、鉴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特殊性和转企单位的实际困难,新公司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时,货币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借款予以补充。ﻫ (二)税收政策ﻫ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享受下列税收优惠政策:ﻫ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资产划转或转让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等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对新创办的文化企业,在登记注册后3年内按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由财政部门返还给企业.ﻫ (三)土地和国有资产处置政策ﻫ市艺术剧院转企后,其使用的现国有划拨土地及国有资产(包括艺术大楼2-6层)经评估后作为国有资本注入公司.ﻫ
8在转企过程中统计统一清产核资,对清查出的资产损失和不良资产,按规定报市财政局批准后进行核销.核销后的净资产转为公司资本金。 (四)遗留问题 2008年,为培养以地方花鼓戏为主导的一专多能的艺术人才,市文体局和教育局联合在全市招收了35名艺术学生送到湖北艺术职业学院进行委托培养,培养模式为三年中专、二年大专.每名学生每年缴纳学费5000元,剧院每年按每个学生1000元标准缴纳培养费。为保证这些学生不流失,剧院制定了优惠政策,学生毕业回剧院工作,每年将退还所交学费,分5年退清。市艺术剧院向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缴纳的18万元培养费,由市财政一次性解决。对需要退还留用委培学生的学费,根据留用人员情况,由市文体新局报市财政局审核,经市政府同意后予以解决。 六、实施步骤ﻫ11月下旬,召开市艺术剧院职工动员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资产清查、资产评估,核准提前退休人员和在职在编人员情况,办理自愿辞职人员、提前退休人员及在职人员相关手续,完成核准名称、核准经营范围、验资证明以及产权、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工作.12月中旬,成立市艺术剧院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组建领导班子,设立内部机构.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制定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发展规划。12月底前召开总结会议,总结艺术剧院改革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艺术剧院有限公司发展任务。 七、组织领导 成立荆门市艺术剧院转企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长万勇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汪联舫,副市长柯昌军任副组长,组织部、宣传部、编办、总工会、财政局、人社局、文体新局、国土资源局、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审计局、监察局、信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具体负责剧院转企改制工作。
9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深入宣传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向广大演职员工宣传改革政策、改革方案,使其理解政策,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二)落实工作措施。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改革工作,要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进一步细化各项子方案。制定的安置方案必须经过职工大会通过方能组织实施。要通过细致的协调组织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各项改革政策落到实处,确保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严格组织纪律.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市艺术剧院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突击花钱,严禁转移资产,实行人员、资产冻结,停止签订引资及资产处置协议,停止各类投资项目。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ﻫ (四)强化工作责任。在改制期间,相关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公益性演出活动,要确保改制不乱、工作不断、人员不散,真正做到改革、演出“两手抓、两不误”。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