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厅权力清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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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厅权力清单汇总表(单位公章)奎文区卫计局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表日期:类型编码部门编码事项序号子项序号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办理时限部门意见承办科室联系电话备注011600101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3个工作日保留规范奎文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8237376011600201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校验的子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潍坊市人民政

2、府关于下放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法定期限:4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39个工作日保留规范奎文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奎文区卫生计生监察大队8237376826074301160020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保留规范8237376826074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校验的子项:医疗机构执业校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24个工作日奎文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奎文区卫生局卫生监督大队0116002

3、0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校验的子项: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保留规范奎文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奎文区卫生局卫生监督大队82373768260743011600204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校验的子项:医疗机构执业注销登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调整一批行

4、政审批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4个工作日保留规范奎文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奎文区卫生局卫生监督大队8237376826074301160030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保留规范8237376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和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的子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承诺期限:60个工作日奎文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01160030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和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的子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中华人民共和

5、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保留规范奎文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8237376011600401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的子项:放射诊疗许可(X射线影像诊断项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十一条;《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七条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4个工作日保留规范奎文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8237376011600402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的子项:放射诊疗许可校验(X射线影像诊断项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十八条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

6、:17个工作日保留规范奎文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8237376011600403医师执业注册备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七条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保留规范8237376(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的子项:放射诊疗变更(X射线影像诊断项目)承诺期限:14个工作日奎文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011600501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及复核(跨区供水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4个工作日保留规范奎文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8237376011600601医疗机构的医师执业注册的子项: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医师

7、执业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执业医师注册暂行办法》第二条、第六条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保留规范奎文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8237376011600602医疗机构的医师执业注册的子项: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医师执业变更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保留规范奎文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823737601160060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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