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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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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暂行)(2005年12月)总则为加强和改进我院研究生的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和《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实际,特制定《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本细则的实施,旨在通过对研究生德、智、体等诸方面表现的记实量化,为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提供一个较为合理、全面、科学的评价方案,引导学院研究生自觉提高综合素质和全面发展,从而进一步提高我院研
2、究生的培养质量和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第一条记实总分公式的分类一、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总分=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科研成绩+社会工作、文体项目等)×50%二、二年级以上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生总分=科研成绩+社会工作、文体项目等第二条计分细则一、一年级硕士生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计算规则一年级硕士生学习成绩计分课程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不包括选修课),以硕士生专业培养计划所必须修完的最低学分数为基准,将所学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得出平均值。计算公式为:其中:------加权平均成绩;---
3、---课程数;-------第门课的成绩-------第门课的学分其中,一年级硕士生在该学年度内所修专业培养计划内的课程学分数与专业课程所必须修完的总分数相差超过5学分以上者(包括5学分),不具有参加当年度的评奖申请资格。二、科研成绩计分(一)、发表论文计分规则1、在人文社科权威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性论文一篇,第一作者计100分;第二作者计40分,第三作者计5分,其他排序作者不计分。2、在国内一级刊物发表学术性论文一篇,第一作者计50分;第二作者计20分,其他排序作者不计分。3、在A类刊物上发表学
4、术性论文一篇,第一作者计30分;第二作者计15分,其他排序作者不计分。4、在国内B类或二级刊物上发表学术性论文一篇,第一作者计20分;第二作者计5分,其他排序作者不计分。5、在国内一般正式出版杂志(公开或内部,均应有刊号)发表学术性论文一篇,第一作者计10分,其他排序作者不计分。发表非学术性论文一篇,第一作者计5分,其他排序作者不计分。6、在报纸上发表学术性论文一篇,计5分,第二作者计3分,其他排序作者不计分。发表非学术性论文一篇,计1分;第二作者计0.5分,其他排序作者不计分。7、参加学校论文
5、报告会,一等奖计30分,二等奖计20分,三等奖计10分,鼓励奖计5分;第二作者依次减半。参加学院论文报告会,一等奖计20分,二等奖计10分,三等奖计5分,鼓励奖计2分;第二作者依次减半。8、同一篇学术论文多次获奖,限加最高值。(二)、参加学术竞赛活动计分规则1、参加“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等学术活动,获全国奖的计分情况:(1)获全国特等奖的第一负责人计150分,第二负责人计80分,第三负责人计30分。(2)获全国一等奖的第一负责人计100分,第二作者负责人计50分,第三负责人计20分。(3)获全
6、国二等奖的,第一负责人计80分,第二负责人计40分,第三负责人计15分。(4)获全国三等奖的,第一负责人计50分,第二负责人计25分,第三负责人计10分。2、参加“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等学术活动,获省级奖的计分情况:(1)获省级特等奖的第一负责人计100分,第二负责人计50分,第三负责人计20分。(2)获省级一等奖的第一负责人计80分,第二作者负责人计40分,第三负责人计15分。(3)获省级二等奖的,第一负责人计50分,第二负责人计25分,第三负责人计10分。(4)获省级三等奖的,第一负责人计
7、30分,第二负责人计15分,第三负责人计5分。3、参加“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等学术活动,获学校奖的计分情况:(1)获学校特等奖的第一负责人计50分,第二负责人计25分,第三负责人计10分。(2)获学校一等奖的,第一负责人计30分,第二负责人计15分,第三负责人计5分。(3)获学校二等奖的,第一负责人计20分,第二负责人计10分,第三负责人计2分。(4)获学校三等奖的,第一负责人计10分,第二负责人计5分,第三负责人计1分。(三)、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计分规则1、应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由学院研
8、究生评奖委员会视具体情况给予5-20的计分分值;在会议上提交论文的,给予10-40分的计分分值。2、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提交论文的,由学院研究生评奖委员会视具体情况给予10-20分的计分分值。(四)、参加课题研究计分规则根据已完成的课题,根据课题的级别以及参与者在课题申请报告、结题报告中的作者排序相应记分。获奖课题的参与者,按原有分值加倍计分。具体计分细则见下表:课题的级别排名次序计分国家级课题1—3104—869位以后2省部委级重点课题1—364—637—829位以后1省部委级一般课题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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