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局机关工作人员中实行告诫制度的有关规定

关于在局机关工作人员中实行告诫制度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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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在局机关工作人员中实行告诫制度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文明机关建设,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和服务中尚未构成违反党纪、政纪处分的差错和过失,实行告诫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进行告诫一次:1、工作简单粗暴,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被投诉,经查证属实者;2、办文、办事出差错,造成失误者;3、迟到(早退)3次、旷工1天以上者;4、机关学习和公益活动无故缺席2次以上者;5、违反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者;6、其它有损于机关的行为形象者。二、告诫制

2、度由局纪委和政工科负责实施。三、全年受到告诫二次以上的科室和个人,年终考评不得评先、评优。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文化(文物)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效实施,根据《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文化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和《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以及市政府《邵阳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邵阳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机关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文化(文物)行政执法是指文化(文物)

3、行政机关依据文化(文物)法律、法规,对文化(文物)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予以处理的具体行为。文化(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依照法定权限,把文化(文物)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落实到本机关行政执法科室及其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责任分解、严格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等措施,形成逐级考核、广泛监督的文化(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第三条 局长(法定代表人)是本机关行政执法总责任人。分管局长为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行政执法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行政执法的具体责任人。第四条 本机关行政执法应当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

4、必究的基本方针;应当做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依据准确,执法公正,并加强同司法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的配合与协作。第五条 本机关行政执法的内容主要包括文化(文物)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 第二章 行政执法科室及其职责范围 第六条 本机关行政执法科室为政策法规科、文化市场管理科、邵阳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以及邵阳市文物局文物行政执法队。第七条 政策法规科主要履行以下行政执法职责:(一)负责《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督察证》的办理和管理工作;(二)对本机关行政执法科室和各区县文化局的行

5、政执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和指导;(三)受理文化(文物)行政处罚当事人的听证请求和行政复议案件;(四)承担本机关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五)负责本机关行政处罚错案的纠正,配合相关科室对行政处罚错案和行政赔偿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六)负责本机关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复核;(七)负责本机关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报送和备案。(八)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文物)系统普法宣传、法制学习和培训工作。第八条 文化市场管理科主要履行以下行政执法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研究

6、拟定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文化市场各项管理制度;(三)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组织、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稽查工作;(四)负责网络文化经营许可、娱乐场所审核、电影放映许可;负责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境内外艺术表演团体在本市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工作。(五)监督检查文化经营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六)负责组织全市文化行政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的法制学习和培训;(七)保护合法经营,繁荣文化市场;(八)协调、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第九条 邵阳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主要履行以下行政执法职责:(一)宣传、贯彻

7、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依法对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中的违法行为;(三)受理群众对全市文化市场中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四)组织和协调区县文化局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组织联络、协同市有关执法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工作;(五)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对各区县文化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监督;(七)向有关立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建议。第十条 邵阳市文物行政执法队,成员由各区县文化局、文物局和政策法规科各派

8、1名同志共同组成,由1名局长担任队长,其办公室设在文物局,负责处理日常的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第十一条 邵阳市文物行政执法队主要履行以下行政执法职责:(一)宣传、贯彻文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依法对文物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三)受理群众对全市文物保护工作中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四)组织和协调各区县文物管理局(所)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专项治理行动,组织联络、协同市有关执法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工作;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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