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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市场服务收费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以下简称监理服务收费)是指建设单位根据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支付给工程监理企业的服务费用。三、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提供和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企业。四、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
2、范,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和有偿的原则。建设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权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按《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号)执行,其他工程提倡和鼓励实行监理。六、监理服务收费是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监理服务收费根据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标准
3、附后),具体费率用内插法计算确定(计算方法附后)。七、工程监理企业因依法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等增加的费用,监理收费在上述规定基础上增加159毛-30%。工程监理中有超出〈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工作内容或超出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以及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有其他要求的,应由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企业就所增加的工作量,另行商定增加的服务费用。八、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正常变更和其他原因导致概(预)算调整的,由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企业按照调整后的实际工程概(预)算调整监理
4、服务收费。九、监理服务收费应体现质价相符、优质优价原则。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企业应在监理委托合同中约定监理内容和责任要求,并约定监理过程中提出并落实合理化建议、意见的奖励。奖励以因合理化建议、意见而产生的经济效益的10%-30%计取,奖励费用从节省的投资中列支。对工程监理企业获得市优的工程项目,其收费可在国家规定计取监理收费总额的基础上增加5%;对获得省优的工程项目,其收费可增加10%;对获得部优的工程项目,其收费可增加20%。对因监理责任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由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工程监理企业的经济赔偿责任。十、工程
5、监理企业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中,由于建设工程的类别和难易程度的不同,应在保证建设工程监理质量的前提下,对监理难度大的工程,可在国家规定计取监理收费总额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容易监理的工程,可在国家标准基础上下浮不超过5%。十一、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工程监理企业应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严禁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企业违反本办法变动收费标准、恶意压价或哄抬价格,严禁各有关部门发布与本办法规定标准不符的有关规定。十二、各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各自
6、职责分别负责监理服务收费和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十三、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执行。附件: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工程(预)算M(万设计阶段(含设计招标)施工(含施工招标)及保修序号元)建立取费a(%)阶段监理取费b(%)1M<5000.20<a2.50<b2500≤M<10000.15<a≤0.202.00<b≤2.5031000≤M<50000.10<a≤0.151.40<b≤2.00450000≤M<100000.08<a≤
7、0.101.20<b≤1.40510000≤M<500000.05<a≤0.080.80<b≤1.20650000≤M<1000000.03<a≤0.050.60<b≤0.807100000≤Ma≤0.03b≤0.60注:1、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阶段国家标准费率用内插法计算确定。即当监理工程概(预)算在标准的同档之间时,其标准费率按同档标准中的最高、最低费率间的差额与最高、最低工程概(预)算差额的比值,用线性方程的方法计算确定。如:工程概(预)算为7000万元的工程,其施工(含施工招标)及保修阶段的标准费率应为1.40%─
8、(1.40%─1.20%)/(10000-5000)*(7000-5000)=1.32%。2、因依法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等增加的费用,在内插法计算获得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5%─30%。3、本收费标准中,工程概(预)算包括建筑安装费、设备购置费,但不包括征地拆迁、建设单位管理费、各类规费、工程保险费和不可预见的其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