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伤情鉴定标准xx年

最新的伤情鉴定标准xx年

ID:7940814

大小:36.41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3-02

最新的伤情鉴定标准xx年_第1页
最新的伤情鉴定标准xx年_第2页
最新的伤情鉴定标准xx年_第3页
最新的伤情鉴定标准xx年_第4页
最新的伤情鉴定标准xx年_第5页
资源描述:

《最新的伤情鉴定标准xx年》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最新的伤情鉴定标准XX年  为进一步规范湖北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中涉及伤残等级鉴定中的相关问题,保障司法鉴定质量,避免争议,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省司法鉴定协会法医专业委员会制定下发了《关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规定》(2017年5月1日起执行),实行3年多来,在实际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法规的完善、鉴定工作面的扩展,省司法鉴定协会法医专业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该规定,制定了《关于法医临床伤残程度鉴定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请各地、各鉴定机构结合鉴定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本指导意见

2、自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省司法鉴定协会印发的《关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鄂司鉴协字〔2017〕2号)于2017年12月31日废止。 湖北省司法鉴定协会 2017年12月17日   关于法医临床伤残程度鉴定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目录 1.总则 2.伤残鉴定时机   3.《道标》有关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与肢体功能丧失程度评残条文的理解与规定 4.误工休息时间评定 5.护理时间和护理依赖等级评定 6.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评定 7.后续治疗费用评定(附件) 1.总则 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湖北省法医临床鉴定执业人员评定伤残

3、等级及相关赔偿项目参考使用。 制定依据   本意见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各伤残鉴定标准中的比照原则,制定本规定。 鉴定原则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损伤后治疗效果为主要依据,同时对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或后遗症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认真分析残疾与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评定伤残适用标准   伤残评定的标准适用,应依据具体案件性质确定。司法机关有明确委托要求,或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采用某个标准,委托人(单位)可在委托书及司法鉴定协议书中注明并签署协议,按协议书要求的鉴定标准与事项进行伤残评定。   《道路交通

4、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应严格执行。适用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评定。   职工工伤鉴定执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依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7)》标准评定伤残等级。正常情况下应由劳动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评定。司法鉴定机构可接受劳务双方协议同意的委托,鉴定机构应在协议书中明确说明此类鉴定结论的限制性,并在鉴定书(协议书)中载明。司法鉴定机构可接受司法机关有劳动工伤伤残的委托,按委托要求评定。   人身保险伤残程度评定,执行中国保险行

5、业协会和中国法医学会联合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进行评定。也可按照保险公司或人民法院提供的保险标准与具体事项进行评定。   其他损伤原则上参照《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按其规定进行。(如有新的人身损伤伤残程度评定标准,从其新规定)。 涉及精神损伤(伤残)的鉴定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与职业病、其他人身损害所致的伤残评定,如涉及精神损伤(伤残),应委托具有法医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机构只对躯体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机构不能就精神损伤(伤残)进行鉴定,也不能依据精神病医院出具的精神检

6、查结果、心理检测报告进行精神损伤(伤残)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等级评定的有关规定   对于有明确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的损伤,不得套用附录中的有关条款评定伤残程度或晋级。遇有本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本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A的规定确定相当的伤残等级。不宜单独引用“附录”的概括性条款进行伤残评定。   多部位(种)伤残的评定:应以其中最重损害后果的伤残等级为基数,原则上按照以下方法增加赔偿指数:Ⅹ级为2%,Ⅸ级3%,Ⅷ级4%,Ⅶ级5%……进行叠加,但增加指数的总和不得超过10%,即不能超

7、过一个级别。   对于同一肢体多处损伤后均存在一定功能障碍,须按同一肢体功能障碍之和作为评残依据。   对于肢体的对称性损伤(或疾病),按本标准均达到同一等级伤残的,根据对伤者身体状况及工作、生活能力的影响程度,可以考虑晋级评定(一般伤残等级须在Ⅷ级以上)。如:一侧肢体原有Ⅷ级以上功能障碍的,对侧肢体损伤达到同等级伤残的,可以考虑晋级评定。   对于原一眼盲目的被鉴定人,交通事故损伤致健侧眼球缺失或盲目,可按照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最高等级评定为Ⅴ(5)级伤残。   肢体大关节损伤假体置换术后(髋、膝、肩关节),置换如无明显并发症或后遗

8、症,原则上评定为Ⅸ(9)级残。   四肢运动神经损伤的,可依据其损伤程度给予相应伤残等级评定,上肢臂丛神经严重损伤(无神经传导)按一肢丧失功能评定;尺桡神经损伤按其损伤程度及功能丧失程度评定;下肢腓总神经损伤致足下垂的,可评定为Ⅸ(9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