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3020-2018 京津冀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技术规范(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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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2018-04-16发布2018一06-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到..............................................。。8心I/了1,才n/了1;jI)IIJ市没阳于〈市)r'J协同管理平台coordinationmanagementplatform部署于省级路网中心,实现京津冀三地间跨省(市)高速公路网数拒交换、日常交通协调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协同与公众出行信息共享发布等的管理平台。3.3路网监测点highwaymonitoringpoint对省界邻近范围内高速公路网整体运行状态有重要影

2、响的重要路段(易拥堵路段、突发事件多发路段、恶劣气象条件频发路段、长下坡路段等)、大型桥梁、长大隧道、互通立交、收费站、治超站、服务区、停车区等高速公路节点和路段。DB11/T3020--20183.4交通突发事件trafficemergency由自然灾害、交通运输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高速公路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4总体要求4.1一般要求4.1.

3、1京津冀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由协同管理平台构成,其建设实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京津冀发展规划及建设要求。4.1.2协同管理平台宜作为独立系统存在,应与省级路网中心系统进行物理隔离。协同管理平台之间进行省界邻近范围内高速公路网运行信息、日常交通协调管理信息、公众出行服务信息等数据的交瓦与共享,实现交通突发事件的协同联动和应急处置等。4.1.3省级路网中心系统为协同管理平台提供数据支撑,执行京津冀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的路网协同管理功能。4.2系统运营管理4.2.1省级路网中心应加强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管理、数据管

4、理和安全管理等,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与信息耳联瓦通。4.2.2京津冀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应采用交通行业统一的密钥安全认证服务体系对数据交瓦进行保护,确保交瓦数据的真实性和抗抵赖性。4.2.3京津冀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的安全保护体系应符合GB/T22239规定。4.2.4京津冀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的传输网络应充分利用行业内外各类通信传输资源,按照"公专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网和联网,可通过省界收费站实现三地信息的瓦联瓦迪。4.2.5京津冀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的信息发布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4

5、.3信息采集与发布4.3.1京津冀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高速公路基础信息、应急资源信息、路网运行信息等,应符合JT/T456、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3号公告的规定。4.3.2信息采集设备配置应荷合JTGB01、JTGD80以及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3号公告的规定。4.3.3本标准只对道路主线信息采集系统进行规范,隧道相关系统和设备技术要求参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标准规范执行。4.3.4京津冀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公众出行具有参考作用的路网运行状态、交通突发事件、路网环境、路径规划等服务信息。4.3

6、.5京津冀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人工于段,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和发布出行服务信息,并积极探索与实践形式多样的信息发布方式和服务内容。4.4路网协调管理2DB11/T3020--20184.4.1统一省界邻近范围内高速公路网运行参数,通过协同管理平台开展高速公路网信息和出行服务信息的交互与共享,实现路网运行协调与指挥管理。4.4.2按照职责和管辖范围报送或下达路网协调指令信息,做好协调指令的落实工作。4.4.3开展省界邻近范围内高速公路网信息传输通道的协调管理。4.4.4协调相关路段利用车道告示牌、可变信息标志、出行服务

7、网站、交通广播等服务手段进行同步信息告示。4.5路网协同应急处置4.5.1省级路网中心应依据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3号公告、交公路发[2009J226号公告、交应急发[2010J84号公告的规定,开展路网运行态势评估、交通突发事件预测预警等工作,共同科学制定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等京津翼路网运行预报预警内容和级别。4.5.2省级路网中心应协同制定三地公路网交通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及路网运行统筹调度、交通组织和疏导、应急抢修保iffi等事项的组织与协调工作。4.5.3省级路网中心依托部署在本地的协同管理平台对三地路网实施怕

8、同调度指挥的具体执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局部拥堵路段进行交通分流和疏导,保障三地路网运行畅通。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以下几个方面:a)建立省界邻近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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