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制度.

环保局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制度.

ID:77633752

大小:8.52 KB

页数:4页

时间:2022-09-17

环保局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制度._第1页
环保局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制度._第2页
环保局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制度._第3页
环保局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制度._第4页
资源描述:

《环保局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环保局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制度.doc-免费下载环保局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步伐,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以协议的方式,按一定的程序,自愿捐资、捐助城市绿地建设或养护的公益性行为。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绿地认建、认养工作。第四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工作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市规划、国土、财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公用房产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配合城市园林绿

2、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工作。第五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或产权单位依据权属关系具体负责认建、认养绿地的签约、管理、指导和监督。第六条认建、认养的城市绿地及其设施、树木的产权不作变更,仍为原产权单位所有。第二章范围、内容及形式第七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范围。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园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古树名木、绿化树木。第八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内容:(一)绿地的建设或改造。(二)绿地的养护、保洁。(三)古树名木养护管理。(四)街路树的养护管理。(五)种植纪念林、纪念树。(六)绿化设施的维护。(七)公共绿地配套设施

3、或其他园林资产的捐赠。第九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形式:(一)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可以选择第八条中的一项或几项内容认建、认养绿地或树木,亦可联合认建、认养其中一项或几项内容的绿地或树木。(二)所认建、认养的绿地应当完整、边界清晰。(三)认建、认养城市绿地范围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公布费用标准,供认建、认养人选择。(四)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签订有关协议后,可直接负责绿地建设、养护工作,亦可按照协议规定提供经费,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委托城市园林绿化专业管理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建设或养护。(五)对未明确建养地点的认建、认养经费,

4、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专项经费统一管理,待择定建养地点,经市财政核准且向社会公示后划拨。第三章实施程序第十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实行协议管理。(一)认建、认养城市绿地须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有具体方案。(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及方案进行审核确认。(三)由城市园林绿化专业管理部门或产权单位与申请人签订《认建、认养城市绿地协议书》,落实绿地认建、认养具体事项。第十一条多人申请认建、认养同一块享有冠名权绿地的,实行公开竞投。在同等条件下,认建人享有认建绿地的认养优先权。第十二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执行国家、省、市绿化建设

5、养护的有关技术标准和定额,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指导和考评。第四章权利与责任第十三条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单位或个人颁发认建、认养证书。第十四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规模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者,可享有冠名的权利。其中,认建城市绿地冠名权不超过10年;认养城市绿地冠名权到认养期满止,认养城市绿地期限不得少于3年,认养期满可续养。第十五条在认养期内,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认养城市绿地的可在恢复绿地后继续认养,认养期顺延。因特殊情况被永久占用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终止冠名权。第十六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冠名牌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

6、门统一设计、制作,冠名牌的制作费由城建经费列支。第十七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资金的使用情况实行财政审计,捐资人有权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第十八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须认真履行协议。违者将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告知3次仍不作为者,终止认建、认养城市绿地协议,收回认建、认养权并取消冠名,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第十九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单位或个人如因自身原因需解除认建、认养城市绿地协议的,应提前15日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解除协议申请。认建、认养城市绿地期间造成损失的须作价赔偿。第二十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单位或个人逾期不支

7、付和交纳认建、认养资金的,则视为放弃认建、认养权。第二十一条城市园林绿化专业管理部门具有对辖区内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技术指导和服务责任,必要时有无偿提供养护管理所需大型机械设备的义务。第二十二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单位或个人须依照国家《风景园林行业技术规范》、《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市绿地养护管理分级标准》、《市绿地养护管理操作规程》从事绿化建设和管理养护工作。第二十三条在认建、认养的城市绿地内,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增加附属物、改变绿地性质、毁坏绿地设施、挖掘和砍伐树木、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第二十四条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认

8、建、认养城市绿地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