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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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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广东计划生育产假 新计生法已于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晚婚”字眼,有人认为这意味着晚婚假的取消。而XX广东计划生育产假如何规定的?请阅读以下文章内容,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 XX广东计划生育产假新规定 2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新条例),再婚夫妻期待已久的再生育政策终于落地。9月29日当天起施行。 新条例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进行细化和明确,XX年1月1日起至新条例公布之日,再婚夫妻和子女病残家庭再生育的,按照新条例
2、的规定执行。 广东产假国家规定XX 根据新条例,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不少人关注,现在休产假的人能否享受新政福利,省卫计委表示,XX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 再婚夫妻单方不超过2胎仍可再生 根据新条例,五种情形可以依法生育第3个或以上子女: 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
3、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 对广东女性的又一利好消息是:新条例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省卫计委主任段宇飞表示,这一修改是为提升新出生婴儿照顾水平,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结合
4、我省实际并参考外省规定作出的。 广东产假国家规定XX 去年底修订的条例将此前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女性产假调整后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二孩以内)假=128天。此政策实行不到一年,广东女性又迎来利好,产假将增至178天。 根据新条例的规定,不论胎次,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妇,均可享受80日的奖励假。XX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XX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取消对输精(卵)管复通手术行政审批
5、 新条例删除了原条例“已采取绝育手术的夫妻,符合法律、法规再生育规定的,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后,可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规定。凡已经采取绝育措施的群众,不论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均可自行到医疗机构实施复通手术。 广东产假国家规定XX 同时,新条例调整了再生育审批机构,将再生育的审批机构由“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修改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规范对再生育行为的管理。(记者曹斯辛均庆通讯员粤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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