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运搬副监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运搬副监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运搬监区副监区长对分管的工作全面负责,必需把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学问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一、岗位职责第1条专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严格遵守各类安全规章制度。第2条在分管矿长和监区长领导下,协助监区长抓好本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责。第3条按时参与矿组织的安全及其他会议,准时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制定措施,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分监区专心贯彻落实。第4条负责组织监区安全检查,对本监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准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负责整改落实。第5条组织正常的安全活动,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建
2、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严格考核,奖罚分明。第6条监督检查各分监区的安全教育和生产管理工作,分析监区安全生产状况,合理调整劳动组织,确保各项运搬任务的圆满完成。第7条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状况,准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严格遵章指挥,制止违章行为。-3-第8条接到事故汇报后,积极组织抢救,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调查处理。第9条监区长外出时,代行监区长职责。第10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二、责任追究第11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赐予运搬监区副监区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队长、罪犯或者强令队长、罪犯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队长、
3、罪犯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觉的事故隐患不准时采取措施的;(四)据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12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赐予运搬监区副监区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根据规定准时、照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供应有关状况和资料的。第13条未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运搬监区副区长负直接责任。第14条未协助监区长抓好本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做好分管安全工作的
4、,运搬监区副区长负直接责任。-3-第15条未按时参与矿组织的安全及其他会议,准时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的,运搬监区副区长负直接或主要责任。第16条未组织监区安全检查,运搬监区副区长负主要责任。第17条未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运搬监区副区长负主要责任。第18条未监督检查各分监区的安全教育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