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ID:7563518

大小:32.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_第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_第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_第3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_第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精品文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作为绿色税制的重要一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为了保障税法的实施,6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快来看看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为了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我们起草了《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2、(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7年7月2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是:http://www.chinatax.gov.cn/)首页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38),并在信封上注明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字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2/12精品文档2017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

3、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所称其他生产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第三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三条所称大气污染物,是指向环境排放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物质,具体范围依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确定。第四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三条所称水污染物,是指向环境排放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物质,具体范围依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确定。第五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三条所称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医疗、预防和保健等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以及省、自治

4、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固体废物,具体范围依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确定。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2/12精品文档第六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三条所称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具体范围依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确定。第七条环境保护税法第四条第二项、第五条第二款所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是指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环境保护标准。第八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第一款所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是指国务院环境保

5、护主管部门制定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九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第一款所称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是指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生活污水(污泥)集中处理服务,并由财政支付运营服务费或者安排运营资金的污水(污泥)集中处理厂站或者设施。为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聚集地以及其他特定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设施或者场所,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设施或者场所,不属于前款规定的范围。第十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第一款所称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是指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生活垃圾

6、集中处理服务,并由财政支付运营服务费或者安排运营资金的填埋场、焚烧厂、堆肥厂等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厂站或者设施。第二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2/12精品文档第十一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七条所称污染物排放量,是指纳税人排放废气中所含应税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水中所含应税水污染物的数量。第十二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七条所称污染当量数,是指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程度的具体量化指标或者数值。第十三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七条所称固体废物的排放量,计算公式为: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固体废

7、物的综合利用量当期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当期固体废物的处置量前款所称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是指符合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关于资源综合利用要求、免征环境保护税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是指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污染控制标准的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第十四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税固体废物的排放量按照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计算:(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二)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三)非法倾倒应税固体废物的;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

8、作–独家原创12/12精品文档前款所称固体废物产生量的计算方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第十五条对依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