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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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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中心城区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通告规范中心城区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通告为加强我市中心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环境噪声污染,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达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市政府令第58-1号)规定,结合中心城区实际,特通告如下:一、农历7月15是传统中元节(俗称“月
2、半节”、“鬼节”),广大市民应自觉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提倡采用网上祭祀、鲜花祭祀等文明、清洁、环保、安全的方式开展祭祀活动,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二、中元节期间(XX年8月10日至8月17日24时),在我市中心城区(东至全星职业技术学校、达渝高速达州站、一品南庭,南至杨柳配套园区二手车交易市场、好一新机电市场、翠屏山北麓,西至达钢西门、达州火车站、火车站货场、临近熙河湾小区铁路桥、洲一豪庭、烈士陵园,北至肖公庙、凤凰山横山公路)区域内,严禁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漂放河灯。三、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游园等公
3、共场所和公共绿地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四、确需采取传统方式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开展祭祀活动的,可在中心城区以外并远离城市进出口道路、加油(气)站、居住区和林(草)区的空旷区域进行,不得破坏农作物及地表植被,待焚烧的祭祀物品灰烬火熄后自觉清除残留物。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城管、环保、水务、林业、公安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予以处罚;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和投诉。举报、投诉电话:市城管执法局:zz;
4、市环保局:xx;市公安局:xx;市林业园林局:xx;市水务局:xx。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课件www.5ykj.com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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