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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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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财务管理,压缩费用开支,促进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第二条认真执行公出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1、公出人员必须持经局长审批的《出差审批单》到财务室办理借款手续。出差回来后必须在三日内办理结帐手续。2、前期借款未清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第二次借款。3、差旅费必须经财务人员、主管局长审核和局长签字后方可报销。4、除特殊情况外,省内公出应乘坐火车。5、住
2、宿费用应控制在200元/天以内。6、出差补助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超标自负。可凭车票、宿费收据,按实际出差天数发给出差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5元。第三条严格控制电话费支出。每部电话费用控制在150元/月以内(含月租费),综合科每月公布电话费用,超出标准或发生声迅台费用,从科长工资中扣除。第四条办公用品及设备的购置、发放和管理由综合科负责。科室领取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审批单》,报综合科审批。购置设备须经主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批准。第五条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来局客人按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填单制度,按来人级别、人
3、数等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经局长批准后由综合科安排就餐,一切接待费用由财务人员结算,其他人员结算一律不予报销。第六条严格控制车辆费用支出。1、路桥费用由综合科按派车记录核定车辆的路桥费,经主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签批。2、油料供应实行财务人员跟班加油制度;分局车辆按年初确定的经费指标执行。3、车辆维修须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报综合科长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到指定地点维修。财务人员凭《车辆维修审批单》结算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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