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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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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岗位管理”转化,真正实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着充实教学一线,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原则,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总原则 ⒈党管干部的原则; ⒉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 ⒊注重实绩,任人唯贤,人尽其才,才尽其能; ⒋按需设岗、公开竞聘、严格考核、择优聘任。 第三条竞聘岗位范围:除需由上级有关部门考察任命的处级领导岗位指纪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以外的所有党政中层干部岗位。 第二章竞聘资格和聘任程序 第四条竞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原创://
3、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相应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具备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能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工作中能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⒋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 ⒌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科及以上行政级别。 ⒍年龄要求:按聘期内不到退休年龄的要求,男同志岁以下出生年月在年月日以后,女同志岁以下出
4、生年月在年月日以后。 ⒎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在称职以上含称职。 ⒏身体健康。 第五条正处职岗位的任职资格 除具备第四条各项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 ⒈有较强的驾驶全局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锐意改革。 ⒉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科研处处长、研究生处处长,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⒊岗位所需具备的其他资格要求。 第六条副处职岗位 除具备第四条各项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 ⒈能配合正职和其他副职开展本部门的工作,具有改革创新意识。 ⒉学院副院长,一般应具备高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⒊岗位所需具备的其他资格要求。
5、第七条聘任程序 ⒈步骤:处级机构调整→确定各部门中层干部岗位职数→公布竞聘岗位→竞聘者填写竞聘书→资格审查→确定正式竞聘人选→组织部门考察含公开答辩、民意调查等形式→党委会确定拟聘任人选→公示→聘任 ⒉竞聘者填写竞聘书。在规定时间内由竞聘者自己将岗位竞聘书投到票箱,每个人限填三个志愿。 ⒊资格审查。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汇总公布各岗位的竞聘人选不公布竞聘人员姓名。根据公布情况,竞聘人员对自己原竞聘岗位可进行一次调整。待第二轮资格审查结束后,学校再汇总公布各岗位的最终应聘情况,并确定正式应聘人选。 ⒋2016全新精
6、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5/5精品文档党委按岗位应聘人数及应聘人员具体情况决定公开答辩的人选。 ⒌学校聘任时,如存在条件不够成熟等因素,将按照工作需要并结合个人志愿,对应聘正处职者可先聘为副处职主持工作,对于应聘副处职者可先聘为代理副职如代理副书记、代理副院长等或助理职务。 第三章聘期和待遇 第八条此次中层干部的聘期为年。如工作需要,按组织程序可安排新的岗位。聘期内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九条聘期内,受聘人员享受所聘岗位的各项待遇。 第十条受聘人员的原身份不变指干部、工人,聘任期满或解聘后恢复原身
7、份待遇。 第四章续聘、解聘、辞聘 第十一条聘任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时,可以续聘。 续聘程序:正处职干部由组织部考察后提出建议,党委会研究决定;副处职和助理级干部由部门正职提出建议,经组织部考察、预审后,报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解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解聘。 ⒈聘期内未完成年度责任目标。 ⒉工作失职,使学校或部门遭受较大损失。 ⒊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行政或党内记过以上处分者。 ⒋聘期内考核结果在基本职称以下含基本称职。 ⒌工作业绩平庸,不能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状态差。 ⒍聘任期间,有更适合该岗位任职
8、的人选。 ⒎其他情况,如工作需要、机构撤销合并后,所聘任的职位或职数不存在了,等等。 解聘程序:正处职干部由组织部考察后提出建议,党委会研究决定;副处职和助理级干部由部门正职提出建议,组织部考察、预审后,报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辞聘。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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