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以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试论以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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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论以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试论以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内容摘要:审判监督制度是审判机关内部监督的主要形式,在我国现行司法体制下,通过内部自律而达到的司法公正,远比通过外部监控所能达到的司法公正更利于树立司法的权威。故检讨现行法院内部审判监督制度的缺陷,探寻解决对策,通过对审判权的监督和控制,保证审判活动依法进行,防止和纠正错误裁判,确保司法公正,尤为重要。 关键词:审判监督制度重构再审之诉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作为服务于实现社会正义的终极目标,不仅是法律制度运作的核心和司法活动本身的要求,也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必然需要。在我国,法官的职业化程度还相

2、当低,与职业化相关联的职业意识、行业规范、伦理准则及行为方式均没有配套成型,以我国法官目前整体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准,特别是在审判方式改革不断深化、审判组织权力得到落实的今天,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不仅必要,而且很迫切。而在监督制约机制中,内部的审判监督制约尤为重要。通过内部自律而达到的司法公正远比通过外部监控所达到的司法公正更利于树立司法的权威。因此,人民法院实行审判监督,其目的在于通过对审判权的监督和控制,保证审判活动依法进行,防止和纠正错误裁判,确保司法公正。本文拟就加强法院内部审判监督以促进司法公正发表一己之见,就教于同仁。   一、现行法院内部审判

3、监督制度的主要形式与缺陷   依我国三大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和法院内部规范性文件规定,在审判实践中,现行法院内部审判监督制度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按照三大诉讼法规定,依审判监督程序对生效裁判进行监督。即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2.依相关司法解释和法院内部规范文件规定,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非程序性的监督,即上级法院

4、主动介入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进行个案监督,实行案件报告制度和督办制度;庭长、院长对具体案件的监督,主要是案件的汇报和审批制度;审判委员会的监督,主要是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与决定。   3.依相关司法解释和法院内部规范文件规定,对已结案件进行质量检查,对违法审判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目前,就法院系统而言,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较多,如法官选任制度的不合理、传媒对审判权的监督没有法制化、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制度不健全、审判权的地方化倾向、审判机关的行政化倾向等。现行法院内部审判监督制度本身存在以下缺陷:   1.注重事后的检查、纠正和追究,缺乏对审判

5、权运行过程的合理、有效的控制。对已结案件进行质量检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纠正错误裁判、对违法审判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这都是错误裁判生效以后或不良后果造成以后才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这种补救措施并不足以消除已经造成的不良影响。而且,这些措施在有效性和贯彻落实方面也存在许多问题。   2.审判监督的行政化特征十分明显,不符合审判活动的基本原则。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理的案件以非法定程序的形式进行监督、指导,下级法院必须执行;庭长、院长、审判委员会对审判组织就具体案件提出的处理意见,审判组织必须执行等,这是一种基于级别、职务上的高低而产生的领导和服从关系,与行政机关

6、的运作程序极为相似,这种监督的行政化,不符合审判活动的基本原则。   3.作为审判监督主要形式的再审程序,在新形势下日渐暴露其内在的弊端,主要表现在:   其一,依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和处理案件的请求,即申诉。申诉不能直接引起再审程序,再审与否取决于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审查。但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应遵循那些具体程序,目前法律与司法解释未作规定,司法实践中各地做法亦不同,普遍缺少透明度,导致当事人反复申诉和司法机关公信力降低的不良后果。   其二,启动再审主体的

7、多元化,其中,法院是启动再审的主要力量。但法院作为启动再审程序的主体有违诉讼的本质特征,违背当事人权利自由处分原则,使法官的中立性受到影响,先入为主与主观预断的存在可能使法院的再审裁判缺乏公正性和权威性,使其公信力受到质疑。   其三,启动再审程序的随意性。根据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抗诉合乎法定形式要件,法院必须再审。此种抗诉权实质上是不受制约的权力,不受制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放任,很有可能出现权力的滥用,其后果和影响是巨大的,即造成了审判的重复性和不严肃性,既浪费了审判资源,又影响了既判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影响了法院审判的权威性。   二、以强

8、化监督为重点,构建审判权内部制约机制   加强法院内部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要以强化监督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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