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201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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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管理辦法商務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2009年第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現公佈修訂後的《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管理辦法》,自公佈之日起30日後施行。《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管理辦法》(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2001年第18號令)同時廢止。                         部 長 陳德銘                        二〇〇九年二月一日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促

2、進我國技術進口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列入《中國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目錄》(另行發佈)中禁止進口的技術,不得進口。  第三條 國家對限制進口的技術實行許可證管理,凡進口列入《中國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目錄》中限制進口技術的,應按本辦法履行進口許可手續。  第四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是限制進口技術的審查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限制進口技術的許可工作。中央管理企業,按屬地原則到地方商

3、務主管部門辦理許可手續。  第五條 技術進口經營者進口本辦法第三條所規定的限制進口技術時,應填寫《中國限制進口技術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見附表1),報送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履行進口許可手續。  第六條 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組織技術和貿易專家對申請進口的技術進行技術和貿易審查,並決定是否准予進口。  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不完備、申請內容不清或有其他申請不符合規定的情形,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可要求申請人對申請材料進行修改或補充。  第七條 限制進口技術的貿易審查應包括

4、以下內容:  (一)是否符合我國對外貿易政策,有利於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  (二)是否符合我國對外承諾的義務;  (三)是否對建立或加快建立國內特定產業造成不利影響。  第八條 限制進口技術的技術審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否危及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二)是否危害人的健康或安全和動物、植物的生命或健康;  (三)是否破壞環境;  (四)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有利於促進我國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有利於維護我國經濟技術權益。  第九條 進口申請獲得批准後,由

5、地方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由商務部統一印製和編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口許可意向書》2(以下簡稱《技術進口許可意向書》,見附表2)。《技術進口許可意向書》的有效期為3年。  技術進口經營者取得《技術進口許可意向書》後,可對外簽訂技術進口合同。  第十條 技術進口經營者簽訂技術進口合同後,應持《技術進口許可意向書》、合同副本及其附件、簽約雙方法律地位證明文件到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申請技術進口許可證。  第十一條 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應自收到本辦法第十條所規定的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技術進口合同的真實性進行

6、審查,並決定是否准予許可。  第十二條 技術進口經營者依照本辦法第五條向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提出技術進口申請,履行進口許可手續時,可一併提交已簽訂的技術進口合同副本及其附件和簽約雙方法律地位證明文件。  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應在收到前款規定的文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組織技術和貿易專家對申請進口的技術進行技術和貿易審查,決定是否准予進口。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自批准進口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技術進口合同的真實性進行審查,並決定是否准予許可。  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不完備、申請內容不清或有其他申請不符合規定的情

7、形,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可要求申請人對申請材料進行修改或補充。  第十三條 技術進口經許可的,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向進口經營者頒發由商務部統一印製和編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口許可證》(以下簡稱《技術進口許可證》,見附表3)。限制進口技術的進口合同自技術進口許可證頒發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技術進口經營者到地方商務主管部門領取技術進口許可證前,應登錄商務部網站上的“技術進出口合同資訊管理系統”(網址:jsjckqy.fwmys.mofcom.gov.cn),按程序錄入合同內容。  第十五條 需經有關部

8、門審批或核准的投資項目,如涉及限制進口技術,技術進口經營者依照本辦法第五條或第十二條規定向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提出技術進口申請時,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第十六條 技術進口經營者獲得《技術進口許可證》後,如需更改技術進口內容,應按本辦法規定的程式重新履行技術進口許可手續。  第十七條 技術進口經營者憑《技術進口許可證》,辦理外匯、銀行、稅務、海關等相關手續。  凡進口《中國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目錄》中限制進口技術的,技術進口經營者應主動向海關出具《技術進口許可證》,海關憑《技術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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