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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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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市区(县、市)路号室。 第四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计算。 第五条 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
2、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发起人制定,在公司注册后生效。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和每股金额 第九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股份总数万股,每股金额元(人民币),以方式出资万元、……,共计出资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于年月日前足额缴清。(若是分期出资,出资时间则表述为: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出资。首期在公司成立前向发起人发行万股
3、,占公司股份总额的%,在年月日前足额缴纳,其余部分在年内缴清。)第四章发起人的名称及出资情况 第十一条 公司由个发起人组成: 发起人一:(请填写法人全称)以方式认缴万股、……,共计认缴万股,合占注册资本的%,在年月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分期认缴,首期出资-9-万股,出资方式为,于年月日前到位,占注册资本的%,余款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清。)发起人二:(请填写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方式认缴万股、……,共计认缴万股,合占注册资本的%,在年月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分期认缴,首期出资万股,出资方式为,于年月日前到位,占注册资本的%,余款
4、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清。)发起人三:(请按实填写)第五章 股东大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9-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八规定的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提保作出决议: 12、对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作出决议; 13、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4、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第十三条 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 股东大会以股东大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
5、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 2、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四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主持: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7、 2、会议表决: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过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第六章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
8、会,其成员为人(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具体人数由章程明确),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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