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某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ID:7268624

大小:33.97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2-09

某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_第1页
某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_第2页
某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_第3页
某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_第4页
某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某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某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自治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安排部署,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实施意见》精神,为确保高质量的完成普查工作,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人口普查的目的和组织工作原则   一、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全县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2000年以来我县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人口普查工作,在县

2、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各乡人民政府要于XX年12月10日前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要于XX年1月底前设置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分别负责人口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具体实施。机构设置完成后由乡人民政府一并上报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三、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下,由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XX年所需的人口普查工作经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予以追加安排。   四、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各级人口普查

3、机构要配合各级宣传部门,采取一切有效的方式,积极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为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各级人口普查领导机构,对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负责,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对象和内容   六、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XX年11月1日零时。   七、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八、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在现住地进行登记。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采集相应信息。 九、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相互之间没有

4、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十、人口普查表分为《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十一、XX年11月1日至XX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十二、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十三、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文职干部、编内职工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   在军队编内单位服务的编外职工以及家属、保姆等,居住在军队营

5、院内的,由军队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不在军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在军队所属的福利性、保障性企业,子弟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居住的非现役军人、文职干部和编内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机构;不在上述单位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十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登记,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家属、保姆等,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   十五、各驻外单位人员以及派往国外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实习生、进修人员等,

6、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   十六、依法服刑、被劳教的人员,由当地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县人口普查办公室。 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抽调和培训   十七、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由普查员承担,普查指导员负责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原则上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以上普查员,每个普查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十八、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应当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心健康、认真负责、能够胜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十九、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可以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抽调,也可以从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任,或从社会招聘。   普查员在普查任务完成以

7、前,不得被调动做普查以外的工作。   二十、抽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 选任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由普查机构支付。   二十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抽调工作于XX年9月底前完成。   二十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由县、乡人口普查机构统一组织进行,并于XX年10月15日前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经过培训并测试合格后,由普查机构发给证件,入户登记时,必须佩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