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地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某某地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ID:7267061

大小:31.01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2-09

某某地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_第1页
某某地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_第2页
某某地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_第3页
某某地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_第4页
某某地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某某地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某某地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某某地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逐步化解村级债务,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安排的村级管理费和免征农业税后补助的农业税附加以及财政拨付的其他补助。   第三条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权属于各村民委员会,在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由乡财政所负责管理。   第四条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逐步设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实行专户管理、分村核算、

2、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第二章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和使用 第五条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范围为: 村委会成员工资报酬; 村委会办公经费; 村合作医疗经费; 村委会退职人员及村委会精简人员补助; 村委会成员养老保险金; 村公益事业支出; 偿还债务等村级支出。   第六条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乡财政支出基数,市财政每月随经费拨付至乡财政所,各乡实行专款专用。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工资报酬的发放,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本乡核定的工资报酬标准造册,乡财政所审核后通过银行代发,按月直接发放到个人。   第八条村级转移支付支出实行报帐制,各村民委员会指定一名报帐员负责报帐工作,报帐员一般由

3、现任村委会会计担任。   乡设立了村级财务核算中心的,村委会报帐员到乡村级财务核算中心结算报支,支出凭证须真实、合法,并由村委会报帐员签字、村委会主任审批,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审核后方可报支;乡未设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的,村委会发生的村级转移支付经费支出必须先上报支出计划,由财政所复核并报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直接拨付至各村民委员会帐上,不再通过乡统管帐转付,审批手续应齐全、规范。   第九条设立了村级财务核算中心的乡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各村民委员会一定限额的备用金,各村民委员会申领备用金后,应当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使用,并定期报帐。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村级

4、转移支付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参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帐册设置、记载必须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各村转移支付资金收支按村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乡各村之间不得平调和挤占挪用。   第十一条乡财政所每年初在市财政批准下达预算后,分项目下达各村的转移支付资金指标,各村民委员会根据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具体要求编制转移支付资金收支计划,上报乡财政所,财政所汇编本乡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收支计划,报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实施。乡财政所年终在各村转移支付资金收支决算的基础上,编制乡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收支决算报表。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村级转

5、移支付资金支出须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按照转移支付资金规定的项目、标准、范围限额使用。 第四章建立村级偿债基金   第十三条在保证村委会成员工资报酬发放和村委会正常公用支出的前提下,各乡每年从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中按一定比例设立村级偿债基金,其额度控制在农业税附加转移支付资金的50%内。乡已设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的,村级偿债基金在村级财务核算中心账上分村核算;未设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的,村级偿债基金在财政所预算账上分村核算,年终结余滚存使用。   第十四条村级偿债基金的使用权属于村民委员会,用于偿还村级债务,专款专用。如村民委员会已无债务清偿,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

6、意后,可不再设立村级偿债基金。   第十五条使用村级偿债基金,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向本乡财政所提出申请,经乡财政所审查,并报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在各村民委员会村级偿债基金额度内直接支付给债权人,进行债务清偿。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   第十六条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完善本乡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并服从有关监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市人民政府财政、审计、监察、金融等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对截留、挪用及超范围、超标准使用部

7、分,由市财政追回,并依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违反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主题词:财政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市人武部,市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某某地人民政府办公室XX年4月14日印发 共印170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