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城建监察支队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市容城建监察支队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ID:7242304

大小:30.41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2-08

市容城建监察支队机动车辆管理办法_第1页
市容城建监察支队机动车辆管理办法_第2页
市容城建监察支队机动车辆管理办法_第3页
资源描述:

《市容城建监察支队机动车辆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市容城建监察支队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为加强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和工作用车,根据交通法规和本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的调度与行驶   1、所有机动车辆(包括轿车、工具车和机动摩托车)的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章行车。非工作特殊需要造成违章的,由驾驶人员或指示违章行车的人员自行负责。   2、机动车辆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使用相结合的制度。即所有机动车辆由支队统一管理,各用车单位在正常工作日内自行调度使用。在节假日、统一执法行动日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由支队统一调度,各单位必须服从。   3、机关部门工作用车由支队分管领导根据工

2、作需要派车,小车队负责调度和安排。除日常执法和巡查外,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得向驾驶人员直接要车。   4、禁止公车钓鱼、迎亲、送子女上学。单位职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如在市内用车的,须经大队或支队分管领导同意;如需要出市区的,应当事前向支队主要领导提出请求,由支队长与政委商定是否出车,如使用轿车还须报经局长同意。   5、驾驶人员应服从调度,无特殊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   6、驾驶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应开通通讯工具,随时保持联络。 二、车辆的管理与维护   1、所有机动车辆都必须确定专人驾驶。驾驶人员非经组织决定不得擅自将车辆转交他人

3、驾驶。   2、驾驶人员必须爱惜和保养所驾驶的车辆,勤擦拭,勤检修,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乘车人员要爱护车上设备,不准乱动车辆。   3、车辆维修或更换配件由驾驶人员向车队队长提出请求,经队长审查后报支队分管领导审定。如一次费用在500元以内的,由支队长决定;超出限额的,由支队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车辆需要大修理的,必须提前制定维修计划,经支队办公会研定后,逐级申报,其中超过政府限额的,必须实行政府招标。   4、驾驶人员在下班以后应将汽车停放在支队指定或认可的车库或场地,摩托车由驾驶人员自行落实停放地点,但必须确保安全可靠,并经小车队队长认

4、可,支队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5、车辆油料由支队指定专人管理,按标准结合车况和实际需要核发油票。车辆出差在外,需要途中购油的,应按实际需要加油,并凭有效单据报销。 三、违纪责任   1、违反以上规定,支队将按程序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构成违法的,由公安交通部门依法查处。   2、无特殊情况不服从调度拒绝出车的,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再犯的,取消驾驶资格。   3、未经领导同意擅自为他人出车办私事的,第一次给予驾驶人员10-50元的罚款,再犯的取消驾驶资格。   4、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出车为自己办私事的,取消驾驶资格。  

5、 5、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在指定或认可的地点,造成安全事故的,所有修理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取消驾驶资格。   6、因驾驶人员或他人的故意行为或者违章违纪行为造成车辆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保险赔付以外的损失,并按前条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因违章行驶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区别情况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队过去的规定不再执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