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7233806
大小:54.0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02-08
《盐田区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事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盐田区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办法(试行)(送审稿)盐田区人民政府2013年12月-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盐田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决定》(深盐发〔2013〕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盐田区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事项”)的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充分听取民意,维护群众的生态环保权益,立足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重大事项民主决策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决策。实现决策权于法有据,决策行为和程序依法进行,对违法决策依法追究责任。(二)坚持
2、科学决策。以科学的决策理论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的方式,优选决策方案,使决策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三)坚持决策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通过区人民政府公报、区级新闻媒体或者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四)坚持民主与效率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在此基础上确定合法程序,提高行政决策效率,防止久议不决。第二章适用范围-13-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指事关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
3、组织生态环保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以下事项适用本办法:(一)编制、调整或者修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城市交通规划、市政公用设施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规划计划;(二)制定或者调整自然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和调整、填海造地计划管理、生态补偿制度、工业用地出让管理及其他关系人民群众生态环保权益的重大事项;(三)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可能影响生态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的重大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工业建设、开发
4、区、工业区建设项目,市政水利工程、填海造地工程,港口码头工程、公路干线工程,危险品、放射性物品、化学品仓库建设,医院、疗养院、科研实验室(厂)建设,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城市环境整治工程及其他影响生态资源环境的重大建设项目;(四)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认为需要进行民主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法律、法规、规章对决策事项在立项或实施前已有公众参与-13-规定的,从其规定,原则上不重复开展。第三章民主决策程序第四条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包括项目动议提出、项目初审公示、民主论证、形成决议。
5、第五条动议提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动议可由盐田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其成员单位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建议。书面建议的内容主要包括: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拟解决的问题、建议理由、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解决问题的方案、可行性分析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区政府投资或由区直部门建设的项目,由项目投资单位或建设单位按照本办法提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动议;市以上政府投资并负责实施的重大项目,由区相关联络部门或受影响地的街道办提出民主决策动议;社会投资项目由项目主管
6、部门根据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民主决策动议。第六条项目初审。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动议后进行初审,依据项目的重要性、生态环境影响、公众关注度、规模等情况,将项目划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区政府投资-13-或区直部门建设的重点项目和在区发改局备案的社会投资重点项目直接进入民主决策程序,一般项目经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决定该事项是否进入民主决策程序。由市以上政府投资并负责实施或者市以上政府部门备案的社会投资项目依照本办法需要进行民主决策的,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区政府名义向上级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民主决策建议。民
7、主决策承办由项目投资或建设单位负责。承办单位不明确的,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事项涉及内容确定责任单位。所需经费可由项目承办单位申请专项费用予以落实,原则上纳入项目的前期经费。第七条项目公示经初审通过进入民主决策程序的决策动议应进行公示,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信息专题网页(以下简称“专题网页”)或者政务微博上发布公告,公示期不少于15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就拟决策事项向项目责任单位或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意见。第八条决策方案编制前的民主论证编制决策方案前,承办单位应当进行民意调查和咨
8、询论证等前期工作。(一)民意调查。决策事项确定后,承办单位应当深入-13-受影响的单位、社区和群众中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获取和掌握系统的决策信息,综合分析,拟制预选方案。(二)科学论证。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在民意调查的基础上对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对于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重大事项,承办单位应当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