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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顽危犯教育转化工作的思考对顽危犯教育转化工作的思考
顽危犯一般来说都是主观恶习深,反社会、反改造心理强烈,且胆大妄为,铤而走险的罪犯。虽人数不多但危害性极大。特别是近年来顽危犯人数逐步呈上升趋势,对监管改造形势造成一定压力。因此,加快顽危犯的转化进程和提高转化质量对于保障监管安全和稳定社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顽危犯的特点、改造表现及认定标准
顽危犯主要为两类,一是顽固型罪犯,指主观恶习深、思想偏执、行为固执、对抗改造的罪犯,归属于“重点人物”;二是危险性罪犯,指危险因素短期不能消除或现实危险因素突出的罪犯,又称为“危险分
2、子”。
顽危犯的特点
1.思想的偏执性。这部分罪犯受家庭、社会环境负面影响较深,形成了不同程度的反社会意识形态,仇视社会、抵制改造成为其根深蒂固的支配思想。
2.手段的残忍性。思想的固执往往导致行为的放纵,这部分罪犯危险性的爆发是随机性的,且不计后果。
3.方式的疯狂性。部分顽危犯年轻气盛、愚昧无知、素养极差,不知法、不学法、不懂法,入狱后不认罪、不服法、不悔罪,以自伤自残等形式要挟警察,气焰嚣张。
4.行为的纠集性。除部分性格孤僻、不喜交往的顽危犯外,大多数顽危犯更倾向于在狱内拉帮结伙,纠集团体,相互依附,“团伙”成为
3、顽危犯逆向改造、积累对社会仇恨、图谋报复社会的“温床”,一旦团伙中的个体与外界发生纠纷,往往引发群体性打架斗殴事件。
顽危犯的改造表现
顽危犯的改造表现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第一,拒不认罪,无理缠诉;第二,屡犯监规,不思悔改,抗拒管教;第三,诋毁先进,拉拢落后,集结团伙;第四,伪病逃避劳动,自伤自残;第五,多进宫,仇视社会;
第六,组织、煽动群体性事件,寻衅滋事,破坏监管秩序;
第七,涉黑、涉恶罪犯或团伙犯的反改造行为有较高的智慧性和较强的隐蔽性。
顽危犯的认定
1.顽固罪犯:此类罪犯捕前多数好逸恶劳,行为放荡,由于受不了
4、监管制度的严格约束,过不惯艰苦的生活,适应不了监狱管理,对改造没有信心,便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想法,既不积极参加劳动和学习,又不愿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甚至结成团伙,充当牢头狱霸,欺压他犯,打击积极,疯狂地破坏监管秩序,影响极坏。这一类人由于其抗改行为的公开性,比较容易认定。
2.危险罪犯:这一类罪犯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他们一般不公开抗拒改造,甚至会伪装积极,骗取干警的信任,以达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其危险性极大。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况:第一,主观危险。此类罪犯思想极端的反动和落后,仇恨社会,无视法纪,胆大妄为,危险动机往往深藏不露,不易觉察。第二
5、,客观危险。也可以称作突发性危险。主要是由于客观因素而引发其危险动机。如家人死亡、妻子提出离婚、干警管理不当或他犯的欺压等客观原因的刺激,使其思想上一时想不通而引发的危险行为。第三,临时危险。新投入改造的罪犯情绪波动很大,改造尚未定型,他们的个性心理特征、改造态度、认罪悔过程度、改造态度等情况均不明朗。第四,无责任危险。神经系统患有疾病的罪犯,在其精神病发作期间具有较大危险。
二、教育转化工作中常见的几种错误思想
简单粗暴,矫枉过正。我们一些民警在管理教育危顽犯时存在不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问其事件的来龙去脉,一味追究违规责任,一味
6、批评,一味扣分处罚,教育方法简单粗暴。这样的处理方法,容易使民警与危顽犯之间产生较大隔阂,误会和矛盾进一步加深,抗改行为日愈严重,反而增加了罪犯的顽固性与危险性,使得改造难度越来越大。
因噎废食,放任自流。在对危顽罪犯管理的过程中既要坚决贯彻监狱的工作方针,惩罚打击、也要防止民警因怕出问题,放弃执法权而出现不敢管、不愿管,容迁就危顽犯现象的发生。我们在探索管理教育的新手段上可能因一时的滞后和不适应而让那些恶习较深的危顽犯暂时得意一时,也可能因不让矛盾冲突加剧或恶性演化而需要暂时采取避其锋芒的方法,但这些都是临时的或者是策略性的,绝不
7、是迁就。
焦虑急躁,缺乏耐心。教育转化危顽犯是一个艰难的过程,要求我们民警在进行教育转化时,应当保持足够的耐心,不要有过高的期望,切忌急于求成。要设定一个合理的目标,然后循序渐进的开展教育转化,做到一步一个脚印。
虚假应付,敷衍了事。对危顽犯的管理教育与转化工作一直是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不能因为危顽犯的转化难度大,转化率低而采取虚假应付的手段,这样只能让威胁监狱安全的不稳定因素时刻存在,甚至愈演愈烈。对危顽犯的管理教育与转化,既要体现出监狱的惩罚与教育的职能,严厉打击抗改行为,该打击的决不手软,但也要讲究管理的策略,分出管理等级
8、,先严后宽,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在打击危顽犯的同时,又要因人而异地体现出宽容,时刻给危顽犯留出路,这样即可以减少民警与危顽犯之间的一些不必要的误会,也可以化解民警与危顽犯之间不必要发生的矛盾,让罪犯感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