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深圳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ID:7032027

大小:40.5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02-02

深圳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_第1页
深圳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_第2页
深圳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_第3页
深圳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_第4页
深圳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深圳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精品文档深圳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深圳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深圳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凭《深圳大学录取通知书》并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于报到日期前向学校提交书面报告及所在街道、乡镇的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须经教务处批准,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后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

2、查。复查合格者,办理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被录取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档案、户口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7/17精品文档第三条新生入学体检复查由深圳大学医院组织进行。对患有疾病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通过治疗在一年内可达到招生体检标准者,暂不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两周内办理

3、离校手续回家治疗,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经治疗康复,可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学校提交入学申请,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按下一学年新生入学标准重新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对体检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四条每学期开学,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报到日期内到校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并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未经学校批准而不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未经注册的学生,学校将撤消其选课资格。学生注册时须持本人学生证,由注册人员在学校注册系统中为学生注册并在学生证上加盖

4、注册专用章,作为已注册凭证和学生证有效凭证。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注册,须事先请假,并说明请假时间。请假时间从规定注册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周。因病确需续假者,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续假手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未办理请假、续假手续超过两周以上或请假后逾期未注册者,视为学生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学生证遗失者,经学院同意后,可先注册,补办学生证后,缓期办理验证手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第五条注册后学生因病、事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2016全新

5、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7/17精品文档因病请假,凭学生本人申请及学校医院的病假条。因事请假,凭学生本人申请及有关部门书面证明材料。两周以内假期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两周以上假期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批。因事请假必须由学生本人办理。学生请病假、事假期满后须到教务处销假。第二章学制、学习年限与学分第六条本科各专业的标准修业年限通常为四年,城市规划、建筑学等土建类学科专业为五年。学校实行学分制,按照学分制管理机制,实行弹性学制。我校本科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

6、限为八年,超过此年限者,不予注册。第七条因各种原因保留学籍、休学等均计入在校学习年限。第八条学生在标准修业年限内提前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毕业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缴费等手续。在规定的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内仍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之学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第九条学分累计达到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的总学分要求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各年级各专业总学分要求按相应的培养方案执行。第三章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第十条学校实行辅修、双专业和双学士学位制度。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

7、导写作–独家原创17/17精品文档第十一条学生经高考录取入学后所在专业为主修专业。在校学生如学有余力,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学校条件,申请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士学位。第十二条学生在校期间,修满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完成辅修专业辅修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读及获得相应学分,可向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院、校审查合格后可获得“辅修专业证明书”。“辅修专业证明书”只证明学生完成主修专业外的另一专业辅修计划,不证明学历。第十三条学生在校期间,修满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完成另一专

8、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修读及获得相应学分,可向该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院、校审查合格后可获得双专业证明。双专业证明体现于学生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第十四条学生在校期间,修满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获得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并完成与主修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修读及获得相应学分,可向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院、校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获得另一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