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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01
《农村出嫁女土地承包权益保护调研报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农村出嫁女土地承包权益保护调研报告土地是农村妇女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她们最主要的生活来源和物质保障。土地承包和相关经济权益直接涉及农村妇女的利益。我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男女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歧视和侵害妇女应享有的土地权益。但是在实际中,由于出嫁女的相关权益隐藏在“户”、“家庭”这种家族观念中,并受传统观念和法律、政策客观上操作性和协调性不够的双重影响,出嫁女土地权益矛盾在祥和的背后存在着较大隐患。一、我县农村出嫁女土地承包权益保护的基本情况自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县在执行国家
2、法律和党的政策时,能够较好地保障农村妇女获得平等的土地权益。1、依法贯彻执行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了农村妇女能够取得土地承包权。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开始实施,该法对农村的土地承包工作进行了规范,特别对维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有专门针对妇女土地承包权保护的条款。我县认真贯彻执行这些法律条款,确保广大农村妇女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因婚嫁等原因出现的妇女土地承包问题,基本上都采取以下办法加以解决:集体有机动地的先从机动地中划出一部分地分给这类妇女,等到村里调地时再把地割给她们;集体无机动地的,根据
3、“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采取微调方式,由减人户自愿放弃承包地,集体再划分给这部分妇女;三是涉及土地征用的村,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可重新讨论承包方案,使没有分割土地的妇女及时取得土地承包权。2、征地拆迁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了被征地农村妇女的生产和生活。随着工业园区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城市化、农业产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土地的征用、流转,利益分配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在城镇周边地区,地少人多,土地利益关系复杂,加上土地的商用开发价值逐年攀升,因此,妇女土地承包权益最容易被侵害。同时,受利益驱动,一些村为了不让出嫁女参与征地补偿金的分配,
4、规定出嫁女无论嫁到何处,户籍是否迁出,是否有承包地,一律不参与补偿安置。2005年我县制定了《关于确定被征地安置对象的有关规定》,规定中明确农村妇女因嫁出嫁入、离婚丧偶、户口迁出迁入等符合条件的都为补偿安置对象,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3、广大妇女法律意识增强,确保了农村妇女能够维护自己的土地承包权。近年来,随着《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发展纲要》的贯彻实施,以及各类培训班的举办,广大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得到很大提高,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护。二、当前侵害出嫁女土地承包权益的几种形式虽然我县绝大部分农村
5、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但是还有许多村,特别是城镇周边地区侵害妇女承包权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主要有如下方面:1、结婚妇女失去娘家村的土地承包权。按照传统习惯,妇女结婚后都将户籍从娘家迁移到婆家村,因此,出嫁女面临一次不可回避的土地权利流失。在开展农村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中,有的村收回出嫁女、离婚、丧偶、招婿妇女的承包地,调整给人多地少的农户。2、嫁入婆家村的新媳妇得不到承包耕地。“按户籍分地原则”赋予了合法婚姻关系而迁入的新媳妇获得承包耕地的平等权利,但是有的村庄认为嫁入的新媳妇是外姓人,不予以承认,有的村庄没有足够的“机动地”可以随时用来补充新增人口的
6、承包耕地,新媳妇以及其他新增人口都只能“排队”等待。在土地承包权上,妇女嫁入地已调整完土地,由于实行“30年不变”的政策,不再分配土地,在娘家的土地又因实行“大稳定、小调整”的政策被收回,使得更多妇女不能享有自己名下的土地。即使嫁出女土地承包权没有被收回,其土地上的有关经济利益一般不享有。3、离婚或者丧偶妇女土地权利面临丧失。在一些地方,土地被看成夫家的财产,离婚妇女不敢提出要土地的要求,由于怕失去土地而失去生活来源,所以有些已经破碎的婚姻关系,女方也不敢轻言离婚;有的村庄因无土地可用于分配,不接收离婚妇女的户口。在一些村,当有的妇女离婚或丧偶后,当地就不允
7、许她们“独立成户”,并将她们排斥在“集体成员”之外,并剥夺了土地承包权及其相关经济权益。4、绝大多数出嫁女并不依法主张自己的继承权。她们中的许多人甘愿在出嫁或离婚后将属于自己的一份土地留给父兄、前夫或前夫的家庭。5、存在不分或少分妇女土地安置补偿费的现象。由于城镇建设的需要,部份城乡结合的地方土地被国家征用,在分配土地补偿安置费中,出现不分或少分给妇女的现象。大多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和“村规民约”为由侵权。三、对农村出嫁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受损原因的剖析1、观念和意识的影响。“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从夫居”的观念根深蒂固地影响着村民、村干部、基层政府和相
8、关部门和很多农村妇女自己。村规民约强调对村里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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