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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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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领导驻村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为做好精准扶贫领导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深入推进扶贫攻坚,根据《中共苍溪县委、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扶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苍委发〔2014〕10号)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4年至2020年,在全县214个贫困村和31000户贫困户建立联系帮扶制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原则,以扶贫攻坚统领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全局,坚持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内源扶贫,坚持引领发展、服务群众、转变作风、锻炼领导干部,大力实施领导干部帮扶工程,着力构建
2、“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推进贫困村加快发展,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在全省山区县中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到2019年,被帮扶贫困村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培育1—2个骨干致富增收产业,村级班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和民主管理能力得到加强,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全县农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的90%。 (二)到2019年,被帮扶的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观念明显转变,收入明显增加,增收致富能力明显增强,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年全县农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0%。 (三)每年完成
3、40个贫困村6000户2万人脱贫解困任务,2019年提前实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脱贫摘帽”。 三、建立联系帮扶制度 (一)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乡镇扶贫攻坚制度。实行1名县级领导联系1个乡镇扶贫攻坚工作。分乡镇建立扶贫攻坚督导工作组,督导工作组组长由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兼任,成员由联系该乡镇的市级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县级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组成。每个督导组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原则上本文件附件1中排在每个乡镇最前面的部门(单位)为牵头部门(单位),负责该乡镇驻村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二)建立县以上部门(单位)
4、帮扶贫困村制度。全县所有副科级以上或纳入财政一级预算的县级部门、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国有企事业单位均承担精准扶贫驻村帮扶任务。按照省、市、县级部门不重叠安排原则,整合省、市、县级帮扶部门(单位)力量,统筹安排驻村帮扶全县214个贫困村(具体见附件1)。每个帮扶部门(单位)向贫困村派驻驻村帮扶工作队,驻村帮扶工作队的队长由帮扶该村的市级部门(单位)分管领导或县级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队长由县级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和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担任,队员由帮扶部门(单位)的驻村领导干部、联系该村的乡镇领导干部等3—5人组成,做到贫困村全覆盖。对个别领导干
5、部职工较少的部门(单位),由其县级主管(代管)部门牵头负责共同承担驻村帮扶工作。 (三)建立贫困户帮扶制度。组织实施“万名领导干部帮万户、万名党员帮万户”工程,采取一帮一、一帮X等方式开展结对帮扶,以贫困户为基本单元落实帮扶责任人,实现所有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县级以上部门(单位)帮扶贫困村的贫困户,由省、市、县帮扶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和乡镇、村、组领导干部及当地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负责帮扶。其他贫困村的贫困户,由各乡镇统筹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工和村、组领导干部及当地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开展帮扶工作。村组领导干部和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原则上帮扶1
6、户,机关工作人员帮扶2—3户,科级领导干部帮扶3—4户,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帮扶5户。 (四)建立社会爱心人士参与贫困户帮扶制度。结合社会扶贫工作,积极搭建苍溪籍在外成功人士、爱心企业家等社会帮扶力量“点对点”结对帮扶贫困户平台,探索开展“千名成功企业家帮扶千户特困家庭”“千名爱心人士资助千名贫困学生”活动。 四、督导工作组、帮扶部门和驻村帮扶工作队职责 (一)督导工作组职责。督导工作组负责乡镇贫困村帮扶计划制订和任务落实。主要任务:一是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衔接、协调帮扶部门(单位)和乡镇,组建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落实好驻村帮扶领导干部。二是
7、指导编制帮扶计划。立足村组实际,分析致贫原因,找准脱贫思路,制定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规划和具体措施。三是定期调研指导。督导组每季度到乡镇调研指导工作1次以上,跟踪了解联挂乡镇工作情况,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统筹协调部门(单位)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二)帮扶部门(单位)职责。帮扶部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双联”工作开展,加强本单位本部门精准扶贫工作组织领导。主要任务:一是选派驻村领导干部。各帮扶单位指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与被帮扶方和有关单位沟通联络,至少选派1名优秀领导干部到贫困村驻村工作,每批次驻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首批驻村领导干部
8、在2014年10月20日前到村开展工作。二是定期研究驻村帮扶工作。市、县级部门(单位)负责确定1名驻村领导干部,掌握驻村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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