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xx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xx年xx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ID:6904147

大小:31.74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1-30

xx年xx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_第1页
xx年xx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_第2页
xx年xx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_第3页
xx年xx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_第4页
xx年xx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_第5页
资源描述:

《xx年xx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XX年XX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XX年XX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XX市教育局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县联动、分级管理。各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市指导意见,修订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坚持免

2、试就近入学。县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适龄儿童和少年凭法定监护人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按施教区相对就近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或其他变相考试招收新生,不得在非起始年级组织招生。   坚持规范办学行为。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不得以举办奥赛班、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双语班等名义进行招生、

3、分快慢班,不得以举办这类班为名组织入学考试和收费。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提倡小班化教育。招生完毕后,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分别造册,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坚持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贫困家庭、弱势群体以及残疾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三、招生工作 报名条件和办法   年满6周岁(XX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当地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房屋产权证等证件到所属施教区的公办小学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具有当地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房屋产权证等证件到所在小学登记、验证,所在小学会同所属施教区的公办初中进行资格审查;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到相应民办学校登记、报名。   相关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初审后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发放义务教育派位证。儿童、少年凭派位证到相关学校报到入学。 具体招生事项说明   1.公办学校施教区调整问题。因学校布局调整等因素,需要调整施教区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县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学校布局等

5、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学校施教区范围,组织实施义务教育。   2.公办学校施教区学生确认问题。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居住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凡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可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确定施教公办学校。凡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不一致的,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确定其施教公办学校。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学生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

6、示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父母在当地的有效暂住证、居住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等;升入初中的,还应出示小学毕业证书。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暂住证所属县教育局登记、报名,经审核合格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4.残疾儿童入学问题。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残疾儿童摸底调查工作,确保按时就学。盲、聋哑及智障等残疾儿童原则上到当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重度智障儿童可到专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7、,轻度智障儿童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   5.招生计划问题。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本校教育资源和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编制招生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审定。施教区内学生容纳不下的,或生源严重不足的,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调剂。因施教区内规划小区尚未建成,或入住人口不足而造成生源不足的学校,空余的计划可实行学校自主招生,包括试行电脑摇号的办法招生,具体办法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   6.民办学校招生问题。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应报教育主管部门核准,收费项目和

8、标准应报物价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招生广告应经招生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在媒体发布。民办学校招生安排在相应的幼儿园、小学学生毕业之后,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自主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规模较多时,可试行电脑摇号的办法录取。 具体工作日程安排   4月下旬—5月上旬,各县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并在县教育局网站首页予以公布。   6月份,小学收集毕业班学生派位到初中相关证件,并会同相关初中做好核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