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

ID:6881244

大小:32.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1-29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_第1页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_第2页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_第3页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_第4页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编报质量,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业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与复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本办法所称被审核单位,是指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负责并接受审核的项目法人单位或其他单位。  本办法所称审

2、核人员,是指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的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人员。  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工程预算,是指根据施工图所确定的工程量,选套相应的预算定额、预算单价及有关的取费标准,预先估算工程项目价格的文件。  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工程结算,是指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以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情况,调整施工图预算价格,确定工程项目最终结算的竣工结算文件。  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工程决算,是指在工程项目或单件工程竣工后编制的,综合反映工程项目实际造价、建设成果的文件。  第三条会

3、计师事务所执行基本建设工程的其他审核业务或其他工程审核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合理编制并充分披露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及决算,保证预算、结算、决算及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被审核单位的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出具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及决算审核报告,并保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会计师事务所及审核人员的责任。  审核报告的真实性是指审核报告应如实反映审核人员的审核范围、审核依据、已实施的主要审核程序和应发表的审核意见。  审核报告的合法性是指审核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本办

4、法的规定。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和审核人员承办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业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条件,并取得相应的资格。  第六条基本建设工程预算具有固有的不确定性,审核人员应对预算结果的可实现程序做出保证。  第七条审核人员执业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决算审核应当在国家认可的工程监理质量管理部门对工程项目质量验证后进行。  第八条审核人员应当将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的过程及其结果记录于审核工作底稿,并进行必要的复核。  第三章审核计划  第九条在接受委托前,审核人员应当了解被审核单位及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并考虑自身能力和能否保持独

5、立性,初步评估审核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如接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应与委托人就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的目的与范围,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等事项进行商议,达成一致意见,产签订审核业务约定书。  第十条审核人员应当了解所审核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以下情况:(1)工程项目性质、类别、规模、承建方式等情况;(2)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的可获得性;(3)工程材料的供应方式;(4)工程价款结算情况;(5)工程项目预算、结算、决算已审核情况及审核结果的处理;(6)工程项目现场施工条件;(7)建设期内工程预算定额、预算单位、取费标准等的变化情况;(8)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6、。  第十一条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的范围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及业务约定书的要求确定。  第十二条审核人员执行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业务,应当在充分了解被审核单位有关情况和获取审核资料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审核计划,并根据审核过程中情况的变化,予以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第十三条在编制审核计划时,审核人员应当获取被审核单位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及其编制所依据的以下资料:(1)工程项目批准建设、监理、质量验收等有关文件;(2)概算资料及招投标文件;(3)合同、协议;(4)施工图或竣工图;(5)工程量计算书;(6)材料费用资料;(7)取费资

7、料;(8)付款资料;(9)有关证照;(10)施工组织设计;(11)工程变更签证材料;(12)隐藏工程材料;(13)工程决算的财务资料;(14)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  第四章审核实施  第十四条审核人员在审核基本建设工程预算时,应当重点审查以下事项:  (1)单项工程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准确,主要包括:1.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2.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套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3.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4.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5.设备、材料是否按国家定价或市场价计价;6.利润和税金的计算基数、

8、利润率、税率是否符合规定。  (2)预算项目是否与图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