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民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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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民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一】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专心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依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20××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20××至20××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状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状况汇报如下: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根据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根据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安排。8 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依据灾难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别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状况,坚持客观、公正、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根据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坚持状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状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安排状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觉的问题,采取措施,准时纠正,专心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安排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状况8 (一)家电下乡补。20××年6月至20××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20××年区财政下拨13597.75元,实付6596.85元。20××年至20××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二)粮食补。20××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三)退耕还林补。20××年共下拨343760元、20××年共下拨343760元、20××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031280元。(四)汽车下乡补。20××年6月至20××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五)水库移民补。20××年至20××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20××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20××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8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20××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3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3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12.86元。20××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13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13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20××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根据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20××年上级拨款1364160元,我镇根据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364160元。(九)五保供给资金。20××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20××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三、自查状况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转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准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状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8 民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二】为了切实加强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依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年度全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状况执法监察的通知》黔民函﹝20××﹞59号、州民政局《关于专心做好20××年度全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状况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函„20××?36号和《关于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状况进行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发电[20××]18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并对该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现将自查状况汇报如下:一、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杨昌能为组长,各相关股室和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小组,专心开展自查工作。二、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状况(一)、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落实状况8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方法》的通知(财社„20××?1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管理的意见》(财社„20××?39号),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81号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促进服务,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X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府办„20××?2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批复》(镇府函„20××?76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民政局调整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的批复》(镇府函„20××?107号)文件,从而使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二)资金管理状况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账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审批程序严格根据城乡受助困难对象本人申请、村委会、社区(居委)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原则。下发各乡(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都严格根据X县民政局、财政局印发《X县民政资金运行发放管理方法》(镇民发„20××?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民政发放资金相关财务手续的补充通知》(镇民发„20××?13号)文件要求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户的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次下发资金都必需将受助人员名单、标准、金额等进行张榜公示,坚持“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三)资金使用状况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状况:20××年12月30日收到州财社字(20××)102号文件拨款314万元,上年结余8 7.9866万元,20××年12月10日收到上级州财社字(20××)108号文件拨款314万元,20××年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合计635.9866万元。20××年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434.0853万元,救助8000户11693人,其中:发放农村住院医疗救助资金414.8093万元,救助2055户2055人,资助农低保对象参合资金19.276万元,救助5945户9638人。年末结余资金201.9013万元。由于州财社字(20××)108号文件下拨的314万元我局于20××年12月10日才收到文件,从而造成在账面上还结余201.9013万元,但实际上20××年得到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已用完。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状况:20××年州财社字(20××)103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7万元,州财社„20××?107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5万元,上年结余54.8652万元,20××年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合计166.8652万元。20××年发放城市住院医疗救助资金129.7145万元,救助486户486人,20××年末结余37.1507万元。城低保资金使用状况:20××年1月至20××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城低保资金1351.64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999.73万元,结余资金351.61万元。农低保资金使用状况:20××年1月至20××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农低保资金3911.23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3514.58万元,结余资金396.65万元。涌溪乡敬老院建设资金使用状况:三、入户走访状况8 依据局里的支配部署,我局组成两个工作组,分赴舞阳镇、大地乡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进行抽查(分别抽查20户),同时,走访了部分城镇居民和村民及村民代表,通过访问,群众反映较好,主要体现在救助对象、救助金额和程序都做到了民主公开,使更多群众了解医疗救助政策,使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得到国家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党和国家的暖和。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准备我县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协调协作下,虽然取得一定成果,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1、申请医疗救助对象由于个别家庭特殊困难,虽然参与了医保或合医,但无钱交付医院押金或自付部份,造成没钱住院,就到私人珍所就医,由于没有正规票据无法核算,对救助工作带来困难。2.由于我县大病救助标准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民发[20××]51号)文件要求相比,还存在救助封顶线偏低。通过自查,我县的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敬老院建设资金在管理使用上,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私分和超范围使用的现象发生。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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