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生活饮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案

集中式生活饮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案

ID:6840458

大小:30.5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1-27

集中式生活饮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案_第1页
集中式生活饮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案_第2页
集中式生活饮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案_第3页
集中式生活饮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案_第4页
集中式生活饮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集中式生活饮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广元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与监管,推动全面解决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的函》(环办函[2012]1266号)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的函》(川环办函[2012]29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请各县(区)环保局和市环境监测站按本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县(区)和市本级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一、总体目标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全市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取水量、水质状况及变化趋势,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时提供技术支撑,保障饮用水安全。二、监测范围市本级和7个县(区)所在城镇的所有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及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三、监测实施安排(一)2012年。2012年12月,市政府所在地的所有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14,共61项;地下水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表1,进行1

3、次试监测,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监测总站”)报送数据。(二)2013年起。2013年1月起,对市政府所在地和7个县(区)的所有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并向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监测总站报送数据。县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任务原则上由所在县级环境监测站承担,所在县级环境监测站不具备能力的监测指标,由所在县(区)委托市环境监测站或其他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站完成。(三)备用水源地及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市城区和扩权县所在城镇备用水源地及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季度监测一次,其他县(区)所在城镇备用

4、水源地及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半年监测一次,监测项目可参照本方案进行。四、监测时间与频次要求(一)市政府所在地。市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地)每月上旬采样监测1次,由所在市环境监测站承担。如遇异常情况,则须加密监测。(二)各县(区)所在城镇。7个县(区)所在城镇的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采样监测1次,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每半年采样监测1次。如遇异常情况,则须加密监测。(三)水质全分析。市政府所在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每年6-7月进行114次水质全分析监测;从2013年起,7个县(市、区

5、)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每2年开展1次水质全分析监测。不具备全分析能力的地区,可委托具备全分析能力并取得计量认证和上岗证的其他环境监测站,或委托省级、市级环境监测站完成全分析工作。五、监测点位(一)河流。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可在最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二)湖、库。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地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三)地下水。具备采样条件的,在抽水井采样。如不具备采样条件,在自来水厂的汇水区(加氯前)采样。(四)河流及湖、库采

6、样深度。水面下0.5米处。六、监测项目(一)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1、例行监测项目。市政府所在地的为月监测,7个县(区)所在城镇的为季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监测项目及推荐方法详见附表1),共61项(特定项目优选过程详见附4:《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监测指标优选方案》),并统计取水量。各地可根据当地污染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区域特征污染物。2、全分析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

7、2)14中的109项。(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1、例行监测项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23项(pH、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总大肠菌群、铁、锰、铜、锌、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氰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并统计取水量。各地可根据当地污染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区域特征污染物。2、全分析项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39项。省厅将根据环境保护部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特定项目实施

8、动态调整机制,计划每5年规划期间优化调整1次。根据历年全分析结果,凡5年内有检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存在潜在污染风险的指标,应作为特征污染物开展例行监测。如连续5年未检出的指标,可不作为例行监测指标。七、监测分析方法优先选用国家或行业标准分析方法,或采用EPA、ISO分析方法,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