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法治原则

论行政法治原则

ID:68390256

大小:43.0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21-11-10

论行政法治原则_第1页
论行政法治原则_第2页
论行政法治原则_第3页
论行政法治原则_第4页
论行政法治原则_第5页
论行政法治原则_第6页
论行政法治原则_第7页
论行政法治原则_第8页
论行政法治原则_第9页
论行政法治原则_第10页
资源描述:

《论行政法治原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论行政法治原那么论行政法治原那么的含义1行政权力的附属性决定了行政权力是一种必须承当责任的权力。现代政府都应该是责任政府,即政府应该对其行政的行政行为承当法律上的责任,而不仅仅是政治上的责任。法律规是由行为模式和后果模式组成,法律责任是法律规的必然组成局部,违反法律规定就必然要承当责任。作为来源于法律的行政行为,如果出现的情形,自然也要承当责任。2、行政权力的有限性。行政权力的有限性来源于其附属性,行政权力的围局限于法律所赋予的围,超越这个围就是的。行政权力的有限性表现为行政权力可以涉及的领域的有限、行政权力容的有限、行政机关可以采用的行政管理措施的有限。“越权无效〞原那么是各国

2、行政法所普遍承受的一个原那么,在英美法系国家,对“越权无效〞更是做了非常广泛的解释,使其成为这些国家司法审查的主要标准。  行政权力有限性意味着行政机关不能为了到达行政目标而任意采取行为,尽管行政机关可以采用“自己是代表公共利益〞这样冠冕堂皇的理由。行政行为的有限性为公益和私益的关系做了划分,公益并不能成为任意剥夺私益的理由,公共利益机关归根到底是为广阔个人效劳的,这种观点恰恰是现代法治的重要观点。.word.zl.-.  3、行政法治原那么的核心表现是行政行为必须承受司法审查。行政行为必须承受司法审查,是由行政权力的附属、有限性和单方、主动性的矛盾决定的,由于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

3、行政主体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不平等的,而这种不平等又是保证公益目标实现和行政效率所必须的,所以,无法象私法领域一样通过当事人的自治来实现社会秩序,只有在权力与权力的相互制约和监视中才能保证行政权力始终符合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界定了公利和行政权力在行政管理领域的界限、司法权力和行政权力的界限,通过司法审查,司法机关可以实现对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审查。  这一个原那么看起来似乎和前面的两个原那么采用了不同的分类方法,事实上,承受司法审查并不是一个形式上的东西,它背后所蕴涵的是一种国家权力对另一种国家权力的干预和制约,是通过司法权力划定行政权力的界限。是在行政权力有可能自我越界

4、的情况下采用的制约手段,不仅仅是形式上的而且是实质上的,是行政权力法治属性的一种描述。司法审查毕竟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或者刑事司法行为,司法审查的界限是有限的、审查的深度和广度都有法律规定,司法权力不能无限干预行政权力,从司法的角度分析,也可以得到行政法治的要求。这也是理论界认为?行政诉讼法?不仅仅是程序法,同时也是重要实体法,是司法审查法的原因。  二、行政法治原那么的外延。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提醒了行政法治原那么核心的涵,在法治实践中,这些涵总是以一些具体的原那么、规那么表达出来,在此,我们可以做一个初步的探讨。  (一)行政实体法治  1、授权与限权相统一的原那么。行政权力来自

5、于法律的授予,授权本身就意味着一种限权,因为权力只能在授予的围行使,超过这个围的权力是不存在的。但是,权力本身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法律在授权的时候往往只是抽象的规定行政机关的对于某事项享有某项权力,在这种情况下,权力的边界往往是不明确的。更重要的是,权力自身往往有扩的天性,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权力往往会自行扩到法律所赋予的围以外。所以,在授权的同时必须限权,即明确规定行政权力授予的目的、行政权力行使的原那么、行政权力可以采取的具体措施等等。授权与限权都是对于行政权力法治的要求。.word.zl.-.  2、依据法定权限原那么。行政主体只能对法定的事项,运用法律授予的权力、采取法律认

6、可的措施,来实现管理的目的。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是的,必须撤消或者归于无效。行政权力归根到底是一种执行权力,是对法律授予的管理能力加以运用的权力。行政主体不能自己创造权力类型,不能超越自己可以处分的权利围对社会权利进展干预。  3、无审查无行政原那么。任何行政权力、行政措施都必须承受审查,不能允许无审查的行政权力存在。由于行政权力的强大和主动,管理相对方如果不能需求对行政权力的审查就等于成认行政权力可以任意越界。当然,由于行政权力形式的多样性、各国宪政体制的差异,审查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司法审查是其中最有效的一种形式,它具有当事人启动程序、在各案中结合具体公利进展审查以及独立性、公正性

7、等特点。在我国这种审查还包括立法机关(权力机关)的审查和行政机关部的审查。但是不管形式如何,都是无审查那么无行政的。  (二)行政程序法治  行政程序法治是说行政行为不仅在实体上必须符合法律权限、目的,而且在其程序上必须具有正当性。  行政程序法治的意义不仅仅包括行政行为必须基于完整、合法的程序而做出,而且要求每一个程序步骤都具有法律的意义,这种意义包括:没有经过这个步骤的行为是的;每一个步骤都要和最后的实体结论有必然的、实质的联系,不能抛开程序得出结论或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