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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29
《建造师法规讲义(XXXX0114)债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建设工程债权制度知识框架一、债的基本法律关系二、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三、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一、债的基本法律关系(一)债的概念根据合同的约定(意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法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承担义务的是债务人,两者的特定性即债的相对性。(二)债的内容债权就是一方当事人享有请求另一方当事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对方有履行之的义务。与物权不同,债权具有相对性。即:债权主体、内容、债权责任的相对性。二、建设工程债的发生依据发生依据解释说明合同之债当事人订立合同中的约定;是
2、债权最主要、最普遍的发生依据如:施工合同、建筑材料采购合同等续表发生依据解释说明侵权之债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权利;《侵权责任法》规定1、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承担责任(过错推定)2、建筑物、构筑物自因倒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无过错责任)若有其他责任单位(勘察、设计、监理、供应商),可以追偿;若因其他责任人原因-即外因-倒塌,责任人承担责任(过错责任)3、高空抛物,可能加害人承担补偿责任(公平原则)4、其他,例如建筑环境侵权续表此外常见的还有缔约过失之债。发生依据解释
3、说明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或者合同依据获益,他人因此受到损失;如:自己电话被他人错误充值;对方有权要求返还无因管理没有义务,为他人利益提供服务或者管理(损己利人);如:饲养他人走失的牛;查明牛主后,要求其支付草料等饲养费用三、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一)施工合同之债注意债权人、债务人的相对性(二)买卖合同之债(三)侵权之债以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导致侵权为常见情形分类标准种类内容及示例按照债的设定及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意定之债合同之债法定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缔约过失之债根据多数债权人或债务人之间对债权或
4、债务的承受情况按份之债多个债权人或债务人按照各自份额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连带之债任一债权人都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全部义务,任一债务人如被要求,都须履行全部债务;之后对外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内部分配或分担补充知识点:债的分类(第三版教材删除了相关内容,但是有必要了解)注意:连带之债,特别是连带债务(即“连带责任”)中“内部约定内部有效,不能对外”原则要掌握。真题1.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是()。【2012】A.债B.所有权C.知识产权D.担保物权【答案】A【考点】债的概念【解析】
5、《民法通则》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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