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

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

ID:6770865

大小:28.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1-25

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_第1页
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_第2页
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_第3页
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_第4页
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_第5页
资源描述:

《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20000528(颁布时间)20000901(实施时间)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2000年5月28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申办与审批第三章 经营与管理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管理,促进体育经营活动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体育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体育经营活动是指以体育活动为内容和手段,以商品形式进

2、入市场的营利性的活动,包括:(一)经营性的体育俱乐部、体育活动中心、体育度假村、体育场馆和其他有固定体育设施的场所的体育经营活动;(二)经营性的体育竞赛、表演、健身、健美、娱乐活动;(三)经营性的体育培训、辅导、咨询、信息服务;(四)经营性的体质测定、体育康复活动;(五)体育经纪活动、体育广告、展览及体育彩票的销售活动;(六)利用体育竞赛、表演、专用标志或以体育组织名义进行的经营活动,以及其他体育无形资产的商业性开发;(七)体育活动、竞赛、表演及有关体育节目播映权的有偿转让;(八)其他体育经营活动。第四条 体育经营活动所涉及的体育项目,是指经国际体育组织认

3、定的、国家体育主管部门批准开展的和具有增强体质、娱乐身心作用的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民具体项。具体项目由省体育行政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第五条 体育经营活动应当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工作的领导,引导和扶持本行政区域内体育经营活动的发展。第七条 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兴办体育经营场所、从事健康有益的体育经营活动。鼓励、支持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称体育经营者),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培养优秀体育运动人才服务,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体育经营者

4、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八条 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体育经营活动管理的法律、法规。(二)制定并组织实施体育经营活动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制度;(三)制定各类体育经营活动的从业条件、标准和审批程序,对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体育经营者进行审查;(四)对体育经营活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和资格认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九条 县级以上工商、公安、税务、物价、财政、卫生、规划、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项职责,依法对体育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

5、理。第十条 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对体育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申办与审批第十一条 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体育经营活动要求的场所;(二)有必要的资金、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设备和器材;(三)有取得资格证书的体育专业人员;(四)必须有安全保障条件;(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 从事专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以及社会影响大的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审查批准,领取体育经营许可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

6、理营业执照。具体项目由人民政府公布。从事体育竞赛、表演等临时性体育经营活动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审查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三条 对体育经营活动的审查批准实行分级管理。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十四条 申请领取体育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书及有关证明资料;(二)合同或协议书副本;(三)体育场所、设施、设备和器材的资料;(四)体育专业人员的资料;(五)其他必要的资料。申请从事危险性大的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应当同时提供可行性论证报告。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应

7、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作出答复。予以批准的、发给体育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申请者说明理由。第十六条 举办临时性体育经营活动的、应当提前30日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应当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第十七条 在体育经营活动中从事教练、培训、辅导、咨询、体质测定、体育康复、救护等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体育专业人员资格证。获得教练员技术等级职称或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从事相关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可以直接领取体育专业人员资格证。第十八条 从事体育经纪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按

8、照有关经纪人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经纪资格证书。第十九条 体育经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